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他们都叫我小妖精》作者:米米七月【完结】 > 他们叫我小妖精.txt

  第二十一节

作者:米米七月 当前章节:4452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9:44

保护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那时候还是很难看,可能成绩好,参加的活动多,比较出风头。

初一时,初三有个光头男孩子,每天穿拖鞋,在整个学校都有头有脸的,老师都不敢得罪他。他天天提前下课,在我们教室门口等我。我要是不肯出来,他就打起赤脚来,把鞋子放在窗台上示威,蹲在窗子下面喊我的名字。他用两种喊法,一种喊法是倒着喊我的名字,又擅自加了两个字,喊成一个成语,飞黄腾达。另一种喊法是把我的名字后面加了一个鸿字叫成一个大侠的名字,黄飞鸿。

隔壁班上的杨喝了酒吃了牛肉壮了胆,爬到我们班的一张桌子上,拿着两尺多长的马刀朝着旋转的吊扇砍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这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叫我顺从他,成为他的什么帮派第几位夫人。如果我愿意,他可以为我休掉前面的那几位,他发誓永不再娶。我宁死不从。

我的桌子老是被盗,偷走了好几个我祖母给我买的新笔记本,让我觉得有人老想在我的日记本里寻找被爱过的蛛丝马迹。至于偷走堂表借给我的耳机,那就纯属偷盗啦。堂表为此一直认为我是个靠不住的人。我在被偷的桌子里找到一块别人的橡皮,上面精心雕刻了一个繁体爱字,把最中间的那一点雕刻成一枚小小的心,是盗贼遗失的。

现在坦白出来,我一口气拒绝那么多人,不是因为我多么自尊,有几个我还是对他们相当怀有好感的。惟一的原因就是当时我家里穷得装不起电话,谈恋爱总是要联络感情的,要是总是我找不到他,他找不到我,那未免太凄凉了。那时候电话都快普及了,一听说家里连电话都没装,怕别人也看透我了。有人打听过我家的电话号码,我也照实说了没有电话号码,谁叫他们不相信,以为我搬翘。

一本书上说一个贫贱的姑娘第一次总会失身于和她同个阶级的人。那我可破例了,尽管种种不测,我从四十四中出来还是处女一个。可是我以后在大学里失身于围,这个将自己身世隐而不说的美少年,是不是也并没有逃脱这句话。真的,直到我们那次握着手说分手,我还只知道他是个独生子,可以到他母亲那里领大笔的钱,他很少提到他的父亲。他说到的基本上能兑现,不过那都是在他自己身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他目前为止至少欠我一枚戒指,一场旅行,一生一世。

一个五十五中的人扬言追不到我就要派人打死我、奸死我。他要派一个叫萝卜仨的人,有名有姓的,我不断向人打听,这个萝卜仨确有其人,曾经是敦梨小学的留级生。我心里害怕极了。

追求我的这个人我在溜冰场见过,那时候我们都爱往溜冰场跑,那个地方播放一些剧烈的音乐,很风骚。女孩子去溜冰,谁被人袭击和扶助的次数多,就说明她蛮吸引人。

他坐在我旁边吸烟,我记得我当天穿了一件有帽子的衣服,头上还带了一顶帽子,头上的帽子在溜冰的时候掉在地上被别人拿脚上的轮子碾了好久我才察觉,捡回了不舍得再戴,就放在衣服上的帽子里。可惜被袭击的是帽子,不是帽子的主人。

我也是突然自我感觉涌动起来,为了在我女同学面前表现我的优越,我面向身边的他,我说我对烟味敏感,要他为我熄灭这支烟。溜冰场也明文规定不许抽烟,烟头会烧坏木质地板,他抽烟也没人敢管。他不肯,他说这种烟很贵,一块钱一支。我想他可能也是有生以来第一回抽这种烟。我觉得丢脸死了,我发誓再也不要到这些是非场所去。我想拿起冰鞋砸死他。

