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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北 -- aba
写在前面的话:
这是我2004年开的坑,白驹过隙,一去经年,转眼都是2009年元旦了。虽说土不深,但也曾坑了几位老友,我一直惦念,托笔记本坏掉的福,我找人格了c盘,以前的文统统没有了,这才想起来到文库这边来搜,看到自己留下的坑,rp爆发,连日作战想把它填了。虽然目前还没完结,不过我想,这次是不会再拖了。
ps:以前这篇文的名字叫《乞力马扎罗的雪》,与乞力马扎罗及尊敬的派克先生毫无关系,实乃本人当日rp作祟,随便起一个是矣,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字起得太随意太rp,后来失去了填坑的勇气,因此拜托版版删了以前的坑,重新起名。
如上所说,这篇文开填的时候已是多年前了,跨度惊人,自我感觉前后的文风都不太一致,但有心无力(谁让我当日撒了那么多土)也只得作罢。诚实的说,当日写文是为了排遣,并没有太作思量,写到后来却觉得有了责任起来,欲罢不能,如同入了魔障,使我在这大好节日奋指疾敲。回头看看,小毛病和bug不断,我整理了一下,也只能保证不出太大的纰漏,那个“第一人称”却是难以再改了,希望不会有使大家雷到的“上帝视角”。
另:之前发帖曾用名:阿八,七郎,嗯,还有“小人坦荡荡”。
以下正文
每天晚上,我都会准时到那个名叫乞力马扎罗之雪的酒吧里去。
我的任务是和人聊天,每小时15块钱,比做钟点工或是品酒人划算,前者过于劳累不利美容,后者酒过伤身不利健康。
这是一个新兴行业,新过精算师或是diy的小店主,代表水泥森林中那一点点疲惫与沉沦后寂寞的悲哀。
真得很悲哀,知心的话不能和亲人朋友说,却找一个外人道,如今谁还能说什么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因为是外人,所以最可信。
我每天晚上九点到达,接待几个客人要看他们倾诉时间的长短,一般都是两三个小时,太少不够尽兴;太多了大实话真要出来,对双方都不利;大约凌晨4点结束,间或的酒水或是客人请或是自付——如果是自付我大多会选冰水——不过鲜少有客人不肯付酒水钱的。
其实这份工作不那么好做的,要会察言观色,这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对你的视力是一大考验,有时候还必须得用耳朵听,语气很重要:话不能过多,大多数谈话客人是来倾诉的,因为个中辛酸苦楚不便说,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有可能憋出癌来,只好找个陪聊的,这时候你静静的听便可以了,间或可以表示同意的点点头,博得客人的好感;也有个别的抱着找朋友的闲聊态度来,需要你和他一唱一和,还得揣摩他的性子,顺着他的话说,其实比讨好老板容易不到哪里去。
当然也有难伺候的,初来乍到的时候我因为被认为出言不逊曾被人掌掴,那是一次令人难忘的经历,但愿对我的成长有所裨益。
进去的时候酒保小k冲我打招呼,大声地说,“小杨扬,你又来啦。”
我弹他飞指,“没礼貌,我比你大,要叫哥。”
小k递给我一杯淡青色的饮料和一份咖喱,我摆手,冲他嚷嚷,“冰水,冰水。” 今晚不知怎的变成了重金属之夜,说话都要用喊的。
小k翻我一个白眼,“我请你啦,老抠,冰水冰水,你看看这里的同行,哪有像你一样顿顿冰水的,饿不死你!”
我接过来,不让我出钱的白食当然不能放过,喜笑颜开。
小k爬在吧台上隔着桌子望着我,“喂,杨洋,你真这么缺钱?不会吧,那上次那个客人出十倍的价钱让你陪她聊天你不肯?”
开玩笑,她哪里是出十倍的价钱让我陪他聊,陪他睡才是真的。
说我清高正派是高估我了,太便宜了不肯卖倒是真的;姐姐曾经说过,现代人大抵都想卖身,端看价钱谈不谈得拢。
小k在那头依旧不依不饶,“你存钱干什么啊?养家?别告诉我你有八十岁老母要养,”他指指耳朵,“太土,听得掉渣。”
八十岁老母?我这个年纪像有八十岁老母的样子么?祖母还差不多。
我晃着手中的高脚杯,淡青色的液体在杯中摇曳着,在灯光下折射出绚丽且缤纷的五彩。
“我有用钱的地方。”
“什么?什么?”
舞台上的歌手正在大声嘶吼,大概是最终一曲,一句话也听不清楚。
我冲小k摆摆手,有客人来了,自顾自便走到老位子上。
今天的谈天对象是个年轻的女孩子,我有些喜欢她。
短短的绑得五颜六色的小辫儿,头上带着几个精致的小卡子,满可爱的。
只是,这个年纪,大约也就12、3岁吧,难道要向我倾诉她的失恋?
