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何心事?舍不得你娘吗?”他猜出来我在想心事,却猜错了内容。
“你真叫清风,‘清’朝的清,‘风’雨的风?”
“嗯。”
“今年17岁?5月23日生?双字座?”
“双子座?什么叫双子座呀?”他显出十万分的惊奇。
“哦,没什么,你不懂的。”我忙改口。
“不过,我确是17岁。5月23日生。”他肯定地告诉我。
我没了语言。我也无法语言。
这一切难道只是偶然的巧合?!
我的男朋友也叫清风,也是17岁,5月23日生,双字座。难怪我第一次见他就觉得有种不可阻挡的亲切感。虽然他们的长相不尽相同,但细想来却又有几分相似。
“如果你担心你娘,让我去把他接出来。”清风再次提醒我。也许他认定我在想娘。
对了,那真正的蔷薇会不会还活着?她的具体情况又是怎么样的?这些恐怕只有再问娘才知道一二了。况且,她真的怪可怜的,不如救她出来一起走。走?去那里?我也不知道!先救人吧。
“嗯。”我答应了他。
清风向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去。他居然笑了,对我笑了。
“蔷薇姐姐。在想什么呢?你应该高兴才对呀!”小鬼豆豆歪着脖子问我。
“去去去,谁答应做你姐姐了。”
“不要这样嘛,清风都答应做我大哥了,难道你不答应?”他嘟起了小嘴,还有几分生气的样子。
“凭什么他答应了我就得答应,我是我?他是他?”
“我们有缘嘛。”小家伙不再争论,很失望的样子。
有缘?他这句话倒真说到点子上了。也许只能用这个词来解释这一切了。
约摸过了一个时辰,清风就回来了。
一个人回来了。低着头。
“我不怪你。”我安慰他说。
“四夫人蓉荷上吊自杀了。蔷府上下正在举丧。”他小声地说,好像这是他的过错一般。
“自杀?”我的头一昏,差点倒地。可怜的娘啊!我说过,为了你,我会好好地活着的,没想到你却先我而去。我不自觉地摸住颈上的项链,向家的方向祭拜。
“不要太过伤心,我们已经尽力了,重要的是以后你不要让她失望就行了。”清风轻拍着我的双肩,“南全县到处都是官兵在搜查你的下落。此地不能久留,必须立刻离开。”
稍作休息和收拾,我同豆豆父子俩一同向京城方向进发。
而清风一直站在庙前目送我们的身影消失在极目尽头。
vol.3 无可奈何花落去
茫茫大地,苦海无边。
这样一步一个足印的走下去何时才能抵达京城呢!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除了说路是踩出来的外,还指人要有一种持之以衡反反复复的精神,这种精神虽好,但我的脚丫子和腿肚子却对我发生了强烈的抗议。
没有办法,我只有坐下来让它们休息。
可是,这个死豆豆却缠着我为他讲故事。这一路上啊,就他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真怀疑他是不是王大全亲生的,怎么差别就那么大。王大全呢,不是看书吟诗讲八股就是抚着那只幻儿喃喃自语,像在念经一般。看那样子就有点想吐的冲动(可惜没有口袋,不然真吐了,老师说不能乱吐,污染环境,我在这古代也没忘呢。)。真怀疑他有恋狗症。好怕怕哟,恋狗症没有传染吧!
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无聊死了。在离开南全县数日后,我们来到了河南境内一处叫襄樊的小镇。
可是,就在我们即将走到镇口时,看到一群兵役正在对出入的百姓进行搜查盘问,语言非常强硬凶恶,看来,这里一定是出了什么状况,一定要小心。
怎么办呢?先找个人打听打听。对,让王大全去。
原来,事情比我想像的还要严重,这些兵役都是在搜查我的。天啦,连这样偏僻的地方都有官差缉拿我,那其他地方就更不必说了,好险。本想早些到镇上洗它个大澡,睡它个大觉的,这下又泡汤了。这么些天来,不要说洗澡,有时连脚都没洗,可怜死了,不知豆豆和他老豆怎么受得了。不讲卫生,影响市容。哦,不,是影响环保才对。
“嘿嘿,你不是把清风大哥男扮女装吗?现在最好的办法呀,就是你也来个女扮男装,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这回,豆豆倒还真聪明了一回。
凭我的化妆术,再换上一身男士衣服,哈哈,假小子横空出世了。豆豆和王大全则在地上抓两把灰往脸上乱摸一通,然后三人歪歪斜斜大摇大摆从兵役们眼前晃了过去。这死豆豆呀,还把屁股对准他们放了个大响屁,熏得他们捏着鼻子直骂娘。
晚上,躺在一家简陋的客栈里,竟然翻来覆去无法入眠,总觉得心里空空的,是思念清风了吗?(21世纪的清风?古代的清风?)也许吧。如果今夜是在21世纪的话,我想一定是躺在家里舒适的床上哼着自编的流行歌曲,或者听着周杰伦,孙燕姿的歌声,想一些整人的绝招。
清风,好奇怪的人。我们还能相见吗?在这样枯燥的朝代,只有他好像还有那么一点令人感兴趣。
还有,爹为什么非要把我逼上绝路呢?
