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桑再次点头允诺。
老桑平日里虽然粗枝大叶,到了紧要关头却能较常人更为心思缜密。试想想,什么事需要堂堂叶家庄的少庄主亲赴京城,当然不会只是为了游山玩水,不然叶夫人就不会将传家玉佩都托付给自己了。
她能做的,或许不只是一个食客!第 11 卷 第141章:一百四十一、叶家儿媳 话说叶沐风和老桑两人离开叶家庄,下了云霞山后,就一路往东北方向前行,直奔京城去了。不几日来到恭州,稍作休憩后赶往黔州。
一路上,老桑都没有开口问过叶沐风此番行色匆匆,赶赴京城的原因什么。她没有问,叶沐风也就没有回答。老桑当然不会傻到以为叶沐风只是纯粹地想和自己到京城的“食为天”酒楼去大快朵颐,不过她也始终相信,他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到他想要告诉她的时候,他就一定不会隐瞒。
与其妄加揣测,做不必要的担心,或是死缠烂打,对他进行严刑逼供,她宁愿选择——相信他。这似乎不需要什么,只是因为她爱他,仅此而已,不过,也足够了。
有他的世界,天空海阔,碧水青山,花香鸟语,红尘俗世也便成了极乐之土。
三日后,叶、桑二人来到黔州境内,人困马乏,饥肠辘辘,便到一家小饭馆里休息。
叶沐风满是笑意地注视着坐在一旁、甚少进食的老桑,这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平时一提吃饭就立马变身为传说中奢食贪吃的饕餮,连馒头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今天却是拿着筷子,托着下巴,兴致缺缺,难道病了?
叶沐风轻蹙剑眉,一手抚在老桑额上。
老桑顿时明白他的意图,拍掉叶沐风搁在自己额上的手,笑道:“白痴,我没病啊!”
“没病?”叶沐风不相信地摇摇头,想要伸手再探老桑的额头,却被她一把抓住。
“我像是那种得了病还死撑的大笨蛋吗?”老桑白了叶沐风一眼,又道:“我又不像得劳模奖,干吗这么拼命啊?放心!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善待自己的!”
“那你怎么一直在发呆,不吃东西啊?”叶沐风扫了眼桌上的饭菜,猜测道:“是不是饭菜不合你的胃口啊?是的话我再让小二换几样别的!”
“不是!菜很好!”老桑看了眼桌上的青椒肉丝、麻婆豆腐、烩小白菜和香喷喷的白米饭。饭菜不对胃口?看什么国际玩笑!要知道,这些菜可都是她平日里最爱吃的(其实很少有老桑不喜欢吃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是没什么胃口啊?难道是得了厌食症?不会吧!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啊?
想到这里,老桑的脸色不禁有些难看。这也难怪!试想想:一个成日里把吃放在人生追求首位的人突然患上了厌食症,这将是何其可悲的一件事!
把老桑的脸色看在眼里的叶沐风不禁更为担心,反手握住她的手,目光灼灼,柔声道:“要你怎么天南海北的陪着我,真是为难你了!”
“不为难!绝对不为难!”老桑使劲摇头道:“我权当是免费的全国游了!”
“怕我自责吧?”叶沐风眸子越发温柔。
老桑一怔,心想:这家伙!还真是有够多愁善感的!
轻拍着叶沐风的右边脸颊,老桑笑得像极了街边调戏良家妇女的地痞流氓,差点为世界又贡献出点唾液淀粉酶出来,还边拍边说:“小叶,我看你是越来越像个姑娘了?”
“怎么说?”叶沐风以风一般的速度抓住老桑正在行凶的手,笑得越发暧昧。
两人情到浓时,你来我往的相互调侃,浑然忘掉外界的人和物,可这一切却把前来加水的店小二吓得不轻,手中的一壶茶水也“砰”的一下摔在地上。
“客、客官,你、你们……”店小二瞪大眼珠子,看了看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叶沐风,又看了看一身男装打扮,长相俊美的老桑,嘴巴半天也没合上。看情形,是把这小两口当成同性恋了。
叶沐风和老桑对望一眼,旋即明白过来,赶紧收回各自的手。
老桑干笑了两声,指着自己和叶沐风解释道:“我们是老表,亲亲的表兄弟!”
“小的再去帮客官打壶水来!”店小二摸摸脑袋,瞟了眼这两个怪人,转身回了厨房。
店小二一走,老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叶沐风也忍俊不禁,轻笑了两声,喝了口茶道:“老表?想不到我也成了你亲戚了!真有你的啊!”
老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关系啦!表哥!既然让你这么困扰,那我穿回女子的衣服好了!”
“不必!”叶沐风深情倏又转为凝重:“出门在外,男子装扮更安全些!”
“你该不是怕有人觊觎我的美色吧?”老桑眼睛一亮,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瞅着叶沐风道:“好象当初有人说我才值二十两,他勉为其难才接收的也!”
