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几条错综复杂的纹路,不匀称的呼吸和着一身倦怠的汗味,我在读一个永远无法后退的,也无法跳着看的形体书籍。半个身子探出窗外,低矮的楼房,手中触着空气。我看得见,它们在冲我放肆的笑,楼下的醉汉语无伦次,天空浅浅的呼吸,滤着人类释放出的肮脏事物。
夜色挑衅的激皱风,一圈圈看不见的涟漪释放着,却那么真实。伸手可及那一圈圈突兀的波纹。它们那么温柔的诱惑着我,然后用柔软去战胜坚硬,让我深陷那深深的沉默里。着了迷,放弃一切的现实,天真而又无感情的作茧自缚,沦落为一只蝶,舞起夜色,身子渐渐延伸,被那些雾般的迷惑托起,轻盈的没了重量,突然那份轻盈消失,重力回归,飞快的下坠。看不清地面,却更加害怕,手早已够不见窗栏。闭上双眼,蓦的挣开,我明白,我又在那份轻盈的幻觉里度了一回,唇边燃起一朵骇人的笑梦醒人未醒,人醉梦未醉。在这种轮回交替中呼吸着,醒来,睡去,梦中……
情到深处
看往事,万事匆匆不留痕。望将来,灯火茫茫无方向。走过心痛的沙漠,踏过绝望的沼泽。蓦然回首泪水涌动只因情到深处!
秋风吹起地上片片落叶,整条街道之中除了这“簌簌”的叶落声就只有我孤独的脚步声了。抬头迎风望望这街的尽头,泪水悄悄在心底划落。去年也是这个季节,那时有她,有我,也有这片片落叶。我们踏着片片飞舞的枯叶一路欢声笑语的朝这街的尽头走去。街的尽头是一个小湖,听邻居家邓奶奶说世上任何的一对恋人只要一起在湖中央的那凸起的大石头上刻上彼此的名字,那一对恋人便能幸福永远,就像她和黄爷爷一样幸福!因为那湖的灵验,于是那湖便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聚缘湖。而那块凸起的大石头便被称之为——月老石。
在月老石的最上面刻有两个特别显眼的名字,一个是林琳琳,另一个是可爱小鬼。因为月老石十分的坚硬,要在上面刻下较深的字并不容易,而“林琳琳”那三个字便是月老石上刻得最深的三个字。而“可爱小鬼”四个字恰似一弯新月载着“林琳琳”,周围密密麻麻的名字就像一颗颗闪亮星星在“新月”的身边闪闪发光。林琳琳正是她的名字,而可爱小鬼正是我的笔名。那时她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将你的名字写成‘新月’一般吗?”我说:“我会永远的像那弯新月一般载着你,载着你在灿烂的星空里自由的飞翔!”
一阵秋风吹过,脸上一片冰凉。用手轻轻一拭,这才知泪水早已布满脸宠。向前一望,聚缘湖尽在眼底。清清的湖水在秋风的吹拂下似乎显得更加的灵性而美貌!湖中央的月老石上清晰的可以望见有几对恋人正在刻画着自己的幸福爱情。她离开我的第二天我问邓奶奶:“为什么月老石会不灵,为什么我将她的名字刻得最深她还是要离我而去?”邓奶奶只是笑了笑对我说:“孩子,聚缘湖的月老石也只是你们心中那块‘月老石’的体躯,‘月老石’的灵魂在你的心里。”虽然直到现在我还没能完全明白邓奶奶那一句话真正的含义,但我感觉自己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只是自己现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罢了。
在她离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曾在聚缘湖边期盼,期盼她美丽的身影再一次的朝我走来。然而一天天的期盼换回的只有一次次的心痛,一次次的心痛终究是铸成了绝望。或许,只有当一个人在绝望的那一刹那才能明白什么才是‘月老石’的灵魂。于是我今天又来到了这熟悉的聚缘湖边期盼她的出现,虽然在我的心中好似早就知道她不会再出现了,但我对自己说:明天我还会来,明天的明天,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我都会来……
或许,情到深处即是‘月老石’的灵魂所在!
