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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云中紫都•叶染青.9

作者:九州志工作室 当前章节:14783 字 更新时间:2026-6-4 04:49

这是神的天下,不是人的天下。

小闲松开咬白的唇。

“你的神,派你来世上点燃战火,又是为什么呢?”

原映雪微微睁大双眼,他在小闲滚沸的思绪中捕捉到只言片语,其中流转着星辰的光辉。她并非神之使者,竟拥有极为敏锐的感知力,比绝大部分的辰月教徒更为灵识通透。

“因为……”他顿了顿,“人类被作为士兵而创造,没有战争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被创世之神亲手毁灭。”

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普通人直白地说出他所领悟到的神意。

“如果这天下只是神灵的天下,人只是神的工具,那我们从生到死究竟都在挣扎什么?世间的情仇爱恨、苦辣酸甜又算什么?”

小闲的视线渐渐模糊。

“只是人心里生长出来的虚妄之花。”

“神灵眼中的虚妄,还是凡人眼中的虚妄?”

一颗晶莹的泪珠啪嗒坠落,落在原映雪张开的手掌上。那是一颗饱含了忿怒与同情的泪珠,让原映雪彻底迷惑起来。

“你在同情……我?”

他定定看着又一颗泪珠滚过少女唇上的齿痕,再次忍不住伸手去接。是了,她在同情他。他是个凡人,然而眼中所见皆是虚妄。他长了颗凡心,却要一点一滴刨尽血肉,将它变成神灵意志的容器。

大滴大滴的珠串坠下来,在地上砸出一朵朵花,就像土地上生生不息的凡人,却只是神灵眼中卑微的泥土之花……

原映雪忽然伸出手,用指腹轻轻拭去小闲脸上的泪水。

“如果我像你,有一颗这么温暖丰富的心,一定不舍得把它变成——神的容器。”

他低声重复小闲的词,那许多古怪而又新奇的用词,存在于她那颗博大而又玲珑的心里。他一向厌恶读取人心,这一次却觉得温暖愉悦,就像在晚秋的寒风中,忽然有只松鼠跳过膝盖,留下一个湿漉漉的眼神和毛茸茸的背影。

“来喝酒吧,”他用泪水沾湿的手端起酒杯,“你问我为什么总要与你喝酒?因为酒越喝越暖,茶越喝越凉。你显然适合暖酒,而非凉茶。”

20、

敖谨站在黑夜里,身形笔直如刀,那股锐利是不管多浓的夜色也能割得开的。

山药没有跟来,于是没有人看得见他。但他看得见别人。

就在湖边的水阁里。他喜欢的那个女人,红衣红颜,鲜明的如同一道新伤,正与另一个男人喝酒谈笑。

他早就知道她是个女人,从她傻乎乎把自己药倒在他怀里那一天起。

初时他觉得她很不简单,能把他从铜墙铁壁的淳国大牢里劫出来,又一连击退十三风虎和三百金吾卫,而且小小年纪就在宛州扬名立万。他很讶异一个草根出身的平民女子能有这样的成就,所以最终托身顾府,随她一同来到天启。倒不是多想仰仗她的本事,只是按捺不下心里的好奇,想看看这个奇特的女子,到底能有多奇特。

她以绝对意外的方式出现在他的世界,如同一场好戏开了头,让人不禁想接着看下去。

接着看下去,他又发现她其实很简单。喜欢吃喝玩闹,兼有一点口是心非。他可能就是喜欢她这点口是心非。总标榜自己爱财如命又惜命如金,追求乱世里的独善其身,但又藏不住一颗温暖易感的心。她会忍不住去关怀别人,却时刻摆出满不在乎的脸,仿佛觉得生性温良是一件可耻的事,虚张声势的样子像极了她养的那头胆小的凶兽。

这样聪明温暖的姑娘,谁能不喜欢呢?

何况她还那么美丽。

他一直知道她是个眉目如画的美人,只因平时惯着男装,免不了行止粗率,才每每让英气盖过了妩媚。但在这一夜,在露意深浓的高台水阁上,这个绯衣招展的少女如同野火花一般,烫入了眼,又烧上了身。她的笑脸因为对着别的男人绽放,变成令人难以忍耐的酷刑。

敖谨深深吐纳,胸口似乎塞满浸水的棉絮。他踏着银白的芦苇慢慢走过去,仿佛走在冰天雪地里。

国仇家恨,不管多么沉重他也能一肩担起。甜美爱情,却像挂在高枝上轻摇的红豆,点滴都是不可承受之轻。

“七公子!上来喝一杯!”

小闲忽然看见阶下等候的人影,兴高采烈冲他招手,眼角眉梢似乎有碎金阳光在蹦。

敖谨将目光移向她对面的男人。

翩翩公子,倾世风流,却是来自敌对阵营。他不明白小闲为何一身妩媚红妆与之对饮,也不明白她为何当着外人直呼他“七公子”。她把专属的秘密随意摊开,显然是已经把这个辰月教长视为值得信赖的知交。

他冷冷直视原映雪的双眼,喉咙深处涌起一股剧烈的厌恶,仿佛有人突然塞进去一只受伤的墨鱼,腐臭的黑汁狂飙出来,呛得他直想作呕。

这些辰月!他们身后血流成河,白骨累累,怎么还敢睁着这样一双眼睛?

