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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颜 当前章节:14643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9:53

可是现在我感觉到了撕裂的疼痛。他这么粗鲁,一点都不顾及我。虽然我真的惹火了他。

我最怕疼了。从小到大,只有我欺负别人的说,从来没有人敢欺负我。

可是现在他欺负我。他自己爱生气,为什么来欺负我?凭什么我喜欢他就得是他的?凭什么他不是我的?

为什么喜欢竟成为相互伤害的资本?

我“哇哇”大哭起来。

莫苍离的撞击慢了下来,也温柔了许多,他吻着我,呢喃:暖暖,小东西。乖,不疼,一会儿就不疼了。这样,你就是我的了。

我不管他,还是哭。

他的东西开始在我体内轻柔缓慢的厮磨。我感觉自己干涸的里面开始泛起湿意,奇怪的感受升起,我难受的想扭动身子。

他抱起我,往内室走去。走动间,那东西还在我体内。这个男人太过分了,一点都不体谅偶是第一次!好想骂人。可是我发现自己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低低的啜泣:别,别……

我想说别走了,可是只能发出那么暧昧的声音来。

他一脚踹开门,我看到了里面的大床。

他不是要去那里做吧?一想他还不知道跟多少个女人在上面打滚过,我就难受。犟脾气说来就来,连哭都不管了,死命勒住他的脖子,大叫:不去!我不去那里!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温柔的笑了:小东西,你是唯一一个。而且,他含住我的耳垂,下体继续耸动,在我的颤动中,低喃:那里舒服。

我不吱声。全身已经着火了,热,难受。我想喊,想叫,却只能发出破碎的呻吟。我推他,打他,却发现自己瘫软无力。

把我放在床上,大舌头开始在我嘴里翻搅,手中开始脱衣大战,那么迫切。修长带着硬茧的手在我身上游移,有些痒,却在同时掀起另一番火热。我浑身颤抖,听见自己陌生的声音,咿咿呀呀不停。

他的声音在我意识里游荡:小东西……

那么亲昵,那么宠溺,我再也无力阻止他在我身上掀起的漫天春潮,只能随着他摇摆,起伏。几乎喘不动气。

心,在身体的绚烂中,渐渐迷失。在那个顶点,意识抽离。我可能是要晕了,我想,真悲惨。然后,黑暗降临。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希望,这个男人,不是梦,不是云。因为,我从来就不是有耐心去追梦逐云的人。

红颜乱

醒过来,已是黄昏。

我从床上坐起身来,全身酸疼,还光溜溜的。纵欲过度的结果。

唉。真是感慨万千啊。

不得不再次深刻了解到“人不可貌相”这句话。莫苍离,别人眼里的神,一个尊贵优雅却有着王者威严的人,到我这里来,却是个无赖:反复无常,动不动就发火,吻我、咬人,唯我独尊,偶尔也柔情似水,予取予求。

我抓起毛毯,泄愤似的啃咬着。

我现在很头疼。身子给他了,心呢?

我用力摇头:不给!

却又挫败的想哭——我如何能控制得了心的归属呢?

莫苍离,习惯了唾手可得,习惯了所有女人的奉承,所以才对我这个不肯成为他所有物的小丫头片子好奇,想着掠夺。而且,这人占有欲极强。

可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天蝎女子,强烈的独占欲、嫉妒心似乎是天性。虽然,我一直让自己冷冷淡淡,天天真真,就怕那邪恶真的侵占我的灵魂,让我万劫不复。可现在呢?

可男人,总是在图个新鲜。小说中对女主地老天荒的主儿,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

呀,好烦呢。这个死男人,吃了就不见人影了?

找衣服穿,却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成破烂了。野兽!我啐道。瞅着衣架上有他的衬衫,就套了上去。

嗯。我嗅了嗅,是淡淡的肥皂香。满意。

真不习惯。腿露的太多。我用力拽拽衬衫,不管用。眼睛继续在房间里转悠,没有其他可以穿的东西了。总不能披着毛毯出去吧?唔,他应该在总裁室吧?我耳朵贴在门上,听。没有声音。唉,隔音效果真好。不过也亏了隔音效果好,不然我不用活着出去了。

一点声音也没有。应该就他自己在吧?我这样出去没问题吧?想小说中女主可都是这样勾引男主于无形。我皱皱眉,用力拉开门,说:莫苍离,你——

“赔我衣服”几个字被硬生生的堵回喉咙。偌大的办公室,除了莫苍离,还有冷玄天、苏媚的“白马”、还有见过一次面的温天齐。

今儿什么日子?向来冷清的总裁室挤进这么多人?我用力眨巴眨巴眼。

进去!莫苍离向来冷清的嗓音里有些阴沉,本来就黑透的眼里泛着森冷。

又得罪他了?我也怒了,刚要怒,却发现另外三双全部直勾勾的盯着我。

看我干吗?莫名其妙!我低头,却被自己吓了一大跳!我都忘了自己身上就只穿着他的衬衣!惊喘一声,我忙退回房间,关门声惊天动地。

死了!死了!天要亡我!天,真真的要亡我!

