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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色
作者:迟颜
十年杯
当我从那段缠绵十年的感情里脱身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苍老了。
十年?琰在旁边耻笑我。——你这妖精!什么破十年?你还好意思说,明明是扯着人家的感情悠然地过了十年,还好意思把你自己说的终于脱离苦海似的?
怎么了?我淡淡睨她一眼。感情不就是个你情我愿?那也不是我强迫的他啊。
被我如丝媚眼一挑,毓琰装模作样的打了个冷颤:别!我又不是男人!
浅笑。我就是喜欢你这个女人啊!
去!恶心死了!琰忙不迭的躲到一边去。
诶。你还准备继续沉湎于这段感情吗?琰果然耐不住安静。
沉湎?P!我只是搞不明白,我怎么会迷这种男人迷了十年呢?我有些茫然。
琰也安静。
是的。从我还是个12岁的小屁孩的时候,俺就是个“狼女”——色狼之女。那么小,估计刚刚知道什么是爱情,就对一个比我大1岁的孩子一见钟情,而且整整钟了10年。
10年啊。什么概念。我不禁感叹。
什么概念?早恋呗。琰撇撇嘴。
呵呵。的确是。我轻笑出声。
我承认,从小偶就不是什么好鸟。在人前,我可装的老实极了,老爸老妈说我文静,老师说我听话,同学说我是个优秀的好学生——
你是什么样的人?你自己最清楚!毓琰在边上冷冷道。
我温柔的笑,笑的超假——是。女人嘛,都避免不了虚荣。我也虚荣,什么都想好的,而且为了想要的可以不择手段,见不得别人比我好,优秀的我嫉妒,次等的我幸灾乐祸,当然这只的是我在意的东西。当然,我在意的东西,少之又少!所以,从不轻易显露恶魔本色。不在意的,好或者坏,一句话,干我屁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我自私,我懒惰,我不思进取,我投机取巧,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看着别人痛苦,我就快乐。可是,你从一个无辜纯净的小女孩脸上能看到心底的情绪吗?不能。所以,我恶魔没人知道。
当然我也不是变态咯,我也有时候会同情弱小,良心发现,只是善心太短暂,一会儿就自己跑掉了。我胆小,我怕事,所以我很会隐藏自己,决不会让自己太光芒,但也不会让别人轻易忽视我。我不负责任,没原则性,欺软怕硬,墙头草一个,哪边厉害哪边倒。我就是这样个没出息,又狡猾世故的货色,这点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
当然,我还超级爱钱。只有这一点,人尽皆知。
我喜欢看天,蓝的天,黑夜的天。琰常说我是个奇怪的孩子:天上有什么好看的?
我便笑。没什么好看的,只是习惯。
小学,当所有的孩子在疯玩的时候,我在疯狂的看着从哥哥那里偷来的武侠小说;初中,当所有孩子在叛逆或者是忙碌的学习的时候,我却舍弃武侠,开始看言情小说,并爱上一个男孩子。那么点儿的孩子,懂什么是爱情?不知道。只是喜欢他,喜欢那样远远的看着他,看着他的痞,他的坏,他利落的拳脚功夫,他偶尔闪过的我的身影的黑瞳,一直喜欢了十年;高中,惨绿的青春,别人整天埋在书堆里,我却开始和那个男生搞地下恋情,并和国内外文学,包括武侠、言情、推理、哲学等小说对付,搞的班主任一直在我边上转悠,声声嚷着“棒打鸳鸯”,怕我学坏,一直嚷嚷了三年。直到考上大学。当别人在爱情里死去活来,生活如烟花绚烂多彩时,我却与雪月风华绝缘,正式开始我暗淡的年华。
十年。
十年后。
我回过头来,不免黯然。该当安稳苍白的年纪,我十足叛逆,该当风风火火、轰轰烈烈的年华,我却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非绪。那个十年岁月里的男子,我看着他,从一个稚嫩的男孩,长成沉稳的男人。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只有6年,另外的4年,彼此毫无音讯。六年的暧昧相处,四年的莫名牵绊。直到最近重逢。所有的纠缠,在重逢后终结。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哎,暖暖。毓琰的话打断了我的冥想,唉,我好不容易蹦出来的多愁善感,被她这一叫,跑了。
我不是容易多愁善感的人,那种感情在我身上早就消失殆尽了。偶尔冒出来一次,短暂和缠绵的让我自己都觉得恶心。
唔?我眼皮都没眨一下。
你还打算在你那破公司里待着?
怎么了?不就是银子少点嘛。
是少点吗?是少很多好不好。
可是我待习惯了。我有些昏昏欲睡。
你怎么这么……算了。你不会打算把你大好的青春浪费在这里吧?你的梦想呢?
