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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一个残忍的“曾经”

作者:易术 当前章节:2754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6:45

后来想想,没有出现也是对的。倘若他也这样对我,那便仅仅只有一顿午餐的价值了,还有这么值得炫耀的?

我一直无法回避的梦见一个场景:我,陆丹笛,苏荷,我们又回到了过去,成为京大的三个霸主,人人见了我们都想挖我们祖坟,但在语言上都被陆丹笛抢先一步,这厮的口头禅便是“再闹我挖你丫的祖坟”。当然,她现在一定不会把这句话时常挂在嘴边,因为她现在是公众人物,全国鼎鼎大名的女主播,并且还兼着主持《音乐中心》,人们已经渐渐遗忘白羚,这三年,陆丹笛取代她成为所有观众追捧的对象——不能说取代,她比白羚做得更好。她过上了从未想过真可以实现的梦幻生活,不知道她是否开心。因为她一直没有联系过我,我知道,我自杀那一天,她是为了安慰我才说那番感人的话,在她内心深处,也许早已把我踢出局。姐妹的称呼,已经变成一个残忍的“曾经”。

有一天,在报纸上得知她订婚,想打个电话祝贺一下,我拨通了她的手机,我原本只是试试看,但没想到,真的打通了,但响了两声却被她挂断。后来,也没有再打过来。其实,这倒让我的心更加释怀了。我知道,她之所以挂断我的电话,只有一个原因——她还记得我的电话号码。

她也许已经将我忘记了吧,但是我仍然遵从她的要求,好好的活着。

中学毕业的时候,陆丹笛在我的同学录上恶心的留言说:亲爱的薇薇,咱们转眼就各奔东西。三年,突然想想,这句话说得真好。

转眼就各奔东西。转眼就各奔东西。

小王子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痕。你呢?我呢?

我们都应该这样,像苏荷那样好好的生活,至少,用心的生活。不管发生什么,也不可以被击倒。生命的奇迹随处存在,就看我们是否擦亮了双眼。

龙泽

我的小店就开在离京大不远的地方,它在我拿到毕业证的那天开张,距离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朋友们骂我变态得很,因为我的小店都卖些钥匙扣、钱包、娃娃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礼品,除此之外,我还卖指甲油。但是我只卖一种颜色,是那种硬朗的有骨气的冰红色,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这种颜色,如果不适合还强硬的涂上,会很难看的。

我一直没有看过苏荷涂指甲油是什么样子,她甚至不许我看她的指甲。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她一直忍受着这样的病痛。我始终相信苏荷并没有死,当我在小店里忙碌时,当我坐在小板凳上吃着盒饭时,当顾客突然推门进来时,我会如梦初醒般的抬起头,闪电般错误的以为是她调皮的出现。当然,每一次都是那样的失望。

我想,我的这个小店将会一直开下去,因为我一直没有等到另一个喜欢冰红色指甲油的女孩子。

夏寂

复习了整整两年,我考上了京大工商管理学院的MBA,我妈喜笑颜开,我却没理会她。我并不是为了她而努力的,如果是为了她,我可能早就考上了。我知道自己是为了苏荷,我知道她一定希望我能够考上MBA,然后做出成绩,变得像一个真正的男人那样。

在学校晃荡着,我是京大的老油条了,偶尔听见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学妹在身后争吵,我会回头看一看,总觉得那三头妖孽又出现了。就像偶尔闭上眼才看得到的老电影,苏荷微笑的画面,苏荷说话的声音,反复出现,像茶色的阳光下顽皮的精灵。我转身走时,那些小女孩仍在吵闹,我知道如果我多呆几秒,一定会流泪的。

但我隐约的觉得,苏荷还在。尤其是在安静的时候,比如在教室自习,认真的演算着习题,风吹过来,我悄悄的瞥一下右边,总感觉她就坐在那里,想狡黠的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爱做主之势”抢走我的水笔,我也坏坏的笑着,不让她得逞。既然这样,还怀念什么,她明明就在我身边的呢。

该流泪的都流过了,该后悔的也该结束了。最后剩下的,应该是好好的生活。

这三年,大家变化都挺大的,伟大的上官老师升官了,还结婚了,妻子就是当年那个并不太漂亮的小宋,他们的感情好得无惊无险,顺理成章就结婚了。

不过,他一定非常失望,他最喜欢的这群学生只有我一人参加了他的婚礼,没办法啊,我最有空,西西订婚了,和美国回来的元朗清去云南玩儿,那厮还真漂亮了不少,百转千回,居然她最幸福,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缘分天注定啊,老天爷关了她太多扇门,终于给她打开一扇窗;陆丹笛也订婚了,上官结婚那会儿,她正在香港拍戏,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但感觉已经不在同一个世界,勉强的说是好友的确很尴尬,所以,大家都没有提出要见面或约一块儿吃饭,她现在风光得很,男朋友是年轻的先锋导演,她除了做主持人,还会拍广告接戏,我这辈子怕见不着她真人了,还记得有一次和宿舍的弟兄吃饭,餐厅里正在播她主持的节目,我跟那哥们说这是我一朋友,那哥们认真看了我一眼说“你丫不要脸”,不过,也好,我和她只有一个话题,那就是苏荷,苏荷死了,我们见面还能聊些什么呢;安佑宁出国了,他爸妈把他也弄去加拿大打天下,他早该选择这条路,我知道,他父母在他和陆丹笛恋爱之前便催促他出国,他一直拒绝,因为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原因——爱情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咱们兄弟三人,除了龙泽,全都过着自己并不想要的生活。我不只一次的对龙泽说,哥们等我MBA毕业了就来你这店子打工怎么样,丫理都懒得理我,我一把抓住他的胸口说你丫牛逼了我且不说和你是拜把子兄弟但怎么着也是一硕士你都看不上?他把我的手慢慢推开说,咱这儿庙小装不下如来佛,你丫家里都快把京海市给买下来了还来我这儿打工,脑子有毛病吧。

他这话言过其实,但我妈的生意的确越做越好,她的房产公司越做越大,连我爸也从他的公司辞职,专心致志的当我妈的打工仔。我很佩服我妈,也很感激她,但很难说我爱她。这或许,是我的青春与人生最大的遗憾。

陆丹笛

我订婚了,对方是尚恩伦。

我过着之前想也不敢想的生活,成为京海卫视最红的女主持,每天出席一些香艳光亮的场合,与各色人等亲切的碰杯交谈。很多人都认为是因为尚恩伦,尚总才决定力捧我,但他们没有看到,我为了今天付出了多少泪水,受了多少苦,放弃了多少自由。但无可否认的是,我红了。

“红”是什么?“红”只意味着锦衣玉食万人瞩目,在适当时刻摆出完美微笑,我因此学会了微笑和不发表评论,不让任何人看到我飞扬跋扈的真实的一面,一直掩盖这一面,一直一直,直到最后,发现自己也不懂得如何飞扬跋扈了,任何波澜面前我只是疲惫的笑笑,不予以评价或者打抱不平。假使沉默也算一种本领,我一定最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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