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亦舒小说里喜宝说“假使有人说他爱我,我并不会多一丝欢欣,除非他的爱可以折现。假使有人说他恨我,我不会担心,太阳明日还是照样升起来,他妈的,花儿不是照样地开,恨我的人可以把他们自己的心吃掉,谁管他。”那是我最爱的女子说过的我最爱的话。
所以,我现在可以笑着待在他身边,看他的满不在乎,看他的冷漠和偶尔的孩子气。
好吧,就待在他的身边,就这个样子吧,就一直这样持续下来吧。
琰啊,S市的风怎么一直这么大呢?我的眼睛一直在流泪。
真讨厌。
搞得我像失了方向的痴儿。
我想念曾经的那些日子,一个轻舞飞扬的少女,一袭红衣,聪颖伶俐的样子,站在前庭纷飞的花絮下,敛目垂首,引得光华翩转。是这样子的吧?琰,你说的,那个少女是我。那个时候,花儿一簇一簇的,鸟儿一堆一堆的,树枝上有两只白肚皮的喜鹊,地头上是一群灰不溜秋叽叽喳喳的麻雀,还有刚回来不久的剪刀燕——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燕子说这里的春天最美丽——稚嫩的我唱这这样的歌谣,柔软而完整。
我的心鼓荡着欢喜,西南风又吹起来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少女仰头,看到的是寂寞的晴空,一只斑鸠飞过,摇摇晃晃的。琰,你看到那只斑鸠了么?对,就是那只丑丑的灰色的斑鸠,一吹西南风就晕了头,失了心。
琰,你知道么?我就是那只经常莫名其妙没了方向的斑鸠,在有他存在的时间的谎言里寻找着自己都无法掌握的方向。
很怕时间的海就如此不顾的漫上来,漫过我生命的沙滩,而又退得那样急,把青春一卷而去。
某一天,我能否掉转头,重温娇媚的笑?
任记忆在后面扑啦啦的挥动着时光的翅膀。天尽头,掠着点点雪霜的青丝,斑鸠飞过。
人之初
风平浪静。
没有那个恶魔的莫名其妙,没有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人的打扰,唉,生活真是美妙。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子舒服的让人叹息。
周末。苏媚和“白马”约会去了。
我睡了个大懒觉,直到被外面的阳光吵醒。
随便梳洗了一下。就窝在大大的软软的沙发里,吃着零食,看肥皂剧。
电视里面是俗不可耐的情节,男女主角们一次次的误会,一次次的和好,第三者一次次的搞破坏成功,泪几乎从头流到尾。我却一直呵呵笑。
呵呵。很好笑。
为什么要爱情就不要自尊了呢?
正乐和的时候,“蜗牛与黄鹂鸟”的音乐响了起来。
真刺耳。
不想接。看着手机屏幕上出现的恶魔两个字。我装死。不接。真是的,周末也不消停会儿。
可是一直在响。真奇怪,这家伙对我的耐性怎么这么好了?他一直对我没什么耐性的,因为我不能带给他“银子上巨大的收益”。那么有钱了,喜欢跟我计较。切。
还真是锲而不舍啊。
我死命瞅着唱个不停的“蜗牛与黄鹂鸟”,懒洋洋的接了电话:喂——
一个喂还没完整的说完,那边就传来了恶魔的声音:
夏暖暖,你磨蹭什么?
明明温和至极的声音,可在我听来就有一股威胁在里面。
我皱皱鼻子,死男人,不怒自威的功夫练得不错啊。
看着电视上男女猪抱在一起痛苦流涕的丑样,我说:干嘛啊,莫大总裁。
把你东西收拾一下。他说。
哦。我随口应着。动也没动。
夏暖暖,给你十分钟,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恶魔直接下达死命令。
干吗呀?我问。好好的周末,收拾什么东西啊?
等会我去接你。莫苍离说。
不懂。我说,这你来接我跟我收拾东西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你搬我那里去住。莫苍离吐出一句云淡风轻的话。
我就笑了:哎,我说,我在这里住的好好的,干嘛搬你那里去啊?
我没有自虐的习惯,和恶魔同居?拉倒吧。
小东西,你已经是我的人了。莫苍离意外的没有生气,反倒说出类似于调戏的话来。我能感觉到他的邪恶。
嗯。我清清喉咙,忽略突然而至的大红脸:不就才一次吗?
他的调笑不止:我很期待接下来的每一次!
靠。色狼!没等我说什么,他便扔下一句:十分钟后见。
晕。当偶的反抗是P吗?