“玩笑话罢了!”叶沐风一语带过,说得是云淡风轻。
“不跟你计较!”老桑别过头,气呼呼地喝了口茶。
叶沐风伸手扳过老桑的脸,笑道:“别岔开话题!刚才问你为什么不动筷子,是不是病了,你还没回答呢!”
老桑敛起笑容,一向无忧无虑的眼神中此时却多些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想了一会,说道:“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心里面堵得慌,总觉得有事将要发生,不好的预感一直挥不去,却又模糊得很,也不知道它想要预警什么?”
“不断去思考深究、追寻捕捉这种感觉,所以才没了吃饭的兴趣,是吧?”见老桑点头,叶沐风又道:“该来的总是要来,怕没有用,避也没有用,能做的只是坦然面对罢了。琪琪,你不必太过在意!”说罢,叶沐风重重点头,似在安慰老桑,也是在给自己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面对难题的勇气。
老桑轻轻颔首,从怀中拿出一物,正是临行前小叶母亲给自己的瓛珞玉佩,递到叶沐风的面前:“这玉佩是你家祖传之物,还是由你来保管比较妥帖。你也知道,我这人平日里健忘得很,要是不小心把它弄丢了可就万死难赎了!”说罢,老桑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
叶沐风伸手握住老桑拿着玉佩的手,笑道:“当我娘把它交给你的时候,它就已经是你的了!这玉佩虽说价值不菲,却也不是无价的!它背后所蕴涵的意义才是金钱买不到的,你知道吗?”
老桑认真点头道:“拥有它的人,便是叶家下一任的女主人吧?”
“不错!”叶沐风笑道:“云霞山上,我爹冷漠,我娘刁难,希望你不要嫉恨他们。其实,他们心里还是很喜欢你的!”
“我了解!”老桑得意一笑道:“我来历不明,叶家女主人的责任重大,叔叔阿姨慎重是应该的,换成是我的话说不定比白雪公主的继母还要歹毒呢!他们用心良苦,我要是连这些也不明白的话,就不值得你喜欢了!”
“琪琪!”叶沐风轻唤一声,看着老桑,竟不觉有些痴了。第 11 卷 第142章:一百四十二、枝节蔓生 正在叶沐风和老桑说话的这会,饭馆里又走近了三个中年男子,长得老实巴交的,穿着粗布麻衫,想来应该是住在附近的村民,三人走到叶、桑两人旁边的桌旁坐下。
因为距离太近的缘故,叶沐风和老桑也就停止了说话。邻桌的三人点了酒菜后就聊开了!
“狗娃他爹,我说咱们吃快些,也好赶回家啊!”其中一个较为矮瘦男子说道。
被称做“狗娃爹”的男子道:“是啊!老李头,你说得对!最近黑虎山一带贼匪猖獗,真是不太平啊!”
老李头点点头,面有忧色,对没有开口说话的另一人道:“孙石头,你闺女小莲也快十五了吧?”
孙石头长叹了口气道:“是啊!正在给她物色婆家呢!也不知道这丫头咋想的,附近几条村的小伙子都看不上眼,把她娘急得……哎!”
狗娃爹闷了口旱烟道:“要不等我家狗娃服完兵役回来,让他和小莲见上一见,说不定能对得上眼!”
老李头点头赞同道:“狗娃长得结实,人又勤快,是个女婿的好人选啊!”
孙石头本想点头同意,想了想又道:“狗娃不是还得一年才能回来吗?如今这世道,恐怕等不到他回来啊!”
“也是!”老李头点点头。
“哎!可惜我家狗娃没有福气啊!”狗娃爹不禁有些郁郁。
附近一带不太平?会有什么?野兽?还是盗匪?
老桑探究地望向叶沐风,见他轻摇了摇头,也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
邻桌的三人快速地吃完饭,就拿起各自的行李后出了门口。
“小叶帅哥,你是怎么想的?”老桑支着下颌,“脉脉含情”地看着叶沐风。
“酒足饭饱,我们也要赶路了!”叶沐风突然伸手理了下老桑鬓边的一绺头发,轻笑道:“正好同路,不是吗?”
“不愧是小叶!喜欢你,没道理!”老桑笑着念完广告语,豪气地拍了下叶沐风的肩膀,转身去拿包袱,然后紧紧拽起了叶沐风往门外跑去。
“不用这么心急吧?”叶沐风看着拖起自己狂奔的老桑,一脸无可奈何。看来,自己的这辈子是要“毁”在她手里了。
老桑回头看了叶沐风一眼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出名要趁早!其实,看热闹也是要趁早,不是吗?”
