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四月十六 上午
洛晨钟没有想到敌人的将领居然有这么大的胆量。
当虎翼刀骑够到敌人尾巴的时候,那个头上扎着白羽的羽人将军,居然拨转马头向虎翼刀骑直冲了过来。骁勇的骑兵们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等他们意识到这个应该在逃命的敌人将军正在孤身反冲锋的时候,那家伙的白马已经穿过虎翼骑兵稀疏的阵列,向着他刚刚放弃的营地方向奔去。那里还有陷入困境的破甲骑兵和攻势受阻的选锋营——难道他要去指挥那些奇异的植物骑士?
洛晨钟猛然勒住马头,他知道那几个仓皇而逃的无甲骑兵绝对没有这个家伙来得值钱。虎翼骑兵紧跟着主将的动作停下冲锋的步伐,一起拨回马头。这时那个羽人已经跑出老远。洛晨钟咬咬牙,“四个人跟我回追,剩下的接着追杀敌人骑射手,把头带回来!”
冲锋(二)(4)
离他最近的四个骑兵马上靠拢上来,跟他策马回追。剩下的都四散开,又朝着那些刚刚开始奔逃的羽人阻击分队掩杀过去。
这时候洛晨钟注意到那家伙已经换下夜袭的黑马,换回了那日冒充使者时骑乘的白马。羽人的战马都没有任何的铠甲,连身上的军服看起来都轻飘飘的,没有一点盔甲的味道。那家伙身上唯一的防护装备似乎只是头上的白盔,但那头盔的盔体纤细轻薄,佩戴时突出的重点显然是头顶的白色羽毛,防护性能很值得怀疑。洛晨钟知道羽人身体轻快,再不披甲,跑起来一定快上许多,直接追赶多半是追不上的。不过那人往回跑,其实正对着破甲和选锋,断然不是逃脱的道路,而踏白骑兵在北边,所以他必会拐个弯向南。
猜到了敌人逃走的路线,洛晨钟就抢先向南偏离,准备抄个近路截住敌人。可是那羽人将领也明白得很,与他们同时折向南,丝毫不让他们占得便宜。眼看着敌人要渐渐远去,洛晨钟从鞍桥上扯出短弓,搭上箭,瞄准敌人结实的马屁股。这时候那家伙突然停了下来,回头张弓搭箭瞄了过来。洛晨钟暗道不好,左手把弓身微微一抬,顾不得仔细瞄准,二尺一寸长的狼舌人箭就飞了出去。这箭平时专用来射马,一旦射中,创口崩裂血流极快。这生死之间,也顾不得活口了。可是他这边刚松脱弓弦,身边就响起两声惨叫,两个骑兵已经中箭滚落马下。洛晨钟心中一寒,对手的连珠箭速度惊人,恐怕马上要招呼到自己身上。他马上矮身伏在马背上,这时候就听到簌簌的几声,几支要命的羽箭从头顶划过。然后又是两声惨叫,那边的两个骑兵也倒下了。
“他妈的!”洛晨钟忍不住狠狠地骂了一声。
战马不安地原地踱着步子,再没有新的箭矢飞来。他从马颈侧面向前看去,那羽人将军居然还大摇大摆地停在原地,手里依然端着弓,看来就等他什么时候冒头。洛晨钟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好死死趴在马背上一动不动。
此时的战场似乎寂静了。洛晨钟渐渐觉得天气闷热难当,地面上潮气蒸腾,耳朵边似乎有飞虫嗡嗡叫个不停。弓在左手,箭壶在右胯边,可是他根本不敢抬头。时间过得很慢,他又悄悄探出头,发现那个混蛋居然还在。洛晨钟在心里骂遍了他的十八代祖宗。
不知道过了多久,洛晨钟眯缝着眼睛看着敌人单薄的身影,决定不受这鸟气了。他计划着趴在马背上渐渐逼近敌人,豁出去大腿上中一箭,也决不能被那个混蛋困在这里。即使战马被射倒,他也能躲在马匹尸体的掩护下,用弓箭跟敌人拼个高低。想到此,他双腿轻轻夹了一下马腹,战马温顺地迈开了步子,小跑起来。他的手心里都是汗。
八十步,七十步,六十步……速度越来越快。洛晨钟暗暗算着距离,把弓箭挂在鞍前的得胜钩上,从腰间抽出马刀。敌人的影子还在那里。
等到三十步的时候,战马已经冲了起来。洛晨钟低低地拖着马刀,旋风般冲了过去。这时候他听到崩的一声,锁裙甲下的左小腿仿佛被抽了一鞭子,火辣辣的疼。那个可怕的敌人一箭射断了他的弓弦。崩断的熟牛筋结结实实地打在他腿上。
他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敌人能轻易射断他的弓弦,说明随时都能轻易射穿他的双腿。难道他是因为敌人的怜悯才能毫发无伤么?
