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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貓C 当前章节:14916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15:40

“为什么会这样?”我问。

司马伶便回答,斐波那契数与大自然的关系可以利用以下的思考实验理解:

假设有一对兔子,分别是雄性和雌性。它们只需一个月时间就会生一对兔子,同样是雄性和雌性;而且兔子有无限寿命,可以一直生育直至永远。于是起初只有一对的兔子,一个月后便会多生一对。再过一个月待小兔子长大,它们又会继续生兔子,合共就是三对兔子。

如此类推:由一对开始,变两对、三对、五对、八对、十三对……这就是斐波那契数列。

因此我们只要数一下目前兔子的数目,就能够反推这个兔子实验进行了多久。同样地,树木生长的情况亦与兔子的例子差不多,我们可以透过枝干和树叶的数目来计算树木的年龄。

司马伶又补充“当然除了数数目之外,我们还需要知道帚石楠的生长速度才能计算,幸好我在网上找到相关的纪录。”

我听司马伶说了很多,有明白的地方,也有不明白的地方。总之她有方法靠数数目来估算树龄就对。

于是司马伶垂下右手屈指计算,彷如风水师一样;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十二进制的算法,她说自己心算用十二进制比起十进制来得快。接着突然“啪”的一声,司马伶用手指拍打出声响表示计算完成。

她心满意足地点头说:“果然这片灌木林的树龄不出十年,甚至只有五至六年左右。”

“喔。”我只能同意她的话,不懂得给予其他反应。

至于司马伶,她抬头回望酒店,又再自言自语:“这样的话就行得通!”语音未落,她又一口气冲进灌木林笔直地跑。

我在背后看,实在不能理解她的行为。要是她想跑到米基内斯的北岸,绕过灌木林也可以,何必要穿越丛林勾得衣服破损?

当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只好小心地和司马伶一起穿过帚石楠林,并继续跑往岸边。结果又花了大约一分钟,眼前海天一色,一望无际?,我们正站在米基内斯的北岸,听着浪花拍岸,还有海鸟鸣叫的声音。

司马伶无言地走到眼前湿滑的石滩,独自看着海边风景。这时候我便说:

“伶小心一点啊,大石表面很湿滑,很容易跌倒。”

“对呢,有水分所以摩擦系数降低。”但司马伶没有理会,反而走向那个提醒游人“小心坠崖”的警告牌,探头看四周。

奇怪了,其实这个石滩我们又不是第一次来,初日观赏北极海鹦的正是此地;我还记得在湿润的青草地上栖息了大量海鸟,反观现在跑来两个傻子,海鹦群都被吓得飞到海上盘旋,司马伶只能呆呆地站在岸边盯着它们。

“Eureka!Eureka!Eureka!”

司马伶忽然在石滩上边跳边叫,看得我大吓一跳,连忙上前把她抱回草地上。不过司马伶在我怀内继续雀跃地大叫,又对我喊道……“我想通了!我想到答案!”

“好啦好啦。你先冷静吧。你这次又想通哪件事件?”

“全部喔丨?”

这实在是意料之外,究竟在这个石滩司马伶能够领悟什么?不过司马伶很快又补充说:“不对,还剩下最后一个谜题留在博士房里,我们赶快回酒店吧!”司马伶说完之后立即把我推开,又一支箭似地沿路飙回酒店。

这小妮子实在过度活跃,她父母照顾她应该非常辛苦。我无奈地又拔腿跑在司马伶后面,这次跑了五分钟才回到酒店,而且感觉回程所花的气力还比较多,于是来到大厅时我已经喘个不停说不出话。

7

“助手你是不是有点运动不足呢?”

“是你‘太过活泼’了吧?”来到酒店的电梯大厅,我喘着气问司马伶:“你说博士房间藏着最后的谜团,那本杰明的案件就不用调查了吗?你不用到50 5号房看看?”

“本杰明被杀一案跟其他差太远了,几乎没有任何诡计布置;那不是侦探要调查的案件,交给警察就好,我才不想待在那个充满漂白水气味的房间。”

“漂白水?”我不以为然,走进电梯后按下四楼,并继续问:“那不理会本杰明的案件,但博士在密室被杀,你有想到调查的方向吗?”

司马伶回答:“我想看一下博士的随身行李,尤其是他的数学笔记。”

“你肯定博士会带数学笔记来旅行吗?”

“当然了!虽然研究数学给人一种印象就是把自己关在房内埋头计算,但其实数学家解决难题最需要的就是灵感。灵感可以是毫无预兆地出现,所以你看数学家在火车上或者飞机上都会拿出纸笔计算。”司马伶推一推眼镜框说:“像博士生前正在挑战解决‘黎曼猜想’这百年难题,我相信他一定会随身带笔记。”

数学家真是一种忙碌的生物,但司马伶自己也带了一堆论文来旅行,大概她的话没有错。

司马伶又补充说:“其实博士的密室谜题我大概也看到眉目,只是还有一点我是怎样都想不通的。”

“博士的死亡讯息?”

