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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貓C 当前章节:14952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15:40

“我想一定是肚子饿才会胡思乱想吧,偏偏岛上唯一的餐厅又不给我们吃,看来我们只能到附近便利店买些食粮充饥了。”

“没有办法。”司马伶拿下眼镜,揉着眼睛回应。

如是者我们就在便利店买了几包速食面,香肠,还有饼干蛋糕等等的。之后回到酒店,我问莎拉借用厨房煮了个港式的肠蛋面给司马伶吃,最后就送她回房间休息。

毕竟今早我们四点多就起床看日出,吃完面之后睡魔同样在召唤我,回房小睡片刻也是不可抗力。希望睡醒之后,司马伶的心情会转好吧。

雨水拍打玻璃窗的声音把我从梦中叫醒。当我睁开双眼时,只见窗外一片朦胧,天空黑沉沉的,让我十分郁闷,也没有心情再睡。于是我打开一包在便利店买回来的饼干,然后躺在床上看电视打发时间,静待今晚的来临。

阿曼达说过,今晚在酒吧举办的宴会有不少人参加,应该会很热闹吧。真希望到时候会停雨呢。

我随意按着电视遥控浏览不同频道,虽然海鹦酒店位处偏远,但电视频道却相当丰富;大概就是卫星电视,所有酒店都一样。不过电视很多是丹麦语的频道,能够选择的其实不多。结果我选择拿出平板电脑,细心整理昨天的照片,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黄昏。

晚上七点钟,屋外依然滂沱大雨。不过今天酒店二楼暂停营业,就算外面怎样风大雨大,

我也只能按照约定走到酒店的大厅集合,参加宴会。

正如今早阿曼达所说,酒店里面大部分住客都会出席。赫茨森家族与未婚妻露沙、今早新来的杜尔胡斯一家四口、连同我和司马伶共十位住客,但不包括两位警官。取而代之是酒店的两位职员莎拉和阿曼达,总共十二人在酒店大厅集合后,便撑伞前往村内酒吧。

听莎拉说,法罗群岛有自己的酿酒工厂,酒也是岛上居民生活的一部分。众人边走边聊,当来到酒吧时,里面气氛已经相当喧闹。

我看见店内有八位少男少女,还有一个满面胡须的大叔在倒啤酒,看来那大叔就是这间酒吧的主人。虽然大叔好像凶神恶煞的,却正跟那群少男少女有说有笑,非常友善。

原来那四对男女是一同前来旅游的英国大学生。他们在米基内斯岛上租了一间度假屋,可以想像他们玩得天昏地暗的情景?,如此强烈的青春气息从他们身上发出,差点让我透不过气来。虽然我也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大学生,但比起他们粉红色的大学生活,自己却是千里迢迢独个儿走来法罗群岛,相信已经无需再解释下去。

这时候酒吧主人把苹果酒和苹果汁同样放到吧台上,我看见司马伶选了苹果酒,我便问她:“你到了合法饮酒的年龄了吗?”

“蠢材,说了多少遍我是成年人。”大概是为了赌气,司马伶把杯中苹果酒一干而尽,双颊马上变成红苹果一般。

“不会喝就不要勉强嘛。”

“我也没有勉强,不信的话我再喝一杯给你看?”

意外地司马伶其实是很好骗的?我跟她说:“好歹你也是女儿家,被别人说几句就把酒干掉的话,假如遇上有恋童癖的人你就有危险了。”

司马伶非常不满,“都说了我不是不会喝酒。喝酒脸红跟会不会醉酒也没有直接关系,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点科学常识呢?”

就在我们吵闹的时候,阿曼达就大声拍掌说:

“在开始上菜之前,其实今天也是我们其中一位客人的生日,不如大家先替她庆祝生日好吗?”

现场气氛很好,加上大部分人也喝了点酒,便很爽快地一同和议。于是阿曼达继续说:“首先有请今天的主角露沙小姐。”

难怪今晚露沙的衣着比起昨天性感,一出场就吸引了周围在场男士的目光;而她的未婚夫本杰明看起来毫不介意,同时也没有什么自豪的感觉,看来早已经习惯。

在众人的欢呼声下露沙走到酒吧的中间,同时阿曼达把事前准备的红色玫瑰花束送到露沙手上,又示意让露沙坐到椅上。

接着,另一位主持人莎拉说:“还有一件事也许大家不知道的。其实法罗群岛保有一种传统而又独特的文化,在其他北欧地方已经失传的,那就是‘链舞’。高兴的日子我们都会跳‘链舞’,所以我们也趁这个机会用‘链舞’祝贺露沙小姐吧。”

在场的那些大学生听到提议后都鼓掌支持,并放下酒杯,合力移开酒吧的桌椅在露沙周围腾出空间。接着,大家在主持人的指示下互相交叉手臂围成一个圆圈把露莎包围。

看见这个场面我马上就明白链舞的意思。除了酒吧主人和生日的主角之外,我们所有人都环绕露沙围圈;我的右手手臂勾着莎拉的左手手臂,而莎拉的右手手臂则勾着阿曼达的。我们就是这样串连起来,正如链舞之名。

