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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州志工作室 当前章节:14811 字 更新时间:2026-6-4 04:49

“这都像我小时隐约的记忆。记忆里村中的那些男人就是这样的。可这已是个乱世。这样的乱世,你怎么还有这份耐心呢?”

那少年喃喃地问着。

他不像在问人,而像在问自己。

卜拙的眼也忍不住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只见,淫淫不止的雨中,小街外那一块空地上的茅草已长得老高了。虽说枯着,虽说有雨,可还是那么的黄。

那黄黄的枯草似是这天地间唯一的亮色,沾泥带雨的,还是用它那容华褪尽后的枯黄把两人的眼底濡暖了。

卜拙近乎被那颜色催眠,近乎是无意识地开口道:

“因为,我总要活下去。”

“不管怎么,我也该尽量像个人样地活下去。”

这句话说完,好久后,他才惊觉自己的口气里居然充满了那样一种饱胀的,而又满是苍凉的温柔。

门口,那小刺客久久没说话,好久才道:“杀人也是为了像个人样地活下去?”

卜拙艰难地道:“杀人也是。”

那少年静静地躺着,突然,他一怒而起,伸手抓了一大把泥,就向卜拙烤着的火中掷了过去。他这下的手法,全不像什么职业的刺客,而只是一个小孩子在赌气。

只听他怒骂道:“好,你像个人,你他妈的比谁都高明。只有我他妈的不像个人,杀人也只是为了让自己更他妈的觉得自己不像个人!我要当个人干吗?当人给人吃吗?还是当人来吃人?我他妈的就是一只小兽,他妈的就情愿当那么一只小兽!你是人,人不是要打兽的吗?你他妈的为什么不过来杀了我?”

卜拙惊愕地望着他。

望到后来,那少年简直忍受不住他目光中无原则的善意,忽然一跺脚,转身就走了。

贰•沉香

这一年,是天启七年。

——七年前,大教宗古伦俄以十二匹银白鬃毛的马拉着一辆银色长车,威临天启城。

从他入城之日起,辰月教徒就此遍布了整个大陆。

据说,那年,只有一个瞎老头看出了那十二匹银白色的马蹄下即将扬起的血色烟尘。他唯一的反应就是,用锥子再一次刺向自己已盲的双眼,他在刺目时立誓:“我知道我还活得到剩下的那些恐怖的年头。但苍天,请由此一刺,不要让我再见到那即将到来的刺客们掀起的无边血色!”

他盲目里流下的两滴血从此成为大教宗古伦俄踏入天启城后最先滴落的两滴血。

而那以后的鲜血,浸泡了整个帝国……古伦俄借蛮族“逊王”阿堪提之手,冤杀了唐国公百里冀。百里冀临终立誓:“即使百里氏只剩下最后一个子孙,这最后一个子孙手里也只剩下最后一枚钉子,他也要用这枚钉子把古伦俄钉杀在天启城的城头!”

百里氏的子孙百里恬后来果然不负父望,唤起了天罗之助。从此,胤帝国境内掀起了针对辰月教的刺杀,还有辰月教反刺杀的狂潮。

——这些该都是留给史学家们去考证的资料。

后人们说起那些英功伟绩,料来一定会津津有味。可当时,当时的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就在距天启城不算远,却很偏僻的小国定国之内,这些遥远的英雄们与他们听来英风豪气的传说却几乎要整个掀翻了这个一向安宁的僻壤之国。

定国在胤帝国庞大的版图上简直不值得一提。它的面积很小,但它也有一样值得夸耀的地方,那就是它的财富。

它的财富来自于它的香料业。在定国境内,传承数百年的“沉香府”几乎比定城侯还要来得著名。整个定国的人都知道“先有沉香府,后有定城侯”。无论渔樵农商,也几乎人人都能明白,他们生活的安稳不是来自于只有区区八百骑的定城侯麾下的铁骑,而是来自于“沉香府”。

“沉香府”的香料生意几乎遍布整个胤帝国。从天启城深宫内的妃子,到楚卫、唐、淳国这些列国的仕女,无一不向往着沉香府出产的味道。它就是整个定国的财富之源。难得的是,沉香府不只聚敛了无数的钱财,它还成为了定国唯一的财赋供给者。定国的小民们,无论农人渔夫,还是寻常商贾,几乎都不用缴税,还享受着沉香府带来的格外廉价的货物。

那时的定国……卜拙忍不住幽幽地叹了口气……那时的定国,跟如今,是完全两样的。

所以,今天他才会破坏了自己的规矩,贸然出手。

——不过他知道,自己就算出手,其实也拯救不了什么。沉香府与大教宗古伦俄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那远非他一个小民所能揣测。而沉香府跟定城侯之间的恩恩怨怨,却是整个定国没有人不知道的。