我并没有带太多东西过来S市,就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洗刷用品,一个小包就装了过来。
瞅着电视,视线越过电视实体,定在某一个虚无缥缈的点,我就开始发呆。
就这样跟他同居去吗?
被老爸老妈知道我就死定了!
十分钟后,门铃响了。
我窝在沙发上,不动。
不去了!干嘛他让我搬去我就搬去?不去。
我听着门铃继续叮咚。反正周末,大中午的,也不怕吵着人家。
结果人家自己进来了。
我指着他的鼻子,说不出话——这厮怎么无孔不入?连苏媚家的钥匙他都能搞到?太没有天理了!
莫苍离坏坏的含住我的手指,暧昧的吮吸着,直到我后知后觉的开始脸红脖子粗,忙撤回被蹂躏的手指。
真恶心,上面全是他的唾液。我一激动就想往他身上擦,我的手指碰到他昂贵的休闲服,还没擦,就被他冷冷的表情吓到。靠,没事就学人家冷玄天啊,冰山这么好学啊?
我嘟囔着撤回手,背到身后,却神经质的搓着。奇怪,手怎么突然发烫发痒?
突然想到他不应该在这里,于是我马上吐出义愤填膺却丝毫没有气势的话:你怎么会有钥匙?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学聪明了,面对莫苍离这样的主,不会傻的去做类似老虎嘴上拔毛、太岁头上动土等自己送死的事情。吃一堑长一智嘛,因为之前不怕死的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我的失身。
小东西,只有你拿我不当回事!莫苍离冷冷的睨着我,吐出气死人的话。
苏媚这家伙,太不够意思了,怎么可以把钥匙随便给一个男人?我只好自己咕哝。
他拎起我脚边的包,说:苏媚很识相,而且——我好像不是随便的男人吧?
他轻佻的朝我抛了个媚眼。
这个男人怎么可以这样子?明明看起来很正经,却老做这种很不正经的动作。知不知羞啊?
眼瞅着他就拿着我唯一的行李往外走,我忙上前拽住我的包。
看他又开始冷冷的睨我,我忙换上谄媚的笑:大哥,能不能打个商量?
我不是你大哥。他说。
真冷的笑话。我搓搓身上突然冒出的疙瘩。
我说:那个,亲爱滴,我能不能不搬你那里去啊?
看他继续冷睨着我,我忙说:你看哈,我在这里住,既不妨碍你做你爱做的事,而且你要找我,我可以随传随到。这不是比随时在你身边晃荡美好很多?
我笑咪咪的看着他,就等着他开窍。
他脸上是明显的不相信,因为之前我就让他吃了闭门羹。
我只好干笑,脑子里飞速旋转,想用什么借口打消他“同居”的念头。
于是只好继续抵毁自己:我很懒的,脾气又不好,会经常惹你生气、找你麻烦,对不对?
我眨着我自以为明媚的大眼,想着要不要干脆诱惑他或者是什么的,要不凭几句话就想让他松口、开恩或者是良心发现,太难了。
可我的确不懂得怎么诱惑他。之前失身的事情,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突然兽性大发。还是放弃吧。我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努力做出哀怨、绝望的表情。
你赖在这里打扰人家亲密是很不道德的事情。他说。
还真是一针见血。我有气无力的想着。这是一直压在我心里的包袱,虽然苏苏说没有关系,但我还是不舒服。而且,我也没有强壮到时不时的看人家表演活春宫却自己做和尚,呃,是尼姑啦。
虽然这样生理上会遭受诱惑、摧残,但至少不用被恶魔随时随地蹂躏我幼小的身体和心灵。
权衡再三,我保持缄默,死死的拖住包,就是不吭声。
而且,他湿热的气息喷在我耳朵上:你知不知道,坏人因缘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我立马不合时宜的颤抖起来。真搞不懂,是我自己太敏感呢还是他太会调情。
想起“白马”时不时看向我的眼睛和那天莫名其妙的对话,我开始犹豫。
他继续他的游说:你想一下,和我住在一起,你可以随时随地看到绝世美男哦。
不是他自己吹嘘,他不仅皮相是绝色,连身材都不是盖的。虽然咱没见过太多裸男,呃,确切地说是就见过他这么一个裸男,但西方裸男雕塑咱观摩过不少,知道所谓的倒三角是多么好的身材。而且,他的身材,无论是从视觉和触觉上来说,都是perfect!虽然就摸过一次,但绝对是令人终身难忘的——没有恶心的大肌肉,精致、结实,看着就想咬上一口。咬了一口就觉得全部吃掉才是最想要的。
天,我怎么成这么恐怖的色女了?