敖谨瞪着这双通透无尘的眼睛,里面看不到情绪,看不到欲念,看不到红尘黄土,只有他自己——他的愤怒,他的嫉妒,他的仇恨。

这双眼睛似乎看遍了世间全部的美好与丑陋,最后淘尽千沙,只留下了一面镜子。

他看着那双眼睛,仿佛被噩梦魇住般不能动弹。那个面目狰狞、满怀仇恨的男人,是他自己?

“小原,喝酒!去他的神,来喝酒!”

一双玉手豪迈地勾住原映雪的肩,打断两个男人之间的暗战。原映雪俯下身,对试图跟他勾肩搭背的少女无奈笑道:

“今天你是真醉了。下次再喝吧,府上来接人了。再会。”

“醉了好。神不会醉,只有人才会醉啊……”

敖谨接过絮絮叨叨的少女,又冷冷看向原映雪。什么神啊人的,这种乱七八糟的辰月鬼扯,八成是听了他的灌输。

然而原映雪并没有看他,也没有看小闲。他说完那句再会,将软脚虾似的少女交给敖谨,之后便仰首靠在窗边竹榻上,似乎也没有送客的打算。湖面疾风涌动,吹乱他的乌发和衣襟,平添了一些落拓之意,看起来倒真有点像酒巷里宿醉的公子哥。只有那双微阖的眼睛里还闪着清冷的银光,仿佛碧空明月,虽美却不含情绪,随意洒落在山野湖泊间。

小闲在一个头疼欲裂的宿醉的早晨醒来,听到很多让她头疼欲裂的消息。

“姑娘做得好,家主很满意。”

她刚一睁眼就听见屏风后的轻哑人声,裂帛似的,是那个常年跟在老头身边的影魅信使。

“唔。”她含糊地应了一句,发现自己的嗓子也嘶哑得跟那信使也没什么两样。

浑身疼得仿佛被驷马长车当街碾过,她艰难地在床上打了半个滚,突然惨叫一声,撅着屁股对屏风直挥手。

屏风背后传来一声轻叹,影魅信使从暗处走出来,将断了一条腿的小闲扶起来坐好。

那是一个清秀的圆脸男孩,如果不是声音诡异,站在街边拉着大人衣角要糖葫芦吃也不会引人侧目。

明明挺可爱的娃,非要学神秘冷漠的杀手做派,仿佛不这样就不够专业似的。

龙家的坏风气。

“你叫什么名字?”

“告诉过姑娘很多次,我没有名字。”

“你长得甜美可爱,不如就叫酥糖吧?”

“随姑娘喜欢。”新得名的影魅信使酥糖叹了一口气,他始终不能适应她的满口胡诌,“这次有三个消息。”

谈工作。她脸都没洗、满口酒臭就要谈工作。龙家的坏风气!

“何虹一死,辰月恐怕坐不住。太子抢在他们动手前出逃了。”

“嗯。”小闲漫不经心地听着。乱吧,水越浑,能摸的鱼就越大。

“春山死了。”

小闲猛地转过脸。

“……谁?”

酥糖没有再重复,只是垂着眼,等待暴风骤雨的到来。他知道他家姑娘和苏家少主交情匪浅,龙家和苏家曾经的隔阂也因这二人气味相投而消弭于无形。姑娘又是性情中人,所以春山君苏秀行的死,对她的打击也许比对整个苏家都大。

但他等了很久,小闲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酥糖抬起头。只见一双漆黑的眼睛盯着他,表情静若止水。

“怎么死的?”她的眼睫颤了颤,仿佛蜻蜓落于止水之上。

“护送太子出逃,过关斩将,被一万羽林天军射死在唐国边境,西江南岸。”

“太子活着么?”

“活着。正在唐国百里家,东陆这面最大的反旗,恐怕要扶正了。”

“好。”

好?酥糖错愕不已,她的至交好友死了,为何说好?

“秀行说,当杀手的人,总有一天要死于非命,所以他随时做好必死的准备。但他只怕一种死法,就是死得毫无意义。既然太子活着,就一定会成为下一个皇帝。哪怕他不是那块料,百里恬也一定会把他扶上墙。所以,从他死的那一刻起,苏家已经走出地下的天罗山堂,正式步入朝堂之上。苏氏将会成为新王朝最显赫的贵族姓氏。”小闲嘴角弯起,似乎在笑,“秀行,你得偿所愿了。” 

“姑娘不难过么?”

“难过。也高兴。每次我和秀行碰杯,总要祝他死得其所。他一定非常得意于这个死法,斩破千军,风云雷动,很帅的死法。你的第二个消息?”