那恩怨的由来其实也只为短短的两句话:

              先有沉香府,

              后有定国侯。

现任的定城侯曲靖,人人都知道他的脾气,也人人都知道他心中的隐痛。他贵为一方之侯,本来在他辖境之内,也算从心所欲。可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沉香府更重地压在他心头上,成为他眼中之钉,肉中之刺。

——如果没有大教宗古伦俄踏入天启城,没有此后的沧桑巨变,定国侯再怎么恨,也不会拿沉香府有什么办法的。

可辰月教入主中州后,一切就不同了。

辰月教控制诸侯需要钱,而沉香府有钱。

小小的一个定州城,古伦俄居然派来了他手下最受重用的教司之一尚忏生进驻。

尚忏生一到,一切就不一样了。

他一到,即与定城侯结盟。

这一切为了什么,不说明眼人也会知道:他们嫉恨着沉香府的声名,且觊觎着它的财富。

据说,在尚忏生进驻定州城时,那是曲侯爷有生以来最快活的一天。

他没有宴请尚忏生,因为,尚忏生不爱吃,不爱穿,不近女色。

他只是点燃了一支线香。那线香很细很细,是定国侯府内数代精研的秘制香料。他们这府里,除了这炷香,再没有什么能胜过沉香府的香料了。

他叫人把那支细得几如发丝的线香送去了沉香府,并叫人附上了一句话:“好大的一蓬火。” 

——是好大的一蓬火!

这蓬火烧得时间也足够长,整整六年。

沉香府生意遍及整个胤帝国,他们潜隐的实力也非常人所能及。所以,那一根线香带来的火头也要烧得相当持久。直到不久以前,据说,沉香府终于要熬不住了。他们在整个大陆上的实力已被摧毁得所剩无几,唯余的一点力量几乎都缩回了定州城老家的沉香府。

曲侯爷已开始准备庆祝。

可就在他下令动手前的那一刻,沉香府忽然自燃了。

没有一点火苗,但沉香府已经开始燃烧。

整个沉香府动用了无数海外异木才得以建成,它一旦开始燃烧,那香薰的气息,就阻隔得最强悍的杀手也不敢轻易靠近。

据说,在这场阴燃里,沉香府中所余的所有“玉碎”子弟,不惜一拼,也不愿定国侯对沉香府轻易染指。

那香味很淡,却历久弥醇。

沉香府的这一场阴燃足足烧了有十七日,十七日后,为了那留存的香气,又足足有近一个月,无论是尚忏生手下的刺客,还是定州侯手下的杀手们,心中还是提不起足够的杀气。

——如果,不是这场该死的雨。

这场雨来得很突然。但一下上,就淫淫不止。

说起来,卜拙该感谢这么一场雨,如果不是这么一场雨,他只怕还望不到自己轮休的日子。他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他只是定国侯府里位置最低的一级护卫。因为位置最低,所以干活儿的时间也最长,工钱最低,工作也最繁重。

雨一下起,他就开始想家。

望着那没完没了的、针脚一样细密的雨,不知怎么,总让他想起自己的童年。他出身乡户人家,那雨,就像妈妈手里原来那些缝缝补补的日子,妈妈过世后,那日子就轮到了妻子手里……

他开始无端地想家,也终于请准了假。

可他一路急赶,赶到三十里铺时,就遭逢了那场搏杀。

——七个老人,十三个杀手。

七个老人都穿着黑衣,他们押着一辆车,哪怕是在雨中,凭着卜拙久经训练的鼻子,还是隐隐闻出了一点檀香的味道。

那车是檀木做的,雨水冲刷掉了它的伪装,让它露出本来的味道来。

——沉香府!

当时他的心里就是一惊!

难道说沉香府还有剩下的人?

可他把那七个老人一个一个看下来,心里就灰了。

那是七个很老很老的老人。刚才那小刺客说得不错,他们加起来,怕最少也有七百岁。

那辆车像是一辆灵车。灵车里装的是什么?难道是整个沉香府如今仅余的骨殖吗?

可卜拙却清楚地知道,他们走不远的。

三十里铺一带虽已将出定国之界,可在这边界一带,定国侯早密布了手下的杀手,严令追杀沉香府的余孽。

——果然,就有杀手!

十三个杀手,十三个杀手加在一起,只怕也没那些老人的年纪一半大。可他们杀气腾腾。

这样的事,卜拙本来不能管,不敢管,也不想管。

可小时从村里孩子们口中听来的童谣却一直在他耳中回响着:

  苦不苦,

  数一数,

  天下饥民二万五。

  于今哪里最安逸?

