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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刘知几 当前章节:15157 字 更新时间:2026-5-28 20:40

遂。“善志”用《左氏》邾黑肱传语。郁怏孤愤,无以寄怀。

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没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昔汉世刘安著书,号曰《淮南子》。其书牢笼天地,博极古今。上自太公,下至商鞅。其错综经纬,自谓兼于数家,无遗力矣。然自《淮南》已后,作者无

绝。一作“绝无”。必商榷而言,则其流又众。盖仲尼既殁,微言不行;史公著书,是非多谬。由是百家诸子,诡说异辞,务为小辨,破彼大道,故扬雄《法言

》生焉。儒者之书,博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传兹恐当作“转滋”。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民者,冥也,冥

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诛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五常异禀,百行殊执,一作“轨”。能有兼偏,知有

长短。苟随才而任使,则片善不遗,必求备而后用,则举世莫可,故刘劭《人物志》生焉。夫开国承家,立身行事,一文一武,或出或处,虽贤愚壤隔,善恶区

分,苟时无品藻,则理难铨一作“错”,非。综,故陆景《典语》生焉。词人属文,其体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异彩,后来祖述,识昧一讹“殊”。圆通,家

有诋诃,人相掎摭,故刘勰《文心》生焉。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

千有。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固一脱“固”字。以纳诸胸中,曾不■音虿,或误作“虿”。芥者矣。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

焉,一脱此四字。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而此

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获罪于时,固其宜矣。

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尼父有云:“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

抑一脱此六字。斯之谓也。

昔梁征士刘孝标作《叙传》,其自比于冯敬通者有三。而予辄不自揆,亦窃比于扬子云者有四焉。何者?扬雄尝好雕虫小技,老而悔其少作。余幼喜诗赋,

而壮都不为,耻以文士得名,期以述者自命。其似一也。扬雄草《玄》,累年不就,当时闻者,莫不哂其徒劳。余撰《史通》,亦屡移寒暑。悠悠尘俗,共以为

愚。其似二也。扬雄撰《法言》,时人竟尤其妄,故作《解嘲》以酬一讹“训”。之。余著《史通》,见者亦互言其短,故作《释蒙》、《唐书》本传不著。以

拒之。其似三也。扬雄少为范踆、《汉书》作“逡”。刘歆所重,及闻其撰《太玄经》,则嘲以恐盖酱瓿。然刘、范之重雄者,盖贵其文彩若《长扬》、《羽猎

》之流耳。如《太玄》深奥,理难“理难”一作“难以”。探赜。既绝窥逾,故加讥诮。余初好文笔,颇获誉于当时。晚谈史传,遂减价于知己。其似四也。夫

才唯下劣,而迹类先贤。是用铭之于心,持一讹“特”。以自慰。

抑犹有遗恨,惧不似扬雄者有一焉。何者?雄之《玄经》始成,虽为当时所贱,而桓谭以为数百年外,其书必传。其后张衡、陆绩,果以为绝伦参圣。夫以

《史通》方诸《太玄》,今之君山,即徐、坚。朱敬则。等数君是也。后来张、陆,则未之知耳。嗟乎!倘使平子不出,公纪陆绩。不生,将恐此书与粪土同捐,

烟烬俱灭,后之识者,无得而观。此予所以抚卷涟洏,泪尽而继之以血也。

外篇

卷十一史官建置第一

夫人寓形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驹之过隙,发端庸浅。犹且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闻。上起帝王,下穷匹庶,近则朝廷之士,远则山林

之客,凉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夫如是者何哉?

皆以图不朽之事也。何者而称不朽乎?盖书名竹帛而已。向使世无竹帛,时阙史官,虽尧、舜之与桀,纣,伊、周之与莽、卓,夷、惠之与跖、0 ,商、冒

俱弑父者。之与曾、闵,但一作“俱”。一从物化,坟土未干,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者矣。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

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恩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

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故备陈其事,编之于后。

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至于三代,其数渐繁。案《周官》、《礼记》,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

名。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曲礼》曰:“史载笔,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则有司过之史。”

《韩诗外传》云:“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令也。”斯则史官之作,肇自黄帝,备于周室,名目既多,职务咸异。至于诸侯列国,亦各有史官,求其

位号,一同王者。

至如孔甲、尹逸,名重夏、殷,史佚、倚相,誉高周、楚,晋则伯黡司籍,鲁则丘明受经,此并历代史臣之可得言者。降及战国,史氏无废。盖一无“盖”

字。赵鞅,晋之一大夫尔,一有“犹”字。有直臣书过,操简笔于门下。田文,齐之一公子尔,每坐对宾客,侍史记于屏风。至若秦、赵二主渑池交会,各命其

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鼓缶。此则《春秋》“君举必书”