“第二个消息关乎冯轶。”

小闲慢慢坐直。

“冯轶忽然跟平临君扯上了关系,家主担心姑娘关心则乱。再则姑娘伤了脚,所以这案子交由旁人去做了。”

“哦。”

只是哦?酥糖又一次陷入错愕。看来昨天姑娘确实喝大了,所有反应都出人意表。

“交给谁?”

“魇组新一代新锐已经抵达帝都,”酥糖顿了顿,盯住小闲道,“冯轶上次领去信诺园的小女孩有点蹊跷,上面建议立即动手。”

“什么蹊跷?”

“目前不好说,也许和辰月阴阳二部的雷枯火教长有关。”

酥糖仿佛看到小闲微微一跳,但她并未像他所预料的那样接着追问。

“第三个消息?”她又懒懒蜷成一团。

酥糖从怀中取出一枚长匣放在她枕边。

“家主说,姑娘幼年的病是坏在根儿上了,千万别忘了按时服药。”

21、

紫陌君白曼青端坐于堂前,案上炉香笔直升起,丝丝不乱,正如他本人。一旁的布衣少年按捺再三,决定直抒胸中不快,语气中已不乏鞭挞之意。

“春山君与桂城君的生命,只换来公子的沉默么!”

少年的声音在空旷的室内回荡,铜漏中水滴无声坠落。

他等了许久,等到耐心尽失,忽见白曼青长身而起,扬手挑出佩剑挥舞,霎时整个室内都被清辉填满,仿佛门外凝了一碧江海,被日光折照出纷至沓来的粼光。

帝都门阀贵族子弟自幼习剑,为的只是强身健体、礼仪祖制,实战派如敖谨一贯瞧之不上。然而白曼青手中一柄剑却舞得振动八方,忽如雷霆震怒,忽如九天龙翔,引着周遭万物也随剑气一同低昂奋腾,端的是令人称羡。

他姓白。天启皇姓白氏宗祠最年青的长老。世家公子中的世家公子。他在辰月入世之初便率先投诚,成为虔信的辰月教徒,引得数载骂名,却又在多年之后创立“紫陌文社”,以一个困惑的辰月初学者的面貌,引领诸子思索辰月教义的荒悖之处。他所提出的“十悖”成功地动摇了辰月的俗世理论基础,将怀疑的种子撒播在人们心中。他所发起的清谈则笼络了一大批天启最优秀的学士,成为朝堂之上抵御辰月、匡扶王道的中坚力量。

这就是白曼青。从来都不缺乏做事的眼界与能力,若是将他手中正舞动的那柄雕花佩剑换成绝世青锋,大约千军万马中也能久杀不败。

但可惜,他姓白。

通过御史弹劾等朝堂手段反抗辰月,是这个温和派世家公子所选择的唯一道路。

“太子的囚禁之所,是公子冒险告知春山君的,”敖谨怒视那团凛凛威仪、但不含半分杀气的剑光,“我以为公子终于有了一丝热血!”

寒光一收,白曼青杵剑而立,发丝微微凌乱,神态堂堂凛然。

“我的血,从来也不曾凉过。”

他长剑一挥。

“先帝赐我这柄‘血河’,允我剑履上殿,以慑逆臣。你道这柄剑为何能出入朝堂?因为它不是一柄杀人的剑。”

“公子的大道理我是不懂,”敖谨冷笑,“我十岁起征战疆场,手中枪戟缴命无数,只知道乱战中比的是谁更快,谁更狠。公子总说暴力不足以立世,但暴政之下譬如乱战之中,由不得半点迟疑心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白曼青凝视端坐于前的少年。他比五年前高出许多。秀美脸容被一道深刻入骨的黥痕割裂破坏。身上锐气萧杀,连鲛族的安神涎香都压不住。

世家子弟的脸上本不应当存在这样的黥痕,犯了死罪自当欣然领死,而不是带着耻辱的印记苟存于世。白曼青的目光扫过敖谨的胼手胝足和粗布青衣,长叹一声走上前,白玉般的手掌抚过敖谨的头顶。

“小七,”他改用了很久以前的称呼,“当初是我为你求情……”

敖谨有些恍惚地看着白衣飘飘的贵公子向他走来。那是无王时期的第一年,专政的阉党挟诸侯质子以为威胁。他作为淳国质子被送来帝都,一心只想着叛逃回国,召集各国质子意图谋逆,不慎被阉人发现行迹……那一次是白曼青保了他。

敖谨还记得自己长跪在太清殿外,生死未卜听候发落。白曼青走出殿来,用手掌轻轻摩挲他的头顶,轻道:“走吧,小七。今后要记住,以暴制暴并不是最好的路。”

千万幅阳光如同垂帘般在白曼青身后飞舞,敖谨抬头看见他背后的白衣下渗出的血痕,心中充满了忿恨。

白曼青以管教不严自咎,领了一顿鞭笞,换回他一命。阉党暴徒终于找到理由折损这位犹如星辰般高不可攀的皇族贵公子,乐得为之。敖谨只恨自己力有不逮,离成功一步之遥,却害那个总是温和笑着教他读书的白家哥哥吃了顿鞭子。

