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民四:生在水稻世家,因为水稻种的好被尊称为“种水稻的农民”,简称“稻民”,因排行老四,所以取名“稻民四”。他从小娇生惯养,最看不起种菜的,常说:“要是吃菜能吃饱的话,还要大米干嘛?”
花择累:喜欢种花,每月都去城里选择各种花,带回去种植,自名“花择”。不过别人看他种花种得很辛苦,像个花痴,就感叹:“累,真累。”时间长了,人们干脆叫他“花择累”或“累
”。
戏门:专门演戏的。看戏是菜园里唯一的娱乐活动,但门票很贵。一些买不起票的人看见他就找他索要赠票,都是一个菜园的熟人,碍着面子又不好不给。穷人们为了牢记这个免费看戏的机会,就在看见“戏门”时提醒自己“看戏的门票来了”。简称:“戏门来了。”“戏门”有个爱好,喜欢吃蔬菜。他常挂在嘴边的话是:“蔬菜的保质期只有一个星期。”
没做:这家伙很有经济头脑,雇了一票人帮自己种地,整日坐在菜园里弄自己一头又长又乱的头发,没事可作,简称“没做”。
这四个富公子组成了F4,就是“Fruit4,”意思就是像水果一样可爱的男子,F4在一起飙耕牛,耍酷,看谁不顺眼就贴张大红纸条在别人的地里,上面写着:“Itwillbedead。”就是说要破坏你的菜地,让你种的菜全死掉,把你赶出菜园。
F4的生活直到一个叫“山菜”的姑娘出现后才有了改变。
山菜:家住偏远山区,很穷,想学习种植技巧种菜致富,并在门口种了一小片白菜。可她只学习种菜,而不学习种水稻,这就惹得“稻民四”大怒:“要是吃菜能吃饱的话,还要大米干嘛?”当即骑着耕牛找到了山菜的家,不想山菜很拽,不仅不听他的,还骂他:“猪头四,大坏蛋!”一怒之下,“稻四民”在山菜的地里贴了一张红纸条,并纠集F4其他成员在山菜收获白菜后的一天夜里,自以为很有创意地背着四麻袋盐撒在白菜上,想让白菜咸得不能吃。第二天,山菜发现这一切后,捧着白菜痛哭流涕。她舍不得把她心爱的白菜扔了。
这时“稻民四”后悔了。“戏门”劝他:“蔬菜的保质期只有一个星期,可这酸菜的保质期很长,味道又好。你一定要把‘山菜’泡到手。”“没做”也说:“对,这道菜吃得太爽了,又十分下饭,你和‘山菜’联手,你的大米也会更好卖。”“稻民田”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每天吃上新鲜的酸菜,也下定了决心追求“山菜”。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花择累”这小子别看他平时只知道种花,关键时刻下手很快,每天送花给山菜,还从城里买了一种叫烟花的花,放给山菜看。不久就让山菜对他充满向往。“稻民四”为此差点和“花择累”绝交,多亏“没做”说了一句:“我们的友谊不是比你的水稻重要吗?”才缓和了矛盾。
幸好后来山菜发现“花泽累”这小子不仅喜欢种花,而且真的很花,居然暗恋城里一个叫藤堂静的漂亮女子。想想“累”也没什么前途,一气之下分了手。“稻民四”趁机抓紧追求山菜,历经曲折,两人走到了一起。
“稻民四”和“山菜”并肩而坐,手捧一碗放了酸菜的白米饭。守望夜空,一道流星划过,画面定格。“稻民四”唱起:“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菜地上,让你的口水落在我肩膀……”
好好浪漫哦!绞尽脑汁把“流星花园”的故事改成“流星菜园”讲给他听,他应该听得懂了吧。毕竟“菜园”离古代要近,而且要现实许多。
可是,清风仍然听得一头雾水似的,“什么叫‘Itwillbedead?’什么叫‘F4’?什么叫‘猪头四’?”问个不停。哎,真想大骂:“清风,你这个木头的呆样就叫猪头四。”可我忍住没有说,这毕竟是在古代,英语有谁能听得懂呢?!
