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羡鱼不咸不淡地讲了些傻子的事,无非就是昨天跟马苇去怎么学飞,今天跟马苇去哪儿钓鱼之类的。高博飞心不在焉地听了,末了起身告辞的时候,走到门口了,突然回头问了一句,“米先生似乎好久没来了吧。”
马羡鱼微微一笑,“是有阵子没见了。不过算着日子,这个月也该来了。”
高博飞点点头,“到时候,可以一起坐坐。”
“一定。”
什么事情都经不起念叨,没过三四天,米先生就来到了落草村。
其实马羡鱼对米先生的身份背景,了解的并不多,只知道他的名字叫米洛,家安在雾水城,不过常年奔波在外,一多半的日子都在路上度过。这些年来,米洛每年都要往落草村跑个四五趟,跟马羡鱼谈几笔买卖。马羡鱼手中打造编织的那些物件,最好的货色多半被他拿去,当然了,价格也比别家诱人得多。高博飞算是村里的治安官,这些事总是瞒不了他,不过他并不是死板的人,很容易就跟米洛交上了朋友,不但不对这种私货交易的行为加以干涉,而且还颇行了不少方便。
米洛是个非常有原则的人,比如他从来不在白天进村,也不在白天出村,虽然马羡鱼相信,即使他大摇大摆地把货物顶在头上走,凭他的神通,村里也没人敢把他怎样。他从来不赊帐,次次都是金铢结算;对马羡鱼的一些要求,他也尽量满足。比如马苇的小刀,就是他想办法从北邙山那边弄来的货,当然,运费的每一分一毫都要加在售价里,七件细甲,那可是马羡鱼一次性完成的最大订单。
米洛这次来,是要取最近的一批货。订单再有两天就到期了,一共是五件细甲,四张角弓和十二只银箭。最后结算,一共是132个金铢。米洛说,这次单子比较大,他带不了那么多金铢,如果一定要现金结算,就要三天,他让人从雾水城把钱送来。他还提出,其实马羡鱼不妨看看他随身带的小物件,多半都是宛州手工艺人的作品,少数几个是河洛的杰作。他说,那些小玩意,送给意中人最合适不过,既精美又新奇,即使没有情人,送给你那个宝贝妹妹也好啊。马羡鱼翻开他的箱子,一件件挑着,似乎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珍品。
正翻倒着,马苇突然回来了。一看见米洛,她就满眼放光,大叫一声冲过来,劈手夺过箱子,哗啦啦全倒在地上,着了迷似地扒拉。米洛叹口气,这种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他都习惯了。马羡鱼拉住他,“喝茶,我们喝茶。”
米洛不放心地嘱咐马苇,“要小心点,有些东西是易碎的,要是摔坏一两件,就只能扣你哥的货款了。”
马苇头也不抬,向他随便挥挥手,表示知道了。
马羡鱼把米洛拉到窗边,远离他心疼的那些物件,随便问他些时事。
米洛也就随口一件件道来……羽人的村落几乎与世隔绝,只有高博飞时常到雾水城里,办些公务,收送信件,也帮大家代买一些东西。不过高博飞了解的讯息,肯定无法与走南闯北的米洛相比。米洛说到,秋叶城里最近颇不平静,永恒之王固然安之若素,但下面两大势力却有些纠缠不清,争斗似乎越来越激烈了。马羡鱼问道,米先生上回来,不是说过首相势力渐渐稳固,摄政亲王年纪越来越大,已经开始力不从心了么?米洛说,正是因为如此,摄政王才不甘心,才要争,他等不起啊。马羡鱼叹口气,不知道那些人还争什么,已经位高权重,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米洛笑道,那些人坐到那样的位置,就是想息事宁人淡泊一生,也做不到了,身不由己啊。马羡鱼摇摇头,说不知道中州的人族那边,会不会像我们羽人,永远都有纠缠不清的内斗。米洛肯定地说,只怕要更多。至少澜州羽族千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内战;而中州人却分分和和,打得不可开交。几十年前大皇帝一统全境,歇息了没几年,转眼就杀过雷眼山,把战火烧到了澜州。那才是残酷而可怕的种族啊。不过,他们做起生意来,倒是诚实可信的伙伴。
马羡鱼愣了一下,“你还跟河那边的中州人做生意?”
米洛看着他,“怎么,我以前没跟你说过吗?这次的五件细甲,除了最小的那件是给首相家小女的生日贺礼,其他四件,都是要卖给中州人的。要知道,你的细甲,在中州人的军队里极受赞誉,他们把它叫做金丝软甲,只有高级军官才买的起。还有角弓和银箭,都是他们将军的配饰,说不定会转送到中州。”
马羡鱼觉得脑子有些乱。他顿了顿,又问,“现在不是在打仗吗?可以跟敌人做生意么?”
米洛诧异的反问,“不可以吗?”
马羡鱼想了想,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理由。不过他还是说,“但这是战争啊,难道你会卖给敌人武器,让他们杀我们的同胞?”
米洛摇摇头,“不,不是这么回事。就算我不卖给他们武器,他们一样会从别的地方找到武器,杀我们的同胞。战争是战争,生意是生意,两码事。”
马羡鱼问,“那中州人也会卖给你武器?”