“五年前你硬闯天启,也是我向教宗求的情。”白曼青看着敖谨的眼睛,“你这孩子就像一头孤狼,血气涌上来什么都不管不顾,真是只有菸河平原才能养出来的决烈性子。我让你顶着耻辱的标记活下来,也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与不对。”

敖谨默默咬住牙。向教宗求情?怎么求?皈依辰月事贼如父,还是再挨一顿鞭笞?白家这个绝世贵公子,一等一的人品,一等一的才学,然而他反抗暴政的方式,竟然只是靠折损自己尊贵而已!

他心中从来都没有仇恨,也没有私念,就像嘉佑殿前的长明烛,蜡炬成灰只求天下福祉、钟鸣鼎食。他宁愿世上所有不公义的鞭子都只抽打在自己一个人身上,以此来唤醒世人心中的公义。

这就是白曼青。

“再谢公子救命之恩!”敖谨低头长揖,胸中郁结令他直想大恸。

一缕温淡的笑容出现在白曼青脸上,就像冬日里的淡水阳光穿破厚厚的云层,终于落在阴雨连绵的大地上。

“淳国七公子,”白曼青持剑而立,声若鸣钟,“你摒弃世家身份苟全于乱世,是为国仇,还是家恨?”

“无以为国,何以为家,君子家天下。”

“你舍钟鼎,立险地,何不惜命?”

“天下之危为大,一已之危为小,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你结交乱党,行为荒悖,世家风骨安在?”

“国事倾颓,公义每隐于草莽,君子不以权贵媚人,不以贫贱低人。”

“君子舍生而取义,是为哪般?”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敖谨将幼时白曼青所授一一诵出,泪水随之冲出眼眶。

这些烂熟于心的简单道理,多年来一直湮没在血海深仇和牢狱之灾背后,现在竟如明灯依次点亮,照耀他一度狭隘的心胸。五年来他始终压抑不住怨恨,满心为父兄雪仇的私念,但若论及家仇,谁又能比得上眼前这个一脸平静的男人?早在圣王二年辰月就血洗了白家宗祠,将宗祠党七长老诛杀殆尽!

“不为一已之私,不因一家之仇,将公义的种子撒播到更多人心中,这就是我所追寻的路。这就是为什么我的手沾不得一滴鲜血,你明白了么?”

白曼青还是一贯的神情,平静,坦然,丝丝不乱。然而看在敖谨眼中,已经有了一种舍生取义的昂扬。

“谢公子教诲。”

“我能做的事已经不多,”白曼青收起他的佩剑,脸上带着微淡的笑意,“确切地说,我终究还是失败了。剩下的事要交给你们——但是请七公子不要忘记,你手中的剑,也应该是一把公义之剑,才能够祭祀那些无辜的血。”

那一天淳国七公子敖谨离开紫陌君白曼青的府邸,并没有立即离去。他在丹墀下站了很久。千万幅阳光如同垂帘在身旁飞舞,他仿佛回到从前与一群诸侯质子聆听白曼青与太学士论道问答的日子。那时他胸中怀着千秋家国梦,希望长大之后能像父兄一样骑马杀贼,护佑东陆平安康泰,繁荣昌盛。

白曼青清朗的声音从身后的高堂内断续传来,他在反复吟唱一首歌:

那烽烟已燃尽

那孤途已走完

我们所信之道亦已守住

从今而后

唯有公义的冠冕作为证言

敖谨在初起的秋风中听着这首歌,宁州羽人在歌颂为公义而献身的先民时所吟唱的歌,内心充塞了清凉的苦涩。原来这个男人,竟是有了死志的。

22、

圣王十三年秋,辰月传教旨立三皇子白千行为帝。与此同时,太子白渝行现身唐国,指白千行为伪帝,诏令天下诸侯勤王。整个东陆风起云涌,唯独皇城天启还维持着表面上的宁静,尽管在那潭死水之下,暗红的血仍在缓缓扩散,且日渐凄厉。

顾小闲在这个多事之秋却过得十分滋润。莳花弄草,吟风弄月,每天还有两尾活蹦乱跳的碧鳜鱼送到府上,养刁了她的胃口,也养肥了她的歹心,让她更加想将原映雪名下的湖据为己有。

“你在信诺园偷听了半个月壁脚,到底有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她仰天靠在摇椅上,伸手可及之处摆满各类吃食,这些日子拖着条瘸腿哪儿也去不成,只好每天在家贴秋膘,贴得一贯尖俏的下巴也明显圆润起来。里亚说照这样养到冬天,一定能为顾府省下祭祀用的牲口钱。

“顾西园对妹妹,那是真好。”

陆珩将里亚做给小闲的私房点心逐一尝遍,最后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小闲一僵。

“怎么好?”

