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了起来,不情愿地拧开矿泉水的瓶盖,把水倒进了纸杯。
“喏,喝吧!”她把纸杯凑近了他的唇边。
他右手悄然地搂住她的腰,左手按住了她拿着纸杯的手,顺势喝了一口水……
啪!
声音不响,却让整个摄制组把目光都投向了他们两人。
天!没看错吧,居然有人把水泼在“羽王”的脸上,这女孩该不会是不想活了吧,惹火了炜羽可是很可怕,很可怕的事,至少——在亚洲的娱乐圈中还没有人敢得罪他。
水滴顺着南宫拓文的脸颊、发丝缓缓地流下。被人如此泼水,却不会给人以狼狈的感觉,反倒是让人有种美的感觉。
“这样方便多了,你口渴,就喝个够吧。”她扔掉纸杯,带着一丝得意居高临下地朝他说,呼,心情爽多了。
“哈!哈!哈!”南宫拓文仰头大笑着站起身来,右手仍搂着丁思菱的腰,左手轻点她的鼻子,“我发觉你越来越有意思了。”很有趣的女人,让他想要时时地看到她。
“喂,广言,你不觉得炜羽最近好像时常会这样哈哈大笑?”灯光师转头问着站在身旁的翁广言。
“是啊!”最近这段时间,拓文真的是比以前要开朗了很多。以前他从来不曾这样真心的笑过,他的笑,就像是他的一层假面具,隐藏自己,他的笑意,出来就不曾到达眼里。
是那个女孩改变了他吧……
——***◎***——
香格里拉饭店4002号房,男人推开了房间的门,朝着坐在窗边的女人走去。
“你叫我来有什么事?”
“我要你去接近这个女的,让她爱上你,再把她甩了。”女人站了起来,拿出一叠照片交给男人。
照片上的女孩穿着中学校服,扎着一根马尾辫,平凡无奇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普通得可以说是让人过目即忘。
“我不想干这种事。”欺骗别人的感情是他最不愿意做的事。
女人轻笑一声,把娇躯贴在男人的身上,“如果我坚持要你去做呢?”
他深叹一口气,“你明明知道我爱的是你,为什么还要我……”叹息声中充满了苦涩。他爱她,从他拿起相机第一次拍摄她的时候,他就被她迷惑住了,不断地追逐着她的影子。而她却不曾用心对待过他,只是把他作为她的战利品之一来炫耀。
“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应该帮我去做这件事,你难追不希望我开心吗?”女人娇填地道。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所以从来不会去在意别人的感受。
炜羽,他好几次拒绝了她的邀约竟只是为了和那个其貌不扬的小女孩在一起,这口气她怎么都咽不下。如果是那女孩阻碍了她,那么就让她把这根眼中刺给拔掉。
“我……”男人有了一丝动摇。怀中的暖香温玉让他心神俱醉。
“你该知道,你是没办法拒绝我的。”头一抬,她搂着他的脖子,把自己的娇唇印上了他的。
男人低低地呻吟一声,紧拥住了女人,狂热地吸吮她的唇。
这样的爱对于他来说,是苦涩多于甜蜜吧。
——***◎***——
“什么,叶姐,你要我穿这双鞋?”
在摄影棚的休息室中,丁思菱面有难色地指着叶资纹手上提着的运动鞋。虽然这双鞋款式很好看,又是世界三大运动品牌公司WElDA的最新款女式运动鞋,可是她还是不想穿这双鞋,原因很简单,这双鞋要系鞋带。
穿着一双要系鞋带的鞋是最不方便的,在你走路、跑步、踢球、玩耍,鞋带随时有可能会散开,那你就得在众目撰壤之下弯腰去系鞋带,一个不好,万一没发现鞋带散了,那么下场很可能是被鞋带绊倒在地上。
所以丁思菱不穿要系鞋带的鞋子,要避免麻烦,最好就是在一开始就杜绝会惹到麻烦的源头。
“对呀。这双鞋是WEIDA公司送来的样品鞋,和南宫现在脚下穿的那双可是情侣鞋哦。”叶资纹笑着说道,今天南宫要拍WElDA公司的宣传照片,在敲定了拍摄用的运动鞋后,特地要她把与之相配的女式款拿过来给思菱。
“情侣鞋?关我什么事?”干吗要她穿和南宫拓文同款的鞋子。
“当然关你的事,你可是南宫的女朋友啊!”
“女朋友?”那根本是假的,她会和他交往纯属意外,他是因为觉得她有趣和她交往,而她则是因为一时失言才会被迫答应交往。
“对呀,昨天你不是还在说要去买一双新运动鞋,现在南宫送这双鞋给你,不是正好吗?”
