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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蒋明宇出手

作者:超级闲人 当前章节:3627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8:24

蒋明宇回到分局后,把这段时间的经历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梳理,认为自己也该是出手的时候了。

参照“明天友友网络公司”的成功经验,不是广大的普通群众没有了血性,而是反映问题的渠道有问题。虽然反映问题渠道有很多种,但很多都成了一种摆设,问题被人暴露和提出来了,如果得不到解决,时间久了以后这个渠道成为摆设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就算是大家都是白痴,但如果多几个白痴经常提到某个部门的菩萨(听万人的诉说、但绝不会回答你半句),那么这个部门菩萨在人们的眼中就变成了白痴(办事无能)!当然倒霉的还是普通人群,菩萨依然享受着人们的供奉,不做事还有无上的特权,―――无助的―――人们?

虽然没有“明天友友网络公司”一样的奖励,但必竟这也是一种新的言路,一种新的渠道,肯定是有人来尝试。当然如果不能解决问题,那么不用多久也将会变成一种摆设。这个渠道也就成了某人捞取政治资本的一种手段。

蒋明宇既然敢在19个派出所的范围内,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的方式,那么他就有决心把这些问题处理好,哪怕最终要动用非常手段,实在解决不了还可以找师父李天明帮忙,这就是蒋明宇敢于在分局的范围内张贴征求意见书的本钱。

就算是最后举报人少,但有这个威慑作用在,敢公然违法的现象也会减少很多,从另一方面看也算是一种成功,能减少违法事件的发生,当然是成功―――?

蒋明宇在分局的局长办公会上,提出了想在分局的范围内张贴征求意见书,如果对某人或者是某件事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反映情况,主要是针对19个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作风问题。

这个提议当然是全体一致通过,对这种明显捞政治资本的作法,傻瓜也不会在会上明确的反对。每人捞取政治资本的方式不同,但所要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象蒋明宇采取这种明显的方式,现在已经没有人做了,当然不是这种不好,而是这种方式太直接,是效果非常的好。但缺点是,会招来其他领导的嫉妒和抵触,最终会得不偿失。

不过这件事其他的三位局长不这么认为,因为蒋明宇得到了市局正负两位局长的力挺,这是傻瓜都能看出来的事情,他做这件事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反对,除非是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别人的利益。

三位局长想蒋明宇还是太年青,过于锋芒毕露,让他吃一点苦头也好。让他知道这个社会不是那么简单,就算是有两位局长的力挺,还是有很多问题就算是局长也很难办。好在蒋明宇只是在他分管的19个基层派出所的范围内搞这一套,阻力应该是不会很大。

在局长办公会散会后,蒋明宇立即安排了在19个派出所附近张贴征求意见书的事宜。

“―――――?”

李天明和陈晓敏分别对留有灵气印记的23人进行了进一步的跟踪调查。主要是要确定几个黑势力的小头目,并找到一些他们与别人勾结的证据。

最后李天明确定了三个势力的9人作为这次的清除对象,陈晓敏确定了二个势力的8人作为这次的清除对象。并留下了新的灵气印记―――。

这次一共留下17个灵气印记,有5个人是黑势力的小头目,其他的12人都是这些小头目的得力干将。他们中有控制少女**的、有专门干绑架的、有入室抢劫的、还有就是这些小头目的黑心打手。这些人都有命案在身或者是控制未成年少女从事非法勾当―――――?绝对是有杀无错!

(―――――!)

有电话进来,拿起电话说道,我是蒋明宇有事请讲。

你好将局长,我是看到你们张贴征求意见书后给你打的这个电话,为了安全起见我是在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的电话,我有一个重要情况要反映。

你说,我一定会按规定给你一个答复。

将局长我不要你的任何承诺,我只是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把我前几天无意录到的一起车祸现场情况(城北区政府后街、1死3伤)给你反映一下,我什么都不说你看了以后自然都会知道。把你的邮箱地址给我说,我会把这段录像发给你。

你可以把资料提供给“明天友友网络公司”,如果情况属实他们还会给你奖励。

“明天友友网络公司”我知道,也相信他们会把资料提供给当地执法部门,但我就是对当地的执法部门不放心,对你我也不放心,既然公布了你的电话号码,我就试着打一下。我不缺钱,也不想要什么奖励。

那好,你把资料提供给“明天友友网络公司”,我也想看看我们的执法部门怎么处理这件事情,资料我会向“明天友友网络公司”索要。我也不问你的情况,如果我以后对这件事处理的不对,你可以打电话骂我!感谢你提供资料!