冲锋(二)(5)
就到了,就到了,潮湿的手掌握紧了麻布缠绕的刀柄。
这时候前面传来一声嘹亮的战马嘶鸣,他抬起头,看见那个漂亮的羽人将军已经拨转马头,白衣白马,以一种超越箭矢的速度驰向南方,转眼间就变成一个模糊的小点,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逃了?”对敌人逃跑动机的猜疑,超过了对其速度的惊叹。
洛晨钟回头。
赵卫的踏白骑兵正踩着轻盈而彪悍的步子,席卷而来。
B.四月十六 下午
蔷薇谷其实并不算是山谷,两侧山丘低矮,空身走的话,不一会儿就能爬上山顶,俯瞰这片宽阔的长满蛇莓的平缓而宽阔的山谷。
有人说许多年前这里曾经开满血红的蔷薇,所以才命名为蔷薇谷;也有人说蛇莓其实是蔷薇的一种,只是它永远匍匐在地上,开出细碎的花朵,却有鲜红的果实。哈斯知道那果实其实很奇妙,可以止血,可以做蛇药,也可以治疗烧伤。所以他倾向于后一种解释。
白鸟团的骑兵们正聚集在蔷薇谷的末段,斯特兰城就在东边四里之外。站在山丘上就可以看到这座澜州最高大巍峨的城垣。许多人曾经说,青都秋叶是澜州最庞大最美丽的城市,但哈斯从来不这么认为。秋叶城和所有古老的羽族城市一样,都融化在茂密的森林中,每一座房子都会生长,每一条道路都悬在高高的空中。这是没错的——如果羽族永远都把自己封禁在这片森林中的话。听说在遥远而寒冷的宁州,羽人们已经和无根民混居在一起,在山地的草场间放牧,在波涛翻涌的海边捕鱼。哈斯并不知道绵羊和小黄鱼能拿来做什么,但他知道羽族早晚要走出这片森林。
高大的夜北马安安静静地伫立在山谷两边,骑兵们躲在阴影里擦拭着自己的马具。偶尔还有些会用光洁的绸布仔细擦拭马刀的锋刃。不知道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的马刀有多少使用的机会。或许这只是骑兵的习惯吧,就像洛晨钟每次带兵出城前都要亲手整理一遍马镫,习惯而已。
在清晨的退却中,除了帐篷和一些物资以外,高傲的白鸟骑士团并没有受到多少实际的损失。不过值夜分队却在敌人的追杀中折损了一半的人马,哈斯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虽然成功吸引了敌人的主将和骑射分队,但在敌人游骑兵的长刀下,还是有三十来个羽人射手丢掉了自己的头颅。多么可怕的效率。最后投入追杀的中州刀骑也不过三四十个,差不多每个骑兵都有自己的斩获。逃回命来的射手们仍在战栗,对于这些从未上过战场的小伙子们而言,那些高举着长刀的中州人如同恶魔般恐怖。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同伴在绝望的逃亡中被一刀砍下头颅,却根本没有回身迎敌的勇气。举起弓箭对着前方的目标射击,其实并不难;可真正的挥刀杀人,眼看着同伴的自己的或敌人的血液喷涌而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突然变成尸体却是另外一回事。军人永远无法在训练场上成长,没有经过血的洗礼,就没有坚韧而勇敢的士兵。
每隔一阵,斥候分队的鸽子就会传回瞭哨的信息。中州人的骑兵收拢了队伍,正在缓缓向蔷薇谷进发。有时候那些窄小的纸条上还残留着新鲜的血迹。在这片丘陵的隐蔽角落里,斥候战一刻也未曾停息。
一来一往两次袭击,充分说明了敌人远远比自己老辣。那白鸟团的胜机在哪里呢?在正面的会战中,数量的优势会被敌人的近战优势轻而易举地抵消。他们的阻击分队在敌人长刀的面前仿佛婴儿般不堪一击。
冲锋(二)(6)
但即使在此时,哈斯也有坚定的信心。羽人的鲜血远比那些中州人珍贵,所以他不但要赢,还要赢得漂亮。他在等待,只要给他再多一点时间,胜负的天平就会毫无悬念地倒向他的一侧。
这时候山下溜起一道烟尘,一骑探马飞奔上来。
“禀报副团长大人,营建官安德·克塞·艾格瑞特大人到了。”那个骑兵在哈斯面前漂亮地勒住马匹,右手握拳行礼,恭敬地说道。
这时候微风吹过,金黄色的蛇莓花映在碧绿的藤蔓上,波涛起伏仿佛黄色的海。斯特兰城的代理政务官和正式巡城官,白鸟团第一副团长哈斯·克鲁·艾格瑞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A.四月十六 下午
大贲朝精锐禁军的骑兵们端坐在高大健壮的北陆马上,向远处的蔷薇谷进发。他们已经知道,羽人的三千骑兵撤退到那座山势平缓的谷地里,就停下了脚步,整理队形静待决战。所以,这个下午的进军就从容了许多。大战在即,何必让战马多耗费力气呢?
