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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命之笛

作者:雒城 当前章节:8029 字 更新时间:2026-6-3 20:35

夜色渐渐浓重,城南乌衣巷的楚文候府上,却还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

楚文候芈仲,本不是一个爱热闹的人。不过那位大名鼎鼎的文候夫人,权势不输于夫君的神龙城督抚蓝馨儿,号召力在京城可是数一数二的。

今天,蓝馨儿几乎邀请了京城所有三品以上官员的未婚儿女,在请帖上还很坦白的说,自己想当一次红娘,看看周围有没有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的年轻人。

蓝教主对帅哥美女的鉴赏力,那是神龙帝国数十年的传奇了。蓝馨儿的这个请帖让无数的年轻人浮想联翩,纷纷幻想自己已经在蓝教主的指导下,找到了人人艳羡的如意郎君或者真命天女。

贵族聚会,等级观念那是免不了的,尽管没有任何人强制,还是有无数无形的樊笼,把到访的客人分成了各个等级不同的人群。

如今,地位最为尊崇,衣饰最为华贵,谈吐最为高雅,因而也自称最为才华横溢的那群人,都在后花园湖心岛上那座巨大的水榭里面,沐着花香三五成群地闲谈。无数的仆役来来往往忙碌着,络绎不绝。

楚文候已经休息去了。蓝馨儿也已经借故离开。现在,芈天赐是宴会的主人。

不过他这个主人,只负责伺候一个人:秦秀。

其实秦秀很不适应这种环境。

她的家境,在小地方也算不错的,但是在京城这种遍地貂蝉的地方,根本就不算什么。

不过有芈天赐亦步亦趋地跟着当护花使者,她至少还不觉得这次聚会难以忍受。

芈天赐用不易察觉的动作,示意秦秀看头顶。嘴角带着一丝顽皮的笑意。

头顶,有一个巨大的琉璃盘,挂在水榭正中的房顶上,那上面可以映出整个水榭里所有的人。

“你想让我看什么?”秦秀靠近芈天赐,小声地问。

天赐的衣服,熏的不知道是什么香。总之让人在靠近他的时候,就有一种微醺的感觉。很舒服,但是秦秀心底深处,却又有点抗拒。

“琉璃盘里那三个圈,看得出来吗?挺有意思的。”

“三个圈?什么圈啊?”

“第一个圈,是公主圈,”芈天赐象是怕人听到似的,轻轻地说,“公子衙内们围着慕容霏霏这位异国公主转来转去,却很少有人敢靠近了说话。多数时候都是一人冒险,众人围观。”

秦秀看了看,不觉失笑,“霏霏也真是的,一句话不开心,就让人下不来台。”

“她表现算不错了,”芈天赐说:“这些衙内,有时候我跟他们说话多了,都想拿鞭子抽他们。哦,对了,我忘了自己也算是衙内了,我还不是很讨厌吧?”

“你还行,”秦秀捧着玛瑙杯,看看里面血红的酒,又看看眼前这个虽然平时潇洒不羁,在自己面前却总有些拘谨的人。“你算不错了。”

她笑了。

就是那种纯净的笑容,让军中很多年轻人对她都是看了一眼就忘不掉。

“嗯,那就好,”芈天赐很满意,继续展示自己的发现。

“第二个圈呢,是公子圈。你看,那位宇文公子对答如流,已经驳倒了国子监乃至翰林院的好几位才子。周围的太太小姐们,那热烈的眼神都可以把他整个人融化掉了。不过这位宇文公子,好像也还没有见到自己一见倾心的人。”

“他是挺有学问的,而且很会讲故事。”秦秀随口说了一句。

“是——吗?你们——还挺熟悉?”

芈天赐马上就蔫了,说话的语调都开始变得酸溜溜的。

秦秀看他那样子,觉得又好笑,又有几分得意。忙说:

“不过他的故事。我听一两次就受得够够的了。太沉重,太认真,还不如听听这里的人讲那些无聊的笑话。”

秦秀扶了一下芈天赐的手臂,把玛瑙杯放在路过的一位侍女手中的托盘里。说了声“谢谢!”

