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雾都孤儿 第二十节:海布里
吴越小心翼翼的开着张澈的SUV,驶向郊外。郝鹤耳机里传来曲曲熟悉的旋律,路上是上班的人群,这时候城上的道路已经有点拥堵了,平常这时候郝鹤和乌撒应该在奔向教室的路上,而吴越也因该从健身房出来吧。
陈汝语眯着眼对正中的烈日一瞥,路上的行人都穿着宽大的纱衣,这一年四季如夏,没有雨季,很少下雨,一半交通靠船,平均地面低于海平面202米,俗称洼地之国,这就是神秘之国-海布里王国,城里一半人有着乌撒所拥有的超能力,但在这个城里,超能力是被禁止的,两千多年的君主立宪治,从未被打破,而此时的君王正是亨利十四世,这里最常见的要属巴洛克建筑,而这座古城就像洛克一词,似一颗怪异的珍珠,它的华丽、炫耀,甚至叛逆得让人释然。陈汝语这么一身宽大的衣服更像古代的贵妃,但眼中却充满忧郁。她缓缓走进一所年代久远的巴洛克建筑内。
房间里是一副实验室的摆设,透过玻璃隔离带,水箱里是人的肢体,房间里充斥着浓浓的消毒水味。陈汝语又推开一间房门,一阵毛骨悚然的惨叫声传来,但她似乎已近习惯了。实验室里唯一有个老人,头发杂乱,其中馋有少许白发,但脸上的皱纹已经很深路,嘴皮很薄而紧闭,陈汝语的进入并没引起他注意,依然把冰水混合的液体往北困在手术台上的男人身上倒,男人全身上下已近没有一处完好,液体顷刻覆盖它的全身,有一阵惨叫传来,陈汝语默默看着这个熟悉的人,那人看陈汝语的出现马上苦求道:“小语救我,救我!”陈汝语看了一眼老人说:“博士,加斯说过只要我把亚当的血带到就不会要他命的。”
老人冷笑道:“我只是拿他做个试验罢了,死不了。再说这种忘恩负义,见利忘义的人何必让他活着。”说完讲药物注射到男人的动脉里。
男人感到血液逆流般,抽搐不止,但依然苦求说:“小雨我错了。放了我吧,我立即从你眼前消失,再也不会出现。”
陈汝语转过脸去,不想再看,却发现前脚蜷缩着一个小男孩,身体颤抖着望着陈汝语,眼神中充满恐惧,陈汝语走上前去,男孩向墙角靠得跟紧了。陈汝语从身上掏出一个挂件,微笑着递给小男孩,这个小挂件是手术台上那个男人送给她的。小男孩没有伸出手,依然颤巍巍的看着陈汝语,陈汝语转过头去问老人:“博士,你抓个孩子是干什么的?”
“这个,亚当的血也许只有在未满十八岁的人身上才有用。”博士说“你拿这些孩子做实验?”
陈汝语这一问,博士笑了:”有什么不可,你不也为了一个人杀一家老小吗?“陈汝语自从遇到郝鹤后就变了很多,她不想再辩下去,她也知道加斯为了让种族复活什么事都会做。加斯本来是一个牧师,在他发现教堂里德预言时他开始召集一切想崛起的的混血人,甚是浩大,连亨利都没有能力治理。
陈汝语又转回去,看到那大约七八岁的男孩的那一刻突然想起郝鹤,于是对男孩说:“能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吗?”
男孩胆怯中有股倔强,冲陈汝语说:“亚昆塔!”
陈汝语点了点头,微笑着问:“为什么不逃?”
男孩顿了一下说:“会的!”
陈汝语抿嘴笑了,对抽取血样的博士说:“这男孩能不能不用他做实验,我可以帮你另找一个。”
博士疑惑的问:“为什么?”
“我很喜欢他。”语气中透有一股小姐脾气。
而博士的话却给他泼了冷水:“不能。”
“为什么?”
博士摘下手套:“因为•••哼•我已近给他注射了血清了。”说完笑了,脸上的鱼尾纹显得更加深。“不过你放心,他也不会死的。”
吴越和郝鹤缓缓的驶向郊外,乌撒也渐渐的苏醒,呼吸微弱,嘴皮干的开了裂,张澈一勺匙勺匙的给他喂糖水,这时乌撒嘴角流出了暗红的液体,张澈手一颤,手里的晚落到地上,摔得粉碎,张澈马上拿持手机拨通可吴越的电话,“吴越!吴越!”说话中略带哭泣。
“张澈什么事,别急。”吴越一手扶方向盘,一边接听了电话。
“李扬他吐血了。”
“是暗红的吗?”
“嗯。怎么办?”
“没事,只是污血,你把他头侧过去就行,别让血流到气管里。”
张澈一听放心下来,手托住乌撒下巴,想把乌撒的脸转过去,这时一只手突然抓住她的手腕,张澈吓的叫了出来,仔细一看是乌撒的手,乌撒拉着张澈的手,坐了起来。头一仰,一侧身污血吐到了地板上,张澈坐到床上扶着乌撒,问:“李扬,你没事吧?”
乌撒满口污血,呲牙笑了。
张澈又是喜又是好气:“你干嘛,吓死我了,我给你拿毛巾去。”说完起身,把凳子上的盆里的毛巾拧干,给乌撒擦拭。
吴越郝鹤两人出了城,郝鹤接到张澈的电话,然后把乌撒的苏醒的喜讯告诉了吴越,于是两人加快了速度。车窗外是一路的行道树,和荒凉的田野。
第一章:雾都孤儿 第二十一节:女记者
车在泥路上颠簸了一天终究停了下来,郝鹤摘下耳机,问吴越:“怎么,陷泥塘里了?”