梦想?不就是找个有钱又帅又年轻的老公,生对龙凤胎,开宝马,住豪宅,做自己爱做的事,当一个伟大的米虫吗?我嘟囔着。
现在呢?你不是喜欢写东西吗?你不是喜欢天马行空吗?你不是喜欢唱歌吗?你不是……毓琰义愤添慵的话,活要把我大卸八块,俨然是恨铁不成钢。
你现在还不是老师呢,就跟个老夫子似的。我睁开了困顿的眼,朝愤慨的她微微的笑。
好吧。现在详细介绍一下毓琰:性别,女,年龄,和我同岁。偶的青梅竹马,智商超高,一直和我同校同班同桌至大学毕业。别怀疑,为什么她这么高的智商却宁愿和我这个不思进取的家伙在一起窝到现在,就是因为她说:暖暖,我是你干姐。
是。由于俺的老爸的爸爸和他老爸的爸爸关系超铁,还没剩下来,就让俺们定了娃娃亲,无奈,是俩女娃,于是比偶大几分钟的琰就成了俺干姐姐,并且把照顾偶的誓言进行到底。例如:我看小说她把风,我上了所烂大学,她也跟着,我选了自己喜欢的专业,她也选了我喜欢她却不在行的专业——广告学。一直到毕了业,我工作定下来了,她才跑到南方那所著名的大学去读传播学硕士。可一天一个电话也的确让俺这个隔了十万八千里的干妹无奈——我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吗?我差点就仰天长啸了。
哼。从鼻孔里冒出一个单音节词来——你就一事精儿!
从此,我便放弃了挣扎。从此,她老妈子的本事就越发的通天起来。
打开电脑,想看点小说。
毓琰也拿着她的电脑坐在我身边。
看着我打开网页:暖,你还看言情啊。
唔。这是我的精神支柱呢。我看着她嘴角泛起略显不屑的弧度,故意夸大其词。
她轻哼了声。开始聚精会神的瞅着自己的电脑。
我分神的瞥了一眼,向她吐槽:喂。这么多年还没看够韩剧啊?还是老得要死的《蓝色生死恋》。
琰脸红了:要你管!看你的小说去吧。
呵呵。我笑。咱家琰没什么特点,就是爱看韩剧,越老掉牙的越是她的宝贝。
Q上一个女鬼的头像在跳。是苏媚。在网络上认识的一个美女。
^*^。一个大大的笑脸——暖丫头最近可好?
马马虎虎。媚小姐有何贵干?
呵呵。问候一下。
呵呵。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慢悠悠的敲打着键盘。
你现在工资多少?
1000多。
汗ing。想不想赚大的?
我本来是奄奄一息,半死不活的,一听有银子,立马就来精神了。键盘也立马敲得噼里啪啦极欢快——怎么赚?搞得边上的琰忙里偷闲瞅了我一眼。
嘿嘿。你来S市吧。这里有份好工作哦。
S市?我的心微微激荡。向来以繁华、奢靡、排外出名,可人人趋之若鹜。
苏媚曾说:这里,奢靡,出门碰到的就是又帅又多金的凯子,还有妖娆艳丽的都市女子。金龟?就看你有没有本事了。抓住一个,你就少了祸害其他款爷的机会;八面玲珑却又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做到的,于是有的女人甘愿做金屋里的娇,有的女人却做了风尘女子。为的什么?不就是个钱?排外?这是这个城市里所有人的资本。S市,鼓动着黑暗与纸碎金迷,所有不安分的因子充斥在每天呼吸的空气里,没有人能例外。
我一直都明白自己永远不会做一个安稳的女子。一直都做不来,不只是心,连身体都这样,喜欢游荡,自有自在的游荡。即时老妈一直希望我可以找个安稳的工作,再找个好老公,安安稳稳的嫁人生子,平平顺顺开开心心一辈子。我的心是一只未被驯服的兽,安静的面孔下是一颗不安分的心,随时随地都准备回跑到野外去撒野。
苏媚的这番话让我找到了撒野的理由。
做什么?我问。
我一个朋友的公司新收购了一家杂志社,现在正缺人才,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是学广告的对吧?而且好像还得过什么奖。我就向他推荐了你。薪水你不用担心。你来不来?