那侍女赶紧行礼,很紧张地逃了,就好像被人说了谢谢,是很严重的惩罚似的。

天赐很满意,他觉得,自己跟秦秀之间的距离,在慢慢缩短。

秦秀理了理头发,看着远处的水面,好像想起了什么。

水面上的睡莲叶子刚刚冒头,在背着烛光的水面上,拖着短短的黑色影子。

天赐在她的背后,有点痴迷地看着她的背影。很想再靠近一点,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面对别的女孩的时候,他可不是这样子的。

所以街头的平民们会说,男女感情的问题上,谁先动心,谁就满盘皆输。在这一点上,贵族们也不例外。

“第三个圈呢?”秦秀没有回头。芈天赐也没有回答。

秦秀回头看他,正好遇见他痴迷的眼神。

两人都有点尴尬,面红耳赤的好半天。

最后还是秦秀又问了一次。

“说吧,第三个圈儿是什么?”

天赐打起精神,继续表现自己超凡的洞察力。

“第三个圈最隐蔽,但是也不是那么难发现,因为那些被这个圈子吸引的人,有意无意地,在跟圆心保持同样的距离。而这个圈子的圆心,就是——你。”

“啊?”秦秀愣了一下,回头看看芈天赐,又仔细看看镜子一样的琉璃。

的确,高运、欧阳宇、韩越等人,有意无意地,都在围着自己转。他们在同样的距离外转圈,偷眼观察秦秀的一举一动,却不好意思过来。

秦秀突然觉得很没意思,不知道是觉得天赐无聊,还是觉得被人围观不好。

“我想回房间去了。”

她发觉自己说话的语气很嚣张,就好像被宠坏了的小孩子一样。

芈天赐老老实实的送秦秀回她暂住的厢房,等到秦秀关了门之后,又对着窗纸上秦秀的身影发了半天的痴,管家和仆人催促了好半天之后,才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等到他真的走了,秦秀才松了一口气。

她突然觉得很累,很累。

厢房装饰的很华丽。到处都是昂贵而且精致的东西,而且品味不俗。

但是秦秀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不只是因为发现了墙上的画儿后面还有暗道机关——准备藏身逃命用的。

她换了宽松的衣服,光着脚坐在床边,一个人对着烛火发呆。眼光不知不觉地,就转向了墙角自己随便丢在那里的行囊。

现在回家,不是更好吗?

“反正就算我想跟他们告别,他们也会说好多话让我留下来,我也不是那么会应付别人的客气话。”秦秀自言自语地,打开行囊收拾东西。动作却又慢慢停下了。

“回家了,就得嫁人,最要命的是,我都不知道嫁给谁,东村的李老三,还是西村的邢老二,总之一个比一个无聊。哎呀,烦死了!”

的确,跟某某老二某某老三相比,芈天赐还不错,至少他看上去好像是真得非常喜欢自己。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是表现得对秦秀那么迷恋,秦秀就越没有安全感。

