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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云中紫都•叶染青.7

作者:九州志工作室 当前章节:14833 字 更新时间:2026-6-4 04:49

“想吃鱼的话,就得自己动手了。”原映雪举杯,“当初我也是眼馋这些鱼,才把碧遥湖据为己有。”

落花春。宛州名酒落花春。他早就料到她要出现?

小闲深吸一口气,指甲陷入饱满的莲蓬中。湿润,清香,触感真实。她突然忘记惊慌,眼中流转出夺目的光彩。

“这就是幻术?”

“只是另一种力量而已。什么是真,什么是幻,并不是由眼睛决定的。”

“能教我么!”

她脱口而出,又立即摆手道:“还是算了,每天听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心烦吧?”

原映雪看着少女眼中真诚的同情,不可抑制地大笑起来。

“是的,你很聪明。”

“接下来,你要开始布道了么?”

她指向水中的残荷。据说这位辰月教长喜欢让死水和枯木开出花朵,然后说一些诸如“人生就是一场注定凋谢的花开”之类的鬼话。

原映雪笑着摇头:“还是喝酒吧。布道的机会很多,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一起喝酒。”

“对了,邢先生嘛,”小闲说起喝酒就有些得意,“最终还是喝到了鬼壳青。我特意买了一坛为他践行。”

“有所耳闻,某位宛州新贵初到天启城便一掷千金,引来不少惊叹。”

原映雪淡淡一句,让小闲心中一凛。

她怎么不知不觉放松起来?这个人似乎知道她所有的秘密,知道她不仅仅是个商人,还与杀手组织天罗有着隐秘的关系。

“我知道所有人的秘密,并且守口如瓶。”

原映雪笑着看她,目光因酒意而变得散漫旷达。

雨势渐稠,左右拨弄湖心孤舟。小闲擦掉鼻尖的雨珠,悄悄活动因久坐而麻木的腿脚。

看来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

似乎也不会有更多的危险。她扶着轻轻摇晃的船舷,看原映雪挽起衣袖,长指拈了两粒青梅,放入半温的酒里,意态闲适,仿佛她是个前来叙旧的故人。

“‘朝游宁远而暮宿阳夏’,邢先生当年,该不会用了幻术吧?”她小心地挑拣着话题。

“那一次确实天有异象,长风从极北之地吹往浩瀚海,千里阳夏一日还。邢先生在海上九死一生,看到了万年不遇的奇景。”

“邢先生说,来年要重游浩瀚海,我也想加入这支远洋船队。”

原映雪抬头,看见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你不太像个杀手。”

“你也不太像个教长。杀手应该什么样?”

“比如玄玑,有血而无泪。你的内心有太多情感,最终都会成为破绽。”

他缓缓倒着酒,神情又变得有点像个辰月教长了。

“风暴即将来临,一个有破绽的人,将无法逃脱宿命的追捕。”

“宿命?”小闲不以为意,“出生的时候,每个人都说我活不到八岁。我从来不信命。”

“来打个赌吧。如果这次你还能逃脱……”原映雪轻道,“我就把碧遥湖送给你。”

12、

“我……会命丧天启?”顾小闲沿着湖岸踉跄而行,“真、真晦气!难怪别人叫你们乌鸦教。”

“你不是不信命?”

原映雪走在临湖的一侧,防止她不小心跌进去。这么笨拙的杀手,能够存活至今也算奇迹。

“平临君一直在找你。”他忽然说。

小闲自顾自往前走,似乎没有听见原映雪的话。但他看到她心底乍现的漩涡。深而黑,像是无底的地洞。

他们连灵堂都布置好了。那个棺材,小小的,刚好能装下八岁的她。

“我能看见另一个你,独自在雪地里彷徨。那些陈年的创伤,不会因为捂起来就消失不见。”

“哪来的……那么多创伤!”小闲挥挥手,“过、过去的事,我早就不在意了!”

蛙鸣阵阵,在晚间的湖面上传开。中州最美好的初夏时节即将来临,她只想及时行乐,懒得去计较人心里那些太过复杂的东西。

“如此最好,”原映雪笑道,“过些日子平临君寿诞,在信诺园大宴宾客,想必你不会错过这个热闹。”

“当,当然,我是个生意人,怎能错过结交权贵的机会……”

“如果我是你,一定备份厚礼,做足排场,让平临君也自愧弗如。你在宛州苦心经营这些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衣锦还家吧?”

“啊?”

