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伶继续解释:“留意《圣经》原文,666读作‘六百六十六’,是一个‘可以计算’的数目,也是一个‘代表人’的数目,《圣经》称之为兽名数目。
“计算兽名数目的原理非常简单,只需要考虑《圣经》成书的背景就可以。我们知道最初的《圣经》用希伯来文写成,而当时希伯来人有用字母代表数字的习惯,就如同我们现在见到的罗马数字一样。
“如此一来,每个人的名字如果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同一时间我们亦能够计算出那个名字的数值。现时关于兽名数目其中一个最有力的说法就是,666代表了当时罗马帝国的暴君‘尼禄.凯萨’。因为尼禄。凯萨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就是‘NRWN QSR("Jll PDJ)’,同时‘N(5°) +R(200) +W(6 )+N(50) +Q(一〇〇) +S(60) +R(200) =666’。”
司马伶又拿出一叠数学笔记说:“有鉴于此,我昨晚就把所有住在酒店的人名用希伯来字母写一遍,并计算每个名字所代表的数值。”
我一边听,一边慨叹司马伶除了懂得多国语言之外,还对希伯来语有研究呢。可是司马伶很快就否认了,并道:
“我只是与一众《圣经》人物的名字作比对而已,因为很巧合地我们酒店还住了一位跟《圣经》人物同名的人,那是雅各的祖母,亚伯拉罕(Abraham)的妻子撒拉(Sarah)。撒拉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话是‘SRH(t0;0’,同时‘S(300)+R(200)+H(5)
=505,。(尼禄.凯萨的“S”跟撒拉的“S”其实是两个不同的希伯来字母“0”和“,”,额外标注的罗马字母只是方便理解。)
“博士会知道莎拉的名字正是因为每个酒店职员胸前的名牌吧,毕竟Sara、Saara等等相同发音的名字,假如用希伯来字母写出来的数值可能有所偏差。”接着司马伶闭目默祷一会,并总结道:“博士在临终前还是拼了最后一口气计算出代表凶手的数字,并留下讯息,对于伟大数学家这称呼确实当之无愧。可惜我理解得太迟了,辜负了博士的期望。”
一听见司马伶把50 5说成自己的名字,莎拉便立刻反驳道:“这个只是你自己对博士遗言的个人解读。我数学不及你,但你只要有心的话肯定有一万种方法把50 5解释作任何意思吧?说到底都是你的个人臆测,根本没有方法证明真伪。”
“嘛,你说的也有道理,我的确没有方法证明博士临终前的想法,极其量也只算在解释其中一个可能性罢了。但这种假设能够合理地解释一切事情,在哲学上我们称之为‘最佳说明推理’(Inference t0 the best explanati0n)。”司马伶得意洋洋地说:“而我这个最佳说明推理不单止能够说明博士遗言的意思,更能够推演出本杰明后续的死的原因。”
莎拉质问司马伶:“你的意思是本杰明因为50 5这三个字而被杀?”
“没错,但把杀人的罪名推给助手实在太可恶了,我不能原谅你。”
此刻司马伶与莎拉互相对峙,剑拔弩张。看起来莎拉亦终于开始认真地要为自己辩护。
“本杰明的死跟之前两个案件不一样。”司马伶说:“第一个受害人露沙小姐,她在众目睽睽下被凶手布下的诡计杀害而不留证据;第二个受害人尼尔斯博士,他的死也是凶手精心布置的密室杀人。偏偏本杰明只是在房内被开枪击毙,没有任何密室,也没有任何布局,这实在不像是同一凶手的作风……除非本杰明的死不在原本凶手的计划当中。”
莎拉冷冷道:“司马小姐,你望着我也没有用。我不是凶手,不知道凶手的想法。”
“那我代你回答吧。当你在现场发现尼尔斯的血字遗言‘505’,第一时间肯定会联想到5 05号房,以及密室杀人的布置。可是博士根本不可能知道房间对调之事,如此一来唯一能够写下血字的人就只有本杰明。”
司马伶继续说:“于是你认为本杰明到最后关头为了自保而选择背叛,在调包405和505号房的时候顺便留下密室提示用来威胁自己,因此你就约他到505号房滩牌。”
“说到底你们二人只不过是利害一致而互助利用。我想本杰明看到地毯上的血字时,同样会认为是你写来要胁自己的吧;简直就是拿殊平衡崩溃的一瞬间,你和本杰明就因为博士的血字而变得互相猜忌,于是在50 5号房见面时终于起了争执。”
“然而在争执期间,你惊觉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于是就把心一横便开枪杀死本杰明——”
“什么叫绝好的机会?”莎拉立即反驳道:“最近本杰明为了未婚妻的身后事经常早出晚归,单独在外的时间多得是!假如我是凶手为什么要特意选择在自己的酒店杀人?”
