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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把爱国藏在心里.3

作者:天藏风 当前章节:15383 字 更新时间:2026-6-4 08:10

秋水痕看了他一眼,说道:“天山胜,气运就是天山的。”

天宝道:“好吧,时间已经不早了。你难道还不走吗?”秋水痕道:“那好,你自己保重!当你有资格成为神王的时候,华夏九脉,任何一脉的武功你都可以随意休息。望你努力,尽快达到我们的要求!”她的脚只是轻飘飘的在地上点一下,就“呼”的倒掠出数十米的距离,然后又点一下,她轻飘飘的就好像是一只蝴蝶一般,在风中逝去……

秋水痕的轻功……天宝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按照秋秋的要求每天练功,现在的精力显然比从前旺盛的太多了。人体五脏六腑,现在他开始能藏的住精华,就以为着修行的第一步已经入门了。只要他以后坚持,就是他脱胎换骨的根本。

“好强的轻功……”

只有亲眼所见,你才可以想象那种飘逸和灵动!

天宝站在操场上,任由风吹起他的短发,一丝丝的飘然。他的双目似乎失去了所有的身材一般,全身的生机似乎也都收敛了起来,他就是冬日寒风中的一块石头,冷帮帮的,硬邦邦的。而他的大脑,却异常活跃的思维着……刚刚秋水痕的每一个细节的动作,都丝毫不漏的回忆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在他的脑海中重复。

长出了一口气。

这些日子,他已经见识了太多的不同寻常了。两个神话一般的女子,还有一个陌生的世界屹立在世界的顶端!

东方的天空逐渐的显露出了鱼肚白,操场上也可以看到一些年老的老教师在走动着,活动手脚。天宝自顾自的练习着秋秋传授他的踏雪无痕,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折梅手的动作。他的动作,已经练的规则,灵动了,速度也明显的提升了上来,可以控制自己的内息了。一圈一圈的跑,跑了不知道有多少个来回,吐气,收功……

郊区的黄阳山别墅群。

能住到这个别墅中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无论是钱,亦或者是权,总是要占一样的!而何闰勤就是住在这个别墅群中的一个阔人,他让人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暴发户一样但了解他的人并不这么认为。

一个拥有双科博士头衔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暴发户?

他天天乐呵呵的啦着两条最正宗的德国狗在公园里遛狗,狗的名字很长,而且很拗口,拗口的都让人一时叫不出那狗的名字。那两条狗全身的毛都是黑色的,没有丝毫的杂色,天天有专门的人喂生肉。而何闰勤的狗也并不是吃的很饱的那种。他说狗吃的太饱了就不会咬人了,而养狗,就是为了看家的。

他似乎就是一个保守而顽固的农民!

他的狗从来没有吃过一次狗粮,他的狗从来都是将生肉拉的血淋淋的,带着血吞下去。清晨的公园里人并不是很多,何闰勤就带着自己的狗,优哉游哉的散步……看看那些忙碌的人影,他就是摇头。

人生本来就是短暂的,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工作上是最大的原罪。

有的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活了,一辈子苦了,这就是一个人最大的无奈。所以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工作,什么时候应该放松下来。不期然的,他就想到了一个有趣的年轻人。

那是一个能让他何闰勤只是看了一眼就无法忘记的年轻人!

玩世不恭?

错。这个年轻人很认真的面对生活。

颓废?

错。

总之,他是一个让人一句话说不透的人,何闰勤一辈子看人,迄今为止,能让他一句话说不透的就只有两个。其中的一个,已经是现如今东三省最大的黑道教父,手里把持了华夏国同俄罗斯边境的进出口贸易的大佬郑新河郑五爷。而另外一个,就是天宝了。

他们家祖传的相术,他一直都相信,而且也从来没有看走眼过。

郑新河的命,应的是白虎星。

天宝的命,却是一人应了三颗将星。七煞,破军,贪狼集合为一。

这样的命格在曾经都从来没有过先例,甚至他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但其实没错,他后来还仔细的看了,和天宝攀谈了。回来以后,还查了祖传的相书。所以天宝,他自然是深记的。古代那些将军,应的将星,只是一星,乱世就可为雄,盛世可成乱果,皆这三星!

天宝。

这个人不仅仅没有在名字中将杀气压上以压,反是以一宝盛杀气,助长了凶煞之气,当真是奇怪。他自然是不知道,天家人的姓名,是一代一代传下来,先辈早已经规定好的。他的爷爷,是一个“占”字,他的爸爸是一个“俊”字,而他,就是一个“宝”字。这些东西,就是天宝自己也不知道。

何闰勤突然说道:“黑子,那人的底细查了吗?”