我努力低着头,不让他看到我红彤彤热乎乎的脸。
他还在继续:如果我满意的话,会时不时的有银子奖励哦。
银子,钱,money,钞票!这可是我的死穴!他还真是了解我!
我撇撇嘴,决定了去当米虫去:每天吃好吃的,反正是花他的钱,但我可以多做一份;如果他龙颜大悦,给点奖励啊啥的,这可就是4000元外的额外收入哦,那富婆就离我更近一点喽!
我立马妥协,松开拽着包的手,笑眯眯地说:那咱们走吧。
乖。莫苍离说着,脸上露出让我心惊肉跳的微笑。
走了一步,我硬生生地停住了,说:那个,要不要和苏苏道个别啊?
你省省吧。忘了谁给我的钥匙?莫苍离实在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破坏形象。
哦。这样啊。给苏苏发了条简讯,无非是感谢她这一阵子的收留,等以后请她吃顿大餐之类。
结果人家回了俩字:啰嗦。
寒。这女人真是的,自己干脆习惯了,就不能允许俺多愁善感一下啊。真打击人。
撇撇嘴,跟着莫苍离的屁股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走了。
真令人咋舌。果然是只有变态才会居住的房子。
房子大得惊人。这是站在外面给我的感觉。走进去,空荡的惊人。
这栋位于本市繁华路段,但是利用极巧妙的设计而闹中取静的豪华公寓,比起苏苏上的公寓要大上两倍还多。
采取楼中楼的设计,楼下是宽敞明亮的客厅、厨房、餐厅和健身房,楼上是书房和卧室。装修简约但不失高贵优雅,几乎全部是简单的黑白搭配,没有多余的杂物,相当沉稳大气,但缺乏一点生活气息。就像他这个人。
寒。我看着里面超级简洁的布置,打了个冷战。
我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男人,说: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我一直住在这里。莫苍离说,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
我想大叫,但想到后果只能小声地说:你纯粹是糟蹋这么好的房子。
嗯?他挑眉,想要我的解释。
我来劲了:你看,沙发光秃秃的,墙上光秃秃的,那么豪华的音响却没有好的CD,这么大的落地窗,这么好的阳台,却这么冷清,房子装饰竟然是黑白配,太难受了……
他接过话头,温柔地说:所以,你来,你想让它成什么样子就成什么样子,好不好?
我跳了起来:OK!
没有注意到他的温柔,我只想着:哈哈,等着我把它搞得面目全非,呃,是焕然一新吧!
把我的行李往沙发上一扔,我说:走,逛街去!
心动不如行动,趁现在有他做专职司机,现在就去买东西去!
去了最大的超市。
买了几个超级舒服的靠垫,这是为孤独的沙发准备的;不喜欢艺术画的孤僻难懂,风景画太呆滞冷凝,我就拽着他去手工织品那里买了几件超贵的手工织品,挂在墙上,应该就不光秃秃的了;然后跑到音像店,买了张M2M的CD,准备回去大饱耳福;去家具城,选了一组特有情调的摇椅和茶几,顺便把茶具也一块买了;想了想没有买咖啡器皿,他在公司整天喝咖啡,家里就不需要了;又挑了几个大大的中国结,回去挂在客厅里,肯定喜庆……
这个过程,一点都没有询问他的意思。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看东西,眼睛一直盯着我。嘿嘿,奇怪,难不成我变好看了?那也不至于让他这么专注吧。
直到脚又开始隐隐作痛,我才意犹未尽对跟在后面负责结账的男人的说:莫苍离,回家吧。
他的声音变得轻柔:累了?小东西。
我轻轻的跺了跺脚:嗯。
看到他手上什么也没有拿,我就呆了,不会那些东西都忘了拿着吧?我急了,就问:买的东西呢?
等会儿有专人送回去。他揉揉我乱糟糟的长发,安抚道。
哦。有钱人真好。窝进他的车里,我脱掉鞋子,揉着脚嘟囔。
看看他,没有之前形成面具的温和,也没有之前见了我就存在的冷酷,现在那张俊脸上是浅浅淡淡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温柔。
他还在看我。
我就笑了:莫苍离,我变好看了吗?