“告诉我,你最喜欢故事里的谁?”我逗他。
“一个都不喜欢。”哇,不会吧,这么有性格的主人翁都不喜欢。
“为什么?”
“我只喜欢你。”简直是答非所问嘛。不过,听起来倒蛮令人舒心的。这个臭清风,又不是叫你真的去喜欢故事里的人,干嘛那么认真。
“那你告诉我你最讨厌谁?”反将他一军。
“山菜。”脱口而出。
搞错没有?我最欣赏的人却是他最讨厌的人。
“她怎么能那样随便对待爱情——见异思迁。”清风显得有点激愤的样子。哦,原来他是为了这个生气呀。看不出来,还是个爱情专一份子,实在难得。不过话说回来,在古代若有女子“见异思迁”,那可会被人耻笑、痛骂的。社会就是这样,永远都不公平,怎么就只准你们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就不是人吗?女人就不能轻易向自己喜欢的人示爱,女人就不能选择自己的所爱吗?
可是我不能这样对他说出自己的愤慨,那样他定会以为我是个疯子,大逆不道的疯子。
哎,难得来一趟清朝,(我能回得去吗?未知数。)就不要自寻烦恼了,管它什么新风旧俗,男人女人,前世今生,只要清风是爱我的,这就够了。
“你家里都有些什么人?”我突然想起问清风这个问题。一个很平凡的问题。
就在这一刻,我感到清风的脸一下子黯淡无光,阴沉沉的,脸上的肌肉紧绷,十分的阴森和悲怆。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他的表情告诉我,一定发生了什么令他痛苦万分的事情。
他没有说话。
这时的夜空竟然隐隐露出一轮柔柔的月亮,只是不胜明亮,街上依然一片漆黑。一阵冷风吹来,我不禁感到一种恐怖的悲凉。
他仍然没有说话。
“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也是随便问问罢了。”我真受不了这种死一般的寂静。
“我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原来如此。
“对不起啊,清风大哥,惹你伤心了。”我转过身子,抚着清风的手臂安慰他,不敢再问。
“这次到京城我就是专门去为此报仇雪恨的。”清风下定决心似的握住我的小手。“相信我,等我办完事以后就带你走,陪你去看流星雨。”
天啦,清风居然会说出这么浪漫的话来。那一刻,我幸福得快疯掉了。
我没有再问清风什么,他也没有多告诉我一点关于他身世以及报仇的打算。不管他做什么我都相信他是正确的,也会在心中默默为他祈祷。
报仇雪恨,在古代,也许就是有的人一辈子活着的目标。
轻轻的偎在清风宽阔厚实的胸膛。
那晚,我们一次又一次听着F4缠绵的《流星雨》。那晚,
我们第一次那么近的倾听彼此急切的心跳。那晚,清风将他湿湿的,润润的双唇轻轻的印在我光滑的额头。
酥酥的感觉立即漫过全身。
爱情的感觉。幸福的感觉。
当我们回到客栈时,一条瘦小的黑影闪了过去。看那人鬼鬼祟祟的,肯定欲谋不轨。
清风眼疾手快,闪身便尾随至黑影身后,然后调戏似的举起手轻轻一拍那人的肩膀。这一拍不要紧,那团小小的黑影竟然叫都没叫一声就吓昏了过去,一下子瘫倒在地上。我赶紧跑过去,点上蜡烛,这一看不打紧,差点把我气昏过去——那人不是别人,却是调皮鬼豆豆。
真是久走夜路要撞鬼,这小家伙看来定是亏心事做多了。
原来,在我们离开客栈后发生了一件在进京赶考的举子们看来是很大的事。这四川会馆历来都有个规矩,就是在每届科考逢正月初五、十五这两天分别进行一次“预枕”。所谓的预枕就是让所有投宿会馆的举子们在众多的枕头中抽出一个标有“状元”二字的枕头编号来。当然这“状元枕”只有一个,凡抽中“状元枕”的举子,当晚便可以获得在此枕上枕一晚的待遇,以此预示他此次进京科考一定高中榜首。
今天正是正月十五,在晚上举行预枕时,抽中“状元枕”的是位叫程冲的举子。他高兴极了,好象自己已经中了状元一般,可其他的人却哎声叹气不止。其中犹以王大全为甚。口中一直念叨着:“状元枕,我的状元枕。”像和尚念经一般翻来覆去,并且两眼无光,四肢无力,好似没有状元枕他就活不下去了似的。