享受音乐
音乐是上天的恩赐,音乐是人类的精华,音乐是情感的交汇……
每个人都有享受音乐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剥夺。音乐中蕴涵着精神,音乐中蕴涵着生命,对于那些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来说,音乐更胜于生命。像肖邦,为了音乐而活,为了音乐而斗争,对待沙皇的残暴不屈不挠,依旧做着真实的自己,毫不虚伪;又如贝多芬,把一生献给了伟大的音乐事业,谱写了一段又一段精彩优美的旋律,供后人景仰,供后人评阅……音乐,在一个人的心中如果扎下根,它爆发出来的力量又是多么伟大!
音乐,它就是一幅连绵不绝的图画,记载着你的人生,记载着你人生的喜、怒、哀、怨……
在你开心的时候,音乐是一针兴奋剂,注射在你的身体里,让你的快乐加倍,让你的高兴锦上添花。伴随着这优美的旋律,心情格外舒畅。
在你恼怒的时候,音乐是一块冰,降解在你的心头,让你的恼怒化解,让你的心情平静。音乐,让你忘掉那份恼怒,让和谐重新回到你的身上。
在你悲哀的时候,音乐是一剂良药,医好你心头的创伤,带走你心头的苦闷,让你重新振作起来,让你找回以前的快乐。
在你心存怨恨的时候,音乐是一位天使,给你指明道路,除去你心头的不快,让你从怨恨中解脱。音乐响起,你会想起很多,会觉得怨恨是多么可笑!
每个人,对于音乐的看法又不同。
有些人喜欢音乐,因为它让人轻松,肆无忌惮,而听着那热辣的摇滚,更让人可以发泄心中的一切……有些人不喜欢它,是因为它很吵,特别是嘈杂的摇滚,让本来烦躁的心更起波澜。同样的是摇滚,看法却不同,完全是出自人的内心。我比较欣赏喜欢音乐的人,因为他们知道取舍,不会把音乐与心中的不爽混为一谈。对于那些厌恶音乐的人,他们只不过是为自己的不快开脱罢了。音乐永远是美好的,不会因听者的心情而变质。
我,是一个喜欢安静、喜爱寂寞的人,我不喜欢人声嘈杂的地方,我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做着自己的事,喜欢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看大众的世界,因为这样才能看得更透彻,不会因此留下遗憾……我喜爱音乐,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不快与郁闷时,我不喜欢向别人提起这些,因为我觉得那样会让别人也与我一起痛苦,可能是我太偏激了吧,别人也许可以解开我心头的死结,但是我却不屑……我往往会一个人呆着,戴着耳机,聆听音乐,去感悟作者的思想,去感悟作者的情感,同时也会不由自主的去寻找音乐作者与我的相同点,他和我一样苦闷!我猜测……我天生就是个第6感极强的人,听音乐时,想的往往比听的多,因为听歌的时候我有感觉,不仅仅是局限在听觉的享受了。所以我每听完一首歌,我就会想到一些事……这使我的心境更加的成熟与完美,我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我只知道这样让我越来越理性。音乐过后,我的心情也稍微的舒畅了。音乐使我改变……
我感谢音乐……
音乐,是每个都与生俱来的财富,享受音乐,就是享受人生。短暂的人生,伴随着优美的旋律,这样才能完美,不要让你的人生留下遗憾……
原野漫笔
原野边上,无名的花草,摇晃了很多个夏天,最后,拾来了我的梦。
一直一直渴望,那片原野属于我。关于你们的那些不屑,我不甘不愿。若有那片原野,我会不顾一切地在上面奔跑,连同那个消沉于女子之手的足球;若有那片原野,我要藏身于寂寞的花草之邻,静听引擎的狂啸,一种极致的速度,酣畅淋漓。
何必在意一些人的漫骂,那些刺耳嘈杂的声音,把绿荫的美给玷污了,不象话。何必在意那些若有若无鄙夷的眼神,没有人可以奈何你的抉择。于是我狂奔向我的那片寂地,落得一身泪溅。最终的结局,什么无所谓,呵,一种绝妙的希冀落入原野之梦,那只是梦?不甘,怎个不甘?