  定州有个沉香府……

那儿歌里满是一种童稚的自豪。卜拙一时只觉得自己的口里极苦极苦。沉香府带给定国百姓们那安稳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眼前,是沉香府仅余的七个耄耋老人在勉力自卫,可一转眼间,他们就只剩下了三个,可对面的杀手,还一共有十个。

卜拙是个本分的人,他自小就是个小民,从没敢奢望过自己也能卷入到什么台面上重要的搏杀里——如果不是这样的乱世,他情愿在家里待一辈子,种种田,修修犁,过上一世,也不会去定国侯府里当什么护卫。

可现在,眼前遭到屠戮的,是三个老人。

还是沉香府仅余的三个老人!

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出手。

可就算出手,也已无及。

当他终于斩杀了那十名杀手后,沉香府的老人,也只剩下了一个。

停下手后,卜拙不免悲伤地看向倒在地上的六个老人。六个老人都穿着黑衣,那是丧服。他们一个比一个老,等他看向唯余下来活着的那个时,却惊讶地发现,那个老人居然在笑。

他一脸的老年斑,一脸的皱纹,可是他在笑。

只听他边咳边笑道:“谢谢。”

“——能活下来的感觉真好。”

卜拙不由怔在当地。

这里,已离定国的国界不算远,想来,这也该是他们在定国国界内遭逢的最后一批杀手。那老人在拿眼回望,回望松柏蓊郁的定州城。他出神了很久,回过神时,又再次客气谨严地向卜拙谢道:“谢谢你。沉香府与定国共存数百载,没想有朝一日,沉香府终究还是要烟消云灭。可在我们离开定国之前,最终还是碰上了一个肯帮助我们的人。”

他微微地笑着,笑得卜拙几乎忍不住为整个定国自惭起来。

那老人什么都没说,没说起沉香府曾怎么泽被整个定国,也没有说他们曾为这个侯国付出过什么。他认命。他只是开始收捡尸首。他把他们聚在一起焚化,边烧还边默祷着。

他用他的马车作为燃料。车是檀木制的,烧起来,一股清香发出。直至他的仪式做完,他在所有的骨灰中选择了小小的一捧,和着雨,把它吞了下去。

他始终在笑,只有在吞那捧同伴的香灰时,喉头才忍不住一阵簌簌地抖动。

然后,他忍住泪,笑看向卜拙:“那么,壮士,就此分手。”

卜拙望着他,忍不住问:“那您老,要到哪里去?”

只听那老人笑道:“到哪里去?”

“哪里有女人,就到哪里去!哪里还有看得上我这个老头子的女人,就到哪里去。”

说着他微微地笑了,回望向定州城方向,忍不住叹了口气。

“年轻人到底是年轻。没有一个肯忍耐,没有一个甘于忍耐,也没有一个敢去忍耐,他们终究全部选择玉碎。”

“如果不出所料,我可能是沉家所剩的最后的一个人了。”

说着,他微微笑了,望向卜拙。

“你知道我们老哥儿几个,拼命地逃,要逃出定国国境,为了什么?”

卜拙摇摇头。

那老人忽伸手拍了拍自己腰下胯间那物,放声大笑道:“我们要去传种!家没了,人不是还在吗?那些小年轻的想不开,都玉碎去了。我们这些老家伙,拼不动了。但我不信,这胯里的东西也就已从此没用?我们要去找女人,只要还能找到一个肯怜惜我的女人,这沉香府的种就会传下去。”

“然后,只要有人,还怕没有家吗?”

……卜拙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手底拢着的火将残了。

——这几块木头,就是那老人马车上仅余的几块香木了。他深深地吸着气,觉得自己眼前的余烬,不只是那几块木头,还是那曾驰名数百载的沉香府。

那位沉香老人现在想来已经走出了定国的国境。等着他的磨难数不胜数,不知他找不找得到中意自己的女人?

而自己,现在该面对的是自己的问题了。

他现在需要弄明白的是,刚才的少年,是否会是尚忏生手下的刺客?

如果是,以尚忏生与定国侯现在的深交,说不好,只有杀了!