“不是在酒店内杀死本杰明,而是在50 5号房,这个才是重点。”司马伶回想起前天发生的事情,“在本杰明遇害当日我曾经返回现场,发觉505号房隐约有一阵漂白水的气味;这实在奇怪,明明五楼一直没有人住。我问过阿曼达最近也没有打扫五楼,那为何会有漂白水的气味?答案很简单,因为博士的血字警察难免会到50 5号房搜证,所以凶手不得不用漂白水彻底清洁房间。也许是推理小说的知识,但你肯定知道漂白水能够扰乱血迹鉴证。
“可是无论如何努力清洗,你还是不能放心?,万一被警察知道50 5号房有博士的血迹,那么整个密室杀人的布局就会作废。因此你和本杰明在50 5号房起争执的时候,你灵机一动就想出隐藏博士血迹的最佳方法——就是在房内制造另一具尸体,用本杰明的血来掩饰博士的血作保险。
“这真是残酷的方法,但不要紧,反正本杰明早晚都会被你背叛。回想起来,整个杀害博士的布局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替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二是当发生什么意外都可以把责任推到本杰明身上。
“因为你憎恨赫茨森一家,而本杰明更是你的污点。为了报仇居然要接近一个讨厌的人,对你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吧。所以杀死本杰明的一刻你大概是充满快感。”
“你胡说!”莎拉骂道:“我没有杀害赫茨森一家的必要,而且赫茨森前来度假也不是我能够控制得到,怎能布局杀害他们丨?”
司马伶却非常肯定地回答:“你为了杀害博士借故亲近本杰明,便能够怂恿本杰明提议博士在海鹦酒店住宿,好让你能够布局杀害博士!”
“没证据的别含血喷人!”
紧接莎拉的话,一直沉默的戴娜居然开口帮莎拉说:“其实来海鹦酒店住宿是父亲的主意,这个我可以做证。”
“看吧?”莎拉冷嘲道:“相反你跟游先生才是偷情嘛?整天出双入对。我看你只是为了帮小情人开脱罪名所以才诬陷我杀人之罪。”
司马伶面色一沉,连忙摇头说:“也许在本杰明游说之前刚好博士决定入住海鹦酒店而已,这不能掩饰你之后杀死本杰明的事!”司马伶续说。.“依助手的证言,案发当日他曾经独自在50 5号房调查一遍,然后隔了几分钟重临505号房则突然发现本杰明伏尸在房内。换言之短短几分钟凶手把本杰明带到酒店房杀死并逃之夭夭,虽然难以令人信服,但事实就是这样。”
接着司马伶解释,在杀死尼尔斯博士后本杰明主要负责清理证据,包括将博士的人头弃置到酒店外面。完事后,本杰明理应需要跟莎拉交换情报,不过酒店大厅和电梯都有闭路电视,因此本杰明只能从后门进入酒店,并跟随莎拉上楼梯到50 5号房商讨。
听起来,在我第一次搭电梯离开五楼时便刚好与梯间的莎拉以及本杰明错过了。然后在5 05号房所发生的事情正如司马伶之前所说一样,莎拉把505的血字告诉本杰明,二人发生争执,莎拉最后将本杰明击毙。整个过程不用几分钟,也就是我在电梯内折返回五楼的时间。
“只不过游生的嫌疑犯体质实在太过奇妙了,只要有人被杀,就有他的身影。正是这样巧合,莎拉在杀人后听见走廊外传来电梯开门的声音,她知道无处可逃,狗急跳墙,只好选择打破玻璃窗爬到外面。这也都能够解释为何玻璃窗会被打烂,而且现场找不到凶器同样因为是凶手把凶器一同带走。”
莎拉听着司马伶的指控,再次驳道:“我并没有这么好身手能够从窗外逃脱。”
“我想也是,不然你也不会失手并跌断了双腿和几根骨头。”
换言之莎拉的断骨不是在灯塔被人推跌?只见司马伶她们的语气越来越具挑衅性,二人都想把对方置诸死地。
7
“你别乱说!”莎拉大发雷霆道:“我跌断脚是因为晚上被人推下灯塔,白天根本没有发生过你所说的事。再者中午我与丹尼一起在酒店当值,他可以做证我没有说谎。”
“这个我知道。”司马伶说:“在本杰明死后我在酒店大厅见过你们二人,但这件事对我的假设没有影响。”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连丹尼都要诬陷说是帮凶吗?”