古代,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
胡思乱想间,“笃笃笃”的敲门声响起。
“谁?”我心一惊。
“蔷薇姐姐,我要尿尿,你陪我去吧,厕所好远,我怕。”原来是豆豆。
“去去去,男女有别,我怎么能陪你呢?”
“你现在是哥哥了嘛。”哼,耍我。
“找你老豆,不然就憋死你。”
“老豆要带他幻儿上厕所,不管我了。”
天啦!你这不是故意整我吗?豆豆,我要“杀”了你。死鬼!
第二天,继续赶路。
我想到了京城,就有好玩的了。说不准,凭我的智慧,还能见着皇上呢?见了皇上,想法让他开心,他一高兴,没准还能捞个官当当。这古代就是怪,科举考试竟然只准男人参加,重男轻女,去见鬼吧。
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一处山口。
突然从树林跳出三个手拿短刀和木棒的大汉。其中一个跨上前道:“本人田伯光,外号光伯田,你怎么称呼反正都一样,职业为强盗……”
王大全吓得赶紧抱紧手中的幻儿,好像那条狗比他命还值钱。书呆子,怕死鬼。
田伯光还未说完,我急忙抢着说:“接下来你该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对吧!”
“哇,厉害!你怎么知道的?这句话我们兄弟三人想了好久才想到呢?”另一强盗瞪大了眼睛望着我不敢相信。
“对呀!你怎么知道?这可是差一点就申请了专利的。”另一强盗补充道。
“因为——因为——因为我是强盗的爹,你说我不知道?”这帮傻瓜,只管糊弄,准行。其实我想说的是电视上、书上都是这么演这么写的,会不知道?
“看来我们是同道中人了。”一位强盗拱手说。
“那是,那是。”我也学着拱手。
这时,隐隐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一强盗连忙把耳朵贴到地上细听,越听脸上笑容越灿烂。“大哥,快准备,好像有好多马骑过来了,声音很沉,一定驼着许多银子。”
“哇,终于要发财了。”强盗抱头痛哭。(本来是大笑,可那笑比哭还难听,没办法,只能如此形容了。)
“我们还有多少银子。”我问王大全。
“不足十五文了。”他有气无力道。
“喂,搞错没有老豆,银子都花到哪去了。”豆豆一头撞向他老豆的屁股以泄愤恨。
“没办法,幻儿感冒了还流鼻涕,打喷嚏,打针吃药花完了。”一听就撒谎,我们怎么不知道。感冒?流鼻涕?打喷嚏?不是有马叮林帮忙吗?真受不了,木头人居然也会搞笑。
马蹄声很近了。
没办法?躲进树林再说。
一群骑马的人露出头来,三个强盗便挥舞着短刀木棒跳到了路中央大喊:“此路——”
一抬头,妈呀?不敢往下喊了,竟然吓得脸色发青,双腿打颤。原来,来者是官兵,而且正是襄樊镇查寻我的那帮官兵。
笨啦!实在是老太太上鸡窝——笨(奔)蛋到家了!我为这三个强盗感到莫大的悲哀,真想找一块豆腐撞死算了。这里有豆腐吗?没有。所以我没死。所以我一跃跳出了树林,站到山路中间。
“此路,通向何处啊?为何吞吞吐吐的。”马上的人发话了。
“哦,官大爷,此路通往京城(条条道路通北京嘛)。对了,我们看见一个人很像官府要缉拿的蔷薇,刚才她抢走了我们的银子往西边跑了。”我装作很害怕的样子。
“追。”他们调过马头,往西边追去。
“哇,你好伟大耶,真是马背上的高手——奇才喔。教我们几招,不,一招就够了,好不好,大哥。”真受不了,三个大男人怎么一下子变得像女人,婆婆妈妈的说着说着竟然抽泣起来。“其实,我们很胆小,也不想做强盗,但是无奈呀,家中的娘子凶悍无比,非得逼着我们出来抢钱为她买吃的穿的用的玩的。不然就要被罚跪踏板(床前放鞋用的),顶啖盂踢屁股……”
实在可怜。说实话,我又很佩服这三个女子,她们恐怕是乾隆年间最有“妇权”意识的人了,哎,如果我娘早知道这三人,送她来学三五招,恐怕今日的爹也没这么目中无人,更不至于弄得丢了性命呀。
“其实呢,只要你们回家把这个东西交给她们就行了,女人爱美嘛。”我灵机一动,从耳垂上取下一只耳坠递过去。“不过——”
