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麦金西
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放着一部陈旧多年的电脑,屏幕倒是很大,而且画面也很清晰,下面放着一个较为复杂的键盘,从键盘上面的布局来看,应该是用来调画面大小的。
根据法医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凌晨的四点至五点之间,而受害者在离开吧台出去跳舞的时候,刚好在凌晨的两点之后,按照时间来推算,我要调出来的监控画面的时间,应该是十五号,星期三的晚上凌晨两点之后的片段。
画面很清晰,很清楚地看到两个女人在谈话,她们的神情很狰狞,眼神很可怕,仿佛要吃人似的。
然后就到了她向我要了三箱啤酒的片段,我在片段里看到自己慌慌张张地递给她,顿时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在回放的片段里认不出自己的模样,难道是自己照镜子的时间很少?
我在监控的视频里都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位置,更别说现实的自己了。
片段里,我还在擦拭杯子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两个男人邀请她们出去跳舞,我迅速地按了暂停键,观察邀请她们跳舞的两个男人。
一个穿得很暴露,纽扣都没有扣好,漏出雪白的肌肤,耳朵还带着耳环,头发染成半黄半绿的颜色,如此张扬的个性和外观,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出入风月场所的,骚里骚气。
另外一个男人倒是很古怪,他带着帽子,故意将帽檐压得很低,全程又一直低着头,摆明是故意躲开摄像头的拍摄,看来他真的有预谋策划这一起谋杀事件,连接近受害者的地方都侦察过。
最可怕的犯罪就是有预谋的犯罪,所有都计划好,让人防不胜防。
她们跟着两个男人出去跳舞了,之后的片段也很多人在不停地移动着,根本无法在人群里找到她们的踪迹。
于是我将画面往回拉,回到她们出去跳舞之前,坐在吧台前面的时候,那个神秘男子与死者谈话的片段。
影片里,他故意侧身对着摄像头,因为这样拍不到他的脸,整个过程里,他们聊得很开心,不过只有十几秒的时间,他们聊完之后就一起出去跳舞了。
我观察过他说话的嘴形,嘴角上扬,应该是说了一些赞美她的话,而且还用手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然后側过脖子继续聊……
我怎么觉得这个动作有点怪怪的,可是哪里不对劲呢?
之后的片段如你所愿,我连受害者都没有找到,曲终人散的时候,寂寞男女一一散去,受害者的好姐妹倒是醉醺醺地回到吧台睡觉,受害者却不见踪影了。
看来他应该是趁人多混乱的时候,趁机哄受害者出去的,然后再引她去到计划好的地点,最后动手将她杀死。
在一个嘈杂的环境里,他要引一个女人单独和他出去,其实不难,问题是,他是用了哪些方法呢?毕竟她还有一个姐妹,就算真的要走,走之前也会提前和她打一个招呼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招呼也不打,就直接这样走了。
我突然感到有脚步靠近,猛地站起来回过头看着,原来是莫警官。
他手里端着两个杯面说:吃夜宵了,不用那么大反应吧?
我斗气地夺过他手里的杯面说:帮你查案,才那么一个杯面做夜宵?真够倒霉的!
他吃着杯面说:没办法……现在半夜三更,只有泡面给你吃了……将就一下,破了案子,请你吃鱼翅也可以!
暂时先听着!我继续专心地盯着监控所播放的画面片段。
我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问他:对了,她们四个的背景查到了没有?
他放下杯面说:都已经查清楚了。除了你认识的那一个和第一个受害者之外,昨天的死者叫林琪,今年二十一岁,因为家境贫寒和重男轻女的缘故,她很小的时候就被家人赶出来工作和生活了。读书又不多,很多事情都不会做,在毫无办法之下,才走了这条路。
我还查到她有一个病重的母亲,需要一笔巨款动手术,她做这一行应该也是为了凑够钱治妈妈,只可惜……钱还没有凑足就遇害了。
那么……在吧台醉倒那个女人呢?我问他。
她比较简单,今年二十岁,应该是孤儿,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小怡,她几乎没有亲人,只有那么几个好姐妹,不过已经死了两个。
我的杯面吃完了,随便将它放到一旁,然后站起来说:受害者都是身世可怜的妓女,依靠出卖自己的身体为生,思想和性格比较纯粹,日常的工作除了提供性服务之外,也没有不良的嗜好。
没有欠别人的钱,也没有与别人结仇恨。
但是凶手偏偏选择了她们,可能针对的是一个团体的受害者,大概是她们感情很好,很聊得来,常常聚在一起,互相依赖,互相信任的情愫让凶手动了杀机?