小闲诧异转身,不慎踏进湖边的湿地。原映雪正欲伸手搭救,忽见一团流光划过暗夜,猛地将她扯回岸边。

“呀……”他饶有兴趣蹲下来,端详那头从天而降的独角兽。

刚刚还英勇救主的山药与原映雪打上照面,竟然浑身抖了个哆嗦,飞快溜到小闲背后。

“这么胆小的凶兽,实在很稀有啊。”原映雪愉悦地说。

“山药不是凶兽。”

“是一只幼年的风离吧?自古传说,风离现于乱世,是为凶煞之兆。”

“因果颠倒……只是因为乱、乱世,山里没有东西吃,它才跑……出来……”

小闲还在口齿不清地辩驳,山药却已放下它作为凶兽的尊严,夹着尾巴逃向远处。在镇口灯火阑珊的地方,顾府马车早已等候多时,车夫笔直伫立于路边,映着山药的荧光,犹如一尊白玉石刻。

原映雪远远嗅到敌意,停下送行的脚步。

“就此别过,小闲。今天雨大,下次再来钓鱼。”

“一、一言为定!”

夜风拂面,酒意熏人。小闲跌跌撞撞走向马车,像只没放起来的风筝,然后眼一闭,脚一软,再次扑倒在敖谨身上。

原映雪目送马车消失在乡间的野路,又独自在夜色中站了很久。

在不远的东南,天启城华灯初上,人们衣锦夜行,宽袍下暗藏着凶器,又一次拉开了猩红的夜幕。

他垂眸拂袖,湖面残荷尽收,唯剩一段冷香似有若无,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大陆呢?”

敖谨回头,对上一双神智清明的眼,哪有半分醉意。

“不知。里亚让我来。”他转头驾车,耳根微染。

顾小闲揉了揉脑门。

看来他们已经在附近设下了死局,所以只舍得让敖谨来接她——府上的护卫都是花钱雇的,她可了解里亚的作风。

“你装醉?”

“宛州的酒,哪能喝醉宛州的人?”

“故乡的酒才醉人。”

小闲哈哈大笑:“故乡在哪里,我自己都不知道。你想家了?”

敖谨摇头。

他很少去想,想起来的都是碧空明月,云白风缓,与现实中的家破人亡相比照,足以将人撕裂。

“你哥哥的遗骨,找到没?”

还是摇头。

“据说当年一役伏尸百万,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羽林军依令打开城门,却发现天启城外十里花开,除了墙上的箭痕,到处都已处理干净,连一滴残血也没有留下。”小闲说。

“辰月幻术。从那以后,每年春天城外都开满血红的帝槿花。”敖谨说。

小闲想象自己在尸横遍野的城门下进出往返,不由打了个寒噤。

“你每天天不亮就跑到下三坊,跟那群激进分子混在一起,真打算和辰月作对?”

“清君侧,驱邪教,这是时代的呼声。他们早已步入穷途末路,”敖谨回身,双目湛然如洗,“加入我们吧,一起做新时代的开创者!”

小闲正往嘴里丢莲子,听到这里差点呛到,又笑又咳道:“七公子,你是在跟我谈理想么?请问那东西多少钱一斤?”

“你……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唯利是图。”

小闲举手告饶:“我一贯贪生怕死,只想平安富足地过完下半辈子,开创时代这种危险的事,就不要找我了。”

“不过,”她压低嗓门,“如果你们需要兵器军械,我有可靠的渠道,价钱好商量。”

里亚最近有点郁闷。

从前他们仨纵横天下,无论光天化日强取豪夺,还是月黑风高杀人越货,永远都财源广进,赚着滚烫的快钱。如今来到天启一月有余,却仍然只见投入不见产出。且不说那两个辰月教的怪胎——上次设下必杀的伏击,整片林子都被连根薅起,结果原映雪竟然好整以暇走了出来,浑身上下一尘不染——就连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何太傅,也是狡兔三窟、防卫周全,连根毛也摸不着。

天启米贵居不易,再这样败送下去,老本都要亏光了。

她叹息良久,踯躅良久,最后从地穴的隐秘处取出一只锦盒。

“这么贵重的礼品,你要进宫面圣?”

锦盒内盛了一枚核桃大的青褐色果实,貌不惊人,却堪称举世无双——本来确实有一双,其中一颗被种在淳国监狱的缝隙里,换回了唐国的通关文书和一个英俊的车夫,还算物有所值。至于这一颗……

“平临君寿辰,天启城的达官显贵共聚一堂,你说,是不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机会?”

小闲掩上锦盒,昂首阔步出门去,留下一个意气风发的背影,惊得里亚半天阖不上嘴:她不是第一天认识顾小闲,这人天生懒骨,但凡不感兴趣的事,说破天也不会屈尊就驾。怎么来到天启忽然转了性,主动去做那些打点关系、疏通门路的官面文章?

顾小闲的意气并没有支撑太久,很快就被一股近乡情怯的抵触情绪所替代。

她走入园中,对着天光张开手掌。昨天种花时不慎划伤,初时鲜血淋漓,过了一夜便已凝结,风吹上来有些酥痒,估计不日就能愈合。

伤口曝露在外才会好得快,道理她明白,实践起来却有些困难。

她一直竭力淡化自己是平临君妹妹的事实,毕竟曾经的记忆不怎么令人愉快。很多人,也许包括顾西园本人,都以为顾府千金是为贼人所掳,但事实恰好相反——她是自己出走的。

如果她不走,也许会被活埋吧?