叁•野欲

——没有一幅纸阔大得足以描摹尽这雨中发生的一切。

比如,那一把红油伞。

那是一把桐油浸过的,红彤彤的,“质木堂”出品的伞。

那伞走到哪里,哪里就像要开出花来。看到那把伞,会让人在这已非诗的时代里回想起一句诗:隔江人在雨声中,轻伞荻花红。

那个少年一直在逃。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逃。他不是害怕卜拙。这世上,他既然干上了刺客,就已不再害怕什么。

可他还是在逃。

一切错就错在三天前他不该不适时地回望了一眼。

一眼望去,他整个人就痴了。只觉得身边的雨还在霏霏地飘着,本来这雨让他冷,可忽然,他觉得这雨也变得轻柔了,还那么软,一把小毛刷似的,刷得自己从里到外,痒酥酥的。

虽说回想起来,他什么都没看到。他只是看到了一把伞,没想那伞底下居然还有一双眼。那双眼中也满是水韵。哪怕这世上已满是恼人的苦雨,可那多出来的两汪水却让人不再觉得苦。那两汪水像浸满了桃花的潭,浸久了,浸成了酒,一经点燃,就像在这无边苦恼中盛放出两朵红莲。

就是那两朵红莲把少年炙伤了。

他接下来的选择就是:马上逃。

他已逃了三天。

今日,他本以为已经逃脱了。

可逃脱后,发觉没人来追,他忽然失落起来。那失落的感觉如此巨大,寂寞得让他都想去死。

所以,当他躺在了卜拙的门前,那时,他渴死的心情是真的。

可没料到的是,离开了那个古怪的护院卜拙,他本以为已经甩脱掉的那把油纸伞,竟重又追了上来。

于是,他又开始逃。

这世上,怕再没有一种笔触可描摩尽那少年脑中的思绪。四周都是泥水,水连天水连地的苦水。水和着泥在他的一双破皮靴底下咕叽着,可他一路奔逃下来,却什么都已不能听到。他只觉得自己跑出的小径两侧,都次第地开出了花来。那花烂漫如锦,丰艳富丽到不是他这样的生命可以禁受的,如果他不快跑,真怕要被那心中盛放的五彩给淹没了。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身后那把红油伞是张在一匹马上的……马儿是一匹胭脂马,雨水渗不进伞下,却在冲刷着那匹马,从马身上流下的水,这么一路奔来,该流淌成怎样的一条胭脂之河……

终于,那少年逃不动了。

他已逃得不想再逃。

——定国的西界,靠近中州边缘的地带,因为多年前与蛮族的战争,早已彻底残破了。几十里境内没有人烟原是常事。剩下的,荒烟蔓草间,唯有废垒依然。

这时,他跑到了一个祠堂前,那祠堂久已废弃,曾经细心彩绘的木头都已烧毁,只剩下砖石废垒萧然迎空。

那砖石废墟比它们实际上的年龄还显得苍老,每块砖上都记载着火劫的痕迹。祠堂门口的那片青砖地,因为没有了背后的倚靠,也就显得更加空旷。

少年喘着气,忽然泄力,泥一样地倒在了祠堂口的那片青砖地上。

他把自己的身体在雨地里蜷成了一个圈,膝盖与下巴越靠越紧。光蜷起来还不够,他最后以手握足,把自己整个闭合了起来。

而不一时,青砖地上,就响起了得得的马蹄声。

马蹄声上面的,该就是那把伞。

那伞这时正撑在一只丰软的柔荑里。少年甚至不敢去想象那只手,因为会忍不住联想起那只手的触感。

没有女人——他的生命里,从来未曾有过女人,如果去除掉偏街陋里那些面黄肌瘦,双眼里永远流露着饥馑与哀愁的女人的话。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女人会成为自己的问题,就像从来没有想到过,这身体会成为自己的问题。

——这身体里的感觉,竟然不只有饿。

另一只绵软的手挽着缰绳,缰绳下的胭脂马一步一步地踏着,像这一路苦雨的途中,每一步都撒落了一大朵胭脂色的花。

少年静静地听着那蹄声。

蹄声越来越近,最后,简直就响在耳边了。

少年一闭眼,闭眼前,他眼里的余光所及,已看得到那匹胭脂马细长的腿,甚至感到那腿上的毛就刷在自己的眼帘里。

那马儿围着自己在转圈,细碎的脚步,很小的圈。

却听一个声音道:“逃啊,怎么不逃了?”

少年闭上眼,放慢了呼吸,死人一般,不应不答。

他只觉得那匹马踏出的圈子越转越紧,像命运里另外一个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更胶着的圆围住了自己蜷成的小圆,最后把自己闭合在了里面。

马上的人一时不再说话,却伸出了马鞭。

少年的皮肤感觉到了那根鞭梢,它软软地点向自己的颌下,在颌下露出的那点喉结上滑着。随着马蹄的转圈,那鞭梢也轻轻地在动。马步踏出的大圆圈儿圈着自己身体圈成的小圆圈儿,可那鞭梢,另画出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小圈,画在自己下颌下的胸口上,一圈一圈,简直要荡出涟漪来。

“真是好奇怪的孩子。”

只听那声音笑道。

“我还是头一次碰见,一个人见到我就逃的。”