米洛笑了,“无所谓啊。无论武器、木材、粮食还是奴隶,在我的眼里都是货物,都没有差别。单论武器的话,上个月走马山的徐将军就给我发来一批……”
“走马山?”门口有人问了一声。
米洛抬头看去,只见傻子依在门边,正向这边看来,眼神中有迷惘,也有一点若有若无的亮光。他温和的回答,“是走马山,有什么不对吗?”
马羡鱼截下话头,“傻子,没你事啊,一边凉快去啊。”
傻子却没有像平日般呆乎乎地走开,反而走到他们跟前,“给我说说走马山,我好像去过那儿。”马羡鱼心中一动,难道傻子想起了什么?
米洛看看马羡鱼,“这位是……”
马羡鱼拍拍傻子肩膀,“拣来的傻子,或许是失忆了。走马山的事,你不妨多说一点,我也有些兴趣。”
米洛饶有兴趣地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傻子,便说道,“走马山嘛,最近看来,似乎也没什么大事,对了,前阵子押货的景副将跟我聊过,说锐风骑的马倌在放马的时候,发现了一座我们羽族的废城。那城至少废了五十年,应该在中州人东征澜州以前,就废弃了。这么说来,倒是很像纹面羽的故城,斯克兰,传说中的千骑之城。不过,没亲眼见到,谁也说不清……”
傻子瞪大了眼睛,看得出来脑子里正有什么东西飞速运转,他的眼神越来越迷乱,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马羡鱼并没有留意傻子的表情,他自己对这个话题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又是纹面羽,似乎落草村跟纹面羽有莫大的关联,可是从来没人会当众提起这个词。在落草村里这个词本身,就是一种忌讳。不过十九叔显然知道些东西,比如傻子的来历,但他从来不肯说。马羡鱼忍不住问道,“纹面羽到底是怎么回事?米先生能不能再讲讲。”
米洛抱歉地笑了笑,“我知道也不多。似乎在整个澜州,纹面羽的事都是个禁忌,从来没人当众谈论。大约跟五六十年前羽族王权纷争有关吧。纹面羽应该是羽族的一个大部,在那次争斗中遭受重创,一蹶不振。你们村从西澜州迁到此地,也就五六十年工夫,有人说你们就是从前纹面羽的后代。其实我并不太清楚,我只是个商人,这些东西,我不懂。”马羡鱼睁大眼睛听着,肚子有万千疑问,还没等问出口就听到屋里响起一声凄厉的尖啸。
傻子又发疯了。
他抱着头,眼睛血红,声嘶力竭的吼叫,马苇起来拉住他的胳膊,却被他一把甩开,撞在墙上。米洛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护住自己的箱子和货物,懊恼地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马羡鱼叹了口气,低头寻摸,看看有没有什么称手的兵器,好把傻子揍趴下。还没等他找到,房门突然被撞开,高博飞闯了进来。大家都忘了,今天又是例行检查的日子。
高博飞站在这个局势失控的房间内,迅速扫视一周,马上就发现了症结所在。他麻利地从腰间接下带鞘的弯刀,对着傻子的脑袋敲了过去。可傻子摇头晃脑的,并不好敲,高博飞第一击只敲在傻子肩头。傻子吃了痛,不但没醒过来,反而更狂躁了,他伸手拽住高博飞的刀鞘,死命地夺。高博飞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刀身上传来,一时间几乎把持不住。他知道要是弯刀落在傻子手里,说不定自己就被剁了,所以拼了命两手拽住刀柄刀身,决计不敢松。二人就站在屋子中央,拔河似的拽了一阵,高博飞渐渐把持不住,心里暗暗叫苦。正在他手腕酸麻,几乎要放弃之时,忽然听到耳边风声掠过,一杆大棍从他耳边呼啸而过,结结实实砸在傻子头上。
刀鞘那头力道骤消,高博飞跌跌撞撞退了几步,站稳身形,低头看衣襟不乱,肚里松了口气。马羡鱼抗着顶门的棍子,蹲在傻子旁边,伸手试试傻子的鼻息,回过头来,肯定地说,“没死,还有气。”
米洛跪在地板上,把自己的货物一件件装进箱子,嘴里念叨,“这是咋回事嘛。”马羡鱼把傻子拖到屋角,给他解释道,“三个月气前我在天河里拣到这么个傻子,当时只有半条命,现在身子骨是没事了,可就是脑袋被淹坏了,自己的身世来历忘得一干二净。十九叔说他有来历,而且来历还不小,可再往下,却一句不肯说。”
米洛颇感兴趣地听着,若有所思地念叨,“这么回事啊。”说着,他埋头在刚刚收拾好的箱子里翻捣了几下,拿出一只乌黑的耳环,递在马羡鱼手上,“试试这个,或许会有用。”
马羡鱼狐疑地看着他,接过耳环,比划了一下,忽然想到自己是个男人,没有扎耳孔,伸手就把马苇拽过来,“过来,你先试试。”马苇头一扭,“不好看,不要。”
“嘿,我说过要给你吗?”马羡鱼说,“是给傻子的,不过先让你试试。”
马苇没好气地戴上耳环,身体突然一颤,眼睛里似乎有黑云一闪,脸色也变得阴霾起来。马羡鱼吓了一跳,赶快把耳环摘下来,马苇的脸色马上便恢复常态。
米洛说,“这是回魂石打造的耳环,专门替人收敛四散的魂魄。多半是用来治疗那些惊吓过渡的孩子,有人也用它给受创的魅疗伤。不过,要是普通人用了,心智受到扰乱,反而不好。”
马羡鱼看了刚才马苇的反应,不敢不信。他低头看了看昏迷不醒的傻子,又有些犯难,“他也是男人,没有耳孔的吧。”旁边马苇笑了,“现在是没有,不过很快就会有了。”
傻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马羡鱼的存酒已经被米洛高博飞等人喝了一半,十九叔也在。看到他醒来,大家都围拢上去瞅,酒气喷到他脸上,却不觉得往日那般呛人,似乎还有点熟悉的香味弥漫在身边。他下意识地说,“白露霜。”
十九叔听闻此言,大喜,“你喝过这酒?你还记得什么?”
