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刀疤。”元亨唤起潘岳的小名。九年前的淮宁渡口,这道纵拉过左目的疤痕让元亨起了恻隐之心。只有同样的人才明白,那些狰狞的创伤背后,多多少少,总有些无奈。
“大哥!”潘岳报以多年前的称呼,这个异国的新春之夜,也勾起了侍卫长许多的回忆。
“如果可以选择,还会从军行伍,过这种飘零的日子吗?”元亨说出的话被寒气凝固成一团团的白雾,浮在寒士桥上。
“如果可以选择……”潘岳抓了抓脑袋,“不晓得啊。从来没想过已经过去的事情。”
元亨愣了片刻,洒然一笑,紫金色的面容在冷月中竟好看起来,“这个问题,实在不该问你。你想得最多的,恐怕是怎样填饱肚子吧。”
杉右军团在宁州的声誉绝不算好。元亨御下极严,却能保持军队强悍的战斗力,一多半是由于每每胜仗之后,对部下的烧杀劫掠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军团直属的侍卫队,战斗力更是军中翘楚,虽然军纪比之其他部队更为严明,吃到嘴里的肥肉却也不少。以潘岳的身份,早不必担心吃不饱饭,可幼年时的贫寒,使他养成了敛财的脾性,总想着将来告老还乡时,能衣食不愁。被将军猜中了心思,潘岳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来,“将军吃饱了,属下才敢拣点剩骨头来啃。”
光头的将军忽然大笑起来:“好!,那就先吃个饱饭。”他猛地圈马回头,对着烧饼摊上的老板喝道:“喂,卖烧饼的!”
老板眯缝着眼正半睡半醒,忽然听到有客人叫他,猛一哆嗦,就见到一道金光射了过来。老板惊骇之下双手去接,抓在手里才感觉软绵绵浑然无力,摊开手去瞧,竟是枚二两轻重的金子。
马蹄声从寒士桥上一阵急雨般敲到摊边,七尺的光头大汉跃下马背,大马金刀地坐了,暴起一声吆喝:“八个烧饼,两碗面汤,紧着上!”
糊涂片刻,老板才明白过来,这是春节里的财神到了,赶忙抽下毛巾掸一掸桌上的油尘,也是一声大喝:“好嘞!八个烧饼,两碗面汤!”
热腾腾的汤饼摆在案上,元亨二人吃得额头冒了微汗。潘岳倒满茶水,推杯到元亨面前,“有一件事……想和将军讲。”
元亨看他一眼,并不答话,抽出烟竿点上火,望着西宁河上的清波。过了一阵,元亨吐出长长的烟雾,“能让侍卫长难以启齿的事情并不多,我来猜一猜如何?”
潘岳窘迫地低着头。
“现下身在东陆,军政都该抛开,才能一心成事、全身而退。你是我带出来的人,这些思量总该有。既然不是公事,十有八九离不开儿女间的私情了。”
“将军恕罪!”潘岳碍于伪装的身份,只能抱拳谢罪。
“既然是人,便有情欲之念。如果这都有罪,还有谁来替我打仗?”
“这趟回去,想告假几天,和那婆娘完婚。”潘岳一张老脸竟涨得通红。
“杉右军的侍卫长,到底也是个人物啊。”元亨大笑着摸了摸光头,“私下勾搭了女子,还到了完婚的地步,我这个做将军的,竟没有得到丝毫消息。”
这番话若换了其他海神将来讲,足以吓出潘岳一身冷汗。毕竟是杉右军的老人,他清楚将军这是在调笑自己。事情到了调笑的地步,可说成了大半,心里的担子放下来,潘岳也不再拘束,“到底是个人物啊。”他跟风凑趣的说。
“姑娘家是什么出身?”
“卖酒的无翼民。将军知道,这些年征战,许多穷人家跟着队伍屁股后面做些生意。属下平时也去喝两口的,一来二去混得熟了。有次醉酒的兵士调戏那婆娘,属下替她挡了一阵,稀里糊涂就到了一块。”
“军中的规矩,跟她讲了?”
“明讲过。我若死在沙场上,她便回乡下过日子。属下这些年攒下的金银,总该够了。若有合适的人,便再嫁也无妨。”
“是个明白人!”元亨拍一拍桌案,饮尽了茶水,“回了北陆,总要喝上你小子一杯喜酒。”
“应该,应该。”潘岳喜形于色:“就怕被将军喝穷了。”
“狗日的!”元亨在潘岳胸膛上猛擂了一拳,“你整个人都是老子的,还怕蚀了家底?”
