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预感自己将再次陷入一场众叛亲离之中。我第一次有这个预感是因为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她对我很好,处处为我着想,听我的梦想和牢骚,小心翼翼。实际上这个大学里的人都活得很委琐,大气不敢出一口,还谈什么梦想。尤其是她得知我要写自传之后,她已经对我好到生怕稍有闪失就遭不测的地步。
有一天,她开始疏远了我,给我写了满满两张纸条,如我所料,她偷看了我藏在抽屉里的文章,人赃并获,她的人、我的赃。
如她所料,我确实写了她。
她寝食难安,不是因为偷看。
我知道她有这种习惯,她翻看别人的信件和日记。我的东西被她翻过之后无法复位,我早看出来了。我也不主动提起。大家一起唱歌,她的歌确实唱得最好,于是她总是有充足的理由打断别人的歌,不管别人情不情愿,她要替别人唱。她自己上课时写了只字片言都要用几个本子和另一只手掌覆盖,这么提防别人偷看的人,自己肯定也是个十足的偷窥狂。
而是因为我写到了她。
有些事情共同发生在我们身上。最丢脸的一件无疑是我和围还有你三人同床,当然中间隔着我,你几乎被抵在墙上了。你喝了泡槟榔的酒,醉得乱七八糟,吵着要我们救你,给你打醒酒针。我和围正嫌床挤,恨不得把你扔到床下去。那天我们就在你身边潦草行事,什么也没做好,我还和他的伙计熊为了几块饼干吵了一架,哭肿了脸。
当然我写的不是这件事,虽然同是两女一男的事,但是这个男人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彻底属于我的,而且这件事宣扬出去对你无害,只是有损我的名声。所以一定不是这件事。
你在纸上哀求我。
我很快答应了,撕掉了那一页。
是你的乞求提醒了我。
写作也许正让我变得六亲不认、居心叵测。我强行孤立自己,游到了另一岸,,与对岸的你们为敌。我开始歇斯底里,疯狂地出卖、诅咒别人和自己。
绝大多数被我提到的人,都将平庸而死。无论他们是否真的像我记忆中的那样逞能,一旦我拿起我的武器,我的笔,他们顿时缴械,成了弱者。也许我在写作中任何一次有心无意的提及都会给他们带来灾难。
两伙人争吵,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只许一伙人诉苦,不许另一伙人声张,那样太残酷了。万一正好我的记忆有误,受害的恰恰是默无声息的那一方呢。
人不能太维护自己的直觉,我们自以为是的直觉说不定就是错觉、幻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究竟我的生命是谁的一场幻觉。
不断丢失的东西,偏偏在意外得不可能的地方找回,你是愿意相信自己放失手了,还是固执地认为是别人动过。
我永远选择前者。
我丢失了东西,除非被人偷走了。心里总是很有把握,从不担心,等它重现。不要狡辩,不要推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我可以在写作里、回忆里坠入情网、仗义执言,何尝又没有虚情假意、横行霸道。
万一真相只是我的一面之辞。
我从小就领教到过那种百口莫辩的委屈和冤枉。
我不想把它们强加在别人身上。
叫我如何信任你们。如你们所说的,你们是那么爱惜我、器重我,偶尔在我身上犯错也是无心之过。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你们也觉得自己大言不惭。
我在电话里对堂表讲了我的女同学。我想知道她怎么看待。
她说你的女同学实在是自做多情,被你写应该是她的荣幸。
我觉得堂表站着说话不腰疼。
如果我说我同样写了堂表你呢。
我不敢说,因为结果肯定是她从电话里跳出来,捆起我,翻箱倒柜地搜出稿子来,一把火烧了它。也可能她已经感觉到我在写她了,因为分离,她也不那么确信。这个和我的生命如此接近又如此迥异的大姑娘。她不堪设想,我们心照不宣。
我们在这个世上,百转千回、千辛万苦、万劫不复。我在为爱情明知故犯的时候,为写作也会。我已经舍不得回头了,懒得手下留情。
从小到大,没有人尊重过我。现在我要完全遵从个人的回忆,哪怕不断冒犯了集体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