既然我的右手边是莎拉,左手边不用说也知道是司马伶,看来这是一种宿命之类的。但如此“左右逢源”我倒是不会介意,唯一害怕的是我的手肘会不小心碰到旁边女士的胸部,引起什么误会就不太好。任何时候我也没有忘记自己是天生的“嫌疑犯体质”。

这时候悠扬的音乐从点唱机响起,莎拉开始教授大家法罗群岛链舞的舞步……往左移两步、往右移一步、再往左移两步、往右移一步。就是这样反复围着中心顺时针转圈,十分简单。

于是大家高高兴兴地一边唱生日歌,一边围着露沙跳舞;露沙则坐在链舞中心拍掌打拍子,这一刻我第一次有真正旅游的感觉,而不是到处查案——

啪!

忽然室内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音乐也停顿下来。我立即察觉到是酒吧停电,但双眼什么都看不见这种感觉叫我不期然紧张起来,连其他人也开始叫嚷。

然而旁边的莎拉则大声呼吁:“各位请冷静,只是小故障而已,不用慌张,待老板把电箱修好就行。为免乱撞发生意外,大家就拉紧身旁的友人原地站着吧。”

“对,大家站着不要动,我很快就会处理好。”一把响亮的男声如此说道,于是大家都安静下来;尽管屋外还是下着大雨,室内却静得连别人的呼吸声都能听见。

接着是开门的声音,我想酒吧主人已经走到里面的电箱房检查吧。

这时候左手边的司马伶用力勾紧我的手臂,看来她除了怕鬼之外还怕黑?于是我也紧紧地勾着另一边莎拉的手,我想只要大家连成一体,就不会出意外。

突然在我耳边传来女性的尖叫声,同时在漆黑中我感觉到自己的右手被拉扯落地险些跌倒,要半跪下来支撑身旁的莎拉。

同时间酒吧忽然恢复光明,我见到莎拉捉住我的手臂跌倒在地,连同旁边的阿曼达也是一样。“发生什么事了,你没有大碍嘛?”

我问莎拉。但莎拉一脸茫然,回答说: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我只感觉到在黑暗之中有人撞跌我……”

阿曼达也说:“对,在黑暗中好像有人拉扯我们似的。”

“幸好你和游先生一直没有放手,我才没有跌得很重。”

---S阿阿!

nu nun

又是另一把女性的尖叫声,这次是赫茨森家的公主戴娜。戴娜脸色苍白,指着露沙大叫后就立即昏倒。她的父亲尼尔斯立刻扶起戴娜,同时我们望向坐在正中央的露沙——

只见露沙的左胸插着一把匕首,整个人垂靠在椅背动也不动?,原本手上的花束掉到脚边,一滴滴的鲜血落到玫瑰花的花瓣上,然后流到地板,形成一滩血水。

浸在血水的花束旁边,还有一只手套和一个类似双筒望远镜的物件;这些都是之前不存在的东西,应该是有人留下。

血一直从露沙胸口涌出,血水很快就扩散到链舞的人群。有人惊惶地闪躲,杜尔胡斯两夫妇则连忙抱走自己一对子女,至于阿曼达和酒吧主人则冲上前查看露沙的伤势。不过只需要看露沙的出血量,很明显她已经没救。

更重要的是,毫无疑问,这是一宗凶杀案……在我们所有人的面前,露沙就这样被杀了。

6

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四面八方的讯息一下子就挤满了我头脑。究竟是谁杀死露沙?凶手是我认识的?为什么要杀死她?凶手依然留在我们身边?

我跟露沙只是见过几次面,亦只有昨晚谈过几句is'。当时她告诉我关于赫茨森家族遗产的事,又叫我要提防戴娜。难道杀死她的凶手就是戴娜?可是戴娜一看见露沙被杀就昏倒过去,外表柔弱的她很难令人相信她就是杀人凶手。

回过神来,现场气氛一片混乱。大家都想打电话报警,但酒吧内的电话好像因为刚才停电而坏掉了,而其他游客也没有能接通当地网络的手机,除了尼尔斯博士之外。

尼尔斯博士的手机是新款的卫星电话,外形大小跟普通的智慧型手机无异。而卫星电话最实用之处就是几乎什么地方都能接通,加上保密性高,很适合像尼尔斯博士这种富翁会用的。

哒哒哒哒----

突然间司马伶跑到酒吧门口,打开正门探头屋外?,屋外还是下着倾盆大雨,于是司马伶马上关门又跑到酒吧的吧台前。

她二话不说,打开杂物房的门就冲到里面;隔几十秒又跑了出来,再跑到另一边的玻璃窗前拉开窗帘;窗外暗淡无光,只有雨水拍打。司马伶俯身仔细检查玻璃窗,最后又走过来跟我说:

“游生,你不是喜欢摄影吗?先用手机把现场环境拍下来。”

司马伶说话时戴着眼镜,换言之现在的她正处于侦探模式。我无奈地问:“露沙小姐的遗体……也需要吗??”