不甘于热泪相洒的绿荫之梦。谁说足球只是男儿之物,谁说奔跑没有男儿的速度只能甘于站在场边行使凝望的权利,错了,都错了。我也期望有那片原野供我挥洒青春,我也渴望凭着一次又一次的练习,能赢得鼓舞的眼神。女生脚下的足球,翻滚出让世人敬仰的精彩。特殊的爱好,不该特殊的对待,请你们那些自称精于这样运动男孩认认真真地记录下我们这些女生的面庞,也许有一天,我们寻觅到了自己的那片原野,会让你们惊异。
还记得多少个下午,我们这些女生坚强地一次次在绿荫场上摔到又站起,一次次地练习停球,截球,传球,不停地流汗,流出快乐幸福的泪。我们有勇气站着球门边,任你们强劲脚力下的球猛击我们看似娇弱的身躯,我们不该得到的是这样的声音:“女生,踢什么球,走开!”。看见那片蓝天了么?看见那片泪水汗水凝成的原野了么?我们的梦根植在那片洁净的土壤上,任我们的毅力浇灌出一丝一屡的进步,可惜,自以为聪明的你们啊,用最最刚毅的唇涂抹出了这些关于我们神迹,却什么也无法看到。
不甘,不甘于那风驰电掣的急速之梦。从原野的静谧之处腾升出的速度,机智,激情,让我无法不热衷于它。它是世界上的顶级赛事,可是有多少人识得它的庐山真面目。“只听到电视里说‘一圈了,一圈了,又一圈了’,无趣”。当你们这样评价F1这项运动的时候,我为你们感到深深的遗憾——错过了一场凝结着高智慧、高技术、高资金的表演。
请不要告诉我,想成为一名女赛车手有多么的不切实际,只要有那片原野,就有我努力的空间,有我奋斗的地盘。看见摩纳哥那座精美绝伦的城了吗?赛车的国度,引擎的轰鸣伴随着这个国度的每一个人,他们一个人都为赛车这项运动而真真切切的感动,这是我梦想中的国度,静置着我所谓的那片原野,苍茫,幽远。
原野边上,野花怒放,承载着我的梦。你们啊,为何不停地催促我醒来,醒来?
后话:一直是一个喜欢足球和赛车的女生。上足球兴趣课的时候,有很多男生对我和另外几个女生说:“别挡在这,到旁边去。”听到这样的话,心里不免有点愤愤不平。想念以前,那个叫0203的班,那些男生都会好好地教我们踢球,那样的日子,连幸福都是小小的。
绝代风华
当有一天,有一天我们长大,
那一天,整个世界绽放出崭新的容颜,
然后我们会看见,
青春的绝代风华已如阳光般明亮璀璨。
——题记
气候见暖。窗外院子里的法国梧桐已然是一树的白,纯粹得让人想要流泪。微微的温润的风吹过来吹过来,房里挂着的16串风铃清脆地响成一片,于是满屋淡淡的梧桐花的清香。
我习惯在每年生日的时候挂上一串风铃,每一次微风吹过,风铃叮叮当当地奏出一片清新,就好像时光又一次在我的指尖唱歌。这给我一种很好的错觉,似乎我的生活,我过去的时光,也是一样的清爽可人。尽管我知道不尽如是。
现在,已经有16串风铃。我知道我的花季已经来了,那个美丽的青春已经悄悄地在我头顶的天空里歌唱。
我总是梦见自己穿着白色的长裙子,慢慢地在我的单薄的岁月里行走。在那个重复了很多遍的梦里面,我不停地对自己说,即使是平凡得透彻,我也要微笑地面对生活。
我知道我是何等的平凡。
在青春的年华里,我常常想,我的梦想,我的追求,究竟是什么?不久前看到一部电视剧叫《18岁的天空》,故事并不精彩,甚至有点做作,可是那里面的每个学生都单纯极了,他们都有一个很简单可是很美好的梦想。像什么“我希望有很多的朋友”,真实得有些不可思议。我敢说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样的回答,人们会说“我要考上北大”或者“我要成为中国的比尔盖茨”,在这样的雄心壮志后面,什么才是青春真正的追求?