“不怕,不怕。将来将军成婚,总要喝回来。”潘岳眉开眼笑道。
“我成婚吗?”元亨洒脱地笑道,“但凡这九州三陆的秘道家里还有一个不是废物,能让天雪重又活过来,老子摆他娘的三天三夜的流水席。”
静静的夜风吹过,西宁河像位沉睡着的姑娘般悄无声息。
只是几杯浓茶,元亨竟有些微微的醉了。
与高氏兄妹的第一次见面恍如昨日,听潘岳谈起自己的女人时,元亨隐然觉得,她与高天雪之间有种莫名的相似。究竟是什么呢?目光飘过西宁河,元亨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那对水波般清澈的双眼。
也是这样的夜晚,溪流闪烁着银子的光彩。还有秋日黄昏,以及露水破晓的清晨,许多许多回忆的画面被薄薄的雾气笼罩,只能看得清,薄雾中那双眼睛在忽闪忽闪地眨动着。那个爱笑的女孩几乎是从回忆里跳了出来,拉着元亨的手走向已经过去的昨天。
杉右城南两百里,有一个名叫楚泽的小镇。由于地处杉右与厌火两座大港的往来要津,故而商贾不绝。重伤初愈后,元亨被高戈送到了这里,在一处明为海盐厂,实则是黑市军械集散地的地方任职巡查。
大山里几股匪患与高戈私下都有联系,连海客们都常来常往,有这么复杂的背景,海盐厂自然无人敢动。元亨每日坐在木寨门前的灯笼下,抱着手看北方。大多数时候,那条贯通南北的驿道上都是车马攘集,偶尔在无人的夜里,会有两骑徐徐出现在路口。女孩起先还嘟着嘴,见到元亨时总会绽开一个微笑,快马来到跟前,摸着他的光头说:“元流氓这些天还是不务正业啊,瞧瞧,这熊腰上又长了一圈肥肉。”
元亨不敢去碰那只莲藕般的手,只是笑着说:“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马鞍上悬挂的皮囊总是满满当当,高戈处理完盐厂的事务,就会让元亨捧一盏油灯到书房里来,在灯下解开皮囊,取出一叠叠火漆的文书。高氏兄妹埋头处理文书的剪影,通常要保持到天光放亮,偶尔不忙的时候,高戈会叫住元亨,问他在枪术上修行的成绩。
离开杉右前,高戈曾与元亨有过一番秘谈。
“杉右城里的薛氏一门三代,个个出将入相;东陆帝都的风氏琴艺也属一脉相承。天赋不是人人都有,有些人注定要在刀剑上扬名,譬如你元亨。而我,想借重这分力量,去完成一个心愿。”
“主人讲。”元亨埋首道。
“不必如此见外,你我大可以兄弟相称。”
“元亨不敢。”
“你不敢,只是还未看清自己有多大的力量啊。高某有今日的作为,全凭了一双眼睛。我自信不会看错,你是个枪术上的奇才。”
“枪术?”元亨有些诧异。街头巷尾的搏斗,匕刃之间就是生死,哪里用得上沙场对决的长兵。
高戈压了压手腕,“可曾听过什么著名的枪术,或者使枪者的逸闻?”
元亨想得脑子都痛了,也没找出一件能被称为逸闻的事,只得老实讲:“我们羽人里,就只晓得斯达克城邦的翼氏是用枪的高手。原来倒听海那边过来的游方讲,东陆人擅用枪,姬氏的先人曾经一枪屠杀过巨龙。不过我想,多半是假的,龙这种东西,谁也没有真正看到过,游方们牛皮吹破了天,反正也没人能说他讲得不对。”
“斯达克武士,多情寡断,有什么好拿出来讲的!”不悦在高戈脸上稍纵既逝,他显然不愿多提,“封断一枪,倒算你撞了个头彩。”
“莫非,真有屠龙的枪术?”
“那都是传说中的旧事了,并不很清楚。可姬氏的猛虎啸牙枪,是世间最厉害的武术之一,这个不会错。”
“难道,主……公子要教元亨的,是这种武术吗?”元亨按耐不住兴奋。
“天驱的秘密,连我也无法洞悉。只是知道,那种不断突破极限的破圆之枪,使用者都无法估量最后一击的结果。”
“真是种危险的枪术,倒符合我的经历。”元亨自嘲地笑笑。
高戈居然坚定地摇了摇头:“当你觉得凶险的时候,只是因为你还站得不够高,看得不够远。”
犹豫片刻,元亨还是讲出来:“这世上的高度,谁又能真正穷尽呢?”