我猜错了,女孩子一开口便说,“其实我觉得这很愚蠢,找不认识的人说话。”
我没有吭声,实际上我也觉得很愚蠢,但是理智和职业自尊不允许我这么做。
“可是我真的想要找个人说话,否则我快要憋死了,家里根本没有人理我。”
唷?这可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想到是家庭问题。现在的小孩子都坚强。我记得小时候父母吵架几欲拳脚相向,我和姐姐偏要红着眼圈写下“我有一个温柔美丽的母亲和一个严格要求的父亲”,然后挺直胸膛在班上朗读。现在想想是多么可笑的虚荣心。
但是听下去与我的想象差距甚远。
“我爸爸很愚蠢,以前当警察的时候穷,妈妈跟人跑了,从此拼命挣钱,说什么要给我最好的补偿,其实我根本就不希罕那些东西。一个人在家,维尼和泰迪堆成山又管什么用?小阿姨除了做饭,就是坐在那里看《还珠格格》,蠢死了。爸爸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每天都忙着做生意,晚上很晚才回家,我心里想什么,在学校都作了什么他根本就不问,只要我考了100分就好了,他压根儿不知道那是我用10顿肯德基5顿披萨向科代表换来的纸条子。”
我挑挑眉毛,代价很大呢,我记得小时候买通学习委员也只是2根冰棍而已,该说现在的孩子更懂得讨价还价还是那个时候卖得太贱?这东西原本就是水涨船高。
“然后我故意考不过,只得了20分,其实大多数题我都会,老师找他去谈话,他谈了不到10分钟就业务繁忙的走掉了,回来就从清华和北大各请了两个家教给我。爸爸大笨蛋!我再也不要见他,那个家是还珠格格和小熊维尼的天下,我再也不要回去了!”
我一直耐心的听着,此时突然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儿:
“小丽,你该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拐卖未成年儿童的罪名我可承担不起,虽然不知道公司接这种小女孩子的活儿算不算违法,不过我们好歹是正经营生,起码我是。
自称小丽的女孩子很不屑的扫了我一眼,“我才不会呢,我离家出走他也会以为我是找姥姥姥爷去了”,说着说着就扁起了嘴,很是有些委屈,“我二年级的时候曾经离家出走过一次,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早上出去晚上6点才回来,结果他根本就没发现。”
我点点头,“嗯,我可以体会你的失落,我中学的时候也离家出走过,因为道北区实在太大,而且街上的每一个人都认得我的样子,所以我没走到火车站就被我爸爸找了一堆人拎回去。”
我还记得他说,“小子,给你老子来这套,你还太嫩,不是想试试离家出走的滋味吗?老子给你这机会!”然后带我去流民收容所,和那些人一起背木材,背了足1个礼拜才被舒炜找到并告诉了心急如焚的母亲,当时我又黑又瘦,几乎认不出来,结果领我回去的第二个礼拜母亲就和父亲离婚了。
于是我问小丽,“你呢?既然决定离家出走为什么回去?”
她答得理直气壮,“饿了,困了,而且都没人找我,没意思。”
“你离家出走几公里?”
“我家楼下的小公园,我一天都呆在那个秋千上,没有人来接我。”
我没吭气,现在的孩子远比当年的我们聪明的多,起码不自虐。
她又补充说,“连骗子都没有。”
“噢?那你知道什么人是骗子?他们脸上又没写字。”我饶有兴致地问她。
“就是问些‘小朋友你吃不吃这个’呀,‘小朋友叔叔阿姨带你去玩那个’呀的呗。”
我好笑,“那你看我不是坏人?”
她翻我一个白眼,“坏人才不会到处说自己是坏人呢,无聊的人才这么说,书上说的。”
这小姑娘真是有趣极了,不知不觉和她竟然聊了直有2个小时之久。
临近11点的时候,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太晚了小孩子不安全。”
她想了想,发了一个短信,然后抬起头来眨着大眼睛问我,“叔叔你真的要送我吗?”长长的眼睫毛在灯光下一颤一颤的,一幅天真烂漫的样子。
我点点头,她便很听话的拉着我的手出去,临出门的时候小声地说,“叔叔,对不起。”
我很疑惑她这句话的意思,然而没走多久我就知道原因了。
“哐”的一声,我觉得眼前一懵,两眼直冒金星;还没等到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领口就被一双大手揪了起来,“臭小子!敢骗我女儿,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正准备给他一个右勾拳并左旋踢腿的连环动作被他这一句话滞了一滞。
小丽小姐可怜巴巴的上去揪住男子,“爸爸,爸爸,跟叔叔没有关系啦。”
我整了整被拉的松松垮垮的领口,斜眼看着这个“蠢蛋父亲”。
浓眉大眼,西装革履,一副精英分子的样子,如果不是此刻他面目狰狞,估计勉强还算得上英俊。
小女孩揪住男人的衣襟,“爸爸,爸爸,真的和叔叔没有关系,是我叫小阿姨通知你的。”
男人一愣,想了想,犹自不罢休,指着我的鼻尖说,“小子你要再敢打我女儿的注意信不信我揪你上派出所!”