他摇头。
哼。他还真诚实。
那别老是盯着我看。我没好气地说。
小东西。他忽然朝我欺近。熟悉的男性麝香在呼吸之间侵占我的心。
我小心翼翼的呼吸。一听他这样像是含在嘴里的呢喃,我就害怕,怕他突然就精虫上脑了。现在可是在车上。
他的唇正在逼近我的唇,我紧张的闭上了眼,却感觉到他的唇移开了。紧接着湿热的唇咬住了我的耳垂,轻轻的噬咬着。
眯着眼,所有的感觉变得强烈起来。他的唇舌正忘我的脖子上移动。温热的大手抚上我的腰,正逐渐往上游移。唇的吸吮也变得用力起来。
我微微睁开眼,看到满脸压抑着情欲的男人。抓住他不老实的手,我说:回家吧。
他恶狠狠的瞪着我大约二十秒,然后放开了我。
我就笑。无法控制的喜悦。
在副驾驶座上,我微微侧头,便看到这个出色的男人。
我微微的叹息:这样的男人,怎么会跟我扯上关系呢?真是造孽啊。我不禁唾弃起自己。
夏暖暖,不要这样看我。莫苍离恢复了冷静,就有空管我了。
干嘛?我舒服的靠着柔软的座椅,懒懒的回嘴。
你那种眼神,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块肉。他说。
嘻嘻,我乐了。每次看到他,我的确有扑上去的冲动,但至少没像他那样身体力行啊,直接就上下其口。
一进公寓,他就抱起了我,在我的惊呼声中进了卧室。
这男人的确有当色狼的潜质。
他的床很大。我很想先参观一下他这么大又舒服的床的构造,可是却被他迅速压在身下。
寒。我可不希望在同居的第一天就和他在床上打滚。我想开口,可他竟然趁机把舌头伸了进来。
我用力把他的脑袋推开,看他又开始凶巴巴的瞪我,我只好说:我不想一见面就上床。
他的东西在我的腿窝处用力顶耸了几下,才停了下来。
我尴尬的笑。他生气了。深邃的眼底正闪烁着危险的光芒,想要把我生吞活剥似的。
他很重,即使他正在努力的不压在我身上。我别扭的动了动,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毕竟,我从来没有以这种姿势和人聊过天。
足足有三分钟,他没有再碰我,只是用那灼热的眼神将我仔细打量着。
我口干舌燥,只觉得浑身上下怪怪的。我舔舔唇,试着打破沉默:你干嘛?不要再嫌我丑!
他轻笑出声,以一种奇特低哑的嗓音说:你的锁骨很漂亮。说着,舌头就添上了我的锁骨。
麻麻的。我轻轻颤抖着,却低低笑了起来。
原来床上的男人都会说甜言蜜语啊。
他抬起头,继续看我:你的胸部不是很大,但很好掌握,而且触感很好。
寒。我继续打着哆嗦。
但是,他突然严肃起来:我发现你腰上有圈肉。
靠。直接说我胖不就得了,还用得着拐弯抹角的?
我一激动就想把他从我身上推开。
软绵绵的,我很喜欢。他继续严肃地说。
扑哧。我笑了出声。这家伙真可爱。
但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因为他的唇舌开始在我身上点火,大手也在我身上肆虐。
我抿紧嘴唇,心跳却来越快。奇特的麻痒,我的身体忍不住随着他的动作而蠢蠢欲动,想主动迎合他,好换来更强烈的快感。
之前的一次,虽然也有快感,但他太急躁,那是种疼痛中夹杂着的快感,急剧到让我昏厥。但这一次,他是慢慢来的,随着他唇舌、手的游移,我渐渐呻吟出声。
感觉到他的手指正试探的探进我双腿间,电流一般,我浑身颤抖。
乖,小东西,腿张开一点。我听到他粗嘎的声音。低沉而磁性,我被他蛊惑,火终于在全身燃烧起来。
这么美好的小东西,竟然一直没有人采摘……
是他的声音吗?我几乎要哭了起来,尴尬又窘迫,伴着可怜的悸动。全身充满莫名其妙的张力和疼痛,我似乎可以看到一朵花正在缓慢的盛开,直到完全盛放,直到所有的快感决堤。
身体在痉挛,心却飘浮。我只能发出无法压抑的欢唱的呻吟和压抑的呐喊,意识越来越混沌。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他给与的罂粟般的快感,伴着他无止境的撞击和抽送。
像是坐云霄飞车,又像是疯狂失速的及其,濒临崩溃的极限。他低头咬住了我因兴奋而高昂的脖子,发出兽般的低吼……
人之初,除了赤裸,应该就是兽般的纠缠了。本能主宰了最初的一切。
风云起
早上又是一场激战。
我不得不说,这男人的体力真不是普通的好。看他神清气爽的穿戴完毕,我却躺在床上苟延残喘,我心里就极度不平衡。
吸吸鼻子,做出一副哀怨状,我说:莫苍离,我饿了。
意外的,他对我的称呼没有表示任何的不满,反倒说:我去做早餐。
天哪。地哪。这男人还要自己做早餐?我本来只是随口说说而已。看他走向房外,在门口的时候停下来,说:你可以叫我莫,也可以叫我苍离。
切。我嗤一声,就是不能叫你名字。
暗自翻个白眼,我赖在床上跟他打嘴官司。
看他面无表情的还站在门口,我嘻笑着说:亲爱的,你不去做早餐吗?