“不过什么?”三人异口同声。
“不过我需要各位借点银子给我。”
“好说,好说。”说完,纷纷将身上的银子交给我。
身后,传来他们三人的争抢声。“这东西是我的。”“走开,它是给我的。”“敢给老子抢,不要命了。”……最后,争抢中,那小小的耳坠掉进了山下的草丛中,被一只山耗子当美食刁了去。
其实,那是我花5毛钱在学校门口的地摊上买来的。
有了银子,心里踏实了许多。一直在心里盘算着到了京城,有机会弄个官当当,自是美差,倘若天不助我,赚些钱在京城开家绸缎庄也行,雇两三个小二,尝尝当老板的滋味也不错呀。这清朝的人大多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钱一定是大大好赚。嗯,不错,钱的确是个好东西。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的捞它一把,没办法,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啦。
只是,这太平盛世怎么那么多强盗呢?搞得人好没安全感哦,要是有身好武功就好了,要不,有清风在也行,可惜那小子好像头进水了一般,京城那么好不去发展,在南全县那山沟沟里呆着有何出息。跟着我让我用脚指头想一下,便能使你挣大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了,对,开一所清风轻功培训学校准能发大财的。即便你不爱富,把银子拿去赈济老百姓,也能流芳百世呀。说不定在21世纪的历史书上,大家就能读到你清风大义救民的故事了。“古有清风,今有雷锋。”后人学习的榜样嘛。哎,笨啦,有何办法。
哎,不烦这些了。好不容易来到古代,好好HAPPY吧。
“……为你烦恼/感觉也很骄傲/温暖的怀抱/容纳一切的怀抱/就连心跳听得出都带微笑/天涯海角/距离不重要……”蹦蹦跳跳,左摇右摆,晃头晃脑,呼吸着阳光和青草的味道,哼着仔仔周渝民的歌儿,走在通往省城郑州的大道上,忘了腰酸和腿痛。
这豆豆呢,自从我想办法从地牢救出他后,就对我佩服得不行了,这次居然又从三个凶悍的强盗手中取走银子,而且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简直觉得我是天上的神仙了。有了银子,免了他的行乞之苦,高兴得与我“左拍手,右拍手,拍拍轻松路好走……”(就是我们现代人都喜欢玩的拍手游戏歌啦,没想到此种游戏在清朝就很流行了,信不信由你。)。这下,看我哼着歌不亦乐乎,竟也不自觉地跟着我左摇右晃,前蹦后跳起来,就连那条小狗幻儿也接在后面蹦跳摇晃个不停。就像现代都市人流行跳兔子舞一样,对,此时的情景就是那样,有趣极了。
“哎哟,哪个不长眼的,好痛哟。”突然,一个尖叫的男声闯入了耳朵。
左瞧瞧,前瞧瞧,后瞧瞧(唯独忘了右瞧瞧),耶?没有人呀,人在哪儿。“有鬼吗?”我问豆豆。
只见豆豆和他老豆都捧腹大笑不止,好不容易笑缓过气来,才挤挤眼,指向我的右边。天!我踩着一个大男人的脚了。刚才还踩着前后摩擦扭动找人呢?难怪,他是坐在路边上的,那么矮,能看到吗?
“这位兄台,你踩了我们大哥的脚,怎么解决?”又从路边林子里跳出二个男人来。不会又遇到强盗了吧!
镇定。握拳。吸气。一步到位。
“谁说我踩了他的脚了?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你也看到了吗?……”我边说边问豆豆,王大全,幻儿,再问那站着的二人。
“没有。”豆豆说。
“没有。”王大全说。
“汪汪。”幻儿摇摇尾巴。
“没有。”哈哈,这叫惯性使然,这二位蠢猪见前边的人一致说“没有”二字,他们张口也跟着说:“没有”。话一出口才发觉上当,可欲改也来不及了,气得面红耳赤。
“是啊。大家都没有看到,何踩之有?刚才我只不过是踩到了一条笨猪的蹄子罢了。”你看,他们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那又怎样,有种你咬我呀!