“嗯,尽量把环境保存下来。虽然我的记忆力很好,大概能够清楚记得细节。,但照片能够成为证据,记忆却不行。”

说毕,司马伶便抱着膝盖坐到一角沉思,而我只好照她的吩咐去办。

这所酒吧是四方形的内装,南边是大门,门口旁边就是吧台。往吧台的尽头走有一道小门,门后连接着杂物房,同时亦是电箱所在。换言之刚才停电时酒吧主人就是走到那里把电箱修好。

我拿着手机在杂物房内寻找电箱的时候,惊觉刚才停电时为何我不掏出手机照明?是喝了点酒所以头脑转得不快?只不过是苹果酒而已,酒精浓度又不高,这不是我粗心大意的借口。或许真正的原因是当时我双手都捉紧司马伶和莎拉,没有意识要放开吧。

至于酒吧主人又如何?刚才他没有尝试用手机报警大概是没有带在身边。还好我看见杂物房里面有手电筒,他才能够修好电箱。

我摸了一下手电筒的灯泡还是暖的,这就是酒吧主人用来照明的证据?,再看电箱周围,可以见到更换保险丝的痕迹。

我详细把所有证物逐一拍照,然后离开杂物房,又回到坐在酒吧正中间的、露沙小姐的遗体面前。我闭上眼睛祈祷,然后对遗体拍了几张照。不过按下快门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失礼,立即望向她的未婚夫本杰明打算道歉,可是本杰明却没有在意我的举动。

无论如何,我还是双手合十、低头鞠躬,表示我并没有恶意。之后我观察露沙小姐脚下的东西,看见一束沾满血的玫瑰花、一只浸在血水中的手套、还有一个类似双筒望远镜的东西。不过现在看来,那应该不是望远镜,而是夜视镜。换句话说凶手是有备而来,非要杀死露沙不可。

但如果当时有人拿手机出来照明的话,这个黑暗中的杀人计划不就泡汤了?这风险可大呢,究竟凶手跟露沙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冒这个险不可?

“游生,你也注意到这计划的风险呢。”司马伶走过来说:“凶手肯定是一个异常固执甚至是变态的人,所以才选择要在众人面前杀死露沙。他这次成功杀人一定很兴奋吧……”

我马上察看现场各人,却没有找到谁看起来特别兴奋。硬要说的话,最兴奋的反而是司马伶。“别用失礼的眼神盯着我,我也不是冷血的人。”司马伶困惑地说:“但这个杀人的事件实在太奇怪了……我想不通……”

我问:“凶手会是我们其中一人吗?”

“当时大家都互相手牵着手,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方法在黑暗中离开原地杀害死者。”

“那个……你肯定没有人在停电时放开手吗?”

“如果真的有人松开没有绕手的话,旁边的人一定会知道。可是直到现在大家都一脸茫然,这代表停电时大家都没有察觉身旁有人离开吧。”

“照你所说,要是所有人都没有松手离开原位,凶手便肯定不在我们当中?”

“这难说。你忘记了我们手牵手、肩并肩地围住了死者吗?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其他人要摸黑从圈外入侵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照常理来说围成链舞的我们嫌疑最大。”

司马伶说得不错,人链围起来时,外人难以从中间穿插;因为当两个人交叉绕手时,二人中间的空位实在太过窄。换言之唯一能够穿过人墙的方法就是从头顶跃过去……等等,这也不是没可能。

司马伶似乎看穿我的心意,说:“你的想法不错。组成链舞的人包括了杜尔胡斯家的那对孪生小孩。他们身高一米左右,普通的成年人要从他们头顶跃过应该不太困难。”只是司马伶看起来不满意,反问我:“但在停电之后你有听见可疑声音吗?我记得当时很静,就是大家动也不动的感觉。要这么大动作跳过那对小孩我想应该会发出相应的声音吧。另一方面,能够在黑暗中离开原地、活动自如的就只有酒吧主人。但他在恢复电力之后才从杂物房走出来,要如此短时间内跃过小孩杀死露沙小姐,然后又跳出去人链外再跑回杂物房修理电箱,怎样想都是不可能。”

很简单地就被司马伶否定了。虽然我知道她比我聪明,但这场合我莫名其妙地有一种对抗心,很想司马伶认同自己。于是我开始设想其他的可能性。我问:

“也许是从屋外面远距离的飞刀插死了露沙小姐?这样既能从人链中间穿插,亦不会发出任何声响。”

“露沙小姐死的时候是面向北边的玻璃窗,要正面杀死露沙小姐必须从玻璃窗的外面丢匕首——”

“但你刚才已经检查过玻璃窗都是密封式嘛?我就知道没可能。”明明我以为已经接近答案,却又有破绽。咦?不对,我怎么没想到呢?我兴奋地告诉司马伶:“我想到方法能够不离开链舞而杀死坐在正中央的露沙小姐I?虽然我们交叉绕手、手臂互相紧扣,但手腕还是活动自如的吧!即是犯人可以原地放飞刀杀死露沙啊!所以犯人一定是跳链舞时露沙正面望着的人!”