他才满意的离开。
我立马塌下脸,身上好酸。
今天是礼拜一,要上班哦。看看时间,还早,就往被窝里钻去。
哦,忘了说一声,我讨厌冷气。虽然会很凉快,但吹在身上不舒服。
迷迷糊糊的似乎又要睡过去,却被莫苍离拖了起来。
实在不明白,他怎么也能做这么粗鲁的动作。
随便套上件衣服,混沌着去洗刷了一番,坐在饭桌上,看着精致的早餐发呆。
原来这家伙真的会做早餐哎,好像水平还不一般。
莫苍离调笑的声音传来:小东西,我发现你很喜欢穿我的衬衣。
咦?咦咦?!咦咦咦?!!我终于清醒过来。晕,我居然又穿着他的衬衣出来了!
脸有些发烧,我喝了口水。温的,很舒服。
不知道这家伙是真这么细心呢还是瞎猫碰到死耗子,正好蒙对了我的习性,竟然在我面前放了杯温暖的白开水。
他喝的是咖啡。
咖啡?我问:那个,我怎么没发现家里有咖啡啊?
他看了我一眼,说:你好像没有进过厨房。然后继续优雅的用餐。
寒。人家昨天才过来,哪有空进厨房啊。我咕哝着。
用力咀嚼着好看又好吃的煎鸡蛋。我心里就又开始不平衡了:凭什么他人长得帅做的饭也好吃的不得了啊?虽然只是简单的中式早餐。可我呢?长得一般,做的饭菜也一般。只有像琰、苏苏这种自己不会做饭没得挑剔的人才会说好吃。太不公平了!
擦擦嘴,看他要收拾餐具,我忙站起来说:我来吧。
他看我一眼,脸上出现笑意:我不介意现在吃饭后点心。
啊?
看他眼神又开始酝酿着风暴,我忙后退,假笑:呵呵,饭后剧烈运动对身体不好。
他把餐具一放,作势迈向我,嘴里还说着:怎么会?饭后适量运动有利于消化。
不是吧?你不怕精尽人亡,我还怕腰酸背疼腿抽筋呢。我连忙逃进卧室。
边换衣服边骂:色狼!满脑子黄色糨糊的家伙!随时精虫上脑的家伙!
出来时,他已经穿上外套了。看我出来,他拎着领带说:小东西,过来帮我。
我过去,拿着领带无所适从。踮踮脚,把领带套在他脖子上,我不好意思地说:我不会。
他微微笑着,牵起我的手教我,温热的呼吸充盈在我鼻息之间:我很高兴你这么说。
高兴?我不会做他还高兴?不知道这家伙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牵着我的手打完领带,说:把它推上来。
我拽着领带就想用力,他握住我的手,痞笑着说:要轻轻的哦。
汗。他总能猜到我在想什么。看过不少经典情节,白痴的女主帮男主打领带,总是会不小心的勒男主一下,然后男主会露出宠溺的笑,然后再是温暖的相拥。我本来也想做回女主角的,却被他看出来了。
我坏坏的吐吐舌头,轻轻的把领结推上去。
我想这个画面一定是绝美又温馨的:早上金色的阳光穿过大落地窗,洒落一室的柔情。俊美如天神的男子噙着笑意,一脸温柔的看着身前帮他系领带的女子,女子是一脸的娇俏慧黠,踮着脚迎向男子。
如果没人知道女子现在坏坏的心思的话。
我拎起包等他出门。眼睛四处溜达。却看到了落地窗边那精致的茶几和摇椅。
说实话,昨天下午买的东西什么时候送来的我都不知道,因为拜某人所赐,我睡的很熟很熟。
其他的东西呢?我问拿起公事包的男人。
他说:在储藏室。
哦。我点点头,只能下午下班回来再收拾了。
坐上他的车,我说:你在公司前一条街放下我就可以。
他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不置可否。
呵呵。我只能看着他笑。有些其他的感觉划过心底。
在这上面,我们达成了一致:不让公司的人知道我们的关系。
这样最好,对我,对他。
我从来都不希望麻雀变凤凰的戏码出现在我身上。而且,我从来都不认为我是一只麻雀。自卑?没必要。自尊?还是要的。
一路上没有再说话。他把我放在路口,车子急驰而去。我扬起的右手以一种挥别的姿态面对绝尘而去的他。有些可笑,有些悲哀。
我看了看时间,足够我走过去的。于是就慢悠悠的往公司走去。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会成现在这个样子,让琰知道的话也不会相信。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偶尔任性却从来都懂得分寸的孩子,傻气到让人想宠,聪明的让人心疼。可我现在却做了我受过的教育中视为叛逆的事情——某一个男人的情人。而这个男人不会是我的丈夫。我并不是会渴求肉体一晌贪欢的人,如果不是莫苍离让人无法拒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瞧,我也学会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理由、寻藉口。