来不来?恶魔的召唤。我听见自己的心正在挣脱束缚,期待着呼啸而去。
给我一天时间,明天给你答复。我看着旁边的哭得稀里哗啦的琰说。
OK。苏媚也爽快——我等你答复。
关掉电脑,我开始发呆,呃,确切地说是思考。
饿死我了!我听到琰喑哑地大叫一声。“啪”室内骤然大亮。
哦。原来天已经黑了。我摸摸肚子,已经在闹空城计。
你做什么?傻坐了一下午。琰说。
哦。没什么。我傻笑。什么思考,脑子里空空荡荡竟然呆坐了一下午。
你什么时候开学?我问琰。看到她略显浮肿的眼睛,这人,看了N遍的肥皂剧,照样哭成这样,服了她了。
9月1号。琰看我一眼。
哦。后天啊。你不打算回家一趟了?
这么长的暑假在家闷死了,好不容易来你这里,就直接回学校了。
真羡慕你们这些上学的。我随意吐出一句话。
切。琰毫无例外的痴笑出声——你甭说这么言不由衷的话。
我嘿嘿直笑。眼却看向窗外。这个城市,我待了五年。四年的大学,一年的工作。分明熟悉却又陌生。窗外的霓虹把天空映成暗红色,那些纯粹的黑和黑里点缀的星子,却看不清楚了。有些压抑。
想起中午苏媚的话,我对琰说:我要辞职,去S市。
正在伸懒腰的琰呆住了。双手大张着,腰还往后仰着,有些滑稽。从来没想到琰会做这么搞笑的动作。她一直是淡定的,她说跟我相处久了已经没有什么好惊讶的事情了。
怎么了?很快,那呆傻的表情从她脸上消失掉。如果不是我了解她,我会以为那是错觉。
没怎么。我突然从压抑的情绪中跳出来,欢欢快快的说。就是有些厌倦这个城市了,想换个环境。
不像是你说的话。琰怀疑的眼神雷达般地在我身上转悠。
哎呀,S市离你近嘛,是不是亲爱的干姐姐?我有些谄媚的抱着她。不谄媚都不行,还得靠她来说服我老爸老妈呢。别怀疑,她的话,俺那爹妈特爱听。我说十句,顶不上她一句。
哼,骗鬼啊。嘴上这么说,可她还是露出了笑脸。就知道你安分不了多长时间。能在这里呆上一年,我就跌破眼镜了。
看我还腻着她,她忙不迭的推开我,露出恶心巴拉的表情,嘴上却吐出我最爱听的话:放心,我会跟干爸干妈说的。
我去做饭,简简单单的西红柿鸡蛋汤,浇在刚出锅的面条上,再一个碗里放上一个荷包蛋。嘻嘻,这就是俺们的晚饭。
刚端进客厅,就听琰说:暖,电话。
我喜滋滋的接过手机:老爸。
嗯。老爸严肃干脆的单音节词。你自己照顾好你自己。
一声“好”,电话换人:暖暖,你说你跑那么老远去干吗?以后回家也不方便。唉,什么时候也开始不让人省心了?还是小的时候听话。女大不中留啊。唉。要好好照顾自己,别饿着,冷着。唉,你怎么就……
老妈絮絮叨叨说开了没完,我紧紧的攥着手机,听着那反复的话,眼睛涩涩的。
最后,老爸在边上说了一句:打电话不用钱啊。老妈才结束了疲劳轰炸,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幸亏离你干姐近点。
本来有些酸的喉头,听到这句话却“噗”笑了出来:是,您放心,有干姐罩着,您就放心吧。然后才听见电话放心的挂断了。
我怔怔的站着。琰上前拍了拍我肩膀,便坐了下来,淅沥呼噜吃面条的声音让我的心静了下来。
傻暖。我听到琰咕囔着说了一句,才吁了一口气:吃饭皇帝大!我豪情万丈的扒起饭来。
容易抛
当我坐上去S市的火车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就这么轻易的抛下了。
窗外,是飞驰而过的风景,或空旷的田野,或隐约的城镇。
没有琰,旁边是陌生人,一个阳光的男孩子。
记得在站台上,琰说:暖,你要好好的。然后,她走出站台,我也走上火车。
第一次看她这么决绝。我知道她有些话没有说,可我明白她的眼神,她不放心我,可她还是说出那简单的一句话:你要好好的。终于到了我一个人的时候了么?
看着这座城市渐渐在我眼里消失,我有些恍惚。过去真的成云烟了。在火车轻微的咣当声里,回忆呼啸而至。
非绪。
四年后再相见,是在火车站。
以前我回家从不坐火车。我总觉得火车时一个分外忧伤的东西。多少分离充满了那些斑驳的月台。可这一次我心血来潮来坐火车,竟然碰到了他。人潮攒动的火车站,我一眼就看到了他。分别四年,竟是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重逢。他的身边,偎着一个高挑的美丽女孩。他低着头,两颗脑袋亲密的碰着,情人之间的甜蜜,喁喁私语。
我忽然挪不开视线。直到他抬起头,眼神冷漠的扫了我一眼,然后低头亲了那个女孩子的额头。
我听见轻微的“嘎吱”声,似是什么裂开的声音。
旁边的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看到我微蹙的眉说:怎么了?