黑子,是他身后跟着的一个大汉。身高足足有一米九左右,虎背熊腰,纵然是这个时候,衣服眼掩饰不住他一身的凶悍。东子一头的寸发,中间染了一条银色,戴着的蛤蟆墨镜挡住了半边的脸。

这样的一个人,就这么原地一站,都可以吓的人尿裤子!

黑子一躬身,说道:“何爷,这个不用查了,那人就是最近电视上风头大盛的天老师。他的资料,我们知道的,电视上也都报道了。不过,最近却有一些奇怪的事儿……”能让黑子说奇怪的,就一定不同寻常。别人不了解黑子,他却知道。

黑子身上的伤,绝对比任何人都要多。

他曾经雇佣与黑水公司,是一名雇佣军,还做过杀手。他杀的人,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所以能让这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说出“不同寻常”四个字来,可以看出事情有多蹊跷了。何闰勤眯起了眼睛,习惯的点上了一支烟,长吸一口,喷出了一圈烟圈……

“说说……”

“半个月前,天宝的身边突然多出了一个女人,而在一个星期后,却又神秘的消失了……”黑子的声音很冷,就好像是钢片在摩擦一般。何闰勤没有说话,而是在等他知道黑子的话还没有说完。果然,黑子停了一下,说道:“那个女人,很可怕!”

何闰勤问道:“你也不是对手?”

黑子道:“不知道。她给我一种来自灵魂的恐惧……这种恐惧,纯粹就是一种种族的优势,我感觉自己遇到了天敌,不由自主的颤抖,连面对她的勇气也没有。而且,我们的人也偶然拍到了一段画面!”

何闰勤转身道:“去看看……”

遛狗?他已经失去了遛狗的兴趣了。回了别墅,黑子取了一个牛皮纸袋子,拿出了一盘录像带。放进录像机打开以后,就出现了一幅画面。这个画面,就是从天宝住的楼对面拍下来的,很隐蔽,所以秋秋也没有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也不会在乎的。

一个黑色紧身衣的女子抓着一个人,然后从窗户跳了出来,飞快的超楼顶上跑

这个画面很诡异!

那一个女人,竟然就好像是在平地上跑一样,比蜘蛛侠还快,刘翔也要甘拜下风。那速度,简直是在考验人的想象力。而过了半天以后,那个女人下楼了,竟然也是奔跑,自由落体在她的面前都黯然失色。

是鬼?

是人?

若非亲眼所见,何闰勤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靠着沙发,用力的按揉自己的太阳穴,眉头深深的皱着……“黑子,让你的人都回来,不要再调查什么了。天宝,是一个我们惹不起的人物!还有,一定要快,你的人早一分回来,就早一分安全!”他已经敏锐的感觉到了一些东西。

这只老狐狸,他嗅到了危险。

黑子说道:“是,我这就去办。”迅速的用手机通知了他的手下,赶紧从天宝的对面给撤走了。黑子静静的站在何闰勤的身边,不说话,也不动。过了半晌,何闰勤才道:“黑子。你见过一个人竟然可以这样违背物理原理,飞檐走壁吗?”

飞檐走壁?那简直就是扶摇而上九天的大鹏!

黑子道:“没有。”

何闰勤道:“那你说这个究竟是人是鬼?”

“人。”

……

来自何润勤的邀请

天宝是一个精通华夏传统文化的人,所以他写不出莎士比亚那种浓的看不到底色的缠绵和浪漫。他天天就在日记写上一行字,“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便是这些,逐渐的积累起来也就不少了。

思念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痛!

他把思念化为了淡淡的惆怅,和每日里的一句话。

华夏的文明是一种简约的文明,大道至简,故此他们所追求的境界也是简单的。而西方的文明是一种繁复的文明,所以他们很浪漫的加上一连串的形容词,写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是一种文化的区别。

所以天宝的日记,也只是短短的一句。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坐在床头细细的翻看,品味,那就是一种惆怅了……

他上课,放学。

天宝的生活就是如此的平淡,其他的所有时间里就是习练武功,踏雪无痕,巧手折梅。他为了练习折梅手,还特意的买了一套人体的骨骼。在这个东西上面摸索的多了,他可以用手艺碰,一柔,就轻轻的将关节下下来,把人体的二百零三块骨头拆成零件!和一般的蛮力卸骨接骨不同,天山的折梅手简直就是一种艺术,近乎于道。

不过这样的折梅手,把人的身体当成是没有生命的树枝,轻轻折去,名字虽然好听,但里面却饱含了血腥。一般人的接骨术是很疼的,但折梅手不会!它就只需要你轻轻的一柔,其中的玄机完全就是手感,是一种庖丁解牛,近乎于道的艺术。