听完老桑的解释,叶沐风忙用另一只自由的手扶住额头,一副想要晕厥的样子。
黔州境内,西南方向——黑虎山脉,盘踞在地表之上,延绵十几里,山势陡峻,奇峰险壑,令人称奇。山脚下分布着几个小村落,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男耕女织,过着平静而安宁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突然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盗匪,他们据山为寨,自号为“乾坤寨”,当起了土霸王。
这群盗匪虽不至于烧杀抢掠,嗜杀成性,却也欺男霸女,做了不少坏事,弄得是人心动荡,惶惶不可终日。村庄离黑虎山脚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可是尽管如此,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背井离乡,去外面讨生活吧?年轻一些的精壮男子还好说,剩下的老弱妇孺怎么办?不可能丢弃他们不管,任其自生自灭吧?所以,大家都没有离开,能做的也是打早关门打早睡,每日向佛祖祈求,希望能保护大家平安罢了。
黔州知府本就是个懦弱无能的庸碌之辈,见先后派去剿灭盗匪的两帮人马竟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胆战心惊之下,也就打消了平寇的念头,怕上头怪罪,也没敢往上报,就整天窝在豪宅之中,当作什么也不知道,做起了缩头乌龟。
这般纵容之下,“乾坤寨”的盗匪们也变得更加猖獗。几条村的村民们苦不堪言,哭诉无门,也只得埋怨自己投错了胎,生错了地方。
最近,却发生了件怪事。
之前,金银珠宝、粮草物资,无一不囊括在“乾坤寨”盗匪的劫掠范围。可是最近,这群人似乎特别喜欢掳劫大姑娘——未出阁的大姑娘。据从山寨里透露出来的不完全可靠消息称:这是因为“乾坤寨”的大当家想娶压寨夫人了!
这一下,可把附近几条村里但凡有女儿待字闺中的农家给急坏了。慌乱之下挑女婿,还没来得及评定对方人品,就急急地把女儿嫁过去。想来也是,宁愿情急看错了人,女儿将来在夫家会受苦受累,也远比被掳劫到“乾坤寨”这个大火坑,一辈子见不上面的要好上千百倍。
为数不少的村民们赶完集后,处于对安全的考虑,都是成群结队地赶回家的。因为黑虎山一带是不安全,所以大家几乎都是面有忧色,脚步匆忙。虽然如此,其中的一些村民还是忍不住在途中低声聊起天来,议论着“乾坤寨”盗匪的猖獗,或是邻村还有哪家美貌的女儿没有出嫁……
随着大家赶路的叶沐风和老桑两人自然也从这些人的交谈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老桑抓了下脑门,陷入了沉思:“乾坤寨”?名字还挺响亮的!也不知道那里的老大长着什么尊容,想娶个老婆也要搞掳劫式的,看来估计的隶属“青蛙”一族的国宝级人物。要是长得英俊潇洒的话,还可以来个压寨夫人大海选呢!什么大家闺秀啊,名媛千金啊,全都一网打尽。嘿嘿!到时候,还可以来个场外投票呢!
也不对啊!自古以来,能才貌兼与一身者少之于少,所以男女择偶时多采取互补形式。像男子娶妻重貌,女子选郎却多重才,或者是财。像“乾坤寨”大当家这样的人物,就算才华一般,钱财应该是大大的有了吧!怎么会没有女孩子愿意高攀呢?难道是留这个做媒的机会给自己大展身手?那这个谢媒礼金方面……嘿嘿……(奸笑N声中)
“琪琪,想到什么,让你傻笑成这样?”叶沐风伸出五指在老桑面前晃了两晃,又摸了下老桑的嘴角,讶然道:“你、你居然还流口水?”
“有吗?”老桑胡乱抹了把下巴,看着叶沐风羞赧一笑:“我想得太入神了,抱歉啊!”
“你、你真是!”叶沐风彻底无语中。第 11 卷 第143章:一百四十三、黑虎山下 “你,害怕吗?”叶沐风指了下近在眼前的黑虎山脉,看着老桑,却没从她白皙的脸上看到丝毫的恐惧神色。
“有风云三剑客的风剑在,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老桑嘿嘿一笑,一溜烟跑到前头去了。
怕施展轻功吓到周遭的村民,叶沐风只得长叹了口气,向老桑跑远的方向追去。
这时,半山腰上突然传来一阵雷鸣般的嘶吼声,响彻云霄,犹如千军万马般践踏而来,荡人心魄,震慑住了正行进在山脚路上的村民们。
吼声刚毕,一条七色彩虹桥却出现在了传出吼声的半山腰。惊疑之下,众人细细看去,才发现这条彩虹桥是由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旌旗组合而成。急速摇动之下,可不像极了一条灵动飘逸的彩虹桥。
可是,旌旗上书着的三个大字却把村民们吓得是肝胆俱裂,屁滚尿流。因为它上面写的是——乾坤寨!