可是每一次我这样问自己,答案总是——我不知道。
我是真的不知道。站在青春的旁边,那个平凡弱小的我仰头看见它明亮透澈的光芒,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它交给我最美的年华,可是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度过。
如果灰姑娘忘记了大南瓜马车接她的地点,她会茫然地到处走,还是停下来伤心哭泣?
我很高兴我有那么多的朋友会陪我一起走过那些青葱岁月。
阿旦是我这辈子的第一个朋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寂寞地生活。他总是说,他好怀念小时候,大家一起那么开心地在阳光下面微笑,露出白的牙齿,那么无忧无虑。可知道渐渐长大了以后才发现,生活怎么可能无忧无虑。
他在给我的信里写:“……生活仿佛已经成为一道公式。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很厉害,因为我可以用这道并不困难的公式推知未来。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种‘厉害’的‘预言’本身就是一个可笑的故事,又或者,我的生活也是一个关于平凡的可笑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就算是编成剧目上演也是没人要看的。”
看到这样的句子,我都不知道要说什么。我一直记得小时候那个在太阳底下满面笑容的孩子。于是我告诉他,阿旦,你要一直开心地笑下去,就像你小时候一样。你有没有想过,没有笑容的青春,会是何等地单薄。最后我说,如果你的故事真的要上映,我就上街去动员每个人去看,我会说,那是一个很真实的青春年华。阿旦,请你相信,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会一直和你一起。
然后我收到阿旦的回信,特别的简单,可是让我温暖了好几个星期。那是一张白纸,上面用极简单的线条画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像极了阿旦小时候。旁边有一句话:我现在终于知道,我的青春所追求的是一个用微笑面对的明亮的阳光时代,而且,我有朋友。
其实阿旦的家一直离我家不远,可是以前,我总是觉得他生活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现在阿旦已经回来,我关于追求的答案也已经回来。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生,我握着青春的神圣法杖,走进生命中那一片清透明亮的光彩。我追寻着太阳温暖的金色光芒,它会让我微笑。它告诉我,我的青春的追求,是一个尽管平凡,但却精彩的、充满阳光和微笑的生活,我要用我的青春去演绎一片绝代风华。
戴望舒说过,所谓青春,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绝代风华。
给予
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是什么呢?直立行走,劳动,思维,这些都是考古学家,哲学家的言论。而我觉得,应是丰富的感情。我们能够互相关爱,彼此心心相惜——不是为了生存的需要——无私的奉献,这也是一种给予吧!
有付出,就有回报,不知激励了多少人的确一句话,至今仍然受用。曾经有这样一则小故事打动我:美国西部一乞丐,被一小女孩施予一美元,他还从口袋中掏出二美元还给这个小女孩,因为他要让小女孩明白:你得到会比给予的多办——只要你肯付出。这是个温馨的故事,小姑娘的给予,得到的不只是2美元而已,还有人性中美好而纯洁的东西。很多时候,我们因为付出得不到回报而不再给予;很多时候,我们因为回报迟迟不来而不再继续给予;很多时候,我们因为“好心没好报”而怀疑人性……然而,我们给予他人不是也给予自己吗?一种快乐。一份满足,都是自己的独特而敏感的神经捕捉到了的。有时,我们干涸而枯竭的心河需要这样的抚慰——一个感谢的眼神,一句真心的谢谢——我们太久没有去关注除自己以外的人了,这时被予的是自己。
人不是吃饭就能活下去,给予也不时有什么都可以给的。你的给予他人的接受,都是一种东西在支撑的——或许是爱情,或许是友情,或许是亲情。人是有尊严的动物,不会为了小小的恩惠而放弃尊严,也不会任由别人以施恩之由而践踏其自尊。不食嗟来之食就是再典型不过的例子。所以我们要知道怎样给予。人与人之间的桥梁是信任。只要是真诚的,总会被明白的,接受的。
最后,我想以一个真实的而且感人的事情来结束。一次坍塌事故,一位母亲与一个婴儿被困住了。断水断粮的环境下,母亲为保孩子的性命,咬破自己的手指,让孩子吮吸自己的血液,当救援来时,母亲已逝,孩子保住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多少伟大的给予!曾经傻傻的我问妈妈,遇上那样的状况,她会怎么做?母亲没理我,只说不要做无谓的猜想。不过,我暖暖的心中隐约猜得到,我的母亲,每一位母亲也会和那位母亲一样伟大!