丁思菱有些头大地看着眼前的这双鞋,她是说过要去买一双新鞋,可是南宫拓文也应该知道她是不穿要系鞋带的鞋的,他分明是有意耍她的。
“叶姐,我不穿有鞋带的鞋子耶。”因为她怕系鞋带的麻烦。
“这样啊。”叶资纹失望道。她还以为小菱会很高兴穿上这双鞋,没想到……怪不得,南宫把鞋转交给她,让她来把这双鞋给小菱,“可是若是你不穿的话,南宫会生我的气的。”其实没到生气那么严重,只是她会被南宫耻笑好几天到是真的,毕竟她可是在他面前拍着胸脯保证过一定会计小菱穿上这双鞋。
“叶姐,我是真的不……”
“小菱,你该不会是真的不穿这双鞋吧,南宫在娱乐圈的势力很大,若是他生起气来,我会很惨的。”叶资纹皱眉说道,真不愧是女演员,表情一下子变得哀愁无比,伴随着身子的微微颤抖,引起别人的无限怜惜。
“没那么严重吧,叶姐,你不也是当红的明星,何必怕他。”她绝对不要穿那种鞋子。
“那怎么一样,我再红也比不上南宫茬娱乐圈红的程度,只要他一句话,我很可能被公司封杀。你——不会忍心看我被封杀吧!”委屈的声音,眼泪己经快要滚落下眼眶。
丁思菱受不了地对着天花板翻了翻白眼,“好啦,我穿就是了。”若是她再不答应,她会觉得自己是十恶不赦的罪人,连她自己都要唾弃起自己来,像是欺负灰姑娘的后母一样。
“真的吗?”
“真的。”
“太好了。”她把鞋递给了她。前一秒钟还快要倾泄而出的眼泪,在下一秒马上收拾得干干净净,丝毫看不出刚才的伤心忧郁。
“你——”丁思菱有些吃惊地看着叶资纹,“叶姐,你也太现实了吧!”早知道就别那么轻易答应。不过叶姐的功力还真是深厚,可以把眼泪收发自如。
无奈地接过了鞋子,丁思菱俯下身子随便地系着鞋带,“叶姐,你是怎么把眼泪收放自如的?”若是她能学到这一招,以后在被老爸老妈炮轰时就能派上用场了。
“很简单啊,”叶资纹笑着从裤袋里拿出一瓶眼药水,“我只要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在眼晴里滴上这个就可以了。”
嗄?系鞋带的手停住了,“你用眼药水?”她是什么时候滴的?
“对,这可是演戏时常用的道具。”也是她常用来达到目的的工具之一。
去!叶姐居然在欺骗她的同情心!
忿忿不平地系好了鞋带,丁思菱站了起来,在休息室来回地走了几步,世界名牌的鞋,果然是与普通的运动鞋不一样,走起路来,感觉整个人都轻了不少。不过,若是让她选择,她还是比较中意不用系鞋带的鞋。
“小菱,这双鞋你穿起来真的很不错,去给南宫看看吧。”叶资纹看着鞋子赞叹道。
“干吗要给他看?”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的。
“这是他送你的鞋,于情于理穿给他看一下也是应该的。”看南宫对小菱的态度,还真是出乎意料的认真,若不是南宫极力隐秘保护小菱,恐怕媒体早就炒翻天了。轻拉着丁思菱走出了休息室,“去给南宫看看吧。”也能让她在南宫面前扬眉吐气一番,没准还能捞点好处。
一把把丁思菱推到了南宫拓文的面前,叶资纹很有“道德”地走开了。
“呃……”丁思菱有些不自在地站在南宫拓文的面前,谅艳地看着他。
硕长的身躯被白色的学校制服所包裹,长长的黑发被米黄的带子松垮垮地绑住,些许的刘海覆盖在饱满光洁的额头,淡粉色的薄唇勾出了浅浅的笑意,长而微卷的眼睫毛轻覆在清澈、湛蓝的双眸上。
今天的他,看起来像是刚从校园中跑出的白马王子,清爽地让人眼前一亮,视线就这么被紧紧地抓住了。
“你今天的打扮很一一好看。”也让她有点舍不得把眼光移开。
他微微一笑,“你很少对我说好话,真的很难得。”她的注视,让他的心情雀跃起来。
“我是说实话,不是好话。”她对他一向说实话,所以即使是说他的坏话,那也是实话。
“好好,是实话。鞋子还合脚吗?”他低头看向她脚上的鞋。
“还不错啦。”惟一的遗憾是要系鞋带,超麻烦!“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系鞋带,干吗还送我这种鞋?”
“没什么,只不过是觉得它和你很配,就送了。”看到他和她穿着同款的鞋,他的心会有一种满足感,“你就要放寒假了吧?”他抚着她的头问道。
“是啊。”他问这干吗?
