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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倒霉女人捡到一头大熊

作者:却却/却三 当前章节:5622 字 更新时间:2026-6-1 08:24

我睁开眼,只觉脑袋里有千军万马奔驰,浑身似乎刚从滚滚车轮下劫后余生,真正痛不欲生。不过,我很快就从混沌状态惊醒,因为旁边正躺着一个几乎全裸的男人,与时下的奶油男人不同,他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肌肉惊人的发达,胸膛手臂用布条一圈圈包扎着,有些地方仍丝丝渗着鲜红。

我微微抬头,正对上一双寒潭般的黑眸,女人的本能驱使下,我嘴巴大张,准备发出惨绝人寰的声音。他眸中精光一闪,用一只恐怖的大手阻止我,一脸正气地说:“姑娘,在下姓熊名无意,今年二十有二,尚未娶妻……”

他顿了顿,一脸为难,似乎有些说不下去了。

我眉毛挑了挑,好整以暇地准备听他继续说笑话,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个来回,眼神一黯,似终于做出重大决定,拍了拍胸膛,沉声道:

“我熊无意是响当当的男子汉,决不会做那种糟践人的事情,我一定会对姑娘负责!”

“扑哧……”还对我负责呢,莫非他是古代穿越过来的,我差点成为历史上第一个笑死的。

“姑娘到底在笑什么?难道不肯相信我的话,一定要寻死不成?”他起了身,双手抱胸怔怔看着我。

你到底哪只眼睛看出我要寻死!我正要起身,笑得腿一软,差点一头栽倒,我确定,自己的衣服还好好地穿着,除了宿醉有点头疼,身体也没有任何异状。如果不是我在梦游,那就是他连脑袋也受伤了。

刚想开口,他眉头紧蹙,无比庄重地说:“姑娘不要担心,我有的是力气,一定能找到事情做,等我赚到银子,你就有衣裳穿了!人穷一点没关系,一定要有礼义廉耻,不要衣不蔽体出门!”说着,他非常严肃地把身边的长袍搭在我身上。

他看起来不像说笑!我醒悟到这个事实,笑声嘎然而止,抓住那撕得乱七八糟的长袍,只觉手感好得怪异,待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一番,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竟是失传已久的如是缎!

我刚为写一个穿越到明末的小说搜集了许多资料,还专门去博物馆蹲了几天。据说此缎因秦淮名妓柳如是所绘花纹得名,其做工之精细无以伦比,当时只有秦淮河畔的一户作坊能织,清兵入关后,那户人家被屠灭殆尽,如是缎就此失传。

这件衣服,现在应该在博物馆!

我抖抖索索伸出手,在缎上摸了一把,又摸了一把,如被火灼烧般猛地把手收回来,欲哭无泪,这件衣服竟然是新的!谁能告诉我,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

良久,我处于停止状态的脑袋瓜终于出现一道灵光,换上使用率为零的严肃表情,盯上他幽深的墨黑眸子,气势却立刻矮了下去,他的眼神无比清澈,如一泓清冽的泉,让我顿时失去继续探讨的勇气。

我强自镇定心神,用颤抖的声音问道:“你从哪里来的……不,今年是何年何月?”

他皱皱眉,闷闷道:“我祖籍顺天府,奇怪……我明明记得今天是崇祯三年七月十五……”

天啊!我真的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先澄清了自己的错误认识,这家伙绝对不是鬼!之后,我看着面前那眉头纠结的酷脸,有种再度昏倒的冲动。

我很快拼凑出来完整的情节:昨天那个脚踏几条船的混蛋男人终于摊牌,选择了他老板的女儿,我一气之下跑去买醉,三杯后就处于醉后间歇性失忆状态,然后带着满心伤痛摇晃回来。那时,这个叫做熊无意的男子正在街头转悠,穿着一身月白色锦缎长袍,长袍上虽然有些不明颜色物体,而且破了多处,仍可以算是白衣翩翩。更重要的是,他长发披肩,用丝带松松束在脑后,剑眉星目,脸部棱角分明,在我模糊的视线里,宛若天神。

好死不死,最近流行穿越时空文,我也在赶潮流写一篇,男主角正是身材高大,长发飘飘,剑眉星目,白衣翩翩,气质非凡。

于是,孤单太久的我如同见到亲人,做了世上最愚蠢的一件事——扑到他怀里嚎啕痛哭。

然后,我厚着脸皮推断,应该是把他拉了回来,而且大神保佑,我没有引狼入室!