我们相信爱的存在,所以有了信任的出现,因而诞生了给予,也有了接受给予者。有一种给予,它救助了别人,也救助了自己;它满足了别人,也满足了自己;它快乐了别人,也快乐自己!
报告
当珍爱的人走了,不知道自己,为何仍恋恋不去。写近来一些事情,也已经如报告一样,诉诸事实,却并非全部。
一直以为自己处世圆滑,直至照片被贴出,红色箭头指向我裸露的背,字:冒牌纯情女,出血裸背,不可错过。
脚一软,蹲坐下去,只觉天昏地暗。身体各部似要向四周分飞开去,只留下搐动的心,呕吐着黑色的积血。
黑说,那是ta们的嫉妒。我也并无任何过于优秀之处劳费ta们如此心思,想来是自己平日对人不多称呼,而成罪较多。
不知一个未有太多人生阅历的高中生,能写出多少撼动人心的文字。它的影响力,可说是渺乎小哉。所幸或所不幸,我却是因它闻名。撼动人心未及,撼动了一些人的心机。凡无法容纳他人过人处或不及人处者,皆无成大器。我是这样安抚自己的——人往往把自己托高一个层次,俯瞰底下的人,便怜悯似的肚纳百川。
然而,我还是无法控制觉得委屈。高大的人被打了,一副傻样是哭笑不得。飞说,委屈要忍。我便罢了。检讨了自己,此事便算作罢。
身边,除了一男子为我尽心力找出照相的元凶,其他无一人过问。女子有时对男子的依赖,也不是无理可循。身边女友概不提一字,是害怕我尴尬,抑或其他,我不去问。明知道听不到真的话。
都是一些珍爱的人,我也不愿意她们为我抡拳头。
朋友之于我,在悲伤的时候超过了一切,所给与我的,再快乐也不敢忘记。却也有时候,因着这样明确的铭记,对这些人太过于盲目。盲目的结果往往只是一头淋漓的血。太多人,不可能一直温柔的替你顶着你面前的伤害。而又特别当,这伤害,是来自ta时。
日前泼了L一脸的水。L着实是一个麻烦人。午睡时间用来听她高亢歌唱《叮当来啦》,一个星期下来,——用小饭的话说便是——Letmedie。我曾多次告诫她不要再骚扰我睡眠,对于我这样夜晚失眠的人来说,午睡是命。小饭也厌恶她的高分贝,我明知,我与小饭都是怕吵怕罗嗦的人。
那日,在洗衣房洗衣,宁静的时空中,L言语挑衅小饭,小饭走去轻捏她——小饭如此知轻重的人,无论如何不可捏伤她,——她扎实的鬼吼起来。我耳朵嗡一下炸开,也还压着嗓子道:好了收声了。因着她的充耳不闻及愈拔尖锐的声线,她得了我盆里的一盆水。
L扁着嘴跟我闹,道:人家才刚刚洗完澡搽完面霜……我冷漠道:你多少岁了?