我摇摇头,说:心口有些疼。
琰一直知道有这个毛病,紧张或者是受重大委屈的时候容易疼,看医生却什么病也查不出来。
她顺着我的视线看去。我却拽着她上了候车室,回头的时候我噙着笑,骂了一句:P。
琰沉默了。她定是看到他了。高中,我和他热络的进行地下情的时候,琰一直是知道的,并且不止一次做过“纸条传递者”。
上了车,琰说:我说不要坐火车,你非要。
大学四年没坐过火车,说出去怕人家笑话。我扯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轻轻得说。
琰沉默。
看到了。我说。
嗯。琰应着。
死心了。我说。
嗯。
四年。我不止千百次的想象过我和他再次相见的场面:喜极而泣?深情相拥?我却忘了一个最现实最悲哀的局面:陌生。是的,陌生。
我看着他淡淡地扫我一眼,淡淡地垂下头,轻轻地吻怀里的女孩。陌生的让我莫名想笑。原来,时间是最好的杀手。当岁月从身上碾过,已经人事全非。
记忆里,白玉兰花肆意盛放。
故事开始在十年前。杜牧有诗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情窦初开应该是这个年纪吧。十三四岁是我还是名正言顺的孩子的时候。我从来就不是相信缘分的孩子,二十多年来一直如此。可是我不得不说我和非绪的认识大概真的是上天注定了的。那个年纪,懂得什么是爱情?如果不是因为校长是我姐夫,如果不是因为那个非要我做他同桌的人是全校第一的琰的话,我就不会跑到重点班去。如果他不是刚好那一年从武术学校回来,并且还得了什么冠军也破例被录取到重点班去的话,我们还会遇见吗?即使会,也不是彼此熟会的同班同学了吧?但那时那刻,再多的如果都不在我的思维里了,只知道这个从一开始就盯着我看的男孩子会在我还稚嫩的生命中扮演什么角色。
那个时候即使心里喜欢的紧也不会说的,只是默默地盯着他看,似乎这样一来就足够了。那两千多个日子,只要我抬眼之间就会看到他的眼睛,黑黑的说不出来的漂亮,举手投足的魔力,很难描述,就这么镌刻在十三岁的心里了,一直到现在。
他说:“嘿,你唱歌蛮好听的。”那是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在我刚参加完市里歌唱比赛回来的时候。在校园里盛开的最庞大的那棵白玉兰树下。
我笑。
他又说:你有两个小酒窝呢。
声音里有藏不住的雀跃和欢欣,似乎我的酒窝对他来说是什么宝贝似的。也许就是因为他的神态让因为自卑又骄傲的我觉得特别贴心,所以至今难忘。或许从那时那刻开始就决定了我开始习惯笑,无论快乐不快乐。
后来升了高中。很多时候,我发现自己无法忘记2000年的六月,那是高一快结束的时候。身体一直很好的我突然感冒了,而且咳嗽得厉害。课堂上我都强忍着怕影响其他人的听课,下课了再瞅准机会拼命咳,撕心裂肺到我自己都觉得残忍。琰那个时候正好在市里参加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根本没有人会在意我这个习惯坐在角落里的人。只有非绪静静地出去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手里抓着一包药和一杯开水,放到我的桌子上。我疑惑的抬头,他柔柔的笑:“看你咳得厉害,觉得难受,就……”我微微的笑,并没有说谢谢,我知道谢谢两个字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懂我也懂。我只是端起水把药吞了下去,看他满足的笑着回头坐下。他是第一个给我买药的男生。
以后的日子,窗外的白玉兰花开始开的格外绚烂,风一吹就有大片大片的白色花瓣落下,俨然一场花瓣雨。从教室到食堂再到宿舍,沿路都是木芙蓉的香味,那些粉白的花和翠绿的叶在我们头顶撑开庞大的快乐。我喜欢爬在窗口在白玉兰白色的花瓣下看,看男孩子抱着篮球咚咚地跳下楼梯,看茂盛的法桐树下一群群快乐的女孩子,看画室的窗口露出的英俊的美术老师的脸,看操场上非绪如风飞驰的身影,看家属楼顶上呼啦啦飞起又落下的鸽子。一直看到班主任慈爱地拍拍我的脑袋:同学,上课了,还不回神?然后再絮叨着:不要趴在窗台上,咱们这老房子不安全了。回头坐下后会看到非绪脸上暖暖的笑,于是我会觉得这个夏天其实并不闷热。
我都忘记了是怎么开始这段似是而非的感情的。只记得,后来文理分班,他去了理科,我去了文科。在高一结束的最后一天,他把我叫那株白玉兰树下,在浓郁的枝丫后,抱住了我,吻了我的额头。我知道他其实是想吻我的唇,只是我在他的唇降落的时候,低下了头。湿热的吻,落在我光洁的额头。他温润的声音响在我头顶,我听到他说:暖暖,我喜欢你。
暖暖,我喜欢你。我站在那棵最大的白玉兰下,庞大的花冠春意盎然,遮住了我稚气纯真的心,一遮便是十年。
非绪说我是个乖戾的孩子,任性。我那个时候只是嘻嘻笑着,看着这个帅气的男孩子拥着我,在白玉兰树下,想亲吻我的唇,却总是被我躲闪。他不是个强硬的男子,从来不会强迫我去做一些事情。
——暖暖啊,以后你出门的时候可不可以不要摘掉眼镜啊?