“今年寒假和我一起回日本。”
“去日本?寒假?”没搞错吧,她去那边干吗?
“去看我母亲。”每年他都会在冬天抽出二十来天待在日本陪伴母亲,今年,他不想和她分开得太久,带她一起回日本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要!”他去看她母亲,干她什么事。
“你……”
“炜羽,开拍了!”导演在摆好的布景前叫道。
“好!”他点着头应道,拉着她来到布景前,“等一下,我在拍的时候,你站在旁边别走开。”去日本的事,他还要和她好好谈谈。
“知道了。”她撇了撇嘴,迈着脚向旁边走去,脚下的一个踉跄,却让她差点跌倒在地。
他扶住了她的身子,“怎么了?”
“鞋带啦!”丁思菱皱着眉说道。她就知道,系鞋带的鞋是超麻烦的鞋,“都是你不好,给我这双鞋,又要系第二遍鞋带了……”
她噼哩啪啦地发泄着对鞋带的不满,却在面前的人身形一矮时噤住了。
南宫拓文单膝着地,宽大的手掌整个托住了松开了鞋带的脚,抬起右手打着鞋带…
“灯光打开,摄影机,开拍!”一旁的导演急切地下命令。
“可是这不是今天广告的内容啊。”灯光师呐呐地说道。今天广告的主题该是炜羽一个人展示运动鞋。
“这比原定的方案要好上几倍!”导演肯定地说道,一个男人肯跪下为女人系鞋带,这种行为就足以震撼了周遭的人,完美地演绎出了情侣运动鞋的情。
他在干吗?丁思菱震惊地低头看着为她绑着鞋带的人,他就这么跪了下来,跪在了她的面前,大手牢牢地托住了她的脚。为什么,他会帮她系鞋带?用这种方式?男人可以这么轻易的跪吗?
“你——”她看着为她系好鞋带,站起身来的他,“为什么要为我系鞋带?”他根本没有必要如此做。
“需要有理由吗?”他淡笑着,“只是想,所以就做了。”自然地,他就是想为她这么做。
是的,只是想如此做而已,所以,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爱得太苦是一种束缚
在浩瀚的银河中
王子找到了公主
是无憾
运动鞋的海报在一个星期后布满了整个大街小巷,在炜羽的极力要求下,海报中女孩的脸被模糊化处理,但反而更加引起了人们的无限退想,让每个女孩都可以幻想自已是海报中的女孩,一时之间,WEIDA的运动鞋,尤其是情侣款的运动鞋疯狂热卖,不少女孩更是以“爱我就跪下为我系鞋”带为口号要求自己的男朋友身体力行,让众家男孩叫苦纷纷。
哎,真是流年不利!丁思菱望着公车站旁的广告牌上的海报,心中再次地低咒。
凭心而论,海报的确是拍得很惟美,淡淡的柔和光线,加上天蓝色的背景,衬得一身白的他越发的温柔,微微含笑的嘴角和湛蓝的双眸更是充满了柔情蜜意,足以电得女人发昏,无怪乎海报一贴出,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这样光明正大地贴在城市的每个角落,即使她的脸被模糊化处理,还是有被认出之虞!
只不过……当时她的心真的有一种悸动,为他的举动而迷惑。
喀嚎!
快门的声音伴随着闪光灯一间,让丁思菱微微眯起了眼。是哪个不长眼的在拍她的照片?!
“你有一双很漂亮的眼晴,为什么要把它们隐藏在眼镜后呢?”轻柔温雅的声音,如同春风吹拂柳絮般。
声音不错,有可以出唱片的本钱,不过——她向来讨厌被人拍照,“底片拿来。”该要的东西还是得要,伸出了一只手,丁思菱向着来人要底片。
“底片?”茫然地眨了眨眼,杜涵楞了楞。
“你、刚、才、拍、我、照、片、的、底、片!”丁思菱一字一字地说道,“先生,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我可以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权的。”
“这……我只是觉得你很特别,所以才……不如照片洗出来后,我把照片和底片一起寄给你。”
“我怎么相信你?”这年头坏人不会写在脸上,她没有意愿把自已的照片留在陌生人的手中。
“哦,这是我的名片,若是你还不信的话,可以和我到公司去。”杜涵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丁思菱。
“华氏影视传媒公司?!你是华氏的专职摄影师?”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这段时间好像和华氏特别有缘似的。
点点头,对着丁思菱惊讶的表情,杜涵缅腆地一笑:“我不像摄影师吗?”