连着两日,L看见我巍巍缩缩的绕路躲开。
确实,我不是太善良的人。但假若她挑衅的不是小饭,大概我只是离开。
小饭告诉我:其实她也没什么。我望着她说这话时的脸,顿时语塞。对我的行为,她也是只字不提。我是个小孩,冲动幼稚,把抢回来的玩具给她,而后她提议大家下个游戏——兵抓贼——由我来扮演傻兵。那似乎合乎情理。
Babum之初对我的态度,也如L一样,有所畏惧。她曾对我说,不熟悉之前看不到我笑,熟悉后发现我比她们笑得多。在我着实的意识到那种尽心尽力的笑之后所需承受心塞时,我便知笑也有限。限量版的东西,便分派给了身边仅有的几个人。如这类的偏心,多不胜数。只是在太多时候,这一些并未可容易察觉。虽说这种不能算数的付出不可求回报,至少希望不被误解。否则满腹委屈也是不能说。那些视我如此的朋友,如何解释得了。
虽失望常有,仍记得她们温情的鼓励。即使自己不笑,看着她们笑便不觉孤单。寂寞是另一回事。她们哗闹的陪伴,她们眼里月一样白的柔光,她们嘴里暖暖的兰气,将一些眼泪蒸腾,一些心头之石灰飞烟灭。
月前与小饭的关系开始出现问题,几乎不交谈片言。一晚晚修结束后,她们几人先离去,我不知情,只站在茫茫人流中,不断的张望。直到人流减退,忽而想:走了。她们真走了。人流退去后,只剩零星两三对情侣互相依偎着甜蜜硅步。我惶惶然不得不跟在他们后面,害怕着一些水泥工人。他们偶尔回头奇怪的望我,似乎要逼出我的眼泪。我是倔强的强,不是坚强的强。
回到宿舍各自漱洗,默默无言便上了床,只是一夜无眠。
第二天Rita问我如何回来,我恝然答道:一个人呗,我怕啥。害怕寂寞这情绪,启口是可耻的,更不向她们索取。我也清楚,对她们无限的感激,也因着她们的关心从不是我要求得来。
难怪我盲目。只怪我太盲目。忘了自身处于一个肩挨肩的社会,有太多的人,容易失去平衡,容易被撞得残废。
爱本是一发不可抑制的,相对的恨也难以控制。最惧怕人无法面对两者的差别的尴尬时,选择用冷漠去对待,用冷笑去应付。不知如何复修的,亦不可随手丢弃的,便被打入冷宫。在里面疯癫,直至死亡结束一切,人做个凄凉的追悼动作,一切便算作圆满。
DN特来我处见我一面,也无交谈多句,便扑扑的离去了。我想她主要还是来确认我是否完好,她自己的悲伤,倒成了其次。那一夜她本可以在我处宿一夜,但她放心不下表妹独自一人在家,便匆匆回去。我坚持着送她到楼下,送她进的士,看着她的眼在十二点的霓虹下耀耀生辉,一层异样的荧光色,是我所喜爱的女子的颜色。她把头伸出来看我,我忍着泪转身,走上楼去。
又想起了鱼鱼离开那日的情形,我小孩似的扁着嘴,拉着她的手。因着要在鱼鱼面前表现成熟不得不放开手,挥手再见。
离别,大多同样滋味。
我有过生死一样的离别。在2001年12月22日晚十一时左右,我送走了我的爱。他再也没回来过。黑说,你尚在继续你的亡夫。
我想我已失了这个资格。那日,YY告诉我,航与他说他要娶他如今女友为妻。他似乎已经找到了真爱,尽管这话也对着我深情细语过,但我愿他幸福,愿他忘了以前的所有,好好珍爱目前。
一下子,身边似乎没有了人。
伤害我的人,挥着流星一样的刀;我珍爱的人,远在天边的,近在眼前的,无一可依靠。我始终对人说:我很好。我忘了身份年龄,孤独而毅然的踏入走廊,却不知通向哪里。
或许,一个未成熟的女子需要依傍。黑说这是个借口。我无力反驳,我确实借口欲逃脱许多事。别于他人,我是容易动情的守情者。或许我的守情已经不再为情,只是一份高尚情操,也还得继续。无可否认,人置于可能中,不可能忽略这些可能。于是,我是容易动情的人。而动情,却不留情。
然博爱的人,矜悯天下苦情人;都爱着,却看不到爱的实体确切位置。
与我诉诸感情,但自己也苦于思索感情的定位。我开始便了解,回避问题最终却不济事。坦言这类情感,便提出卢梭的《爱情与情感》,文中述:我曾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或许没有爱情那么强烈,但却比爱情甜蜜千百倍,它有时和爱情连在一起,但往往又和爱情不相关。它比友情更强烈,也更温柔……从未从同性身上有过这种感觉。经历过的人一定清楚。