蒋明宇调出了前几天的交通事故情况,城北区区政府后街有人驾车撞倒行人,后驾车逃逸,这起车祸造成1死3伤的后果。两小时后驾车人到交警大队自首,现在城北区行政拘留所等待处理。

表面上看就是一起简单的肇事逃逸,既然有人说有录像,那肯定里面有猫腻。蒋明宇来到分管交警大队的副局长刘安云办公室了解情况,从刘副局长的言语看,这件事肯定不是表面上这么简单。刘副局长说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让蒋明宇自己到交警大队了解情况。

蒋明宇也没有想从刘安云这里得到什么消息,只是他分交警大队,不先给他打个招呼有一点说不过去。

交警大队的资料显示,10月6日下午,一辆商务车在城北区政府后的街道上行驶时,突然冲向路边的人群,造成1死3伤,肇事司机逃逸,事发后,有人前去自首,但也目击者称不象是撞人司机,交警大队也说有顶包的嫌疑,此案还在调查之中。

120赶到现场后,有一人已经当场死亡,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医护人员经过紧急救助,两位轻伤和一位重伤,现阶段都在医院治疗。

交警介绍,死者和伤者都是附近进城办事的人员,在城内没有什么背景,处理起来不是很麻烦。

蒋明宇从卷宗也看不出什么,决定回到办公室联系“明天友友网络公司”,看看是否有人提供录像资料。

喂、喂,你好,我是蒋明宇,你应该是胡军。我问一下今天是否有网友提供成都市城北区的交通事故录像,如果有你们尽快发一份给当地的执法部门、也给我发一份。你不认识我,我的邮箱地址,你可以问李德胜、沈玉洁和李天明―――?

蒋明宇来到城北区行政拘留所,找到肇事逃逸后又回来自首的司机,询问当时的具体情况,司机回答―――没发现大的问题!

胡军一查还真有网友提供成都市城北区的交通事故录像,联系到李天明后,把情况简单介绍了―――――!

城北分局副局长刘安云办公室,城北区行政拘留所的值班人员打来电话,刘局长刚才蒋明宇来拘留所提审了肇事司机,不过说的与以前一样―――。前不久交警大队的人也来电话说了蒋明宇去了解情况的事,交警大队是刘安云的分管范围,交警大队向他汇报很正常。拘留所现在由蒋明宇分管,也有人向他报告情况,说明他与下面的关系还是不错。

刘安云心想,看来蒋明宇对这件事是认真的,要不然也不会连续的追问情况,不过从他来找自己的语气看,这件事跟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人关系,完全是公事公办的样子。

既然这件事他先给自己打了招呼,那么,就先由着他去折腾吧!反正这起肇事逃逸事件也没有谁人给我打招呼。蒋明宇又得到两位局长大人的宠爱和力挺,而且也是第一次插手自己分管的事情,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蒋明宇打开新邮件,是“明天友友网络公司”发过来的录像资料,打开后,确实是网友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录像情况,录像的效果不是很好,但绝对能看清楚司机的样貌。

可以看出驾车的司机,绝对不是城北区行政拘留所内,肇事逃逸后又回来自首的司机。这个自首的司机是来替别人顶罪的,已经是毫无疑问。

从录像上看,醉酒驾驶的可能性相当大,这件事已经相当明确,地点在区政府后街,政府官员犯案后逃逸,然后找人顶替。当事人虽然跑了,但事情太大,又害怕被探头拍到,所以,第一时间找人来顶包。

这些短的时间就能找到人来顶罪,而且还是相当严重的肇事逃逸罪,吃几年牢饭那是肯定跑不了的,这样都有人来顶罪。只能说明这个人的能量不小。如果不是有了录像,这个顶包案肯定会很容易就蒙混过关。

既然有了录像蒋明宇也就放心了,“明天友友网络公司”提供的录像资料应该也到了市交警总队,应该很快能转到分局的交警大队。

蒋明宇心想我现在等着就行,如果谁人敢乱来,到时候正好一并解决,也好给这些特权阶层敲一个警钟,但愿这次牵扯的官员职位不要太高,不然还是有一点麻烦。不过就算是区委书记又能怎样,处级干部蒋明宇还是敢碰一碰的,谁叫自己有现场的录像,就算是不走白道、走**的方式也可以把录像放到网上,让大家去评论?

作者新书,请各位读者大大收藏、推荐,如果能为你解闷,请介绍给你的朋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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