不知村民队伍中是谁失声嚷道:“乾坤寨!是乾坤寨!大家快逃命啊!”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话刚喊出,就把原本怔在当场的村民们给惊醒过来。一时间,大家你争我抢,蜂拥着往前跑去,也顾不上是否碰撞或踩踏到别人了,心中只有一个执著的念头,那就是拼了命地往前跑,直到到达安全地带为止。
所以,还没等盗匪冲下山来,村民们就已是乱作一团,伤者无数了。听着从山脚处乱民堆里不时传出的惨呼声,半山腰摇动的旌旗之下立马传来肆无忌惮的狂笑声。
“哈哈哈……”盗匪们捂着肚子,似在看一场表演。世上有哪出剧目有眼下的情景来得真实,来得精彩,来得刺激?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上苍以天作帷幕,以地为舞台,以人为玩偶,上演了一出出你死我活、恩怨纠葛的杀戮剧目。那么,人为什么不可以奋起反抗,与老天爷叫板,充当起这操控者的角色。就如现在般,山脚处几十个村民们的性命全都拿捏在了他们手里。
两军对垒勇者胜,胜者为王,王自可决定别人的生死。
这就是“乾坤寨”的兄弟们信奉的理念。即使对方只是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
——琪琪!
伴随着一声低呼,一条蓝色人影如闪电般在纷乱的村民中穿梭,只为寻找一个白影,一个女子,一个与他相伴一生的女子。
耳旁风声呼啸而过,叶沐风的心里却只有一个声音在回荡——琪琪,你在哪里?
一小撮白点跳入叶沐风的视线,叶沐风加快步伐,小白点渐渐变成大白点,然后再变成一个人——老桑!
原来,在村民慌乱的拥挤之下,老桑也被带离到了前方。
一个纵身,叶沐风欺身向前,一把将老桑拉入怀中,带着无限的恐惧,低头深深看着老桑,手臂却是再也不肯松开。他到死的那一刻也不会忘记,曾经有一刻,他和她的距离差点从咫尺看成了天涯。所以,他再不会放开她的手,一生一世都不会!
这就是此时燃烧在叶沐风心中如赤焰般炙热的想法,谁也无法让他更改!距离不能,生死也不能!
看着叶沐风受伤的眼神,老桑知道他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伸手抚了下叶沐风轻蹙起的眉结,老桑绽颜笑道:“放心!我没事!”
“那就好!”叶沐风轻颔首道。
就在这时,半山腰的贼匪们也已经俯冲而下,来到了众人面前。慌乱的村民队伍中突然传来了几声女子凄厉无助的呼叫声,让叶沐风和老桑的脸色为之大变。陷入重逢惊喜中的两人差点忘了,这次赶集归来的村民队伍有三个年轻的姑娘,都是家里抽不出人手才冒着风险出门一趟的。
女子人数不多,自然成了贼匪们争相掳劫的对象。其他的村民们顾着逃命,哪还管得了别人的生死?就算有心想救,也得有和贼匪们一较高下的资本才行。平日里拿惯锄头镰刀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普通劳力又怎么会是舞刀弄棒以劫掠为生的贼匪们的对手?
紧要关头,救还是不救?
“救!”叶沐风和老桑异口同声,道出彼此心中所想。
“那,你怎么办?”叶沐风担忧地看着老桑。此刻的他是多么不情愿放开她的手!
“不必担心,我会照顾自己的!”老桑一拍胸口,笑道:“能得叶少侠青睐的人,又怎么会是一般女子?去吧!”
“一切小心!”叶沐风眼有痛色,看了眼老桑后,迅速转过身子朝三名女子被掳劫的方向追去。
看着叶沐风逐渐离去的身影,老桑粲齿一笑,一串晶莹透明的液体顺着她的嘴角流了进去。咸咸的,还带着些苦涩。可是,老桑此刻的心里,却是甜丝丝的。
呵,小叶,你果然是我喜欢的小叶啊!
不久,叶沐风便把救回来的第一个女子放在了老桑身边,快速叮嘱了几句,就转身离去,接着是第二个。
当叶沐风再一次出现在劫持着第三名女子的“乾坤寨”贼匪的面前,冷冷地盯着他们时,几名贼匪先是一呆,脸上惧色显露无遗,竟是同时向身后的空地退了一大步。
其中一个不怕死的贼匪壮着胆子走上前一步,挥舞着大刀朝叶沐风吼道:“你、你小子是不是活腻歪了,居、居然敢来坏咱们‘乾坤寨’的好事!”
叶沐风也不答话,手轻轻一扬,那柄原来还在半空中耀武扬威的大刀“咣呛”一声落下地来。
“啊——!”原本不怕死的那名贼匪大叫一声,弃同伴于不顾,转身往黑虎山上跑去。
“阿志这家伙真是不讲义气!”其他几名贼匪交换了个眼神,俱皆逃命去了。
叶沐风走上前去,看着呆在原地惊吓过度、一动不动的女子,轻声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经叶沐风一问,那姑娘才回过神来,看着混乱的四周,惊呼一声,晕了过去。
晕了?叶沐风皱起眉头,想不到自己不但要救人,还得扛人?算了,送佛送到西吧!这是这女子的身躯也未免太过于……
庞大了吧?