高戈忽然笑了:“没有错。”他从秘柜里取出一只玉匣,放在元亨面前:“我要传授给你的,是克制之枪。到了最后,敌人只有一个,就是你自己。”
玉匣悄然弹开,叠做三截的银枪出现在眼前。高戈握住末梢,用力将整支长枪抽向半空,蛇一样抖动的枪身完全跃出匣外时,他的手猛一抖,仿佛是一截修竹被当中劈做几截,用钢丝从内里贯穿,高戈一抖之间像是握住了丝线猛地抽紧,整只银枪在半空拼接成了一条完美的直线。枪杆从掌中滑落,他半握住枪身中段,将银枪顿在地上。流动的银光潮水般在屋内涌动,只是刹那,这个青衣文士握枪凝立的姿势,像远古时劈开了混沌的巨人。
“能胜自己,可不败于天下。”
许多个夜里,元亨提着这柄名叫白榆的长枪爬上山崖,在阵阵松涛中无数次演练突刺。累了就坐在山松下,咬着干硬的冷馍,抬起头去看满天星斗。他很认真很认真地回想,依然不太记得高戈所说的克制之枪,许多的痕迹拼凑起来,出现在眼前的是高天雪那个不露齿的浅笑。仿佛她随时就会从身后跳出来,捏着元亨的耳朵讲:“元流氓,不许偷懒!”这个时候,元亨会觉得全身充满力量,他做贼似的四下打量,见周围空无一人后,才敢对着很远的地方轻轻的说:“不偷懒,我没偷懒呢。”
渐渐地,白榆枪的刺杀在石上留下了痕迹。一旦发现这点,元亨更是像个疯子般勤练枪术。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只是希望有一天,能用这柄枪在石上刻出那个女孩的脸来,这样就不必每天都很费力地去想,想着不要忘记她的样子。
日子过得飞快,高戈来楚泽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其实他并非高强的武士,只是掌握了克制之枪的精义。虽然不能试手,高戈却有另外的方法。他在院落中一字燃起十枝蜡烛,让元亨全力出枪。刚开始的时候,白榆枪推出的劲风只能熄灭一枝蜡烛,渐渐的,蜡烛一枝接一枝被枪风击灭。到一枪推出,蜡烛全灭的时候,高戈要求元亨全力出枪,却不能熄灭一枝蜡烛。
“公子,我尽了全力,还有九枝被熄灭……也许,您看错了……”
一个冬天之后,元亨的枪术进境缓慢,白榆的力量根本不是他能够控制,仅有一次,两枝烛火在劲风中堪堪亮了下来。
“公子……近来,我觉得自己又有些倒退回从前了。胸口里总闷着一股气,出枪的时候根本收不住。”
“是心魔。白榆的力量,开始接受你了。”
“这柄枪,有灵魂吗?”
“是的,这是传自蛮人的战枪。在蛮族的传说里,武士死亡之后,灵魂会寄附在血液中。打造白榆的河络穷尽毕生精力,最后三位镜武士跳入熔炉,以鲜血祭奠,才成就这柄武器。它是魂印的凶器啊!”
“公子,我……”
春季到来时,元亨抱着白榆独坐在山冈上,已到了无法出一枪的地步。
那天夜里,他实在无聊,便挖下一截松木,将白榆分拆开,以枪刃将木头破成两瓣,在平滑的截面上雕刻起女孩的模样。
虽然刻成的木雕有些粗糙,元亨还是爱不释手。看了许久,他将木雕纳入怀中,又摇摇头取出来,在石坪上走来走去,终于停在试枪石下,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将木雕放在石头最高处的陷坑中摆稳。
像是冥冥中有种声音在召唤,元亨回头的时候,骤然见到一点火光在山道间移动。高个子的羽族女孩擎着火把,边走边向他遥遥招手。那个时候元亨忽然觉得自己被巨大的幸福击中了,呆立在山崖上,心中想着原来这满天的星斗都是诸神的眼睛。
高天雪登上山巅,抬起手擦了擦汗,“爬山真是个力气活,你每天就这么爬来爬去哦?”
“很容易的。”元亨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递过去,心里有些惴惴不安。看着女孩接过手帕,大大咧咧地在额头上擦干汗水,他才有些释然。
“怎么?”女孩见他表情奇怪,诧异道,“跟做贼似的。哦!你一个大男人,哪里用得着手帕。讲,是谁送的?好啊,在这种小村庄里都不老实,流氓。”
与高天雪越熟络,元亨就越感到诸神造物的奇妙。干练与稚气这两种截然相悖的东西,在高天雪身上实现了完美的交融。她能用一昼夜清点完高氏在北陆的帐目,也能在眨眼间将一件没影的事幻想得有鼻子有眼。
元亨半是无奈半是难堪地讲:“原来替主人办事,受点伤或者被迷香迷住都是常事,有一条手帕,可以绑扎伤口,溽湿了就可以防迷香。”
“啊!真臭。”高天雪皱紧了眉头要扔手帕。
“不不不,”元亨急得直摆手,“干净的!这条从来没用过的。”
女孩忽然狡黠地笑了:“元流氓真是好玩。我闻得到,帕上有水洗过的味道。”她忽然见到对面的男人脸迅速地红了,竟眨着闪亮的大眼睛问,“你脸红什么呀?”