真是要没有牙齿了。笑。
休息时去茶水间的时候,意外的碰到冷玄天。朝他点了一下头,他漠然的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某种意义上讲,莫苍离和冷玄天有些相似之处。具体怎么相似呢?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感觉。一种气质或者是深入骨髓的某种特质很相似。我揉揉太阳穴,有些头疼。
听同事说,冷玄天是来谈业务的。我们公司与冷氏广告方面的洽谈一向是冷总裁和莫总裁直接敲定,因为据说他们两个私下里是很好的朋友,都是一起留过学的“海归”。
原来只要是人,就无可避免的八卦。
我边在PS上上色,边听着周围的八卦。
这种日子是一种享受。
如果没有太多的突然而至。
夏暖暖,有人找。同事甲在门口说。
哦。我应了一声,随口问道:知道是哪位吗?
不知道。同事甲摇头,继而朝我眨了眨眼,暧昧地说:是个帅哥哦。
唔。我要笑不笑。是个男人他就帅啊。
经过总编,看她没在,就直接来到广告部门口。
非绪。我看着那个站在门口一脸温柔的男子。
从我离开那座城市后,就再也没有想到会再见到他,他现在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依旧是温温柔柔的笑,他对我说:夏暖暖。
我也微笑。他朝我笑,我没必要给他脸色看。我笑着说:非绪。真巧,怎么会在这里碰到你?
看似惊喜,其实是淡淡的疏离语气。那陌生的话从我的口里吐出来,那么自然。可那个接受这么疏离口气的人,明明是最熟悉的,或者是曾经最熟悉的。
他温柔的脸上掠过阴霾。
这不是我熟悉的温柔。我熟悉的温柔应该是温暖偶尔掠过淡然,像——莫苍离。
莫苍离?我微微蹙一下眉。这家伙还真是毒药,慢慢侵蚀着我的生活和思维。现在我无论面对什么事什么人,总会想到莫苍离。这种现象不好。
面前的非绪嘴巴开开合合。我不好意思的打断:对不起,刚才没听清楚,麻烦你再说一遍。
他愣了一下,略显痛苦的朝我低低说道:暖暖,你不要这个样子!
唔?我怎么了?不就是刚才走神了吗?有必要把我搞得像罪大恶极似的。
我好笑的说:我怎么了?
他忿忿道:你怎么了?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对我爱理不理的。
看着他的义愤填膺,我只能微笑。天!好像真的是我的不对。即使是陌生人,我也不应该在他说话的时候开小差。何况,他是个故人。
我只好再问一遍:非绪,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他似乎在隐忍着,只好又重复一遍:我现在在营销部。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
哦。真是巧。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在“热”?
他没有回答,只是露出神秘的笑,然后说了一句“以后请多指教”便走了。
真是奇怪。不是奇怪他已经工作了。我已经工作一年,他现在工作是没什么值得奇怪的。奇怪的是他也在“热”上班。
是巧合吗?巧到他知道我也在这里工作?我在这里好像就琰知道。琰告诉他的?不可能。
返回办公室,我依旧是满肚子的疑惑却不得其解。
想起刚才的重逢。小说里所有被男女主角们期待万千的重逢都是很艰难的,千呼万唤始出来。而我从不希冀的重逢却突然而至。真是让人感慨:小说,真的是小说。
那个曾经亲昵的唤着我的名字的男孩子,那个曾经温暖的吻着我的额头的男孩子,什么时候从我的记忆里模糊了呢?
从四年的距离开始?从他拥着别的人开始?还是从我坐上那列车开始?