“不是不像,只是感觉你太年轻了。”一身休闲服,配上一张娃娃脸,像是刚出大学的毕业生。
“年轻?会吗?我已经二十七了。”
“二十七?”丁思菱直觉下巴掉地,“你二十七了?”乖乖,大了她足足九岁,比她哥还老。
“嗯,”小心地把相机放进了背包里,他看着她,“你在等车吗?我的车就在附近,不如……。
“不必了。”地快速地打断了他的话,“我还是自己坐公车回家。”
“那好,不过,我希望你以后若是想拍照的话就来找我,因为我觉得你和炜羽的这张海报真的很……”话未说完,嘴己被一只“纤纤玉手”彻底的捂住。
“啊,你刚才不是想送我回家吗?我现在突然好想坐你的车。”她拖着他在人们奇怪的目光下离开了公车站,天知道,她根本就不想坐他的车。快速地把他拖进了空无一人的巷子里,“你知道那张海报上的女孩是我?”
“对啊,我是摄影师,很多时候都是靠感觉,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和海报中的女孩应该是同一个人。”
果然,她就知道海报贴出总会有人认出她来。“这件事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别人。”她笑得好甜得看着他。
“不告诉别人?是指你是海报中的女孩的事吗?”
“对,如果你答应的话,我可以请你吃牛排大餐。”她能负担得起的也只有这个了,但愿他不要来个狮子大开口。
“牛排大餐?”杜涵望着丁思菱笑了笑,“不用了,不过若是你肯请我喝瓶可乐的话,我会非常乐意地接受。”
哎,果然是好人,没有趁火打劫。二话不说,她像生怕他反悔似的,拉着他快步向着自动贩卖机快步走去。
他跟着她的脚步,眼中的笑意一点一点地隐去。她就是洛雅让他所对付的女孩,一个才只有高三的年纪,还不曾步人到社会上的女孩,没有遭受过打击的女孩。他该吗?该让她爱上他,再把她甩开?爱情的苦涩与失落,他已经尝得太多了,他不想……洛雅,为什么,他惟一所爱的女人是如此地不懂他?
——***◎***——
星期天的上午,丁思菱照例背着书包来到了摄影棚里。好好的一个周末,却得耗在这儿,若是爸妈知道她不是去学校的补习班而是来找炜羽,可能会神经错乱吧,而她老哥,绝对会在神经错乱前,先向她要席羽的签名照片。
缓缓地挪动着脚步,踏进了摄影棚。
“啊,小菱,你来啦!”叶资纹眼尖地走上前招呼道,“南宫正在拍新专辑的封面,你不如先等一下。”她指着正在聚光灯下摆POSE的南宫拓文。
“哦,”了然地点点头,丁思菱顺着叶资纹手指的方向望去。伴随着快门的声音,长长的黑发不停地舞动着,与平时的从容、优雅不同,此刻的他,正在向别人传递着狂野而激烈的信息,“真的没想到他可以有这么野性的一面。”她喃喃道,有些不敢相信这和为她温柔系鞋带的人是同一人。
“这就是南宫,他就像是天生适合站在聚光灯下,接受人们的注视。”无怪乎会在竞争激烈的娱乐圈中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丁思菱有丝迷惑地望着前方的人,是啊,他就像是人们给他的尊称“羽王”一样,是一个王者,展示着自己足以傲视群伦的一切,没有过多的言语,犹如一个发光体,散发着自己特有的魅力,吸引着别人,也吸引着——她?!会吗?她从何时起会开始把目光停留在他的身上?是他为她跪下系鞋带的那一瞬间吗?不能说不感动,只是这份感动让她心慌,若是让他真正地走进了她的生活,那她所喜欢的平静是不是也随之而去?更甚者,她与他虽在交往,但他却从未说过爱她,有的只是好奇,因为她无视他巨星的头衔与魅力,所以想对她一探究竟。若是有一天,他发现她的目光停留在了他的身上,发现她不再是用平常心来对待他,发现她也一如别的女孩沉迷于他的魁力中,那他是不是也就会远离她?
“啊!”暖暖的手突如其来地贴在了她冰冷的脸颊上,让她惊呼出声。
“在想什么?看你好像发呆了很久。”南宫拓文捧着丁思菱的脸,让她的目光对着他。很少看到菱菱发呆沉思的样子。
“没什么。”她甩了甩头,挣脱了他的双手,她是怎么了,刚才竟然会想到自己会爱上他。她不是一向最讨厌和麻烦沾上的吗?和他交往只是不得以的暂行之计,她现在最该期望的是和他尽早结束这种关系,回到以前的平静生活中去,不是吗?
“南宫拓文,我们……”
“是‘文’!”他第N次纠正她的称谓问题。
“文,”她叫道,同时也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我们到底要交往到什么时候?都已经三个多月了,也差不多了吧。”
她的话让他的面色渐渐地下沉,笑意的眼被严肃取代,“你很急吗?和我交往让你难受?”他不想听她的这些话,也没有想过要和她结束现在的关系。他想要时时看见她,甚至为了她而放缓了原本准备进军欧美的计划。而其中的原因,他不想去深究。
她望着他严肃的表情,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你的答案?”