吴越打开车门,走到车外点了支烟:“没油了。”再看周围,湿烂的泥路旁是空旷的沼泽地,不远处是一片茂密的森林。郝鹤靠的那扇车窗突然被敲响,郝鹤下意识的使用了异能,眼前一下子明亮起来,整个世界燃烧般,再望车窗外望,原来是一个女子,大概也就二十多岁,带着一顶旅游帽,一身休闲装,身上还背着一架照相机。郝鹤放下车窗,吴越也走了过来,看了一眼女子,又看了一眼四周笑着说:“嘿,你说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哪来那么一大美女,不会是妖精吧。”话一说完,郝鹤和女子都笑了。那女子从怀里拿出挂在脖子上的一副牌子说:“我是XX节目组的记者,我和我们组员走散了,不知道你们见过一群拿着摄像机的人没有。”
“哎呀,没见过,拿猎枪的倒是见过,如果你怕被猎了可以和我们一路,我们不会嫌弃的。”吴越靠在车上,玩笑着说。
女记者一看吴越没个正经于是转向郝鹤,郝鹤微微一笑说:”的确,这一带没有人烟,不如和我们一起走吧,说不定会遇到你们节目组。”郝鹤下了车,女记者打量了这两个陌生人,一个两米左右高,穿着一双军靴,下身牛仔,上身棕色的夹克,一头短发限得非常精神。一个一米八左右,头发略长,已近快到眉毛了,带帽的运动衫显得孩子气,口中的口香糖不时嚼下,面带微笑,但眼神呆滞,视乎看不到东西。女记者取下帽子,指着郝鹤的眼睛说:“他眼睛怎么了?”
正当吴越不知怎么说时,郝鹤开口了:“我眼睛受到点伤,现在视力几乎为零,我们来这就是为了医病的。”
“看病。在这,不是医院?”女记者有点疑惑的问。
“嗯。你听说过一个叫弘一的和尚吗?”
“弘一,听说过,他的确是一位很有才的僧人,原来在画家协会当过会长,还在一所医院当过院长,不过听说在两年前就失踪了,这事还惊动过警方,但始终都没找到。”女记者掏出手机,看还是没信号于是又放了进去。
吴越丢了烟头说:“我们也是听说他可能在这郊外附近,所以才来的。”
“医院治不好吗。”
郝鹤摇了摇头。
这么一交谈,三人算是认识了,于是女记者伸出手说:“我叫薛玲。”
吴越两手握上去,笑*的说:“薛同志辛苦了,我叫吴越。”
薛玲抽出手说:“谁跟你嬉皮笑脸。”
郝鹤笑了笑说:“我叫郝鹤,现在我们的车已经没油了,现在我们要进树林,你呢?”
山中不时传来几声狼叫,薛玲打了个寒战:“我跟着你们。”
吴越从后车厢里拿出旅行包背上,三人一同走进了树林。
身后的那张蓝色SUV越来越小,树叶遮住了来时的小路,光线也越来越暗,郝鹤看了看表已经傍晚了,薛玲紧紧地跟在郝鹤身后,吴越一只手扶着郝鹤,一只手拨开灌木丛,天愈见黑,可吴越两人却没有打灯或休息的意思,薛玲沉不住气了:“喂,走了这么久了,你们到底知不知道往哪走啊。”
吴越显得精力充沛:“整个山走遍了,想找什么都能找到。”
郝鹤一听傻了:“山本你不会是说真的吧,这么一座山要走遍了,得走到猴年马月去啊。”
薛玲一屁股坐地上说:“我走不动了。”
郝鹤摸着肚子说:“先弄点吃的吧。”
吴越把有薛玲大的旅行包放下,捡了点树枝,抱了点树叶准备生火,这时郝鹤听到周围似乎有动静:“吴越别动。”郝鹤仔细听着四周的动静,确实异常的安静。吴越看了看四周漆黑,再看头顶是茂密的树叶把整个天空遮住了,只留有些缝隙投下几丝月光。薛玲疑惑得问:“怎么了?”这时吴越感到一股强大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与郝鹤面面相觑。“看来这座山上发生了一场残忍的杀戮。”郝鹤说。
吴越点燃篝火说:“看来我们今晚要多加小心了。”
薛玲更加疑惑地望着两个刚认识不久的陌生人问:“你们在说什么?”
郝鹤视线在山林里穿梭,想找到血腥味来的地方,突然郝鹤嘴角抽动了一下:“吴越,我们可能回不去了。”郝鹤经过一系列的变故后,胆量大了很多。
吴越,站起身走到郝鹤身边,小声的说:“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你听说过‘艺高人胆大’这句话吗?”郝鹤笑着说。“跟我来。”说完站起来往树林深处走。
薛玲急了:“你们去哪?”
郝鹤没有回答,吴越只是跟上去。薛玲看了看四周漆黑,有几只鸟听到动静从树上飞了出来,薛玲打了个寒战,无奈地跟了上去。
吴越跟在郝鹤身后,只觉得血腥味越开越浓,更加警觉。不知走了多远,薛玲只感觉脚下踩到了一样软软的东西,用手中的电筒一照,不禁大叫:“手啊!”
一只血淋淋的手臂正横在薛玲脚下,郝鹤不慌不忙打说:“别忙着叫,看前面。”随着吴越的电筒照过去,只见前面是一地的断肢残臂,一颗满是鲜血的树上赫然的丢放着一台摄像机!
郝鹤低下头,冷笑着说:“这就是你们的拍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