刚刚争辩时说了太多的话,元亨心中忽然一下子没了着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连手都不知道放去哪里,掌心起了微汗,在衣服上擦了又擦还是不住地往外冒。
“真是个呆子。”高天雪将火把一把掼到他掌中,牵起元亨的另一只手,走到山崖边坐了下来。
这是元亨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握着一个女孩的手,纤弱得仿佛捏一下就会被揉碎。他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呆望着两只交握的手掌,目光随即又闪躲向别处。后来索性闭上眼睛,希望自己不要醒来。
之后的许多年,元亨总是在夜里做同样的梦。梦到那个夜晚,害羞的男人被一个女孩握着手,呆若木鸡地端坐在山崖上,另一只手里傻傻地举着火把。
“元亨啊。”天雪的声音忽然轻轻地没了重量。
“嗯。”
“如果能一直这么看着星星该多好。”
“嗯。”
“可是,这样的时候,太少了。有个男人,我想和他一起看星星的,总找不到机会。今天忽然知道,以后也不再有了。”
她有心爱的人了吗?她原来已经有了。难道不该有吗?是谁呢?可那个人怎么忍心伤害她?
说不出的难过瞬间涌上心头,从甜蜜到苦涩,原来翻覆之间只需要神眨一次眼。
握在元亨掌心的手忽然紧了紧,仿佛噩梦中的痉挛。夜风吹起了她的头发,天雪弯下腰,将头枕在膝上,肩膀微微地抖动,安静得像只没有了归宿的小鸟。
那些毒药一般的味道忽然被风吹散了,元亨将火把远远地扔了出去,也将怯懦扔了出去。纵使是替代者,也好吧。如果能替代,什么都好的。
“高姑娘……不要难过。我……会保护你的!”元亨很惊讶自己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不羞涩,仿佛冥冥中有一个坚强的自己在替他讲,他咬了咬牙,重重地说,“我会,一直保护你的啊。”
“保护我吗?”高天雪侧过头来看他,眼睛里有些许迷惘的光,“为什么要保护我呢?”
“我!……”迟疑了许久,元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可这一次他没有退缩,而是在那道迷惘的目光注视下努力寻找答案。他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许多年前的往事,那个孤独的男孩站在海边,望着没有边际的黑色海洋,他的背后是杉右城的万家灯火,但是他没有地方可以去。
“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说,我们都是一样的。”
“还记得啊……”天雪惨然一笑,“莫非你一直在关注我吗?”
元亨窘迫地搓着手,片刻后抬头说:“以前有个瞎子和我讲,世上的人都能见到五光十色的景象,于是心也就像那些光影一样多变了。我在你的眼睛里,只能见到一种颜色,像海水那样的干净。其实……我觉得,我们都像瞎子呢。”他无法说清楚心中的想法,急得额头冒了细汗。
高天雪苍白的面孔里,忽然泛了一层浅浅的红潮。她将手放到元亨嘴前虚掩了一下,轻轻地点点头,“你说的,我都明白。可是,我比你要聪明呀。”
元亨听不懂,见高天雪不再说话,表情也渐渐平静下来,也就陪着她坐在山崖上。
时间像一滴朝露从绿叶上滑落那样缓慢地过去,女孩终于站了起来,拍一拍裙尾,“好啦,谢谢你元亨。现在心情好了许多,我要下山了。”
男人抓了抓脑袋,“高先生明早还要看我的枪术,我不送你了。”
女孩拈起耳畔垂落的一丝长发梳理了几次,欲言又止地转身走了。元亨很想知道她要讲的是什么,望着那个孤单的背影,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元亨!”忽然有个声音在叫他,元亨大步冲到石坪边。
山腰上,女孩捧起一双手放到嘴边,大声地喊着:“如果三十岁的时候还没有人娶我,就嫁给你吧!”
“好啊!”元亨同样将手放到嘴边,傻傻地回应。可话一出口,才发觉真的很傻,他转身快步走开,心里有个声音却快活得将胸膛都撑破掉。
星月无声,山松下一条静静的影子。他呼吸了足有两盏茶的时间,当万事万物都脱离开自己的躯体,念想进入一个幽深没有边际的地方时,白榆刺出的枪线凭空飞跃了三丈的距离,像是极北地方瞬息横跨天幕的闪电。
巨石岿然不动,山风忽来,啵的一声清响,一道石箭自石后猛然射向虚空。
欣喜的神色完全凝住,元亨忽然见到巨石最高处端放的那个人偶木雕,脸在瞬间成了红烧猪蹄。银盘之盟