“不对。恐怕丹尼先生对真相毫不知情,不是这一连串杀人的共犯。可是丹尼先生曾经见过本杰明性骚扰你,再加上你也知道丹尼一直暗恋自己吧?于是你就利用丹尼先生的同情心,骗他说本杰明想在50 5号房强暴自己,结果情急之下一时错手杀死了本杰明。当时丹尼先生看见你跌断双腿应该更觉可怜,帮你一同圆谎也并非不可能。”
“我才不是这种卑鄙的人!”莎拉越来越生气,“正是因为我四肢健全,晚上才会独自走往灯塔上面,更被神秘人推了下来。反而要是如你所说我白天时断了脚,那我怎样、又为什么要走到西边小岛?莫说之后还要爬上灯塔的瞭望台,根本都不合常理。”
“这个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决心。”司马伶回答:“你为了要掩饰自己从酒店五楼跌下来的骨折,不惜待到晚上人烟稀疏才往灯塔假装被推下。灯塔刚好也是五层楼高呢,这样就算要检查伤势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司马伶继续解释:“至于如何登上西边灯塔的小岛?驾全地形车就好。当然断脚会让你非常狼狈,但全地形车有一个好处,至少油门杆和煞车杆都在手把上,无需用脚操控。换言之只要丹尼先生帮忙把你固定在车上,单靠双手你仍然能够控制全地形车。纵使驾驶全地形车对身体的负担非常大,要掌握平衡以及转弯也需要全身配合,但我相信只要你低速行驶要一个人驾驭也没有问题。
“而且就算你在灯塔被发现时骨折严重,但那个应该跟你延误治疗以及负伤强行驾车有关。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驾全地形车一定非常痛楚吧?连我都仿佛听到骨头一根一根断裂的声音,相信丹尼先生也不会愿意见到你这样。毕竟在他眼中你只不过因为自卫而过失杀人,没有必要连性命都不顾走到灯塔装伤。可是你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半死,好让他人不会怀疑这是自导自演的闹剧?,所以你无法把之后的计划告诉丹尼先生,只能吩咐他在凌晨左右往灯塔找自己。毕竟就算是半小时的车程,以你当时状态来说可能花上一倍以上的时间。
“经历了千辛万苦,当你驾车来到灯塔后已是遍体鳞伤,根本没有需要爬上灯塔的瞭望台假装被推下。接着你要做的只不过是把自己撞晕,藉以增加被袭击的可信度罢了。不过这样做你便失去知觉,无法之后跟丹尼先生互相串通。于是你唯有在事前写好便条,留言说自己在瞭望台散心时被人推下,好让丹尼发现你的时候编造口供。
“丹尼先生还真可怜,一直被蒙在鼓里,最后看见便条只能按照你的意思去做,糊里糊涂地成为了你的帮凶。”司马伶胸有成竹地总结道。
“荒谬!”莎拉马上驳斥:“丹尼是在晚上驾全地形车找我的,这是他亲口跟警察说的证供,你有什么证据指控他说谎?难道你找到所谓我写给丹尼的便条吗?”
“便条当场就被烧掉吧。丹尼先生有吸烟的习惯,打火机不是问题。”司马伶突然望向我说:“但我还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丹尼先生说谎,助手该是你出场的时间了。”
“游先生?”不止莎拉,在场所有人的焦点都集中在我的身上。但这算是该死的心有灵犀吗?我居然知道司马伶的心意。
我拿出手机,把手机萤幕接骏到电视上,并展示出戴娜的油画说:“这幅画正是灯塔意外当晚所画,作画人是戴娜小姐,当时她正在米基内斯的码头绘画晚上的灯塔。”
莎拉质问:“这幅画能够证明什么?”
我回答说:“大家看,下天上的星轨,有三条线的尽头是等边三角形的三点。这时间在夜空唯一能够看到的等边三角形是冬季大三角,而星轨没有沉没在海平线之下,换言之戴娜的作画时间是冬季大三角落幕之前,亦即是晚上的十一点前。
“大家再留意在画中桥上掠过的红光,那时候在桥上发光的很明显就是全地形车的车灯。因此这幅画正好记录了在晚上十一点之前,刚好有一架全地形车驶到西边的灯塔……对比起丹尼先生的证供,他说自己在晚上十二点驾车往灯塔确实出现了矛盾。全地形车真正的驾驶者应该是莎拉小姐才对。”
莎拉驳斥道:“只能说你们的想像力太过丰富了吧?这个岛上又不只有一架全地形车,凭什么一口咬定这就是丹尼的?”
司马伶反问莎拉:“这么晚还会有什么人会驾车到灯塔的无人岛?要是曾经有游客来过,你没理由不知道又不告诉警察才对,而那个游客亦无需要隐瞒警方。”
“可能那正是凶手驾车来到灯塔想杀死我的画面呢。要是那神秘人故意不作声响,即使我看漏了也不意外啊?”
司马伶摇头否认,“这不可能。你没看见戴娜小姐的油画只有一颗红光在桥上掠过吗?正如天上星轨一样,戴娜的油画准确地记录了她作画时所发生的一切?,然而桥上只有一束光,就是说明她只看过单程的车灯驶往小岛,并没有回来。所以不可能是凶手所为,因为凶手把你推下灯塔后理所当然要驾车离开。”
“那点光算是什么证据?再者全地形车的车灯不是红色,画上的红点根本不知所谓。”
“车灯是白色吧?戴娜喜欢印象派的画作,而印象派正好是着重以科学知识重组出更真实的光线与色彩,当然不会犯下如此错误。画中车灯之所以是红光,在物理学上这是叫做‘红移’的现象,简单来说如果光线正在远离观测者的话就会变得偏红色。”司马伶说:“虽然红移现象不可能那么明显,但绘画的目的并非要把所有东西完整还原,这样用相机拍摄就好。因此戴娜在画中特别夸张了红移现象,使得整幅油画更富层次。”
印象派,真是令人怀念。我记得司马伶曾经问过我如何从画中分辨日出和日落,结果戴娜在自己的油画用上带有科幻色彩的手法表达出光线移动的方向。这时候我望向戴娜,看来她没有意图否定司马伶对其油画的理解。
于是司马伶便对莎拉说:“换言之整个灯塔意外都是你的自导自演!”