他们当然没有“咬”我,还笑脸相迎。阴险的嘴脸,心里一定有鬼!
原来,他们也是进京会试的举子。估且叫他张三、李四、王五。“同为天下读书人。”一下子便与王大全拉近了距离。
可是,这下子却苦了豆豆。
为何?这三位举子总是想方设法整豆豆呗,不是往豆豆的裤档里装沙子就是骗豆豆的馒头吃,不是要豆豆为他们打水喝就是找理由让豆豆为他们扛行李。该死的王大全,只顾着与三人吟诗,对联,下棋聊天,喂狗狗,全然不知豆豆的苦处。我是看在眼里,气在心里。三个大男人,打又打不过,只能等时机到了后来软的了。
我脑瓜子和眼珠子一转,有了!
于是,在豆豆耳边如此谋划一番。豆豆听完,高兴得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大拇指:“妙!妙!妙!实在妙!”
豆豆乐意地背着张三的铺盖卷(这家伙看起来也不穷嘛,这么远的带着自家的铺盖、垫单,一定是个洁癖者。)大步往前走,张三在心里直乐呵:“这小子真行,能干。”豆豆呢,加紧脚步往前赶,很快将我们甩得没了影儿。
前面不远处的路边有一户人家,远远的就听见猪叫。豆豆赶至农户的猪圈前,伸手在猪背上抓了一小撮猪毛,然后迅速将其塞进铺盖卷的最里层。然后一声不吭,若无其事地继续前行。
约摸两个时辰后,一行人来到了南阳县。
刚到城门,张三等人拿回铺盖就急急忙着观光去了,我们也不急着投宿。于是,派王大全跟着他们三人,我同豆豆直奔县衙而去,递上他老豆忙里偷闲悄悄拟好的状子,击鼓告状,边击边大哭特哭,声音凄惨至极。
衙役见一个小孩如此惨景,急忙接了状子递交县令孙大人。孙大人看完状子,脸色陡变,传令速速缉拿张三等三人致公堂与之对薄。
很快,犯人带到。
“威——武——”众衙役齐吼。
豆豆和张三、李四、王五一起跪到下面。
“啪。”孙县令金堂木一落,道:“下跪者何人?”
“在下豆豆,陪父进京赶考。不幸途中被劫。”
“在下张三。”“在下李四。”“在下王五。”
“好你个张三李四王五,你们可知罪?”
“在下不知。大人明查。”三人齐声。
“豆豆告你们抢劫其铺盖卷,现在知道了吧!”
接着是豆豆与张三等人一阵争论。公说公有理,婆说理更多。
“啪。”又是一声金堂木,“豆豆你的铺盖有什么特殊的记号吗?”
“回大人,有。在铺盖的最里层夹有一撮猪毛,那是我特意防盗的记号。”说完,豆豆又抽泣起来。
“肃静。张三呢?”县令转向张三等人。
“这?我的铺盖绝没有夹猪毛。”三人面面相视。
“打开铺盖,当堂对证。”县令命衙役。
“报告大人,在铺盖里搜出一撮猪毛,与小孩说的一致,请大人过目。”一衙役报告。
“啊!”众人皆惊。
“张三李四王五,听清楚了吗?还不认罪大刑侍候。”又一拍金堂木。
“大人冤枉。大人明查。大人饶命。”一人一声哀嚎。
“每人重责二十大板。铺盖归还豆豆。”大人抚袖而去。
身后,传来张三李四王五的挨板声和喊娘声。走出衙门,我们三人抱头大笑。这口恶气,真是出得太爽了。
傍晚时分,我们住进了桃源客栈。
巧的是,张三这三人也住在这家客栈。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豆豆搔首弄鼻子的想了半天也没表达出来。
“傻瓜,冤家路窄死对头。”我用手指点着豆豆的后脑勺道。
“这么说,蔷薇姐姐又有妙计了!”哼,嘴还挺甜的嘛。
“跟我来。”
vol.4 似曾相识燕归来
且说清风少侠目送我们三人安全离开南全城后,终于松了口气。但心里总觉少了点什么重要的东西,一种莫名的担忧和牵挂始终缠绕心头。
不行,我一定要静心,别胡思乱想,不然会辜负了师父的。清风告诫自己。
无意识地,清我进了一家小客栈。
“客倌要点什么?好酒好菜随便挑。”小二热情迎了上来。
“一坛上乘的女儿红。”声音飘逸而透着厚重。
“还需要菜……?”小二边递上一坛好酒边问,却瞧见清风脸色铁青,气息透力,目光带着杀气,说到嘴边的话没敢再说下去。
顺着清风眼角的余光瞟去,在客栈一角的桌上坐着四名衙役,边大鱼大肉痛吃边聊着一个话题。“听说这次蔷县令把州府的和大人给得罪了。”“是啊,是啊,和大人带着她儿子和公子前来会亲,却被告之蔷薇小姐又逃了,当场气得大发雷霆呢。”“这次,和府和蔷府秘密查找蔷薇小姐,悬赏了五万两银子。说不定兄弟大家也有发财的日子了。”
“哼,狗日的蔷小姐有什么好的,有劳这么多人……”四人歪歪斜斜正要出客栈时,不知其中谁冒出了这句话。
正是这句话,为他们带来了灭命之“筷”。
因为他们四人都是在一刹那间被飞来的四根竹筷插入咽喉而亡。
这人,正是清风。
他不许有任何伤害和侮辱蔷薇的言行发生。特别是侮辱。只可惜那四衙役到死也不知何因,祸从口入啊。