“没有,”他缓缓地笑了,“等我高兴,至于确切的时间是哪天,我也不知道。”最起码他现在不想放手。
“你——”
“咦,是你啊!”清雅的声音响起,打破了一触即发的气氛。
丁思菱看着眼前有着一张娃娃脸的男人,“你是那天的——杜涵。”她记起了名片上的名字。
“你还记得啊,”杜涵笑着说道。
当然,想忘也不可能,她的照片还在他那里,“我的照片洗出来了吗?”
“洗出来了,正想这几天里寄给你,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他从随身的照相包里拿出了包着照片与底片的信封。
丁思菱伸出手准备去接过信封,却不意被一只大手抢先一步,“为什么你的照片会在他那里?”南宫拓文神色不善地问着,眼睛紧盯着一旁的杜涵。他今天专辑封面的摄影师会和他的菱菱扯上关系,是他做梦都没想到的事。
“没为什么,他用相机拍照,不巧拍了我,自然在照片洗出来后连照片加底片一起给我。”她伸长了手臂想拿回信封。
“你让他拍你?”他的语气中有着自已都察觉不到的酸意。
“这——不关你的事吧,”她不喜欢他的语气,活似她犯了什么罪般。人矮就是不好,连想拿个照片都拿不到。可恶,他为什么那么高呢!
“我……”
“炜羽,麻烦过来补一下妆!”化装师远远地叫道。
微一颔首,他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向着化装师走去。他该好好平复一下他的情绪,这样的他都快不像他了。
“喂,我的照片!”丁思菱在后面叫道。
“先放我这儿。”平静的语调,已不若刚才般失控。
嘎,放在他这儿?这算什么!
“炜羽好像很喜欢你。”杜涵含笑着说道。有点羡慕于两人之间的感情互动。
“他喜欢我?”丁思菱猛地咽了咽口水,“你眼睛没花吧?”还是说他也和她一样有深度近视。
“你自己感觉不到吗?”他像个大哥般温柔地看着她,“你喜欢他,而他也喜欢你。”这一直是他所向往的,两人之间的互相的爱,完整得不会有任何的缺憾。而他,注定是要守着这份缺憾了,爱错了人,付错了感情,即使明知道对方是一个多么自私的女人,还是坚持地一再付出,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好好地看着他,发现他也有不输于其他男人的好。
“杜大哥,我没有喜欢他。”丁思菱郑重地声明自己的立场。她喜欢他?可能吗?”
“为什么要逃避呢?”因为自己有着感情,所以看别人的也特别清楚,“被爱与爱人能够同时给予,是一件很好的事。”
逃避?她有吗?镜片后的双眸轻眨着,被爱与爱人在同时进行着吗?
——***◎***——
“喂,好把我的照片还给我了吧!”好不容易等到新专辑的封面拍摄完毕,丁思菱摊着一只手向南宫拓文要着照片。
“照片啊,”南宫拓文戴上墨镜,把长长的黑发束进大大的宽沿帽中,进行着变装,“我不是己经说过了,先放在我这儿。”
放他这儿,这是她的照片耶!“我不……喂,你想拉我去哪儿啊?”丁思菱突几地惊呼道,手被南宫拓文拉着往前走。
“去我家。”他回答得云淡风轻。今天收工早,刚好,他也想问问她和摄影师杜涵到底是什么关系,而他家,是一个最好谈话的地方,毕竟以他的身份,公然在外面出现,被媒体记者发现的可能性很大。
“去你家?!”她吃惊道,人已被拉到了地下车库。
“是啊,只是去我家而已,不必那么兴奋。”他边说着,边把她塞进了红色的保时捷里。
兴奋?她哪里兴奋了?“我和你还不熟的。”她对着坐在驾驶座上的他说道。换言之,她和他关系还没好到可以去他家的程度。不要进陌生人的家是当警察的父兄自小的谆谆教导。
“不熟吗?”他发动了引擎,“可我记得我们是男女朋友。”
男女朋友?她只知道那是他威胁的结果,“停车,我不去你家。”她转头朝着他肯定地说到。
“真的不去?”