少年其实什么也没听到。

无边的丝雨簌簌地落着,可他已感觉不到雨,只觉得那像想象中神秘的闺中帷幕……轻轻转着的马儿已把他整个包裹起来,闭着眼的四周,都是一片浅色绯红……连滴在脸上的雨,都像一个巨大的水蜜桃拧出的汁,滑凉滑凉的。

可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的身体会给骑马的人带来怎样的触动。

他几乎已屏住呼吸,却听到马上的人呼吸忽然急促了。

急促的呼吸发自潮红的颊。那两朵潮红终于升起在丰软的颊上。马上的人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会有如此反应,只听她轻轻呢喃了一声,又低低骂了句:“小冤家。”

少年的心就颤了。

然后,他感觉那鞭梢也就颤了。

那鞭梢颤了颤后,却忽然硬了。持鞭的人在鞭上贯注了力道,它忽然硬得像一根棍子——不,用在她手里就是挑竿。那挑竿样的鞭子挑开了少年身上厚厚的褐裘,直把他的胸口裸露开来。接着,挑开了一粒又一粒扣子。

它挑得并不算轻柔,少年只听到一粒粒扣子上的线硬生生被扯断,一粒粒扣子蹦起,蹦得远远的,落在砖地上。

那声音越蹦越远,可那鞭子离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近了。

少年尽量无声地吸气,吸得他本就瘦瘪的小腹更深地凹陷下去。

他的褐裘内什么也没穿,那鞭子忽然就剥下了他的整件上衣,让他一个少年赤裸的躯干就暴露在这冷雨里。

突然的寒冷刺激得少年觉得自己胸口的乳头都硬了,接着那鞭子在他胸口猛地敲打了两下,微微地有点疼,敲得那少年微微隆起的胸肌都要发红了。只听那声音干涩道:“嗯,瘦虽瘦,骨头缝里都是肉。”

然后那鞭子忽然急切起来,恶狠狠地,捅在他胸口,像要剜出他的心一般。

少年只觉得自己胸口说不出的痛。可这痛多少让他清醒,只觉得被那利刃剖了心也情愿。

可那鞭子忽然软了。

不适时地,它忽然就像蛇一样的绵软了。

软了后,它虚虚地划过了少年那凹陷的小腹。

少年只听到那干涩的喉咙里,突然响起了一个满是女人味的中音:“原来,是个饿的。”

少年的喉头就一时哽住。

他身上,只剩下一条短短的犊鼻裤。

那犊鼻裤都盖不住膝盖。膝盖下,就是光着的腿。那鞭子,却轻轻划过了他的小腹,直向下划,一直划到了他的小腿肚。起伏蜿蜒间就已勾勒了少年的整个体线。再等等,就快要划到脚踵。少年觉得心中忍不住地升起一丝怅惘:是不是,划到脚踵,一切就结束了?

可还没到脚踵,那鞭子忽回过头了,霹雳般地一点,就点在了他两腿的正中间,一个男孩儿的关键处。

全没预料的,少年只觉得自己的身子猛地一凉,像跌入了无底的冰窖,然后,一大盆火兜头砸下,身上滋拉滋拉地,似乎灼起了无数的火炭。这寒凉的世界里,竟像一大朵一大朵落下了火热的红莲,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变成了一头翘尾的蜻蜓,做梦也没想到,居然有一天,自己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莲房,那可望而不可及的神秘莲房,居然裹着火红的衣,一大朵一大朵地就向自己身上落了下来。

“嗡”的一声,少年只觉得自己脑子里已什么都不剩。

鞭子一划,他的犊鼻裤就彻底地裂了。

然后,风雨骤停,霹雳连声,他坦荡地仰卧在这风雨之间,本蜷着的身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绷直了。

只剩下一只囊锥,扎破所有混沌,露出头来。

……

“呜呜,慢点。”

……

软笑着:“你还是个孩子呢!”

……

轻轻地呻吟:“从没见过女人?”

……

低声责怪着:“这儿,是这儿,不是那儿。”