“可惜,这在数学上行不通。”司马伶说……“一个人扠腰时两肘的距离大约一公尺,十九个人所围起的圆周为方便计我就约数作二十公尺。圆周的长度假若你还记得小学数学的话就是2tt r,由此计算得出链舞的半径为三公尺以上。即是说我们每个人距离死者都超过三公尺,可是匕首却牢牢地插进死者的心脏,你看得出当中的矛盾吗?”

我摇摇头,于是司马伶继续说:

“凶手必然要从死者的正面大力投掷飞刀。不过你留意一下死者的坐姿,她并不是背靠椅背,而是侧卧。假如她正面受到三公尺外的飞刀袭击,中刀后她一定会往后倒;这时候背脊没有椅背承接,遗体必然会倒在地上。这跟我们现实所见相反,换言之凶手不可能从远距离施袭。”

虽然我不太肯定,但我小时候读过福尔摩斯会做短矛刺猪的实验。如果我在这里否定司马伶的话说不定她会把我绑到椅上做实验,所以我便同意她说:

“原来如此。那么要是近距离的陷阱?例如露沙手上的玫瑰花束暗藏机关。”

“刚才我已经检查过了,没有这回事。”司马伶又不太满意我的表现,反问我:“怎么了?你的观察力就只有这样?你不觉得突然停电也很奇怪吗?,”

“嗅?对呢,为什么会停电?”

“你不知道是因为你看漏了一个重要的证物,就在吧台下面的电源插座。插座连接着一个计时式的电源插头,只要过了指定时间,电源就会接通特制的电路板而引起短路,并触发杂物房的电箱熔断保险丝。这是一个非常之简陋却有效的小装置。”司马伶又补充:“但看来装置都是用陈旧的配件组合制成,已经无法找到源头吧。”

我叹道:“还以为是有共犯切断电源呢,原来是定时装置。”

“当时酒吧内就只有二十一人,其中一位死者、十九位牵人链,还有一个就是酒吧主人……没有其他人能够偷偷走到电箱房做手脚喔。”

“可能酒吧外面有共犯嘛。”

案发现场平面图

(A)阿曼达(B)莎拉(C)游思齐(D)司马伶(E)戴娜(F)尼尔斯(G)本杰明(H)杜尔胡斯先生(一)杜尔胡斯儿子(J)杜尔胡斯女儿(K)杜尔胡斯夫人(U少女1(M)少年1 (N)少女2(0)少年2(P)少女3(Q)少年3(R)少女4(S)少年4(T)露沙(死者)(U)酒吧主人

(a)沾有血迹的凶器、玟瑰花东、手套、夜视镜(P)断电仪器(Y)点唱机(5)酒吧大门(£)密闭式窗户(?)电箱

“这个可能性不大。我刚才检查过酒吧外面有灯光,可是案发当时漆黑一片,换言之酒吧的门没有人打开过——^木发时酒吧是一个密室。”

这时候我才想起司马伶之前在酒吧内四处走,就是那短短半分钟她已经掌握了现场的所有线索了吧。

司马伶总结道:“根据现场留下的环境证供,我想到有两个犯罪的可能性。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围成链舞的十九个人里面,有人说谎。”

我惊讶地说:“你的意思是凶手就隐藏在我们十九个人当中吗?那个人在停电时松开了手走到露沙身旁行凶,同时跟凶手绕手的人就说谎包庇。这样的话共犯至少有三个人才足够。”

“这是其中一个可能性。但看断电的装置,感觉上凶手是独自犯案呢。假如没有帮凶,凶手就是趁停电时利用了某种方法绕过人链,再近距离刺杀露沙,然后脱下夜视镜和手套,并再次用上某种方法绕过人链离开。”

司马伶把凶手说得神出鬼没一般,犹如鬼魂作祟……我想起了今天在餐厅那老板娘的一番话——

“今晚一定有事情发生……到时候你们要负责!”

老板娘那恐惧的表情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她是预见了露沙的死亡吗?难道这真的是二十年前的无头冤魂作祟?