不会吧?这种杀人动机也存在?莫警官似乎不敢相信。
我尝试着分析:凶手如果要针对一个团体性的妓女,首先就会分批将她们杀害。
第一个死者,凶手冒充有钱人,以假作包养死者为借口,不断地亲近死者,从多方面了解死者的日常需要和生活习惯,然后想方设法令死者脱离团队,待她中了凶手的布局,一个人离开团队之后,凶手就有机会将她杀害。这是一个很迂回的作案方式与策划。
第二个死者,凶手开始越来大胆了,在酒吧假装寂寞男人,从侧面吸引死者的注意同时在适当的时候,引她出去跳舞,然后找机会约她出去,让她离开朋友的视线范围之内,待她再次单独一人的时候,凶手再次动手杀人。这一回直接弃尸在酒吧后面的垃圾堆里,连尸体都不处理了。
凶手的作案方式变得大胆了,同时也证明一个风险性的立场,他在引起死者的注意的时候,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概率会暴露自己的身份,但是他依然要这样做,很明显,他计划得很周详,每一个环节都想得很周到。
可是……他这个动作是什么意思呢?我重复了一次给莫警官看。他也百思不得其解。
哦,对了!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份化验报告。
法医通过解剖死者的尸体,在她的胃里面找到一些药渣的成份,经过化验,证实是两种毒品的混合物,如果混在有刺激性的液体里,会产生一种作用,会令饮用者产生一种幻觉,还会令她产生一种飘飘然的感觉,腾云驾雾,异常兴奋,犹如兴奋剂一样。
所以凶手哄死者出去的时候,死者也没有和好姐妹说一声就直接走了。我恍然大悟地说着。
死者被下药,看来并非偶然,很有可能是凶手所为的。莫警官看着化验报告说着。
但是,在监控的片段里,她喝的东西没有被下药啊!凶手是如何下药的?
我看着正在播放的监控片段说:这个就是凶手引导死者去人多的地方跳舞的最大原因。因为你在跳舞的时候,酒吧的侍应是会端着一杯酒,然后问你喝不喝。在那个时候,凶手才方便下药。
一来,我们看不到;二来,他的身份不会那么轻易暴露。
对了,你们给死者的好姐妹录口供了没有?我问他。
他叹息着:她说那晚关顾着搭讪,没有留意那个男人的样子。而且她自己也喝了很多杯,醒过来之后,一早已经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那就是……线索为空,我们还得重新找线索。
看了一晚的监控视频,已经困得不得了,我一回到家里,直接躺在沙发上,安然入睡。
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渐渐的,我听到有婴孩的哭声,哭得很凄惨,然后传来女人痛苦的叫声。
一股液体流过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让我感觉全身黏呼呼的,我挣脱不出来,婴孩的哭声又再次逼近了……
我猛地喊了一声,然后惊醒了。
原来是丽莉在看电视,还看得津津有味。
她好像在看《盲探》?
你醒了?她问我。
嗯……我吃力地坐起来。
她吃着水果:奇怪,为什么你最近不喜欢睡床,反而喜欢睡沙发了?
你管我?我烦躁地喊着。
好,我不管你。但是你必须要告诉我,昨晚和莫警官一起研究案情,有没有新的发现?
我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头,不行,真的不能轻易熬夜,太痛苦了。
看了一个晚上的监控,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只知道凶手是男性,这个算不算新的发现?我问她。
猪!她骂我。
我眯着眼睛问她: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她回答我:现在是下午三点三十分了。
原来我睡了那么久,真是意想不到。
她狡猾地靠近我,真的没有其他的发现吗?
我捂着头说:那倒还是有一些疑点的。
说出来,让我替你分析一下!她兴奋地喊着。
例如……如果一个人要活生生扯你的头发下来,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个……她做出一个思考的动作……
可能是嫉妒对方的头发比他的茂盛吧?
狗屁不通!我骂她。
又或者,那个人曾经被这样虐待过,或者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曾经遭受此等痛苦,所以要将这种痛苦强加在被报复者的身上。
报复?凶手是出于报复?真的假的?
我心有疑惑,于是回到警局的太平间,希望再次观察尸体,籍此找到新的线索。
法医官带着我,来到一个单独的房间。
既然你想参与这次的调查,我就破例让你检验尸体,记得戴上手套,不要留下指纹。
有什么事情就喊我好了,不阻碍你。
他说完就出去了。
我戴上手套,开始检验尸体。
尸体上有很多被烫伤的痕迹,从形状来分析,应该是烟头所导致的。不过这些伤痕有新有旧,怎么会这样?
我抬起尸体的头部,从头颅上面,找到很多皮肤脱落的痕迹,血迹斑斑,甚至有一些伤口已经发炎。
凭我的记忆,在现场找到的碎发比较多,我也隐约记得,死者的头发较为茂盛,长如瀑布,如果要活生生扯下来肯定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死者当时已经喝了下药的液体,反抗起来未必有效。
可是……剥落头发所花费的时间不可能那么短的,到底为什么呢?
我用手拨弄着尸体的头皮,黏呼呼的,这不是油性导致的,好像某种化学用品?
法医走了进来,他激动地说:有了化验结果!
我检验尸体的时候发现,在死者的头皮找到某种化学药物,经过证实是发廊所用到的,这种药物主要是用来接驳头发,以第三方形式驳头发所使用的药物。
而在现场找到的碎发,我也检验出,碎发里有两种不一样的DNA,也就是说,死者的头发不是她一个人的,而是两个人的。凶手之所以要剥落她的头发,估计就是这个原因。
我尝试着说:你的意思是,凶手要剥落的不是死者的头发,而是原本不属于她的头发?
没错!他激动地说,只要我们化验出另外一组头发是属于谁的,自然会找到与凶手有关联的信息。
我再次将注意力回到死者的头部。
从头发断根的迹象来看,植发、驳发的手法似乎不太标准,应该不是专业人士做的,死者很有可能随便找一个人帮她做的,发廊那边应该不会有线索。
凶手的接驳的头发是属于谁的呢?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看来这些问题只有一个人可以回答我。
我的手机莫名其妙地响了起来。
接听了之后,对面很久都没有声音,死气沉沉的。
当我正想挂机的时候,她却突然说话了。
童先生,我有事要找你,你过来找我吧。
是陈晓的声音,没错,我感觉她知道很多的内幕,也是时候找她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