“对呢,助手越来越像样了。”司马伶微笑说:“博士的遗体旁边留下505的血书,然后本杰明就在50 5号房死了。但我不认为博士能够预知未来,一定有其他原因才让博士写下505这三个数目字。”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血字是凶手写下用来扰乱警方调查的?”

“这不可能,我知道是不可能。”

一如既往司马伶没有解释。待电梯门打开后我们便来到四楼的走廊,并看见麦克斯把守在博士的房间外。于是司马伶说明来意,要求检查尼尔斯博士的行李。

“数学笔记吗?”麦克斯有点犹疑地说:“我记得参考证物里面的确有一些跟数学有关的,包括案发床头的数学笔记,行李内也有写满数字符号的笔记簿和论文……我想酒店里面大概就只有司马小姐看得明白,所以给你看应该也没有大问题。”

说毕,麦克斯便打电话给同袍请求协助,而司马伶则吩咐如果找到那些笔记论文就送往自己房间,她会在30 4号房等待。

“嗅?”我问:“你不是要进房调查吗?”

“我只想研究博士的数学笔记罢了。既然不在房内,405号房对我也没有用处。”

“接下来只是等待吗?”我叹气问司马伶:“那我有什么事情能够帮上忙?”

“我肚子有点饿,麻烦你替我准备午餐,今天我可能要在酒店房内闭关研究。”

“好、好。没有问题。”

这几天已经习惯了当跑腿。于是我一个人回到米基内斯村的便利店,买了几盒薄饼、几瓶果汁,又回到司马伶的酒店房替她冲泡。

一进房,只见司马伶坐在睡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堆论文和笔记簿,似乎她已经把博士的研究资料拿到手。

三分钟后,我把泡好的杯面放到茶几,香气四溢,她才惊觉道:“咦?怎么杯面会自己煮熟自己了?”

“你在耍白痴吗?我早就回来了啊。”

“原来助手也来了,我都没有留意。”司马伶放下笔记簿,然后跳下床拿起杯面。她说……

“看在助手替我煮面吃的分上,我就告诉你一个小提示吧。”

“关于博士密室被杀的提示?”

司马伶点头说:“其实很久以前我已经察觉到,每次我跳下床踏在地毯上的回音也有微小的分别。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吃太多变胖^^着!那杯面才刚泡好热腾腾的!别乱来啊!”我看司马伶想攻击我,唯有正经地回答:“回音不同,表示地毯下面有暗格之类?换言之凶手是躲在密室的暗格又或者从秘道逃走?”

“是暗格没错,但不可能是秘道吧,你看房间的天花板又没有开洞。”司马伶边吃杯面边解释:“虽说是暗格,但空间应该不足以藏起一个人……打比喻的话大概只能放一只海鹦布偶在里面。”

这就是司马伶给我的提示,但我想不通犯人如何利用地板的暗格来做出密室的布局。于是我说:“先不用理会我吧,你自己的调查进展如何?博士的笔记对你研究案情有帮助吗?”

司马伶举起杯面的杯喝汤,并回答说:“尼尔斯博士的笔记主要都是记录他关于证明‘黎曼猜想’的工作,那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十分踏实,而且见解亦很独到。”

“哦?我记得你说过黎曼猜想是数学史上最困难的难题,但听起来比起查案,你研究这个好像只为个人兴趣?”

司马伶脸红地说:“真失礼呢!我当然在查案啊!你忘记博士最后的谜题是505的血书吗?毕竟博士是一个数学家,每个数字对于数学家来说都是有特别意义,因此我才想翻看他的笔记啊!”

“数字的意义吗?”我随意说:“404的话我知道是‘找不到网页’,但505是什么我也不记得了。”

“那是HTTP的错误码。可是尼尔斯博士又不是电脑工程师,不像会用这种暗语。”

所以司马伶认为50 5是一种数学的密码。于是我提议说:“不如你解释一下博士的数学笔记吧?也许我作为局外人能够给到什么意见。”

“嘛,我是可以说说。”司马伶一副不相信我能够听懂的样子,勉强回答。

如是者,我们午餐的话题就是黎曼猜想。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叫黎曼的数学家给出一个函数(黎曼T函数),并说这个函数有无限多个答案会让该函数的数值等于0,而且所有不显而见的答案都必定会分布在同一数线上。

如果是简单的函数我还明白,例如x+l=0,X=-l就是答案。不过那个黎曼^函数是很特别的函数,有无限多个答案,而且所有答案在数学座标上可以连成同一直线。

司马伶说:“过去一百年有很多著名的数学家都尝试证明黎曼猜想,却全部都没有成功。

于是尼尔斯博士转换了思考,先把问题改变然后再去证明。”

根据司马伶所说,要在二维的欧几里得数平面上证明黎曼猜想相当困难,因此博士尝试先在高维度的自订空间证明黎曼猜想的正确性,接着再将自订的空间用数式转换成为现实的二维数平面之上。这就是空间转换的证明方法。

过程我是完全听不明白,所以我只问结果:“换言之博士成功证明了黎曼猜想?”