毕竟父子连心,豆豆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是,枕头在别人的床上,又不会飞过来,又有何办法呢?于是,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危险的办法,那就是偷了。可惜还未得逞,就被吓昏过去了。
醒来后的豆豆如实向我们交待了事情的经过。呵呵,我还当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偷个枕头吗,有何难的,交给清风不就得了。
如此谋划一番,哈哈,天衣无缝的计划产生了。
紧急找来几张白纸糊了一个大大的骷髅,再画上些五颜六色,恐怖极了。然后挂到程充的门上。
“笃笃笃……”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程充催了起来,当他一打开门,“哇——”地发出一声尖叫,迅疾关上门滚到床上蒙住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更不敢迈出床前半步。果不出所料,书呆子嘛,胆小鬼十之八九。
就在他起身开门那一瞬间,床上的宝贝状元枕早就到了清风的手里。
王大全如愿以偿,甜甜地枕着状元枕睡去。
哼,老顽固,老迷信,看你就能中举。
vol.7 芭蕉不展丁香结
走小路也过大道。
跨小溪也穿城镇。
树林,花香,阳光;古道,西风,马车。我们一行人赋诗作文,聊天吹牛,欢声笑语,好似脚下生风,行路也快了不少。
日复一日。
有清风陪着我,倒也不显枯燥乏味。更重要的是可以缠着清风要他教我几招武功。
每天清风都要抽出一个时辰到一处无人的地方练习他的“七步剑法”。——“剑走人走,天地合一;气吸丹田,意念一线;蚕丝吞吐,无穷无尽……”清风很自然地喊出每一句口诀,身影盘旋飞动,亦梦亦幻,变化无穷,剑光所到之处,劲风凝成一股,树上地上的枝叶尘土随之舞动,令人眼花瞭乱。他的眼中,透着一股无比的仇恨。“洞别有天,七步成剑。”随着他最后一句剑法口诀落下,收剑之时,每一棵树上都被其用剑刻下了一个深深的“仇”字。
“七步剑法”已被清风练得自然如一,炉火纯青。
对于一个剑侠来说,一旦被仇恨缠绕,那他的心中唯一重要的就是“恨”意。
那么,他对我的爱呢?
我分明感到,我们每离京城进一步,清风的眼中就多了一分深沉,少了一分柔情,我真担心长此下去。他对我的那份情会消失殆尽的。但是,我能阻止他打消报仇吗?不能,因为这根本不可能。报仇,才是他的唯一。他说过,待他报了仇以后就带我去过一种田园般诗化的幸福生活,还要陪我去看流星雨呢!
于是,我一天胜似一天的痛恨这个“仇”字,也一天胜似一天的痛恨那个清风的仇人。我知道,我是怕“仇恨”夺去了我心爱的清风,既然无法阻止清风,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他支持他。如果无法报仇,我很难想像,作为一个如此侠义的剑侠来说,他还有心思去想着浪漫的爱情,他的心中还会快乐吗?!
所以,我希望清风早一天实现他的愿望,报仇雪恨。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我抚着清风手上那柄闪着寒光的宝剑,肯定地告诉他。
“谢谢。相信我,相信我的爱。”
那一刻,我的心中充满了甜蜜。
接下来的日子,我的心里多了一分坦然,想尽办法逗他开心,也逗随行的人开心。
想我小魔女在21世纪便是一古灵精怪的女孩,同学们最喜欢听我讲笑话了。没想到,这张三、豆豆等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听了一个笑话后就上瘾了。老缠着我讲笑话。
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一个小镇。正好肚子有些饿了,于是提议吃了午饭再上路。大家一致响应,于是进了一家小酒馆。
“哟,客官,里面请。“小二热情地迎了上来。
“呵,嘴巴满甜的嘛,生意不好做吧。好酒好菜尽管上些来,手脚快些,本公子肚子实在不高兴了。”
“好呢!”