思考中的叶沐风忽然面上一凛,全身神经紧绷,右手握在了剑柄上,直觉得一股凌厉的气息正朝自己扑涌而来。
不好!是杀气!第 11 卷 第144章:一百四十四、三方人马 叶沐风没有回头,握在剑柄上是手一使劲,“铮”的一声脆响,利剑出鞘,向后一挑,格住了来者的攻势。尽管如此,叶沐风的剑势也被削弱了不少。
好厉害的杀着!
叶沐风心下一凛,趁着间隙迅速转过身去,面对着突然施以杀着的对手。
三个黑衣人,一前两后,面遮黑巾,正手拿刀剑,冷冷地看着叶沐风。而站在前面的那人使的是一口剑身细长、剑刃锋利、正泛着青光的宝剑,看样子应该是三人中的领队,也是刚才对叶沐风施以突袭的人。
叶沐风横剑在胸,冷笑道:“阁下好身手!黑虎山虽奇峰险峻,却也供奉不起阁下这样的蛟龙猛虎,敢问阁下是何方神圣?”
为首的黑衣人从鼻子里冷哼出一声,声音阴沉沙哑:“‘乾坤寨’算是什么东西!”
离叶沐风和三个黑衣人最近的一名小喽罗听见有人污蔑“乾坤寨”,扬着大刀,扑身上来,嘴里气愤嚷道:“妈的!你居然敢瞧不起我们‘乾坤寨’!找死!”
“找死的是你!”为首的黑衣冷笑三声,待第三声笑完,那名小喽罗已是血溅三尺,横尸当场了。
叶沐风心里又是一惊。好快的剑!就连自己也没有看清楚他是怎么出手的,难道此人的用剑造诣已臻化境?若真是如此,他将是自己平生遇到的最强劲对手!
“你们是第三方人马吧?”叶沐风敛起思绪,右手御剑,直指为首的黑衣人。
“可以这么说!”为首的黑衣人不置可否。
“三位现身于此,当然不会是为了救这些村民,也不会为了剿灭‘乾坤寨’的贼匪。”叶沐风似想到什么,瞳孔突然收缩,握剑的手又紧了几分,沉下脸来,紧咬皓齿,一个字一个字地道:“难道说,是因为我?”
“叶少侠好见识!不过,对于死人来说,有没有见识根本不重要,不是吗?”说罢,为首的黑衣人长啸一声,与其他两人从左、中、右三方向叶沐风包抄而来,展开了凌厉的攻势。
叶沐风仓促下只得挥剑迎敌,心下忖道:左边黑衣人身材魁梧,孔武有力,使九环大刀。右边的黑衣人身材修长,虽然清瘦,可手中的一柄薄刃刀却不容许对敌一方有些须的轻视。这两人武功虽高,却也不是没有弱点。比如使九环刀的黑衣人勇猛有余,灵活却不足。使薄刃刀的黑衣人动作敏捷,果敢却不足,两人皆不足为惧。若论单打独斗,自己在一百招内便可胜之。就算是这两人联手,相信自己也能在两百招内胜之。
可是——却还多了一个人,中间使细长利剑、剑法精妙、深不可测的黑衣人。他双目暴射出摄人心魄、让人不寒而栗的精光,握剑的手一丝不抖,镇静有力,临风而立,隐隐有剑中王者的风采。好可怕的剑客!
奇怪的是,这样的高手,怎么可能在江湖上汲汲无名?他究竟什么人,为什么要来刺杀自己?难道是和那件事情有关?那就难怪不肯以真实面目示人了!
若真是如此,那自己的处境……还有,琪琪……
想起老桑,叶沐风心中担忧更甚之前。
下意识地,叶沐风望老桑所在的大石头方向望去,见老桑安然无恙,跳到嗓子眼的心也渐渐落了回去。
还好!她没事!
当看到老桑关切地朝自己望来时,叶沐风心里一紧。不好!若是给这三个黑衣人知道老桑是和自己一道来的,恐怕也不会轻易放过她。只要中间的黑衣人出手挡住自己,就可以腾出左右两个黑衣人去对付老桑了。到时候,自己分身乏术,救援不及,势必要饮恨终生。
这可如何是好?
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闪入叶沐风的脑海。对!远离琪琪,离得越远越好,引开这三个黑衣人,以一己之力应付。可是,这也意味着任琪琪一人置身于纷乱之中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比起三个武功奇高的黑衣人,叶沐风宁愿老桑面对的是一般的贼匪。相信以老桑的聪颖机智,应该可以应付得来的。
他,愿意相信她!