“黄金屋养着,白玉床供着,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皇帝家的女儿也不见得这么伺候。”

“这就叫好?”小闲冷笑,“花钱谁不会?里亚的工坊一天能造掉我两百个金铢,还成天嚷嚷我对她不好,没让她今年回雷眼山参加河络地火节。”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那妹妹是个傻子。顾西园成天陪她说话,她就跟块木头似的不理不睬,偶尔回一两句就乐得他眉开眼笑,我看过不多久,他也快成傻子了。”

“哦,说些什么?”

“都是些孩子话。据说受了太多刺激,心智只停留在八岁。顾西园现在四方延请名医,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凉风习习,吹得枝头枫叶簌簌掉落,一团接一团的橘红小火焰漫天飞舞,落在池中也不熄灭,仿佛要将整个世界一网烧尽似的,烧得小闲浑身燥郁。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是想弥补良心上的不安吧,”她又冷笑,“一介女流沦落乱世,无外乎任人欺凌的命运。问问青楼里的头牌,谁的背后没有一把辛酸泪?就算他是平临君富可敌国,做哥哥做到这个份上,未免也忒失败了。”

忒失败了!妹妹就在眼前,竟然还错认了旁人!

陆珩不太能理解小闲突如其来的尖刻,掏掏耳朵,道:

“总之看来看去,看不出那个妹妹有什么蹊跷,若是真的心怀不轨,扮成傻子倒是个好办法。”

“你这呆子眼拙,”小闲白他一眼,“看来还得劳烦我这瘸子亲自去一趟。”

“总算等来了。”信诺园的风雨楼上,平临君顾西园对布衣少年由衷笑道。

年初就收到唐国百里家的书信,让他准备偿还一笔久欠的债务。顾西园思来想去,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自己欠百里恬什么。他是个习惯给予的人,散财如土,总喜欢让别人欠他东西,这是一个商人的习惯。做人情买卖,在需要的时候收回,诸如此类。所以百里恬的书信让他颇奇怪了一阵子。直到有一天消息传来,说唐国公找人劫了淳国大牢,把那头孤狼似的淳国七公子给撒了出来,顾西园才从记忆深处翻出一笔旧账——与淳国大公子敖诩的旧账。

他看着少年略显娟秀的脸,心想血缘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这位七公子必然是由某个美貌的如夫人庶出,眉目婉约得不似个敖家男人,但他看人的眼神和他哥哥敖诩如出一辙,闪耀着利刃在激战中淬出的火光,仿佛多瞧一眼身上就会多出道伤口。所以,这样一个面相清弱的少年可以跃马沙场指挥千军,其实并不奇怪。

“令兄旗下的精锐,都还在。”

顾西园口气平和,说出来的话却不啻晴空霹雳,震得敖谨一激灵。

谁人皆知淳国那支铁血之师尽殁于圣王七年的混战,余下少量残兵也被继任的淳国公敖诘遣散。作为一个归依辰月的侯国,辖下拥有千余名金吾卫守护都城便已足够,允许淳国留存风虎十三卫已属法外开恩。

“令兄在中州之乱时,与我谈了一笔生意。”

顾西园眺望着信诺园的前院。那里排着蜿蜒的长队,都是从四方赶来天启的潦倒世家子弟,只要到信诺园报出祖上的爵位,便能领取五个金铢的“立身钱”。他就是用这样简单而又切实的方法来支持义党,数年内派发的金铢约有二三十万之巨。世人都赞他仁富之商、曲线救国,他却自认自己没那么崇高。

他的出发点其实很简单。

作为宛州顾氏的家主,他首先需要保证顾氏家声不会在他手中衰颓,族人与手下衣食无忧。只有国富民强才会生意发达,所以辰月乱世,他第一个就要跳出来反对。

这是一个生意人概念中的兼济天下。

只不过,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而是大胤第一皇商。顾氏声望与皇族气数可谓同气连枝,所以中州之乱时,敖诩第一时间便找到他,知道只有他才敢接下、也有能力接下如此惊世骇俗的一单买卖。

“他许我一样天下商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明澜古道互市。作为交换,我需要助他一件事,”顾西园眼底暗藏着波涛,“助他藏匿一支……骑兵团。”

一丝蚂蚁啮咬似的战栗爬上敖谨颈项。

骑兵团。整个东陆称得上精锐的骑兵团,也就只有一支。

淳国敖诩麾下的风虎军。

当年这支骑兵纵横菸河流域,平楼国,挑晋北,抗蛮族,是一支既擅奇袭,又能硬拼的铁旅。现任淳国公手中那支令人闻风丧胆的风虎十三卫,其实仅仅是风虎军一支后备分队。

他一直以为他们与诸侯联军一并葬送在中州之乱……

“魏强,风虎军掌旗,膂力惊人,昼夜乱战而帅旗不倒,现于沁阳城郝家村十里堡打铁。”