他还好意思追我。他熄不熄灭这支烟我都不会喜欢上他。

可是我要是被打了、被强奸了我怎么回家向父母交代。他们肯定认为我自找的,是我犯贱。我要自己来化解。

我不明不白地送他回学校,四十四中和五十五中之间相隔了大半个市区,我们走街串巷兜圈子,但是绕过了西门西。被我家长看见了或者熟人看见了告诉我家长,都会挨打。我有经验,有次我牵着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牵着一个男孩子,也是初中,牵不牵男孩子那是人家女孩子的自由,熟人看见了,不知道是他没看清楚还是没描述明白,把我说成了中间那个女孩子。我回到家里被我母亲故作镇定地教育了半天,又是一顿打。

走了大半天才到边,他一天的课错过完了,刚好只赶上个晚自习,干脆不上了。他远远没有我想得凶险,也只是个很温顺的孩子。

我们绕到五中的后山,路过一小片坟地,看见风吹雨打后褪色的花圈和鞭炮皮子,他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吓唬我,他诉说我的美丽。

和他分开以后回到家里我马上得意地找镜子,照镜子,想看看我今天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么美丽,结果不幸发现我的人中偏右处粘了一粒黑色的东西。也许是一粒鼻屎,也许是一粒灰尘。

他不见得是讽刺我,因为我一直走在他的右手边,头微微向右歪,我是左撇子,我的左手比较外向,总是由它来接近人。他可能根本没看见这个黑东西,在当时的情绪里我再难看他都会觉得美。但是我在镜子里丝毫没看见美,只看见一个黑颗粒。从此我攒钱买了一面小镜子,随身带着,坏了又买。大学里我住在五楼,外出已经下完楼了,发现了忘记带镜子,都会爬到五楼返回去取,老是觉得自己脸上有一黑颗粒。挥之不去。需要不停地照。

看出来经过坟地的这条路线是他精心设计好的,至少让我疲惫,那么他趁机可以牵我或者背我。如果能让我恐惧,那他就可以更加接近我了。

偏偏我一点也不累,一点也不怕。

我的四肢滚圆,我的手臂是在课堂上打瞌睡睡粗了的,我的小腿是逛街逛粗了的,谁怕谁啊。

我家里后院以前就是一块别人的坟地,很久没有人来上坟,我父亲说也许是清朝手里的,胯里还甩着根油滋滋的大辫子,也许就是个断子绝孙的鬼。他们把这块坟地铲平了,也没看见几根骨头。据为己有。碑正面抬到门口当垫脚石。进门时在碑上刮干净鞋底的泥巴。碑上有好多繁体字。小时候还是我的识字板。我祖母考过我上面的字的读法。刻得深,刚好又可以在雨天防滑。

有一天回家,母亲在尖叫,谁把冥币烧在我们家门口,谁把滴泪的香烛插在我们家围墙上。传言这座坟墓还是有个后人的,是个劳改犯。难道劳改犯被释放了来拜祭他的先人啦。能当劳改犯的人都是是忤逆的,搞不好要耍敲诈、搞报复。请来当过保安的二伯父商议,把石碑撤走了。擦了擦,碑文面向墙竖放着。劳改释放犯来的那天可能也比较匆忙,石碑上可能有些脏,使他没看清楚,只是觉得先人的坟墓围在墙里更安宁,就没有多想。劳改释放犯刚出来,没事做、没地方去,渐渐失落感上来了,说不定很快又要回来,就等着找我们家的碴。

久等那个劳改犯不来,就像久等萝卜仨不来一样。

我在一个雨天的晚上突然去五十五中看他,之前我还没有去过五十五中,要经过一个居民垃圾场,比四十四中还小,难怪排名在五十五。整栋楼的人都不上晚自习了,涌出来看我,简直是看一个绝世美女或者一头珍奇动物。可见他在他们学校还是有些声名的。

那个晚上想来还是很风光的。他逃了晚自习乖乖跟我走,我却不肯跟他打一把伞,他也没意见,老实害羞地跟着我后面淋雨,我来看他他已经感动得屁滚尿流了。

心里有了底,我再也没找过他。他还在学校门口等过我,我只是忽然不理他了。他跟踪了我几天,终于灰心丧气了。也没有委派萝卜仨来拦截我。我有些遗憾,只盼望着萝卜仨来,相信自己有足够的魅力使前来行刺我的萝卜仨背叛他,翻脸不认人,把刀掉头指向他。萝卜仨没来,我的魅力无法得到施展和证实。我把萝卜仨想像成一个近美色的侠客。