叶沐风打定主意后,不再迟疑,握剑的手一使劲,暂时逼退了三个黑衣人,转身朝与老桑所在地的相反方向纵身奔去。
“追!”为首的黑衣人厉声喝道,两旁的黑衣人颔首。三人化作三道黑影,朝叶沐风远去的方向穷追而去。
“小——叶——!”老桑大喊一声,看着那熟悉的身影刹那间离开了自己的视线,心中一悲,泪水无声滑落。
小叶,其实你不必说,我也明白,你的想法。你既处处为我着想,我又怎么能只顾自己,不理会你的安危?
正当老桑迈开步子,想要去追消失的叶沐风和黑衣人时,却看到了一个景象,让她生生顿住了步子。因为,刚叶沐风救离魔爪的三个女子再一次地落到了“乾坤寨”贼匪们的手里。
老桑紧咬下唇,强迫自己止住了泪水。
小叶好不容易才救回了这三个女孩,自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再次落进火坑,不能让小叶的心血白费。所以,她要靠自己的力量,把她们救回来。
她不是盖世豪杰,也不是绝世高手,更不是能撒豆为兵的诸葛孔明。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女人,虽然比别的女子聪明冷静一些,胆子要大一些,却还是一个女人罢了,而且还不会武功。所以,她没有能力当场救下那三个女孩子。她只能趁乱混上黑虎山,伺机搭救罢了。
老桑心里很清楚,这么做很危险,说不定不但救不了人,还要搭上自己的一条小命。可是,古语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她一人,去救三个人,怎么算都值!
小叶,你安心对付那三个黑衣混蛋吧!我也会全力去救那三个女孩子的。等事情解决后我们再相见。我相信,我们一定都可以平安无事的。没有我的批准,不许你有事,你要一直陪我到老,到头发花白,到牙都掉光。
知道吗?小叶!
老桑拭去脸上未干的泪水,最后看了眼叶沐风远去的方向,咬紧牙关,头也不回地迈上了黑虎山。
第 11 卷 第145章:一百四十五、三姓家奴 随着“乾坤寨”吵闹喽罗队伍一路蜂拥而去,老桑上了黑虎山,来到“乾坤寨”的大厅——虎啸堂,隐身在众人之中,细细观察事态变化。
放眼瞧去,只见虎啸堂中央坐着一人,身材魁梧人,顶上须发横飞,下巴虬髯环绕,浓眉大眼,鼻子高挺,身上带着种说不出的震慑人心的威仪。
此人应该就是“乾坤寨”老大、这里的流氓头子了,老桑心想。得好好巴结才行!
再看向那流氓头子的两侧,见一左两右坐着三个人。左边那人年约二十五六,一身白衣,作书生打扮,肤色过于白皙,以致于脸上带着病中才会有的苍白,好在五官清俊,气度甚是不凡,只是两眼过于细长,隐隐中竟似投出几分奸诈狡猾的光芒,手执一支长约一尺五分的碧绿玉笔,坐在左侧,神色自若,带着抹了然的微笑看着众人。
不知道为什么,老桑看着看着,竟有一阵凉意从脚板涌上心头。这家伙看来也不是省油的灯啊!碰到他时,得小心了!
坐在右侧的两人中离流氓头子较近的一人豹额环眼,粗眉大耳,满脸凶神之态,手的一旁搁着两柄流星大锤,想来该是他的兵器。
嘿嘿!老桑暗笑,李逵般的人物,好打发!
右侧还有一人,老桑心不在焉地晃眼看去,突然间敛起了惯常无所谓的笑容,眯起双眼,竟是异常郑重地开始细细打量——秀气的面庞,秀气的眉眼,秀气的鼻梁,秀气的嘴唇,似乎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秀气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她会从他身上感觉出一股肃杀、孤绝之气。那不知从何处衍生出来的骇人气息竟透出种说不清的诡异,似要搏人而噬。
老桑心下蓦地一惊。
宝蓝色的长衫上虽有三个突兀的补丁,却丝毫无损它的干净整洁,修长有力的手指紧紧地、紧紧地握着一把长剑。只是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长剑,剑鞘上已微微带锈,剑柄也因为使用日久的关系,被磨损得斑驳不堪。
这么个秀气的年轻人,将是一名多么坚忍可怕的剑客!
从身旁喽罗的小声议论中,老桑对堂上四人也有了些表面上的认识。
这四人就是“乾坤寨”里的“四大天王”,坐在中央的威严男子名叫仇无尤,绰号“铁爪手”,是这里的大当家。左边的俊俏男子是二当家,名叫秦俊彦,绰号玉笔书生,也是寨子里的军师。而豹额环眼、如凶神恶煞般的莽夫叫做雷回,绰号“雷公锤”,擅使流星大锤,是个粗豪爽直的人物。那坐在最远的秀气男子则是四当家,名叫莫小山,绰号“追风剑”,平日里独来独往,待人冷漠,所以喽罗们也所知不详。
老桑频频点头,心里开始了各个人物的详细分析。
老桑想得出神,眼前突然一花,身子一轻,竟是被人拎起,腾在半空之中,又突然一放,竟是落在了大厅的中央。一时间,几十道如炬目光齐刷刷地朝老桑灼灼望来,直把老桑看得手心直冒冷汗。
四周立时响起了无数的议论声——“这是谁啊?”