经过一番内心煎熬,在吃了两粒泰诺止痛后,我终于面对现实,开始满屋子乱钻想主意。

其一,我很穷,连自己都养得皮包骨,没办法养这么个大活人。我没有正式工作,生活费来自没日没夜地写那些胡编乱造故事的稿费。虽然小有名气,被小女孩们疯狂追捧,日子也并没怎么好过。

出版社小编,也就是那催命魔王莫小望简直是周扒皮再世,我辛辛苦苦趴在电脑前码的字,她左删右改,总是逼得我抓狂才过稿。当然,钱肯定不会太多,刚够糊口而已。钱到我手里的时候,我经常已经断粮了。如果不是父母去世后留给我这套小房子,我肯定得露宿街头。

其二,我很倒霉,这个不用细说,从我三百年喝次酒竟然捡个麻烦回来就知道了。

其三,我还有个预感,这个冷酷如冰山的男人绝对会使我一潭死水的生活掀起滔天巨浪,即使他的眼神看起来还算善良。而我对所有麻烦事只有一个态度,惹不起就躲,躲不掉就逃跑!

当我为莫名其妙多出的大麻烦想破了头时,熊无意一直跟前跟后,双臂伸得老长,似乎生怕我再次晕倒,想想也是,在他的世界里,女人都是弱不禁风,需要好好保护,他哪里能想到现代女人已经自力更生,女强人比比皆是。

我猛地停下来,正对上他满是关怀的温柔目光,不禁心头一暖,这家伙没有趁人之危,心地其实不错,我也不能太过分,毕竟是自己把人弄回来的。

既不能撕破脸赶人,又不能留下他,走到第N圈,我终于受不了了,我可怜的脑袋瓜除了写稿子完全是摆设,哪里有办法应付这种状况。笨人有笨办法,我一股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全掏出来,连小猪扑满都打碎了,把钱统统塞到他手里,哭丧着脸说:“老大,您就饶了小女子一命!小女子实在太穷,养不起您这尊大神,您就高抬贵手,放小女子一马,还是去投靠别人吧!”

怕他不相信,我指指难民营一样的家,满脸沉痛地向他点头:“你看看,你跟着我只有死路一条,不要拖累我啊!”

接着,我目睹了冰山融化的过程,熊无意脸色顿缓,眼中全是惊奇,精光一闪后全变成了哀怨,一直没有出声。我手抖啊抖,在收回与坚持之间做激烈斗争,有个叫良心的东西隐隐作祟,面对这种“我受伤很重,我本无辜”的眼神,我觉得自己罪孽深重,简直该下十八层地狱。

我突然想起来,他全身伤痕累累,光胸膛就有两处刀口,现在天气这么热,很容易伤势恶化。而且,他比我还小三岁,要是弟弟还活着,也是这个年纪。

算了,他出去未必有活路,我再努力点,省着点花,总能养活他的吧。我眼眶一红,把钱收了回来,出去为他买药品。

我回来的时候,他正在沙发上跳上跳下,玩得不亦乐乎,一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立刻满脸严肃地端坐不动,非常镇定地说:“姑娘,请教一下,这个东西为什么可以自己动?”

如果不是他红红的耳朵,我一定会被他一张酷脸骗过去,我在心中悄然微笑,他如果在现代,肯定还是个大孩子,像外面那些阳光少年,每天呼朋引伴,欢笑来去,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摆出大姐大的样子,大摇大摆走到他面前,他嘴角一撇,眉头又拧起来,为了避免接受他礼义廉耻的再教育,飞快地在他头上敲了一记,他手微微一抬,又很快放下来,正襟危坐,似乎要跟我谈什么人生大道理。

我刚想拆他胸前的布条,只见眼前一花,一只大手已挡在面前,他用领导做报告时的严肃语气道:“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钱小小,”我打开他的手,大大咧咧道:“别惦记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治伤要紧!”

虽说胆子奇大,拆下布条,我还是倒吸一口凉气,手微微颤抖,将云南白药均匀地洒上,再用纱布一层层包裹。

我尽量不去看那深深浅浅的伤痕,有人说伤痕是男人的勋章,可是,面对这些狰狞的痕迹,我为他心疼,只想将他拥在怀中,无言地抚慰曾经的痛。

他怔怔看着我的眼睛,眸色无比深沉。当我包裹好,他正色道:“钱姑娘,你放心,你于我有恩,我决不会错待你!”

我哇哇大叫:“我都二十五啦,比你大一截!以后别姑娘在下小姐的,笑死我你就没人养活了!还有,你干脆以后叫我表姐,我就当你是乡下刚来,反正这黑黢黢的样子也像!”

他瞪圆了眼睛,满脸不敢置信。我暗暗得意,最初晕过去是喝多了还没恢复,我可一点也不是弱不禁风!在我的絮絮叨叨中,他听任我的摆布,沉默着,定定看着我,越来越幽深的眸中似有星光闪烁。

那,是我不懂的星光,也是让我豪气倍增的星光,从此,我不再是一个人,我有责任把他照顾好!

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几天后我终于明白古人诚不欺我!

第一天,经过我糖果加棍棒的教育,他终于以山一般的沉默接受了来到三

百多年后的现代这个残酷现实,也接受了现代人穿着暴露的习惯,不再念叨什么礼义廉耻,也相信了现代女人不会被男人碰过就要寻死。不过,他仍然坚持,他要对我负责,听说我孤身一人,当即自封为当家人,笑得我直不起腰来,古代人果然比较大男人主义!