顾小闲的脸色有些苍白。她至今不能肯定自己那天晚上看到的一幕是否真实:顾府上下聚集在祠堂里,灵柩牌位香案一应俱全。四叔公的尖嗓门明明白白穿过纷飞的挽联白幔传出来:

“刑克父母,白虎带煞,留着这孩子整个家族都会败落……”

“不是说她活不到年关?这一病不起,肯定又折损不少……”

“早去早好,入土为安……”

四叔公一贯嫉恨他们兄妹,所以她只是站在雪地里安静地倾听,淡漠的目光落在牌位上,仿佛上面写着别人的名字。可是接下来,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说了一句让她人生彻底颠覆的话。

“好,如叔公所愿。”

那个负手立于窗前,面色清冷的高挺少年——她的哥哥顾宛琪。

疼痛突然来袭,小闲松开拳头,发觉初愈的伤口被不小心抠烂,淡红的血水沁了出来,不由满心懊恼。

所以,她很少回忆过去。谁没事喜欢自虐呢?那个光脚站在雪地里的小女孩,每次回头看到,都会让她感到彻骨的寒冷和悲怜。

那不是她喜欢的情绪。

她想要和和满满,热热闹闹,自由欢快地活在这世上。

所以,即使丢了贵族世家的名字和身份也不要紧。自从踏出西园之门那一天起,她就不再是顾宛瑶,过去的一切与她再无干系,努力重新开始就好。

正是抱着这样的念头,她度过了接下来的十年,竭力遣散心中的愤恨和悲凉,并没有因为心怀仇恨而成为丑陋狭隘的人。

她也打探顾家的动向——四叔公的家产之争终于失败,年轻的家主顾宛琪风生水起,以西园之名震动天启,成为名噪一时的平临君——却也只是抱着听书的心态,就像一切对贵族公子好奇的坊间平民。

她也听说顾西园当年为找她几近倾家荡产,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赏格高悬,四处探听妹妹的下落,但只是一笑而过,继续过她诗酒天下的飒沓生活。她记得一个世家小姐有多少愁死人的规矩,根本不想给自己桎梏。再说,流水十年,山倾河改,她从顾宛瑶变成顾小闲,他从顾宛琪变成顾西园,江洋大盗与世家公子,若说交集,除了这个姓氏,又能剩下多少。

你为什么不连这个姓也一起放弃?

你从擎梁山出来,为什么偏偏去了淮安?

你在宛州苦心经营这些年,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衣锦还家吧?

原映雪的话在耳边萦绕不去。

这个人,只要开口必然一箭穿心,句句明白通透,着实让人讨厌。

这些问题她都有答案,只是一直刻意忽视,以为捂得严严实实,它就不复存在。

小闲颓丧地垮下肩膀,是啊,人永远无法彻底抹杀过去。说到底,她还是在意。顾宛琪希望她做一个言德容工的世家千金,她就偏要女扮男装行止粗鲁。顾宛琪经商,她也经商,入淮安城三年便混得出人头地,造了一座比西园大得多的闲园:他们流着一样的血,对商机的把握和运筹,她的天分不比他差,更何况,她背后还有一个隐秘而强大的体系——天罗。

她是在斗着气。

他原本是唯一护着她的人。她出生时折腾了一天一夜,最终母亲因难产故去,自此宗族里就开始流传她是煞星的说法。这个传言在父亲丧身海难时达到巅峰,连自幼相伴的丫鬟也纷纷辞去,唯有哥哥相伴不离。那时候多少亲戚外族觊觎顾家的生意,试图争夺家主之位,四叔公甚至意欲将他们兄妹逐于旁室,但她从未担心过,因为顾宛琪总会摸着她的头顶说“别怕,有我”,声音那么严肃,眼睛却那么温暖。

这个长她十岁的哥哥,她总需要拼命抬头仰望,才能看得见眼睛,是那么高大稳妥的存在,是她孤独世界中最后一样安慰和庇佑。

却在那一年冬天,崩塌如雪。

靠山没了,被迫自立自强,总得咬牙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吧?

她即使不是平临君顾西园的妹妹,也能照样活得很好——或许,这就是她跟过去相关的唯一执念。

顾小闲拍拍额头,长舒了一口气。

既然如此,就让她像一只开屏的花孔雀,到平临君面前使劲地炫耀一通,好好完成这个执念吧。这个经年的旧伤口,也该拿出来晒晒太阳了。

13、

顾小闲递上拜帖,不出所料,片刻工夫就被迎进府去。闲园在宛州风头远盖西园,声名早已传到帝都。竞争对手踢上门来,以平临君的性格,不会避而不见。

筵席开启多时,酒盏一满再满,场面已十分热络。她一路分花拂柳而来,看见那些喝至酣处散发弄琴的贵公子,心中颇为感慨,甚至涌出一丝自豪来。

耍风雅,耍奢侈,耍情致,谁耍得过宛州顾氏?世人都说顾西园之所以能凭一己之力与辰月展开风气之战,只因他抓住了人性里抹杀不去的弱点:贪婪与贪欢。

灭欲修来的长生,总归不如纵情声色的今生。

“花好月圆庚星耀彩,兰馨桂馥甲第增辉,宛州顾小闲恭贺平临君寿诞。”