“借酒浇愁愁更愁。”这话一点都不假。清风在路过一大型荷花塘时,不禁停住了脚步。真乃“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往事又浮现眼前。
二年前,清风16岁。第一次下山为师父抓药。
在路过这口荷塘时,满塘的荷花正竟相开放。微风一吹,荷花抚动,如波如浪,撩起人心里一阵想拥抱这大自然精灵神韵的冲动。而荷塘另一角,有两位女子正谈笑风生,边伸手采些荷花荷叶,边聊着些什么。其乐融融,令人生羡。那高个子看上去不过三十五、六,而另一女子看上去要年轻许多,看其神态举止,应该是母女才对。
那女孩一头长发,黑亮柔顺如瀑,身着及地碎花丝质长裙,柳眉细腰大眼睛,粉嫩的肌肤,白里透红,吹弹可破,唇若红樱,不点而朱,实在太美了。不禁使人想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两句诗来。虽然隔得有些距离,而另一头的清风却看得清清楚楚。
很难相信,这个女子才十四岁。
十四岁的她却是这南全县出了名的大美人,才貌双全,气质非凡,年小却表现出非常人一般的成熟和思想见地,成为众多纨绔子弟追逐的对象。当然,也成了其爹追名逐利的资本。
清风站在塘边简直看呆了。长期吃住在山上,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般美貌如花的女子。不,分明就是天上的仙女下凡。
清风就这样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看着,欣赏着,全然忘了师父交待的早去早回的嘱咐。师父的病还等着用药呢!直到那母女二人采了满满一挎篮荷花翩然离去,才想起买药一事,可惜,此时天已近黑,等他赶至城中的药店时,伙计早已关门。
这味药只有这一家药店有售。
没办法,只有回去挨罚了。
但是,他一想到那女子的样子,一切的担忧和后悔又都烟消云散。16岁的他,心中从此刻下了她的影子,挥之不去。
她,正是蔷府的蔷薇。
后来,清风一有空就溜下山来,在荷塘边静静地等候着一个无约之期,希望能再次目睹她的芳容,不为了什么,只为了能够多看她一眼。可世事往往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任他天天跑下山来看一回,却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直到二年后的今天,他才在街上无意地看到了她,也就是自己在出手救豆豆时,在人群中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她。
只是,他怎么也弄不明白,她的变化会有如此之大。长头发变成了不长不短的碎发;连衣裙变成了从未见过的奇怪服饰(当然是现代装了);挎篮变成了书包;最奇怪最不可思议的是性格也变了,由斯文内敛变得活泼大胆。
唯独没有变的是她那双大大的眼睛。
他就是从那双看他的眼睛里一眼认出她来的,万分肯定,毫无无犹豫。
这个她就是我——从21世纪穿越时空回到清朝的小魔女——蔷薇。
正想间,清风的手突然触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急忙掏出,原来是我留给他救豆豆用的微型收录机,分别时没有讨回来,而他也忘了还给我。
清风小心地将它攥在手中。仿佛握着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物件,而是一颗心。真可谓:
红豆生南国,
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摘,
此物最相思。
傍晚时分,清风回到山上。
此山名曰:天峰山。以奇、险、怪著称,可是极少有人敢上山,有胆大者毅然前往,却无一生还。不是被毒蛇咬死,就是跌下山涯藏亡,留下了许多恐怖的传说。
而这里,却是清风的“家”。
十八年来,无论风和雨,雷和电,他都和师父住在山上,苦练武功。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也没有问过师父为什么住在山上,更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为谁,现在何处?打从记事起,他就只见过师父,和师父一起学习武功,上山打柴,找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对他来说,师父就是他的亲人,就是他的父亲。