7

当晚录取口供后,再回到酒店房时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关于露沙被杀一案的调查工作,由碰巧住在岛上的西格德分局长全权指挥。这不禁令我怀疑,究竟那警察二人组来米基内斯住宿是偶然抑或必然?米基内斯本来就没有警察驻守,更加没有警察局?,正因如此,现在酒店的30 2号房立刻就变成为西格德他们用来查案和休息的据点。

作为普通人的我,其实在录取口供后就想回到酒店睡觉,但司马伶可不是这样想。不知道什么原因,她非常积极地搜集凶案资料,并坚持要找出真相,把自己当成真正的侦探一般。

当然西格德并不容许她这样做,可是同行的年轻警员麦克斯好像很喜欢司马伶,几乎什么调查结果都透露给她知道。

结果当晚所有人的口供亦跟司马伶之前推测的一样,现场围起链舞的十九人全部都肯定自己没有放手,换言之露沙死时所有人都站在原地,照常理看大家都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另一方面,现场酒吧亦没有其他人出入过的证供,因此警方初步怀疑凶手是酒吧主人,认为只有他才有方法从链舞外杀死露沙。

司马伶听后不太周意警方的想法,所以她在回酒店前拉住我说明天要一起调查。虽然我尝试拒绝她的要求,但她反驳说这样做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因为司马伶相信真正的凶手很可能是海鹦酒店内的其中一人,即是凶手就在身边,尽快把凶手找出来自己度假也能安心一点。

“可是如果凶手真的跟我住在同一间酒店,我哪里有心情继续住下去呢?,”

实际上酒店房内没有其他人,我只是躺在睡床上自言自语,因为说出声好像比较能发泄自己的情绪。

“但如果现在退房的话我可以住哪里?法罗群岛因为有日全食,全部酒店都没有空房,于是乎我才选这间孤岛酒店入住啊……谁会料到入住孤岛酒店会像小说桥段一样发生凶杀案?,”

一想到要退房之余又要再订机票离开就觉得麻烦,而且现在我想离开恐怕警察也不会放过我,不如留在酒店有警察保护来得安全?再者司马伶说凶手在酒店也只是她的估计,没有真凭实据,没有必要在意……对吧?

话虽如此,我还是爬起床检查一下门窗,至少要全部上锁才能令我安心入睡。就在我关灯准备上床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高频的“嗞嗞声”,就像用指甲刮黑板的那种,听得我起鸡皮疙瘩。

起初我还以为只是疲惫所引起的耳鸣,又或者是冷气机故障的杂音,但听久了便明白声音是从窗外传来。而且那种指甲刮黑板的声音越来越响,仿佛是一根、两根、三根、四根……慢慢增加到十根指头一起刮擦?,越刮越用力,音频一直提高——

嗞嗞嗞嗞…:?啪!

猛然传来巨响,就像打铜锣般把我心脏轰出来似的。我惊魂未定,马上跳下床走到窗边看看究竟发生什么事情。

我拨开窗帘,窗外是一片暗绿色的灌木林,而灌木林后面就是昨天看北极海鹦的海岸。可是夜深海鹦都睡觉了,取而代之是一个蓝色光球在灌木林中飘浮。

因为距离有点远,至少应该有一百米吧,我看不清那蓝色光是什么东西。只是隐约看到那光影的轮廓有点像人的形状,有手有脚的。

就这样,蓝色小光人在灌木林上飘荡了十数秒。当我挣扎是否要继续看下去抑或是冲到酒店外一探究竟时,蓝色小光人忽然烟消云散,灌木林又回复了漆黑一片。

__*~rn~-rn~!-

这次换到门外有人猛力拍门。拜托了,三更半夜拍门,就算平生不作亏心事也会惊的啊。我吞下口水,走到门前,然后在门孔后看到司马伶正在大力拍门。

“干什么啊?都这么晚了。”我开门就跟司马伶抱怨。

“你见到吗?你见到吗?”穿着松睡衣的司马伶抱着枕头,面色苍白地问。

“见到什么?”

“就、就是窗外有……那个……没有头的东西……”

“原来你也见到吗?但我没有你看得这样清楚。”看来蓝色小光人并不是我眼——桂?司马伶突然冲门而入,跳到我的床上说:“一个人太可怕了,今晚肯定不能睡觉,你来陪我好吗?”

我顺手关门,无奈地说:“要怎样陪你?你不是说过不相信有鬼的吗?怎么慌成这样。”

“不相信和害怕是两回事啊!”其实也很难怪她,毕竟几小时前才亲眼目睹死人,现在又看见鬼怪。司马伶继续抱紧枕头,像猫咪霸占主人的床,命令道:“你说故事给我听也可以,总之我在睡着之前你都不能睡!”

“夜深要说故事的话,只适合说鬼故事吧?”

“你要作死吗?”