完了。他肯定火大了。这下我死定了!

他进来的时候,我正神经质的扭着他衬衫下襟。

看着他脸色不善的走向我,我嗫嚅开口:应该什么也没看到吧?

不问还好,一问他豹般迅捷的欺近我,手抚上我的脖子,咬牙切齿道:真想掐死你!

我不语,也没有挣扎。他手上根本没有用力。

我看进他的眼底,想从里面看到我希冀看到的,譬如不舍,譬如爱恨交织,譬如不屑,随便点什么都好。可是,只是一片幽暗。

我有种想哭的冲动,我低低的说:我不知道外边有别人。

我不是人尽可夫的女子。

他微微叹一口气,拿起毛毯把我紧紧圈住:你真是个妖精!

唉。我也叹气。知道我喜欢的这个男人是多么的霸道,虽然会气,可还是觉得心疼。他有一种极其隐蔽、接近悲观的骄傲,永远都拒绝为自己辩解,即使他是为对方好。当他用那双眼睛看我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其实是带着孤单感的。

他说:你是我的吧?小东西。

我吸吸鼻子,软软的回答:是。

他满足了。

你是我的吗?我想问。想起他之前决绝的回答:不是。我的心就软了,只能安慰自己:他只是不懂。

好吧。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着怎么爱人吧。

入夜,我和他才走出那间房。

不知道那群家伙什么时候走的。

他把我送回公寓。

穿着他的衣服,我下车。朝他随意拜拜手,往楼内走去。他大约不满意我这满不在乎的表情,一把把我拽住,柔情缱绻得吻了半天才肯罢手。

他说:你就一点也不留恋吗?

什么?我好笑的看着他略显哀怨的表情。有的时候,他其实有点孩子气。

这个时候,女人都对我恋恋不舍的。他立马开始臭屁了,声音懒懒的。

这个时候?我眯了眯眼——做完爱的时候?我嘲讽道。

还用了个“都”呢。死男人。

没等他开口,我就笑着讥讽出声:您等着那些对您恋恋不舍的女人吧。

再不走,不知道他X嘴里还能吐出X牙来呢。得。我忍。

毕竟,我们都刚开始学习着怎么爱人。

他说:小东西,吃醋了?

我不喜欢吃醋。我冷冷的回答,强调:以后别叫我小东西,听着恶心。

别以为吃了我,我就真是你的了。这年头,那层膜是什么?不过是讨好男人便丢的废品而已。我决定了,之前心疼他说的“是”,不算数了。

混蛋。

看他温润的脸又开始罩上冰霜。我就格外的开心,挥挥手,打发苍蝇一般把他扔在后面——气死他最好!

能让一个一向自制的人在你面前大玩变脸,是一件值得歌颂的事。

我笑,朝公寓保安打了个招呼,便一蹦一跳的上楼。苏媚在六楼,我一向是走上去。

他的衣服,袖子真长,摆动起来,还有些水袖的味道。

呵呵。幸亏是晚上,要不然大白天穿件男人的衣服晃荡的话,真是不成体统。嘻嘻。我看着自己长长的发,再看看现在白色的外套,故意脚步轻浮起来,飘飘荡荡的,像个幽灵。

我玩的不亦乐乎。到了六楼拐角的时候,一只手横伸出来,把我拽到了角落里。

靠!公寓楼内敢打劫啊,还有没有王法啊?我那个心惊肉跳啊。如果我大难不死,我一定要向开发商告物业保安去!有这么当保安的吗?连个抢劫犯都看不到。

刚想大喊,他却紧紧捂住了我的嘴。惨了!应该是劫财吧?我心惊胆战的想,后来想到监视器满楼飞,就镇定下来。反正是劫财,事后调出监视录像来就OK了。

首先不能看到他的样子,否则万一做了我怎么办?我赶紧闭上眼,把包给他:我把钱都给你,你可以放了我。

我劫色。异常冰冷的声音。

寒。咱这幅模样都有人劫色?