高中的我总算遇见了萝卜仨。不是他派来的,是自然遇到了。我和几个同学在逛街,突然身边响起一种自行车轮胎摔打在地上的声音,专门去看一眼怎么回事,结果吓得跳了好远。原来一个人在摔打一条蛇,蛇的尾巴被他攥死在手里,蛇往前艰难地爬一截,又被拖了回去,都快哭了。蛇被砸伤了,腰上有血。

他盘坐在路上,念念有词,两条腿缠绕着的,很柔软,以为在表演柔术。我很快反应过来,是被挑了脚筋。

有一个时期,街上流行挑手脚上的筋。有些强盗被失主捉住了,不解恨,被放了手筋,防止再偷东西。有些是家长恨铁不成钢,放了坏孩子的脚筋,免得乱跑。他是后者。我在想他的父母对自己的骨肉是何等的恨之入骨。

有几个到菜市场买菜的人市场也没去了,就他手里的那根蛇开始讨价还价。我意外地听见一个词或者是一个名字,萝卜仨。因为隔市场近,萝卜是一种蔬菜,很容易在这里被说出来。也许是三个萝卜的意思。我用不着太敏感。

可我接着又听见了一声,萝卜仨。

我知道这次一定是一个名字。是购买蛇的那个人还是捕捉蛇的人的呢。他们其中一个被别人认了出来。他们看起来都不老。萝卜仨比我大,却一定不该个老人。我一会儿认为他是前者,因为他体面多了,蛇肉很贵,他都买得起,他才是曾经试图侵犯我的人。我一会儿又希望他是后者,因为他没好下场,成了残废,他必定是曾经恐吓过我的人。

我去了一十一中读高中,他读了技校,四十四中和五十五中的大半人马都输送进了当地的技校,剩下的成为街头巷尾男。技校盛产门童和厨师。他没脸再来骚扰我。

我忘记了他的样子,从来没记住过他的样子。应该长得比较像周星驰。他现在已经结婚了。他向他的亲友炫耀他的未婚妻是个大学生,不知道七传八传怎样传播到了我的耳朵里。我也算个半死不活的大学生,他找她是不是为了纪念我,我心里有一丝得意。

很多当年在四十四中的学生,现在已经成家了。在路上碰到基本上是拖儿带女丢三落四的。比如怀了李的小孩儿的吴,她没有嫁成李。

我们是第二批做操,我们看见她肚子凸出来,四肢打不开了。她推说她得了肾炎,她失踪了三天,回来了,肚子瘪了。我偷看她上厕所,在便池的倒影里我看见杂草丛生,她屙了好多血。不是月经,失踪前不久,我已经偷看到她来过月经了。

现在她连孩子也生了,这样的妇人,从街上走过去,安安静静的,形容憔悴。有时候双手抱着孩子,有时候一只手提着几个塑料袋,另一只手抚弄着一棵从其中一个袋子里探出头来的蒜苗,再怎么样的容颜,你都不会肯多看她一眼。

她是如何顺利嫁的人。她小时候怀孕的故事有没有走漏风声。对往事作了处理。要是她男人知道了她的从前,知道了她为别人留过那么多的血,他是殴打她还是憎恶她。看在孩子份上是不是就原谅了她。这是她的第几个孩子啊,第一个哪里去了。

漂亮的李我也见过,他应该做了一伙人的老大,身边总有几个小女孩子崇拜吹捧地围绕着他。他当街罚别人跪,踢翻小贩的烟摊。他一米六几,绝对没有我高,在他十几岁第一次做父亲的时候,他已经停止生长了。谁见过当爹的人还生长发育。

我想在我十七岁之后,在我和围一次做爱之后,我的身体也开始静止了。只是等着某一天,时间开始塌荒,枯朽。我的青春从此断送,容颜倍毁。年少的相爱过的人们,如果我们现在盛开的爱将来不能结果,我宁愿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没有互相撕碎过,让我拿什么来换取我的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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