之一本“之”字重二。义也。然则作“然而”用。官虽无阙,而书尚有遗,故史臣等差,莫辨其序。案《吕氏春秋》曰:夏太史终古见桀惑乱,载其图法出

奔商。商太《吕览》作“内”。史向挚依《吕览》作“向挚”。旧本作“高挚”,误。见纣迷乱,载其图法出奔周。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亦以其图法归周。又

《春秋》晋、齐太史书赵、宣二。崔襄二十五。之弑;郑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太史书其名,且曰七子。昭二年,上文所引皆不书年,此三字疑衍。晋韩宣子来聘,

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然则诸史之任,太史其最优乎?至秦有天下,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章》。此则自夏迄秦,

斯职无改者矣。

汉兴之世,武帝又置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以司马谈为之。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叙事如《春秋》。及谈卒,子迁嗣。迁卒,宣帝以其官为

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一无“以”字。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窥天器,一作“度”。数。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

》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故张衡、单飏、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唯知占候而已。

当王莽代汉,改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事,侍傍记迹言行,盖效古者动则左史书之,当有“言则右史书之”六字,今缺。此其义也。

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

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所异,征诣兰台。斯则兰台之职,一有“者”字。盖当时著述之所也。自章、和已后,图籍盛于东观。

凡撰汉记,此当有“者”字。相继在乎其中,而都为旧讹“谓”。著作,任著作之务也,时未立著作之名,故“谓”字误。竟无它称。

当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职隶中书,其官即周之左史也。晋元康初,又职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齐已来,

以“佐”名施于“作”下。原注: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旧事,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如正、佐有失,则秘监职思旧讹作“司”。

其忧。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亦有虽为秘书监,而仍领著作郎者。若中朝曹魏、西晋,之华侨、陈寿、陆机、束晳,江左专称

东晋。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爱、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而齐、梁二代又置修《隋。志》作“撰”。

史学士,陈氏因循,无所变革,若刘陟、一作“涉”,误。谢昊、顾野王、许善心之类是也。

至若偏隅僭国,夷狄伪朝,求其史官,亦有可言者。案《蜀志》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斯则典校无阙,属辞有所矣。

而陈寿评云“蜀不置史官”者,得非厚诬诸葛乎?别有《曲笔》篇,《内篇》第二十五。言之详矣。吴归命侯旧脱“侯”字。时,有左右二国史之职,薛莹为其

左,华核为其右。又周处自左国史迁东观令。以斯考察,则其班秩可知。伪汉嘉平初,刘聪年号。公师或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其国君臣纪传。前凉张骏时,

刘庆迁儒林郎中常侍,在东苑撰其国书。蜀李义门订本有“李”字,他本无。与西凉二一作“三”,非。朝记事,委之门下。

南凉主乌孤旧作“孙”,误。初定霸基,欲造国纪,以其参军郭旧作“郎”,恐讹。韶为国纪祭酒,使撰录时事。自余伪主,一讹作“事”。多置著作官,

若前赵之和苞,后燕之董统是也。

元魏初称制,即有史臣,杂取他官,不恒或作“常”。厥职。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知,如御史知杂之“知”。著述,而未列名号。其后始于秘书置著

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其佐三史者,“三史”。一作“参史”,下同,未详。不过一二而已。普泰前废帝元。或讹作“晋秦”。以来。三史稍替,别置修

史局,其职有六人。当代都之时,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询国俗,兼取工于翻译者,来直或讹“置”。史曹。及洛京之末,孝文迁洛。朝议又以为国史当专任代人,

谓部人。不宜归之汉士。于是以谷纂、郭本注以纂俊易之。山伟更主文籍。凡经二十余年,其事阙而不载。斯盖犹秉夷礼,有互乡之风者焉。

高齐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国史自领,则近循魏代,远效江南,参杂其间,变通而已。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为上士、佐

郎为下士,名谥当作“号”。虽易,而班秩不殊。如魏收之擅名河朔,高齐。柳虬之独步关右,字文周。王劭、魏澹展效于开皇之朝,诸葛颖、刘炫宣功于大业

之世,亦各一时也。

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部则与凤池相接。而一无“而”字。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阙其才者,皆不得预于修撰。原注:诏曰:“修撰国史,义存典实,

自非操履忠正,识量该通,才学有闻,难堪斯任。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讹舛,亦恐泄漏史事。自今宜遣史司,精简堪修史人,灼然为

众所推者,录名进内。自余虽居史职,不得辄闻见所修史籍及未行用国史等之事。”由是史臣拜职,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一作“始”。成虚设。此四句,即