刚才的古怪事,坦白说原本我也有点儿害怕,不过看见司马伶怕成这样反而安心下来。于是我尝试安抚一下她弱小的心灵,说:“你是在窗外看见蓝光吧?但什么形状只不过是个人幻想,就像看天上的云一样——”

“慢着!”司马伶叫住我,“你先说说你刚才看到什么。”

“嘛,就是灌木林中间飘着一团光,有点儿像人的形状。”

但司马伶皱着眉头,一脸冤枉。她说:“我是很清楚地看到红色、女鬼、没有头……!”说到一半,司马伶忽然大哭起来,就好像无助的孩子般只懂哭泣。

结果一哭就差不多二十分钟,之后哭到累了,她就横着躺在床上睡觉。真的好像猫一般任性,无助的反而是我才对。

我唯有走近到床边替她盖被子,又把几张木椅靠在一起当床睡觉。我肯定明天起床必然会腰酸背痛。

ii*——if醭洒一£祷说

“抱歉,昨晚的我确实有点混乱,麻烦到你不好意思。”

一早起来,司马伶腼腆地向我道歉,就像小孩子不小心打碎花瓶后跟父母道歉那样。

当然她霸占睡床让我没地方睡是很令人生气,但有机会见到她小孩的一面亦十分有趣。于是我逗她说:

“明明在杀人现场都能冷静地应对,可是却非常怕鬼,这不符合你的逻辑嘛。假如你相信人死后会变成幽灵,那你要怎样留在现场搜证?当侦探好像是会遇上一堆凶杀案喔。”

“要说多少次才明白?就算不相信也可以害怕的啊,本来我就不喜欢幽灵这种虚无的东西。要是幽灵呈完美的几何图形或者会比较可爱,就是圆形的鬼之类。”

“圆形黄色的那是吃豆子的鬼。”我不禁吐槽,却又不忍心看她害怕,便安慰她说:“其实昨晚我们见到的可能只是谁的恶作剧吧?有时候眼见到的未必可信,昨晚的现象一定有其他更科学的解释。说是鬼神只不过是解释不了的借口。”

“肯定是恶作剧!”司马伶生气起来,“这个岛上不只有杀人凶手,还有装神弄鬼的家伙,不能原谅!”

“但不知道是为什么要吓我们呢?”

“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原谅!”司马伶只是一直重复说不能原谅。

话虽如此,假如只是窗外见鬼那大概是恶作剧准没错,不过我和司马伶二人却同时见到两个截然不同的画面,那又怎样解释?

或者是我们根本在不同时间看着不同地方,所以我望见蓝色小光人,司马伶则见到艳红无头女鬼?

但这不可能。我们房内的窗同样面向酒店的北边,看的景色应该一致。而且我和司马伶都是因为听见巨响才望向窗外,理应也没有时差。换言之我们确实在同一时空看见不同的东西……这真的是一句恶作剧就能解释?

越想就越奇怪,加上昨晚发生的命案,说不定两者是有关系。这样子其实我是否应该离开米基内斯比较好?一于是我问:“伶,你昨晚怀疑凶手是酒店的人……那是基于什么原因?”

“杀人可不是简单的罪孽,一个人没有特别理由可不会轻易夺去别人的性命。”司马伶坐在床上说:“再者,凶手是在我们面前杀死露沙而不露马脚,这肯定是经过精心部署。我认为凶手必然跟露沙有深厚关系,只有深厚关系才会产生深仇大恨。”

“你认为露沙跟酒店的人来往比较密切,所以就是酒店的人下手?”

司马伶作沉思状,回答说:“这只是我的假设而已,但露沙和赫茨森一家人都不是法罗群岛的居民,与米基内斯本地居民更看不到有任何交集……所以退一步想,她接触酒店人员的机会比较多吧,除了服务生之外还有酒店住客。”

“照你所说,最有机会杀害露沙的人不就是赫茨森家族?”

“是这样没错。而且露沙跟尼尔斯和戴娜的关系都不太好,之前她就说过公主的坏话。”

司马伶解释完之后,便回头看床头的电子钟,又说:“原来已经十点多了,我先回房整理一下,之后再到大厅集合好吗?”

“集合?你又想去调查昨晚的凶杀案?这交给警察就好嘛,反正刚好有两个警察住在酒店里。”

“我无法坐视不理……毕竟有人在我面前死去,我有责任把凶手找出来。”司马伶的眼神坚定,神情也是十分认真,不像之前贪玩调查无头自杀案一般。

“可是如果凶手就是酒店内的其中一人,你相信我就不是凶手?”

“游生你又不是什么思想复杂的人,一眼就看得穿。”司马伶说:“而且当时漆黑中我有抓住你的手臂,我相信你不是杀死露沙的人……坦白说法罗群岛的春天仍然很寒冷,昨晚大家都穿上厚衣,所有人都有机会把凶器带到酒吧内。因此现在岛上我唯一能够相信的就只有你而已。”

“这真是我的荣幸。”

虽然司马伶说起来有点无助,但她的一切行动皆由正义感驱使。正义感吗?果然是小孩的想法,却并不讨厌。

司马伶回复笑容说:“而且游生你来米基内斯是想看明天的日全食吧?就等本小姐在日落之前找出凶手,让你可以安心欣赏。”

“明白啦,我也再多陪你一会吧。”

2

早上十一点左右,当我按照约定和司马伶在酒店大厅集合时,却见到杜尔胡斯一家人带同行李走下来,似乎是要跟柜台的阿曼达办退房。

坦白说像杜尔胡斯这样平凡的年轻夫妇我是不太记得样子,只是看见他们那对可爱的孪生子女才想起来。这时候我发现那小女孩的侧发扎着小辫子,竟然跟司马伶相同一模一样的,我便跟司马伶说:

“你给人感觉不成熟不是因为扎了辫子吗?扎辫终究带点孩子气,我很少看到有大人会辫发。”

但司马伶摇头说:“外行人就是外行人,辫子可是跟数学有关。有些数学家的专门就是钻研辫子理论和纽结理论呢。”

“欸?”