已经不确定了。
可是,非绪,很遥远的一个名字了。
原来对过去已经陌生。人类的确容易遗忘,即使不遗忘,也很容易被时间冲淡了感觉。
想着琰说过我:多情却似无情。
微微叹息:夏暖暖,原来你也是个薄情之人。
经过总编室,被总编叫住,非常严厉的朝我训话:上班时间不准闲晃。
是。我温驯的听训。毕竟是上班时间,又没有跟总编告假,我的不对。
看她满意的点头,我忙回到座位上。继续之前的工作,MSN上传来艾薇儿的话:(*^__^*)她更年期提前!
我回她一个:-)符号。告诉她没有关系。
相处久了,才发现,艾薇儿虽然平时喜欢埋在电脑前不问世间事,但其实是很好相处的人。
原来,人这一辈子,一直在认识一些人,亲密一些人,疏远一些人,忘记一些人。
后来在公司总是会碰到非绪。
营销部和广告部差好几个楼层呢,怎么会总是碰到他?非绪一直做出惊喜的样子,然后热络的问东问西。
长时间下来,看他持续做着那个动作那种表情,我都替他累了,可他依旧乐此不疲制造着“偶遇”。
我不会傻到以为他还对我感兴趣,因为他的眼睛里没有任何的男女之间才会有的色彩,只有强装的喜悦和令人费解的迷雾。
想起很久之前,在他面前,我一直是扮演那种乖巧又傻气的孩子。只是因为他说喜欢我傻乎乎的样子。
一个女孩子肯变傻,是因为她在乎那个男孩子。
可现在,他还以为我是那个傻女孩吗?
时间没有带给他智慧。我不免感慨,露出无辜的笑。
如果现在琰在我身边的话,一定又开始戳着我的脑袋说:暖,又打什么坏主意啊?
想起这一阵子莫苍离老是盯着我看,问我最近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
他都从我脸上的笑看出我要使坏了,他还真了解我。
笑意在我脸上扩大。
呵呵。好吧。暂且安静的看着吧,有些事情要发生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
学学海燕: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潮暗涌
一个月下来,公司里就开始了流言蜚语。
类似于“原来刚来的非帅是为了夏暖暖啊”、“哇,非帅真痴情啊”、“夏暖暖太不识好歹了”等等。
非帅即非绪大帅哥的简称。为什么他这么得人心呢?我总结了一下原因。
这一个月来,不知为何我的运气非常不好。出门遭抢劫,是非绪勇猛的追上毛贼,一拳把他揍趴下,把包还给了我;高跟鞋断跟,是非绪搀住了几欲跌倒出丑的我,并买了一双新鞋给我;下雨,我的伞不见了,是非绪把他的伞给了我,自己却冒雨走了;再来就是办公桌上一天一朵的玫瑰花等等诸如此类英雄救美或者是持之以恒的行为。
俨然,他就是所有女性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的化身。
忘了告知,非绪会功夫,而且还不错——但是毛贼为什么不抢周围花枝招展的女人或西装革履的男人,非得抢我这个出了公司就一身牛仔打扮、连包都是仿的、怎么看怎么不像有钱人的人呢?我的高跟鞋和伞平时都放在公司的更衣室,鞋子是莫苍离送的,质量应该有保证,不应该会像地摊货那么烂吧?伞也一直放在更衣室好好的,平时什么问题都没出,怎么这一个月就频繁出状况呢?当然,玫瑰花倒是有表明他的身份。
我一直没当回事。就那么安静的等着这些事情的发生,看着他一次次以神人之姿出现在我面前,解救我于危难之中。
一次两次我还说声谢谢。俗话说,一而再,不可再而三。第三次的时候,我就冷冷着看着他在我面前做戏,看他脸上越来越虚假的温柔。以至于,后来我偶尔把包偷渡到莫苍离那里或者干脆是不拎包,或者成天穿着不伦不类的休闲鞋在公司晃荡,或者是下雨的时候就把自己偷渡到莫苍离的车上。与其看非绪蹩脚的演技,还不如和莫苍离调情顺便打打野战呢。玫瑰花的数量越来越多,我的喷嚏也越来越多,我终于印证了自己果然有“花粉过敏症”。于是垃圾桶里的残花也越来越多。
于是,我就成了“难消英雄恩”的“非美人”,通俗说来,就是“不识好歹”。
最开始的偶遇没了,现在威胁到我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情倒多了起来。你想一下,如果毛贼看到包里没钱捅我一刀怎么办?如果高跟鞋跟断了,我崴脚了怎么办?如果伞丢了,我淋雨感冒了怎么办?而且,我真的花粉过敏哎。
我心里那个不爽啊,这可是命跟钱的问题,不容忽视!否则,照这么发展下去,哪天来了辆车没事朝我撞来,非大帅哥也累了不再抢救我,我该怎么办?