海盐场封闭的仓房中,元亨再次重演了那条匹练般的枪线。蜡烛的火苗在枪风中摆了几摆,又稳稳地燃烧起来。高戈负手站在暗处,看着一字排开的火光沉静不语。
自此之后许久,高戈再没到过楚泽,他派来了两位武士。
瘦高的男人翼甲背着白木弓,握一杆黑樱长枪。骑在马上的矮个子叫石牙,他的腰畔悬着蛮族战刀。
照例每日会有一次比试。与两个老练的对手过招,让元亨渐渐洞察了白榆的秘密。每当他凝神静气时,就有一股奇怪的力量从枪内流淌出来,这股力量会渐渐汇聚在体内,成为一个影子。影子同样握着白榆枪,阻挡他心念的转动。每每出手之际,影子便持枪封挡,若被它成功招架,身体摆出的架势就变得极为别扭。由于这个原因,元亨输掉了许多场比试。
元亨渐渐明白,白榆其实是一柄阻挡之枪。试手瞬息的任何杂念,都会被枪中的亡魂所吸收,转化为攻击的招数,在脑海中来阻挡他。思维被阻断,身体便无法做出反应。越是聪明的人,亡魂反攻的招数就越强;杂念越多的人,攻击的魂灵就越多。反过来讲,若使枪者心志坚强,魂魄最终都会变做枪上的力量去攻击敌人。心志坚不可摧,白榆便攻无不克。
夏季到来时,梨花开遍了山野。元亨掌握到克制之枪的精要后,与武士的比拼已属胜负各半。山顶石坪不再适合展开强劲的枪势,他转而去更远的海边练习。
离岸数百步的礁石上,元亨立在尽头,缓缓缠紧了裹手布条
潮水拍打着石面,发出巨大的声响。
一旦元亨将心境沉入克制之枪的范围,锐啸与鬼影凭空出现。碧海蓝天幻化成了赤红的炼狱,熔岩从海下翻涌而出,所有的水都被蒸发成了气雾。影子从雾中悄然走来,斜提着长枪停在远处。两个元亨静静对峙,胸膛微微地起伏,仿佛里面正酝酿着风暴。
鸥鸟掠过水面飞逃而去,一波高达五丈的巨浪向礁石冲击过来。元亨早陷入脑海的对决,木偶一般呆立着。当浪头升至顶点时,年轻的男子挺着枪冲了起来,他不断地加速,像要直冲入深海。浪头与人狠狠撞在一起,元亨被海水整个的淹没。
一次呼吸之后,这波海浪的末端被一杆银枪刺开了大洞,元亨带着白榆停在礁石的另一端。枪头颓然倒栽下去,完全脱力之下,元亨借着白榆的支撑,才稳住了身体。那波巨壁似的海潮去势未尽,却在推动之中猛然被神鬼一样的力量引爆,炸开的水花纷纷扬扬洒在半空,仿佛下了场淅沥的小雨。
“好啊!”像是神给予的嘉勉,远远地飘过来一个声音,“元流氓,好!”
元亨猛地回头,高天雪赤足站在沙滩上,冲他招着双手。不知哪里来的力量,元亨挽起枪花,将白榆顿在石上,撑直了身体。他兴奋地大喊着:“高姑娘,你看到了吗?”
血气忽然在脑中炸开,克制之枪的心境完全失守,一股热血涌入嘴中。元亨闭死牙关,生生将血液吞了回去,巨大的眩晕带着他缓缓向海中坠落。倒下的时候,他看到惊慌失措的女孩冲入海水里。元亨微微笑了起来,用呢喃一样的声音说着:“我在这里呢,一直都会在的。”
昏迷期间,元亨一直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在海边追赶着赤足奔跑的女孩,却怎么追也追不到。筋疲力尽之后他坐倒下去,看着女孩跑啊跑啊,跑出去了很远很远。他只是笑,说着同样的话:“我在这里呢,一直都会在的。”
醒转过来时,元亨发觉自己躺在一间狭窄的石屋中,墙壁上钉着硕大的猛虎皮,空出来的地方悬满了刀剑。接下来,就见到了高天雪。她将双手枕在膝上,弯腰打量着自己。
“嗯?医师说你要过上好几天才醒啊?”高天雪没料到元亨恢复得这样快,忙直起腰身,脸上挂了一层红晕。
元亨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可能从前受的伤多,练出来了吧。”
“呀!没皮没脸起来了!”高天雪起身咳嗽着,转身道,“看来你自己讲过的话没有错,真是个瞎子。”
“瞎子?”
“嗯,瞎子。大哥讲过,让你学克制之枪是取巧。你还没有那么顽强的意志力,可是心很纯,不会受太多杂念的干扰。”
“怎么不顽强?”元亨与天雪越发的熟络之后,也放得开些了,“我受的伤,打过的架,不算少了。胆小的人做不来的。”
“不是说这个。羽族风铁骑的将军打架多不多?也控制不了白榆。你再多经些人事,就明白顽强不是挨痛那么简单了。”
“要经过那么多事干吗呢?这样挺好的。”
“……是啊,我看着你的时候,像在看个孩子。眼睛里的光,很幼稚呢。”
元亨想反驳,却不知道怎样解释,抽抽鼻子,就闻到了天雪身上香香的味道。
“元亨啊,我是不是欠你的钱呢?”天雪忽然问道。
“没有啊。要说亏欠,只有我元亨亏欠你们兄妹的。”
“那就奇怪了?”
“怎么?”
“你昏迷的时候,老抓着我的手说:高姑娘,不要跑,不要跑。”
元亨窘得无地自容,恨不能拉过毛毯来盖住脑袋。他随即又想到更严重的问题,不得已问道:“我……有没有说其他的话?”
“有啊!”