六个人在一张木桌上坐定。
“蔷益大哥,讲个笑话嘛?好无聊哦。”豆豆娇嗔的样子。
“好啦。那我就讲一个罗。”话音刚落,大家的脑袋都凑了过来。
“你们知道猪的四大理想是什么吗?”
“吃饱睡好身体棒罗。”张三说。
“你猪耶,这哪是什么大理想啊。肯定是想做状元呗。”用足趾头想也知道说话的是王大全,我看他呀,肯定是想中状元想得走火入魔了。
“告诉你们吧,猪的理想呢:猪圈全倒掉,屠夫全死掉,人人信回教,天天听笑话。哈哈哈!”
“哈哈哈!”大家都没有听过这么新鲜的猪的理想,直说:“有意思!”
“不对,你骂我们是猪耶。”张三听出了话外音。
“谁说你是猪啊,有能听懂笑话的猪吗?”
“算了算了,反正就一笑话嘛。快吃饭,小二,怎么还没上菜呀!”王五道。
这猪居然也还说了句人话,平日里说话做事怎么就连猪都不如呢。
这时,菜上来了,大家缩回脖子开始狂吃。
耶?怎么不见了清风?我的心顿时咯登一下,忙追出店外四处寻看,却没有半点清风的影子。刚才只顾着讲笑话愚弄人,他走了都不知道!哎,气死人了,干什么嘛,抛下人家算什么意思嘛,无情寡义的家伙,我小魔女发誓,如果不给我一个信服的理由和道歉,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我小魔女可不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种女子。
“公子可在找一位姓清的少侠?”回头一看,原来是店家小二。
“怎么?难道你知道他?”
“南来北往,见多识广。公子还不知小二的名号吧?”
“老子心烦,有话快说,有什么就快放!”
“哟,别发火嘛。告诉你可以,但是……嘿嘿!相信公子是聪明人,不会不知我顺风耳的规矩吧。”
妈的!顺风耳,我还千里眼呢。这套把戏,蒙猪倒差不多。
我转身欲走。
“公子请看这个。”小二见我要走,忙拿出一纸团。
“这是何物?”
“嘿嘿!这正是那位清少侠的消息哦。”说完,旋即将纸团往腰间一塞。
钱钱钱,就知道要钱!看他一副油嘴滑舌尖嘴猴腮的鬼样,真是恶心呢。
“有这个可以了吧。”我拿出一锭银子在手中抛来抛去。
“够了,够了!”望着铮亮的银子,两眼发直,口水欲流,忙伸手过来取。
哼,想得倒够便宜的,鬼知道那团纸是不是一团什么都没有的白纸,顺势把银子一收。
“嘿嘿,老哥,给你,千真万确的消息。”
叫我老哥,我有很老吗。猪头。
展开纸团,一行字印入眼帘:
“无可奈何别离去,声东不是为击西。两情若是长久时,自有机缘相逢日。清风。”
果然是清风。
“自有机缘相逢日。”可谁知这相逢一别又有多远!
郁郁地回到店里,却见桌上的饭菜早被他们一扫而光。天杀的,没想到古人也这么自私,连口汤都不给小女子留下。
大家看我的脸阴沉沉的,都没有说话。
“蔷益大哥,快吃吧,豆豆给你留了一份。”豆豆捧着一碗饭菜递到我面前,小心翼翼道。
“好。我这就吃。”话未完泪先涌,我紧紧地搂着豆豆,一种感动涌上心头。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回到了21世纪,回到了学校,可是,清风怎么也不理我了。不与我说话,不与我同行,好像根本不认识我似的,而且很快与一个学妹打得火热,整日都在一起亲密的样子。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它却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插在我的胸口,疼痛难当。
该不会是清风在学校里真的变心了吧。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的爱情呢?我们曾经的海誓山盟又算什么?该不会是他见我失踪了,以为我在逃避他或是永远都不回去了吧!可是,这没有理由呀!