“如果成功证明的话,可能真的会被杀人灭口呢。”司马伶说:“由于黎曼猜想的非平凡零解与质数分布有关,当数学家能够解决黎曼猜想的时候,也许一并连质数定理都证明出来。那时候就会世界大乱了。”

因为质数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应用就是电脑加密,如果质数的规则被破解,这同时亦意味着所有电脑的加密都可能会被破解。

不过司马伶失望地说:“可惜尼尔斯博士的研究实在没有进展啊……笔记上的证明手法虽然非常专业,但相比起证明克卜勒猜想的那份论文终究缺乏了一点灵气。”

“毕竟是数学史上最困难的猜想,证明失败也不能怪他。”

“话说回来,是空间转换吗?”司马伶对着笔记喃喃自语:“这也算是命运吧。”

接着司马伶便放下筷子,又跳回床上继续研究。

血字的谜题非常困难,司马伶在床上一看就几个小时;一叠又一叠的数学笔记铺满睡床,

另一边书桌则放着空的薄饼盒,那是我们刚才的晚餐。总之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陪司马伶读书,真不知道她有何资格戏称戴娜作公主。

酒店房内没有任何消遣的玩意,开电视又怕吵到她,读博士手稿又怕阻碍司马伶的研究。我无所事事地打开书桌抽屉,看见里面放着一本圣经便拿上手看;反正窗外天色已暗,或者会是鬼神出没的时间,我唯一能够做的可能只是念经来保护司马伶。

不过说了这么多都只是我自己在做独角戏,床上的司马伶根本连瞄也没有瞄过我。我想也许戴娜是有点学者症候群,但司马伶的自闭功夫还更加厉害。

我再次望向窗外,夜幕低垂,晚空开始浮起繁星。尤其是我来法罗群岛的这几天晚上都没有月亮,所以星星特别抢眼。

要是给司马伶听到的话定会说一堆科学理论,说日食就是太阳跟月亮连成一直线,理所当然夜晚就是新月。

“is、‘ ?:”

我突然想起司马伶在白天交代过一件事,好像跟星星有关?对了,就是要为晚上的星空拍照,用来跟戴娜的油画比较。

冬季大三角吗?这时间要到外面吃风真不好受,尤其米基内斯一直都刮大风。不过都已经初春,冬季的星星亦应该早早下山,理应不用在外面待太久才对。

于是我回房带备相机和脚架,然后动身前往米基内斯的码头。反正都是用来跟油画作比较,不如就索性去戴娜作画的地点拍照吧。

十多分钟的脚程,当我来到码头时,却看见身材高大的黑影默默站在岸边。

“西格德警官。”我主动打招呼说:“这么晚了,一个人出来散步吗?”

“嗯,差不多吧。”西格德瞄一瞄我,问道:“你还在担当司马小姐的跑腿玩侦探游戏吗?”

“不是玩游戏。”我反驳道:“伶她可是非常认真的,她一定会在明天给你们一个答案。你就先听听她的意见,到时候觉得不对再否定也不迟啊。”

“你十分维护司马小姐呢。”

“我只是不想她的努力被大人简单地抹杀而已……”

西格德沉默一会,再说:“虽然我不认同你们,但有一点你也说得没错。”

“嗯?”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西格德赞同我。接着我看见西格德回望海鹦酒店,慨叹说:“二十年前警方确实没有好好处理那一宗悲剧,假如明天司马小姐能够解决的话,对于米基内斯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看得出西格德对于二十年前的事始终耿耿于怀。于是我架好相机架,并告诉西格德:

“放心吧,我相信伶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经过这几天和司马伶的相处,我对她充满信心,因此才会听她的吩咐准备拍摄。

西格德听见后,好像解开了心结般,冷笑道:“好,我会期待你们明天的演出。”然后就一个人离开了码头。

码头再次剩下我一个人。我拿出手机,翻开相册,并按照戴娜的油画调整脚架的方向。当一切准备就绪,我就用预先设定的排程让相机自动拍摄星空。

现在是晚上九点钟,冬季大三角确实出现在西方海上,位置与油画的差不多,所以戴娜昨晚也大概这个时间开始作画吧。

这里是稍微的天文知识,星星跟太阳等大部分天体都一样是东升西落。所以往相反方向走的天体就叫逆行,例如什么金星逆行水星逆行,好像对占星有研究的人都认为天体逆行的日子都代表混乱不安。