——为什么呢?
——因为我不想别人看到你的眼睛。
——可是即使我带着眼镜,他们也看得到呢。
——可是这样子一来,他们就看不到你眼角的妩媚。和你眼底的孤寂了。
他站在白玉兰树下,唇角挑着我最喜欢的弧度,眼睛闪烁着一些可以让我莫名想哭的色彩。
——好啊,好啊。
我在心里承诺着。
从那时候开始,我的眼镜再也没有摘下来。
——你要相信,我会给你幸福的,但不是现在,你要等我。
他说,闪亮的眼里是对未来的憧憬,要着我的信任与承诺。
暖暖喜欢这个说这句话的人,喜欢他说的承诺,彻底的诺言,在小小的暖暖的心里等待是很幸福的,他的承诺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觉得惧怕了。
有点像王菲歌里唱的细水长流,两个半大的孩子,却像是看透风景的人,避开所有人的目光,安安稳稳的过着自觉幸福的时光,直到毕业。
最后一门考试结束之后我们从破旧的校门口尖叫着跑回曾经属于我们的教室,跳着笑着打着闹着最后安静。也许有人在哭,可谁会在意呢?把所有的课本和厚厚的资料全部卖给收废纸的老头,然后坐在课桌上大声的唱:“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啊。我们就这样各自落在了天涯。”
我看着非绪走到我面前说:你等我。然后,慢慢走出教室慢慢的坐上最后一班回家的车,慢慢的回头贴着车窗玻璃慢慢的流下眼泪慢慢地朝我挥手慢慢地转过头去,留给我一个背影。
我单脚撑地跨在单车上仰头,黄昏里的鸽子无声地扇动着翅膀飞上高高的昏黄的天,木芙蓉依旧嫣然,白玉兰的花瓣却开始变黄。我对旁边的琰说:“我们回家吧。”然后觉得真得很久很久了,六年就这样无声地过去了。
多年之后也只是记着他说得这句话:你等我。四年的杳无音讯,只是这句话便让我恪守住自己的心。再见面,看到他和那个和他相拥的女子,我却微微的笑了。然后回头,说了一句P。
后来,不知道他怎么知道了我的联系方式,给我发了一天短信说:暖暖,对不起。
冰冷的手机屏上泛着蓝幽幽的光,衬着这几个冰冷的字。
原来他是认出我来了。原来。
后来才知道,他也在这座城市,只不过是另一所学校而已,只不过是复读了一年而已。只不过是错过。
想起四年怎么也联系不上,想起他突然就可以联系到我,忽然觉得:也许是没心的,要不然,不会等到现在。可是那十年的纠缠就画上了句点。嘎然而止,硬生生的,只有我自己扯着一颗受伤的心,骂P,他却什么也不知道。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十年,没有生死之隔,只是中间四年的时间和距离。
发现,原来回忆什么都不是。那曾以为的爱情,只是他年少的游戏,却成了我一直以来自欺欺人的借口。
我怎么会喜欢上他。
想起席慕容的《无怨的青春》:
在年青的时候 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
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她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
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
那麽 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 也要好好地说一声再见
也要在心里存著感谢
感谢她给了你一份记意
长大了之後 你才会知道
在蓦然回首的一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 才会了无遗憾
如山岗上那静静的晚月
我终是俗人,脱不了怨的心情。可也只是怨了,那一句冰冷的“对不起”,让我可以解开十年的解,足矣。
所以,当我远离这座有你的城市,我终于可以说一声:非绪,再见。
在这里重逢,在这里醒悟,再在这里说再见。
不再相见。
我就是这么任性的孩子。宁愿遗忘。
年少抛人容易去。
我在火车低低的鸣笛声中,睡去。
不会再有那句“我等你”。
窗外面,天正蓝。没有一缕云彩,鸟飞过。空。
少年游
我跳下出租车,给苏媚打电话:我到你公司楼下了。
我知道,如果琰知道我这鲁莽的行为,肯定会骂我——你傻啊?不知道现在社会很乱吗?一个女孩子,在陌生的城市,有你这么乱窜的吗?