我忙安慰道:大哥,不是吧您?这么饥不择食?要不我给您钱,您去找小姐也比我强啊。

你这个该死的女人!他气得颤抖,抱着我就亲了开来。

靠!还真劫色啊。

穿高跟鞋的脚就踹了上去,目标当然是男人那东西。这可是女子防身第一要领。

嗷。一声凄惨无比却极其压抑的叫声,在空荡荡楼道里停着有些瘆人。

看他蹲在地上,以一种极其痛苦的姿势蜷缩着。估计暂时不能动了,我胆子就大起来了,于是就开始觉得于心不忍了。

可别不能人道了。我咕囔道:嘿,大哥,说给您钱,您非得劫我,您这不是——

话没说完,听到他咬牙切齿的低叫:夏暖暖!

喝!他知道我的名字!我猛地的后退一大步!看来这劫匪有目的而来!我抬起脚来,犹豫着要不要补上一脚,好确定直接把他废了!

他抬起头来,面容扭曲。哎,有些熟悉哦!

谁啊?你。不说,我踹了。我脚离地半尺,还在空中晃荡。打算如果他还不说,我就直接踹上去。

他深吸了一口气,非常压抑道:温天齐!

温天齐?哦,那个阳光男啊。

我心总算彻底落地了,就开始调笑人:得,您原来是干这行的!

看他狠狠瞪我一眼,没有吱声,我笑得更欢了:那您胆子真够大的,还劫熟人呢。

他慢慢的直起身来,气急了低喊:夏暖暖,你又没有心哪?

看来踢的是有点重。

我翻翻白眼:怎么了温大少?我碰到劫色的,不能下手啊?再说了,有心没心跟着有什么关系?那动作,人之常情,我正当防卫。

阳光男没有一点阳光样,气急败坏:我不是说这个!

那你说哪个?我好像跟你没多大关系吧,怎么就扯到心了呢。我靠着墙,就想不明白了。

你,你,你!他竟然结巴起来。

我我我,我什么我?我睨他一眼,准备走人。

我可不是什么人都爱待见。一面之缘的人多了去了,干嘛跟他在这里耗时间?无聊!

轻飘飘的来了个华丽转身,走人。

他在后面无奈的低喊出声:你跟他做了?

我顿住了。他,是指莫苍离。

我冷淡开口:与你何干?

我,我喜欢你!他低喊着,听起来悲悲切切的。

好像真有这么回事似的。

可是,靠!我什么时候这么吃香了!喜欢?喜欢逗我,玩我是吧?

我不自觉地又笑了,背对着他,说:喜欢我?喜欢我什么?为什么喜欢我?你,就见过我一次而已。

我……他只说出这么一个字。

笑意越发明显:乖!小弟弟,回家找小女孩玩去啊。姐姐我没空。

听他再也没了声音,我笑:果然是小孩子!

不管他,他爱干嘛干嘛去。拐弯的时候,我听到他低低的飘来这么一句话: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我的!

摇头。这人,都是怎么了?

进了门,“白马”在。

我伸直了脖子——苏媚在卧室里化妆。大晚上的,又要出去。

看着白马,觉得奇怪。平日里的笑意没了,冷冷的看着我,搞得我莫名其妙。

晕了。我再得罪人也没得罪他啊。

笑着朝他点了一下头,我往卧室走去。

他站了起来,苏媚出来了瞅了瞅我,上下打量一番。朝我嫣然一笑:小妖精,被吃了吧?

回头面对“白马”,娇笑:亲爱的,我们走吧。

汗。我不该穿着这身衣服回来。

我看着他步子朝我的方向迈出一步,然后诡异而生硬的转了个弯,搂着苏媚,往外走去。

奇怪。

我绕进厨房,倒了杯白开水。

正喝着,门又开了。

是“白马”。

我赶紧摆出笑。这可是苏媚的阿娜答,不能得罪的主儿。

他瞅我一眼,冷嗖嗖的。然后径直走向茶几,拿起上面的一串钥匙,扭头往外走去。

笑意僵住。不管,继续喝水。

他在门口停住,闷不啦叽的迸出一句话:他碰你了?

啊?我愣是没反应过来。

莫苍离。没有感情的三个字。

水,从我嘴里喷射而出,我剧烈的咳了起来,撕心裂肺的。

怎么?怎么这些人无聊到这种地步?净关心这种跟他们没关系的事。我和莫苍离,就这么被关注?希望明天报纸上别也问这样的话题就好。我自嘲。

门,“砰”地关上,惊天动地。

我的咳声戛然而止。

NND!呛死人不偿命啊。

乱了,全乱了!这些人都吃饱了撑的,没事关注我这超级隐私的事干嘛。莫名其妙!不就是不小心被他们看到了吗?至于每个人都来问这一句吗?再说了,冷玄天都没他们积极。想到冷玄天,我心里打了个哆嗦。干嘛想到他啊?自己找不舒服。我骂自己:夏暖暖,你越活越回去了!