不过太阳系外的星星不会看到它们逆行,换言之再过一会儿冬季大三角那三颗星就会从西边海平线上消失。再看戴娜的油画,画中冬季大三角的星轨在接触海平线之前就结束,换言之她作画的时间一定比冬季大三角消失的时间还要早。

“这就是伶最想知道的东西呢。”我一个人在海边自言自语。

明天司马伶就要离开米基内斯,现在就是最后一晚,无论怎样我都要坚持下去。

结果,晚上的十一点钟,我看见冬季大三角的天狼星率先在海平线消失,司马伶委托我要做的任务也大功告成——戴娜的作画时间肯定在晚上十一点前!

我带着这个消息马上跑回酒店,纵然摄影器材都很笨重,但我希望能够第一时间把这个结果告诉给司马伶知道,想第一时间看她高兴的样子。

因此我回到酒店大厅也没空等待电梯,直接跑上三楼,用她交给我的锁匙把304号房的大门打开^^入眼帘的却是司马伶“大”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样子。

我实在拿这小妮子没辙,我以为她想知道戴娜的作画时间才叫我出去看星星的?到头来她居然连让我告诉她的机会也不给就抱头大睡。

我走近她的睡床,看见她睡姿毫无仪态,脸上还流露出诡异的笑容,不禁让我摇头叹息。她不止边睡边笑,还做着开口梦,一直喊“Eureka……Eureka……”,彷如被鬼魂附身一般。

到底她明白什么了?我环看房内四周,博士的资料就随便地被司马伶踢到床下,非常凌乱,然后桌上的薄饼盒旁边还放着一本打开了的《圣经》。我看《圣经》也没有505页,司马伶是怎样解开真相的?莫非是圣女贞德般听到大天使的声音吗?

无论如何,我已经叫不醒眼前这只数学冤魂。今晚只能回到自己房睡觉,然后祈祷明天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0铃铃。

翌日早上七点半,隔壁的司马伶打电话叫我起床,交代了几件事情,并告诉我在一个小时后到酒店大厅集合。

听她的语气似乎是胸有成竹,大概已经解明了所有的谜团,于是集合众人解释真相吧。她的行为明显受到侦探小说影响。要是知道真相告诉警察把犯人绳之以法不就好了吗?何必要执著表演给我们看。

不过这几天我也习惯了听从司马伶的吩咐,所以到最后也是准时来到酒店大厅?,其他人大概也收到同样的指示陆续到来,一群人坐在大厅沙发等候,却没有见到关键的主角。

我心想:“即使集合所有人,酒店就只剩下五个人,真冷清。”

五个人除了我之外就是戴娜、阿曼达、还有警察二人组的西格德和麦克斯。莎拉因为受伤行动不方便,没有来也很正常,但是在场也看不见丹尼,他不也算是酒店的一员吗?

这时候司马伶姗姗来迟从电梯步出大厅。只见她一早已经装备了圆框眼镜,身穿棕色大衣,脖子围着一条长长的黑色围巾;看来已经准备好要当面揭穿真凶,大叫“凶手就是你!”之类的。

司马伶瞧看现场众人,说:“咦?莎拉小姐和丹尼先生还没有出现呢。”

只是刚好说毕,丹尼就推着坐轮椅的莎拉来到酒店门口。这是自从莎拉被推下灯塔后第一次见面,她的样子憔悴了不少,双腿亦打上了石膏。

司马伶见状立即上前帮忙推轮椅,可想而知把莎拉叫过来也是她的主意。如是者最终酒店大厅齐集八人,西格德亦开口问司马伶把大家召集的用意。

司马伶双手插着长衣的口袋,意气风发地回答:“叫大家来当然是要把一连串凶案的真相说明给大家知道,这是侦探的艺术。”

大概警方依然对几个凶案没有头绪,所以西格德也乐意倾听司马{#:£见解。只是他不忘提醒司马伶:“你的家人已经准备了直升机把你接走,换言之今天早上就是你的最后机会。就算你最后找不到凶手也不能再留在岛上添麻烦。”

“不要紧,给我一个小时就好。”

“那么司马小姐,你可以开始了。”

当西格德想坐回沙发时,司马伶却阻止他说:“在解释之前我想大家帮我一个忙呢。麻烦大家先到柜台后面的酒店员工室好吗?”她又对我打眼色,我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待所有人都移步到员工室后,我把房门关上,又拉下窗帘,让室内只有灯光照明。在场的人不知道司马伶想做什么,于是司马伶便开始解说:

“首先要说的是三月十八日晚上,亦即是四天前露沙小姐在酒吧被杀的案件。现在我要为大家示范凶手犯案的手法。”

司马伶随即把一张电脑椅放到员工室的中间,并指示其他人跟她一起手绕手地围圈。

除了轮椅上的莎拉和我之外,其余六人按照司马伶的意思围在电脑椅的外面。员工室的人链依顺时针方向是司马伶、阿曼达、丹尼、西格德、麦克斯、戴娜。

司马伶继续说:“当晚我们在酒吧就是这样绕手围着露沙小姐,然后一阵混乱,露沙小姐就在人链的圈内被杀。现场的所有人都证言他们没有离开人链,就算真的有人离开,身边的人应该会知道才对——”

啪!

我依从司马伶的剧本把员工室的灯关上,房内突然漆黑一片,众人亦开始喧嚷。这时候司马伶大叫:“没错,就是这样!大家要勾紧身旁两位的手臂,就如当晚在酒吧一般。”

其他人一时反应不及,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听从司马伶的话。不过员工室的隔光其实不太好,黑色的窗帘也有缝隙透光,众人的眼睛应该很快就适应黑暗环境,我只好把灯光再次亮起。

“怎么样?大家有捉紧你们身边的人吗?”恢复光明,大家只见到司马伶不知不觉间已经离开人链,悠闲地坐在链舞中央的电脑椅上说着。

“欸??”阿曼达第一个惊叹道:“司马小姐怎么会在那里?明明刚才还跟我绕着手的啊?”

阿曼达望向右边,惊觉跟自己绕手的居然换成戴娜了。换言之在关灯的一瞬间,司马伶像忍者的替身术般把戴娜换到自己的位置,于是司马伶就可以离开人链坐到中央。

可是究竟怎样办到?魔术吗?

“对,就是魔术。”司马伶望向我说:“游生你不是也看过同样的把戏吗?只不过是你第一天来法罗群岛的事情而已,这么快就忘记了?”

第一天的事情、法罗群岛、魔术……

“手链!”我大声叫,仿佛把心中莫名的郁闷大力吐出来。没错,居然是这么简单的把戏,可是我却没有察觉一。

但在场的其他人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尤其是阿曼达,她不明白为何在黑暗中一直捉紧的人会由司马伶换成为戴娜,于是不断追问我为什么。

我瞄看司马伶,她只是对我微笑点头,而我只好尝试把我第一天在机场旁边的咖啡馆所遇到的事情如实相告,特别是当日司马伶解释如何偷偷拆掉事主腕上手链的部分。

我记得司马伶说过那是拓朴学的魔术:先把回纹针夹在钞票边缘,然后拉扯钞票的两端,就能够将原本两个分开的回纹针扣在一起。那时候司马伶用头发代替钞票、钥匙圈代替回纹针,依然能够把手链中间断开的钥匙圈在空中重新连结,反之亦然。

阿曼达问:“难道你的意思是,当日在咖啡馆的‘手链’,跟四日前在酒吧的‘人链’一样,都用上了相同的魔术?”

“答对了。”司马伶鼓掌说:“当晚我们在酒吧里面手绕手,就跟用钥匙圈互相紧扣的手链一样,至少从拓朴学的角度来看是一样。然而咖啡馆的手链都有方法拆开,盲信案发当晚的人链是牢不可破也太过不智。”

司马伶再走到阿曼达和戴娜中间,示意再绕一次手,这回要把凶手的把戏亲自示范一次给大家看。

二人同意,于是分别勾着司马伶的左右手臂。司马伶便开始解释一切:

“这是一开始绕手的状态,其实空间相当宽裕,所以当突然停电时我偷偷地把双手缩开对方也不会立即察觉到。毕竟大家第一时间只会被停电吸引注意,自然没有留意有人在同一时间离开了链舞——

“话虽如此,只要旁边的人定过神来,难保他们会发现自己的手臂绕空,所以离开链舞的人一定要找一个替身来代替自己跟旁人绕手。

“这时候就是魔术的登场了。在一开始跳链舞时,凶手就偷偷地把脖子上的围巾套在旁边二人的手臂内?,接着当凶手离开链舞,只要把围巾的一端固定,再拉扯围巾的另一端,就能够把旁边原本分开的二人扣在一起,如同手链的钥匙圈一样。

“所以刚才关灯后我叫大家绕紧旁边的人的时候,实际上我已经离开了人链,并用围巾把阿曼达和戴娜重新扣在一起;声东击西是魔术师的惯用伎俩喔。”司马伶把围在颈上的围巾脱下说:

“换言之刚才漆黑中阿曼达你一直是跟戴娜绕手,正如当晚所有人都说身旁的人没有放手,却搞错了一直跟自己绕手的究竟是谁。”

我怀疑地问:“在漆黑中可以把围巾绕成那样子吗?”

