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旧作“《东观》曰记”,非。
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名目虽异,体统不殊。亦犹楚谓之一无“之”字。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旧作“次”,非。则有前曰《平准》,《史记》中名。后云《食货》;《汉书》改名。古号《河渠》,《史记》中名。今称《沟洫》;《汉书》
改名,析《郊祀》《汉书》中名。为《宗庙》,《后汉》有此篇名,然非总类名,分《礼乐》《汉书》中名,为《威仪》;《隋志》之礼名《礼仪》。《悬象》
《魏书》作《天象》。出于《天文》,《汉书》中初名。《郡国》《后汉》改名。生于《地理》。《汉书》中初名。如斯变革,不可胜计,或名非而物是,或小
异而大同。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八书中无此也,《百官》、《舆服》,谢谢承。拾孟坚之遗。班有《百官》,无《舆服》也。王隐后来,加以《
瑞异》;隐书无考,《新晋书》删去。《宋书》有《符瑞》。魏收晚进,弘以《释老》。《魏。志》末篇。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积习已久,不悟其非。亦有事应可书,宜别际一有“篇”字。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
察。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此下或注“已上总序”,或注“书志序”,皆非原文,可删也。中后同。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指世代言。绵长,故书有《天官》,读者竟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
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方于《汉史》,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至如一作“于”。荧惑退舍,
宋公延龄,中台告诉,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若乃体分濛澒,色著青苍,丹曦、日也。素魄月也。之躔次,
黄道、日行之道,紫宫紫微宫垣。之分野,既不顶于人事,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其间唯有袁山松、著《后汉书》。沈约、著《宋书
》。萧子显、著《南齐书》。魏收著《魏书》。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事等上篇。
《续汉》已还,祖述不暇。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文字既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天文则星占、
月会、浑图、浑天。周髀盖天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史臣所书,宜其辍简。而近世有著《隋书》者,
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唯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必不能去,当变其体。近者
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赤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习兹楷则,庶免讥嫌。语曰:“虽有丝麻,无弃营蒯。”
于宋生得之矣。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又语曰:“太岁在西,旧作“丑”,
误。乞浆得酒;太岁在酉,贩妻鬻子。”皆贴气数说,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一作“梁”,一作“京”,并非。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智不能知,
晦明莫之测也。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壁传于郑客,一作“谷”,误。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一作
“梓柱”。黄雀,新都之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
旱雩钟侯,螟■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襚,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征,吴或作“旻”。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
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作者犹广之以《拾遗》,加之以《语录》。况彼《春秋》之所记也,二
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杜预注本。卷才三十。
则知其言一无“言”字,所略,盖亦多矣。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旧作“人而”。失其事?何得
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原注:《春秋》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案今《春秋经》,札子
杀毛伯事在宣十五年,非成公时。夏征舒之构逆,当夫昭代;原注:《春秋》昭公九年,陈灾。董仲舒以为楚庄王为陈讨夏征舒,因灭陈,陈之臣子毒恨,故致
火灾。案楚庄王之灭陈,在宣十一年,如昭九年所灭者,乃楚灵王时。且庄王卒,恭王立,恭王卒,康王立;康王卒,夹敖立;夹敖卒,灵王立。相去凡五世。
楚庄作霸,荆国始僭称王;原注:《春秋》桓公三年,日有食之,既。京房《易传》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案自武王始僭号,历文、成、穆三王,始至于
庄,然则楚之称王已四世矣,何得言庄始称哉!
又鲁桓薨后,世历庄、闵、釐、文、宣,凡五君而楚作霸,安有桓三年日食而应之邪?高宗谅阴,毫都实生桑谷。原注:《书序》曰:“伊陟相太戊,毫有
桑谷共生。”刘向以为殷道衰,高宗承弊而起,尽谅阴之哀,天下应之。
既获显荣,怠于政事,而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案太戊崩,其后嗣有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凡历五世,始至武丁,即高宗是也。桑谷自太戊时生,
非高宗事。高宗又本不都于毫。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原注:董仲舒以为成公十七年六月甲戍朔,日有食之,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四大夫欲杀厉公。后莫敢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案《春秋》成公十二月丁巳朔,日食,非是六月。鲁僖末年,三桓
世官,杀嫡立庶。原注:《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革。
刘向以为是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向又曰: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又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
案此事乃文公末世,不是釐公时也。遂即东门襄仲。赤,文公太子,即恶也。
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掩耳盗钟,自云无觉。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邪!