“以前好像没见过啊!”
“不会是朝廷派来的奸细吧?”
……
是谁把她推向这种万劫不复的悲惨境地?说不定即将性命不保!呜呜!她花朵般的生命啊?就即将要凋谢在这里了!而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眼尖至斯,这里除了他不作第二人想!
老桑咬牙切齿,用极度恶毒的眼神望向那罪魁祸首,果然看到站在离自己两米远处的秦俊彦正一脸奸笑地瞪着自己。
“你是何人?”老桑兀自瞪着秦俊彦,耳边冷不防听到一声厉喝。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一时间,老桑心乱如麻,额上也渗出涔涔汗水。情急之下,“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这一举动也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俱皆愣在当场。
老桑心道,想当年曹操手持匕首,意欲行刺董卓,不料被董卓有所警觉,以致于功败垂成,只得改为献刀。为求打消董卓疑虑,全身而退,不惜以膝下有黄金的七尺之躯屈身下跪,媚以颜色,蛊惑人心,是何等的睿智?大丈夫尚且能屈能伸,况自己一介女子乎?
想罢,老桑朗声道:“祝四位当家身体康健、多福多寿,愿乾坤寨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这可是电视剧里泛滥成灾的奉承话,却是屡用不爽。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世人皆带听谄媚之言,明知道其虚假,也心甘情愿腻死在蜜罐之中。
果然,仇无尤听了老桑的话后,脸色为之一缓。
一旁的秦俊彦却冷笑道:“你小子说得倒好听。快说!你潜上我们乾坤寨有何意图?莫不是黔州知府姓范的那厮遣来的细作?可还有其他同党?”
一番严词再次唤回在场众人的警惕,异口同声嚷道:“说!”“说!”“说!”
“那‘范’桶我可不认识!”老桑扬起下巴,一脸无惧。
众人见老桑开口便骂黔州知府,面有讶色。不仅如此,这人还骂其为“饭桶”,看来应该不是那厮派来的奸细了。
中央的仇无尤又道:“那你是?”
老桑站起身来,也不理会众人,目光真挚,直直看去:“小的久仰乾坤寨威名以及四位当家的侠名,心中很是钦佩,所以特地从家乡赶来投靠大伙的。还望大当家能够收留!”
“哼!”秦俊彦冷笑一声,道:“鬼话连篇!说得倒好听!”
老桑面上一凛,正色道:“小的一片赤诚,此心可昭日月!”
见老桑说得真诚,仇无尤眼中光芒一现,有所动容,似准备收留这么虔诚的拥护者了。老三雷回看要便要起身,抓着刚拜山的小子痛饮一顿了。莫小山却是保持着最初的表情,似乎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奸诈狡猾如狐狸般的秦俊彦却不相信老桑的一面之词,冷冷道:“收容个见风使舵的三姓家奴,无异于引狼入室,大家可要慎重了!”
三姓家奴,这家伙竟敢把她比作吕布,真是不想混了!
老桑握紧双拳,心中恨骂连连。
第 11 卷 第146章:一百四十六、光荣入寨 吕布,三国时著名武将,字奉先,五原人。因其骁勇善战,勇冠三军,民间对他评价为——“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但又因其势利多变、出尔反尔、反复无常,故人们又戏称他为“三姓家奴”。
其实,综计吕布短促的一生,起码投靠过七位主子:丁原、董卓、王允、袁术、袁绍、张杨以及刘备。他和这七位主子的关系大体上都经过了三个阶段:起初是一见倾心、如胶似漆;不久便嫌隙从生、各怀鬼胎;最终都反目成仇甚至相互火拼。
是故,“三姓家奴”多用于指谄媚无耻、见风使舵、却又居心叵测的小人,无怪乎老桑这么在意,差点想和秦俊彦拼命了!
“三姓家奴?”老桑神色自若,笑问:“二当家说的可是三国时的吕布?”
“不错!”秦俊彦点点头,手中玉笔一倒,又道:“《三国志?吕布传》中评曰:‘吕布,有枭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而不夷灭也。’在轻狡反复这点上,倒和阁下有点相似。”
秦俊彦说得苛刻,老桑也不着恼,反问道:“以二当家的高见,三国时间最强的武将是谁?”
秦俊彦一挥玉笔,扬头望天,负手而立,自信满满地笑道:“自是关云长了!”
“错!”老桑截短他的话道:“是吕布!吕布凭借胯下无双赤兔马,手中一柄方天画戟,横扫战场,何人敢与之匹敌?想当年三英战吕布那场大战,可是谁也讨不了他的便宜!”