“当然是事先把围巾绕成那样子,到关灯时再套上啊。”司马伶回答。

“可是伶你早就知道那个魔术,熟识得连用头发都能够表演,这样才有办法完成那神奇的把戏吧?要是换作其他普通人,例如我听完你的讲解都没有信心可以办到啊?”

“我想也是。本来魔术师就是一门专业,就算你知道手法也未必做得到,就算做得到结果也有高低。”司马伶又露出了招牌的奸笑,“所以在解释这一点之前,不得不提岛上发生的另一件案子。”

“另一个案件?”我问:“是博士和本杰明被杀?还是莎拉被推下灯塔?”

“都不对,是另一宗不起眼的案件,甚至连警察都懒得处理的案件。”司马伶用挑衅的语气瞄向西格德说:“是村内服装店的失窃案。”

“哦?就是那个橱窗的人体模型被偷走的案件。结果那些人体模型不知所终,是跟露沙的案件有关系?”

“游生你又在说什么呢?关于人体模型你应该比这里的警察更清楚啊。事实上我们更亲眼见过被偷的人体模型呢。”司马伶笑说:“人体模型在渡轮服务停驶期间失踪,然后停驶当晚有人目睹鬼怪事,你都忘记了吗?明明那是你的功劳。”

说是我的功劳,那就是关于餐厅老板娘给我的照片吧。她说因为见到没有头的人在深夜走到酒店,所以才尾随到酒店偷拍,并拍下那一张没有头的照片。

“啊丄

“没错,餐厅老板娘看到的,以及我们伴随公主看日出时在酒店五楼看到的,正正就是被偷走的人体模型。”司马伶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很多都没有头的吧?又不是卖眼镜。就算有头那模型的样子都是非常平凡,让客人容易代入;不过那间服装店的人体模型肯定是没有头的那种。”

“可是为什么有人要把人体模型偷到酒店去?”

“就是要练习啊。正如游生你之前所说,凶手即使知道杀人的魔术,实际上能够成功的机会也不大。好比专业的魔术师也要练习相同的魔术数百次,最后才能够在观众前表演而不露出马脚,所以凶手最需要的就是练习。”司马伶续道:“但凶手是单独犯案,无法找其他人练习,就只能跟人体模型练习了。”

“你肯定凶手是单独犯案吗?”

“至少只有一个现行犯。假如有两个人的话也无需动用那种戏法把旁人扣在一起,找共犯做替身就好。”司马伶说回正题,“总之凶手就碰巧看见服装店的主人离开了米基内斯,于是便趁深夜把店内的人体模型偷走。”

我附和道:“结果就被多管闲事的餐厅老板娘看到,还在五楼拍下照片作证呢。可是为什么是五楼?”

“凶手知道五楼一直空置,员工平日也很少会去打扫,是酒店里面最方便把人体模型收起来的地方吧。”

“但五楼平日有锁门啊?所以凶手有酒店的钥匙??”

“当然了,不只有房间的钥匙,更加有酒店后门的,所以才可以在凌晨把人体模型搬回酒店。”司马伶问:“其实说到这里,你应该要猜到谁是杀害露沙的凶手啊。”

我回答:“当日在咖啡馆听到你在解释拓朴魔术的人,除了我们,还有西格德、麦克斯……以及莎拉。”

司马伶再加一句:“而当中拥有酒店钥匙的人就只有莎拉,所以凶手就是莎拉小姐。把人链想成为手链,真是犯罪的天才呢,抑或是从来没有把人命当作一回事?”

在场所有人的焦点都望向坐在轮椅上的莎拉,但司马伶没有就这样放过她,更继续解释莎拉如何犯案:

“大家可以看看我助手画的案发现场平面图,当时莎拉的右边是阿曼达,左边就是我的助手游先生。接着突然停电,现场一片漆黑,于是莎拉就把一早绕成‘S’形的围巾分别套在游生和阿曼达的手上,如同刚才我跟大家示范的一样。”

“可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因为要完成魔术是需要在围巾的两端拉扯,但一个人难以完成,必须要用方法把圈巾在人链外面固定才行。当时人链附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辅助,而且链舞要围圈移步,就算是莎拉都不能预先估计停电时身处的位置,所以她只能靠自己带去的工具,那就是铁钉。”

“酒吧的木地板本来就较为残旧,而且刚好门口位置留下一个钉孔,正正就在阿曼达和莎拉之间。”司马伶举起食指说:“既然有了方法固定围巾的一端,莎拉便能摸黑走到人链圈内,拉扯围巾,把助手和阿曼达连在一起。换言之助手和阿曼达一直以为莎拉没有放手,但其实一直绕手的都不是莎拉;他们跟旁边的人一同移步,弥补了莎拉离开人链的空隙。音乐停下依然移步跳舞,这就是杜尔胡斯家的小艾玛所看到的画面。”