我要自力更生!
真是乌鸦嘴。好的不准坏的准。还没能等我身体力行,下午下班,如往常。夕阳蛮好的,橙色的火球,在抬头间摇摇欲坠。风不大,微微的吹拂着过往匆匆的下班族,没有人像我这么惬意。我在这座城市就像一个异类,太过自在的异类。这是莫苍离说的话。
我打算去超市。
下班前窝在洗手间给莫苍离打了个电话。我说晚上想吃好吃的。他很温柔的说行,不过要我自己去买菜,他还得看会儿文件。看在他是总裁的面子上,我就“勉为其难”的往超市晃荡。
剧情发展的太过戏剧化。当我拎着一大包菜出了超市门,往公交站牌走的时候,一辆车从拐角处快速冲了出来。而我,就是那个目标。
往左走?不行。左边是机动车道,车更多。往右退?右面是墙。往前?我跑不过车。往后?除非我想早死。我听到周围的惊呼声,还有陌生人大声对我喊着:快闪开!
我苦笑,我往哪里闪?分明是存心置我于死地嘛。
电石火光间,我看到红灯亮了。所有的车都在减速中,我死命往机动车道上跑去。想要我命的车呼啸而过。我耳边闪过急剧刹车的恐怖声音,一辆黑色房车险险的停在我面前。我软软的瘫在了车前,手里的菜已经成了车下亡魂。
我都不知道我竟然有这么快的速度,几秒钟的时间而已。我能听见自己心脏剧烈的鼓动。果然,危机时刻,人的潜力是无尽的。我瘫在车前苦笑。
车里的主人下来了,朝我走来。我听到那个人惊讶的声音:夏暖暖。
抬头,是安轩。唔,就是苏苏的“白马”。我扯出笑,说:嘿,你好。
却看到他慌张的跪在我面前,眼睛在我身上逡视,慌乱的问:怎么了?刚才撞到了吗?有没有哪里疼?
我被他眼里的慌乱吓到。他那么慌乱,手在我面前颤抖,一点都没有以前谦谦君子的样子。
周围的人提醒了他:叫救护车吧。
他像是突然清醒了似的,拿出手机来就要拨号,手却依旧抖的不成样子。他用力的喘气,压抑着他不可抑制的慌乱。
我本来惊魂未定的心看到他这个样子,却突然安静下来。我抓住他的手,安静的说:安轩,我没事。
他茫然的眼睛看着我。我用力抓了下他冰凉的双手,安慰道:我没事。真的。我只是吓到了。
他终于真正清醒过来,爱笑的眼睛一片严肃,定定地看着我,猛地把我拥进怀里。
我没有挣开,因为这个把我拥进怀里的男人,身体在颤抖。
绿灯已经亮了。喇叭声开始此起彼伏,周围的人群也渐渐散开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安轩,抱我起来吧。
他低低地问,似乎在确认:你真的没事?
我微笑,说:没事。只是腿软。
他把我抱进他的车里。
我怀疑我跟S市的超市八字不合。专程来买了两次菜,就出了两次事故。真是见鬼。
他还是不放心,把我送进市中心医院。直接见了院长,见到院长毕恭毕敬的朝安轩叫了声:安少。我才知道,安轩的家族拥有这座城市几乎全部的医疗机构,而安轩就是第一位的继承人。
我咋舌。以前只是凭猜测觉得他不是平凡人,现在知道了,却原来是如此的不平凡。
被迫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直到医生说了没事,安轩才放下心来。
出了医院。才发现天已经黑了。这一番折腾,也的确够累人的。
看着面前的男子,我说:我没事了,你也该回家了。
安轩安静的看着我说:我送你。
不用了。我坐公交车就可以。我婉言拒绝。
如果不是当时我已经吓软了腿,如果不是看到他的惊慌失措让我觉得心酸,我不会和他有这么深的接触。在我眼里,他只是苏苏的“白马”。
我坚持。他说。看见我还要推脱,他忙说:我不放心,这么晚了。
我沉默了。我也知道,今天下午发生的事绝对不是偶然或者是运气不好。是有人不愿意再见到我而已。
事情开始出乎我的预料,我没有想到会扯进生死漩涡中去。
我点了点头,钻进他的车里去。
在他的惊讶中,报出莫苍离豪宅的位址。
原来苏苏没有泄露我与男人同居的事情。
安轩沉默的把我送到家。我下车的时候,他低低吐出一句话:以前,莫这里没有女人。
我顿了顿,回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谢谢你,安轩。
从今天下午的事情,我可以感觉到他很关心我。可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关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