可能秦秀心里完全清楚,这种形式的迷恋,注定难以持久,早晚总会改变。

而如果情感退变的时候,相关的两个人已经成了夫妻,那就只剩下遗憾了。

一片黑黑的羽毛,不知什么时候,掉在了桌面上。

秦秀认得这羽毛,这是那只乌鸦身上的。

一年多了,秦秀已经不记得,乌鸦救过自己多少回。它简直就像是秦秀的保护神。

但是这只乌鸦,战斗力却很差,根本就不是什么济困扶危的大侠。大部分时候,它甚至比秦秀自己还害怕。

秦秀回想起了遇见乌鸦的那些场景。

乌鸦第一次出现的时候,秦秀是被敌人的飞石击中,倒在了混战的沙场上。

不用任何人攻击她,只要在原地躺上一会儿,伤员就会被踩死。踩死他们的,甚至有可能是自己的战友。

那只乌鸦突如其来的出现,四面狂扑狂叫,吓走了双方的战士,然后抓起地上的两名伤员,飞回了后方的伤兵营。秦秀是两名伤员中的一个。

乌鸦不敢进伤兵营,把他们丢在了入口附近的草地上。

当时,另外一位伤员是腿部受伤,血肉模糊的。他一落地,就给乌鸦翅膀上来了一剑。

乌鸦受了伤,悲伤地鸣叫着后退。

这也不能怪那位伤员,乌鸦嘛,大家一直都是期望他们吃腐肉的,战士与乌鸦的关联,大概就是战死沙场后被乌鸦吃掉而已。没人听说过,乌鸦会从战场上救人。

“你也小心!”那位伤员冲着秦秀喊,但是却走不过来,他还挺关心战友的安危。

乌鸦已经退到了秦秀的面前。

秦秀刚刚是受伤昏晕,被风一吹,有几分清醒了。她摇摇晃晃地站在那里。正好看到那只乌鸦。

乌鸦的眼神迷乱,好像很害怕,但是眼中并没有任何凶恶的光芒。

秦秀和乌鸦对视了片刻,那只乌鸦耷拉着翅膀,转身准备飞走。

秦秀抢上前去,拉住了乌鸦没有受伤的翅膀。

“谢谢你救了我。”秦秀不知道乌鸦听不听得懂,她只是觉得自己想要这么说。

乌鸦愣愣地看着她。翅膀上的伤口那里,血在慢慢的往外渗。

秦秀看到乌鸦的眼神,觉得它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质朴,单纯。

于是秦秀对着乌鸦微笑。

乌鸦好像不好意思一样低下头,挣脱了翅膀,拖泥带水地飞走了。

从此以后,每当秦秀有危险的时候,乌鸦都会出现。以至于秦秀每次出征的时候,都很注意周围的大树上,有没有停着乌黑的大鸟。没有危险的时候,她一次都没看到过那只乌鸦。

乌鸦曾经把她从水里捞出来,从火焰的包围中驼出来,从死尸堆里拖出来,从敌人的包围圈里救出来,有一次,还在救了秦秀之后又陪着她投身战场,充当飞行的坐骑,帮助秦秀夺占了敌人城头的一座箭塔。但是自始至终,秦秀都能够感觉到,那只乌鸦,完全不喜欢打仗。唯一那次回到战场,也是因为秦秀不愿自己离开,让战友们留下来面对死亡。

但是上次离开的时候,乌鸦却好像已经受到了太多的伤害。它飞走的样子,让秦秀觉得,它恐怕再也不会回来。

秦秀哭了。泪水沾湿了那根乌黑黑的羽毛。

阳光炙烤着大地,夏天就要到了。

冯宣坐在干裂的沙土路一边,躲在一棵小树的阴影下。他放下了锄头,想要喘息一会儿。他总是低着头,只看脚下的地面。

他看到一双鞋,简朴但是很干净的深蓝色布鞋。

冯宣抬头,看到一个个子很高的老头儿,背着一大包鼓鼓囊囊的东西,像座黑塔似的站在自己面前。

老头儿并不强壮,只不过,冯宣的头垂得很低。

“小哥,问你个路,三侠村,是那个方向吗?”

那个人是外乡口音,努力在学着京城郊区的土话。他指的方向,也是错的。

冯宣摇摇头,无精打采地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同时心里在想:“到这里还找不到三侠村,也是够神的了,几乎就没见过有人到这儿问过路。”

三侠村其实还挺有名的,村口还有皇帝陛下御笔亲题的牌坊道:“神龙第一村”。

这个村子,在二十多年前,是公孙隆他们三个人安置第一批平民的地方。

冯宣还是不能说话。

其实,他也根本不想说话。

“谢谢啊,小哥。要不是你的话,我都不会走这条路,都想不到还有这条路可走。”

那人的语气很郑重,完全不像是感谢冯宣指路。倒像是冯宣救了他的命一样。

冯宣看他这么客气,也站了起来,向老头略微躬身,行了一个礼。

老头儿已经准备走了。一边走一边说:“我姓杨,你可以叫我老杨头儿。我想在这个村子里住下,卖点竹子编的活儿。”