又品藻群流,题目庶类,谓莒为大国,菽为强草,■著青一作“素”。
色,疑脱偶句四字。负穒非中国之虫,原注:《春秋》严公二十九年,有蜰. 刘歆以为蜰,负蠜也。刘向以为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浴,淫风所
生。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蜰至。案负蠜,中国所生,不独出南越。鸜鹆为夷狄之鸟。原注:《春秋》昭公二十五年,鸜鹆来巢。刘向
以为夷狄之禽。案鸜鹆,中国皆有,唯不逾济水耳。事见《周官》。
如斯诡妄,不可殚论。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铨择,因以五行编而为志,不亦惑乎?
且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原注:桓公三年,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鲁、宋杀君,易许田。
刘歆以为晋曲沃庄伯杀晋侯。京房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也。又:庄公七年夜中星陨如雨。刘向以为夜中者,即中国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
刘向又以为蜮生南越。刘歆以为盛暑域所生,非自越来也。遂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言无准的,事益烦费,岂所谓撮其机要,收彼菁华者哉!
自汉中兴已还,迄于宋、齐,其间司马彪、《续汉书》。臧荣绪、《晋书》。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相承载笔,竞志五行。虽未能尽善,而大
较多实。何者?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务守常途。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兼以古书从略,求征应者难该;近史尚繁,考祥符者
易洽。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后进所以事反一讹作“不”。
精审也。
然则天道辽远,裨灶焉知?日蚀不常,文伯所对。至如梓慎之占星象,赵达之明风角,单飏识魏祚于黄龙,董养征晋乱于苍鸟,一作“鹅”。斯皆肇彰先觉,
取验将来,言必有中,语无虚发。苟志之竹帛,其谁曰不然。若乃前事已往,后来追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多见其老生常谈,徒烦翰墨者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或作“智”。也。”
鸣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一作“言”。
受嗤千载也。
或以为天文、艺文,虽非《汉书》所宜取,而可一作“有”。广闻见,难为删削也。对曰: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旧讹作“来”。“来”、“成”
二字,行草相类也,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又有要于此者,今可得而言焉。夫圆首方足,一作“趾”。含灵受气,吉凶形于相皃,古“貌”字。
贵贱彰于骨法,生人之所欲知也;四支六府,痾瘵所缠,苟详其孔穴,则砭的无误,此养生之尤急也。且身备并列,身谓人形,名谓天象。亲疏自明,岂可
近昧形骸,而远求辰象!既天文有志,何不为人形志乎?茫茫九州,言语各异,大汉依班史所称。輶轩之使,译导而通,足以验风俗之不同,示皇威之广被,且
事当炎运,尤相关涉,《尔雅》释物,非无往例。既艺文有志,何不为方言志乎?但班固缀孙卿之词以序《刑法》,探孟轲之语用裁《食货》,《五行》出刘向
《洪范》,《艺文》取刘歆《七略》,因人成事,其目遂多。
至若许负《相经》、扬雄《方言》,并当时所重,见传流俗。若加以二志,幸有其书,何独舍诸?深所未晓。
历观众史,诸志列名,或前略而后详,或古无而今有。虽递补所阙,各自以为工,榷而论之,皆未得其最。
盖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
何者?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千门万户,长安。兆庶仰其威神;虎踞龙蹯,建邺。帝王表其尊极。兼复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者由
其败国。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且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故齐府高齐。肇建,诵魏都以立宫;代国元魏初,国号代。初
迁,写吴京而树阙。故知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至如一作“于”。两汉之都咸、洛、咸阳、洛阳。晋、宋之宅金陵,魏徙伊、
瀍,齐居漳、滏,邺都。隋氏二世,分置两都,此并规模宏远,名号非一。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部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金石、草木、缟纻、丝枲之流,鸟兽、虫鱼、齿革、羽毛之类,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
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左》宣三年。列状四荒之经。《山海经》。观之者擅其博闻,学此二字一本倒刊。之者骋其多识。自汉氏拓境,无国不宾,则有邛竹
传节,■酱流味,大宛献一作“输”。其善马,条支致其巨雀。爱及魏、晋,迄于周、隋,咸亦遐迩来王,任土作贡。异物归于计吏,奇名显于职方。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
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能言吾祖,郯子见师于孔公;不识其先,籍谈取诮于姬后。故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
逮乎晚叶,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土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及永嘉东渡,流寓扬、越:代
氏南迁,革夷从夏。于是中朝江左,一作“右”。南北混淆;华壤边民,虏汉相杂。隋有天下,文轨大同,江外,南兼陈氏。山东,东并高齐。人物殷凑。其间
高门素一作“贵”。族,非复一家;郡正州曹,旧作“都”。世掌其任。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
盖自都邑以降,氏族而住,实为志者所宜先,而诸史竟无其录。如休文《宋籍》,广以《符瑞》;伯起《魏篇》,加之《释老》,徒以不急为务,曾何足云。
惟此数条,粗加商略,得失利害,从可知矣。庶夫后来作者,择其善而行之。
或问曰:子以都邑、氏族、方物宜名纂一作“缵”。次,以志名篇,夫史之有志,多凭旧说,苟世无其录,则阙而不编,此都邑之流所以不果列志也。对曰
:案帝王建国,本无恒所,作者记事,亦在相时。远则汉有《三辅典》,近则隋有《东都记》。并记一统之都。于南则有宋《南徐州记》、《晋宫阙名》,记南
朝。于北则有《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记北朝。盖都邑之事,尽在是矣。谱牒之作,盛于中古。汉有赵岐《三辅决录》,晋有挚虞《族姓旧作“姓族”。
记》;记一统世族。江左有两王《百家谱》,记南族。中原有《方司殿疑当作“选”。格》。记北族。盖氏族之事,尽在是矣。自沈莹著《临海水土》,周处撰
《阳羡风土》,旧作“土风”。二老举其始作。厥类众多,谅非一族。是以《地理》为书,陆澄集而难尽;《水经》加注,郦元编而不穷。总括续撰。盖方物之
事,尽在是矣。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奚患无文?譬夫涉海求鱼,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而已。苟为鱼人、匠者,何虑山
海之贫罄哉?