制诏中“虽居史职不得辄闻见所修”等句之意。凡有笔削,毕归于余馆。语意不甚清豁,恐有讹字。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

事椎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又案《晋令》,韦名。著作郎掌起居集注,汇集而注记之。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一作“纪”。

录帝言及宾客酬对。后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余官兼掌。至隋,以吏部散宫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监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

既有著作,是外史。宜立起居。是内史。遂置起居舍人二员,职隶中书省。

如庾自直、崔浚祖、虞世南、蔡允恭等,咸居其职,时谓得人。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员,职与舍人同。此之舍人,亦曰起居舍人。每天子临轩,侍立

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龙朔中,改名左史、右史。今上即位,仍从国初之号焉。高祖、

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高宗、则天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斯并当时得名,朝廷所属者一无“者”字。

也。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二字恐当作“载言”。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称恐是“藉”字之讹。王

本作“因”。之以成功。即依义门订本。一无“即”字。一误作“命”字。今为载笔之别曹,立言之贰职。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海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

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第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此十二字旧木无之,必是脱文。无此十二字不成语矣。

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

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周礼》宫人、女史之职,掌于天官。

此疏犹存此意。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疑脱谷梁赤。作传。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

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

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本音上声。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案刘、《后汉》。曹《魏志》。二史,皆当代

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一讹作“例”。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

也;嗣宗沉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一作“措置”。

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

是非真伪,指列名言。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一作“以”。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旧本:既而自历行事,称其所长,则云

“某代著某书,某年成某史。加封若干户,获赐若干段,”诸如此说,往往而有。遂使读者皆以为名实相符,功尝相副。昔魏帝有言:一脱“言”

字。“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旧作“则”。效欤!

卷十二古今正史第二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疑当作“传”,盖指注经者。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主焉。”

又曰:“优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疑当有“倚相”二

字。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一作“典”。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爱及后古,

一作“世”。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

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造唐、虞已上之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

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

案一无“案”字。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属秦

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未孙曰一多“孔”字。惠,壁藏其书。

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奏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一本作“固”,据《汉书》作“故”。晁错受焉。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

才二十九篇。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

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原注:谓马融、郑玄、王肃也。咸疑其缪。

《古文尚书》者,即孔惠之所藏,科斗之文字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

十六卷。司马迁“迁”字旧讹在“故”字下。屡访一作“采”。其事,故多有古说。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

家。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至于后汉,孔氏之本遂绝。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原注:谓马融、郑玄、杜预也。王肃亦注《

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平?

晋元帝时,豫章一多“王”字。内史梅赜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自是欧阳、

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或作“宫”,非。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孔颖达作“方兴”。《隋书》“方”字在下。

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隋书》作“杭”。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原注:梁武帝时,博士议曰:孔叙称伏生误合五

篇,盖文句相连,所以成合。《舜典》必有“曰若稽古”,伏生虽云昏耄,何容□□。由是遂不见用也。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隋学当

作“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故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一误作“所”。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

法,自隐及哀一有“尽”字。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

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矣。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谷梁》,乃召名儒

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一作“用”。逮一无“逮”字。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于学官。

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一讹“小”。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

非唯鲁之史记而已。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

策》三十三篇。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一作“政”。

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旧本

脱“国”字,今照班彪《略论》补。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一误作“趾”。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

》。厥协一本二字例置。《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

而已。原注:张晏《汉书。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此说非也。元、成之间,一多“会稽”二字。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

》、《日者》等传,古本脱“等”字,今本于“等传”下有“其龟策日者”五字。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

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一作“砻”。其缪。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已《班彪传》作“以”。后,阙而不录。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班固集》作“段肃”,固本传作“殷肃”。金丹、冯衍、韦融、

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一作“伪褒新室”,又一本

“新室”作“新莽”。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

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收系,悉录家书封上。固

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旧作“授”。读。其八表及《天

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一无“尤”字。不类本书。始自汉末,迄平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

一无“遂”字。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烦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一无“体”

字。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经五六一无“六”字。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旧作“本”,误。传并行。

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班固传》作“异”,旧木作“冀”。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

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此句旧本作“春秋世”三字,王本“世”字下空一字。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或

讹作“充”。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光武元。讫乎永初。安帝元。事业垂竟而珍、尤一作“等”。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

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

至元嘉元年,桓帝元。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实、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

后”。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实、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

》、《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

熹旧讹“嘉”。平中,熹平是灵帝改元。光禄大夫马日碑,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

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本传作“十意”。会董卓作乱,大驾此二字,一本脱。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一元“及”字。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

至于名贤君子,自永一作“本”,误。初已下阙续。

魏黄初中,文帝元。唯著《先贤表》,故《汉一脱“汉”字。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晋武帝元。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一作“说”,一作“作”。