清亮之声越过觥筹与丝竹声传到水榭亭台上,顾西园微微一怔,远看白衣的少年款步走来,眉目逐渐清晰,心里轻轻哦了一声。

原来他就是顾小闲。

这个名字,宛州来书中屡屡提及,淮安西园的主事顾襄称他“年少飞扬,才情跋扈,大有气吞宛州之势”,不过两家生意并无实质冲突,他也不甚在意。据说这个少年仿佛凭空出现在淮安城,无人得知他的身世与过往,却在短短数年迅速生根发达,成为宛州商会的头面人物。

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顾西园带着几分赞赏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虽则稚气未脱,斜飞的眉梢眼角却满是锐意,看向他的眼神几分慧黠,几分自傲,又几分挑衅——这样的毕露于形的少年心性,他已经失去许多年了。

“顾公子之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少年才俊,西园幸甚。”

顾小闲仰起头。

主位之人背光而坐,面目看得不甚分明,但那熟悉的声音隔了十年的时光再次传入耳中,竟在刹那间令她眼眶尽湿。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记。

她飞快眨去泪意,托起手中锦盒,道:“薄礼一份,聊表心意,望平临君笑纳。”

顾西园起身步下亭台,薄暮里的淡水阳光落在他脸上,恍惚一如昨日。他和她,一样斜飞入鬓的眉,一样尾角微翘的眼。这血缘的印记,隔了这么多年反而愈加清晰,只是从前需要拼命仰望的人,现在只需抬眼便能看得分明。顾小闲飞快低下头,想,她是真的长大了。

“恕在下眼拙,不知顾公子所赠何物?”

顾西园接过小闲递来的锦盒,翻来覆去打量了半天,到底也没看出个所以然,不由兴致渐起。原本喧嚷的酒席也因这句话而静了下去,众人纷纷引颈观望,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稀世珍宝,竟让见多识广、家藏充栋的平临君也露了怯。

顾小闲正等他开口。

她转过身来,对众人朗朗一笑,道:“这是一颗桑觉木的种子。”

席间有人发出短促的惊呼,但大部分宾客还是沉默,似乎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有鸟曰风,翼比天地。有木曰桑,枝散八荒。”顾西园讶道,“这是……上古传说中的桑觉木?”

“不愧平临君,”小闲笑得欢畅,“当初别人给我的时候,确实是这么说的。桑觉深埋在极北的荒漠中,千万年也没有机会发芽,但如果天空落下一滴雨,它就会从百尺的地下破土而出,只要雨露不止,它就能一直朝着天空生长,比最轻盈的羽人能飞到的地方还要高,比最强劲的大风能吹到的地方还要远,百鸟来朝,祥云万丈。”

从顾西园开口那一刻,座下宾客便涌起小小的骚动,当小闲演说完毕时,这股骚动已汇集成热烈的鼓噪,仿佛油锅里淋了水,人人七嘴八舌,期待一睹为快。

顾西园看着小闲眉宇间飞扬的神采,不知缘何也跟着愉悦起来。

“既然如此,就让在下和在座各位一起开开眼界吧。”

犁地,播种,浇灌。随着土壤的浸湿,地底传来轻微的震动,仿佛远方山林中正有一群夸父踏鼓而舞。在视线无法触及的地方,桑觉树的根系正以惊人的速度纵横生长,小闲不由稍感遗憾:根据上次的经验,地下的景观也应该别具一番观赏情趣。

宾客纷纷离席,聚集到花园中临时清理出来的空地上。显然,小闲今次的目的已经达成——成功地成为这些达官贵人的关注焦点,打响了在帝都的知名度,而且更重要的,给顾西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众人瞩目之下,一株透明的淡蓝色植物从地底喷薄而出,如烈火烹油般翻腾到半空,又如一个绝世的舞者,款款抽枝散叶。不出半刻钟,树冠已遮蔽天穹,在百尺高空交叠成半透明的幽碧,整个信诺园仿佛被一只巨大的水母覆盖。向晚的天光穿透水晶似的枝叶,析解成云雾状的虹彩,洒在人们如痴如醉的脸上。

正是倦鸟归巢的黄昏时分。一只黄眉柳莺率先闯入这片神奇的领地,发出了心驰神迷的欢唱。接下来,整个天启城的鸟雀都仿佛得到召唤,从四面八方奔投而来,沐浴着一碧万顷的天光,喜极而鸣,声彻霄汉。

小闲站在需十人合抱的巨木之下,朗声对顾西园道:“再浇一碗水,这片精心修葺的园林恐怕就要毁了。平临君舍得么?”