卷四论赞第九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二传云公羊子、谷梁子,《史记》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赞,苟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
王隐曰议,问法盛曰述,扬雄曰撰,句末的,详注中。刘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玄晏先生、抱朴子。史官所撰,通称史臣。
其名万殊,其义一揆。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旧讹作“著”。
焉。一脱“赞”字,一无“焉”字。
夫论者一失此三字。所以辩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者,其义实在于斯。谓非每传皆有,司马迁始或讹作“殆”,限以篇终,各书一论。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父,史论之烦,实萌于此。篇必
有论,自《史记》始。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当从“犹”义。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炫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
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一作“薄”。无味,承祚偄一作“懦”。
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盂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仲豫荀悦字。义理虽长,失在繁富。自兹以降,
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就繁俪中所取
如此,非以为准的也。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若袁彦伯宏字。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王劭志在简直,言兼鄙野,
苟得其理,遂忘其文。观过知仁,一作“人”。斯之谓矣。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
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谓补传所无。文省旧作“省文”,下同。
可知。谓单词已足。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旧有“耳”字。项羽重瞳,岂舜苗裔。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又如班固赞曰
:石建之浣衣,此句旧作“万石君之为父浣衣”,非。君子非之;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旧脱“者”字。
也。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一无“自”字。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在《自序》之后,文仍散体。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在《叙传》之后,文皆四言。范晔
改彼述名,呼之以赞。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分缀自此始。事多者则约之一有“以”字,下同。使少,理寡一作“小”。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一无“也”
字。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未,篇目相离,断绝失次。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
子显。李百药。《南、北齐史》旧脱“齐”字。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亦犹文士
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必备加击难,
则五车难尽。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序例第十
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一作“序”。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即《书》序、《诗》小序。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一作“入”。毛义养亲。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峤
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爱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
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盖为史之道,
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问为者?滥觞肇迹,容或可观,累屋重架,无乃太甚。譬夫一作“如”。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班固作。《解嘲》;扬雄
作,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一有“之”字,下同。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
彪炳可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终绝。唯令升干宝字。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粲。孙盛,已下,遂一作“遽”。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若沈《宋》沈约《宋书》。之志序,萧《齐》子显《齐书》。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
其实例也。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而貌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已力,异夫范依叔一作“政”,非。骏,华峤字。班习子长。攘诀
公行,不岂不也。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案皇旧作“唐”,非。朝《晋书》例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又案百药《齐书》
例云:“人有本字行者,今并书其名。”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又一作“及”。《晋》、《齐》史例
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一作“今”。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二史之以后为传,虽云允惬,而解
释非理,成其偶中。所谓画蛇而加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题目第十一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如“志曰丧祭从先祖”之“志”。乘。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
略为主。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一脱“魏”字,一误作“隋”。
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璠曰典。此又好奇厌俗,习旧捐新,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一多“日”字。者谓之纪,荀、袁《汉纪》之类。
列纪或作“记”,非。传者谓之书;《前、后汉书》之类。取顺于时,斯为最也。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案吕、陆二氏,吕不韦、
陆贾。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一作“丧”。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
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子长《史记》别创八书,孟坚既以汉为
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而何氏《中兴》《晋中兴书》。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至如陈、项诸雄,寄编一作“篇”。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志》。既
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顾一作“赖”非。后来作者,莫之遵效。逮《新晋》《晋书》唐初新定,故曰《新晋》,
始以十六国主持一作“特”。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也;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陈、卫、诸葛传是也;必人多面姓同者,则结定
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际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一作“切”。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春秋》万国,事具传中,读者研寻,篇终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魏收因之,则又甚矣。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旧讹“王”。
则云僭晋司马睿、岛夷刘裕;河西酋长则云私署一讹“置”。凉州牧张实、私署凉王李皓。并见《魏书》目录。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必如收意,
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僭西楚霸王一脱此二字,项羽、伪宁朔王隗嚣。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一别作“一二”。
具言,无所不尽者一无“者”字。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断限第十二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盂子”。此皆正其疆里,
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一作“又”。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班传除沿袭《史记》二、三篇外,皆无越限,故单言表志。其殆侵官离局或作“扃”。
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或作“目”,非。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或作“不”,误。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