天宝小的时候就遇到过这么一个人,那是一个老太太。

他小时候从炕上摔到了地上,将手腕给折了,后来就去邻村找人给柔了一下才好的。不过这个折梅手似乎更厉害,速度更快,效果更直接。那种洞悉,是将人身体的二百零三块骨骼完全的掌握,没有了丝毫瑕疵。怎么样用手,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样的力道,怎么样柔可以一下卸人关节,而且还不能让人上上去,这个就是天山折梅手。

天宝一开始的时候,就光是骨架,训练拆装,等到烂熟于心以后,才开始在表面垫了东西,最后直到根本就很难用手摸出骨骼的方位,只能凭借经验的地步。

眼见的已经是十一月的末了,他的一本《红楼梦》也完了。

而天山折梅手的小小进步,也让他多出了一些信心。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小裤头,明显的可以看出他的身体比以前白了许多,而且全身的肉的线条也更加的柔和了,一切都和他抓住一切空闲的时间练功不无关系。

把骨骼用了一分钟的时间拆装了一次,然后他套上了衣服,就朝学校跑。脚下施展踏雪无痕,一路不停的到了学校,在操场上转了几圈,伴随着踏雪无痕越来越娴熟,他的动作里也多出了几分妖气来,给人一种很诡异的感觉。天宝如此拼命的用功,为的就是可以永远的和秋秋在一起。

她的世界,没有弱者!

天宝今天空着手进了教室,因为《红楼梦》已经结束了,而新的书,天宝决定过了圣诞节以后才开。假期很长,开上一本《三国演义》,放假以后这些学生就完全有事情干了。他今天要讲的是作文:

“作文。作文是什么?作文就是写文章。但学生作文却不一样……想要写好作文,咱们就不说什么立意明确,条理清晰,语句通顺这些废话了。想要写好作文,首先,必须要积极,压题。这个怎么说?虚话套话,大家都会说,骗人谁不会?不怕告诉你们,高考作文本来就是骗人的……”天宝在讲台上来回的走动,边说边写。

把一些细则留了下来,征集了一下题目。最后就出了一个话题“淫秽的限定究竟是什么?”的话题。

如果,如果是他们那么做了,一定会被人打成猪头。别说是猪头了,就是打死都活该,如果不是心疼花钱买的电视机,天宝早就一拖鞋砸过去了。

而这个讨论,在网络上自然也是少不了了:

谷歌的信息低俗联想问题,纯粹是因为得罪了人……这个是一个声音。

谷歌太不了解华夏国的情况了,所以被和谐是必然的……这个又是一个声音。

谷歌……

讨论的太多了。

天宝都懒得看了,反正一句话,谷歌的,不是华夏的。

华夏国是一个讲究人情世故的地方,是一个披着道德外衣做事的地方。所以谷歌的“低俗”和“自由”的联想,就成为了一种罪过,被人攻击是正常的,更何况是得罪了当权派,将人家和腐败,贪污,受贿和灭亡联系在一起了呢?

上了一节作文课,天宝就回了办公室。从抽屉里取出了一根手骨,就开始拆分。他的动作和别的老师是格格不入,但这些却无法影响到天宝。他一共买了两副骨架,一幅是在家,一幅是在这里,而这里呢,是分开的,都放在抽屉里,女老师不小心都要吓一跳。而这些老师们在听天宝说在自学“中医”以后,也就不怎么介意了。

他在同事中自然的就树立起了一个勤奋好学的形象,也许是老师当的久了,这些人也还就对所谓的勤奋好学的人有好感。

没有人打搅天宝,把抽屉里的骨骼拆拆分分。最后,组了一幅完整的人体骨骼的三维立体模型放到了桌子上,天宝朝夏老师笑道:“夏老师,你说我用多少时间可以把这副骨架拆成零件?”不等夏老师说话,他的手就自肩膀上朝两边一摸,整条胳膊的骨骼都就分开了,然后是脊柱,胸骨,头骨,腿骨……整个拆骨的时间不过就是十多秒的时间而已!

夏老师的嘴巴张的老大,半天才叹道:“行啊小天,这么快!估计就是那些老中医也没有这么快的速度和手段。”其他的老师也是看热闹,起哄让天宝再来一次,天宝当然乐的表现了,接骨,分骨,不过就是片刻的事情而已。一连串的动作,看的让人惊讶无比,赞叹连连!

上课铃儿一响,办公室的老师就少了大半,天宝依旧是和骨架打交道。他几乎是一接手,就可以感觉出关节的样子,知道怎么样用最快的速度,最轻巧的手段揉捏可以把关节下下来。就在他聚精会神的时候,突然听有人问:“请问是初一办公室吗?”