我回想起当晚的状况,叹道:“怪不得在停电的一刻我感到突然有人抓紧我的手臂。那时候我还以为是莎拉害怕才捉住我,但其实那是我被围巾拉扯时的感觉吧。”

“就像我之前所说,正常人百分之八十的感受都来自眼睛,因此一旦失去视觉,连同其他

用钉子在圈外固定围巾一端

向后退同时缩手

T

八八

阿曼达游思齐

@转身把围巾拿下并背向走到圈中@面对面把围巾套在二人手中

⑤⑥

的感官亦都会变得奇怪。再加上那时候莎拉大叫所有人站在原地手牵手,所以你和阿曼达被拉扯的时候才会以为那是莎拉在抓紧自己。”

“而且当晚我们都穿了长袖厚衣,就更容易产生误会。”

司马伶又补充说:“反正待莎拉把露沙杀死后,她便强行撞倒你和阿曼达,同时趁乱与你们重新绕手。当时她说在漆黑中被神秘人撞倒也只是谎言吧?酒吧大门从没打开,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神秘人。”

“我说的都是千真万确!”这时候,一直沉默的莎拉终于开口反驳:“假如我是说谎,刚才司马小姐所说的亦同样是片面之词。事实上你不可能有实质证据说明我是杀死露沙的凶手,你这样随意猜想很容易会伤害无辜的人。”

阿曼达

“对呢,我确实没有任何证据。”

还以为司马伶会在最高潮的部分拿出证据,可是她微笑否认后就再没有其他行动。单凭推理警察实在不能就此结案吧。

莎拉续问:“而且我为了什么原因要杀死露沙小姐?虽然我跟她之间确实有点争执,但我们做酒店的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蛮不讲理的客人,我当然不会就这样把客人杀死。”

“这个也没错。”司马伶说:“你的确跟露沙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因为你真正想杀的人是尼尔斯?赫茨森博士。”

员工室内一片哗然,所以司马伶不止说莎拉把露沙杀死,她更是两日后杀害博士的凶手?

司马伶对莎拉说:“你的真正目标是尼尔斯博士,而且一早计划好在日食当日杀死他。可是那个计划你不能单独完成,你需要同样想杀害博士的人帮忙。至于‘那个人’,原本之前曾经答应过你会一同杀死博士,可是到日食前几天开始准备的时候,‘那个人’的信念开始动摇了,毕竟要把杀人计划付诸实行任谁都会有抗拒。”

“而当你知道‘那个人’有反悔的意图,你便急着在日食之前再策画另一场杀人。可怜的露沙确实跟你无怨无仇,但错在她的腹中胎儿?,也许你真正想杀的不只是尼尔斯博士,而是赫茨森整个家族的血脉,所以露沙对你来说是死不足惜。”

“更不幸地,‘那个人’对于露沙的死同样没有意见。于是当‘那个人’听见你要杀死露沙时不但没有反对,甚至是赞成。结果你在酒吧杀死露沙,‘那个人’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共犯;露沙的死顺理成章变成了你和‘那个人’之间的秘密。”

“这情况好比国际关系的‘相互保证毁灭原则’,你和‘那个人’各自掌握对方犯罪的痛脚,便难以单方面背叛对方。你们二人的关系在博弈论中就叫做拿殊平衡(Nash Equilibrium),之后你们就在这个基础上面继续合作,一同杀死尼尔斯博士。”

“慢着。”我打断司马伶的话,问道:“你说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一个因为遗产分配不公而憎恨博士的人。”司马伶回答说:“假如博士按照原本意思立下遗嘱,‘那个人’便会失去‘赫茨森科技’的控制权,所以不得不在遗嘱确立前,即在这趟旅行之中杀死他。”

我不期然望向戴娜,只见她神色哀伤地凝望地板没有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相信她会是冷血无情的杀人凶手。

“笨蛋游生,你在误会什么?我是说本杰明啊。”

“咦?怎会是本杰明?”我记得本杰明应该是遗产得益的一方啊?

“当然是本杰明。只有他才有憎恨尼尔斯博士的理由。而且他能够跟莎拉合作,这就说明二人本来就认识、关系匪浅。露沙以为自己把本杰明迷得神魂颤倒,谁不知本杰明风流成性,更加不会让露沙腹中的孩子绑住自己,最后弄得可悲的下场。”

这时候莎拉质问司马伶:“为何你会认为本杰明憎恨他的父亲?二人一直都没有什么不和的传闻,所有东西都只是你个人推测吧?至于遗产分配我们听回来也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你有什么资格肯定戴娜才是遗嘱的最大得益者?”