莎拉嘲讽回应:“就因为一幅油画而认定我在说谎吗?你也承认油画不会把东西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根本不能成为证据。再者你所说的一切皆是个人的所谓‘推理’,和凭空创作没有分别啊。”
司马伶却不在乎对方的反论,“呵,我确实没有物证,但不代表我没有人证。”司马伶望向丹尼,又说:“丹尼先生,你是唯一能够指证莎拉说谎的人。坦白说就连我本人也无法确定自己的推理,不过你是当事人,你必定知道我和莎拉哪一个说的才是真话吧?”
莎拉插话道:“丹尼别听她乱说!你我认识了这么多年,难道我的心意你还不清楚吗?”
“丹尼先生!莎拉先是利用本杰明对她的迷恋而杀害尼尔斯博士,现在则利用你对她的爱慕来掩饰自己丑陋的罪行。你根本没有必要再替莎拉圆谎!”
“你这小妮子闭嘴!我明白丹尼对我是真心,我更没有欺骗他的意思,你这外人又知道什么?”
“^^了。”丹尼大声喝止了二人的对骂,然后低声对司马伶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我对你说过什么吗?”
司马伶睁大双眼,似乎知道丹尼的暗示。
‘真是小孩的想法,当你长大后就会明白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知道真相还比较好。’
丹尼告诉西格德警官:“司马小姐说的话我是摸不着头脑。当日中午我没有见到莎拉受伤,莎拉亦没有说过自己杀死了本杰明。晚上我驾车到灯塔发现莎拉倒在灯塔下也是事实,我不懂得为何戴娜的油画会是那样,但我可以发誓自己没有半句虚言。”
说毕,莎拉一副胜利的表情看着司马伶,并对在场的人说:“大家也听见了吧?我是无辜的。我不知道为何司马小姐硬要把所有罪名推到我身上,明明没有证据,却编出一堆无稽之谈来诬蔑我。”
只见司马伶紧握拳头,咬着嘴唇发抖;砰一声她怒气冲冲地就推门走出了员工室,我想阻止也来不及。,
“伶……”
正当我以为司马伶就此作罢的时候,她却眼泛泪光地跑回员工室内,而且手中抓着一只布偶。我认得那就是一直放在酒店柜台的吉祥物,同时也是司马伶最喜欢的北极海鹦布偶。
可是司马伶突然发了疯似的,环望四周找到目标后便冲向工作桌拾起一把剪刀——刀光一闪,她手起刀落就猛地把剪刀插进布偶的头!
“伶你冷静一点啊!”我立即跑上前想抱着她,但她竟抢先一步在我和众人面前把布偶撕碎^^着所有人都吓呆了,布偶里面居然藏着一个人头骨!
我惊道:“这……这是博士的?不对,已经变成头骨……应该很有历史……”
“这是朱斯菲娜的头骨。”司马伶冷酷无情地宣告:“这就是在此地自杀的,并消失了二十年的,朱斯菲娜的头骨。”
阿曼达听见后掩面跪下,“这是姐姐的?怎会在布偶内……姐姐这二十年来就在里面
“这个布偶你也认得出是酒店的吧。”司马伶望向同样花容失色的莎拉说:“别怪我,这是你的选择。但从二十年前你割下朱斯菲娜的头颅开始,你就应该知道肯定会有被揭发的今天。没错,酒店一连串的杀人计划确实很完美,我没有足够的理据证明你是凶手;但在你酒店找到朱斯菲娜的头骨这个你没有方法逃避责任吧?”
西格德和麦克斯警官一听到是二十年前的头骨都不敢相信,同问究竟发生什么事。
司马伶回答说:“是否朱斯菲娜的头骨,你们回去科学鉴别就好。”同时又对莎拉说:“不过既然我知道藏在布偶内的秘密,你也无需奢望能够掩饰下去了。不论是今天的真相,抑或是二十年前的真相,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
莎拉听见后整个人都脱了力,只是呆呆地垂在轮椅上,看似放弃了挣扎的念头。
“司马小姐,”西格德问:“麻烦你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解释给我们知道好吗?”