……

不知这是谁家的祠堂。祠堂的破壁间,系着一匹胭脂色的马。那马歇在残墙废垒间,远远看去,仿佛一堆轻薄的红雾。它低着头,像在听着那轻轻响起的调笑的话语。

可它只听到它主人的。

那是它主人一个人在说话。说话的人掌握着一切,仿佛她生而天骄,足可掌控住这世间所有的快乐,饱满与充足。

而没说话的那个,只剩下窘迫与忙乱。

这一切,在那少年懵懂的心里,曾经也懵懵懂懂地设想过,只是,再没想到……是这样,会是这样。

很久很久,足有两个更次,天翻地覆后,少年在细雨中慢慢恢复过意识来……却只看到自己,和垫在自己身下的褐裘。

什么都没有,只有这无边的雨,跟兴奋过后清澈到一无所有的脑子。

他眼睛望着这场雨,却像看不到那雨,只看到这之前,那曾经盛放在自己意识里的火热红莲。

肆•定州

睽违已久的阳光,洒在定州城窄窄的街道上。

定州城的街道,条条都狭窄曲折。那阳光洒在路上,就算明亮,也明亮得蜿蜒曲折。这是一座古老的城,越古老的城市越容易显得逼仄,像要努力表现出自己的沧桑底蕴来。

从沉香府倒塌以后,这座城池就显得愈加古老了。

那场雨终究还是停了。

这世上,毕竟没有不会止住的雨。虽说这是个乱世,可随着太阳一出,过往的一切好像都可以一笔勾销般。连定州城里越来越穷困的小民们,为了这几年来诸般努力的倾轧恶斗,苦不堪言,好容易获得了一丝喘息之机,就马上可以接受曾泽被定州城数百载的沉香府就此烟消云灭一般。

今日,弯弯曲曲的小巷内,奔走着不少忙忙碌碌的行人。

城里所有的香铺,油坊,纸行……种种铺面都已重新开张,每个人都在算计着自己此后的生计。

——没有人会为了毁灭而毁灭,定国侯早接手了沉香府全盘的生意,包括它名下所有的香坊。此刻,无论供应原料的,打杂卖力的,还是给香料配纸扎木盒的人家,都已开始了自己崭新的计划。

雨停了,卜拙的假也到了头。

他重回定州府,如他所料,他很不情愿地在几乎所有定州城小民们的脸上,多少看出了一丝喜气。

所以他回来后,再不情愿去那些热闹的地方。

如今,沉香府湮灭后,他在定城侯府里护卫的职责也轻了许多。就像现在,傍晚时分,他也可以得空出来在面馆里舒舒服服地吃上一碗面了。

面铺的老板跟他已经很熟。这老板是个瘸子,今天,他的面馆里居然没有面。他端上来一碗油茶。开水冲泡之前,就只见一碗惨白的粉末。卜拙疑惑地看了他一眼,那瘸子唇角咧了咧。卜拙就明白了:这东西,小时候,他们称之为“香灰”。

这是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明白的祭祷。卜拙大口大口吞着已成糊状的“香灰”,放下碗时,却在碗对面看到了一张脸。

那是一张少年人的脸。

两个人静静地互望着,虽只见过一面,彼此却像很熟了。

那个少年人像是不知该怎样开口,还是卜拙先问道:

“找我?”

少年点点头。可他并不说话。

卜拙觉得这孩子今天看着和那日已大大不同。衣服还是那身衣服,可洗得干干净净。一张年轻的脸上,除了嘴角下面犹有一丝不自觉的苦纹,整个人显得坦荡从容了很多。他还是只有一条犊鼻裤,可看他脸上的神气,分明毫不在意般——年轻就是好,可以全不管自己眼下的际遇,只要他想,就可以有无数光明的前景在前面等着他,就看他想不想要。

稍微不同的是,他在腰间扎了一根板带;头发上,也束了个发箍。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两样装饰,竟让他整个人清爽利落起来。

卜拙含笑地望着他……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男人需要多久?他蹲坐在油垢的板凳上,默默地想着。

他决定戏弄戏弄这个小子,既然他的到来让自己今天的心情莫名的好。只见他微微一笑:“要找我算命?”

说着,他掰过了那少年的一只手。

那么倔强别扭的小子,今天居然全没反抗,由着他抓住了左手。

卜拙看着他那跟年龄全不相称的手,上面硬朗地起满了茧。他看着上面的纹路,笑道:“寻人?”

少年的脸色就红了,可他还是点点头。

“女人?”

少年的脸扭向一边,又有点羞怯又有些兴奋。

卜拙笑嘻嘻地道:“定国境内,骑着一匹胭脂马的女人想来不会很多。”

那少年忽然抬头,目光犀利地向卜拙看去,一眼要剜出他的深心来。他的声调也忽然变了:“你,全看到了?”

卜拙猛地默然。

“那她是谁?现在哪里?”

卜拙忽然哑了,他闭着嘴,什么都不打算再说。

他已开始后悔自己一开始时的戏弄,他忘了,一个少年对一段情事会有怎样的认真。这时他闭着嘴,只需看着他紧抿着的唇抿出来的弧度,就可知他有多么的后悔。

“而这,都是为了我好?”

那少年忽然讥笑道。

卜拙索性垂下了眼,连目光中的神色也闭锁起来。

那少年的脸色就在变,从红润转成苍白,又从苍白转成红色。不过这回的红色已非起先的红色。只听他逼直了声音还是尽力冷静地道:“定城侯的女人?”