其实我们可以粗俗的认识:这不过是贪婪暧昧的甜蜜。但卢梭在此篇中精华的一句是:仅仅感受到爱情的人,还没有找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无疑他认为人生中最美好的情感是这种无可名曰的特殊感情。“我们之所以爱一个人是由于我们认为那个人与有我们所尊重的品质”,于是在千差万别的人中,便有了千差万别的可能。
然而博爱的人与我,我们的情感也是有别的。某程度上,两缕灵魂互相支撑着。互相搭着成了一个“人”字。我比较弱势,所以两人姿势有了偏差便成了“入”字。一人倒了,另一人恐怕也不甚轻巧。
街上本来的黄灯,不知为何换成了刺眼的白灯。整条街不得而眠,仿佛是极昼之地。从哪个晚上起,妹妹一种闹着要跟我一起睡,不管我如何怒呵。我不习惯与人睡,便让出了床。街上的灯流泻进来。银舄般溜过她乱动的眼珠,扯着微鼾的鼻,微微张开的嘴,一张酣睡的脸陷在软软的枕头上。心里无限踏实。
人从一滩血水而来,最终也回归一滩血水。为何又看不透,其实,血浓于水才是真正值得经营的?但或许,因着它亘古的缘,所以不需巧饰细装。
午夜,写着这一些,全或不全的一些事,留白处,其实每个人都该明白,这是人性共通的弊端。
第一次主持
什么事情都会有第一次,而上星期五我就尝试了我的第一次主持。
星期三的中午,班上的管理班会的干部找到我说,要我当一回主题班会的主持人,当时我真是又紧张又期待。紧张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期待的也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主持人。
主持人总不能只有一个吧,一个人唱独角戏多没趣啊,所以负责人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找一个搭档。简单。我就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找了个遍,出我意料之外的是大家几乎都不想参加,各有各的理由。哎,没办法,在我的“武力”下,终于,康庄同学答应和我共患难,同生死了。
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主持,什么也不懂,所以准备工作我们就不参与了,都由那些组织者来搞定。我想,既然他们都帮我们准备好了,那应该就简单了吧,照着纸上写的念就OK了啊。于是,我和康庄都放下了心来。安心的做我们该做的事情。
星期五在我们的期待中终于来临了,原本平静的心一下子起了涟漪。看看康庄同学,从表情来看还是和往常一样,但再仔细看他的动作便能很明显的看出他的紧张。连上课回答问题也是错误百出。中午,他突然和我说他不想当这个主持人了,当时没把我给吓死,天啊,难道要我一个人上,不会吧……经过我的一再请求,他收回了他刚刚说的话,好险啊。
中午,我们连球都没去打了,拿着组织者搞出来的资料,一遍又一遍的看,看完了就练习。时间仿佛在飞,两小时的午休时间一下就没有了,这恐怕是我过了最“短”的两小时了。但我们并没有练的很好,很熟练。于是,我们便牺牲了班会课前一节自习课的时间,跑到老师的办公室又练习了N遍。40分钟一眨眼又消失在下课铃声中。再过10分钟就要开班会了,现在的我,脚都有点发软了。
“叮铃铃……”这声音真刺耳,班会前最后的五分钟。我和康庄最后进行了一次练习。
“叮铃铃……”铃声把我吓了一大跳。“班会课现在开始,有请主持人。”这原本悦耳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向给我们死刑的宣判书一样。怎么办?到这种地步只能上了,就算刀山火海我们也要闯,谁叫我们是男子汉呢。于是我便扯着康庄同学的衣服冲上了讲台。