老篾匠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去了。他很快就消失在三侠村的房子后面。

十七年前,冯宣两岁。

那年秋天,神龙帝国遇到了旱灾,到处都缺粮,闹饥荒。三侠村的两位村长翟三叔、冯六叔,还是筹集了几大车的粮食,早早地交到了帝国军方的粮草大营。为此,帝国皇帝公孙隆还专门来到三侠村感谢这两位老相识,以及所有的村民。“神龙第一村”的牌匾,也是那时候做的。

这是三侠村的光荣,也大大提高了附近村庄向朝廷进贡粮食的积极性。却是冯宣的噩梦。

因为那天,冯宣的爸爸冯六,对皇帝提了一个要求:他想看看皇帝的神兽坐骑独角马。皇帝答应了,自己召唤神兽的时候,还好心的给六叔一个没人用过的神笛拿着看,满足他的好奇心。因为通天塔上可以找到一些神笛,皇帝就经常带着一两个,有时候用来赏赐给最优秀的神龙战士。

但是,那天独角马出现,大家看得很开心、很开眼的时候。冯六突然发现:皇帝借给他观摩的神笛,不见了!

他差点给活活吓死,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弄丢这么贵重的东西。

事情很快就有了答案,那个神笛,被当时只有两岁的小冯宣给吞下去了!

神笛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有缘人第一次吹响的时候,可能会招来跟自己命相相符的神兽,神兽可能会追随主人一生一世。

但是没人知道,这种宝物被小孩子吞了会怎么样。

皇帝很关心这事儿,派了御医跟踪治疗,但是御医毫无办法,因为那个神笛被冯宣吞了之后,好像就凭空消失了。

不过冯宣,看上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变化。于是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直到冯宣七岁的时候,跟着村里另外一个顽童到山上摘桑椹,两个小孩抢吃的,从一棵突出悬崖的大桑树上一起掉下来了。

本来他们不死也会重伤,因为下面的山崖,高度有七十多尺。

但是他们两个,却一点事儿都没有。

事后那个小孩告诉自己家老爸,冯宣会变乌鸦,而且是很大的乌鸦。

这件事情,很快就传开了。

如果不是冯六号称“认得皇帝”的话,冯宣恐怕早就被地方官府抓去,当作妖人消灭了。

即便是没有被消灭,他也一直过得很孤单。虽然老爸德高望重,是小村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却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也没有小伙子跟他做兄弟。

所以,他早早的去参加了军队。

但是军队里面,并不是人人去了,都会被培养成公孙隆那样的英雄。更多的人只是炮灰,只是大将军旗下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冯宣没有被任何人看好过,一直以来,在军队里的主要职责就是搬运东西。担负过最重大的责任,就是迷路的时候告诉马头儿该往哪里走。

但是军队里面也有好处,那就是没人当他是怪物,最多当他是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冯宣这个小人物浑浑噩噩的打了几个月仗,每天都在搬运粮食、军械、盔甲、旌旗,还有,死尸。

有一天,冯宣突然想到,如果在战友受伤的时候,他变成乌鸦去救人,有可能,就可以减少几个战后出现的死尸。

他第一次试图这么做的时候,救了两个人。一男一女。那个男的,险些一剑把他砍死,而那个女的,拉着她的翅膀感谢他,还对着他微笑。

在冯宣这种长年孤单寂寞的心里,真诚而又美丽的微笑,杀伤力是很大的。

他被砍伤了右臂,不再敢到处乱救人。

但是为了救助那个对他笑过的女孩,他却是刀山火海都敢去闯。

他到很久以后才知道,那个女孩叫做秦秀。

因为背后有一只“免死乌鸦”罩着她,多少有点勇敢过头的秦秀,总是可以在战斗中化险为夷。时间长了,居然被传授了一身高级道士战技,成了前方阵线上最有名的女战士。

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乌鸦和女杰,险些一起死在贪官的手上,还好,他们被野蛮人给救了。救了之后,有蓝馨儿这样的大后台,有罪也可以变成无罪,更何况秦秀本来就问心无愧。

这天早上,冯宣还在睡觉,就被人踹着屁股叫醒了。

敢对他这么不友好的,当然是他老爸。

“赶紧的,救人去!”冯六很着急,连弓箭都给预备好了。

“你还会飞吧?”

点头。

“认得你翟三叔家外孙女小梅吗?就是嫁到马庄的你三姐家的老四?”