“我说什么了!”元亨顿时紧张起来。
“你说……高姑娘,跑慢些,跑慢些。”
这次元亨总算知道天雪是在骗他了,羞愧之下大着胆子在她脑袋上敲了一记,“这种事情,怎么好拿来耍弄我。”
天雪并不如往常般大笑,只浅浅点一点头,带着报复的口气讲:“看看能不能下地,你醒得刚刚好,出去瞧瞧热闹。”
元亨这才感觉到唇边留着参汤的味道,他尝试下床走了几步,觉得并无大碍。
直到走出石屋,元亨才惊讶地发觉,他们置身在巨大的山腹中。窒闷的气流里满是马鬃与汗液的味道,呼喝声在山腹内回响不绝。戴黑羽盔的武士藏身在暗处,只有双目幽幽发亮。远处火光浮动,人影幢幢。
抬起头来,就能见到一条开凿在山壁上的窄路,绕着环行的山体盘旋,直至峰顶的开阔处,月光如水银般洒落。
路的侧面有无数个凿出的洞穴,武士们披着布甲站立,胳膊上都缠有血色的布条。
“这里是?”元亨惊讶不已。
“是复仇者的营地。”天雪的眼睛里闪烁着别样的光,让人觉得异常肃穆。
再向前走出一段,人力砌成的石塔进入视线。上百位武士矗立在塔下,他们装束各异:带狼首盔或者熊头的雇佣兵;披着野草一样长发的海客;甚至有握着新月盾牌、脸颊上满是奇异符纹的羽族骑兵军。元亨不清楚他们是怎样将马匹带了进来,但他看懂了武士们脸上石刻般的神情,那是出征的前兆。
嘈杂的声浪陡然止息,翼甲与石牙出现在高塔上,他们平举起火把,将它们抛向塔侧注满油脂的陷坑。两蓬明火猛然升腾起来,伴着稍息后更为暴躁的嘶吼,高戈与三个中年的羽人携手出现在塔顶。
“这是要……要举义吗?”元亨几乎认不出高戈来。他穿着精钢鳞片的锁甲,白色长缨从盔顶纷披在护肩上,像位真正的将军。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来到这里。”天雪说,“大哥认为你可以。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事吗?我们用一生去做的事,都是为了今天。”她明显地踌躇了片刻,肃穆的神情中有一丝担忧悄然滑过,“再等等,再等等就全明白了。到那时候,你也需要做出选择。”
元亨听出了语气中的严厉,他并不怕承担什么,只是第一次觉得,自己并不完全懂得天雪。
石塔上,高戈开始说话。
“曾经有个孩子,口衔金玉出生。他住在最高的年木上,以星辰雨露沐浴,进食大风的眼睛。最美丽的女子是他的奴仆,最强健的武士替他执旗。征服者以这一切做代价,只要求他终生都留在青色的城市里。可是有一天,他将这一切都放弃了。他躲进充满毒瘴的恶沼,以树根和野兽的腐肉充饥,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持续了整整十年……当他从森林深处走来时,北宁州的一百三十二个大小城邦,三百四十万的子民注定要臣服在那双硕大的金色羽翼之下。东陆人叫他云征翼,我们北羽的后人尊称他为圣皇帝。我从史籍上看到圣皇禅位隐居后的一段话。他说:这些奢侈的生活,我从出生就不缺乏,也不是为了享受才来到世上。我这一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给羽族人,带去自由。”
即使元亨再无知,对于圣皇云征翼的事迹也耳熟能详。圣皇做为北羽最后一个盛世的奠基者,曾经被澜州的青羽部族囚禁于齐格林。他的父亲在那场南北羽人部族的大战中死亡时,圣皇只有三岁。作为征服者,青羽部族的首领不敢杀掉云征翼。他以为这个不及弱冠的孩子会沉溺于奢华的生活,甘心做个傀儡。事实上圣皇的父亲并不是一位出色的王者,即使没有青羽部族的侵犯,宁州的城邦内部也已经势如水火,各据一方。没有人清楚圣皇是如何在宫禁中了解到这一切,又穷其一生去改变它。人们只是知道,圣皇帝驱逐外敌,统一北羽之后,废除了奴隶制,让他的子民从此不再有翼民与无根民的区分,也不再以澜州青羽为敌人。随后他将皇位禅让给了最有智慧的臣子,让他继续执行新制。从此之后,圣皇再也没有出现在青都,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塔下的武士们反不再呼喝,他们只是静静地聆听着。
“我们都知道,圣皇帝之后,青羽再次统治了宁州。他们改变了什么吗?没有。还是诸侯割据,更有甚者,早已被废除的奴隶制度再次恢复。今天大家聚到一起,有奋力抗击过风铁骑的纹面羽骑兵后人,有北宁州海域中存留的无翼民海客,有杉右城不甘被奴役的雇佣兵军团,还有我……三十四年前,他们给我留下了这个记号。”高戈猛的扯开领巾,那一扯之力甚至将缝合甲衣的皮条都撕裂了,在他左侧的胸膛上,有一枚三角形状的烙印,那是青羽给奴隶们标上的记号。
“我算过日子,今日距离圣皇当年统一宁州,称王青都的日子,恰好是三百年。是到了反抗的时候了,再不反抗,所有的北羽人们,都会在澜州人发动的羽蛮战争中成为祭品。”
他沉默了片刻,轻轻地问道:“我们要的难道是财富吗?”