是的,来清朝已经这么久了,母亲和老师们见我莫名消失,一定伤心死了,说不准还以为我遭到拐卖或其他意外了呢!果真这样,我又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去埋怨清风呢?
可是,我能回得去吗?即使像那本词典里纸条上所说我能穿越时空回到现代,但是,又要等多久呢?一年,十年,还是五十年?天呀,我不敢想了。
我的青春我的爱情就因为一株古里古怪的千年蔷薇而发生了如此不可思议的变化。
可是,这么些日子以来,我分明感到自己的心在一点一点地古代,在一点一点地融入这大清古代的生活、风土、人情、世故中去。而且,我又是那么不可自拔地深深爱上了少侠清风。
假如果真有一天,要我选择古代和现代,选择21世纪的清风和清朝的清风,我该作何选择呢?
爱,可以分成两半吗?
数日后,我们来到一座很有些繁华的城市。抬头望去,城门上方刻着两个十分刚劲有力的大字:北京。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闪闪的光来。哇!我们来到京城了呢!大家欢呼。是啊,走了这么久,不就是盼着早一天到达京城吗?如今,我们就这么真实这么近的站在它的面前。这皇家京城,是朝庭的皇权中心,果然不同凡响,沿着中轴线建筑的宫殿巍峨壮观,宏大有序的琉璃瓦大屋顶映着朝阳闪射着一片金碧辉煌。张牙舞爪的雕龙,面目狰狞的大石狮无不象征着皇权的高高在上。在一道又一道的红墙外面,灰秃秃的低矮民房被一条条狭窄的胡同分割开来,仿佛是绳索铁链捆绑起来的无数平头百姓,诚惶诚恐,战战兢兢地伏在天子脚下。
紫禁城内和紫禁城外有着天壤之别,京城内和京城外同样是相差甚远。就如同帝与臣,臣与兵,主与仆,有着它特定的身份和地位。
泱泱大清,浩浩大地,那我又算得了什么呢?是呵,我什么都不是,我只不过是一位从21世纪超越时空来到清朝的一位女子罢了。我的到来,犹如浩瀚的大海中无意间多了一条小鱼小虾,注定无法掀起多浪花。可是,即便这样,天又注定我不是一条平凡的“小鱼小虾”。真的,我一直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京城,将是我小魔女如鱼得水的地方。
“蔷益大哥,这里是京城,皇权、等级深严,我们还能糊弄人吗?”豆豆好像对我的“整蛊术”竟犹未尽。
“有大哥在,何事不敢,只要想做什么尽管放开胆子去干,京城又不是牢房,怕什么来着。”我拍着胸脯说。小女子倒要见识见识了。听得张三等人在一边啧啧地咂舌头。
哼,等着吧。好戏还在后头呢。
离会试还有一段日子,我们住进了一家云来客栈。
王大全和张三李四王五分别忙着去找同乡的京官取认识印结去了。此乃科考的一个程序,必须在二月十日前,取具同乡京官的认识印结,证明该人不是假冒户籍顶替;然后赴礼部纳卷,参加复试取得会试资格。
热闹的大街上,挎篮挑担的小贩大声叫卖着“热乎包子馒头饼”“豆汁炒肝卤火烧”,在人流中灵巧地穿行。王大全时不时地打听着太丰胡同,急急忙忙地赶路。虽然肚子很有些饿了,但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小时的同乡玩伴,现今的礼部侍郎沈泰沈大人,心里就一个劲的激动。见到他,取认识印结自不在话不,那山珍海味的还不是让我吃个够,小的时候啊,他不小心从坡上摔下来,还是我背着他回家找郎中治好的呢!王大全边走边想。
岂料事与愿违,王大全顶着风寒高兴地奔赴老乡而来,迎接他的却是冷冰冰的高墙大院,如狼似虎的沈府家丁。