顾西园看着树下的人——他一定在哪里见过这双明亮的眼睛,和这副略带挑衅的神气——笑意忍不住漏了出来。

“无妨。花园毁了可以重修,但奇观只有今天才看得到啊。”

小闲在众人的欢呼中掬起一碗水,水面映照出流光溢彩的天穹,和她突然红透的眼圈。

“哥哥,这么漂亮的船,烧了多可惜,你舍得么?”

“我们会有很多新船,但这一艘要跟父亲去很远的地方,它一定得是最结实、最漂亮。”

她早已沧海桑田事过境迁,为什么这个人说起话来,还跟当初点燃木兰长船祭祀亡父的十八岁少年一模一样?

小闲吸了吸鼻子。

老头曾经说,人可以往回看,但不能往回走。这个道理她笃记了很多年,关于过去,她是连看都不肯多看的。然而当真回过头去,她才发现追逐在背后那么多年的洪水猛兽,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心结罢了。

她看着自己的哥哥,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融化,越涨越高,直想从眼睛里跑出来。

顾西园也看着这个双眼晶亮的年轻人,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流泪。他下意识要走过去安慰,却在半途被人拦下。

酒宴上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光禄卿冯轶。

现场所有熟悉天启局势的人都吃了一惊。冯轶是辰月教的红人,和暗中支持勤王义士的平临君绝非同道。他带着大批的缇卫出现在信诺园,恐怕只意味着一件事:辰月终于不愿再姑息平临君恣意散财、搅乱政局的行为,打算拿他开刀了。

气氛骤然紧绷。几个急躁热血的门客憋不住拔出刀剑,乍现的杀气惊动了树上的鸟雀,瞬间飞走泰半。

然而出乎众人的意料,冯轶竟口称“贤侄”,态度亲热走上前来,仿佛与顾西园有着超乎寻常的交情。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忽然转身对缇卫挥挥手,那些黑衣的卫兵便如潮水般退开,现出被他们层层簇拥在中间的人。由于太过娇小,大家一开始甚至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那是一个鬓发凌乱的少女,眉尾斜飞,眼角微翘,神情极尽淡漠。一件黑色的缇卫军衣将她从头裹到脚,只露出巴掌大的脸,浮冰碎雪似的,好像一眨眼就会融化,消失在浓艳的霞光中。

冯轶附上前去,在顾西园耳边悄声言说。话音未毕,顾西园便疾步奔到少女面前,用一种半是惊疑、半是惊喜的眼神将她从头到脚仔细查看。

与顾西园狂风骤雨般的情绪相反,少女只是木然地瞥他一眼,然后继续神游太虚。那双点漆似的瞳仁空茫涣散,似乎喜怒哀乐这些人间烟火都与她无关。

平临君顾西园的寿宴是在一片哗然声中仓促结束的。

他甚至顾不得礼数周全,连招呼也没打,就径自带着少女和冯轶等人离席而去。

那株举世无双的桑觉木因为没有得到持续的灌溉,渐渐萎化为苍白的丝络,被风吹散在天启城的夕照里。不过人们顾不上惋惜,因为这一天有太多的话题可以热议,比如权倾一时的光禄卿冯轶,竟然曾是宛州顾家一名微不足道的食客;比如缇卫一举清剿了帝都附近的盗匪,匪首侥幸逃脱,却被信诺园的高手围猎于铭泺山下,当夜身首异处;比如平临君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妹妹,可怜那个苦命的姑娘遭了太多罪,找回来的时候已经形同痴愚。

14、

鸡叫头遍敖谨就醒了,天刚麻麻亮。

推开柴门,青郁的仲夏气息扑面而来,满园生机勃勃的浓影。山药在葡萄架下睡成一团,听见门响头也不抬,正合着小闲所说,“当条护院狗都嫌迟钝”。

敖谨套上马车,盛了一瓢稗子倒进马槽,预备待会儿出门采买。熙来攘往的市场容易隐匿行踪,东西两市便成为各路义士联络接头的据点。正因如此,敖谨来到天启之后还继续留在顾府当杂役——一个大户人家需要太多东西维持一天的生活,他可以驾车走遍市场每个角落而不引起巡卫的注意。

敖谨用特制的膏药遮住脸上的黥痕,戴上斗笠准备出门。走到葡萄架旁,山药忽然一骨碌爬起来,四足腾空往外狂奔。喂食也没见它跑得这么快,敖谨心里纳闷,决定跟上去看个究竟。

整个顾府都沉浸在破晓前最后的睡梦中。山药一路狂奔,最后扎进中庭的主屋。

那是顾小闲的寝居。

屋内一片漆黑,偶尔传来一两声激烈的喘息,像是哭的太用力,上气不接下气似的。敖谨叫了几遍无人应答,正在迟疑,忽听里屋轰然作响,东西摔得稀里哗啦。他终于顾不得礼数,一手打亮火折子,破门闯了进去。

顾小闲伏在山药背上,破风箱似的直抽气。原本靠墙的红木搁架被翻倒,碎瓷片摔了一地,她却不管不顾,胡乱地用手扒拉,血顺着指尖一直淌。

敖谨大惊,扶起小闲一看,眼瞳翻白,嘴唇青紫,气息长进短出,显然得了急症。他立即扯了条毯子将人裹住,抄起来飞奔出门。

这么紧急的病况,以前只在蝰蛇咬伤的人身上见过,只怕根本来不及找大夫。这家伙总说自己贪生怕死、命大福大,总不会那么容易死吧?