天宝看了那人一眼,一脸的冷漠,身高有一米九,虎背熊腰,身穿着黑色的皮衣,那凶相绝对可以吓死狗。天宝问道:“你找谁?”

那人道:“请问天先生在吗?”

天宝眯着眼睛打量了那人几眼,说道:“我就是。”

“这个是给您的!”

那人从贴身的上衣兜儿里取出了一张大红色的请柬,恭敬的弯腰双手送上,说道:“我家老爷为小姐举行了一场私人生日派对,这个是给您的请柬”天宝疑惑的看了一下那请柬,说道:“你们家的老爷是谁?我好像根本就不认识什么有钱人……”

那人道:“您去了自然就知晓了!”

看着那黑衣人走了,天宝才打开了请柬:

天宝先生亲启。

小女生日,冒昧邀请,还望海涵。

何闰勤。

“啪”的一声,合上了请柬,天宝努力的在回想这个何闰勤究竟是什么人。显然那一次在世界之巅的一面之缘他已经忘记了。他不是何闰勤,所以他没有惦记人的习惯。幸好是他的记忆力在休息的天山的神功之后有了明显的进步,有意识的回想还真让他想起了一些和何闰勤见面的片段来。

“何闰勤请我?有意思”天宝微微一笑,却不放在心上了。

有些人喜欢对于这些俗事进行琢磨,想一下对方请自己是什么目的,安的什么心思,会不会是鸿门宴等等,天宝却不会想这些,因为有些东西根本就不用想就可以有答案,那纯粹的是一种直觉的东西。

人的大脑分析能力有多强?

那简直就是一个比电脑高级了千万倍的东西,所以瞬间的直觉分析出来的东西,和你想上一天分析出来的结果,分歧并不会太大。天宝是一个懒散,不喜欢浪费的人,他的吝啬,遂于自己的身体也是一样的。所以他不会想这些问题!他现在想的,是大事情,比如说国外的神族究竟是什么样子,还有国内的其他七脉的神族是什么样的,那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当然,他想的还有一个女人。

西方的骑士小说中,说一个骑士在夜晚的篝火旁惆怅的喝一口小酒,然后寂寞的看着月亮,思念着自己的爱人是一种很浪漫的事!

教历史的王老师被刚才那个大汉给吓了一跳,见是送请柬的才放下心来。问道:“小天,是谁请客呢?”天宝道:“何闰勤。”王老师“呀”了一声,有些吃惊道:“何闰勤居然请你吃饭?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天宝有些奇怪道:“怎么说?”王老师道:“小天你不会不知道何闰勤这个人是谁吧?”

无奈的摸了一下鼻子,天宝道:“不知道。”

王老师道:“一看你就知道平常不怎么看金帆电视台的新闻。何闰勤那可是金帆市的风云人物,资产上千万,是咱们市里有数的大富豪。人家竟然请你去吃饭,小天,你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

天宝道:“就是在世界之巅说了几句话而已。”

“说了几句话,就请你去吃饭……老天,这个世界简直太疯狂了。”王老师有些无语,然后继续埋头批改作业,人比人,那是要死人的,活活的嫉妒死,羡慕死,气死。王老师心中默念清心咒,不想为静。而天宝,却根本不把晚上的这个派对当回事。

方娴雅

下午的时候天宝照常的给学生们上了物理课,做了一个滑轮组的实验,一直到放学的时候他也没有说准备去换上一身像样的衣服,依旧是一身休闲装打扮。事实上他自从秋天一来,一直到现在,从来都没有换过衣服,就这么一身。他很懒,和艰苦朴素没有半分的关系。

一辆加长的轿车开了过来,足足的有六米多长,通身的黑色。轿车停在了学校的门口,银色复古的窗沿,还有那种很古典的流线,诠释出了这辆轿车的雍容,华贵来。那就好像是一个贵族一般,通身上下自然而然的就有一种贵气。

这样一辆充满贵族气息的车,自然是非常吸引人的眼球儿的。而就在所有人惊艳的目光中,一身随和的休闲服的天宝被人请了上去,然后加长的复古轿车缓缓的开走了。所有人的目光也都跟着那车远去,消逝……

天宝坐在真皮座椅上,打量了一下里面的构造。后面有一个小小的酒柜,精致的银色把手,一切还真的完全复古,给人一种进入了中世纪的感觉。车里的世界就是一幅浓妆艳抹的油画,被人用浓重的色彩渲染出了一种庄严,华贵的感觉来。天宝说道:“欧洲中世纪的布局,情调,这辆车都做到骨子里去了,一定不便宜吧?”