司马伶点头说:“嗯。这件事情,所有人都有知道的权利?,不止阿曼达,也不止米基内斯的村民,而是整个世界。”
——这是一个关于数学的悲剧。
司马伶很后悔,其实她应该更早察觉到一切事情都跟克卜勒猜想有关。二十年前朱斯菲娜在米基内斯自杀,在她自杀的一年多前克卜勒猜想被尼尔斯博士证明,然后二十多年后尼尔斯博士在临死之前收到克卜勒猜想的短讯……
时间回到九〇年代初,尼尔斯还没有成名的那段日子。当时他在丹麦的大学担任助教,而教授的科目当然是数学。在他的学生里面有一位天资聪颖的,可是不爱城市生活,所以那位学生在毕业后便回家乡担任中学教师。
尽管如此,在偏远小岛教书没有减退她对数学的热诚。她最喜欢钻研的是拓朴学,尤其是绳结理论,更不时把这个范畴的论文公开上传到学术平台上。
即使尼尔斯的专长不是拓朴学,但他在网上看到那位学生的论文也一定会认同她的天赋。于是两人在离开校园后依然继续书信来往,变成了数学上的知己良朋。
说到尼尔斯最擅长的领域莫过于是数学与金融经济的结合。可惜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涉及金融投资的,需要大量资金才能够有成果。碍于当时尼尔斯缺乏名气,根本没有人愿意投资在这位所谓的大学助教身上,这让怀才不遇的尼尔斯非常沮丧。
这世界的资源分配原本就是如此不公平,有能力的人没有资金是无法成功。也许尼尔斯非常羡慕他的那位学生能够搬到孤岛上依然继续研究数学的这份热诚吧,甚至她的热诚对于尼尔斯来说是太过耀眼,让他不敢直视;羡慕的感情亦开始变质,渐渐变成妒忌。
直至有一天,他收到那位学生的信中透露自己完成了一个伟大的研究,这亦驱使尼尔斯犯上一个令他内疚一生的罪孽。他就跟那位学生说,希望在她发表论文之前能够亲自过目给予意见。毕竟尼尔斯是那位学生的恩师,能够得到恩师的赞赏是她一生里面最高兴的一刻,也许是这个原因她很爽快就答应了尼尔斯的请求。
结果可以猜得到,尼尔斯把他的学生的研究成果据为己有,并发表了一篇震惊数学界的伟大论文,那就是克卜勒猜想的证明。
而那位学生,因为身处偏远的法罗群岛,要等到一段日子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盗用。被最仰慕的人所背叛,那是她一生最痛心的一刻。
司马伶把昨天在员工室列印出来的数学论文排在桌上,低声说:“那位才华洋溢的学生,她的名字就叫做朱斯菲娜。也许她之所以心痛,除了因为她仰慕尼尔斯博士之外,心底里原本也有点喜欢他吧。被恩师、被喜欢的人所背叛的双重打击,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起。”
更甚者,尼尔斯为了阻止朱斯菲娜揭穿自己的罪行,在成名后利用各种方法在数学界打压朱斯菲娜,散播谣言说她因为妒忌而诬蔑自己,把朱斯菲娜塑造成为一个研究数学失败的疯子。结果无论朱斯菲娜如何说明自己才是真正证明克卜勒猜想的人,在其他人眼中她只不过是一个失心疯的怨妇;即使逃到米基内斯,数学界也已经再没有朱斯菲娜能够立足的地方。
朱斯菲娜自暴自弃,到最后只能走上自杀一途;用自己最擅长的绳结来吊死自己,是最讽刺的死法。
9
“师生恋呢……同样也是命运弄人。”司马伶拿出二十年前朱斯菲娜遗书的副本叹道:“这封信其他人看不明白是很正常。信中只有请求原谅,却没有请求的对象——即是信中没有上款,因为信的上半部被人带走了。
“要藏起一个人头非常困难,但要把半封信收起来就简单得多。当然,这只有一个人能够办到,那就是二十年前,第一个到现场发现朱斯菲娜自杀的人。
“那位发现者,讽刺地大概也是朱斯菲娜的学生吧。毕竟朱斯菲娜早出晚归,大部分时间都搭渡轮到沃格岛教书,接触得最多就是她的学生。
“该学生与朱斯菲娜的关系非比寻常,这可以从信中内容以及第一发现者会单独拜访朱斯菲娜而猜到。密室什么的也肯定是说谎吧,那个人本来就有朱斯菲娜家的钥匙,因此才能够登堂入室,并在书房发现了自己老师的遗体。
“我说得对吧,莎拉小姐?”司马伶对莎拉如此说,亦即暗示莎拉正是二十年前朱斯菲娜自杀案的第一发现者。
“听说你在求学时期很受男同学欢迎,却没有一个看得上眼呢?事实上你一直有交往的对象,只不过既是同性恋,又是师生恋,你知道世俗的眼光肯定不能接受,于是只能够与朱斯菲娜偷偷地相恋。
“当日你见到朱斯菲娜吊死在书房内,心情会是怎样?”司马伶翻看资料说:“死者的尸体在二月十五日被发现,但死亡时间应该两至三日前,而且警察说过第一发现者在死者被杀的那几天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据。”
司马伶紧盯着莎拉说:“换言之你在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因事没有办法陪伴朱斯菲娜,所以在翌日一早便赶到米基内斯与朱斯菲娜见面,却一开门就看见自己的爱人吊死在横梁之上。已经是死后的二至三天,尸体的外表也开始变得吓人了吧?我想我没有办法可以体会到你当时的心情。