可是一分钟后,看着苏媚眼睛差点脱框的样子,我觉得,值了。
我静静地站在她公司楼下,看她全然不顾脚上8厘米高的高跟鞋和淑女形象,大叫着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暖丫头!
那么熟稔,感觉就像多年没见的故人。其实,这是我和她第一次面对面,以前只是看过彼此的照片。
我换上揶揄的笑:还好你没有抱错人。
她哈哈一笑:哪能啊。你这死丫头。怎么也没吱一声就自己来了?我好去接你啊。
我规规矩矩的回了一声:吱。然后继续笑着说:我好担心你的脚。
她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却再度笑出声。
我说:苏媚,你和照片上不一样。
她接过我手里的包,往写字楼走去:怎么了?
我跟在她后面:你应该是那种千娇百媚、风情万种的都会女子。
我现在不是么?她坏坏的回头,朝我眨了个媚眼。
这才是嘛!我也回一个媚眼。听她笑骂了一句:小狐狸精!
呵。
电梯直升27楼。
途中,不断地有职业男女朝苏媚点头:苏秘书、苏秘书。苏媚也只是挂着僵硬的微笑面具点一下头。
秘书?看来是高层的秘书。我脑袋里浮想联翩:娇媚的女秘书&冷酷的总裁?多好的言情小说体裁。我嘻嘻笑着。直到她敲了一下我的脑袋:喂!想什么呢?笑的这么恐怖。
总裁和女秘书的故事啊。我理所当然的迸出话来。
她笑:五六十的老头子了,我没那么饥不择食。再说,我也不是总裁秘书,我是总经理秘书。
说话之间,她已经把我领到一间写着“总经理室”的房间,说:在这里等着,下班之后我再带着你去撮一顿。
我说:你就把我放这里?不太好吧。
她露出媚笑:放心。总经理出差还没回来。
你假公济私哦,就没地方放我了?我就纳闷了。
敢把你这只小狐狸乱放?那还不乱了套了。她露出坏笑,急急忙忙的工作去了。
百叶窗外,都是穿着职业装的男男女女,那么陌生,再低头看看自己的牛仔裤,白衬衣,便笑了起来——如此的格格不入,我真的能在这座奢靡之城生活么?连我自己都不敢肯定。
我环视一下办公室,简单的设置,一张办公桌,一张旋转椅。外加一套朴素却不失大家风范的沙发。都是黑色真皮的,透着一股子肃静冷凝,我几乎可以看到这间办公室主人不苟言笑的脸。
我的视线被办公桌后面的大玻璃窗户吸引。我走过去,透过窗户,可以一览半座城的风光。虽然视线很好,可是那么高,我的心剧烈的抖了一下。我有恐高症。下边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甚是繁华。但是那些变小的车辆或者是人,跟蚂蚁一样,让我觉得瘆的慌。
你是谁?低沉喑哑的男声从背后传来。
赶走大脑中发呆留下的空白,我回头,看见了他。
高高大大,一身玄色西装,这个人简直就是标准的衣架子。这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然后是俊朗冰雕般的脸。因为背光,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是从周围的令人压抑的低气压可以感觉:这个人是座冰山,而且冰山在生气。
感觉空气波动了一下,我这么久没有回答他让他有些不耐烦。我为自己敏锐的认知感到惊讶。以前,我从来不会在意周围人的情绪,除了琰和曾经的那个人。
我微微皱了下眉,随后扯出安静的笑:对不起。我马上出去。
我拿起扔在真皮沙发上的背包,准备走人——我并不打算和苏媚以外的人有什么瓜葛。而且,这个男人,太强势,也太危险。
我快步走到门口。他却站在门口一动没动。
我垂着眼,说:麻烦让一下。
他那么庞大,几乎占了整个门口;我想出去,必须碰到他的身体。我讨厌和陌生人有什么肢体接触。
他没动。我抬眼,看到他挑了一下好看的眉毛。
要命。这男人不是一般的cool。
我有说你可以走吗?他低下头,身子向前倾了一下,额头几乎碰到我的额头。温热的呼吸往我脸上直扑而来。
我最讨厌男人自以为是的暧昧制造,例如想这位老兄现在这样。要是以往,我已经吐了。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我竟然没有觉得恶心。我心里狠狠的抽搐了一下,顺势往后退了一步,远离他的势力范围。
有讶意和笑意从他的黑瞳里一闪而过。
他是故意的!这个男人很恶劣。
来,告诉我你是谁。他依旧站在门口,口吻从原来的冰冷换成现在的温柔诱哄,似乎我是一个正在闹别扭的小孩子,也像是怕吓着我。不过,这主儿显然不是哄人的料,语气有些僵硬。
当我小孩子呢。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外,我忍不住弯起了唇角。近距离看他,从他的黑黑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到自己扬起的唇角和眼底的笑意。他的黑瞳里闪过迷惑。
这个大男人也蛮好玩的!