前头领军的是破甲营游击王洋,压阵的是选锋营游击贺翔,洛晨钟和踏白营游击赵卫守在中军,缓缓前行。清晨一战,真正损失的还是虎翼营,弓箭底下又折了二十几个骑兵,一百二十个虎翼骑兵,现在能战的不过五十几个,留在大队后面由医官照顾着的还有十几个,包括孙宁。踏白营撒出去三十骑的斥候,至少有一半失了联络。反而是破甲和选锋,居然只有几个轻伤,没损一个性命。最让人诧异的是,那些从花盆里长出来的植物骑士,跟他们对峙了一阵,就突然萎缩了。等到洛晨钟这边收拾完战局,回到羽军营地的时候,两营的官兵正呆呆地留在原地,哭笑不得。洛晨钟亲自检视的时候,地上只有一些泥塑的花盆残片,以及一些完全枯萎变形分辨不出原来形状的藤蔓。
这倒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他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名堂。花盆里瞬间就长出一些奇奇怪怪的植物骑士,看起来威猛无比不可一世——王洋和他的骑兵们也证实了,至少在那很短的时段内,这些骑士的长矛坚硬而锋锐,铠甲也似乎坚不可摧。许多收势不及的战马都被长矛刺伤,要知道,破甲营的战马是最威猛雄壮的良种北陆马,身上披着厚重的马铠,并非一般武器可伤。而且在马匹的践踏之下,这些植物骑士组成了一道极其坚固的防线,根本不可能硬冲。
可这样的植物兵器,转瞬间就灰飞烟灭,这实在太不合情理了。
上午唯一的斩获还是来自损失惨重的虎翼。他们果然横扫了敌人四散奔逃的骑射手。大部分骑兵回来的时候,马鞍上都挂着敌人的头颅,每个人脸上都闪烁着快意的汗水。开战三天了,亲密无间的战友不知不觉就被吞噬了一半,可以想象这些粗豪的汉子们,心中该有怎样的郁闷。现在,他们的长刀终于饮到敌人的鲜血,脸上终于有了笑。
这样的笑容对于这支骑兵而言,实在是太关键了。
十里其实很近。以最慢的行军速度,一个半对时就赶到了。
中州骑兵们在蔷薇谷前勒住了坐骑的步子。他们看到远处低矮的山坡上,羽族的骑兵已经列好了阵势。洛晨钟不慌不忙地指挥着这些饥渴的士兵们排列着阵形,缓缓迈上最近的山坡。谁都知道,骑兵绝对不能向上冲锋,他们不吃这个亏。
依旧是破甲在前,选锋随后。踏白和虎翼分列左右。不过现在的虎翼骑兵兵力太薄,踏白营要分过来二十骑,把队伍补平,可是骄傲的虎翼骑兵拒绝了。洛晨钟也允许了这样的举动,五十个骄傲的骑兵比一百个普通骑兵更具威力,这是每一个军官都明白的道理。
冲锋(二)(7)
又起风了。洛晨钟已经知道在西澜州的这个季节这个地段,每个下午都有大风。不过此时的风对他们而言并不坏,因为按照现在的队形冲锋,他们是顺风。而且阳光的优势也在他们这边,接战的时候敌人不得不迎着耀眼的阳光。
大战在即。
骑士们有条不紊地准备着手里的任何一件兵器或者马具。都是身经百战的士卒,越是在这样的局面下,越能显出他们的珍贵。洛晨钟心想,此战无论成败,都要尽可能地多回去一些人吧。当然了,他自己也一样。
忽然他周围的骑兵中起了一阵微微的骚动,洛晨钟回过头,居然看到他最信任的部属,本来该昏迷不醒的孙宁居然披着锁甲奔上山坡。
虎翼骑兵们在欢呼,所有骑兵都投来崇敬的目光。
可洛晨钟很快发现孙宁只是强撑着冲上前线,他的脸上仍然缠了绷带,只是再没有鲜血渗出。孙宁一路驰来,在洛晨钟面前勒住马匹,右手握着刀柄,费力地抽出刀来,“孙宁归队!”虎翼骑兵们都满怀激动望着他们的游击,眼睛里有自豪有钦佩,也有担心。
洛晨钟策马上前,扶住孙宁的肩膀,低声说道:“兄弟,你的身体,此时还不能上阵吧。”
孙宁矮下身子,低声回道:“肯定挥不动刀,但至少可以提提士气。”
洛晨钟点点头,“好兄弟。一会儿冲锋了,你给我们掠阵!”
“得令!”
这时银光耀眼,敌人阵中突然一骑飞来。禁军的骑兵们都停下手中的活计,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白衣的家伙骑着高大的夜北马旁若无人地冲到自己阵前。六百多名凶神恶煞般的骑兵,一千两百多道目光齐刷刷地投在那个羽族骑士身上,胆小的人恐怕早就吓破了胆。可那骑士却满不在乎地张弓搭箭,瞄着洛晨钟的方向,弓弦一抖,一支响镝呼啸而来。那箭杆子极长,飞行却很慢,洛晨钟伸手就把箭杆抄在手里,看到那箭的尾羽几乎延伸到箭杆中央。尾羽的边上还绑着一卷细细的纸筒。
战书。
洛晨钟一点一点抽开纸筒,却看到几行歪七扭八的通用语,不禁失笑。
白鸟团第一副团长哈斯大人恭敬地发出请求,希望能约定双方焰火为号,共同开始进攻。后面的文字基本都是废话,文化素质很低的哈斯大人词不达意地表示了对洛晨钟以及中州骑兵的尊敬,并强调能与这样的对手作战实在是一生最大的荣幸。
洛晨钟笑了。他对着那个信使举起箭杆,一把掷在地上,声若洪钟地说道:“告诉你们将军,准时开战!”