敖谨步履仓皇,险些被门槛绊倒。正在此时,山药从背后直撵上来,急急挡住去路。它看看敖谨,又看看小闲,往地上丢了一枚瓷瓶。

瓶中滚出几粒乌黑的药丸。敖谨略一迟疑,捡起其中一粒塞到小闲口中。

他没有会错意。山药找到的,确实是救命的灵丹。小闲服了药,不多时便顺过气来,渐渐停止了抽搐。她睁开眼,有些惊惶地环顾左右,像是梦游之人中途转醒,自己倒被吓了一跳。

“该死,好痛。”

她甩了甩手,试图站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背后还靠着一个大活人,惊得好一通喊叫,声音高亢有力,明显已无大碍。

敖谨松了口气,将小闲扶到床边坐下,点亮桌上的油灯。

“你病了?”

“老毛病,死不了。”

小闲无所谓地抹了抹脸,一手冰冷粘腻的汗,这才发现单薄的夏衣早已汗湿,脸上顿时爆出一团血红。

“你知道了!”她裹紧毯子。

“我早就知道。”

敖谨头也不回走了出去,片刻又端来一盆清水,言简意赅道:“手。”

小闲从善如流地伸出手。

“七公子,我从来没有向外人透露过你的身份,公子这么光明磊落知恩图报的人,一定也会替我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对吧?”

“你天不怕地不怕,还怕别人知道你是女人?”

“我怕一切不必要的麻烦。”

敖谨将她掌心的碎瓷片一一挑出,冲净残血,低声道: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明明怕麻烦,却对一个毫无益处的逃犯伸出援手。明明爱财如命,却看不过路边的孤儿寡老,每每倾囊相助。既本事了得,又笨手笨脚,总把自己搞得命悬一线。既聪明,又糊涂,老做一些赔本买卖。我跟着你好几个月,也没看懂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敖谨平时沉默寡言,一开口竟句句打到实处,噎得小闲说不出话来。

她憋了半天,眉毛一挑,笑嘻嘻道:“我从来不做赔本买卖。等你将来做了义士领袖,脑袋可就值钱了,千万不要太轻信于我。要说糊涂,你才当真糊涂,如果当初答应了百里恬,你荣华富贵也有了,血海深仇也报了,还用得着当逃犯?”

敖谨往小闲手心撒着药粉,面上露出不以为然。

“百里恬做事不择手段,我若听他所言,杀了兄弟,夺了兵权,直接反上天启,与逆天而行的辰月邪教又有什么区别?”

“开口闭口辰月邪教,”小闲故意笑道,“可我认识的那个辰月的教长,知书达理,温文尔雅,比你还像个世家公子,怎么看都不是恶人。”

敖谨拧起浓眉。

“中州之乱,一乱就是五年,如今只看到灾荒遍野,民不聊生,不是邪教是什么?还要流多少血,才能填满天墟的祭坛?甚至——”他凝视盆里混浊的血水,仿佛又看见那段血雨腥风的陈年往事,“很多人相信,中州之乱根本是由大教宗一手引发。”

“隔了这么多年,谁能说清当初的事?”

“但在当时,蹊跷事一件接着一件,让人不得不心存怀疑。”

“什么蹊跷?”

“先是辰月代替皇帝诏令唐国和楚卫紧急出兵,明示各国诸侯亲征。家父年迈,早已挂盔多年,也不得不听令前往晋北走廊与联军集合。接下来,在胜局抵定的决战前夜,一支蛮族轻骑竟然趁夜摸到中军主帐……”

“那就是有内应了。”

“家父与楚国公白麓山当即遇袭身死。唐国公百里冀与家兄领残兵撤至天启城下……力战而亡。奇怪的是,蛮族并未趁胜攻城,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回北陆,仿佛他们南下只是为了用诸侯将士的血,冲洗他们的屠刀而已。”

敖谨尽量平淡简洁地叙说往事。小闲并未应声,脸上的戏谑之色却像潮水一般渐渐退却。

中州之乱发生于圣王七年,当时她与老头隐居深山,听闻东陆遇蛮族入侵,各国诸侯听令勤王,联军奋起反击,却节节惨败,胤朝险些改朝易帜。她在山中隐居多年,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世外生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并没有太多感触,只是向老头提出一个商业方面的建议。