今依《彪传》。缀其所闻,起元传作“于”。光武,终于孝献。

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传作“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依本传。旧作“一十三”。篇,号曰《续汉书》。又散骑常侍华峙,删定《

东观记》为《汉后或作“后汉”,误。书》,帝纪十二、或讹作“三”。

皇后纪二、典十、一作“十典”,又以“三谱”置“十典”上。列传七十、谱三,峤本传作“三谱序传目录”。总九十七或误作“二”。篇。其十典竟不成

而卒。自斯已往,已往,犹云已上,总前而言也。旧作“后”,非。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所存惟三分之一也。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

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或误作“十三”。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一作“袁范”。二家而已。

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刨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一无“监”字。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

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一作“择”。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一作“峻孚”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核访

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一作“推”。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一作“广昭”。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核表请召一无“召”

字。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前但述二国,此云三国者,据陈所撰书为言也。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

所作,便坏己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诫,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一作“甚”。多。宋文帝

以《国志》载事一作“纪”,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一无“世”字,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一脱“郎”字,束皙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一作“留”。王铨一误作“钤”,

下同。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旧误作“晋书”。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郭作“文”。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旧作“斥”,误,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

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

《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一有“官”字。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王韶之,旧在檀道鸾上。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旧作“六”,误。

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一脱“晋”字。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或作“旧”。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

书,为纪一讹“记”。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内有编年体,并弃之矣。

竟从新撰者焉。

宋史,元嘉中,文帝元。著作郎问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

为一家之一无“之”字。言。孝建初,孝武元。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或讹“山”,下同。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孝武改元。六年,

又命著作郎徐爱踵成前作。爱因问、孙、山、苏所述,勒为一作“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

信。自永光废蒂元。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郎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旧讹作“杂”。史。始一脱“始”

字。自义熙肇号,晋安帚改元。终乎升明三年,顺帝末。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名曰《宋书》。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

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一作“其”,非。志,以见其才。沈约复著《齐纪》二十篇。梁天监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

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起升明宋顺帝元。之年,尽永元东昏元。之代,此八句诸本脱简,今据本传补入。宁冒妄缀之讥,不敢疏率了事也。为此亦补

字。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

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吴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元帝元。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潘以所闻

见究其始未,合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桐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谓加功于前人所未完者。但既当朝务,兼知一作“修”,非。

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宣帝元。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烦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

条贯。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艾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一讹作“且”。

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王本作“述”。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

卷,今并行世焉。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或撰《高祖刘渊。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先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封号。

和苞撰《汉一脱“汉”,字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命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惜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

《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宴、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

度迫撰二旧无“二”字。石事,集为旧无“为”字。《邺部记》、《赵记》一作“纪”。等书。

前燕慕容廆、皝隽、■。有起居注,杜辅全疑“诠”字脱旁。录以为《燕纪》。后燕垂、宝、盛、熙。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

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南燕二主名。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一脱“李”字。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命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苑“苑”通。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

》十二卷。建康太守索晖、一作“珲”,从事中郎刘晒又各著《凉书》。

前秦苻坚。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符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大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朗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

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一作“南”。洛山,著书不辍,有冯诩车频助其经费。一作“始”。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

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姚弋仲,扶风马僧虔、河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左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赫连勃勃,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勃勃元。承光昌元。之一无“之”字。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夏城。之亡,多见焚烧。一脱“烧”字。

西凉李暠。与西秦,乞伏国仁。此下误衍“北燕”二字。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此下当补“累经过转,今并失传”八字。段龟龙记吕氏,后凉。宗

钦记沮渠氏,北凉。失名记旧本“宗钦记”误粘“秃发”,脱去沮渠一家,今照史补此六字。秃发氏,南凉。韩显宗记旧衍“吕”字。冯氏。

北燕。唯有旧讹“此”。三者本有四种,其一大名,故云三者。可知,自余不详谁作。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一讹“正”。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魏世

宗宣武元。求诸国逸史,逮正一讹“至”。始元年,亦宣武元。鸠集稽备,而一本有“以”字。一本“而”作“已”。属土句。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

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此三字旧讹作“十”。卷。鸿殁后,永安中,魏庄帝元。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唯一脱“唯”字。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祇二年,太武元。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览、高说、

旧作“闾”,误。邓颖、晁继、一讹“维”。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旧脱“三”字。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恃郎张伟

并参著作,续成前史“史”字疑衍。书。叙述国事,无隐所一无“所”字。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

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一有“中”子。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

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旧脱“王”字。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升复修《孝庄一讹“武”。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官私谓官木、私木。

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显祖元。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一作“令”。

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睦一讹“陆”。仲让、裴昂之、高孝干等助其编次。

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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