B.四月十六 下午
自从信使出发以后,哈斯的心里就很忐忑。不知道自己那段文字写得是否通顺,敌人的将领看明白没有呢?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多读些书其实也是应该的。
说实话,自从营建官安德赶到之后,他又情不自禁开始担心城市下水管道的事。说到此,安德就跟他急了,抱怨说营建队所有人员都被白鸟团征调了,他还拿什么修下水道?这次征集志愿者送花盆过来,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哈斯很后悔跟他探讨这个问题,赶忙中止了这段无意义的谈话,把安德带来的那些兴奋不已的志愿者们安置在两侧的山坡上,近距离观赏这场精彩的战斗。安德本身似乎还在对手下队员的下落怨念不已——要知道,早上逃散的那些营建队员,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没回来。哈斯确信那些人只是迷路了,可安德恶狠狠地诅咒他,说那些可都是无辜的平民,如果不幸死了一个,就要他好看。哈斯诺诺地应着,心里却说,战争哪有不死人的。
冲锋(二)(8)
这时信使回来了,带回了敌人的口信,随时可以开战。
哈斯马上策马赶到骑兵群中,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这时候两千五百个骑兵手中领到了属于自己的花盆——哈斯有点心疼早上毁掉的五百个了。十七个岁正术士各安其位分散在两千五百骑兵中间,阿莫斯大长老带着十四个亘白术士站在队伍的最前列,做好了一切准备。哈斯满脸放光地跑到大长老身边,背对战场,面向着自己麾下英武的骑兵们,高高举起双臂,用最古老的羽族语言发出准备进攻的号令:“阿提拉瑞!刚巴哈的!”
十七个青衣宽袖的岁正术士闭目敛神,默念咒语,双手结长生印。两千五百骑兵把花盆高高举过头顶,狠狠摔碎在鞍桥上。破碎的花盆里,藤蔓和泥土闪烁出淡青色的岁正花纹,然后藤蔓就像毒蛇般爬上每个骑兵的身躯,手臂、胸腹、腿脚、头颅AAAAAA甚至连战马的头部和肩背都被这细密的藤蔓缠绕起来,只露出骑士和战马的眼睛,炯炯地看向前方。最后成型的是藤蔓编织的长矛,它有着狰狞的外观和尖锐的矛头,尾端却连在盔甲上,与人马浑然一体,散发出摄人心魄的气息。
这样的盔甲和长矛,如果没有岁正秘术的加强,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所以在清晨的营地中,哈斯只能用它暂时阻挡敌人的脚步;但有了强大的岁正秘术做保障,就可以保持两个对时而不坏。那藤蔓的长矛很快就会变得无坚不摧,比任何钢铁的兵器都更坚硬锋利,那植物的盔甲却牢不可破,整个东陆没有任何一种箭矢可以穿破它的阻挡。
这时候,阿莫斯带着十四个亘白术士高高举起双手,白色的气流在他们手指间徘徊旋转,很快就嘶嘶地散开,笼罩在最前排一百名骑士的身边。风铠给这些最前线的骑兵又增加了一层坚固无比的防护,即使是敌人的穿山矛,都无法穿透风的屏障。
是时候了。
哈斯微笑了。白鸟团的骑兵们已经有两百年没有踏出冲锋的脚步,祖先留下了这样完美的战术,却从来没有实践的机会——他感谢那些中州人,所以,才一定要用最尊敬最虔诚的态度,发动最威严的冲锋——最好把对手杀得一个不留。哈斯闭上眼睛仰起头,殷红的翼形斑纹又爬上了他的脸颊和脖颈——如果有寰化的眼睛,你也会看到两千五百个骑兵面甲之后的脸庞上,无不爬满了各式的斑纹。
风吹得正猛,两千五百匹夜北马发出高亢的嘶鸣,两千五百名骑兵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杀声。哈斯高举双臂,斑纹血红神情迷醉地听着这动人的声音,然后发出了冲锋的命令:“劳斯!劳斯!劳斯!”
终
灰色的天空,恼人的细雨,湿滑的沙石路面上寸草不生,连乌鸦和秃鹫都不见了踪迹。孙宁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捆在马鞍上,正摇摇晃晃地走,但绳索勒得并不痛。四骑青衣把他围在中间,每个人都紧紧握着兵刃。
这是哪里?这个地方似乎曾经来过。孙宁又闭上眼,他感到自己的头颅里埋着一万把钢刀,不停地锯啊锯,所有感官和回忆都被割得七零八碎。他似乎记得某个树林里狂风大作,他被龙卷风掀上半空,然后重重地摔下来;他还记得雨夜的帐篷里,几个披甲的军官神色沉重地交谈,每个人的脸都很熟悉,又很陌生;西江的水是红色的,散发着腥臭的气息,隔壁村子里的李屠户每次都拿刀吓唬他;他的马叫做骅熘;七百个骑兵的血,染红了空旷的山谷。
冲锋(二)(9)
骑兵。血。山谷。风在呼啸,视线中的一切都在扭曲变形。
藤蔓。花。长矛。羽人骑兵突然变成植物骑士,巨型镰刀般的长矛,风的铠甲。两支骑兵相撞的时候大地都在剧烈颤抖,乌云狂奔着追上太阳的脚步,天色刹那间变得地狱般沉暗。
摇晃,摇晃。地势崎岖道路湿滑,战马突然一个趔趄,孙宁身子一栽,差点摔下马去。他睁开眼,看见身边的青衣骑士还在表情木然地看着前方,他们的身上血迹斑斑。
这是哪里,他们又是谁?