“真的不去。”
“那好。”他合作地把车停在了路边。
她推开了车门。
“啊,菱菱,”南宫拓文叫住了正要下车的丁思菱,“你不觉得那张海报上的女孩的脸太模糊了些吗?你说我该不该向导演建议把女孩的脸弄清楚些?”他指着路边广告牌上的海报,一脸“诚恳”地问她。
准备下车的身子顿了顿,三十秒后,娇小的身躯再次坐回到了座位上。“开车!”丁思菱没好气地自了笑得媚态万分的人一眼。她就知道,也不会那么简单顺着她的话去做。
“不下车了?”他问得很“好心”。
“不下了。”她回答得咬牙切齿。知人知面不知心,谁能想到当红的“羽王”竟是专挑别人弱点下手的人。
三十分钟后,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停在了某幢独立的二层别墅前。
“好了,下车吧。”南宫拓文率先步下车,转身对着坐在车内的丁思菱说道。
“哦,知道了。”丁思菱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背起背包,推开车门走下车。唉,孤男寡女,等会要共处一个房间,就算他平时是看惯美女千万个,但难保不会一个狼心大发,把她这个小红帽给吞了。毕竟,男人,食色性也,古有名训哪!就算她这个小红帽长得再平凡也一样还是小红帽。
打开了别墅的门,南宫拓文领着丁思菱走进了客厅。
“啊,你回来了。”未经主人同意便擅自入侵的某人正大摇大摆地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悠闲地看着碟片。
“你怎么来了?”南宫拓文疑惑地看着不请自来的翁广言。他现在不是应该在美国召开股东会议吗?
“事情都处理完了,当然是回来了,”翁广言站起身来扭了扭脖子,还是回国好。在美国,任何场合开口闭口都是英语,回到住所,打开电视机所看的影片、听的新闻,也全是英语,甚至连找女人进行必要的生理发泄,在枕边的低语斯磨,也是英语。听得他快要神经衰弱了。即使己经去过美国不知多少回,他的英语早就说得滑不溜口,他还是不习惯待在美国。
“你不会回自己家?干吗来我这儿?”南宫拓文口气不善。他不希望在他和菱菱谈话时有个250瓦的超级电灯泡驻在旁边看好戏。
“你就这么对待为你四处奔波的好友?”太无情了吧,他可是拼了老命在为他办事,拓文就不会体谅体谅他,给他倒杯茶吗?“咦,今天小菱也来了啊。”翁广言这才发现站在南宫拓文身后的丁思菱。
“翁大哥,好久不见了。”丁思菱开口打着招呼道。
嗯,果然还是小菱比较好,“小菱啊,你……”
“你可以走了。”南宫拓文不耐烦地看着准备大发归国感想的翁广言,发出了逐客令。
“我还不想……”他还有好多苦水没说。
“这个月的薪水扣百分之十!”恶魔般的声音响起。
“你……”扣得也太厉害了吧!
“百分之二十。”恶魔般的声音继续地响起。
老天,再这么扣下去,他这个月干脆去喝西北风算了,“好吧,好吧,我走就是了。”翁广言急急地说道,有异性的人果然是会没人性。“那,小菱,我先走了。”
“哦,”点点头,丁思菱目送着翁广言的离开。“你不喜欢翁大哥在这儿吗?”她转过头问着身旁的南宫拓文。
“没有喜不喜欢,只不过他今天来得不是时候。”刚好挑在他有话要和菱菱谈的时候来。
不是时候?好深奥的话,不过,他喜不喜欢让翁大哥在这儿好像不关她的事吧。习惯地把想不出的问题抛到脑后,丁思菱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电视机里还在放着翁广言刚才看的碟片。
“咦,这好像是你主演的耶。”她看着片子惊奇道。
“是一年前的片子了。”他瞟了眼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的电影,开口说道,“这部片子你没看过吗?”