他的旁边是一个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的中年人,面目中自然有一种严肃,精明干练。他给天宝介绍道:“天先生。这辆车是由法国著名的设计大师米兰科特设计的,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出自这位大师的手笔,花费,自然不会少……”花了多少钱这么俗的问题天宝并没有问,想来这样的一辆车,怎么说也顶的上何闰勤的一半财产了。

米兰科特是谁,天宝没有听过,但既然是法国的,还套上了一个著名设计大师,那就一定不简单。法国他没有去过,但无论是谁说来,那都是一个孕育艺术家的感性世界。所以何闰勤能用这么华贵的车来接自己,那是一种很大的荣幸!

这样的荣幸天宝却有些消受不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而天宝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何闰勤究竟要利用自己什么。何闰勤也是一个妙人,天宝自然也不会以为他是一个暴发户真正的暴发户是不屑于和他这样的人攀谈的,更不会在世界之巅那种地方!

复古风格的轿车开进了黄阳山别墅区,在一个也是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建筑前停了下来,透过车窗可以看到一群男女正在草地上转圈跳舞,一圈一圈,音乐飞扬。不过天宝是一个不喜欢钢琴那种叮咚声的人,他宁愿听琵琶,古琴。推开了车门下去,何闰勤很热情的迎接道:“天宝先生,好容易可把你请来了……”

天宝笑一笑,也不多话,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了。

固然是他的性格使然,但在其他的宾客眼中,这个就成了一种高傲,一种身份。虽然他一身很普通,普通的甚至牌子都是假冒的的休闲服,但这些却无损他的气度他骄傲的好像一只孔雀!

所以,有人开始猜测这位神秘的年轻人的身份!

作为前期金帆市的明星一般的人物,自然有很多的人也认出了天宝来。这个就是那个非常牛叉的天老师,但何闰勤这样的身份,为什么要请这个人呢?当然了,何闰勤的前期投资做的很隐蔽,他会看相的事情也很少有人知道。何闰勤道:“天先生,许久不见了。”

天宝道:“是许久不见了。怎么不见令千金?”

请柬上说的明白,这是一场生日派对,主角自然是何闰勤的千金了。

何闰勤说道:“主角自然不能现在出场了,嘉韵也在振华中学读书,不过已经是高一了。”天宝“哦”了一声,说道:“你忙,我在这里随便转悠一下……”和这些宴会中西服革履,礼服男女一比,他似乎格格不入。在靠边的一张桌子上做下来,抓起一串葡萄,若无旁人的吃了起来。“喂,你好,可以请我坐下吗?”

人是一种会比较的动物,在见识了秋秋的美,感受了秋秋的媚以后,这些世俗红尘的女子,再美,不过也是庸脂俗粉而已,天宝看不上。天宝只是草草的看了她一眼,含糊的说道:“当然可以,坐。”说着,吐出了几粒葡萄籽,他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的葡萄上。

那女子道:“作为一个绅士,难道不应该请一位美丽的小姐吃一些吗?自顾自的若无旁人,是一种很没有礼貌的行为……”天宝灿烂一笑,又丢了一颗葡萄,吃的满嘴都是冰凉的液体,说道:“可惜,我不是绅士。做绅士太累了!”那女子道:“做绅士不好吗?”“不是不好,是很不好。岳不群在维护他君子剑的形象背后,还要干一些龌龊的勾当,太累了,既然做了小人,何故要再做君子。一个人活一个人的已经很累了,却想要活出两个人的人生来,岂非更累?”

女子轻笑道:“你这个人真有意思。”

天宝道:“是吗?”

“恩。”

天宝说道:“你还是不要对我产生兴趣的好。因为我对你没有兴趣。如果只是说坐下来好像朋友一样聊天,吃饭,我不在乎,普通的朋友也大可做的。但如果有什么别的想法,最好就免了吧,我入了你的眼,可你不入我的眼……虽然我不是一个绅士,但请一位美丽的女子吃一串葡萄还是要的的,给你……”他轻轻一笑,递给了那女子一串葡萄。

那女子笑的有些艰难,就好像是被人打回原形的狐狸精一般,说道:“好吧。那我们就做普通的朋友!我是方娴雅。”

天宝伸手和他握了一下,说道:“天宝。”

方娴雅不过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而已,她们这样的女人,为了金钱,权力,用自己的身体去换,用自己的青春去赌,用自己的美貌来吊一只大大的金龟婿。她们也无奈,也可怜。她们这样的家鸡,也很让人同情,只要是不讨厌的,天宝不介意多一个可有可无的朋友,他不会因为那一张膜儿就看不起她们。

至少这个女人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吃饭的!