“拓朴学啊,辫子理论也是拓朴学的分支。”

我讽刺地问:“只要说成拓朴学就研究什么都可以吗?据我所知拓朴学不是研究形状之类的数学?”

“可以这样说。所以辫子理论就是研究两条或者更多的绳子,其互相缠绕之下的状态,犹如扎辫子一样。”

“……这种研究有用吗?”我能够想像得到的,除了用来解开打结的耳机线之外就没有其他用途了。

“游生你要记住,数学是这个世界最基本的语言。”司马伶认真起来,“我们数学家研究数学不是为了什么用处,而是要借助数学这套工具去理解我们身处的世界。因此数学家无时无刻都充满好奇,就跟侦探一样?,侦探要找出案件的真相,数学家则要找出世界的真相。”

司马伶继续说:“当然辫子理论和纽结理论都有实际用途啊,而且不只是用来解开你裤袋里面的耳机线。如果你在教科书上看过DN A的结构那都像绕成一团的纽绳吧,研究纽绳的结构有助生物学家解开DN A的运作。除此之外,地球的磁场线也是一堆纽绳,甚至理论物理学家研究的弦理论也有纽结理论应用其中——”

“抱歉!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说辫子是小女孩的玩意。”我马上投降并转换话题,“话说杜尔胡斯他们不是昨天才入住酒店吗?住了一晚就要退房,果然是为了他们的小朋友吧。”

司马伶歪着头,望向天花板,一边用手指绕玩头发,一边思考。过了一会才说:“不过他们也是案发现场的证人,可能的话我也想问问他们的想法,包括那对孩子。”

坐言起行是司马伶的性格,看见杜尔胡斯一家人离开柜台之后她便立即追上前,问他们是否方便谈一下昨晚的事。

杜尔胡斯太太回答说:“不好意思,我们要赶时间到码头搭船……”

司马伶低头拜托:“在路上边走边说也可以,不会花很多时间的。”

“司马伶小姐…:?没记错名字吧?”旁边杜尔胡斯先生好奇地问:“看来你很在意昨晚的事情呢。我记得那时候你也是第一时间在酒吧内搜集线索,就跟你身后的那少年一起。”

“因为有人不明不白地死在我的面前,我不容许自己袖手旁观。这是我的原则。”

杜尔胡斯先生续道:“你一个女儿家不怕危险吗?我想你的父母也会担心喔。”

“危险吗?”司马伶回头望我,“我的朋友会保护我……好像是这样。”

“原来如此,你有一个可靠的男朋友呢。”

“不要误会,他只是我的……哥哥之类?”

“哦?”大概杜尔胡斯先生不懂分辨华人,看见我和司马伶居然觉得相似,便点头道:“做哥哥要好好保护妹妹呢。”

“说得没错,”司马伶微笑望向那对孪生孩子,又问杜尔胡斯先生:“他们也是兄妹吗?”

“哈哈,艾玛是姐姐,艾力是弟弟,所以换作姐姐要照顾弟弟了。”

“原来是姐弟。”司马伶低声在杜尔胡斯先生的耳边说:“我明白你不希望孩子记起昨晚的事情,所以我只想听听先生的意见罢了,不会骚扰到小艾玛和小艾力的。可以吗?拜托了。”

司马伶说着的同时,背后的手指却一直指着我,还有杜尔胡斯太太和她的子女。她的意思是叫我趁机会向那对小孩问话吗?毕竟司马伶说过她亦想知道当时艾玛和艾力的经历,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而且通常警察都不会认真看待孩童的证供,要找到警察没有发现的真相,最佳方法也许就是从小孩方面着手。

当然,杜尔胡斯先生不晓得司马伶的鬼主意,在他眼中司马伶只不过是一个既正直又富有正义感(即是多管闲事)的少女,于是没有特别拒绝她的请求,就同意在往码头的途中聊几句。

至于那对小孩,杜尔胡斯先生不想让子女听到昨晚的惨剧,于是吩咐太太带着他们走在几步后面保持距离。这时候司马伶暗地里对我露出邪恶的微笑,显然在叫我混入那母亲和子女当中闲话家常,顺便找方法打听昨晚的情报。

别人说女人都是擅长变脸的生物,这一刻我非常认同。

3

我们跟随杜尔胡斯一家四口离开酒店,屋外风和日丽,司马伶却煞风景地拿出一张画有案发现场配置的图纸询问杜尔胡斯先生:

“昨夜跳链舞时跟你绕手的除了小艾力,还有死者未婚夫的父亲尼尔斯.赫茨森。当时尼尔斯先生一直跟你绕手,在停电时也没有离开原地,对吗?”