“不!”武士们给予坚决的回答。
“我们要的,难道是权力吗?”
“不!”
“是啊。”高戈终于举起了他的双手,向着被彻底引爆的人群大吼,“我们要的,不过是自由啊!”
仿佛来自祖先的呼唤,这座山腹被人群的咆哮彻底震动了,那些流淌在宁州古地上的血脉此刻融于一处,将平日里沉默寡言的武士们一个接一个地点燃,终于爆发成了不可阻挡的洪流。
会盟仪式在群情涌动中完成。高戈与纹面羽、海客、佣兵的首领们合力举起了一轮巨大的银盘,将自己的手按在盘上。古秘术制成的盘面将四个人的手纹纳入盘中,从此有违誓约者,将受到星空诸神的惩罚。在展翅日发生的这一切,就是羽族史上有名的“银盘纳手”之盟,而元亨就这样莫名地一步踏了进去。
“你相信吗?”石室外,武士们正畅饮棕露酒,吃着架上串烤的大鱼。高戈换上了青色的文士服,脸上狂态尽敛,“为了自由。”
“我……”元亨诺诺地说:“我不懂,可我觉得公子说得都很对。”
“你不信。”高戈笑着摇头,他靠在椅背上,疲惫极了,“其实,我也不信。”
元亨惊呆了,傻傻地看着他。
“也许开始的时候,他们会这样想。到了最后,只剩下财富和权力了。自由,只是一无所有者的希望吧。”高戈自嘲地冷笑。
“那么,公子也是为了财富和权利吗?”
“我吗?我曾是个奴隶啊。”他看了看天雪。
高天雪并未拉开衣领,她沉默地点了点头。
“那么,那么公子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如果这世上每个人都拥有权力和财富,那么兴许我就当个败家子了吧。可我是从一群最卑贱的人里走出来的,才明白,有些东西,终归要去改变它啊。”
“元亨……元亨只是觉得,这样的事情,改变不了。就算起事成功了,也改变不了。”
“是啊,你说得没有错。可我们不去改变,它就会一直这样。我想要的,只是尽自己的力量去做,哪怕只改变一点点,也是好的啊。将来总会有人,踩在我们的肩膀上,能够去做到更多的事情。”高戈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充满了憧憬的神情。如果不是稍稍了解他纵横捭阖的手段,元亨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个狂想家,可他毕竟与高氏兄妹相处过一段日子。
此刻的元亨又回想起当初刺杀高戈时的场景,他终于了解到公子的理想。能为了这样的人去做事,死了也心甘情愿吧。
“公子,有什么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事情,请您吩咐。”
“青都的紫羽卫正在吸纳干员,我想让你加入他们。”
“紫羽卫,那不是皇帝的近卫军?公子,是想让我打入禁军内部?”
“是的。现在你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高戈看着他,眼里丝毫没有逼压的意思。
“我……”
“元亨!”天雪忽然开口,她看了看哥哥,终于还是讲出来,“你要仔细地想想。没有人可以左右你自己的决定。”
高戈偏首打量妹妹,此刻他才发觉,原来妹妹对这个光头的青年,好感居然有这样深。
“公子……”
说话再次被打断,高戈沉吟了片刻,抬头道:“这次的使命,九死一生。没有人勉强你,好好想想。”
其实元亨并不怕丢掉性命,他最怕的,是再也见不到天雪。但高氏兄妹的话让他将个人的情感强压了下去,如果拒绝,会让高大哥和天雪很失望吧?我不能让他们失望的。想定之后,元亨点头道:“我去。”
天雪忽然拉开房门走了出去,高戈静了许久,看着元亨说:“没有这双眼睛,我还是个奴隶。如果你再不行,或许真要失败吧。希望我们都能活得足够长久。”
元亨不再去想任何的事情,他直接问道:“要我做的,是什么?”
“在将来,去杀掉一个人。”
“谁?”