天宝家人在上谷就是郊区租的房子,在那里经常看以看到一些“小姐”出进,她们或者是生活所迫,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做了色情生意。不过生活惨淡的她们脱离了酒醉霓虹以后,就是生活在那些租来的简陋的房子里。在社会底层的角落里,有多少的肮脏是为人所不见的?有办法的话没有人愿意做鸡!

尤其是在华夏国这个贞操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里,就更是这样了,有一口吃的,她们也很难走上这条路。笑贫不笑娼,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她们是一群女人,却是值得尊敬的女人。

至少她们花的是自己的钱,至少他们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

方娴雅显然就是来这里钓鱼的。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当然知道能被何闰勤用豪华的加长车接来的人一定不简单!她的确钓到了鱼,不过却不是武王。天宝也不点破这样腼腆的局面,只是和她聊一些家常,吃一些水果。至少说来他现在不是寂寞的,有一个女人在陪着他,好看也好,难看也罢,不用一个人呆着,就是一种幸福!

天宝含糊的问:“你哪里人?”

方娴雅喝了一口红酒,说道:“沧州的,我沧州人……家里就只有我一个女儿,我爸死的早,家里的大梁就压在了我妈一个人的肩上。那个时候我十二岁,她走街串巷的捡垃圾,收废品,供我上学,受尽了人的白眼。在高二的时候,我妈终于累垮了。我只能错学,打工赚钱……”

两行眼泪簌簌落下,方娴雅带着哭声,埋头轻轻的啜泣,“我想让她过上好日子,享福,那怕是只有一天也好,可我就那么几个工钱,一个月才勉强够补贴家用的”

天宝只是木然的一口一口吃着葡萄,似乎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头人一般。但如果你仔细看的话,就可以发现他的眼睛里竟然没有光泽,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机械!

他怎是无情的人?

只是他的感情不容易表达出来而已。

从小到大,天宝就没有哭过,也没有任何伤心的表情。他是冷漠的,当人问他“你想不想老家”的时候,他都是摇头,“不过就是一个地方而已,有什么好想的。人一辈子,不过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他总是这么说,可谁知道他做梦的时候,是会梦到老家的山,老家的井,还有老家的土坯房子呢?

天宝不会安危人,只说道:“人生总是无奈的,娴雅,你不要哭了。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了,你既然选择了人生,那么就走下去。找一个你爱的,不如一个爱你的。也许你感觉爱不重要,只是想让你的母亲过好,但你选择的代价太大,太大了。”

用自己的一辈子,来换取母亲的幸福!

她孝

但生活却有她无法承受的重。

天色不知道何时就开始暗了下来,现在这个时节在露天开派对,这些女子一身单薄的晚礼服,还露了大半的肩膀,光着胳膊,不是一般的冷。所以宴会的场所在天一黑,就安排到了房子里继续进行了。方娴雅冷的手都有些不听使唤了,好半天才缓了过来。天宝道:“你经常参加这样的派对?”

方娴雅道:“恩。”

天宝道:“冬天了,你应该买带长手套和披肩的晚礼服,这样天气虽然冷,可也好上许多。”方娴雅道:“谢谢你,不过我没有那么多的钱,这一套晚礼服还是和同学借的,我……”天宝说道:“我送你一套,怎么样?”

那一瞬的温柔

方娴雅的朋友是一个满甜的女人,她也在这里,不过却是在和另外的一位男士一起。天宝便是坐在桌子旁边吃东西。在里面和外面对他来说并无太大的区别,依旧是吃。他不会跳舞,当然不会上去让人笑话,所以方娴雅邀请他跳舞,他拒绝了。陆续的有几个女士邀请,他也拒绝了,他有些讨厌那种钢琴的声音,听的特别的烦躁。

终于客厅中的灯光暗了下来,伴随着简单的“happybirthdaytoyou”的简单旋律,一个三层高的大蛋糕被一个下人用餐车推了上来。十六根花花绿绿的蜡烛插在上面,柔和的烛光充满了一种温馨的氛围。

天宝没有跟人起来热闹,他是在是不习惯。

看着一个靓紫色晚礼服,红色长袖手套的女子从后面跟了出来,头发盘的很整齐,戴了一个精巧的王冠,上面的宝石闪烁着光彩,烛光映衬之下,充满了一种神秘的美感……这是一种人工营造的美,利用了光线,声音,服装。能如此的策划这场生日派对的人,也一定不简单。这个女子一定就是何嘉韵了。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她的胸部却发育的比一个二十岁的人还要好,还要挺。