不管,睡觉!

有道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俺这主,不求英雄为己怒,我只想平凡,好好爱一个人。

乱?与我无关。

无盐女

梦。

乱其八糟。

那株记忆里最庞大的白玉兰,树下的男子,明明是非绪,一会儿却成了莫苍离,温柔却又冷酷,一会儿又变成冷玄天,冷酷却温柔,一会儿温天齐笑得一脸灿烂,却有恶狠狠的说:总有一天,你会是我的,一会儿“白马”站在一边,冷冷的瞅着我。

我晃晃脑袋,却发现苏媚一夜未归。

外面太阳很好,大早上便可见阳光热烈,一点也没有了昨天郁闷的感觉。

走出公寓,往公交站牌晃荡去。手里拎一个袋子,是莫苍离的衣服,打算路过干洗店时送进去。

走了没两步远,一双看来很昂贵的皮鞋停在了我面前。

阳光很耀眼,所以我走路低着头。

以为挡了他的路,我就往右移。昂贵的鞋子也跟我往右移,我往左动,他也跟着左动。

大早上的,谁这么不待见人啊?破坏我的心情。

我仰头,看到了冷玄天的冰块脸。

你就冰吧,再冰也比不上莫苍离。

看他冷冰冰的看着我,不打算让路,也不打算开口。我就郁闷了,你大爷的,又怎么了?

不理他。绕过他往前走。

一份报纸甩在我面前。

我捡起来,看到财经报的头版头条:“热”集团文化产业再创全球新高,“玉面阎罗”与神秘女子半夜幽会。旁边是我从他车里下来,被他追上拥吻的照片。因为黑夜,很是模糊。

笑。真是乌鸦嘴,好的不准坏的准。

原来莫苍离就是商界有名的“玉面阎罗”。听琰说起过,多么的传奇的人。那时我就觉得好笑,有这样的男子?原来真有。

可是现在,他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不会爱人的家伙。

神秘女子?呵呵。什么时候偶都成神秘女子了。

原来,被狗仔队偷拍是很好笑的事情。原来,这就是娱乐。

看着我笑,冷玄天怒不可遏:夏暖暖,你有没有心?

又来一个问我有没有心的人。

把报纸给他,我径自走向干洗店,递给老板,说:我下午过来去,谢谢。

老板客气的把我送出门。

看到冷玄天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越过他,抛下一个字:有。

然后一把被他拽住。

又来了。疼。原来,男人都有这个从背后拽女人的习惯。

给了谁?他问。有些失魂落魄。

估计就我这么能打击他,爱理不理的。没事还互相挑逗过一次,本以为不会再见。可他只是忍住了昨晚,早上就迫不及待得找上门来了。

他。我说,轻轻挣脱他的胳膊,有些不忍。

他知道我说的“他”是谁。

毕竟,我为他动过心。

他说:如果那天……

没等他说完,我就打断他:冷玄天,没有如果。错过,就是错过。

可是,那天,如果他追上我了,如今是不是有些不一样了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曾经他没有追上我,如今,我的心给了莫苍离。如此而已。

看他有些悲伤。我怜惜的看着他,我说:你不该是如此悲伤的人。

这么文绉绉的话,竟然从我嘴里冒出来。有些受打击,原来我也是个雪月风花的人。

受不了自己一拥而上的悲天悯人情结,我只好说:我上班去了。

看他又要追的趋势,我紧走几步,就钻上了公交车。

上去之后,才发现不是我要坐的那路。

坐了一个靠窗的座,外面是陌生的繁华。自从来这S市,还没有出来逛过呢。虽然我不爱逛街,但熟悉一下还是好滴。想,绯闻估计正在公司闹得厉害呢,便没有心情去上班了。反正刚出了刊,下一期还有的是时间,就给林总打了个电话,捏着嗓子做出痛苦无比的效果,说:林总,我感冒了,很不舒服,今天请一天假。

估计这次“流”的销量令他十分高兴,觉得我是个将才,便连忙安慰了我几句,允了假。

我就乐了。后来一想似乎有这么一说:夏天会感冒的人都是笨蛋。

笨就笨吧。

看到外面有个大购物中心,我就从车上蹦了下来,进了里面往新书区晃悠。

路上被一制服女子拦住说:今天我们XX美容院做活动,可以免费体验皮肤护理一次,小姐看你形象气质均佳,花容月貌……(此处省略近100个形容美妙的词),想请您过去体验一下,好的话可以帮我们宣传一下。

这就是目的。

好啊。反正长这么大,偶就没进过美容院,进去体验一把又如何?