战时百业废驰,除了必要的战略物资,妓院、赌场、漕运、甚至天罗本行的杀手生意都必然受到影响——很少有人在逃命之际还想着买凶杀人,所以那些耗资千万训练出来的刀和锷将会丧失用武之地。然而在乱世之中,人们十分需要把最有用的信息以最有效的方式传递,日常使用的信鸽往往会在枪林箭雨中丧生,但天罗的精锐却能日行千里、来去无踪。因此她提出,可以有针对性地发展限时信使生意,任何信息不论远近收取一百金铢,确保次日午时之前送抵,延迟一刻钟则分文不取。

做生意要赚大钱,就要赚有钱人的钱,这是自古颠扑不灭的真理。一百金铢虽资费不菲,但在生死攸关之际,钱财就成了身外之物。尤其长炀川一役折损了胤朝超过半数的名门望族,整个战事过程中便见无数天罗杀手来往于晋北走廊与东陆各地,只为与家人报一声平安。原本通过暗杀敛财的杀手组织,现在只需送信便赚得钵满盆盈。

中州之乱时,龙家是天罗组织中唯一财源广进的家族,并由此奠定在天罗上三家中的商业霸主地位。所以,这场人间浩劫对于顾小闲而言,只是她小试牛刀却大获收益的商海初航而已。

她看着敖谨娴熟地为她上药包扎,突然意识到这个少年和她有着迥然相异的人生过往。

五年前的修罗场中,整个九州都陷入支离破碎的沉默,只有十三岁的他千里独行,孤身前往天启,只为发出最后的质询。

灯影里,敖谨的眼神孤独而又执著,就像在云中城的河络市场里流浪的里亚,又像在擎梁山的干涸河谷中徘徊的山药,有一种幼犬躲在雨檐下忍住寒意不肯颤抖的倔强。

小闲突然无奈了,原来她一贯拿这种倔强的家伙没辙。

“你当时在哪儿?”她的声音柔和了许多。

“哥哥担心蛮族绕过南望峡直捣毕止城,命我镇定国都。”

“所以你日夜兼程赶往天启,也是因为内疚吧?内疚没有和他共生死。”

敖谨低头不语。

“那就好好完成他的心愿。我听说淳国大公子敖诩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不要给他丢脸。”

“哥哥说,我们流血打仗,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不用再流血打仗。我相信一个安居乐业的新时代终将到来,”他端起水盆走出去,“我一定会努力让它到来。”

15、

一个成熟的杀手团队应当包括如下分工:

负责前期凑集情报的人。他必须人脉宽广、观察入微,可以迅速摸清目标的衣食起居和出行规律,尤其目标在何时最不设防,例如如厕,欢爱,或者在一个自以为隐秘的地方背着老婆欢爱。

准备杀人工具的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杀人工具可以快速提高杀人效率,好的工匠则可以根据刺杀需要度身定制杀人工具。如果目标是个老饕,显然一条不慎刺破内脏的河豚会更有胜算。

守望者。守望者负责在刺杀过程中望风,他的外貌应该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毫无特征,可以随时和街边卖豆腐的大婶或者下棋的大叔混为一谈。这种令人过目即忘的长相在乱世十分吃得开,不论当斥候、盗匪还是杀手都具有较强的先天优势。

清洁工。清洁工是维持团队可持续运作的重要角色,他负责抹煞一切可能追踪到杀手的蛛丝马迹。而清洁工往往也是终结者,如果刺杀不慎失败,他必需果断终结杀手的性命,以免泄露组织的任何信息。

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有一个人负责刺杀。

从上述标准看来,显然顾小闲的团队并不成熟。她、里亚和陆珩的三人组合就像一只真正的三脚猫:作为工匠的里亚过于学院派,总是因为过分追求器械的机巧而忘记杀人是一件简单粗暴的事;作为守望者和清洁工的陆珩虽然有着神偷的技能,但为人太过心软,常常在“杀人灭口”和“放人一马”中不假思索地选择后者;作为刺杀者的顾小闲则……完全不像一个可靠的杀手,值得庆幸的是她十分善于凑集情报、制订方案,并且总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好运。

“到底怎样分辨真假太傅?”