站在讲台上,看着往日熟悉的同学们,心里面除了紧张还是紧张。我的脸都烧的通红的(当时我并不知道,是后来听同学说的)。拿着开场词,我生怕我念错了,在同学和老师们的热烈鼓掌声中,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些。老天保佑,总算过了开场白这一关。待到做游戏的环节时,看着大家踊跃的参与,我心里的紧张一吓子都没了,在台上的表情也没有那么呆板了(这也是后来听同学说的),同学们的支持给了我们最大的鼓舞。
我们是不紧张了,同时也出现的新的问题,就是在做游戏抢答问题时,总是只有一半的同学积极参与,而另一半的同学却都漠不做声,我该怎么办呢。这时,大概老师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在大家看资料的时候把我叫了下去,告诉我怎么才能调动观众的积极性。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们的努力下,和同学的配合下,大家终于都参与到了班会中。让我们的班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我的第一次主持也圆满的划上了句号。其实什么事都会有第一次,迈出你坚实的第一步,你就拥有了成功的机会。这就是我第一次主持的所得。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超级路痴,方向感极差。如果她要周游世界,恐怕是出得去回不来。即使给她几万个指南针,也毫无用处,因为她甚至不知道她的目的地到底是在南方或在什么方位。不过也许动用卫星定位系统会有用。她怀疑上帝究竟有没有在她的脑海里放几只海马体,据说,那东西的多少决定方向感的好坏。男生的方向感一般比女生的方向感好,大概就是脑中多了几只海马吧。她该向尚未定居在她脑中的海马发出最诚挚,最热烈的邀请吧。因为她估计现在她脑中的可能还是小海马,它们自己的方向感都还没有培养出来,如何培养她的呢?
北斗七星很亮,也许它能指引她的路。但有时天空很迷茫,他找不到北斗七星,哪怕是一颗星来照亮她的路;有时他很积极,翻出太多繁星,她们都如女子般颤动着睫毛,让她分不清谁才是北斗七星。
她寂寞的站在原地,看花谢花飞,云卷云舒。她在等待,当雁儿排成“大”字型飞过时,她将收拾行装,独自上路。没有指南针,没有北斗七星?没关系,她有地图。
摊开掌心,感情线出现了三支深浅一致的分叉。她不知哪一条路的尽头会有她要找的东西。但她知道那件东西的意象一直就在她心中,在遭遇变故时,它很模糊,但从未消失过。她想,如果这条路没有,她会返回到起点,开始另一段旅行。无论是只身一人,或是有人同行。
正在听CelineDion的《To love You More》,她的歌宁致高远,回味悠长,而且又充满力量,是那种能将一切唱进人心里去的力量。当激越的旋律携着Ill be w iting for you,Hereinsidemyheart奔腾而出时,我想到:等待的地方,就永远不会有他。
很喜欢CelineDion的一副宣传照,色彩很明艳,却有穿越俗气而到达脱俗的境界。世间有些东西就是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之后才愈张显其脱俗。
直到听了《IMMORTALITY》之后才知道,《TOLOVEYOUMORE》是爱不完的意思。这才知道,爱过就是不会结束的故事。
知道路的尽头会是什么了。是一只凤凰,涅盘的凤凰。
汉字中给我震撼最大的莫过于“不朽”这两个字。历经几世人不灭,浴火犹能重生,这应该是关于“不朽”的的神话了吧。
不朽就是那些逃避不了,改变不了的东西了吧。无论我走哪一条路,它都会在路的尽头等我。原来我寻找的就是属于我的“不朽”。
到了路的尽头,我又将堕入轮回中,回到起点,继续寻找我的已知的结局。
凤凰能浴火重生,并不是它享受涅盘,而是它必须这么做。
后记:听到窗外的雨点声,越来越大。安然的闭上眼睛,梦中,是彻心彻骨的凉。
[ 123 PD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