偶就屁颠屁颠得跟着进去了。

往床上一躺,美容小姐就要动手。我说:等一下。就给苏媚打了个电话,说请她体验免费美容。

苏媚电话那头就开骂了:你没事干是吧?我高级的化妆品和美容卡一大堆,没事跟你体验什么免费美容?

我撒娇说:你来吧。我好孤独哦。

等她来了,我一定要在这附近宰她一顿大餐,谁让她昨晚走不忘了对我开涮。

我在上班,小姐。苏媚那个无奈啊。

那边传来男人的声音:苏秘书,谁的电话?

是冷玄天。靠!秘书的电话他也管。

是我一个朋友。我听苏媚柔声回答。

夏暖暖?冷玄天真会猜。

嗯。苏媚轻轻应着。

那你去吧。冷玄天特赦。

死丫头!苏媚在电话里骂了我一句才挂断电话。

她来的时候,美容小姐正在我脸上折腾,嘴里天花乱坠的,当然是公司产品喽。

苏小姐。美容小姐对苏媚微笑。原来,苏媚是这里的常客。

听她一直在叽里咕噜介绍产品,这不就是变相推销吗?

我说:那个,我就是来体验的。我不是来买产品的。

那小姐愣了一下,满脸笑容:就是给您做一下皮肤测试,好确定什么产品最适合您。譬如我们公司的XX产品,就特别适合您。

我也笑:产品就不用介绍了,我就是体验。

小姐脸上的笑挂不住了,忘了苏媚的存在,舌也开始毒了起来:你看你的皮肤——

得,尊称都不用了。

她戳着我的皮肤说:你看你的皮肤,黑头,毛孔粗大,色斑,痤疮,粉刺……都这么严重,不出一年,你的苍老就很明显了。毕竟,你已经23了。女人三十豆腐渣,你不希望你老公看到你是个满脸皱纹的黄脸婆吧……

看她唾沫星子横飞,偶是大受打击啊,不就是没有打算买产品吗?有必要把我说得这么糟糕吗?

没等我说话,人家继续:从你打扮来说,应该是打算来S市傍打款的吧?那皮肤就更重要了,看你长得不错,身材也挺好,皮肤再做做美容,肯定迷倒一大片!毕竟男人看女人第一眼就是脸蛋……

寒。我看起来就这么一无是处?不就是今天穿了身牛仔吗?那制服昨天不是被莫苍离给撕了吗?再说了,我就这么苛碜?傍大款?哎哟,亏她想的出来。

我看了一眼苏媚,她正在一边笑得不成样子。

美容小姐这个时候想起苏媚来了,就转过头夸奖起她来了:你看人家苏小姐,皮肤水水嫩嫩的,人家才有安公子那样男朋友……

我看到苏媚脸上的笑容不见了。

这个美容小姐的确不会说话。

我怕她渴了,就好心的打断她,好声好气的问了一句:请问,皮肤护理做完了吗?

啊,做完了。她愣了一下,回答。

好的,谢谢。我从美容床上下来,握握她的手,亲切地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她笑,对于我的赞扬她显然很兴奋。

我也就继续:我会回去把您的话如实告诉我的恩客。再见。

没等她反应过来,我就拉着面色不善的苏媚跑了出来。

出了门,我就问苏媚:我有这么差劲吗?

苏媚一听,又乐了,万分正经的端详起了我:

一张圆圆的脸,颊上是不用胭脂自带的“自然红”(这就是美容小姐口中的敏感型皮肤的血丝);眼睛挺大的,但是有黑眼圈,睫毛挺长挺翘的,但是不是很密;眉毛太淡,虽然古有眉黛如烟之说;皮肤嘛……