傻子摇摇头,指指旁边的马苇,“她告诉我的,酒柜里都是。”
马羡鱼很失望,但不甘心,有气无力地问道,“别的,就一点都想不起来吗?”
马苇戳戳他的肋骨,“你能不能先把顶门棍放下?很吓人的。”
傻子皱着眉头说,“走马山……我去过那儿,我把东西留那儿了。”
“东西?”马羡鱼心中一动,“莫非是财宝?”
“是财宝吗?”米洛替他说出了心中的话,表情真挚而诚恳。
傻子摇摇头,“忘了。”
傻子始终没想起更多的东西,米洛第二天也告辞了。马羡鱼的货还没备齐,他便暂时先回雾水城,处理一些事务,说定了五天之后再来。临走前他拉着马羡鱼的手,依依不舍地说,“那个耳环,本来是35个金铢的,给你的话,就折30个吧。”十九叔背着手在屋里走了一百四十六个来回,终于停了下来。因为马羡鱼已经收拾好包袱,准备出门了。高博飞拦在门口不让他走。龙二吹蹲在房间的角落里,仍然沉默不语。
马羡鱼半低着头,几缕凌乱的头发散过前额,几乎遮住眼睛。他肩上斜垮着一个水獭皮的软包,衣带扎得严严实实,背后挂着角弓箭壶,腰里别着傻子决斗时用过的刺剑。他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高博飞,“我再说一遍,不要拦我。”
高博飞一步不退,坚定地说,“我不许你去。要去的话,也要等到明天早上。”
“那是我妹妹,不是你的。”
“无论如何,今晚不许你走。”
马羡鱼的手按住黄杨木的剑柄,剑身在微微的抖。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凝滞了,每个人的手脚都沉重如铅,每一声轻微的呼吸都如春夜的闷雷,滚过大家的心头。十九叔掏出鼻烟壶,舀出一点乌黑的粉末,长长地吸了一口,无比响亮地打了一声喷嚏。随即,他晃晃脑袋,走到两人跟前,按住两人的手腕,“都坐下,都坐下,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马羡鱼皱皱眉,还要出言讥讽,却没由来地感到这个干瘦随和的老人忽然变得高大而威严,言语中分明又有某些沉重而且不容质辩的力量。他松了手腕,后退几步,靠着酒柜坐了下来。高博飞也在门边坐了下来。活木的地板有些微微的潮气,天气果然是凉了。
“你们都知道,早在千万年前,我们羽人就生长在脚下的这片土地上。那时候,还没有三陆九州的区别,只有一整块广阔的大陆,四周是浩瀚无边的海洋。我们羽人从密林中孕育生长出来,是森林的儿女。森林给了我们轻盈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和飞翔的翅膀,我们是属于天空和树木的种族,是这块土地上最高贵的生灵。后来人族的第一个大皇帝统一了天下,把整个九州大地收拢到他的手中。但他从来不到森林里来,我们羽人的生活,他也从来不干预,只要我们奉他为名义上的王,就够了。后来冰盖融化三海倒灌,三陆分野九州阻隔,我们羽人中的大半,都留在了这东陆的澜州,还有少半,生活在北边寒冷无比的宁州森林里。他们是我们的表亲,是羽人的旁支。”说到这里,他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喘了口气。
马羡鱼皱着眉,喉咙有些沙哑地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高博飞却很平静,“别着急,慢慢听吧。”
那边龙二吹也抬起头,默默地听着十九叔的话。
“后来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我们羽人在这澜州大地上繁衍生息,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你们都知道,澜州西有雷眼山天堑,把那些贪婪而好斗的中州人隔在外头;南边是夜沼,把那些孤僻而自大的河洛也隔绝开。澜州的万顷森林就是我们羽人世代繁衍的家园。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的变迁,我们澜州羽人分化出十二个大的城邦和部族,以天河为界,西澜州七部,东澜州五部。青羽的秋叶城是东澜州最大的城邦,也是整个澜州最大的城邦,最近的十六代永恒之王,有七位出自那里;而西澜州最大的城邦,就是我们纹面羽的斯特兰城,也就是所谓失落的千骑之城。”
“我们。”马羡鱼重复道,“纹面羽。”
“我们真的是纹面羽后人?”龙二吹问道。
“我们为什么要离开故土,迁到天河的这边,因为战争吗?。”高博飞问道。
“不,纹面羽的悲剧,还在战争之前。其实可以说,正是因为纹面羽的没落,中州人的战火才得以漫过雷眼山,烧到澜州的土地,一直把我们羽人,驱赶到天河的东岸。”
“悲剧?”