“邹华清,擅淬毒,因为制毒时误伤同袍被从校尉贬为伍长,人称毒手老邹。近年辗转于柳南与和镇,是远近闻名的赤脚郎中。”

“薛军师薛诚,以满腹经纶隐匿于阳穆城郊一间破敝私塾,乡里幼童最爱听他讲古,‘素文纯谋取九州如烹小鲜,蔷薇帝征战四方天下大同’……”

“斥候李,清余岭务农。”

“探马张,衡玉港跑船。”

“……”

顾西园每道出一个名姓,敖谨面上便多一分怆然。哥哥深谋远虑,于溃退途中遣散随军,分明已将时局看得透彻,自知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才会留此暗手以待后势。

“还有些人已经断了音讯,失散在广阔的宛越大地,即使是我也要费些时日才能找齐。当时令兄说只管藏好这支军队,不多久一定会有人寻来,重新网罗这些能人异士。我想他说的就是七公子,”顾西园微笑道,“能在风虎骑兵团一呼百应的人,只剩下您这位曾经和他们一同出生入死的少将军了。谁知,在下一等就是五年。”

五年前淳国七公子获罪入狱的消息着实令顾西园有些茫然,然而宛州西园以诚信立世,纵使后来明澜古道的商机急转直下,他也一直恪守这纸形同虚立的契约,凭借第一皇商的人脉与能力,小心掩去当年那支骑兵溃散的痕迹。就像浓墨入池,六百多人的骑兵中坚瞬间就消失得不见踪影。

“年初听闻七公子出得樊篱,我已立即撒开网络,广寻故人。依最新的消息,不出半月,定能还七公子一支完整的风虎军!” 

23、

“捂得那么严实,只能看出平临君家里做帐子的布料不错,看不出床上的人是什么毛病啊。”

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在温馨静谧的房间里突兀扬起。顾西园微微拢眉,转身对帐内之人温言良久,随即缓缓拉开床帷。

阳光照亮床头的贝壳花嵌,彩晕中坐着个楚楚动人的姑娘,如梦如幻,可惜太过苍白娇弱,仿佛随时会消失在下一个眨眼的瞬间。

“是个不错的美人嘛!何必藏着掖着。”

顾西园按捺着火气与不耐,听凭态度狂浪的巫医对宝贝妹妹评头论足。宛瑶怕生,突然被一个形貌怪异之人盯着猛瞧,自然吓得面无血色。他忍了又忍,最终上前挡住了妹妹的视线。

“景先生可看出任何端倪?”

顾西园冷声道。近些日子被他扫地出门的庸医实在有点多,这位举世皆知的西陆巫医最好不要辜负了自己的盛名。

西陆巫医景仲,擅解巫蛊之惑以及平常医术诊治不了的疑难杂症。宛瑶的痴病用尽方法也不见起色,于是顾西园设法请来了这位传说中神乎其神的巫医,希望寻到个独门偏方。

“平临君确认这个妹妹不是冒牌货?”

巫医突然说出大不敬的话,未等顾西园怒气发作,从袖中摸出一支锋锐匕首。

“借你点血用。”他一口喝干茶碗,与匕首一起丢到角桌上,藏在乱发和羽饰后面的双眼流露出古怪的笑意。

“什么?”顾西园不明所以。

“平临君是知道的吧,那些去西陆走云荒的马帮,时常会有人莫名其妙消失不见,多年后被同伴在偏远山寨偶然寻到,却已经完全不认得人了。忘了自己的宗族名姓,忘了家中的父母妻儿,安心守着当地一个巫民女子过日子。那是中了巫女的蛊,非得要至亲之人的鲜血混合了家乡的泥土,施以巫蛊之仪‘元裂’,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平临君的妹妹虽然不是中了蛊,这个方法也是行得通的。”

巫医缓缓道来,喑哑的声音锈迹斑斑,让人想到云州阴雨连绵的沼泽与瘴气横行的雨林。他一面说着话,一面取出枚布囊,往空碗里缓缓倒入湿润的泥土。

“这是昨日刚从淮安城送来的新鲜泥土,还需一些至亲之人的鲜血,请吧,平临君。”

顾西园迟疑地拿起匕首。

“行这种巫蛊之仪,有无任何不良影响?”

“如果确是血亲就安全无虞,只是千万不能弄错了人,否则被施以‘元裂’的对象也许会陷入错乱,所以刚才我问平临君,是否确定这妹妹绝非假冒。”

原来如此。顾西园放下迟疑。虽失散多年,自己的妹妹总不至于认错,她的神志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但清醒时所讲述的童年之事,是外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知道的。

殷红的血吃进褐土,变成了赭色的泥浆。巫医从乱发中拔下一根五色鸟羽,将血泥搅拌均匀,对身后的随侍拍了拍手。那随侍人高马大,也是奇装异服,满身挂着琳琅的青铜雕饰,褶裙下一双粗壮的毛腿,抬手就把瘦小的巫医连人带藤椅搬到床前,如夸父力士般轻松自若。

病人一脸惊恐看着这对古怪的主仆。

在她发出尖叫之前,顾西园抢先用未割破的那只手掌覆住她的双眼,俯在她耳边轻声安抚,如此才勉强完成了仪式的第一步,让巫医沾着血泥在她额头画下怪异的符咒。

“苍天之眼,两仪之数,时如飘风,魂兮归来。”

巫医念念有词,手指在空中划出繁复的图纹。然而病人丝毫不为所动,仍然惊恐万分,一副随时要哭的凄惨神情。巫医见状也有些错愕,他稍愣片刻,双手抡出一个满圆,然后猛然相击,对病人大声喝问道:

“顾宛瑶,淮安人氏,生于赤乌六年,是也不是?”