她把脸几乎贴在我脸上了,才说:鼻尖上,隐约似乎大约存在黑头,额头上用放大镜估计能确定是否存在粉刺。对了,你右耳耳垂上有一颗黑痣。

晕。我彻底晕了。这苏媚,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嘴里都说得什么话啊。

就两个酒窝算是这张脸上最好看的了。苏媚郑重其事的下了结论。

寒。据有关资料显示,人之所以会长酒窝,不科学的原因一般计有以下几种:一、天使之吻;二、笑着出生落地;三、吃饭时太急太馋,不小心咬掉了嘴里的一块肉。科学的说法则只有一种:根据解剖学的发现,酒窝都是天生的,它其实是因脸部的某三块肌肉闭合不齐而留下的一个缺陷。年轻的时候看上去很美,随着年事的增高,这个先天性的缺陷就在面部演变成一种“塌陷”,毫无美感可言了。这个在汉语中被美化为“酒窝”的缺点,英语称之为Dimple,原意指“小凹洞”,例如高尔夫球上那些恼人的凹洞,通常也被叫做Dimple。对于天生长着酒窝并且因此而沾沾自喜者而言,更为郁闷的是,英语把青春痘叫Pimple,跟“酒窝”仅仅是一字之差。比这更郁闷的是,Pimple和另一个词pimp也是一字之差,而且这一差异比“酒窝”和“青春痘”要离谱得多,因为pimp指的是“皮条客”。(此段摘自《南方周末》饮食男女之沈宏非“酒窝醉考”)

我大受打击,拽着苏苏往旁边的必胜客走去,边走我便凶狠的说:我要吃死你!

看的苏媚一直乐个不停。

边走我就边想:回去记得去提醒莫苍离,原来我真的很丑!顺便问问他,他那些个莫名其妙的朋友眼睛是不是被眼屎糊住了,或者干脆是眼神不太好?

这顿饭,吃的的确不爽。

本来是我把苏大美女拉出来的,结果反被她拖着逛了一天街。

真是自己找罪受啊。

晚上累得一倒头就睡,竟然一夜无梦。

第二日,上班。

杂志社那这一张报纸,在议论着什么。我凑了上去,一看:财经报头版头条:原主编倒下马,新财经新气象。

我听到艾薇儿说:活该!未经允许敢偷拍总裁,还大剌剌的登报,找死哦。

莫苍离。

这个男人,真是超注重个人隐私,一张照片,模模糊糊的,能看清什么?要不是标题上的“热”集团与“玉面阎罗”这几个字存在,谁也看不出那个男人是他。

动作也够快,够狠的。一天而已,把主编都给人家换了。过分哦。

我嘻嘻笑。不知道该赞美他还是鄙视他。

艾薇儿偷偷问我:你知道昨天报纸上的总裁绯闻吗?

我点头:哦,知道。

那你知道那个神秘女人是谁吗?艾薇儿满脸的疑问。

不知道。我也一脸的好奇。

唉。艾薇儿叹气。

我一直以为她是那种面对电脑就什么都不管不顾的主,没想到对莫苍离的绯闻这么感兴趣。

我也跟着叹气。

下午即将下班,我光明正大的走进总裁室。

面对那个在认真工作的男人,我一脸的惊艳。果然是认真的男人最好看——温润如玉的男子,一心一意的盯着面前的文件,我都恨不得我是那份文件。

他头也没抬,专心致志的批改着文件,说:小东西,有事?

哦。我回神。什么?

他抬头看我,微笑:有事?

嗯。我说:你觉得我好看吗?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不是说了吗?就眼睛凑活。他眼睛又挪回到文件上。

然后忽然又抬起头来:你还是别戴隐形了。

哦。我应着。莫名其妙的家伙,一会儿戴,一会儿不戴的,谁听?

我说:你眼睛没问题?

我很怀疑,是他眼睛有问题。

2.0。他回答,顺便加了一句:没有眼屎。

我呵呵笑。他真的太聪明了,知道我会这么问。

我不死心,再次确认:我真的很丑?

嗯。他立马点头,没有丝毫的犹豫。

哦,原来,偶就是一无盐女。

原来,他以为他是齐宣王。

番外 那时花开

莫苍离

第一次听到夏暖暖这个名字,是从玄的女秘书苏媚嘴里出来的。

那时,我正收购了一个杂志社。只是因为那本杂志的名字,我便收购了它。我就是这么随心所欲的人,想做什么做什么,没有人能阻止我。我几乎忘了自己是个平凡人,而不是神。

提到杂志社需要新的人才,苏媚在边上提到了夏暖暖。一个没有见过面的朋友。

我看了苏媚一眼:一个在私欲、利益中存活的都会女子,怎么会有那么遥远、那么干净的朋友?