“悲剧。千百年来,澜州的森林看似平静,但这密林中对权力的你争我夺却从未有一天停歇。我们的祖先为了保障每一个城邦的利益,在澜州的土地上建立了选王制。东西澜州十二座城邦,每一座城邦的王都有权成为澜州的共主,只要他能在每一代的秋叶朝选中赢得多数城邦的拥护。我们纹面羽是西澜州的第一大部,一千三百年来出过四位永恒之王。我们是青羽最大的对手,是他们登上王位的最大障碍。纹面羽与青羽的明争暗斗,贯穿了澜州千年的历史。青羽自诩是最传统的羽人,他们发誓永远不离开密林一步,他们在密林之间修建了澜州最雄伟最瑰丽的秋叶城,但是,他们却都是瞎子,不肯睁开眼看这世界,他们固执的以为自己可以在这密林中再住一千年,一万年,一亿年,永远不会有人打扰。而我们纹面羽却早早擦亮了眼睛,我们住在澜州的最西端,那里是森林的边缘,有雷眼山下绵延百里的草原。我们把一只脚踏出丛林,开拓边疆,驯养马匹,我们立木为墙,掘地为壕,在走马山上建起了澜州最威武最宏大的斯特兰城。”
三个年轻人静静地听着,月亮爬上枝头,银色的光芒从窗子里洒了进来。
“六十多年前,上一代永恒之王退位的日子渐渐临近,我们与青羽的争斗越来越激烈,双方剑拔弩张,内战一触即发。当时,我们纹面羽得到了大多数城邦的支持,改朝换代的日子就要来了。终于到了朝选的那个月,外界纷纷传言,青羽的秋叶王病了,整个青羽偃旗息鼓,悄无声息,整个澜州都以为纹面羽将要赢得朝选,斯特兰城的艾格瑞特王家将要成为澜州的共主。可是,歹毒的青羽却包藏祸心,胁迫即将退位的老王,秘密发出了惩处异端诏书,宣布我们纹面羽是羽族的叛逆。那时候,我们沉浸在即将胜利的喜悦中,所有人都放松了警惕,不知道几千青羽武士已经悄悄渡过天河,隐蔽在斯特兰城的附近。六十五年前七月的一个夜晚,正是双月交掩的时刻,明月的光辉完全被暗月遮蔽,羽人的精神力和感知力都降到了谷底,青羽发动了最卑鄙的偷袭。那一夜血流成河,斯特兰城的男女老幼都被杀得干干净净,他们甚至没有用一张弓,没有射出一只箭,他们就用涂成黑色的弯刀,割断了三万纹面羽的喉咙。那是澜州历史上最黑暗最血腥的一夜,它有一个禁忌的名字,没有人敢在公开的场合提起――弯刀之夜。”
年轻人都摒住了呼吸,心脏在他们的胸腔里砰砰地跳动,愤怒的血液冲上了他们脑袋,几乎点燃了他们的眼睛。
“从那以后,纹面羽就成了历史,四百二十一个纹面羽的村落被拆散,分迁到东澜州的各地,从此成为别人爪牙之下的屈辱的贱民。也有一些同胞,无法遗忘这样的仇恨,不能忍受这样屈辱,他们翻过雷眼山,逃到中州,寻求中州人的庇护。据说有些人还参加了中州人的军队,杀回澜州,为冤死的祖先报仇。传说中,艾格瑞特王家的血脉并没有断绝,上一代斯特兰王有一个儿子逃脱了血腥的追杀,也逃到中州,还受到了人族皇帝的礼遇。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傻子就是那个王子的后代,就是艾格瑞特王家的继承人。”说着,十九叔转向马羡鱼,“你还记得傻子脖颈上那个血红色的飞马徽纹么?那就是艾格瑞特王家的家徽啊。”
马羡鱼点点头,从怀里摸出那个白鸟坠子来,“这又是什么?”
“白鸟。要知道,白鸟团的名字,本来是我们纹面羽骑兵的称号。在我们遭劫之后,才被青羽的伪王拿走,转到雾水城武士团的身上。他们辱没了这个光辉的名字,在走马山,在我们祖先的土地上被中州人杀的大败。如果我们的骑兵还在,人族怎么敢越过雷眼山,怎么敢侵犯澜州一步?据说那个侥幸逃脱的王子,本来就是白鸟团的将军,三千纹面骑兵的统领。那个坠子,正是白鸟团的象征啊。”
马羡鱼低头轻轻摩挲那个坠子,“原来这个坠子,还有这么多的故事,”然后,他抬起头,眼神清亮而决绝,“我不管什么纹面羽,也不管什么王子,我只知道我的妹妹渡过了天河,很危险,我要追她回来,谁也别想拦我。”
高博飞点点头,“族人和祖先的冤仇我们会记在心里,永远不会忘记。但眼前的当务之急,还是把马苇和傻子追回来。马羡鱼,这不只是你的事,这是我们大家的事。我会跟你一起,渡过天河,一起去追他们。”
“还有我。”龙二吹说,“如果马苇出了事,我也不要活了。”
十九叔沉稳地说,“对,去是一定要去的。但要先做好准备。要不然,只是白白送死。”
高博飞说,“对,所以我不让马羡鱼连夜出发。明天一早米先生就来了,他去过走马山,最好让他领路。”
马羡鱼问,“万一他不肯呢?”
