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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作者:阿成 当前章节:1392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0:22

发现可疑人韩磊

省刑侦总队长杜国栋和副总队长乔献华正在向副厅长杨德胜汇报侦破工作。

杨副厅长:关于这个“2000·12·15”系列绑架人质案件,有这么几点你们记一下:第一,此系列案已经列为省厅挂号督办的案件。第二,你们一定要跟有关各方强调一下,侦破此案要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要责任到人。第三,省厅行动技术处要和周口市局行动技术部门一起协调工作,加大这方面的力度。第四,我再强调一下,你们刑警总队要明确一名副总队长,就是乔总,负责把此案督办到底,不破案,别回来。还有一点,你们一定要安排专案指挥部的同志主动地去安徽等有关的省、市,进行串并案的工作,要把我们知道的所有情况向安徽警方通报,要做到信息共用,及时掌握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和侦破进展。好,就这样吧。我还要听“12·9”系列持枪抢劫银行案的汇报。你们可以走了。

乔总笑着说:厅长辛苦了。

杨副厅长:行了行了,快去安排吧。

2001年4月至5月太康县城。县公安局会议室。

会议由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杜国栋总队长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乔总,张中华,周口市公安局刑侦二大队负责人和部分侦察员、鹿邑县刑警大队负责人、扶沟县公安局和太康县公安局的负责人。

首先由太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汇报。

大队长:太康县毛庄乡王隆集村的村农孙保华,该人在2000年11月份与村里人打架时,曾经扬言回家拿手枪把这个人给崩了……

杜国栋:查证情况怎么样?

大队长:这个线索正在进一步查证当中。从孙保华的实际情况分析,我们感到,他是否真的有枪这件事很值得怀疑。我们已经把这个线索和淮阳县的“2001·4·17”持枪抢劫案、扶沟县的“2000·6·20”以及“7·7手枪被盗案”并在了一起。这个案件到今年的年初,已经全部获得突破。我们抓捕的11名犯罪人已经有十名先后到案了。经过审讯,他们与系列绑架案没有任何联系。

杜国栋:你说的这个孙保华有多大岁数?

大队长:25岁。和咱们专案指挥部提供的犯人特征也并不相符。我们认为,这个人可以排除。

鹿邑县刑警大队刘坤汇报说:我们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在鹿邑县的辛集有一个叫韩磊的人,有群众反映说,曾经亲眼看见韩磊有一只“五四”式手枪。为此,我们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韩磊经常有家不归,居无定所,周围的邻居也很少见到他。

赵大队:顺着这条线索查出什么东西没有?

刘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调查出有价值的东西。

杜国栋:说说你的理由。

刘坤:我们认为,非法持枪本身就是非常隐蔽的犯罪,在这一点上,犯罪分子都是非常谨慎小心的。可这个关于枪的问题是怎么暴露出来的呢?我们觉得这是一个疑点。另外,持枪的目的就是为了用枪,用枪作案,无非是劫财杀人,按照一般的常理分析,除了个别的地痞无赖拥枪自重,狐假虎威,自我炫耀之外,就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不可能看到枪。对此,我们也调查了一下向我们反映这个情况的人。经调查这个人和韩磊并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交往,也没有前嫌旧恨。他是怎么知道韩磊有枪的呢?他又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向我们公安机关反映这个情况呢?关于这些疑点,我们正在进一步分析查证当中。

赵大队自言自语地: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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