“但我猜你除了悲伤之外,一定也很自责?,要是自己能够早一点跟朱斯菲娜见面,也许朱斯菲娜就不用死。错过了的情人节竟变成阴阳相隔,所以你觉得自己一定要为对方做一点事。
“这时候你见到在桌上放了一封信,是朱斯菲娜写给自己的遗书。你打开来看,发现信的前半部分全是在控诉自己才是真正证明出克卜勒猜想的人。当时你还只不过是一个中学生,看不懂信中的算式;但你害怕其他人看到这封信会以为朱斯菲娜想出名想疯了,会继续耻笑她的死。结果你就索性把信的前半部收了起来,只是剩余下半部当作是朱斯菲娜自杀的遗书。
“在冷静过后,你开始需要面对朱斯菲娜的死亡。你一直在问上天为何同性恋要遭到其他人白眼?为何师生恋会遭到社会反对?如今不只其他人,甚至连上天都要夺去朱斯菲娜的性命。这时候你变得愤世嫉俗,心想就算全世界都要阻止你们两人的爱,你也不能够认输。到最后,你下了一个决定,就是要把朱斯菲娜的头割下来;你要跟朱斯菲娜一起生活,直到永远。
“真是奇怪,原来割下朱斯菲娜头颅的人并不是因为‘恨’,反而是因为‘爱’。这个正是警察二十年来都找不到割头兜手的原因。
“至于在割下朱斯菲娜的头之后要如何从雪地密室带走,当我看见米基内斯的地图,还有地图上的等高线时便想起了伽利略的斜面实验。”
伽利略的斜面实验指出,假如可以忽略各种阻力和摩擦力的话,一颗钢珠从斜面A滑下,无论中途如何崎岖,钢
伽利瞎斜圈霣隐
从二楼屋顶滚下的包装人头
梯
二十年前不存在的灌木林Mill珠必然能够在终点的斜面B攀升至起点相同的高度。
“碰巧这间酒店的位置,亦即是二十年前朱斯菲娜家的位置,正好在一座小山丘之上。”司马伶又拿出几枚照片说:“而且米基内斯岛上民居都有一个特色,就是屋顶呈三角形,以避免积雪。”
“这样的话伽利略的斜面平台已经准备就绪,接下来只需要用某种方法把人头包好,它就成为斜面实验里面的钢珠了。”
司马伶又拿出另一幅图解释:“凶手把人头包好,并搬到二楼屋顶,再用梯子铺上帆
布当作斜台,然后推H----雪地的摩擦系数较低,理论上可以一直滚到北边的海上。”
我想虽然途中有灌木林阻挡,但二十年前灌木林应该不存在才对。这正是司马伶执意要检查那些帚石楠的树龄的原因。
“当然,这样做就算包装好的人头能够滚到海上,在途中亦一定会留下雪痕,雪地密室
北极海鹦栖息地
就无法完成。为了隐藏头颅的去向和保护自己免被怀疑,密室对于莎拉来说是绝对有必要的。
“纵使我没有想到任何方法把人头平安滚到大海而不留痕迹,但减轻雪痕的方法还是有的。”司马伶高举食指说:“方法就是自制气球,而且越大越好。
“关于气球的制作方法,可以把诸如浴室的塑胶纸、收藏衣物的真空袋等不透气的材料裁剪成一片片树叶形状,然后用胶带把材料逐一黏贴起来就好。只要在包上最后一块材料前把人头放到里面,然后打气封口,这样气球就大功告成。
“就算手工制作难免气球漏气,但只要捱到一至两分钟不会变形,就足以让气球滚下山往大海。而且气球到达大海时更能够因为漏气而沉下,掩人耳目。
“纵然视乎材料制作气球并不困难,但把人头放进气球内之余亦需要有方法把人头固定在气球的正中间,这样做就有点残酷。我立刻想到的方法就是利用人头上面的头发,把头发黏贴在气球的上下左右不同方向,如此一来就能变相把人头悬挂在气球中央。
“当巨大气球制作成功,因为空气相当轻,即使气球要包装人头其整体密度亦会大幅减低,如果之前有替人头放血的话效果更明显?,另一方面气体的分子结构较为松散,好比汽车的安全气囊一样能作为缓冲之用?,再加上只要气球够大、接触面够广,其对雪地所造成的压力亦会相应减少。
“试想像一个巨型沙滩球滚下雪地的话它所留下的雪痕必定会浅得多。而且莎拉制作的气球比沙滩球更适合滚下山,原因是包装人头的沙滩球虽然密度低,但依然保持一定的质量,亦即是有更充分的位能转化成向下滚的动能。相反假如是沙滩球的话大概滚下山到中途就失去动力停下来了。”
“除此之外,气球所留下的雪痕深度亦跟天气有关。据报案发期间米基内斯已有好一个星期都没有下雪,换言之当时积雪已不再是新雪,雪的结晶会自然破坏和压缩,这样的雪地较硬较能承受压力。
“最后是案发现场是一个开阔且迎风的小山丘,而报警当日更开始降下粉雪?,大风能够把气球所造成的没有稜角的雪痕吹平,而粉雪更能进一步淡化雪痕。因此待半天后警察来到,也许雪痕几乎消失得七七八八亦不意外。
“或者当气球滚到岸边时会因摩擦力减速和漏气而留下较深的雪痕,但警察显然没有找得那么远,以致他们无法发现滚到大海的人头。”
司马伶总结道:“讽刺地当时年纪尚小的莎拉假如懂得使用这种方法运走人头,可能也是以前理科老师朱斯菲娜的教导呢……”
莎拉听见后没有反应,只是闭起双眼坐在轮椅上,整个人好像老了很多岁一般。
但我问司马伶:“那为什么最后朱斯菲娜的头会藏在北极海鹦的布偶内?”