龙二吹咬着牙说,“由不得他。”
米洛是勤奋而守时的人,第二天大早就来到落草村。一进马羡鱼的家门,他 就觉得苗头不对,几个年轻人都已经收拾好行装,一副出远门的样子。还没等他开口问,马羡鱼就迎上来,径直说道,“米先生,今天不得不麻烦您了,您得给我们带路,去趟走马山。”
米洛吓了一跳,“什么?你疯了吗?那可有五百多里啊!而且远在战线后方,危险的很。”
高博飞在旁边说,“也是逼不得已。傻子跑了,多半是去走马山,马苇自个儿追他去了。”
米洛不由得锁紧了眉头,“这倒是麻烦……”
那边的龙二吹一梗脖子,满眼的血丝便要炸开。十九叔一把按住他,不让他说话,自己却扭转脸来,平静地说,“米先生,我们虽然素未谋面,但先生的神通,我还是略有耳闻。往走马山这条路,先生应该走过不止一次吧。”
米洛点点头,又摇摇头“走过倒是走过,但危险还是不小。从落草村过天河,往西不到七十里就能看到枯叶河,然后顺着枯叶河一路往西北,顺利的话,六天之内必定能赶到走马山。从前我都是送货,都有中州人的军官沿途护送,自己并不太操心。这次不同了,我们偷偷摸摸地往走马山赶,肯定不能走河边的大路。一路隐蔽行藏,脚程快不了。要是万一被他们的巡逻队发现,后果不堪……”
马羡鱼打断他的话,“困难我们也知道。但小苇不能不救,我们几个今天上午一定要出发。希望米先生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就帮我们一把吧。”
米洛环顾四周,叹了口气,“似乎我没得选择。算了,就跟你们走一趟吧。不过,要容我先准备准备。”
“准备?怎么准备。”高博飞问道。
“我得先备些货,至少要到邻近的红水村走一趟,背些药材回来。”
马羡鱼皱起眉头,“什么时候了,还顾得上备货?”
米洛耐心地解释,“我的意思是,我们至少得做些伪装。我个人能想到的伪装,就是扮成送私货的队伍,”说着,他转向高博飞那边,“你最好跟我去红水,那么些药材,我一个人背不动。还有,马家老大,我们去红水这阵子,你最好把你的货都备齐了。还有七天的干粮营具,一样都不能少。”
马羡鱼跟高博飞对视一眼,点点头,“你跟他去吧,我再备些东西。中午之前,你们一定要回来。”
高博飞应了一声,随着米洛便出门了。
中午的时候队伍准时上路。十九叔说要是他自己再年轻个三四十岁,一定会跟他们一起走。四个人背着五件细甲、四张角弓、十二只银箭、二十几斤各式草药,还有每个人的武器护甲干粮营具(米洛没有武器),真个不用扮了,根本就是一支如假包换的送货队伍。
龙二吹很不忿。按照他的意思,大家就该一早出发,轻装简行昼夜赶路,尽早把马苇追回来,至于傻子,死了最好。可惜大家不是很在乎他的意见。溜过天河没多久,他就累得满头大汗,忍不住抱怨道,“我们在干嘛?背得像骆驼,走得比龇牙熊还慢。走死了也赶不上马苇啊。”
高博飞呵斥道,“闭嘴。听米先生的没错。傻子和马苇肯定不会走大路。等我们见了枯叶河,这样的打扮,或许还敢在大路上碰碰运气,走起来快的多。”
二吹恼火地说道,“我怎么觉得自己真的在送货。上了大路,不如干脆雇匹马算了。”
米洛一笑,“龙兄弟说得不错,我正有此意。”
龙二吹气得眼珠子都爆了,可看到马羡鱼和高博飞的脸色,又不敢发作,只要有劲往暗地里使,几乎把牙齿咬碎。
不过马羡鱼心里也存了类似的疑问。
他们到底是追人,还是真的在送货? 背了大堆的货,队伍走得果然缓慢。四个人里以龙二吹最为瘦小,但他性子最烈,偏要背的最多。走了十几里出去,他便有些上不来气,渐渐落在队伍最后。马羡鱼和高博飞有心帮他分担些,可明知道他的脾气,便懒得答理他。二吹掉在队尾,脚步沉重,两眼发虚,心里十分恼火,也不好发什么牢骚,只好自个儿在那儿咬牙切齿地嘟囔,“要是追不到马苇,我也不活了,决计是不能活了。”
二里地的路程,他念叨了百八十遍,马羡鱼听得心烦,忍不住回头骂他,“给我闭嘴!我妹妹就算没事,也给你咒死了。老老实实赶路,累了就说一声,别给我乱放屁。”
二吹一梗脖子,“不是我胡说,你自己说说,咱们这速度,能赶得上吗?”