清风是个懂事的孩子,更是个孝顺听话的孩子。
师徒二人相依为命。如今,师父老了,老得连走路都困难了,说话都有些微微喘气了。但还显得精神健硕。自从上山后,他再也没有下过山,悉心调教清风,历经困苦、寂寞、磨砺,如今的清风已是武林一流高手。
清风跨进茅草屋时,师父正闭目静心,似睡非睡。以往清风一回来,师父都要和他过几招,或者乐呵呵地问他下山后有没有偷着师父闯祸等等,而今天,师父犹如变了个人似的,不言不语一动不动,视清风为无物。清风很是纳闷,该不是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师父,惹他生气了吧!所以他没敢惊动他老人家,轻手轻脚地移到后房,劈柴烧火煮饭去,准备弄些好吃的给师父补补身子。
饭熟时,天已完全漆黑。
狂风呼啸,野兽嘶鸣。
清风摆好菜,盛上饭,把小木桌移到师父跟前,叫醒他。
老人眼开双眼,并没有伸手去拿筷子,而是打量着眼前的徒儿。清风好生意外,是不是自己什么地方不对了?急忙顺着师父的眼光向自己的身上左看右瞧,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呀!再看向师父,这一刹那,他才发觉师父的眼光中含有一种非常的怜惜与不舍的光芒,也分明发觉师父比以前更老了,长而斑白的头发,深陷的眼,满脸的皱纹……心里顿涌一股想哭的冲动。
清风是个聪明的孩子,他有一种说不出的预感。
这种预感使他惶恐,心痛。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风儿。”师父终于开口。
“师父,风儿在,您有什么要告诉我吗?”
“嗯。”老人从腰间拿出一样东西,看得出来他早有准备。然后一层一层解开包裹在外的丝布,当最后一层布解开时,一本青皮线装的古书赫然在目。封面上几个大字苍劲有力——“七步剑法”。
江湖上失传多年的“七步剑法”?清风愕然。
“师父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把这本剑谱传给你。这关系到一桩大事。”师父站了起来。
“什么大事?”清风急切想问个明白,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老人并不急着吿诉他,而是转身从墙上取下那把他多年来未曾动过的“七步剑”。此剑乃奇剑,稀世宝物,寒光闪闪,削铁如泥。是北宋时期匠王范宝山祖孙三代才筹造成功的。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重现江湖,江湖中人早已将此遗忘。
“只有内功和外功均达到七成以上,同时拥有七步剑和《七步剑法》才能练成七步剑法。”老人顿了顿又说,“你的条件全部俱备,只要待以时日,悉心练习,七步剑法非你不成。”
“练成了又如何?”清风不知为什么说出此言。
“只有练成了它,你才能冲破任何束缚,顺利无误地为清家报仇。”老人把报仇两字说得很重,说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报仇?”清风怎么从来没听师父说起过此事,仇人又是谁?非得用绝世剑法才能击中他吗?太不可思议了。清风的表情异常复杂,朝前迈进一步,双手摇着师父的双肩。师父不慌不忙,缓缓抬手拉下清风的双手,握在手中。道:
“是的,你们清家九族都冤死在一个人的手中。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让时光回到乾隆四十六年,江南一桩重大的文字狱案。当时,南全县邻县的县令清少江因为为官太正直,许多贪官对其怀恨在心,捉摸着找机会治他。一天,清县令家外墙上竟然莫名其妙多出一行诗句来——“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
此事非同小可,而清县令却不知已大祸临头。于是奸人将其告到江苏学政,说清少江将禁诗明目张胆地写在自家墙上,有反清复明的叛逆思想。此事上呈皇上,乾隆大怒,谕令严加查办,灭九族。
清少江就是清风的亲生父亲。
当时,由于密友田民的暗中相助,才将不满一岁的清风掉包救出。为其取名“清风”也是深有含义的,从此隐居天峰山,教清风苦习武功,以求将来报仇雪恨。
老人就是田民。
“这么说我的仇人就是当今皇上乾隆。”清风含泪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