“这个嘛……可怜的北极海鹦,正是莎拉整个复仇大计的象征。”
司马伶说:“当日莎拉虽然成功把朱斯菲娜的头运走到北边的海岸,但整件事情尚未结束,她还需要带走头颅并收起来才行。我想总不能拿一个塑胶袋去回收嘛?她要想一个方法掩人耳目。
“碰巧北边海岸最多的就是北极海鹦。我们旅游的第一天就见识过吧?也许莎拉也是见到那些海鹦而灵光一闪,把朱斯菲娜的头藏到北极海鹦的布偶之中。毕竟海鹦布偶在岛上已有不少历史,一直以来也是米基内斯最受欢迎的纪念品;这样做她和朱斯菲娜就能够如影随形,永远不用分开。”
此刻我记起司马伶第一次在旅客中心曾经说过酒店的吉祥物饱历风霜较有可爱的“质量”,原来那不是什么比喻。塞了头骨当然就比较重吧,所以后来司马伶再到旅客中心时又确认了一次布偶的重量。
我继续问司马伶:“即使如此,把北极海鹦说成复仇的象征又是什么原因?”
司马伶回答:“对于朱斯菲娜的死,最初莎拉找不到憎恶的对象,只能把所有的错都归究于社会,是社会使她们二人阴阳相隔。莎拉甚至要把朱斯菲娜的头颅割下来收到布偶里,也是对于社会硬要分隔她们的一种报复。
“可是这样并不足够。后来莎拉想起之前收藏起来的东西,亦即朱斯菲娜的上半部遗书。当时她对于遗书的数式完全没有头绪,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她便开始留意所有有关数学的东西吧。”
这时候我又记起第一天认识莎拉的一幕,当司马伶说到自己是巴黎第六大学的毕业生,莎拉马上就附和说巴黎第六大学的数学系特别有名。而且当第一次在直升机上提及克卜勒猜想时,莎拉的表情同样十分惊讶;我以为她惊讶是因为司马伶突然说起数学,但现在回想起来莎拉那个反应应该是她早就清楚克卜勒猜想的存在。
“以下的我已经没有什么证据,说是个人的推测也不为过。”司马伶继续说:“当莎拉长大毕业之后,她便开始尝试认识一些数学界的朋友,希望有助她解开朱斯菲娜在遗书上所写的数式。因为即使朱斯菲娜的死已经过了多年,莎拉对社会的恨从来没有减退,反而与日俱增。莎拉毕业后的目标就是要找出害死朱斯菲娜的人,并且要亲自报仇。正是这个原因,莎拉才回到朱斯菲娜在米基内斯的旧居,并在原址改建酒店。”
司马伶又解释,自从把朱斯菲娜的头藏在布偶之内的一刻开始,对于莎拉来说“海鹦”就是“棺材”的别名。所以莎拉把酒店命名为“海鹦酒店”,就是想终有一天,她要那个害死朱斯菲娜的人同样死在酒店之内;海鹦酒店由建成的第一天开始就是为仇人准备的一副“棺材”。这就能够解释为何凶手要执意在酒店内杀死尼尔斯。
“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莎拉终于解开数式的意思,并且查出二十年前的真相。她知道盗用朱斯菲娜论文的人就是尼尔斯?赫茨森,一个在国内享负盛名,有权有势的有钱人。可是他所有得来的东西都是从朱斯菲娜身上偷来的,假如朱斯菲娜的证明没有被尼尔斯盗用,那么今天享乐人生的应该是自己和朱斯菲娜才对。
“因此莎拉痛恨尼尔斯博士,更痛恨赫茨森看似幸福的一家。只不过现实中要杀害这种名人并不容易,所以她便想到从尼尔斯的儿子本杰明下手。”司马伶毫不留情地说:“只能怪本杰明这个无能的富二代贪图女色。纵然莎拉不喜欢男人,更憎恶赫茨森家族,但为了报仇她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肉体去接近本杰明。
“如是者经过一段日子,莎拉总算得到本杰明的信任;尤其之前不断接触数学让莎拉有能力看穿尼尔斯分配遗产的秘密,她便以此挑拨本杰明和家人之间的感情。
“这时候碰巧戴娜提议到法罗群岛写生,这让尼尔斯唤起了二十年前的往事便想到米基内斯走一趟,于是莎拉就怂恿本杰明叫博士一家人入住海鹦酒店,同一时间莎拉亦开始策划在酒店杀害尼尔斯的计划。”
司马伶总结道:“接下来就如我一开始所说的一样,莎拉为要胁本杰明履行共同杀害尼尔斯的承诺,不惜连露沙的性命也要夺去。当然这除了是杀死露沙,还有把露沙腹中本杰明的骨肉一同杀害的含意——凡是所有姓赫茨森的都不能放过。”
“之后尼尔斯和本杰明的死我也不再多说了。”司马伶望向莎拉问道:“以上是我的假设,如果有错的话可以指正我。”