看到他醒来,旁边的一个青衣骑士转过脸,神色木然地看着他。
他又闭上眼睛,细碎而冰凉的雨水打在脸颊上,全身的骨骼都在疼,脑海中的影像却渐渐清晰起来。
天空仿佛一张灰色的大纸上胡乱泼溅了浓厚不均的墨汁,有的地方漆黑一团,有的地方却薄得晶莹通透,几乎要渗出金色的阳光。狂风大作,在地上匍匐的碧绿藤蔓都被吹得摇动不止,黄色的蛇莓花被狂风卷得七零八落,雨下起来了。六百多个骑兵组成的坚固阵列,在这样浓黑狂乱的天象下显得游移而捉摸不定。敌人就像从蛇莓藤蔓中站起来的成群的怪兽,这个战场就是他们的巢穴,是他们肆虐的领地,他们称霸的王国。第一列的怪兽披着狂风而来,白色的气流笼罩在他们身边,将他们的身形面目都包裹起来,这让人马上回想起秘术森林里那阵妖异而迷乱的邪风,然后浑身的骨节都在疼。
冲锋的距离很短暂,两股力量势不可挡地碰撞在一起,破甲营的穿山矛在那风的铠甲面前如麦秸杆一般脆弱,折断、粉碎、飞上半空,钢铁的面甲下面是一双双惊恐的眼睛。接下来,怪兽的爪牙轻易地撕破了骑兵的身躯——那不是长矛,只有妖兽才会用爪子把人撕得四分五裂,然后舔食那些猩红的血肉。
在这些妖兽面前,中州最强大的重甲骑兵如婴儿般脆弱,他们的身躯、盔甲和战马都被肆意践踏着蹂躏着,被妖兽的铁蹄踩进地上的藤蔓和泥土里。第一列倒下了,湮没了,然后是第二列、第三列,然后是选锋营。目睹了破甲营的覆灭之后,选锋营的骑兵们自动向两边散开,可是没有用,肆虐的妖兽像潮水一般涌来,藤蔓的长矛像章鱼的触手般无限延长,末端又像蝎子的尾巴,带着一击致命的毒性。选锋的斩马刀还高高举在空中,可是他们的身体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然后是虎翼,然后是踏白……太阳被遮蔽,这里是谷玄之神的领地,每一片碧绿的叶子上都带着死亡的气息,每一个花瓣都在狞笑。这样的植物并不害怕践踏,骑兵和战马的鲜血会滋养它们,使它们生长得更茁壮,更妖异。这不是战斗,不是我见过的任何一种战斗,这里没有英雄和抵抗也没有懦夫和逃离,只有杀戮,肆意的杀戮。主宰天空的谷玄要吞噬掉所有中州骑兵的血肉、身躯和精神力。
疼,头疼。孙宁又睁开了眼睛。
还是漫长的峡谷,还是蒙蒙的细雨。这里是天线峡。
可是在我的脑海中,在我的眼前,杀戮仍在继续。妖魔还在肆虐,陷入绝境的骑兵们发出凄厉的惨叫。最勇敢的士兵也丧失了抵抗的勇气,却没有人逃跑,逃不掉的。妖魔已经吞噬了他们求生的勇气。天色依然晦暗沉重,碧绿的草地被染得一片殷红,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这时候我的视线越过了那片血水污浊的屠场,看见在敌人冲锋的起点,一个孤零零的将军屹立不动,他白衣白马,头上束着白色的羽毛。我知道他就是羽族的主将,这场杀戮的策划者。
冲锋(二)(10)
我伏在马背上,顺着山坡的反斜面悄悄向他奔去,刀柄不停地碰撞着我的胯骨,我用手把它按住。平缓的山脊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到山谷里屠杀的景象,但空气中传来的凄厉呼号让我头皮发麻,身边弥散的血腥气让我一阵阵反胃。我极力屏住呼吸,拉下头盔的衬里。
当我估算着距离突然翻上山脊,准备向他发起偷袭的时候,眼前却先看到许多观战的羽族平民。这些邪恶的生物居然兴高采烈地欣赏着那场屠杀,一时间,我甚至想放弃刺杀那个将军,削几个平民脑袋解解气。
可我还是放弃了。我从平民的背后悄悄溜了过去,向那个将军身后逼近。距离越来越近,我抽出了刀。心砰砰地跳,这个时候我才觉得刚才的奔袭已经耗费了我所有的体力,伤口又开始迸裂,断裂的左臂拉不住缰绳,右手只能稍微抬起。刀都挥不动吧。可是我不管,我要杀了他,为兄弟们报仇!
就在我快要逼近他身边的时候,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炸雷,我抬起头,看见乌云被劈开一个缺口,一缕灿烂的阳光投射下来,我的视线越过羽人的肩膀,看到那片屠场已经宁静下来。雨也随之而下,我清清楚楚地看着那个将军转过身来,平和地望着我,望着我手里的刀,银灰色的长发被雨水打湿,沾在他的前额上。从担架上挣扎起来的所有能量终于消耗殆尽,最后一丝力气从指缝间溜走,我再也握不住长刀,整个身体慢慢地慢慢地从马背上滑落下来,一头摔在粗涩的藤蔓间,鼻子里飘过一缕蛇莓花勾魂的微香。最后的一个瞬间,我看到他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怜悯。
一切都结束了。
孙宁完全睁开了眼。
看到他醒来,旁边的一个青衣骑士拉住了他的胳膊,简单地问:“孙将军现在可好么?”
他挣了挣胳膊上的绳索,那人看到他的动作,面带歉意地说,“孙将军昏迷不醒,我们急着赶路,只能出此下策。等回了天启,在下一定登门谢罪。”
孙宁漠然问道:“你们是相府近卫,还是大明殿的执金吾?”