摇头。穿衣服。

“红冠白猿你总知道吧!”

连连点头。穿好了衣服。

“好了,就这个畜牲又出来了,抓走了三叔家的外孙女。已经派了人报官,道士也请了。不过他们,都是些只会收尸哭丧的家伙。你赶紧飞,看能不能赶上那个畜牲,把孩子救回来!”

父亲给儿子挂好了弓箭。“你变成乌鸦的时候,还有两根手指头能动,能射箭,对吧?”

点头。

“赶紧去吧!”父亲跟着儿子跑到门口。

冯宣蹲在地上,身体向前一扑,发出一声无声的呐喊。他已经变成了乌鸦。

乌鸦腾空而去。老父亲在背后喊着:“别傻拼命,小心点儿。”

冯六急匆匆地,找他的老哥哥翟老三汇报去了。

冯宣飞过初夏的原野,又转入水气氤氲的云蒙山,锐利的眼睛,搜索着林间小路。

他知道红冠白猿这个妖怪出没的地方。参加军队之前,每隔一段时间,这个妖怪就会出来干点坏事儿,冯宣没少跟它打交道。村民们多次请求军方出动,消灭这只妖怪,但是一直没有回音。现在冯宣知道,军方最不愿意做就是这种任务,挺危险,完成之后还不好标榜战功。

只不过,军方既然不管,这个畜牲就更加肆无忌惮的为害人间。

冯宣发现了白猿。白猿抱着女孩,正在山脊上赶路。冯宣抢在白猿前面,埋伏在它准备返回巢穴的路线上。躲在大石头后面,准备好了弓箭。

冯宣也不确信。这弓箭对妖怪有没有威胁,以往对付秦秀的敌人,他的弓箭战绩就很不理想,但是除了弓箭之外。他也不会用别的武器。

白猿一出现,冯宣跳出来就是两箭。两箭全中。

但是白猿只是站在原地,面无表情,就好像冯宣不是射了他两箭,而是跳出来跟它说了句:“你好啊,饭吃了没?”

“媳妇,我的!”白猿指着肩膀上的小女孩,很庄严的宣布。

冯宣哭笑不得,只好做手势,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个小孩太小,不能做媳妇。”

白猿居然看明白了,还挺好脾气的说:“养养,就大了。”它示意冯宣让路。

冯宣不打算让路,他打算救孩子回家。尽管还没有想到办法。

白猿不干了。随手扔了块百来斤的石头过来,冯宣连闪,心里清楚,他打不过这个妖怪,妖怪没砸死自己,搞不好都是手下留情了。

白猿一幅百折不回的表情,瞪着冯宣,看来这还是个先礼后兵,很有礼仪之邦风范的妖怪。

但是冯宣不能讲风范。他要救人,还没有实力做那些虚伪的姿态。

白猿正准备消灭破坏它婚事的冯宣,这时候。那个老篾匠杨老头儿凭空出现了。

白猿已经受够了冯宣,一巴掌拍过来,气势好像狂风要卷起落叶一样。

杨老头儿,轻巧的抓住了白猿的手掌,很有礼貌地跟他握了个手,点头微笑。

白猿脸色凝重,放下了女孩,走了。

走出了好远,才听到那家伙声嘶力竭的惨叫。

“这个妖怪还挺要面子,”杨老头评论说,“手爪都被我捏骨折了,还能装作是友好解决争端似的。”

冯宣抱起吓坏的小女孩,让她坐在自己后背上,准备回家。

杨老头说:“我有两件事儿需要你答应。第一件,不要跟别人说,我很会打架。我只想过平静的生活。第二件,你得跟我做徒弟,学习一些本领。”

冯宣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杨老头儿想了一下,说:“你实在不愿意学,我也不勉强你。不过,从乌鸦身体变回人形的办法,你总该有兴趣吧?”

点头。

“那好吧,你有时间的时候,就到我的铺子里来找我。”杨老头儿坐在石头上,开始捶腿。

冯宣点了点头。带着女孩飞走了,要送她回家。

杨老头儿看着他的背影,自言自语的说:“我真的料想不到,天命之笛,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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