“没错,警察也有问过相同的问题。我太太卡米拉也肯定她身边绕手的那少年没有离开原地。”

“嗯……”司马伶点着头似乎认同对方的话。毕竟杜尔胡斯一家只是初来乍到,跟死者毫无关系,不像有撒谎的理由。

司马伶接着说:“那么案发当时,亦即停电的一刻,你有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

杜尔胡斯先生摇头表示没有。于是司马伶转换话题,“不如聊一下案发现场以外的事情。例如在往酒吧之前你有没有跟死者接触过,或者知道有什么人对死者抱有恨意?”

杜尔胡斯先生点点头,“嗯,这个我也有跟警察说了。就是昨天下午,我跟家人初来酒店打算四处参观时,碰巧在二楼餐厅见到那位女士跟酒店职员的莎拉争吵。那位女士还掴了莎拉一巴掌,并在莎拉的脖子留下刮痕。”

“伤痕吗?我都没有留意到呢。”司马伶回想最近莎拉的样子,便说……“昨天莎拉都围着围巾,除了是天气寒冷,可能也是不想让其他人看见她颈上的伤痕吧。”

“又或者是不希望再剌激对方吧。虽然这时候在死者背后说坏话好像不太尊重,但当时那位女士只是一味野蛮地骂着莎拉。”

司马伶低头思考一会,又问“那位女士,即是死者,你知道她为了什么原因而掌掴莎拉吗?”

“不知道。后来有另一位男员工出来制止,那位女士只好气冲冲地离开。”杜尔胡斯先生说:“我想那位男员工会比较清楚吧,你可以问问他。”

司马伶自言自语:“这样的话莎拉可能有杀害露莎的动机?”

我在后面听着司马伶与杜尔胡斯先生的对话,心中好奇为何露莎要到处点火?先是跟我说戴娜的坏话,然后又掌掴莎拉。虽然无论什么原因杀人都是不对的,但露莎也太过不检点了吧?

--别只顾看戏0

司马伶突然回头怒目,用眼神向我投诉,大概她是催促我要套资料。于是我放慢脚步,看见身后的杜尔胡斯太太牵着小艾玛,小艾玛又牵着小艾力丄二人温馨地走,心想如果我也贸然问他们关于昨晚的命案也太过奇怪,跟司马伶一样没有常识。

我只好先与太太闲道:“刚才在酒店听说你们起程回家,这样就会错过明天早上的日全食呢。好像有点可惜。”

杜尔胡斯太太回答说:“也不会错过,我们只是回去托尔斯港罢了。而且这几天我们也不能出国,必要时还要配合警方调查呢。”

托尔斯港是法罗群岛的首都,原来他们本身就是法罗群岛的居民。于是我继续问:“那么为何你们会选择来米基内斯度假?在托尔斯港也可以看到日全食嘛?”

“就是因为日全食的关系,托尔斯港变得太过热闹,有点不习惯。”杜尔胡斯太太说:

“而且我跟海鹦酒店的主人是老朋友,所以顺便来探望一下她啰。”

“哦,原来你认识莎拉小姐。”

“莎拉是我的中学同学,但毕业后很少联络了。上一次见面是在我的婚礼上面。”

“原来如此。”我笑说:“莎拉小姐中学的时候一定很受男同学欢迎吧?又漂亮,又懂得照顾别人。”

“哈哈,你说得没错,莎拉的确很受欢迎,所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比莎拉先结婚。但莎拉对男士的要求很高呢,而且读书成绩又好,学校里面没有一个男生她是看得上眼,所以我也没有见过她跟男生交往。”杜尔胡斯太太微笑说:“不过你有见过莎拉和另一位酒店的男员工吗?他们关系好像不错,不知道是否在谈恋爱呢?”

“酒店的男员工?”我想起她丈夫与司马伶的对话,便问太太:“听说你们昨天在餐厅见到那位员工出面制止露沙与莎拉吵架?”

“嗯,那件事嘛。她们的确吵得很厉害呢,虽然主要都是那位叫露沙的小姐在发脾气。我不知道莎拉得罪了对方什么啦,但那位男士非常紧张地从厨房跑出来分开二人,我看他的神情就知道他一定很爱莎拉。”

“这样子连你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看来只能问问现场的那位厨师了。”

“不过你们也别多管闲事吧,案件交给警察他们处理就好。”杜尔胡斯太太好像一早知道我们来意,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没有啦,我的朋——是妹妹才对,她只不过一时好奇而已,不用担心。”

“是这样就好。”

说着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码头前面。此时杜尔胡斯先生扬手叫自己太太过来,也许是需要什么帮忙。于是杜尔胡斯太太跟我暂别,并拜托我替她看管一对正在草地上休息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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