王大全面对森严的门丁,竭力做出斯文的样子拱手为礼,朗声说道:“烦请仁兄通报一声,就说同乡王大全拜望沈大人。”家丁坐在门洞里的长凳上没动窝儿,不屑一顾地挥挥手,像赶一只苍蝇似的训道:“去去去,也不睁眼瞧瞧这是什么地方,长了几个脑袋敢来冒充我家老爷的同乡,老母猪钻玉米地,想找棒子吃!”王大全傲然地一振破衣,喝道:“你知道我是谁吗?”家丁扭过头,洋洋不睬。
“还能是谁?要饭的叫花子罢。”这时沈泰的儿子沈放有事要出去,恰好看到王大全在门前叫嚷。说完抚袖而去。
“错!本人是……”话未说完,家丁端着一盆脏水“哗”一声泼到王大全的身上,然后看着王大全的落魄样开怀大笑。
丢下一句“狗眼看人低!”王大全怏怏地回到客栈。
“老豆,你这是怎么了?”豆豆见王大全一身是水,十分不解地迎上前问。
“妈的,狗眼看人低!”王大全气愤不过,又骂了一句。接着把刚才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老豆,沈大人不认咱是老乡,咱也不认他,等你中了状元,就罢他的官,撤他的职,叫他当要饭的叫花子。”豆豆天真地安慰道。
“可是,连认识印结都取不了,怎么能进得了考场呢!”王大全发愁道。
“仔细想想,还有没有在京做官的同乡。”我提醒道。
“整个县就他一个京官。”王大全哭丧着脸。
“这么说,这事还非他不可了。”
“非他不可,别无选择。”
“嘿,有了!前门不让进,走后门不就得了。只要进了沈府,就有机会见到沈泰沈大人了。”我突然想到这招。
“对!走后门。”豆豆和王大全也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
于是,让王大全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三人直奔沈府而去。
沈府后门,供买米买菜的下人和运煤送炭的苦力出入,黑漆漆的两扇门板半开不开地虚掩着。我们顺着小巷过来,豆豆蹑手蹑脚地走近门口,轻轻地推开一扇门朝里窥望,王大全和我也挤上前伸头探听动静。
“哗”又是一盆脏水泼到我们脸上。
不会吧,这后门也同前门一样把守得如此严密。忙用双手抹去脸上的脏水,努力睁开双眼。哇!不会吧,一个穿着十分富贵华丽却满脸奸笑的家伙正得意地望着我们,手里拿着一个脏水盆。嘲笑地骂道:“叫花子,想跟本公子玩心眼,你们还是油渣子泛白,短炼。”
阴笑着,关上门,下栓插死。
这人正是沈府的公子沈放。一个同他父亲一样阴险,恶毒的人。搞错没有,他不是有事出去了吗?
哎,这运气也太背了吧。
“这可怎么办呢?”豆豆比王大全还急。
“别急,离会试还有些日子,我就不信我小魔女想不出办法来。一定能让你取到认识印结的,放心吧。”我拍拍王大全的肩膀。这次真算遇到对手了,该怎样才能降服他呢。连家丁和儿子都如此放肆奸诈,想毕这沈大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对付这种人,只有权利才是最有效的工具。可是我们都是手无半点“官职”的人,又谈何权利呢?
回到客栈,越想越气,干脆拉了豆豆去大街上逛逛,解解闷,顺便寻找些好玩的游戏。可这偌大一个京城,虽说人来人往,甚是热闹,可竟然没有几家像样的酒楼、绸缎庄、店铺,做生意的人也大多坐等来客,毫无主动迎客的意思,懒洋洋的。比起我们21世纪来,服务和形象都差远了。哎!这样的人要在21世纪啊,不饿死才怪。
正在这时,只见前面围了许多人在看热闹,闹哄哄的,在干什么呢?嗯,进去看看。
我挤我挤我努力的挤,终于拉着豆豆挤过这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墙,来到圈内。原来,这里敲锣打鼓正在表演猴戏,一帮街头艺人正在和几只猴子比赛爬竹杆,并在爬的过程中做出许多惊险而搞笑的动作,引得人群不断叫:“好!好!”