马羡鱼不耐烦地说,“让你干啥就干啥,哪来那么多废话。”
二吹悻悻地低下头,自顾自地说,“要是真追不到马苇,我真个死给你看。”
马羡鱼虽然骂他,自己心里也没底。思量了半天,他决定还是跟米洛交涉一下。他停了几步,等米洛走到他身边,便拽住他的袖子,“米先生……”
“嘘,”没等他开口,高博飞就打断了他的话。马羡鱼后头看去,年轻的治安官表情凝重一言不发,正支棱着耳朵倾听什么动静。
三个人疑惑地停下来,仔细留神四周动静。
高博飞突然低低的说了声,“有人来了,我们得隐蔽。”
大家还没听出多少门道,不过也按了他的吩咐,拣了几颗大树,藏了上去。 龙二吹似乎还要发些牢骚,却被马羡鱼按住脑袋,动弹不得。
四个人藏在茂密的枝叶中,等了一阵,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几只耐冻的虫子啾啾的叫了几声,也不怕招来饥饿的鸟儿,当场给擒了做晚餐。米洛有些耐不住性子,悄悄探出头,向对面树上的高博飞张望过去,可是看了好几眼,硬是分辨不出来人藏在哪儿。他心里嘟囔,“藏的可真好啊,自己人都找不到。”于是便要探出身子,喊他一声。突然,远处似乎有人影闪过,他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却又没了踪影。对面树丛中伸出一只手来,带着鹿皮的护碗,向他打个手势,意思是别动。他收了高博飞的信号,自然是一动不动,心里又在嘀咕,“不知道他这护腕,是自己做的呢,还是在雾水城里买的,做工看起来还是不错的。”
那边的树上的马羡鱼看不到这边的情形,他一手按着龙二吹的脑袋,一手把眼前的树叶拨开条缝隙,往外张望。
果然有人来了。
那似乎是一支巡逻队,七八个老兵,看不出有军官,衣甲有些破烂,刀柄上缠的麻布都发了黑,油腻腻的,看着很是恶心。
高博飞默默地数着,前面是四个刀手,其中两个挂着盾;两个弩手,箭壶里空着大半;最后那个年纪最大的,脸上有条显眼的刀疤,腰里别着刀,肩上还挂着把短弓,箭壶里满满的,看起来是带队的老兵。
那队伍显然是经验丰富的巡逻队,在林子里悄悄地走,只听见脚步沙沙的响,动静还不如一只长毛鹿。四个人藏在树上,大气都不敢出,只盼着这只凶神恶煞的队伍,早一点走过去。就连马羡鱼胳膊底下的龙二吹,也都屏了呼吸,老实地像块石头。
高博飞眼看着队伍从南边折过来,一步步逼近过来,走过他们藏身的树下。队伍毫不停顿的前行,很快就越过了他们的藏身地,高博飞松了口气。
突然,队尾的刀疤老兵停下步子,弯腰蹲了下来,伸手拨拉了几下面前的枯草地,仿佛发现了什么。高博飞的心脏骤然收紧,血液涌上眼球,额头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那老兵左手按在刀柄上,右手拂过草地,似乎在计算了些什么,然后慢慢回过头,一点点扫视身后林子里蔽日的浓荫,目光所及,似乎有刺骨的寒冷。树上四个人都觉得与这人目光相交,一个个脊背发冷,眼皮发跳,几乎要按耐不住,从树上跳下来与他拼命。
不过那人看了一圈之后,手却松开刀柄。高博飞清楚地看着他的刀疤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居然还轻松地打了个呼哨,转身追赶队伍去了。
大家长长地出了口气。
等到那巡逻队的脚步声完全消失在远方很久以后,四个人终于从树上蹑手蹑脚的溜下来,整理行装货物,重新上路。二吹再也不敢造次喧哗,只是默默地跟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走。
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看到了枯叶河,也看到河边蜿蜒而行的那条大路。米洛给他们讲,再往前不到一里,就可以看到第一个驿站,他们可以去驿站雇上几匹马,脚程能快很多。二吹听罢不禁瞪大了眼睛,“真的要雇马?他们可是敌人啊,怎么会答应?”
米洛从怀里掏出一块雕饰精美的薄薄的金属牌,借着林子里彤红的阳光给大家看,“这是走马山中军营王狩将军的通关金牌,上面打着中军大印和王将军的私印,整个西澜州通行无阻。不管你是中州人还是羽人,哪怕是一条狗,嘴里叼着金牌,谁也不敢拦你。”
高博飞还是有些不信,“我们可是敌对的,见了面就要厮杀,他们会容你拿出金牌,慢慢解释?”