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一作“途”。
《宋史》则上括魏朝,曹魏。《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一无“之”字,下同。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刘表。吕而已。若一作“至”,旧讹作“各”。
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谓汉。不涉霸图,谓曹。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一有“有”字,下同。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中车府令。
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卓目为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
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孙策字。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上羁刘主;
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一作“朝”,非。
胡兼五胡言也,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魏太武元太平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一作“架”。
前作,遂乃南笼典午,传收东普,北吞诸伪,匈奴、羯、徒河、氐、羌等。
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晋元、明二帝。之时,中原秦、氐符、羌姚。赵匈刘、羯石。之代,并在魏前。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其时尚微。
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实。李雄。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训。非所闻焉。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
斯则可矣。如班《书。地理志》,首旧有“遂”字。全写《禹贡》一篇。降为后书,持续前史。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
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旧有“其”字,章名。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四字截句。旧作“係”,非。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亦作“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一
多“者”字。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一无“之”字。者曾不知前撰已著,一多“而”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
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为史之体,有若干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一有“之”字。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语见《文赋》。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然必谓都无其累,
则吾未之一无“之”字。许也。
编次第十三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碍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
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一作“出附”。余亲。一讹作“观”。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如元王高祖八弟交。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疑当作“成”。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
职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国又别。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高祖从父兄。代当作“赵”,高祖子。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王言。
京京房。共列。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古通“债”。尚曰一作“书”。
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王莽年。建年,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
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亡谓失位,弟及,历数相承。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窋。夫《东观》秉笔,容或诌于当时;
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僭盗,为我驱除。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公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而陈寿《蜀书
》首标二牧,谓益州牧,即焉、璋也。次列先主,以继焉、璋,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闇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与!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齐废帝。犹在,而遽列和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
黜永元东昏元。而尊中兴,和帝元。显义宁恭帝元。而隐大业。炀帝元。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一作“未”。为格
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一作“列传仍显”。表志异体,不必一误作“必不”。相涉。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
相与因循。今止《魏书》志编传后,范、沈二书,后人易置矣。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闻义不徙,
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史记》。后外戚而先夷狄;《汉书》。
老子与韩非并列,《史记》。贾诩将荀或同编;《魏志》。《孙弘公孙弘。
传赞》,宜居《武》、《宣》旧作“宣武”,不合。《纪》末;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一作“中”。并《汉书》。如斯舛谬,不可胜纪。今略其尤
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称谓第十四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一衍“云云”二字。“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人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
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乎。自兹已降,讹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
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二脱“也”
字。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二方之于上
国,或作“若方之于七国”,非。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比魏于晋、宋。而并霸。原注:蜀昭烈主可比秦缪公,吴大帝可比楚庄王。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
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原注:谓鱼豢、孙盛等。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统言五胡。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
定其得失。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你之以王。此则赵犹人君,武灵王,加以主一作“王”,非。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
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惭德,犹言必欲加之。其唯武王。谓庙号止可及
操。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如成、旧作“康”,非。穆两帝,刘、萧二明,或作“朝”,误。梁简文
兄弟,原注:兼言孝元帝也。齐北齐。武成昆季,原注:兼文宣、孝昭也。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孰云其可?而史
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杜渝一作“偷”。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建名,比诸天子可也。必若当涂曹魏。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故《
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而已。至如元氏,元魏。起于边一作“沙”。朔,其君乃一部之酋长耳。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八君。自开辟
已来,未之有也。而《魏书。序纪》,首卷篇名。袭其虚号,生则一少“则”字,下同。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已上谓之今王;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旧作“煞”。
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市,寇贼则黄巾、巨鹿张角。赤眉;琅邪樊崇等。园、绮友朋,共云四皓;奋、建父子,都称万石。
凡此诸名,今本失此四字。皆出旧多“于”字。当代,史臣编录,无复张弛。盖取叶随时,不藉稽古。及后来作者,一作“所作”。颇慕一作“纂”。斯流,亦
时采新名,列一作“务”。成篇题。原注:音第。若王《晋》王隐《晋书》。之《十士》、《寒俊》,沈《宋》沈约《宋书》。之《二凶》、《索虏》,即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