发现家里有源源不断的自来水,他非常惊奇,打开龙头就灌,我连忙制止,

他脸色立刻变了,浑身飕飕地冒寒气,我硬着头皮把他拉到古董饮水机前,向他指点冷热水,还当场为他倒了一杯水,他一脸怀疑,咕咚两口喝下去,抹着嘴道:“难喝!”

矿泉水你难道想喝出琼浆玉液味道!我气不打一处来,打开电视对他进行现代知识教育,从他目瞪口呆的表情和与沙发不离不弃的行为看得出来,教育是非常成功的。然而,看完现代剧,一个明朝装扮的人出现在屏幕上,他大喝一声,一跃而起,幸亏我反应及时,在他一拳砸穿电视前使出我的狮子吼绝招,险险救下这老古董。他抓人不成,逼我把里面的人找出来,缠得我几乎崩溃,当场拿了螺丝刀把电视拆给他看,才使他偃旗息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很快,他又对那会自动摇头吹风的电风扇产生了兴趣,居然想把手指伸进去,我忍无可忍,双手叉腰,摆出最酷的茶壶造型,给他下了死命令,不得乱摸电器!

晚上,我特意泡了一壶茶提神,抱着一本百科全书向他解释电器和现代交通工具,他兴致高昂,虽然表情算不上友善,很有些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一直缠着我问到早上,害我成了国宝。

第二天,他一整天都在叫饿。他个子大,吃起东西来一点也不含糊,而且那些饼干泡面话梅辣豆干什么的一点都填不了他的肚子,两天工夫,家里原本准备吃一个星期的东西光了,连冰箱里的冰块也被他嚼完了,我只得饱含热泪再次大采购填充,白花花的银子啊,飞了飞了……

第三天,我经过N次心理建设后坐到电脑前,因为再不码字两个人都得饿

死。某人好奇宝宝本性彻底暴露,而且不再摆出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嘴角带着小钩子,借着打扫的名义把家里每样东西都摸了一遍,丝毫没有什么隐私观念,竟然连我的文胸也没放过。

被我暴敲一顿后,他终于明白那玩意的用途,大喇喇堵在我面前,理直气壮道:“小小,你既然已经是我的人,你的东西我为何不能看?为人妻者,要懂得三从四德……”

我扔出一双臭袜子,成功地堵住他的嘴,他拎着袜子直摇头,乖乖进浴室干活,因为他是一家之主,有做所有重活的义务。

看着焕然一新的家,我沾沾自喜,果然要用以暴制暴的方法才能将古代人的脑筋扭过来。

下午,他对电视失去兴趣,把注意力转到我的电脑上,一脸跃跃欲试,觉得敲几下键盘就能从里面蹦出字实在很好玩。我只得先下手为强,非常正经地告诉他,那是我吃饭的活计。他愣了愣,目光中全是敬畏,我突然想到,在古代,我这种也算读书人,是最高级的生物呢!我不禁有些飘飘然,心情大好,连他凑到我身边都默许了。

也许是这个庞然大物的原因,才敲了几行,我满头是汗,他屁颠屁颠倒了杯冰水放在我手边。真是六星级享受啊,我美滋滋地想着,开始重新考虑他的优良性能。

看到我的笑容,他眸中闪过明亮的光,拖了条凳子规规矩矩坐到我身边,努力辨认那些方块字,没想到他水平不错,连猜带蒙也能领会大概的意思。

可是,我写的是言情,他磕磕巴巴大声读出来算怎么回事啊,我边打边掉

鸡皮疙瘩,只好继续变茶壶,喝道:“无意,你没看见我在忙着赚钱吗!”

他无比委屈地看着我,好像我在虐待小动物。我悻悻收起茶壶姿势,随手抽出本书塞给他:“乖,去看书!”

他嘴角有些抽搐,接过书翻了翻,笑得眼角几乎飞入鬓旁,抱着书就走了。我洗了把脸消消火气,回来继续码字。一会,他拿着书过来,指着一处问我,“这两个字我不认识。”

我一看,简体的“忧郁”,我把音义告诉他,觉得眼皮跳得厉害,随手翻开书皮,“金瓶梅”三个大字蹦进我的眼睛,慌忙把书抢了过去,脸上火烧火燎,恶狠狠道:“这个不适合你看!”

他也没跟我抢,眼中如燃着两簇小小的火焰,又非常无辜地看着我,“小小,那我想出去玩玩。”

竟敢给我装,前两天的成熟稳重加冷酷无情形象难道是我的错觉!我心头火起,转念一想,在这小蜗牛壳闷了三天,是人都会难受的。我缴械投降,带他去了附近的动物园,他玩得非常痛快,还试图与对他吼了两声的老虎决斗,当然,决斗在我的干扰下没有成功。我玩得非常痛苦,并不只是因为要时刻看住他,我白花花的银子啊……

晚上,我痛定思痛,做出重大决定:从明天开始一定要拼命工作,因为荷包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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