我没有说话,就那样噙着笑看他。看着那张努力温柔的脸开始有些抽搐,终于忍不住,我呵呵笑出声。
他是谁?苏媚说正主儿出差去了,而且即使回来,也应该通知他的秘书。而苏媚不知道,那么他应该不是正主儿。但是他可以直接进总经理室而无需任何通报,那么应该是这间办公室主人的朋友?
正当他开始不耐烦的时候,我意识到不能给苏媚添麻烦,于是我急忙开口:我是总经理的朋友。既然总经理不在,那么我要走了。再见。
看我多懂礼貌,这种状态下还不忘了说声再见。而且,一个总经理,朋友应该都不会互相认识吧?我存着侥幸心理等着他让开门,好让我逃命去。
哦。低哑的回答。明显的笑意缀上他的脸,让那本来就魅力十足的冰块脸霎时柔和了下来,我能够感觉到坚冰融化春意盎然的声音,抿成一条直线的嘴也弯上了一个颠倒众生的弧度,我几乎就这样醉在那阵不经意的春风里。
可是恶魔的声音传来:我怎么不记得有你这么个女朋友?
而且女朋友三个字还刻意加重、拖长,有够暧昧的。唯恐我听得不够清楚。
死定了!我心里想。不过不是我,是苏媚。谁让她好死不死的把我扔在属“军事重地,闲人免进”的总经理室?!而且,我还是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超级闲人!
不用怀疑,我就是你口中不在的朋友,办公室的主人。他看着我脸上明显的错愕恶意的加上这么一句。
这可恶的男人!我怎么会觉得他是座冰山呢?明明是个恶劣的痞子。老祖宗教训的是,所谓人不可貌相。我还是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看着他脸上的痞笑,我真想一拳揍上去。转念一想这催花棘手狂魔不应该由我这个有“花痴”美誉的色女来扮演才算完。
可想而知,这位总经理看来是出差提前回来,而且他的秘书恰好不知道,而他的秘书苏大小姐刚好把我仍在这里而已。
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深吸一口气,我换上笑脸:呵呵。不好意思,我走错房间了。
我走错房间总可以了吧?我不是您这位总经理的朋友总可以了吧?
哦。可有可无的象声词。他不再规规矩矩的站在门口,而是换成倚在门框上,那慵懒的姿态——天呐,怎么有这么好看的男人?优雅的像正在休憩的美洲豹,虽闲散但浑身充满了力量感。但他怎么就赖在门口不动弹呢?门口就那么好?
——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你走错了楼?他闲散的继续吐出一句让人咬牙切齿的话。
恶魔!这家伙绝对是恶魔!不错,我正有此打算,如果他继续赖在门口的话。可是,鬼才相信。这么拙劣的借口,我自己都不相信,那的确是随口敷衍。
呵呵。我只好干笑、傻笑。
几乎是瞬间,我感觉到他要行动,我连忙往后退去,直到退到那张大办公桌前。都没看到他怎么动的,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我圈在他的身前。
S开头T结尾!我低咒着,这男人,果然是属豹的!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不追究你怎么到这里来的。又是诱哄的声音,低哑的向在我的头顶。不过这次明显顺溜了一点。一回生两回数嘛。
我不自觉往后倾,仰头,看到俊脸近在咫尺。热气迅速往脸上跑去,我知道我脸红了。他只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呵,怎么可以离我这么近!
我望进那双几乎可是溺毙人的如深潭般的眼睛里,说:我叫夏冷。
几乎在同时,门砰的被打开了,我听见苏媚惊讶的叫声:夏暖暖,你在干吗!