夏暖暖?嘴里呢喃着,舌尖轻抵再上颚,一些暖意在心里蔓延。

第一次见到夏暖暖,是三天后。

那天,苏媚说带人来面试。我就在办公室等着,意外听到了外面的笑声。

以前,这里是一片安静,因为所有的员工都在忙着工作,怕被炒鱿鱼。其实,我也不明白,我明明每天都温和的笑着,他们却还怕我?奇怪。

那笑声里面,有一个格外放肆的。我想知道是谁,就随口喊了一句。三道笑声停了两道,那个放肆的声音更显得得意起来。

我推开了门,看到那个娇小的女子,正傻傻得看着我。圆圆的鼻头,圆圆的脸。然后剧烈咳嗽起来,鼻子眼睛皱在一起,都看不清五官。

也是一个花痴。见了男人就找不着北的笨蛋。

我皱了皱眉,说:丑死了。

她却向我晃了晃拳头,明亮的大眼睛被脸上的眼镜挡住了光芒。

她真是个稀有动物,可爱。

我想看一下那双眼睛,就冲动的上前摘下了那副眼镜:一个有着漂亮眼睛的女孩。

可她却把它遮住了。真是可惜。

后来,跟她聊了几句。觉得她虽然花痴,但很多时候,又是个聪慧无比的人。很难想象,一个傻气和聪明同时并存的矛盾体。

这个过程,她脸上一直是淡淡的笑,进退得体。我却觉得碍眼极了。

我突然很想看她刚见我时的表情,不优雅,不得体,甚至有些粗鲁,却让我觉得温暖。于是,言语上我就恶劣起来。她会被我气的脸红彤彤的,眼睛看向我时,却有飘移不定,似乎正在努力规避美色。

她的笑意不浅不浓,却适巧地撞进我的心坎里;看似柔情似水的她,潋滟的水眸里带着一抹教人捉摸不清的淡然,睇向我的目光,不闪不避,骨子里却似乎没将我瞧在眼里,说起话来不卑不亢,然而,却好似随意抓个话题敷衍我罢了。

后来提到钱。她整个人生动起来。看得出来,她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小财迷儿!我心里这样想。一个明明很淡定的人,听到钱却眼冒绿光。很可爱不是吗?

我开始对她感兴趣了。

我从来就不知道,原来自己也可以很邪恶,很冷酷。

第一天,她就给了我个下马威。大晚上的,加班,把高跟鞋扔向我和玄。

玄看到夏暖暖,冰山脸上突然而至的喜悦。

我忽然觉得不舒服。

原来她和玄,早就认识。

看着玄给她穿鞋,看着她小巧莹白的脚露在玄的面前,我垂下了脸,握紧了拳头。

再抬头,她正自己穿着鞋。她拒绝了玄。

很少有女人会拒绝玄。

我看着她穿上鞋,鞋跟断了。想上前扶她一把,却看到玄也紧张她,我便不动了。漠然让她从我面前离开。

终究忍不住。把她吓唬到自己车上来,看她嫌恶的皱了皱鼻子,好可爱的小东西。

我吻了她。她却咬了我。小野猫。

我厌恶自己。这个女人有什么好的?傻不隆冬的,又丑。

她感觉到了我的情绪,脸转向了窗外。

安静。好象刚才事情没有发生。

女人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大吵大闹吗?我不懂她。

她的鞋子落我车上了。停车,打算把它扔垃圾桶里去。想了想,算了。

一直在想着这个女人。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却看到他神清气爽的脸。我不禁窝火。看她低眉敛眼的叫了声总裁,便躲我躲得远远的。

我径直进了员工电梯,等着她进来。她却晃荡着去爬楼梯。搞清楚,我这可是第一次坐员工电梯!她还巴不得离我远远的?用力平复激昂的怒火,我平静的叫了声:夏小姐。

结果她晃荡了几下脑袋,抬起脚悠闲的继续往楼上爬。

后来看她勉为其难的进了电梯,我这火就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把她压在墙上,吻了她。那么甜蜜。跟那天晚上车上的味道一样。

她越是生涩,我越想让她成为我的,却终究不忍心在这种地方要了她。我不管,我的欲望她得负责解决!

当我心满意足的射到她的脸上的时候,我便在心里发誓:小东西,你一定会是我的!

下午天齐过来谈事情,却意外我没有穿外套,非要见她。我本来不想,转念一想,不就是个丑女吗?傻子才会对她感兴趣!

天齐闹她,她毫不给面子给了天齐一个耳光,还想个大姐姐似的安慰天齐。其实,天齐比我小不了多少。他只是长了一张娃娃脸,好嬉闹而已。意外,天齐竟也对她表示出兴趣。

一只小野猫而已。可是,我的心里像猫抓了一把似的,痒得我难受。

似风的女人……她的心机城府,我压根儿也看不穿。也或者,她根本是太单纯了,让我这种习惯了勾心斗角的人无法适应。但是,不管是玄,还是天齐,或者是其他什么人,夏暖暖,终究是我的!