这些猴子确实有够精灵巧妙的,表演十分逗笑。正在精彩处,却瞥见对面一位打扮得乞丐样的小偷正在破毡帽的掩饰下将手伸进身旁一位公子的襄中,片刻功夫,一袋银子便到手了。哇!居然敢混水摸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于是,和豆豆一起退出人群,悄悄跟踪小偷,等待时机将其抓获。
这小偷边走边摸出那袋偷来的银子一抖一抖的,嘴巴笑得合不拢,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他转到一小巷的背阴处,将一支未抽完的烟屁股点上,边眯着眼睛抽烟,边悠闲地数着袋里的银两。
机会来了。
我悄悄从背后猛一拍他的肩头,小偷受此惊吓,“啊”一声吓得银子掉到了地上。豆豆忙上前拾起银子,立开八字脚,头一点一点,扬了扬手中的银子,道:“好大的胆子,连我家少爷的银子也敢偷,你不要命了。”小偷早吓呆了,看是一小孩,心里轻了口气,忙转过头来看背后的我。
看我满脸怒气却又轻视地望着他,双手拳头握得脆响。忙求道:“老哥,饶了我吧,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
“饶了你可以,但你必须跟本公子走一遭。”
“好,好。去哪里?”小偷忙凑上那恶心的笑脸,将剩下的烟头丢到地上踩熄。
“只管跟我走,不要问。”
“那,老哥,你不会带我去衙门吧?”
……
再说那位被偷了银子的公子还在津津有味地欣赏着那些民间艺人的猴戏。当然,这戏也不是白演的,混饭吃嘛,行走江湖,谁都不容易了。于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就有一位艺团的姑娘双手高举着一个空空的大碗向围住的人群绕场一圈,当然就是叫大家给些个银两了。
这是一种高级的乞讨,古已有之,不过那时的民风要纯仆得多,而且表演也要名副其实许多。这种形式的乞讨在我们21世纪当然也不少见,但是大多弄虚作假,骗取几个人们的同情“钱”罢了。味儿早变了质,在此不说也罢。
这么好的表演,他当然要多给些银两了,可是,当那位姑娘端着碗来到他的面前时,他怎么也无法从口袋里摸出银子来,再在身上找了个遍,仍然一无所获。他的表情也从尴尬转为恼怒,看他穿得那么华丽,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却一个指儿也拿不出来,让人们失望至极。
他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
姑娘等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端着碗往前面移去,他恼羞无比也气愤无比地拔开人群跑了出来。
太扫兴了!身上明明带了钱嘛,难不成长翅膀飞了!他边走边想。
我老远便望见了他,那小偷也认出对面走来的他,一下子明白了我们带他来的目的,慌忙朝我身后躲,磨磨蹭蹭的,想借机逃跑,却被豆豆紧紧地拽着他的衣服。
“Hi!你看这是什么?”我忙上前与他打招呼。走近了才发现,他居然很帅,而且帅到有些令人呼吸困难的地步。
长袍马褂,头戴一顶圆圆的帽子,气宇轩昂,帅气、高贵也不失清秀,真的很养眼。告诉我,帅到这种地步算不算“犯罪”?
他愣了一下,一定在奇怪,在和我说话嘛?我有叫“Hi”吗?
直到他看到我手中扬起的那一小袋银子,才恍然大悟般道:“你偷了我的钱包!”
通常帅哥都是很白痴的,有小偷偷了你的银子会主动出现在自己面前告诉你“我就是偷你东西的小偷”的吗?拜托,动动IQ好不好!不过,他今天运气好。于是用力将小偷推到他面前。
“这位公子,是我偷了你的钱包?现在还你,放了我吧,以后再也不敢了。”的确有人告诉他自己是小偷的话。
“谢谢你啊,刚才……”他居然很有修养耶。
“没事啦,不过……”我欲擒故纵。
“有话直说啦。”他倒很大方。
“不过我的肚子在唱歌耶!”
“是嘛。让我听听。”说着果真将耳朵贴到人家肚子上来。干什么嘛,人家可是女孩子呀!
我的心咚咚的跳了起来。
vol.8 同向春风各自愁
“听你个大头鬼呀!”我用手指撑开他的脑袋。
干什么呀,想吃人家豆腐呀!虽然你长得帅,但在本小姐面前,帅哥就是“衰哥”哦,对了,我是女扮男装,他定以为我是个“公子”,才敢如此随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