“哈哈……”莎拉坐在轮椅上苦笑说:“你真是太聪明了……其实由第一刻看见你开始我就已经在提防,因为你的眼神跟朱斯菲娜一模一样……你们是相同类型的人。不过你还有一件事情说得没有全对,就是关于露沙被杀的原因。露沙其实也是因为你而死的。”
司马伶神情哀伤,“你是想利用露沙的死来吓走我吗?正如那些偏光胶片弄出来的鬼影恶作剧一样,一切都是想赶我离开米基内斯的把戏。所以在你离开酒店疗养期间酒店再没有闹鬼,我才能安心睡觉。”
“我的确想把你吓跑,奈何你身边多了一个跟班替你分担了精神压力。”莎拉又问:“但你这么聪明,就没有怀疑过为何我能够准备那套投影装置吗?那不是几天就能到手的。”
“对,玻璃窗上的偏光胶纸也贴了好几年,不是为对付我而设的。”司马伶想了一会,便恍然大悟回答:“原来你办酒店的目的,就是想利用酒店的旅客把米基内斯闹鬼的消息传开去!你希望有朝一日尼尔斯博士听见传闻并心生懊悔,回来悼念朱斯菲娜——”
说到中途司马伶却面色一沉,“难怪你和戴娜都说博士入住海鹦酒店并非因为本杰明的推荐,而是自己的意愿!博士是听到闹鬼传闻后投怀送抱,自己来送死的。如此一来你就能够彻底撇除自己与博士的关系……这岂不就是一个布局多年的杀人计划吗!你明明恨不得要将博士杀死,却能够一直坚持等待……这太可怕了。尼尔斯博士已经一把年纪,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可能他将来行动不便而不会重临米基内斯?”
“杀不了尼尔斯就杀他的儿子、杀他的女儿、杀他的孙子。就算雅各十二个儿子发展出十二个部落十四万人,我都要把姓赫茨森的统统杀死!”莎拉冷笑道:“只可惜你果然太过危险。我早该料到计划会被你识破,当晚在灌木林就不留你性命。”
司马伶惊道:“我记起来了!当晚我一个人到林中探险,一方面自己疑神疑鬼,另一方面我确实在树影之间见鬼才吓晕的。想必那时候你只是刚好在投放鬼影罢了。”司马伶又摇头说:“可惜你当时不能够杀我,因为隔天就是杀害博士的日子,打草惊蛇对你没有好处。”
“哼,难道这是天意吗?”莎拉自嘲道。
“不过你杀死我的话就没有人替朱斯菲娜平反了。而且我相信尼尔斯博士也非常后悔当年逼死朱斯菲娜,因此才会重临米基内斯悼念朱斯菲娜小姐。我记得第一晚露沙死后尼尔斯博士曾
经说过是自己害死露沙,你也是利用他的自责而寄手机短讯要求他在日食时留在房间内吧?”
“本来他就是该死,就算二十年后才后悔又能补偿什么?”莎拉骂道:“只是内疚就被原谅,这个世界才没有这么简单!所以我要赫茨森的全家都不得好死丨?”
莎拉双眼忽然充满血丝,面容扭曲!她伸手到怀中竟取出,把手枪并指向戴娜!我因为早已经有不好的预感,身体不由自主地挡到戴娜面前,听天由命——
“别动!”莎拉继续举枪,并喝止企图拔枪的西格德和麦克斯:“警察敢动的话我就要这里的人陪葬!”
现场所有人物都静止了,包括对着枪口的我在内,都只能听从莎拉的吩咐。莎拉又说:“虽然我憎恨赫茨森一家,但我改变主意了……”莎拉忽然把枪指向司马伶,“现在你是我最讨厌的人——”
司马伶看见枪口指着自己,只能目瞪口呆,一脸惊慌。
“伶!”而我一心保护戴娜,竟忘记了司马伶的安全。
“殿H—”
因为司马伶就站在莎拉旁边,就连西格德也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砰丨
“啊啊啊!”我不禁大叫,却被抱怨:
“很吵喔助手。”
我只见到司马伶中了枪但没有受伤?
司马伶没有理会我,而是对莎拉说:“你记得第一天我在咖啡馆表演的魔术,但不记得我说过的台词呢。”司马伶从长衣的口袋里拿出另一把手枪说:“最擅长偷东西的就是数学家喔。你手上那把只是给三岁或以上儿童玩的玩具,不能放进口中。”
“你在什么时候……难道丨,”
“今早在我叫大家集合的时候早就知道你是凶手,你认为我还会这么好心在门口替你推轮椅吗?蠢材。”司马伶又跟西格德说:“还不快点把她制伏?虽然我知道自己换了她的手枪,但被枪指向自己还是会害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