出了一周的差,没有见到她。真想念那张总是挂着浅笑的脸。其实是想念那种宜嗔宜喜的活泼生动。

看她傻不隆冬的来替别人顶罪,却一脸的淡然。我就上火——她就这么任人家欺负?

想把她纳进自己的羽翼下,就没人欺负她了。她却不领情,反问我是她的么。

当然不是。她仰起分外灿烂的笑: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

是。我知道她喜欢我。她从来不掩饰见我时的表情,一脸色相,恨不得扑上来把我吃了。

别人都敬畏我,甚至惧怕我。只有她,一点也不怕我,不管我究竟是谁,她依旧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时不时地挑战一下我的威严。

可这句话不是应该我对她说么?而且,她不愿意成我的?

我的心像是被撕了一个大口子,空荡荡的,难以忍受。

于是,我强要了她。

她哭了。哇哇大哭,像个孩子。我便心软了,于是温柔的爱她。抱着她进了从来没有人进去的内室,怕她的身体不适应。我叫她小东西,看她难耐的在我身下呻吟、扭动、哭喊,昏厥。心疼,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地方,已经填满了。

原来,我一直在不知不觉地宠她。

原来,她也希望我成为她的。

在我明白的那一霎那,我听见幸福花开的声音。清脆,恬淡,静静的舒展着每一瓣幸福的花瓣。

夏暖暖,看似温暖,实则冷淡的人,爱恨喜怒也都变得很轻易。只等着那个人来抓住她。有的时候看似精明,有的时候却天真到近乎傻气。这种干净的特质对我们这群久混江湖的人来说是异常珍贵的,让人想小心翼翼保护,或……变态的破坏到底——就像一开始的我一样。

可是,我现在迫切的想拥有,你所有的喜怒哀乐。

我从来都不是相信爱情的人。但在这花开的时刻,我想爱情也不是多么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我想——去学着怎么去爱一个人,怎么爱你。

番外 斑鸠-写给琰

夏暖暖

据说,斑鸠一碰到西南风就开始晕头转向。——琰,你知道么?我就是一只斑鸠……

来到S市,是暮夏时节。

来到这里,是全然的陌生。连我自己都开始对自己陌生。

我好好的工作,好好的生活,可是所有的变化还是突然而至。身边某件事开始变得不可思议,譬如我已不似以前的单纯而变得世故,其他的现实竟也开始像梦境一样扭曲。

还有那些男人。还有爱情。

琰,你不要笑,虽然你老说我是个爱上爱情的孩子,笑我老是长不大,可是我曾经真的希望我的爱情快来到。你不知道,我曾经特别希望有一句像芝麻开门的咒语,我说一句爱情快来然后我爱的男孩子和爱我的男孩子就会出现,疼我一辈子。

可是现在,莫苍离——如果我可以预见,我宁愿呆在那座平静的小城,宁愿自己一直平平淡淡,宁愿躲在角落,也不愿意被他看上,和他、冷、温这样的人有牵扯。可是,我就这么碰到了他,碰到了冷玄天。我没有去招惹他们。我没有。可他们招惹我。

我爱上了那个俊朗如天神的男子,莫苍离。

琰,你以前老嫌我笑,嫌我笑得没心没肺,可你怎会知道,我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也开始那么那么的喜欢一个男人,喜欢到为他莫名奇妙的心疼。可笑是不是?

那些日子,总是做梦。梦里很乱,反复出现记忆里最庞大的合欢树。有谁站在树下?花瓣遮住他的脸,画面突然转换,花落满地,光秃秃的枝丫和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我一只看不清他的脸,一直。很奇怪是不是?明明是身边的人却看不清他的容颜。想追赶,却总是一直被扯开那么一段距离,不远,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便一个海角,另一个天涯。醒来后,依旧是在其他人面前温文尔雅在我面前会生气、会害羞的男人,是可以触到的温暖。

琰,你知道吗?只要他在身边我就爱胡思乱想,想我的未来,想我和他的未来。

他从来没说过在乎我的话。我一直耿耿于怀。他不知道,最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往往是失去。

我常常想,如果我现在消失,他会不会去找我?像《苏州河》里的男人和女人。

我对他,一直是在真心的交付与不交付之间。我总来没有说过我爱他。怕他也是,得到了便不再珍惜的人。

我知道。莫这样的人,最不愿意给的便是我想要的幸福。

可幸福是什么?在撩起我的情之后。我很想知道,是否在我想哭的时候只能想到他却不能偎着他流泪?是否就是他不说在乎我只强调我是他的?

为什么惹动别人芳心,如此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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