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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有了个师傅

作者:无袖拢香 当前章节:2930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02:24

到了衙门,那个官老爷欺负我是小孩,想赖帐。他也不想想,那么一群匪徒都被我抓住,我能简单了吗?我撸起袖子准备给他点颜色瞧瞧,程昱之抢先一步,掏出一封信晃了晃,那个官老爷立刻变得恭敬异常,乖乖的把银子交了出来,我又强迫他把那几个喽罗买下,他也一一照办了。

我把七百两银票收好了,官老爷点头哈腰送我们走,捆在一边的几个匪徒急了,叫道:“小爷,您还没给我们解药呢!”

我挥挥手正要说话,程昱之又抢先一步,微笑着说:“不用慌,你们吃的那是保胎药。”

几个匪徒的脸立刻变成抹布色,头顶有青烟袅袅升起,却知道惹不起我,敢怒不敢言。

我没理他们,踮起脚一把扳住程昱之的脸,“你再象刚才那样笑一下。”

他微笑一下,拨掉我的手说:“这样笑有什么特别吗?”

我摇头,“不对,刚才你的笑里带点幸灾乐祸,现在没了。”

阿贵在一边叫:“小无赖你胡说什么?我家公子又不是你,怎么会那么笑?”

按理说是这样,难道是我眼花?算了,不费这脑子,我还有别的要紧事要问他。

我伸出手,“把你刚才在官老爷面前晃的那封信给我瞧瞧。”

程昱之浅笑:“上了车再看吧,已经耽搁不少时间了。”

到了车上,我枕在程昱之腿上看那信,是个叫朱栋的人写给程先生的,这个程先生应该就是指程昱之,他好像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夫,姓朱的请他来给狗儿子朱高只看腿疾。

看完信我更糊涂了,问程昱之:“这封信有什么可怕吗?为什么那个官老爷一见就变了脸色?”

程昱之解释说:“这信没什么好怕的,主要是写信的人可怕。”

“哦?这个朱栋很厉害吗?”

“朱栋?咳咳,是朱棣,他就是燕王。”程昱之的浅笑变深了些。

“哦,怪不得,这个燕王也很有意思,还给狗起名字。”

“狗?这信里哪里提到狗了?”

“呶,这儿不写着犬子朱高只,真有意思,狗儿子还跟他姓。”

忽然我的枕头开始颤动,我一抬眼,好希奇!程昱之正在大笑!我忽一下坐起来,扒住他的脸仔细观察这奇景。

他拨下我的手,深吸了几口气变回浅笑:“犬子是自谦的话,指自己的儿子,还有是朱高炽,不是朱高只。你读过书吗?”

大笑没了,我遗憾的躺倒又枕回他的腿上,说:“读过。”

“那你把信给我念念。”

我今天终于看到了程昱之的一种新表情,心情很愉快,就顺从的读信。我刚念了几句,程昱之就打断了我,“算了,别念了,你究竟认识几个字?”

我扳起指头数一数:“银票上有的字我都认识,房契我也认得,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然后金啊、银啊、翡翠啊、宝石啊那些值钱的东西我也知道,再来,我还念过半篇论语,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两三百个,哎呀,想不到我认识这么多字!”

程昱之的笑僵了一下,然后拽我起来,“你认识的字太少了,你得再多学点。”

我又瘫下去,“不要,我要认识那么些字干什么?我会算帐就行了。”

程昱之又拉我起来,“在生意场上总要用到文书合约什么的,若有人在文字上动手脚,就可能把你全部的钱都抢去。”

我一舞拳头:“他敢!老子一拳打死他!”

他给我讲道理:“人说恶虎难敌群狼,他若有合约在手,就可以报官抓你,你武功再高也架不住人多,到时候你就算逃过了也要东躲西藏,还怎么去发财?”

没在一起呆几天他倒是把我的秉性给摸透了,一下我就给说服了。我决定跟着他念书,不过我也不能白念,我是有条件的。

“那以后你要帮我洗衣服,也要洗出你身上的那种味道。”

程昱之奇道:“为什么我要帮你洗衣服?”

我振振有词:“我要念书,还要保护你,没时间啊!”

以后我的衣服就由程昱之洗了,可是还是没洗出那味道,所以我还是喜欢靠着他。

后来我的头发也由他洗、由他梳了,要不是我的情况特殊,我自己都准备让他帮着洗。

自打程昱之接管了我的着装梳洗,我就齐整多了。有一天我拿镜子照照,发现自己长得还挺好看的,然后我要求程昱之给我涨工钱,理由是我这么好看的保镖能替他长脸面。于是我又敲到了五百两。

我就这样得了寸再进尺,若说原来我只表现了三分无赖,那现在我就有九分了。

依旧是阿贵表示不满:“小无赖,你怎么越来越混帐了?”

“你懂什么?老子原先那是吃人嘴软,当然要老实点了。现在我是办事拿钱,凭本事吃饭,老子干嘛还要讨好你们?”我瞧不起他,什么都不懂,怪不得这么大个人只会赶车。

“啊?”阿贵张口结舌的呆在那,“你原先那样叫讨好我们?”

一路无事,没几天到了北平。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和程昱之一拍两散,实在是他把我伺候得太舒服了,而且我还没把他弄生气呢。我想了想决定骑驴找马,先赖着他,等我找到发财的路径后再和他散。所以我也跟着来到燕王府,天下第一富的四儿子家。

燕王亲自接待了他,然后我才知道程昱之居然是江湖上有名的“阎王愁”。

说到这个阎王愁,也是鼎鼎有名,声名还要胜于我慕容世家。阎王愁其实是指一个神医世家,因为他们的医术太厉害了,以致于阎王都要发愁鬼蜮空虚,所以江湖上称他们为阎王愁。

这个家族还有一个称呼叫“无冕之王”,你想任是帝王将相也逃不了生老病死,阎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这么一个可以从阎王手里抢人的神医家族,谁能不尊敬讨好。所以无论是黑道、白道、官道、民道,见了阎王愁都得礼让十二分。

而这个家族的人十分低调和自律,都是谦谦君子,仁心仁术,从来不会利用手里的医术去掠取什么,所以各道人士更是发自内心的敬重阎王愁。

这个家族最有名的一种药就是“速效救心丸”,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吃下它就能从鬼门关跑回来。这种药在江湖上一粒能卖到一万两银子,还是有价无市。他家另外还有好多秘方,也值很多很多钱。

程昱之正是这一代的阎王愁。我看不到他了,只看见金元宝汇成的洪水哗啦啦向我涌来。

“郑和,你怎么了?怎么流了那么多口水?”程昱之在摇我,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见完燕王到了庭院里,燕王府的几个奴仆正诧异的看着我。

“啊?没事,咻~”我使劲吸一下口水,太多,没全吸进去,我凑过去在程昱之的前襟上蹭干净了,堆上谄媚的笑:“程大哥,我决定了,继续当你的保镖,然后我还想跟你学医。我当保镖呢一个月的工钱是三千两,我跟你学医呢,每个月要给你束脩一百两。以后你每月只要给我两千九百两就够了。就这样说定了。”

所有的人的眼珠子都要飞到眶外了,连程昱之脸上的淡笑都断裂了一下。我握好拳头等着,谁要敢反对,我就帮他的眼珠飞出来。反正不管是偷是抢是骗是诓,我也要把阎王愁的秘方弄到手。

程昱之注意到了我的拳头,赶在阿贵抗议之前答应了。那些人的眼珠又在眶边留恋了一会才回去。

答永夜:北京的称呼源于永乐元年迁都后,此时他还是燕王,所以叫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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