上午的通衢大道人烟如织,算算时候也该退朝了,陆珩不禁心焦起来。他们三天两头来四禧茶楼报到,成天看着何虹的车队招摇过市,却像老虎吃天无处下爪。老皇帝病卧多日,他甚至怀疑这每天上朝的太傅也只是替身而已。

顾小闲意态悠闲地吹开茶沫,闭目浅酌,仿佛当真是为了品茶才坐在四禧茶楼顶层隐蔽的雅座里。

“我在秋叶城的时候,认识一个演晋戏的戏班班主。”她用薄胎瓷盖轻嗑茶碗,发出一道糖丝般爽脆的清响,用说书的口吻道,“他曾对我讲,评判一出戏好不好,不能光看主角儿的唱腔和身段。那些不起眼的龙套,耍宝的丑角,每一寸光影,每一副妆面,甚至边边角角的道具,在行家眼里都含糊不得。只可惜世风浮躁,肯沉下心来雕琢的艺人是越来越少了。”

陆珩莫名其妙,不明白小闲这番话究竟意指何处。正在这时,楼下传来了官马开道的锣声,朝中大员们打道回府了。顾小闲轻弹陆珩的脑门,指着远远驶来的太傅车驾:

“注意车旁那个人。”

那个人,陆珩是知道的。他总骑一匹黑马,神情冷峻,目光犀利,基本不离太傅马车左右。陆珩虽然没有见过他出手,但在上一次天雷轰顶的袭击中,他是周边侍卫里唯一幸免于难的人,本事想必了得。

“何虹挑的那些替身,一定无论相貌气质、言谈举止都和他相差无几,堪称一等一的好主角。可惜,如果配角演得不够好,眼尖的观众也许会一眼看出破绽——那么这出戏,还得算他们演砸了。”

陆珩恍然大悟,又多看了几眼那个贴身侍卫,果然从身形神态中看出一些例行公事的松懈来。

“上午这个上朝议政的太傅是假的,下午那个教太子读书的太傅却是真的。”小闲沉吟道,“看来,老皇帝病得不轻……走,回去看看里亚这个月的劳动成果,是时候考虑动手了。”

陆珩勾着腰走在低矮的地道,脑袋时不时撞到转角处照明用的萤石。地穴深处火光摇曳,打铁声不绝于耳,一路走来如同缓缓展开一幅充满异族风情的河络画卷。画卷的主角正在锅炉旁埋头苦干,脸蛋被滚烫的铁水蒸成虾红,眼睛经过护目镜的折射显得巨大凸起,乍一看仿佛鲤鱼成了精。

里亚兴高采烈,从砧案上夹起一枚通红的铁圈,扑滋丢进冷水里,蒸起一小股洄漩的白汽。

“最后一枚光轮,完成之后就可以开始组装了!”

“真不愧是快手里亚。”小闲赞道。

“她在说什么?组装什么?”

陆珩看着地穴角落里堆积如山的散铁,这些千里迢迢从淮安运来的笨重家伙必然有重要用途,究竟什么用途,他却始终没有搞懂。

“我要称它为,”里亚骄傲地搓响手指,“天启的推子!”

“天启的推子,真是个好名字。它可不就似剃头匠的推子!即使是铭泺山的锻木林,我想也可以轻易推个干净吧。”

小闲弹了弹挂在墙壁上的羊皮图纸,对于里亚精准还原设计图的动手能力感到十分满意。陆珩把鼻子贴上去看了半天,终于看出画面上是一个集合了攻城梯、投石机、盾构机和伐木机的四不像。

“我们,要开着这个大家伙,去把太傅府直接铲平?”

他嗫嚅道,虽然不可思议,但对于顾小闲这个满脑子奇思异想的怪胎而言,任何怪念头都合情合理。

小闲笑着摇头,“不尽然,不过你的思考方向是正确的。当务之急,是让这些大家伙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众人眼前。老皇帝快不行了,碧遥的皇陵又是一轮大兴土木。有了‘天启的推子’,伐木会变得轻而易举,可以大大加速工程进展,想必太常寺会十分欢喜。”

“淮安城的顾少,来天启的第一笔生意竟然涉足皇陵的建造,可真是了不得呀!”里亚取下水晶磨制的护目镜,在秋水荡漾的辉光中笑得红光满面。

小闲得意地摸着下巴,“现在各味药材都备齐了,还缺最后一味药引子,”她转向陆珩,“你得想办法从太傅府上偷几只谛鼠出来。”

陆珩眨了眨眼,发现自己自从进天启以来一直处于摸不着头脑的状况。

“谛鼠……又是什么?”

“雷州出产一种食菌为生的鼠类,当地人称为哈却,意思是‘胆子比芝麻粒还小的树鼠’。它们之所以能在毒蛇横行的雷州雨林中存活,是因为有着不同凡响的灵敏听力,因此人们又称它为谛鼠。一只经过训练的谛鼠可以清楚地分辩任何细微的异响,例如突然靠近的陌生脚步与呼吸声,所以很适合用来放哨。谛鼠非常珍贵,主要因为饲料难以获取,只肯吃雷州雨林某种特定的菌类。我打听过,整个天启城就只有何虹那个怕死鬼斥巨资养了一群……你偷的时候别忘了顺些饲料回来。”

“……我有那个本事,就可以直接摸到何虹床前下手了吧?”

“你也太小看太傅大人了。谛鼠只是最外围的警戒,要想接近他本人,不知得突破多少天罗地网。”

“太清殿门前的金吾卫也比这什么鼠好偷。”陆珩愁眉苦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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