“羽族的皇帝。”人海孤鸿
月光如水,洒在西宁河上,泛起的粼粼波光叫人想起许多年前的往事。元亨的侧面融在阴影中,让侍卫长看不真切。
“元亨,来追我呀……”高天雪跳动的身影仿佛出现在眼前,白衣的影子跑出去很远,忽的回头朝元亨微笑起来,弯弯的唇角上润了一层霜华。
“呵……”呼出的热气凝成了白雾,元亨苦笑着喝下面汤,“如果可以,真想回去从前啊。”
潘岳瞧出了究竟,举起白瓷大碗道:“将军,我敬你。”
“罢了。”元亨摆摆手,“既然是新春,便破一回例,喝酒吧。”
泥封的烈酒端上来,两个男人沉默地对饮着。
马蹄声在此时悄然响起。一匹瘦马缓缓上了寒士桥,悬在鞍侧的青铜刀鞘拍打着皮鞍,让人觉得这个夜晚凉意刺骨。
元亨并不停顿,将酒续满了瓷碗,冷冷道:“你来了。”
骑士没有回答,只轻轻点一点头。他的身长超过七尺,玄色的斗篷却有一大截兜住了马尾,在桥头冷月里显得过分的消瘦。
“赏脸的话,过来喝一杯。”
停了片刻,瘦马走过来在摊前止步。骑士没有下马,只拉开头上的风帽,露出乌黑得有些妖异的长发。印子归脸色苍白,眼中藏住的光芒犀利得如同刀锋。
元亨提起酒坛扔了过去,印子归单手接住,仰头喝下几口,面色仍不见红润。
“看来,我想错了。”元亨浅浅一笑,那笑到了最后,恢复了惯常的阴沉。
两骑沿着僻巷踱步而去,潘岳这才长出一口气,掏出钱袋道:“老板,会帐。”
穷人家早已安睡,挂在门前的灯笼也熄灭了,巷道内只听得到西宁河中簌簌的水流声。
行至中途,印子归忽然道:“元亨,停手吧。”
元亨极快地摇摇头:“刚才等你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些年的时间,过得太快了。有些东西,你放不下……我也是一样。”
“如果没有看错,同去栖梧坊的骑士,是天雪姑娘吧。”
“是她。”
“那么,还有什么放不下?”
“印子归,我知道你又变做从前那个弓刀双绝的冷血修罗了。这恐怕不是全因了我的缘故吧?”
一声冷哼,印子归脸上露出了苦笑。
“你的手一直在抖,为什么要控制修罗的力量?”元亨看着套在印子归身上的斗篷,边角处溅上了几滴鲜血,“呵……你是怕啊。”
“那么,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没有了,过了今晚。”
印子归点了点头,“元亨,相不相信这世上有报应的说法?”
“除了自己,我谁也不信。”
“你我手里沾上的血,每一条都是人命。也许生死之间没有选择,总有一天全部都要还回去。这道坎,不知道能不能迈过了,可是……”印子归转过脸来,“高姑娘被石化的事情,你自己难道脱得开干系吗?”
印子归的眼神如果一道冰箭射透了元亨,他猛觉得身上出奇的冷。那些暗中的算计与较量都变得没有了意义,“如果知道事情的经过,希望你告诉我。”
元亨等到的,是一个摇头,“我所知道的,与你同样多。”
“什么时候得到的消息?”
“今晚。”
“是想告诉我,这些年在夏阳,你印子归依然有所经营吗?没有用的。皇帝的命令,我不执行,会有其他人执行。不达目的,你的面前永远都不可能是坦途。”
“好。”两骑已到了成夫子印书局前,印子归道:“既然全都看得这样透,元亨,做了这么多,做得这样累,如果不全是为了高姑娘,你究竟为了什么?”
无数的回忆从眼前闪过,定格在高戈死去前安详的笑容,元亨远望向茫茫星野,默然道:“我只是不想……不想永远,都做个傻子啊。”
两个男人跨下马背,推开了成夫子印书局的大门。
老丁坐在正厅的灯下,披着黑豹皮子的大衣,牛烛燃起的火光足够照亮他的脸。那张脸上垒满了褶子,烛光在皱纹间跳动,如同时光之手在弹一首长而无尽的歌谣。
印子归与元亨在门前停了片刻,走入了火光中。
潘岳带马进入院子时,厅门早已紧闭。他看到云七张与一个不知名的少年抱着刀守在门前,那少年脸上棱角分明,拿刀的姿势与水手握法一致,心头就不竟跳了跳。与元亨二人一般,潘岳毫不戒备,他看着那个少年的时候,就仿佛见到了许多年前的自己。
“有多少年不见了?”
老丁坐在石条桌的尽头,左侧是舒晓君,右侧是印子归与元亨。老丁徐徐倒着茶,斟满了四只漆木的圆杯。
也没有人讲话,大家都各怀心思想着什么。
“你那个姑娘,还好吗?”老丁将杯子一个个推给众人,一杯冒着热气的普露茶推到元亨面前时,老丁轻轻地问他。
“谢谢,还是老样子。”元亨脸上没有表情,微微点了点头。
老丁哦了一声,“她的情况,我也没有办法。那是最简单的秘术,也是无解术。”
呵呵的冷笑,元亨举起杯喝了一口:“茶不错。”
老丁不以为意,转而问印子归,“元将军知道这里不稀奇。你怎么也跟来了?”
“大家都过不去了,也就不必躲了”,印子归淡淡地讲。
简单的一句话,老丁眼框红了红。他定了定神,笑着问元亨:“将军此来,要做什么了断?”
“来帮你。”
“我们的情形,都知道了?”
印子归与元亨都点点头。
笑容在老丁脸上一点点散开,“元将军是皇帝的红人,赤巾怎么敢劳烦阁下。”
“你们死了,对我没有好处。”元亨端坐在那里,依然冷静得如同石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