看到他眼里戏谑的笑闪过,几乎是呢喃在我耳边:冷?暖?
我羞愤要死。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死女人!这个时候,你该喊的不是我在做什么,而是你们该死的总经理在做什么!
视线越过他的肩膀,我看到一堆人围在办公室门口,所有的目光,噪杂,有惊讶、有好笑、有愤怒,还有鄙视——
真是讨厌。我们的姿势实在是暧昧!照后来苏媚的说法是:他就那样抱着你坐在办公桌上,怎么看怎么是正在干坏事的样子!
我忙不迭的去推他,他却雷打不动,只是朝身后看了一眼,冷酷的吐出一个没有任何情绪的字:滚。
滚。简简单单一个字。门口的人做鸟兽飞散状,立马儿没了影,除了苏媚。
我可算见识这位总经理的厉害了。
苏媚长了张嘴,颤颤地叫了声:玄天。
哦。原来他的名字叫玄天。
他往后退了一步。少了他的威胁,我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站在地上了。只是,心还在快速的跳个不停。
他冷冷叫了声:苏秘书。
我看到苏媚身体僵了僵说:是,冷总。我忙去了。
冷总?冷玄天。怪不得他听到我嘴里冒出来的名字时会笑得莫名。和他的人真配。
苏媚那双风情万种的凤眼看了我一眼,有些氤氲在里面,夹杂着些许伤心、些许懊恼、些许不甘、些许无奈,但也只是那么一眼,便迅速转过身,走了。
苏媚和玄天的关系肯定不是单纯的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她叫他玄天。
言情小说看多了的好处就是,把世上所有可以发展成为情人关系的关系知道得一清二楚。原来,我之前调笑的话是真的。
就这么把我晾在这里?我看着苏媚就那么走掉。我心里那个难受啊——真的打算任我自生自灭啊?难不成觉得我当不成那只羊?还是那么放心他的冷总变不成老虎啊?
我捡起不知何时掉在地上的背包,拍拍上面的尘土——其实哪来的尘土,只是在平复自己的慌乱罢了。
我低着头,说:那个冷总经理,再见。
第二次道再见。希望这个男人不至于太变态,让我走了吧。我宁愿在外面的烈日下受死,也不愿意在超强冷气+暧昧+无赖的氛围等人。简直是冷热两重天嘛。
夏暖暖。好听的要命的声音传来。
我顿了顿,停住脚步。他要说什么?
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沉默。
我笑,说:再见。
第三次说再见。应该不会再阻拦了吧?他一动没动,我回头,看他看着窗外,没了冷漠,只有说不出来的孤寂。怎么会?我失笑,走出总经理室。
刚出门口,被一只手扯了过去。是苏媚。
我看着她,安安静静地任她把我带出写字楼。
苏媚媚眼微肿,没说什么,只是狠狠地低骂了一声:小妖精!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强欢笑
外面,是明晃晃的太阳,刺目的白,让人晕眩。
南方的夏天,温度其实和北方差不多,只是热的不够透彻,总感觉热气憋在心里,特堵的慌。我看了看天,明明快黄昏了,怎么太阳还这么大?
我看着这个身边着套装的优雅女子,低低的开口:对不起。
虽然不是我的错。可是我不否认,当那个男人那么暧昧的对待我时,我竟然不讨厌。我第一次厌恶自己。
苏媚苦笑了一下,没有吱声,接过我的背包往停车场走去。等我和她坐在她那辆火红色宝马,她才说了一句话:不是你的错。那个男人,我了解。
我不语。她甩了甩大波浪卷发,似乎在甩去一些令她难堪的东西,语气轻松的说:即使不是你,也会有别人。
汗ing。听苏媚的口气,这男人俨然就是言情小说里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花心有力、爱人有罪的宇宙无敌超级大萝卜嘛。
我撇了撇嘴,哼,孤寂?这种男人怎么会有那种味道!果然是我的眼睛有问题。
现实中我最不屑的就是这种男人,虽然我会对小说中的这种男人流口水,但毕竟最后人家改邪归正了啊。可这位冷玄天,似乎没有这个倾向
小女孩。苏媚看着我直起的动作,笑语:你说你吧,有时候跟个妖精似的,有时候,又单纯得像个孩子。
我看她已经抛开了之前的不愉快,便和她逗起嘴来:我哪有是什么妖精啊,再说,我也不是孩子了。
看看看!她戳了戳我噘起的嘴——就是这个样子!唉,你不知道你噘起嘴来的时候,有多么吸引人,简直是清纯跟妩媚的最好结合嘛。
晕。我傻了眼了,这么奇怪?我叹气:现在人的眼睛都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