“没有,去电影院看太麻烦了,不过听说过。”去年可可在她的耳边烦了足足半个月有余,不过由于临近期末考,她又懒得去电影院和一大帮炜羽迷挤个你死我活。所以,很坚定立场地没去看。
嗯,很像菱菱的行事风格。弯下腰,南宫拓文从酒柜里取出了饮料,“要喝吗?”他询问着她。
“要。”她不客气地点头,接过他通过来的饮料,双眼仍是看着电视机屏幕。炜羽的片子,她不是没看过,虽然自己一向是看金融节目,但老爸、老妈和老哥晚上在看他主演的电视剧的时候,她多少也会在旁边看一会,更何况,她的身边还有一个超级炜羽迷的死党,每天不断地向她灌输着炜羽的新动向。可在炜羽的身边看炜羽的电影,却还是头一遭,感觉好奇怪,仿佛有两个他般。
“在这本电影里你是演一个从异星球来的王子吧。”她听可可说过这本电影的内容介绍。因为战争而毁灭星球的王子来到了地球,然后经历了许多事,只不过,她不知道影片的结局。
“对,”他点着头,在她的身边坐下,“一个异星球来的王子,星球的毁灭,可是却没有毁灭他,独自一个人降临到了地球,品尝着各种不同的感受,孤独、失意、寂寞以及想要寻找某种心灵的依靠。”
“怪不得,片中的你看起来好寂落。”冰冷的蓝色眼珠,像玻璃球一般,看似透明,却无法折射出任何的东西,只是偶尔透露出寂寞和渴望的信息给别人。不愧是天王级的人物,他的演技确实很好,她才看了十几分钟,却感觉自己完全体会到了王子的那种无奈感,“那王子最后找到了自己心灵上的依靠了吗?”她想提前知道结局。
“找到了,一个很美丽的公主,一个没有公主的头衔,却有着公主光辉的女孩,”他看着她,修长的手指抚上了她的马尾辫,轻撩起了一屡发丝放至了自己的唇边,“无际的银河即使再宽广,只有你的身边才是我最想待的地方。你所散发的光辉是我最眷恋的,我的世界只有你一个,我的全部亦将为你所有。”
“你——”丁思菱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南宫拓文,沙哑低沉的声音,冰冷的蓝色眼珠开始燃烧着心灵上的渴求,那一瞬间,她仿佛真的看见王子从屏幕中走下来,就在她的身边,对她诉说着心底最深沉的话。”
“你——是在对我说台词吗?”她费力地吐出了字眼。即使心中清楚,但心跳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加快了。
南宫拓文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秀发,“我说得还不错吧,当初看剧本的时候,这句台词是我印象最深刻的。”镇定的女孩,若是换成别的女人,恐怕早就瘫软在他的怀中了。
“很不错。”丁思菱喝着饮料喃喃道。他的确无愧于娱乐圈第一美男子的称号,果然有可以让人迷倒的地方。“我该回去了。”她放下手中的饮料,背起背包。心跳的不规律让现在的她只想快点离开这儿。
“回去?”他大手一挥,拽住了她的手腕,阻止了她的离去,“在你走之前,我想问问你和杜涵到底是什么关系。”
“杜涵?你是说杜大哥?”丁思菱这才记起还有某事未办,“我的照片你该还我了吧。”
“照片的事等一下再说,你先说清楚你和杜涵的关系。”这是他所在意的事,亦是他今天带她回家想要问明白的事。
“关系?什么关系?”她有点莫名其妙。
“你和他很熟吗?”不想承认,但看到菱菱和别的男人在他所不知道的领域里有着牵扯,让他的心十分地不舒服。
“熟?怎么可能,我们总共才见了两次面。”丁思菱失笑道。
“那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在街上,他用相机拍了我,又说出了我是海报上的女孩的事,我当然怕了,就打算请他吃大餐当堵口费,不过,还好杜大哥是个好人,只让找请了可乐。”她对着他说道。哎,真是好人啊!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要可乐不要大餐的人。
“你请他喝可乐?!”一股酸气往上直冒,相识至今,她还没请他喝过任何的饮料。
“对啊,好了,你问的我都说了,照片可以还给我了吧。”丁思菱摊出手向着南宫拓文要着照片。
“我只是说过照片的事等一下再谈,并没有说过要还你。”他无视她伸出的手,懒懒地说道。
“你——”她瞪着他。
“我们己经在交往了,男朋友要张女朋友的照片不为过吧?”他好笑地看着她生气的脸。
又搬出“交往”这两个字来,“算了,照片你要就拿去好了,我走了!”她转着身向门口走去。既然要不回,那惟一的下场就只有让照片在他家落户了,犯不着为这事生多了闷气,气死了自己太不符合经济效益了。
哦,很好,看来她是妥协了,“我送你。”他跟上她。
“千万不要!”地郑重地回绝道,“我坐公车回去,如果让我爸妈看到你,他们会受刺激的。”搞不好当场就口吐白沫。
“既然如此……”他耸耸肩,为她打开了门,“真的不要我送?