“最后还不是死在了曹阿瞒的手里!”秦俊彦冷冷一笑,不以为然。
“不错!”老桑又道:“吕布败就败在以为凭借自己‘谁敢近我’的匹夫之勇,就可以开辟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惜他错了!而且还错得很离谱!在那个‘嘴里喊哥哥,手里操家伙’、尔虞我诈的年代里,权谋才是至高无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所以,吕布死得一点也不冤!可是,他无人敢与之匹敌的勇猛是无法否认的,而且还值得我们学习。我一不会舞刀弄剑,二不会如燕轻功,只可惜我头太小,还盖不了‘吕奉先’这顶大帽子!”
“哦?”秦俊彦挑了挑眉毛,又道:“依在下愚见,阁下伶牙俐齿,见地不凡,难道是要自比卧龙山上指点天下之势的孔明先生?”
老桑面带恭敬之色,道:“诸葛武侯足不离山便可知晓天下事,一首《隆中对》道尽玄机,以一己之力促成天下鼎足三分之势,此已臻神力范围,就算我穷尽一生心力也无法望其项背。”
“那你的意思是?”秦俊彦不解道。
“我只是愿为马前卒罢了。普普通通,尽我绵薄之力!”老桑笑道。
“哼!”老桑的言辞引发了秦俊彦的再次冷笑,只听他面带蔑色,说道:“我看你身体单薄嬴弱,面无四两肉,也着实寒碜得很!我们‘乾坤寨’可不缺你这么个营养不良、出不了台面的小喽罗!”
身体单薄嬴弱?面无四两肉?他说的那人是她吗?
老桑下意识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以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只一掐,大腿上旋即传来一阵疼痛,老桑心中却是一阵狂喜。
没想到竟有人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身体单薄嬴弱,面无四两肉,看来自己还真有饰演林黛玉的潜力啊!不知道能不能邀请这位大哥到工商一班的师生们面前再重复一遍,刚才两句话,还真不是一般的动听啊!嘿嘿……
高兴了好一阵,老桑才惊觉秦俊彦是在以貌取人,说自己没有做山贼的潜志,便正色道:“记得三国时,孙权是个一贯珍惜人才的名主,却也犯过以貌取人的错误。他见庞统‘浓眉掀鼻,黑脸短髯,形容古怪’,心中十分不喜,又嫌他出言不逊,轻视其他人,便拒而不用,轻易就将他放跑了!”
“蒙阁下看得起,把我比作孙权!”秦俊彦谦道,语气中却不带丝毫谦虚之意。
老桑有道:“昔日孟常君门下食客三千,虽说鸡鸣狗盗、良莠不齐,但是每个人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是吗?古人有云: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选投名主也是我的毕生宏愿啊!”一番言辞说得慷慨激昂、面无愧色,真是骗死人不偿命啊!
“说得好!”坐在中央的仇无尤不禁站起身来,拊掌笑道:“妙极啊妙极!”想了想又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奸计得逞了!
老桑心中一喜,脸上仍波澜不惊,答道:“我姓桑!”
“原来是桑兄弟!”仇无尤点点头,道:“可会饮酒?”
酒?
一提到酒,老桑忍不住舔了下干涸的嘴唇。天知道她可是个“酒鬼”级的人物!
“不瞒仇大当家,我平日里是无酒不欢啊!”说起这个嗜好,老桑竟也有些不好意思。
“能喝酒的一定是好汉!桑兄弟这样的朋友,我是交定了!”一阵朗朗笑声迫近,人影一闪,突然出现在老桑的面前,还豪气地拍了拍老桑的肩膀。
痛啊!大哥!
老桑忍痛望去,见来人竟是雷回。果然是莽夫!
“雷三弟,算是让你遇着知音了!”仇无尤哈哈大笑,右手一挥,身侧一名喽罗会意离开。仇无尤又道:“今天这么高兴,大家大醉一场怎么样?”
“正当如此!”见有人附和自己,雷回更是来了精神,嚷道:“我一定要和这位新入寨的桑兄弟痛饮三百杯才行!”说罢,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当老桑已经同意自己的提议了!
“雷三当家这般抬举,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老桑硬着头皮说道。比起冲锋陷阵,喝酒算是自己比较拿手的了,就冒着喝伤胃的危险,拼上这一回吧!
大家都活跃在酒席的喧闹中,只有秦俊彦面带讥讽坐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老桑。老桑知道他还在怀疑自己,也不在意,自顾自地把盏言欢。席间,偶尔瞟向坐地远远的,面无表情的莫小山。
老桑心下一凛,忖道:经过自己的插诨打科,胡蒙乱盖,总算是成功获取信任,光荣加入山寨了!就算饮着醇香美酒,交着义气兄弟,自己也不会忘了此行的重要目的!不过,混入“乾坤寨”已是完成艰难曲折救人计划这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了!
接下来的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