青衣骑士正色道:“大明殿执金吾左司马赵国诚,左右都是我的同僚。”
“你们来了多少人?”
“二十二人。你们决战蔷薇谷的时候,这边还有十三个。天线峡口突围进来,就只剩我们四个了。”
孙宁心中又微微一抽。
“救命之恩,孙宁不谢了。”
赵国诚淡淡一笑,“大家同是大贲朝的军人,孙将军不要见外。”
“何必要救我?”
“蔷薇谷一战,孙将军是唯一的见证。我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你回去。”
孙宁沉默了。
路长得好像没有尽头。在阴冷、潮湿和颠簸中,孙宁感到自己的生命在一点点流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又睡着了。他很希望睡着,却又害怕睡着,因为睡着了就可以暂时摆脱纠缠不休的痛楚,但一旦入睡,那地狱般的屠杀景象就会重新涌入脑海,这是比伤痛更可怕的折磨。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身边的人似乎少了一个。
他问赵国诚,赵国诚还是淡淡地说,死了。羽人的游哨原来一直未曾离开,只要时机合适就会发动致命的狙杀。
在伤痛和噩梦的折磨间过了两夜,他们走到了索桥关,身边剩下的,也只有赵国诚一个。高大的关城横亘在远方,赵国诚了无生气的脸上第一次有了表情。孙宁的神智是清醒的,在那个男人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点希望的火焰,要回家了。可是还没来得说话,那火焰瞬间就熄了。孙宁费力地抬起头,看到左侧的山崖上鬼魅般站着几个纹面的羽人。他们身上覆着青色的甲衣,仿佛融进了这青色的山崖,就像苔藓,就像岩石。
赵国诚笑了。那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笑容,然后一支没羽箭悄无声息地穿过了他的喉咙。
孙宁等了很久,却没有等来夺命的羽箭。
他再一次抬起头,看到青色的山崖上空空如也,那几个羽人已经凭空消失了,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赵国诚的尸体还伏在马背上,战马不安地踱着步子,并不知道背上的主人再也无法拉动缰绳。
孙宁努力摇动身体,嘶哑着对自己下的战马下令:“驾……”
战马迟疑地挪动着步子,孙宁努力催促着它,“驾,驾……驾!”
战马终于向前走了,赵国诚的战马似乎踌躇了一下,也跟了上来。
就这样,两匹战马,驮着动弹不得的活人和死人,一步步走过天线峡的末梢,走近了那座巍峨的青色的关城。
雨还在下,天色阴沉。
弯刀之夜(一)(1)
莫小闵来到斯特兰城的第一天,就嗅出了这个城市中弥漫的不祥气息。
她的感觉跟当时这座城市笼罩的积极乐观气氛完全相反,所以她的意见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就连她唯一的同伴莫塔也丝毫没放在心上。莫小闵当时皱着鼻子嗅来嗅去,光洁的皮肤上被挤出一道道并不难看的皱纹,她还扯着莫塔的袖子不放,嘴里念念有词:“不对,肯定什么地方不对。”莫塔不耐烦地说:“得了吧,你以为你是狗吗?”
这并不能怪莫塔是个愚钝、没耐性、缺乏远见的人,只是莫小闵在这两个对时中已经依靠她超乎常人的灵敏嗅觉发现了三家隐藏很深的糖水店,十二处垃圾堆,以及遍布整个城市地下的污水管道。也是在认识了莫小闵之后,莫塔才知道,在这片辽阔而神奇的土地上,大家感官能力的差异有多大。而且,他还知道了羽人的城市也是有下水道的。他小时候,那些行商的长辈们告诉他,羽人的城市都建在巨大的树冠上,每家的生活都跟自己家的树屋融为一体,非常的自然,非常的和谐。这次他来到斯特兰城,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是一座高度发达的都市,其中很多设施的先进程度甚至超过了天启——当然,这是以一个前帝国水军军官的现实主义眼光和缜密思维评判的结果,在莫小闵的世界里,这只是一个有着新鲜植物和糖水香味的城市,别无其他。
这时候,莫小闵还在努力向他证明,这个城市真的有些地方不对头,比如天上飞过的鸟儿不会在街道上拉屎啊,比如一只狗都没有啊,还有这里的灯心草叶子太圆了之类的。莫塔三心二意地听着,视线却落在四周的景物上,游移不定。正在走神间,他左手腕突然一疼,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回头看去,青春无敌的莫小闵正捧着他的手腕,露出两颗尖尖的犬齿。他猛地抽回手腕,瞪圆了眼睛:“又咬人!”这时候小闵已经收起犬齿,变成可怜巴巴的小女孩,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可怜楚楚,“你……你都没听人家讲话。”