“是。”病人似乎被他的暴问吓住,讷讷答道。

“自幼父母双亡,长兄如父,是也不是?”

“是。”

“常年卧病,足不出户,居室面东,窗前一株桃花?”巫医双目微阖,仿佛已神游至宛州西园故居。

“是。”

“六岁那年,婢女秋云与你讲述鬼神怪谈,引得你彻夜啼哭,被顾府扫地出门,可有此事?”

“没有!”

病人矢口否认,倒让顾西园也吃了一惊。他明明记得确有此事,宛瑶彻夜啼哭,高烧不退,自己在震怒之下将那个婢女遣回乡籍。

“那你为何啼哭。”巫医盯住病人双眼。

“因为……燕子……”

“燕子?”

顾西园听得莫名,巫医的脸色则略有发白。

“燕子好可怜……”病人双手捂脸,哭腔浓重。

“所谓鬼神怪谈,又是怎么一回事?”巫医继续追问。

“秋云想家,家里有人等着她,我跟她串了谎。我不是故意骗哥哥!”

病人抬起脸,湿漉漉的眼睛看着顾西园,似乎害怕受到责罚。顾西园摸摸她的脑袋表示宽宥,茫然的目光看向巫医。

景仲双眼发直,仿佛自己也陷入错乱,很久才问出下一个问题,声音竟微微颤抖。

“你八岁那年,发生了什么?”

“棺材。”病人面容惨白,口中清晰吐出两个字。

“那年之后呢?”景仲也面容惨白。

“之后……”

病人双唇紧闭,眼底血气翻腾,突然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

“下葬了!他们把我下葬了!好黑!到处都黑!虫子吃我!吃我的手脚!”

她狂乱地挥舞着手,然后紧紧抓住衣襟,筛糠似的抖个不停。景仲突然发现那双葱白小手上散布着青紫的淤块,有些已见溃烂,仿佛常年不好的冻疮。

西陆巫医景仲和他孔武有力的随侍从信诺园的正门风光地进来,又从后门狼狈地出去。平临君府上的仆佣看了都纷纷摇头,说顾家小姐的痴病恐怕是神鬼也难医了。

景仲的随侍跟着主人马车一路小跑,跑到街角的隐蔽处,一个箭步冲进车内,与巫医并肩而坐。

“其实你做得不错。”他摘下身上的挂饰,对状极落寞的巫医安慰道。

“虽然那咒语念得有点问题,”他回忆道,“巫医一般不用那么文绉绉,都念什么‘某某家有蛊啊,她放蛊着我了,挨刀砍脑壳的,再不赶快收回去,我铁定不饶她。抬粪淋她家门,拣石砸她屋顶,让大家都知道她家有蛊,有儿娶不来,有女嫁不去哩!’之类的,简洁有力……哎,你干吗对顾西园的妹妹那么有兴趣?”

高大的红发随侍说了半天话,也没有得到一个正眼相待,只好在巫医面前蹲下,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没事,回府再说。”假冒的巫医似乎刚发现车里还有旁人,轻轻吃了一吓,颓然吩咐道。

敖谨用食饵把山药引到井台上,一手捞住它的脖子,一手将鬃刷沾上澡豆粉。

它那无良的主人喜欢用墨笔在它额上写字,有时是个“王”,假装它是只吊睛白额的猛虎,有时是个“凶”,表示它是只骁勇无比的凶兽。然而山药还是那个胆小的山药,至今都没有学会如何虚张声势,跟护院狗争抢地盘仍然屡战屡败,时间久了额头还留下一团糊遢遢的印迹,看起来更形可笑。

所以说狗随主人,儿随奶娘,谁养大的娃像谁。

敖谨把山药刷得满头泡沫,脸上浮出若有若无的笑意。

“咦……你怎么还在?”

明显不如往常活跃的声音幽幽传来,一人一兽同时愣住,抬头见顾小闲拄拐杖立在马厩前,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山药趁机挣脱出去,委屈万分扑到主人身上,小闲竟不避让,任它蹭了自己一身的泡沫。

“新帝登基大赦天下,七公子既然恢复了身份,就不用留在这里做苦力了。”

小闲有气无力,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的玩心。敖谨微怔。以她的性情,难道不应该趾高气扬对他说:喂,小子,你既然不承认辰月立的皇帝,就也不能承认皇帝下的赦令,还得留下来做牛做马呀!