米洛耐心地解释,“战争是战争,生意是生意。仗打的再凶,他们也没理由为难一支送货的队伍吧。还有,他们都是军人,天性服从,只要看到长官的指令,哪怕是什么大逆不道伤天害理的事,都是要听从的。”说着他笑了笑,“这就是跟军人做生意的好处,省心。”
马羡鱼问道,“既然如此,刚才遇到他们的巡逻队,我们干嘛还要躲起来,直接给他们看金牌,不就行了?”
米洛伸出两个指头,“第一,是小高让我们躲的;第二,那些最前线的巡逻队伍,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暴徒,如果能避开的话,尽量不要招惹。”
大家虽然心里还存了疑虑,但看他信誓旦旦,便也听了他的安排,一路顺着大路向驿站走去。
那驿站规模并不大,只有三间正房,侧房都是马厩,看样子最多也就能养十几匹马,南屋像是仓库,窗户紧紧的锁着,看来是仓库。米洛给大家解释说,这是最前沿的驿站,规模最小,只有三四个驿卒,再往西走,驿站会越来越大,卒子也越来越多。
他们一直走到驿站墙外,也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米洛正要带大家进去,高博飞却拦住。他说,“这种事我们头一次看,谁都没有底。不如马羡鱼和二吹先躲进驿站外的林子里,我跟米先生进去看看,如果雇到马,再出来一起上路。”
大家觉得这安排也没什么不妥,就依了他。马羡鱼和二吹把货物都拖到林子里,找个隐蔽处躲着。等他们躲好了,米洛和高博飞整点一下自己的装备,就进了驿站。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大门,院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两侧马厩里稀稀拉拉的五六匹马,在寒冷的空气中打着响鼻。两人走到院子当中,没见人出来招呼,心里有些不安。米洛清清了嗓子,在院子里喊道,“有人吗?有人在吗?”
这时他们听到正房里一阵簌簌的响,两扇房门同时打开。中间门里,露出一个老兵满是皱纹的脸,头上的青布软帽上,还画个圈,中间有个“驿”字,一看就是守驿的卒子;右手边那个门里,走出了一个壮实的中年卒子,一道长长的刀疤斜贯左脸。
高博飞一看到那刀疤脸,心里格噔一下,感觉有点不妙。
刀疤脸看到他俩,也是一愣,随即又笑了,“哈哈,你们胆子还不小啊,居然杀上门来!”
米洛诚恳地说,“这位壮士,我们不是杀上门来。我们都是诚实的商人,我们要去走马山,给你们的将军送货。”
老驿卒走出来,仔细分辨米洛的脸,“你……你似乎是来过吧,去年的时候,是不是景副将在这儿接的你?”
米洛的脸上绽开明亮的笑容,“对对对,大哥好记性。大家是熟人,这多么方便。”
刀疤脸却不以为然,斜着眼打量两人,“怎么只有两个?藏在林子里那阵儿,似乎不只两个吧。他们呢?咋不一起过来?”
高博飞心里一惊,心说这家伙好毒的眼力,果然不好对付。他第一次跟中州人面对面说话,心里还有些不安,只能简单地说,“他们回去了,剩下的路我们自己走。”
刀疤脸嘿嘿一笑,“不老实了,那货呢?你们不是送货吗?”
米洛陪着笑脸说,“货在外面放着,同伴走了,我们俩不好搬。”
刀疤脸和颜悦色地说,“告诉我嘛,我让兄弟们搬。”说着,他回头喊道,“弟兄们,出来干活!”
他身后房间里一阵乱响,呼啦啦冲出来六个士兵,全副武装,把米洛和高博飞围在当中。
高博飞有些害怕,扭头去看米洛。
米洛倒是面无惧色,而且看上去非常恼火,“你们,你们这是干什么?”说着他从怀里摸出那个金灿灿的牌子,举在头顶。“这是走马山王将军亲手发的金牌,西澜州通行无阻,谁敢阻拦!”
他话音未落,那牌子就被人家劈手夺过,拉扯之下金牌的边缘几乎划伤了他的手掌。那刀手把金牌交给刀疤脸,刀疤脸伸手摩挲了一阵,由衷地赞叹,“乖乖,这是金的么?”说着,他抬起头,眼神里射出炙热的光,“看来你们来头不小啊。这下子,可更放不得你们。”
旁边的老驿卒抢上来,待要说些什么,可没等开口,就被刀疤脸一个嘴巴子扇出五尺开外,掉到喂马的干草堆里。他也是硬气的人,还没从草堆里爬出来,就在破口大骂,“徐老疤!反了你了!王将军的金牌你都不认!你看我……”
刀疤脸脸色一寒,对旁边一个刀手使了个眼色,那刀手掂着长刀摸到草堆前,挥刀就胡乱往里杵,草堆里几声惨叫,痛骂的声音便平息了。那刀手从尸体上割下一块布来,草草擦拭了一下血红的刀身,可那刀上似乎沾了陈年的血,三两下怎么擦得干净。
这时候,米洛突然用羽族语低低地说了句,“你快走,别管我。”
高博飞反过味来,但有些犹豫,“你这么办?”当然,也是羽族语。
米洛飞速地说,“他们要货,不会杀我的。”
高博飞点点头,“保重。”
那边刀疤脸发现他俩的异常,阴着脸说道,“想耍心眼儿?”