莫塔叹了口气,“唉,继续,我听着呢。”右手背在后面,心里念叨的是:“下次,一定要戴个铁护腕。”
他们住在城西的花椒树旅舍——从名字上讲就不是什么高档旅舍。当然了,一个中州人很难体会其中的奥妙,莫塔也是住了四五天之后才发现这个道理的。斯特兰城的旅舍大约有五所,名字分别为花椒树、梧桐树、白杨树、红松树和苏铁树,另外还有一座官方旅舍,一般不对外营业,居然叫做年木邸阁。随便哪个木材商人都可以告诉你,这六种木材的价格正是按照上述顺序,从低到高依次排列。同理,花椒树旅舍正是五所旅舍中最低档的。
斯特兰城应该说是澜州最开放的城市,除了土生的羽人外,中州华族的身影也并不鲜见,其中主要以木材商人和药材商人为主,偶尔也有些贩牲口的。花椒树旅舍里就住着四五个中州人,基本都是这些行当的商人。莫塔第一天来的时候,跟其中两个打了照面。在这异乡的土地上,能见到黑眼睛黑头发的同胞,大家不觉分外亲切,尤其是莫塔身边还有个堪称美貌的小姑娘。两位中年大叔便坚持要做东,晚上就在旅舍前厅里摆了一桌酒席,邀请两人参加。莫塔不好推辞,白天带莫小闵上街草草逛了一圈,晚上便回来赴中州同胞的宴席。
弯刀之夜(一)(2)
那两位大叔一个姓游,一个姓赵。姓游的年长些,是一家天启官办木材商行驻澜州的总管,经费充足,为人却很细致,并不张扬;姓赵的是一个宛州小药材铺的采买,生在化外之地,性格着实豪爽,总有大包大揽的做派——酒过三巡之后,莫塔方才知道,这位其实算不得“大叔”,年龄比莫塔甚至还要小着一岁,只是头发掉得多些,皱纹多些,看起来颇显沧桑。澜州的果酒一般酒性偏凉,要热了喝才不伤身,不过可惜又不够香醇,总是温着,只会越来越寡淡。赵“大叔”号称喝遍天下名酒,对澜州果酒评价极低,喝了几口,忍不住又开始骂。莫小闵睁大眼睛,似乎不习惯这个男人的粗鲁。游大叔细声细语地解释道,“羽人体温本来就低,平日里消耗得少,这种偏凉的果酒,正合他们的脾胃。对我们人族来说,味道就差了些。”莫小闵却不在乎,她生来体温也低,这种略带酸味的果酒比中州的白酒要好喝多了。不是莫塔在旁边不住扯她的袖子,恐怕她又要喝多了。
喝到后来,话题聊得开了,自然聊起莫塔和莫小闵此行的目的。白天里莫塔只是草草地说想“倒腾一点东西”,现在大家已经是酒友,自然要坦诚相见。莫塔便告诉他们,自己是泉明莫家的后代,遵了家长的命令,来澜州看看有没有什么能赚钱的营生。赵家兄弟皱了皱眉头,“泉明莫家?你们家可是管船队的?”游老板笑笑说:“商族逐利而为,什么买卖都做得。”
莫塔点点头道:“外人都说莫家是经营船队的大户,其实无非就是做点倒手的贸易,顺便揽一些土木工程,没多少本钱。”
游老板性子虽沉稳,但似乎颇有些好奇心,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继而问道:“莫兄弟请恕我冒昧,愚兄还是忍不住问一句,听说你们莫家并非以血缘而论,倒更似门派师承,家族里不管有无血缘关系,一律姓莫。这传说可是真的?”
莫塔看了看他,正待回答,没料被莫小闵抢了先:“真的,完全正确。莫家子弟真正有血缘的并不多,大家五湖四海,凡是入了莫家门,便是莫家的人,都是亲人了。”
莫塔补充道:“莫家先人下海讨生活,那时还没得这么大船队,海性更不熟,十有八九葬身鱼腹。等生意渐渐有了样子,老一辈出生入死的交情比亲人还亲,后来就有了这个规矩。其实大家本不姓莫,但海上厮混得久了,都忘了本来姓名,索性莫问出身,一律姓了莫。”
游老板赞叹道:“今天算是长了学问,明白了泉明第一大家姓氏的由来。莫兄弟,相见即是缘分,咱们也莫问出身来历,同饮这一杯吧。”
赵老板咕哝道:“等半天了,才举杯。”说着,举杯与大家一碰,一饮而尽。
众人看他有些醉意,相视而笑。
又喝了几杯之后,游老板看时候已经不早,便说莫家二人今日方到,还是要早些休息才好,于是众人便起身,留下一桌杯盘让店家收拾,各自就要回房。临走前莫塔突然问道:“两位前辈可知道这斯特兰城附近,哪里有水晶石卖的?”游老板皱皱眉,“这我到没听说过,明日里我给你打听打听再说吧。”赵老板舌头已经大了,“水……水……晶石?这个……”还没等他说完,游老板已经把他打住,“赵老板,你喝多了,我扶你回房去啦。”
当第一缕阳光穿破清晨的薄雾,透过斯特兰塔第四层东侧的窗户映在宽大的橡木办公桌上之时,一双修长而白皙的手已经在有条不紊整理一沓文档,一页页装订成册。今天是本月十二,早上没有例会,当日简报中也没有三级以上的内容需要当即处理,但良好的生活习惯一旦养成就难以更改,所以斯特兰城艾格瑞特王家的情报次长韦茨?克鲁?艾格瑞特还是一大早起来,一页页翻阅黎明前送来的内情简报。
弯刀之夜(一)(3)