“不用了。”她转身朝着公车站走去。
他看着她的背影,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了信封,取出了里面的照片。拍得不错,杜涵确实是一个好的摄影师,很传神地抓住了菱菱的特点。
照片上,女孩像是在想着什么,双眸透过镜片传递着某种理智与睿智。
照片外,湛蓝的眼眸透过长长的睫毛看着照片上的情影,为什么,他刚才只是扮王子来捉弄她,却真的在一瞬间,希望她是公主……
不知道是否有爱的存在
但真的很喜欢你
如果你愿意
我的歌可以只为你唱
4:50分,准确的下课时间。
三年级三班的教室
“思菱,”软软的带点兴奋,说难听点是三八的声音响起在丁思菱的身后,不用回头,已经可以猜到是死党冯可可了。
“又有什么事?别告诉我是谈炜羽。”丁思菱收拾着书包说道,上了一天的课,精神上的疲劳轰炸已经受得够多了,不必再多上一点。
“哎,谈炜羽有什么不好,长得那么得美,气质又那么的高贵,还有他的嗓音,哦,清朗中带着低哑的磁性,让……”
“OK,你不必再描述了,我知道炜羽的长相,也听过他的歌,你直接说你今天想说的重点吧。”丁思菱急急地打断了死党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若是让可可这么漫无目的地讲下去,难保不会讲到天黑,讲到出星星、出月亮。
“重点就重点,”冯可可娜了哪嘴,从书包中拿出一张宣传海报,“你看。”
懒懒不甚感兴趣地瞥了一眼可可手中的海报,“是炜羽新专辑的海报。”
“不是这个啦,你看下面的字,炜羽又要开演唱会了。”她指着海报右下脚的一排字说道,这才是重点。
“你——该不会又要我陪你去看演唱会吧?”可可会特地来通知她炜羽要开演唱会,十之八九是。
“思菱,你好聪明啊,我都还没说,你就知道啦!”不愧是死党三年,都快到了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程度。
拜托,真的是这事,“不去!”想都没想,她直接打了回票。背起了书包,向着教室门口走去。
“为什么?”冯可可追着问道。
“你没忘了上次我被你一个人丢在演唱会场的门口吧。”这种经历有一次就够了,不必再来第二次。
“那是例外,我保证这次不会这样了。”冯可可举着手发誓道,“你就陪我再去一次嘛!”
“不要,你的保证已经不值钱了。”丁思菱依旧坚持着一贯的否定回答,步出校门,向着公车站走去。这段时间,犯罪率急升,让当警察的老爸和老哥分身乏术,连带的,她也得每天劳动两条“玉腿”坐公车。
“唉,思菱,你走得慢点嘛。”冯可可边喊边小步跑地跟上,“你就再信我一次,这次我绝对、绝对……”
“再绝对也没用。”看他的演唱会?最近看到他老觉得怪怪的,那种不稳定的心跳并不好受,能少见一次就少见一次吧,
“呃,你也别拒绝得这么干脆呀!”让她连想继续争取的信心都给磨灭掉了,冯可可拉住了丁思菱,仰着头小口地喘着气。“哎,思菱,你觉不觉得那张海报上的女孩和你好像啊。”她指着不远处广告牌上海报。这张海报,炜羽单膝着地跪下为女孩系鞋带,害她感动了好久。感动之余,也随便去WElDA买了款式差不多的运动鞋过过干瘾。
“不像,一点都不像。”丁思菱不假思索地答道。
“是吗?我觉得挺像的啊!”尽管脸被模糊了,但身形和发型都很像,“说真的,思菱,你真的和炜羽没有再联系?”冯可可神秘分令地压低声音问道。
“没有!我不是说过了吗,他上次来找我只是为了赔我眼镜的钱,我收了钱,他当然也就走了,还会有什么联系。”丁思菱脸不红气不喘地说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
“真的是这样吗?”怀疑的声音响起。
“当然是这样的了。”总之抵死不承认就是了。让可可知道她和炜羽在交往,会天下大乱的。
“可我还是觉得……”
“错觉啦!”
吱嘎!黑色的宾士停在了两人的面前,翁广言步下了车,“小菱,我正要去找你呢,在这儿碰见太好了。”让他可以少走一些冤枉路。
“翁……翁大哥,你找我?”丁思菱心惊地盯着翁广言,心中暗暗祈祷,不会那么衰吧,可可不会认出翁大哥是炜羽的经纪人吧。
“对啊,这几天拓文在外景地拍戏,不太方便,所以让我把演唱会的票转交给你……怎么了,你们没事吧?”翁广言奇怪地看着面前的两个女孩,一个面色难看到了极点,而另一个则是兴奋到了极点。他该不会说错了什么话。
“你是说,炜羽让你把演唱会的票给思菱?”冯可可兴奋得压低声音嚷道,若非顾及到这是在大街上,她铁定会放开喉咙叫到云破九重。
“对啊!”翁广言掏出了票。
“思菱,你还说和炜羽没关系?!”冯可可拿过票,对着好友问道。这事也瞒着她,太不够朋友了吧,枉费她们还称了三年的死党。
“哈、哈!”丁思菱干干地笑到,什么叫做一戳就破的谎言,她算是见识到了,“翁大哥,真的很‘感谢’你特地来送我票。”她转过头,咬牙切齿地对着完美戳破她谎言的人说道。
看来他是干了某件多余的事了,翁广言再迟钝也看得出丁思菱的怒气,“那个,小菱,我先走了。”
“等一下,”冯可可一把抓住了正要上车的翁广言,“嗯,请问,演唱会的票可不可以多给我一张。”在这种时候,为了炜羽,脸皮就要比城墙还要厚,不要怕不好意思,顶多就是丢脸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