天宝眯着眼睛,小口的喝了一口饮料。他的习惯似乎何闰勤很了解,所以给他的桌子上专门上了果汁,有苹果的,柠檬的,橘子的,就是没有酒……就在他冷眼旁观这些人热闹的时候,何闰勤也在看他。

第一次在世界之巅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说“酒是穿肠的毒药”,现在的他也一如当时的淡然,没有人去了高处以后的那种惊讶,没有大叫,没有吓的腿肚子发抖,那种淡漠,却偏偏比什么都要来的可怕。

何闰勤端了一杯酒走过去,说道:“昔日太史公论及天下勇士,说世间勇武之人可分四等,前三者是:血勇,气勇,骨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已极可贵,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常山赵子龙,将于阵前,拔剑生死,面色不变,是为神勇!那天在世界之巅得见天先生,我一眼便知,天先生乃是神勇之人。”他轻轻的喝了一口酒,在天宝的身边坐下来。

天宝说道:“苏轼说‘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我,顶多就是一个匹夫而已,狗咬我一口,我也要咬回来,不能忍,不能让,被人踩一下也要挺身而斗,不识进退,不知机变,怎算得上一个‘勇’字?”

何闰勤则是笑道:“说的好,不能忍,不能让,不识进退,不知机变。太史公言勇,可以说他是从来不知道何所谓勇,苏轼言勇,无非就是他的勇而已。不能忍,因为那根本就是没有忍的必要,不能让,是不需要让。不识进退,不知机变,因为那些根本就没有必要。你和他们不同,和我也不同!”有那样一个神奇的女子,天宝就算是杀人放火,也确实没有忍的必要。就是大型的黑帮都已经可以摆脱了一部分法律的纠葛了,更何况是天宝这样的人?

法律这个东西从来都是管普通人的。天宝不是普通人,法律对他没有效果!何闰勤对秋秋不是一般的忌惮,也的确是如他想的一般,华夏的神族是不可能看着他们千辛万苦选出来的神王夭折的,他的根骨,他的悟性,无一不是惊人的,千万年也难以遇到一个。

天宝喝了一口果汁,细细的在口中回味了一阵,才说道:“你应该过去了。”

何闰勤道:“失陪一下。”

他走到终宾客中,和女儿一起吹蜡烛,开灯,切蛋糕。即便是这个时候,也不冷落任何一个人,让人感觉自己没有被忽视。不过天宝倒是想自己被忽视来着,这样他就可以一个人舒服的吃菜,喝果汁了。不过那些见识了这位穿着休闲服,却坐着加长车来的青年的人却没有放过他的意思,频频的过来敬酒,攀谈。

天宝有一句没一句的应付着,吃了一块蛋糕,就一心开始期盼着派对快些结束了。他已经吃饱了,也喝足了,再留在这里显得似乎有些多余。“天老师,和我喝一杯吧!”何嘉韵摆脱了一群人,端着红酒走了过来。

“好。”

天宝一口干下了杯子里的果汁!

何嘉韵今天特别的漂亮,一身紫色的礼服让她青涩的身材充满了一种成熟的美,很矛盾,也很勾人,她道:“天老师,可以和我跳支舞吗?”跳舞?当然不行了,天宝不想上去丢人。他不在乎,但不代表他就傻,喜欢让人看笑话。他的头摇得好像拨浪鼓一样,说道:“我不会跳舞,咱们坐下来说会儿话就好了……”

“好吧……天老师,我们对你都很好奇哦。”

没奈何,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跳舞的材料,所以只能说一些笑话了。再有就是说说自己以前打群架,东子他们的事儿全算到了自己的头上,吹嘘自己是多么的英勇,无敌。在面对一群混混的时候是多么的无畏。还说如果月前的那次事件如果不是学校的灭火器质量有问题,那些混混一定早趴下了,还用他天老师那么狼狈?他说的很有意思,逗的人直笑。

何嘉韵画了淡淡的装,走近了天宝才看出来,而且是看了很长的时间才看明白。何嘉韵道:“我们可是听说管后勤的孙主人被训了一顿。”灭火器这个东西你别看小,一般都用不上,可一旦出了问题,那就有可能出人命的,那个孙主人不挨整就没天理了。这个孙主人的名字特别,所以似乎他也把自己当主人了,结果上面的问题已查下来,那是一箩筐。

所以现在这个后勤已经光荣下岗了!

时间过的飞快,在半夜的时候,天宝就又由那辆加长的,带着浓郁的古典韵味的轿车送回了家。他上楼,开门,进去以后一开灯,突然就呆住了。秋秋围着浴巾,坐在沙发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正看着他,嘴角带着淡然的微笑……“有没有想我?”