卜拙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个世道,这样成长起来的少年,你无论如何,是骗不了他的。

所以他只剩下不开口一种选择。

却听那少年冷笑道:“你不说话,是因为觉得我全无希望?”

卜拙坐在那里,呆得像一块木头,见过无数春色也经历过无数风摧的木头。

“可是……”

那少年的唇角忽然漾起了一丝笑。

这丝笑点燃了他身上所有的毛孔,所有的毛孔里都有他那遮也遮不住的青春往外丝丝地泄着。

“她……”

“爱我!”

只是短短的几个字罢了。可让卜拙觉得,古老的定州城在自己的板凳下面都晃了一晃。

衰朽的定州城似已无力承受住那少年所说的“爱”了。照说这是个平凡的字眼,可那目光、那神情、那短鬓下裁剪出的青春,不容你再将这一字轻侮。

卜拙有些惋惜地望着那个少年,只觉得,人没错、时间没错、年龄没错……只是放在这个城市,一切就都错了。

他终于开口。

开口前他先长长地叹了口气。

“她谁也不爱。”

“只爱她自己。”

他眯缝着眼看着他面前的少年,像透过他的衣履看到他所有的一切,那少年所有的本就不多……坚实的小臂,横生的锁骨,紧硬的臀……一切上天能赋予一个少年的它都赋予了,只是,它从来不赋予与之相应的时世。

“用这里想。”

卜拙忽指了指自己的头。

接着他又指指自己的胯下:

“不是这里。”

可那个少年看着他的目光忽转狂放,忽现鄙夷,仿佛一整驾的青春马车卷起它银光闪闪的车轮在意识里已把卜拙碾为尘土,碾得都不屑一顾。

然后,他站起身,不发一言,转身,几乎踮着脚尖,不忍让自己年轻的脚踵落地似的,以一种青春的、剑一样的姿态走了出去。

卜拙苍凉地望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对着店老板、那个瘸子喃喃道:“我几乎忘记了,少年人从不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切割。他如果想,就是全身在想,从不区分上面和下面。”

他的口气里,满是一种被击败的悲凉。

伍•珠灰

定国侯府的后院只有一座楼。

——明珠楼。

那晚,在内院值夜时,卜拙脑子里还在回放着傍晚时那个面食店老板——也是自己的童年玩伴——脸上最后的表情。

那表情只有一句话:

“你惨了。”

他是惨了,三更一过,他就听到明珠楼上传来了一些细微的声响。他的耳朵马上竖起,可他的理智告诉他:现在,他最好、转身、前行二百步、左拐,走到前院,走出这块花木扶疏的地方。内院门房老张那里一定还藏有劣酒,虽说那酒喝了还得给钱,而且还是很贵的价钱——因为值夜时不准喝酒;那酒喝完后还会上头,会忍不住明天一整天的头疼,有可能还会为此受罚。可那是,他该做的。

可他已不是一个少年,他的身体已被自己截然分开来,他的腿不听自己头脑的使唤,所以他轻轻跃起,上了那栋楼。

定城侯曾有严令,所有八岁以上的男人都不许踏上这座楼,那是只属于定城侯一个人的明珠楼。

然后,他果然看到了他不该看到的。

明珠楼之所以叫做明珠楼,是因为那一帘颗颗都货真价实、用真正明珠穿起来的珠帘。

那些珍珠是遥远的滁缭海孕育出的细碎的痛。楼中,除了护壁的檀木板,就是滑软的缎幕。那缎幕是沉沉的灰蓝色,像海,温柔绮旎得让寻常男人一见之下就会晕海般地想吐。

如今,这楼里已又多了一桩宝物。

——那是沉香海。

卜拙一上楼,先见到了那卷一向只在传闻中的珠帘,它摇晃着一整个海面的细痛。珠光第一眼望去蒙蒙得发灰,可接着,却发现它灰红灰红的、灰蓝灰蓝的、灰绿灰绿的……居然灰出了那么多色彩。

而那些色彩只来自一处:沉香海。

——沉香海是沉香府的镇府之宝,它用整个千年香木的根雕就,根心里盛着油,油是沉香府的小酥油,酥油里插着芯,芯是七彩娘娘秘制多年的虹霓芯。

那么多根烛芯,一起发着光,光映上珠帘,就映出了那么多秘暗的色彩。

卜拙先只看到地板……珠帘前一个女人的裙子奢华无比地拖在地上,拖得几乎占据了整个楼头。那丝缎滑滑地泄着,一望即觉名贵。它名贵就名贵在它几乎完全不沾肌肤,似乎只要抽去颈后那一个细细的结子,它就可以突然萎谢下来。像是包着花的萼,只有萼开了,花才能露出来。