纹面羽都城的行政系统工作效率堪称澜州第一,在这份散发着橡木清香的内情简报中,详细地登记着昨日十二个对时中进出斯特兰城的所有人员名单,其中每一个中州人都红笔圈注,而每一个青羽都蓝笔圈注——这两种人是重点监控对象,其中中州人是常年固定重点,而青羽是因为这几个月来的局势有变,临时加注的重点。从严格意义上说,整个纹面羽内卫部门的防范重点,在三个月前已经从“严防中州间谍渗透”,逐渐转移到“严防青羽间谍渗透”,当然,这些外界是看不出蛛丝马迹的。关心政治的民众在热烈地议论着纹面王在即将召开的大支尔格会议上当选永恒之王的种种可能,却很少有人意识到,纹面羽与秋叶城青羽的关系已经到了百年来最紧张的时刻。
作为斯特兰城情报部门的副主管和内卫部门的实际主管,韦茨最近压力很大。除了工作繁重之外,他与顶头上司、艾格瑞特王家情报长官弗里·克朗·艾格瑞特的关系也有很多微妙的地方需要考虑。弗里长官无疑是个雄才大略且深谋远虑的人,其实他更适合的职位应该是纹面王或者至少是斯特兰城政务官,但上任纹面王退位之时,居然舍弃了他这位当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推荐了当时的第四顺位继承人、白鸟团第一副团长哈斯·克鲁·艾格瑞特接替王位。除了个人的偏爱之外,这也是顺应民意的结果。哈斯副团长在代理政务官期间曾成功击败了越境骚扰的中州骑兵,保卫了城市的安全,赢得了全体纹面羽臣民的爱戴。如果采取全民公选的方式选举地区领导人的话,哈斯副团长必然高票当选。
按照最合理的推断,弗里大人必然对此心生怨恨,必然在斯特兰塔内部掀起一定的风浪。但恰恰相反,弗里大人继续任劳任怨地待在情报官的位置上,即使老政务官莱特安排韦茨做他的副手,并且实际上主管了内卫工作,他也心胸开阔地接受了韦茨的任命。这样的举动赢得了全体纹面羽臣民的爱戴,甚至有些善于歌功颂德的诗人写诗赞颂,说同一时代拥有两名合格的王者人选,是纹面羽必将复兴祖先荣耀的先兆。这样的赞颂并非空穴来风,秋叶城永恒之王的身体一直不佳,今年似乎终于要撑不住了。上个月初,秋叶城方向终于发来正式通告,十城选王的支尔格大会将于下月中旬正式召开,羽族要选出新的王者。秋叶城青羽把持永恒之王王位已经四代,年轻的青羽王继承人年纪尚幼,作为澜州第二大族纹面羽的首领,哈斯王上位的呼声很高。如果哈斯王入主秋叶的话,斯特兰城的摄政应该非弗里大人莫属。韦茨作为派到弗里身边的哈斯系重将,以后要伺候哪个王者很难说清,所以他行事也分外小心,在确保对哈斯王忠诚的同时,必须要搞好同弗里长官的关系。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工作不能出差错。
韦茨翻看着今日的简报,照例先找出中州人的活动记录看。
昨天新来斯特兰城的中州人有两个,一男一女,都很年轻,没有明确的贸易背景。根据通关文牍来看,是中州北部商族大家的后代,入境理由也是“贸易”。但这样的手段对韦茨而言再熟悉不过了。澜州与中州之间的贸易并不活跃,作为二州之间的贸易枢纽,斯特兰城内长住的中州商人不过二十四个,算上暂住的,最多也就是近六十个。说每一个都是间谍有些夸张,但韦茨敢肯定,其中至少有一半在离开中州以前,得到了贲朝谍报部门的特别召见——就是所谓的“到南门喝茶”。贲朝谍报部门分三条线:隶属于外朝,直接受相府辖制的内务司;隶属于禁军的踏白营;隶属于内廷的大明殿内卫廷。禁军踏白营主要搜集军事情报,大明殿内卫廷规模较小,主要负责皇宫的保卫和反渗透,而相府内务司是最大最主要的谍报机构,设在天启城南门附近。对于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商人而言,内务司交给他们的主要是一些简单任务,比如定期汇报斯特兰城的城防工事变动等,作为回报,贲朝官方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商业经营特权。韦茨相信,斯特兰城内的大多数中州商人都担负了类似使命,但这类人无关紧要,真正要紧的是受过训练的专职情报人员。后者通常都有针对性很强的具体使命,并且在澜州建有半永久的情报中转站,这才是他的心腹大敌。就目前的动向看,这新来的一男一女还没有露出狐狸尾巴,有待进一步观察。
弯刀之夜(一)(4)
翻倒这份报告的末尾,他忽然发现,花椒树旅舍的店主在报告中提及,酒宴结束时,莫塔曾问两个商人,斯特兰城附近哪里有水晶石卖。并且店主在后面注明,此句说完之后,那四个人就回房休息,莫塔也并没有进一步追问。
这倒是一句耐人寻味的问话。
据韦茨所知,斯特兰城附近并没有任何天然水晶的出产。澜州的水晶产地,远在南方夜沼以西的埃尔斯城一带。以一个老情报工作者的眼光来分析,这句话很可能是敌方情报人员的接头暗语——或许他多虑了,这也可能只是个对澜州毫无了解的年轻商人随口的问话。
思量几许,他在简报末尾批注道:继续监视,增强戒备。
韦茨猜得没错,那句话的确是一句接头暗语,可惜没有得到正确的回复。
莫塔回到房里,脑袋在酒精的作用下略微有些肿胀,他揉了揉太阳穴,心想:“看来这两个人都不是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