那个好像精灵一般的女子,天宝吞了一口口水,说道:“想。”

秋秋满是笑意的问道:“那有没有想别的女人?”

天宝道:“没有。”

秋秋款款的起身,走到天宝的跟前,道:“宝宝,你真乖。”

“恩……”

天宝很享受,很喜欢秋秋用食指和手背轻轻的刮他的脸,很喜欢秋秋这么柔柔的看着他。他希望这个瞬间就是永恒的,有秋秋在身边,一切都足够了,他无所遗憾,无所追求。秋秋道:“身上好臭,一定许多天没洗澡了吧?”天宝惶恐的说道:“没,没,我天天洗的……”“吃吃……好了,我不难为你了。”

“秋秋,我”

秋秋眨眨眼,修长的睫毛轻轻的抖了几下,一些细碎晶莹的光滑一闪而逝。她说道:“宝宝,姐姐知道你很想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秋秋,我想你!’……你便是一个小傻瓜,喜欢我,为什么不当面说出来?你天天对我说一千次,一万次,我也愿意听。你想我,你也天天和我说,我也喜欢听。当我听的厌烦了的时候,就把你的嘴巴堵上,高兴的时候,让你说一万次爱我……”

看着那一本子上写满的情话,只是一句,很简单的那么一句。却不知道被摸索了多少次,油笔的痕迹都有一些散了。天宝的日记本上,还有一些不成样子的线条,似乎画的是人。秋秋把日记在天宝的跟前晃了晃,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了。

天宝腼腆的“嘿嘿”直笑,当真好像是一个呆子。

“啪”

轻轻在天宝的头上拍了一下,秋秋轻哼道:“当真是个呆子,好好和你说话便听不进去。去厨房给我弄碗面来,看看你手艺怎么样了……”天宝屁颠屁颠的跑进了厨房,也不管是半夜不半夜了,做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放到秋秋的跟前,看着她吃。

秋秋一边吃,一边道:“宝宝……”

“恩。”

秋秋道:“我这次本来是到新安去的,有一个人背叛了,我去杀人的。杀了人就过来看你了。师父这次多给了我一些时间,我可以一直和你在一起,一直到我回去的时候。姐姐和你一起过年,好不好?宝宝。”

天宝惊喜道:“真的吗?”

秋秋媚眼如丝,轻轻的扫了他一眼,笑道:“自然是真的,我骗你做什么?便是骗了天下人,姐姐也不会骗你的,你是我的宝宝嘛。来,宝宝,你也吃一口,最近的手艺见长了,比上一次做的好吃多了,以后继续努力。”用筷子喂了天宝一口,天宝都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秋秋又道:“师父说了,让我好好教你武功。”

天宝似乎隐约感觉到了一些东西,说道:“秋水痕找过我了。”

秋秋笑道:“还算老实,这个我也知道。神王你就放心的做吧,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什么时候厌倦了,就拍拍屁股走人,没有人敢拦你。到时候也许九脉的武功在你一个人的身上发扬光大呢?”

天宝吞了口唾沫,很郑重的看着秋秋,说道:“我,我想保护你!”

秋秋愣了一下。

保护?一个再坚强的女子也有软弱的时候,她也需要一个港湾。天宝的语气很坚定,他固执的下定了自己的决心,他爱秋秋,所以就要保护她。秋秋的目光中似乎突然多出了一些水润,她说道:“想保护我,那行,你可得努力的练功了。”

天宝不说话,就那么的看着她。

窗外的冷风呼啸,宣泄着冬日的寒冷。秋秋就睡在天宝的床上,而他自己则在另外的一个房间里简单的将就了一晚。因为没人住,所以天宝也没有在那个房间里通暖气,一夜睡的冷的够呛,浑身都打哆嗦。次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谁在原来的房间里,盖着被子,被子上还有秋秋身上残留的温香暖暖。

“感冒了吧?把这个药吃了,睡一觉就好了……”秋秋从外面进来,端了一碗中药要他吃。天宝头上现在直冒虚汗,看见药却还是皱眉头,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吃过这个东西,尤其中药那一股子味道又浓又苦。天宝苦着脸,说道:“不吃行不行?”

秋秋道:“哪那么多废话?张嘴。”

不由分说的捏住了他的鼻子,让他张开嘴,药汤就咕嘟咕嘟的灌了下去,呛的天宝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秋秋道:“吃了药好的快,不许吐。含块糖嘴里就不苦了……”把事先准备好的一粒糖塞进天宝的嘴里,秋秋接着道:“今天就不要去上班了,我给你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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