那个萼是珠灰色的。

萼中的花是女人。

如果那个女人是花,她的颈子就是蕊,蕊上的脸是沁满了蜜的花心儿。

这是一座黯色的楼,光润泽,但不亮,一切珠灰珠灰的,为的,就是衬出那张脸。

其实,那少年也是头一次见到这张脸。

他一见,就不觉得呆住……倾整个定国的财力,倾掠夺来的沉香府数百载传承的宝物,倾造化之工与人间极巧……就是为捧出这张脸。

……定州城十载破败,胤王朝两宫倾覆,蛮族与古伦俄整日争战……一江流赤,饿殍遍野,山河残破,生灵涂炭……等那少年看到那张脸时,才明白,自己生命中的那些破败腐臭,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这个人世,究竟争夺的又是什么。

而那脸上的神色居然很温柔。

一头母豹子式的温柔。

卜拙当然知道她是谁。可惜的是,他知道那个少年并不知道。

定国侯的楼里,当然住着定国侯的女人。

——豹姬。

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豹姬。

  当年,定国侯为了逼她下嫁,几乎倾尽了整个定国之力。定国侯与沉香府之间的僵局,也是由此而起。为了这个女人,定国侯逼令沉香府缴纳的赋税陡增十倍,沉香府无奈之下,只能抗命,也由此种下了定国侯与沉香府连绵不断的数年之争斗。

如今,定国侯与沉香府之间的恩怨终得了局,可卜拙不会忘记九年前定国侯迎娶豹姬的日子,那一天,举城擎香,豹姬带着她几乎整个“豹房”的人马,入嫁定国府。

一连十里的箱笼绵延于路。可直到窥到了豹姬的脸,整个定国的人才意识到,定国侯为了这个女人所倒行逆施的一切,这时看来,多少也有些值得。

“你洗干净了?”

这是豹姬开口的第一句话。

那少年轻轻点头,他的脸上已开始发红。其实他什么都没听清。可这怪不得他,当这世上所有的奢华打包在一起,一起掷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你还会指望他不被掷得发晕?

豹姬的鼻子却在轻轻地嗅。

只见她光洁的鼻翼扇动了下,那少年的心就已晕晕的。

这女人天生一副高雅的姿态,可那不是所谓名媛的高雅,而是一种兽的高雅——你见过一头悠悠然提着步,从腥血的鹿肉边走开的豹子吗?她就是。她的高雅不忌腥膻,不忌血肉,所以也就比这大陆上所有的名媛都来得更加恳切,也更有刺激性。

却见她微微一笑:

“连汗腥味儿都没有了。”

少年激动得就有些说不出话来。一切为你。为了她,他才突然发觉,自己可以不再在旷野里做一只游走的小兽。

可是豹姬容色忽冷。

“——我不喜欢!”

这一句,把那少年立时打入冰窖。

却见豹姬斜斜地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手里摆弄着一根豹尾,传闻中的她为了养颜,每日都要生食虎豹的。她最爱的一道馔食就是清烹豹胎,所以那根豹尾也是新鲜的,根部甚至还模糊着血色。

这时那豹尾根部就被豹姬好玩似的噙在嘴边,边品咂边悠悠然地道:

“我一贯喜欢什么都有的人。”

“那是人间的王者。”

“比如,定城侯。”

她手中的豹尾忽然一挥,搭在了那少年的肩上。尾尖一蜷,已卷上了少年的颈。

“没想那天,我才发现,我原来还会喜欢一只什么都没有的小野兽。”

她手中的豹尾在少年颈上轻轻地搔着,自己仰面向天,闭上眼,口里低低呢喃着:

“要说,那天,你可真还让我大开眼界。那该死的雨下了快一个月了,天烂了,地也烂了,整个人世都烂了。我本来不想出去,可这里,闷得我发晕。我照说喜欢这儿的,但再喜欢,也不能天天待在这。所以我出去。我本来最恨的就是泥。我不知道,一个人该怎么在那泥地里活下去……虽说,我的祖先,据说就是那么活下来的。”

“可是,我居然看到了。”

她手里豹尾忽然一挑,挑中了那少年的颏。

“我看到了这辈子我看到过的最惨的、没可能比他更惨的一个少年。一件厚厚的褐裘,却穿了条短裤,破烂的皮靴,咕叽咕叽的,身上肯定连半文钱都没有。他只有半身的泥水,还有身外一天一地的泥水。我看你第一眼时,看到的就是绝情的眼。这一切,让你看着像一头小兽。什么都没有,只能耸着毛淋着雨快烂在泥里的,倒霉的小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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