高博飞目光阴霾地盯了他一样,眼睛里似乎射出刀子来,然后猛的撕裂衣襟,纵身跃在半空。这时夕阳堪堪挂在墙头,光芒耀眼,高博飞腾空而起,背后瞬间凝出灰色的羽翼,呼呼扇动两下,地上草屑乱飞。弩手举起弩,想把他射下来。可高博飞片刻也没有停留,只冲着北方飞去,弩手正对着耀眼的阳光,无法瞄准,只能胡乱地射出几发,眼睁睁地看着高博飞越飞越远,片刻间就隐在远处的林子里。
落草村最擅飞的男人,要逃的时候,是拦不住的.
马羡鱼和二吹在林子里蹲着,突然看到高博飞飞了出来,知道坏了,敢忙藏的严严实实,窝着不敢动弹。高博飞兜了个大圈子飞回来,脸色苍白,神情萎靡。马羡鱼知道他这样硬生生凝出双翼,飞这么老远,实在大耗精力,这三两天内,肯定是没有再飞的可能了。二吹迷茫地说,“你可算回来了,咱们怎么办?”
高博飞没力气回答,只是摆摆手,让他待会儿再说。
二吹愣了阵儿,又提出意见,“要不这样,咱们把货扔了,轻装往西走,说不定能追上马苇。”
马羡鱼摇摇头,“不行,米先生还陷在里头,我们得救他出来。”
二吹两手一摊,“他自找的,非要去雇马,完蛋了吧。”
高博飞打起精神说,“雇马是没错的,只是碰到那帮恶鬼似的巡逻队,贪图我们的财货,要劫了我们。”
“里头有多少人?”
“似乎只有一个驿卒,已经被他们杀了,只剩下七个人的巡逻队。”
马羡鱼皱着眉头捏着下巴,分析实力对比。一边是七个经验丰富的人族士兵,手里扣着米洛当人质;一边是三个羽人,聪明但不够勇敢的自己,勇敢但不够聪明的龙二吹,勇敢而聪明但筋疲力尽的高博飞。永恒之王曰,不打无准备之仗。这场战斗还没打,看起来似乎就会输。“得想个法子才行。”他苦恼地想。
天黑了,驿站里点起灯火。徐老疤坐在正房门前的台阶上,饶有兴致地看着米洛。
米洛此时坐在院子大门边的一把椅子上,手脚都被捆的结结实实。徐老疤倒是不怕他长出翅膀飞走,要是能飞的话,那会儿怎么不走?徐老疤只是觉得,这是一个职业绑匪对待肉票的职业态度,非此不足以表现自己的专业精神。他的做人原则就是做什么像什么,杀人的时候要像屠夫,嫖娼的时候要像嫖客,劫财的时候要像绑匪。米洛表现的也很好,要钱不要命,死活不吐口,充分表现了一个专业肉票的素养。徐老疤现在琢磨的,是另外那几个羽人。他们是不是够义气,会不会来救他们的同伴呢?
这时候,房上值夜的弩手向他做了个手势,要他上去看。他顺着梯子爬上去,猫在房顶上往林子里张望。林子里似乎有些异常的骚乱,枝叶摇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马厩里的马匹仿佛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有些躁动不安。他有些奇怪,两三个羽人,也并非专业的战士,能搞出什么名堂来?
忽然,北边林子里冲出一个人来,体型纤细,脚步飞快。徐老疤瞪大眼睛往那边看,林子边缘距驿站大概三四十步,光线暗的很,看不太清形势。不过,那人速度飞快,转眼间就奔到驿站墙外,一脸贼兮兮的模样,身上没有披甲,手里抱着个圆圆的包裹,不像是武器。没等徐老疤开口说话,那人就抢着说,“房上的,你们不是要货吗?拿着!”说着,轮圆了胳膊,就把那包裹丢进院子里,扭头便向东边跑了。羽人的速度,还真不是开玩笑,逃起来一个赛一个。
徐老疤下了房,去院子里拣那包裹。他不会傻到用手去拆,而是在墙根里拿了跟棍子,远远地把包裹挑开。里面没有机关暗箭,也没有毒蛇蚊子,只有一个软乎乎圆溜溜的东西。借着火光,他凑上去看。
那是一只龇牙熊的崽子,已经断气了。
林子边缘传来一声沉闷的嘶吼,每个人脑袋都被震得嗡嗡做响。马厩里的驿马炸了锅,又叫又踢,要不是缰绳扯着,早就四处逃窜了。房顶上那个弩手惊恐地喊,“来了!来了!”
徐老疤骂道,“笨蛋,慌什么慌,不就是一只熊吗?”话虽如此,他也知道龇牙熊不好对付。这玩意体型庞大,站起来足有一人半高,比水牛还沉,平时里性子就不太好,一旦发了怒,林子里的虎豹都要躲着它走。它不但力气惊人,而且皮糙肉厚,浑身仿佛裹了重甲,普通的刀箭根本伤不了它分毫。它才是澜州莽林里的霸王,每一个新兵初来澜州,被告知的第一件事,就是千万不要招惹这怪物。正琢磨着,嘶吼声已经到了墙外。一股腥风吹进院子,每个人都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