“这里好风好月,白吃白住,我为什么要走。以及,你头上的东西,是最新的潮流?”

他难得说回俏皮话,搁以往一定会引发小闲的惊叹和表扬。然而这次她只淡淡“啊”了一声,从头发上抓下几根彩色羽毛,若有所思道:

“我去换身干净衣服。你先备车,待会去一趟碧遥镇。”

明显的怒意在敖谨周身滚沸,迟钝如山药都感觉出来,赶紧溜回井台,乖乖抬起脑袋等待刷洗,但小闲还是无知无觉,神若游魂。

她正陷入难解的困顿,须得找人给她好好解一解。

24、

“孜然和熟猪油,这就是诀窍所在?”

“不止哩,可不要小看了馕坑和这把热柴禾灰啊!”

白衣的贵公子席地而坐,热心地帮老农夫支起串羊的木架。衣摆结于腰间,袖口拢至肘弯,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漂亮结实,一如长期挽弓的军士,看得小闲瞠目结舌。

如此随性的面貌,与人们理解以及自己印象中的原映雪完全大相径庭。从风花雪月到葱花油盐,这位辰月教长身上的俗世烟火气真是越来越浓了。

“来得正好,今天吃烤全羊。”

原映雪完全没有意识到“烤全羊”三个字和他本人气质有多不搭,一边往馕坑里丢着杏木疙瘩,一边笑着招呼小闲。

“多劳多得,人人都要帮忙。”他将盛着腌料的木罐递给身旁的女娃,“小五,去教那个姐姐刷佐料。”

“那不是哥哥么?”

“哪有那么好看的哥哥。”

“她没有你好看,”女娃经过认真比较得出结论,严肃道:“小原哥哥,我长大后能嫁给你么?”

原映雪一愣,亦严肃道:“等你长大,我就跟你爷爷一样老了,怎么办?”

女娃闻言沉思许久,最后哭丧着脸走到小闲身旁,开始积极指挥她共同劳动,显然是已经接受了爱情破灭的事实,决定把注意力投放到烤羊这件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顾小闲抱膝靠在田垄上。

秋阳温吞,文火烤着大地,将浅黄的稻谷烤作深金,散发出令人愉悦的焦香。小女娃一团娇软靠着她沉睡,老农夫满面慈祥在田间劳作,连原映雪也破天荒一副邻家少年郎的模样,几乎让她忘了自己跑来这里的初衷。

她和山药有个共同的优点:美食当前的时候可以抛下一切烦心事,欢天喜地,大快朵颐;吃饱喝足之后更可以抛下一切烦心事,没心没肺,倒头就睡。

现在她吃饱喝足,满腹的委屈和惊恐都被一只酥脆肥美的羊腿挤没了踪影,眼皮越来越酸,似乎一撒手就能睡倒在麦地里。

眼皮越来越酸……她觉得自己像一小片金叶子,被太阳慢慢烤卷了边,在枝头跃跃欲试,以为可以乘着旷远的秋风去往任何向往的地方,却滴溜溜打着转回到了原地。

她以为自己这些年已经变得自由不羁,其实一直都在原地踏步而已。

小闲努力眯缝着双眼,看着原映雪端着水罐向她走来。一双白璧无瑕的手,既没有茧结,也没有伤痕。怎么可能?她刚才吃羊的时候明明不小心割了他一刀,眼见着血冒出来,却又立即收了回去。

世界上哪来的这么多怪力乱神的事!

她终于扛不住,眼泪唰啦啦掉下来。

“喝水?”原映雪在她身边坐下,沉默许久,问。

小闲不答,只是抱着膝头闷哭。她平时不怎么哭,因为哭了也没人哄,只能自己抱着膝头自怜自伤,实在有些凄惨。世界上很少有什么事值得这么凄惨的哭法。

但今天发生的事是足够凄惨了。

她自信满满去打假,不料竟铩羽而归,她哥哥专心哄着那个冒牌货,还把她乱棒轰出门来!

小闲抬起哭花的脸,挥开原映雪递来的水罐,一口咬住了他的手。

嘴唇有温热的触感,齿间有咸腥的味道,但那个味道转瞬即逝,而他的手背上连个齿印都没留下。

“你真的是个人么!”她怒火中烧。

“是。而且会痛。”原映雪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无奈笑道。

“你们辰月都是妖孽,造假也造得妖孽丛生,一点破绽也没有。即使我现在告诉他,我才是真的顾宛瑶,他也不会相信!我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她哭得更凶。原映雪举起那只还在隐隐作痛的手,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压抑心中陌生的无措。这是她第二次当着他哭,而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哄,只能等她自己平复。

她怎么会有这么丰沛淋漓的情感?

同情。愤怒。委屈。恐惧。

真真切切,人心里的情感。他一直努力克制的脆弱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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