司马伶反问莎拉:“真的是这样吗?你如果觉得我乱说的话不妨再说一遍博士遗产的分配规则给我听听啊?好让我来指教你数学上的问题。”

面对司马伶的挑衅,莎拉并没有立即回应,而是静观其变避免落入司马伶的圈套。有鉴及此,我便代为回答,拿出侦探笔记宣读遗产分配的规则:

“博士把他名下两间公司共二百万的股份分作两份,本杰明和戴娜各得一百万股份。不过这一百万股份不能一次获得,而是分成两次转移;第一次分配是博士死后立即生效,而第二次分配是死后一年才生效。”

分配的规则不仅如此,我继续说。。“在两次的股份分配当中,本杰明同样获得较大比例的‘赫茨森科技’股份。既然二人两间公司合共所得都只有一百万股,当然获得较多‘赫茨森科技’股份的本杰明就是最大得益者啊。”

但司马伶左右摇食指说:“你前半部说得没错,但结论却错了。”

“为什么?难道‘赫茨森出版’的股份比起‘赫茨森科技’更加值钱吗?”

“不是这样。只不过依照博士原订的规则,你无法推论出本杰明分得较多‘赫茨森科技’股份的结论。事实上我相信博士倾向将‘赫茨森科技’交给戴娜小姐管理才对。”

换言之司马伶的意思是,虽然本杰明分得较大比例,但是实际所得还要比戴娜的少?司马伶看见我一头雾水,便解释说:

“给你一个实在的例子好了。假设在两次的分配里,本杰明所获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分别是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八十,比起戴娜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七十五都要多。但这样就代表最终本杰明所得的比例同样比较多吗?

“假如两次分配都是同样股数的话,游生你这样想是没有错的。可是如果戴娜第一次只分得二十万股,第二次是八十万股,那情况就会逆转了。

“虽然戴娜两次所得的赫茨森科技的股份比例较少,但到最后她获得的比例反而比本杰明高。这就是统计学上的辛普森悖论(simps0nMparad0x)。不过仔细想的话这其实不能叫做悖论,本来‘比例的比较’在数学上就不具‘传递性’,在分组得势的结果可能反而是失势的一方?,正如剪刀、石头、布,你不能用‘石头赢剪刀’和‘剪刀赢布’来推论出‘石头赢布’的结果,这是武断而且错误的。”

我听完一大堆数字后大概明白她的意思,但我仍然有一个问题。

“既然依照博士开出的规则,视乎实际数字本杰明和戴娜同样可能分得较多的遗产,为何伶你会认为戴娜才是真正的受益人?”

“尼尔斯博士不可能不知道辛普森悖论,他为二人订出如此规则显然只是试探二人对于数字的敏感度,毕竟赫茨森科技是一间应用数学理论管理市场的投资公司。”司马伶摇头说:“可是本杰明居然没有察觉这认知陷阱,更四处跟别人说自己才是分得较多遗产的一方,让露沙信以为真。单凭这一点,本杰明就没有资格继承以数学理论创立的‘赫茨森科技’了。相反戴娜纵使修读艺术,但她的油画中透露了理性的美,包括能够用科学理论解释光影变化,以及黄金比例的构图等等。正是这个原因,我想尼尔斯博士同样认为戴娜比起本杰明更加适合领导‘赫茨森科技’吧。”

我叹道:“换言之博士的遗产分配暗地里其实是一个数学题,用作考验二人对数字的触觉。还真是数学家的想法。”

赫茨森科技 赫茨森出版:

第一次分配

本杰明 40% 60%

戴娜 25% 75%

第二次分配

本杰明 80% 20%

戴娜 75% 15%

两次分配合共所得

本杰明  %! V.%

戴娜1  % 11%

:赫茨森科技 __赫茨森出版 两间公司合共所得

第一次分配

本杰明 20万股(4〇%) 30万股(6〇%) 50万股

戴娜 5万股(25%) 15万股(75%) 20万股

第二次分配

本杰明 40万股(80%) 10万股(20%) 50万股

戴娜 60万股(75%) 20万股(25%) 80万股

两次分配合共所得

本杰明 60万股(60%) 40万股(40%)! 1 100万股

戴娜 65万股(65%) 35万股(35%) 100万股

“再者,戴娜小姐患有学者症候群,肯定有异于常人的天赋。唯一令博士担心的只是她不懂得与人相处,所以当博士听到戴娜与我们一起出游写生,他心里非常高兴呢。”司马伶又说:“相反本杰明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平日只喜欢花钱玩女人,他一定也有把遗产的事情告诉给莎拉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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