我擦擦嘴角,好重的一拳,几乎可以赶上当年得知舒炜要结婚的消息时我给他的那一拳,慢慢地说,“您最好回去好好问问您女儿,她为什么要我演这么一出戏,也请您放心,我还没有饥渴到对幼齿感兴趣。”
男人有些疑惑的看看自己的女儿,小姑娘低下了头。
我咧咧嘴,“小丽,不管你到底叫什么,这下你父亲注意到你了吧”,转向一旁的男人,“好好跟你女儿谈谈吧,不称职的家伙!”
小姑娘怯生生地够着父亲的手,对我说,“对不起,叔叔。”
我微微点点头,小姑娘快乐中带点内疚带点兴奋的面容深深的烙在我的视网膜上,但愿她的父亲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蛋,但愿她不会像我一样。
小k看到我吓了一跳,“遇到□□犯啦?” 我淡淡一笑,“不是啊,是我要□□别人被很k呢。”
小k不相信,我懒得理他,“给我一杯血腥玛丽。”
他带着一副“怎么突然想开了”的表情递给我,我一饮而尽,烈酒在喉咙中蜿蜒而下,火辣辣的,伴随着嘴角的伤,火烧火燎,有一种痛并活着的感觉。
陪人聊天不是什么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一般我起得很晚,大约早上11点才钻出被窝。
其实我并不太习惯睡懒觉,因为每天大约准时会在八点到九点间醒来,然后躺在被窝里,翻过来覆过去,就是不起来。这种行为通常有一个很形象的词汇,叫做赖床。
姐姐说这是母乳喂养不足的典型表现,我不管,我就是不想起来,想当年上学也是因为这个经常迟到,托舒炜已经工作的医生朋友帮我攒假条,高中3年下来,竟积了厚厚一沓。
洗簌完毕后打开电脑,一看到邮箱就变了脸。
是舒炜,他说他周三来出差。周三?那不就是昨天?鉴于职业道德,一般我和客人谈话的时候不会开手机,害怕有的人会计较,拿了别人的钱就是嘴软。
我慌忙打开手机,该死的又没有电,三星的破机子就是这点最可恨,说翻脸就翻脸,连个喘息的余地都没有。
急急忙忙看座机,心里后悔不迭当初装机的时候怎么就嫌没有5块零钱安个来电显什么的,现在倒好,想用却用不上。舒炜也是,说什么对胎儿有辐射就不用手机,这叫我怎么找他!
正手忙脚乱的找充电器,突如其来的一阵颤栗让我平静了下来,“胎儿”这两个字,如同拂走我所有兴奋的无形的大手,立时黯淡无光。
“胎儿”,真的,舒炜快做爸爸了,应该买什么礼物送给他呢?我的笑容有几分苦涩,很奇怪的想起了《飘》里面斯佳丽想纵身朝阿舍利奔去却被拉住的场景,黑妈妈对她说,“那是她的丈夫。”
嗯,那我可不可以说,那是我的姐夫?!
我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做深吐纳,长呼吸,像入定的老僧,思虑良久,决定买一个抱枕版的加菲猫,因为吃了睡、睡了吃、只长膘不减肥的它是我姐姐心中的偶像。
一逛逛到晚上,没有中意的。
开着机,舒炜始终不曾再打电话来,我黯然有余又有些释然,于是去上班。一天天就这样晃,其实我觉得姐姐不必心向往之,朝我努力就可以了,只要她不怕被人骂成是渣滓,或者被人掌掴或者被小你一轮的小孩子设计。
我带了手机,并调成震动。手机没有响过,我不知道该是失望还是释然,或许我该是释然的,因为从知道他和姐姐订婚那一天起我就一直叫他姐夫,坚持这样叫他,尽管我从穿开裆裤会说话的时候就叫他的名字,大概是在心理层次上给自己强加的一个暗示吧。我记得自己当时狠狠地打了他一拳,狠狠地,非常得狠,打得他的嘴角渗出血丝来;然后我一字一句地告诉他,苦涩的,像是中药头道煎那样的味道,一直一直从嗓子里流到肺里去,我对他说,从此后我们的过往一刀两断,他是我的姐夫,我是他的小舅子,仅此而已。胸腔里痛,非常痛,像是寒冬腊月的搁了一块儿冰,还要慢慢融化顺着毛细血管流到五脏六腑里去,流到每个毛孔里去,冷不可挡。
我没有参加他们的订婚,结婚典礼也只是在上午露了个面,气的父亲说要找人做了我。我倒不怕,反正在他眼里不继承他那点儿上不了台面的混混营生的我就是忤逆不孝。
可是说永远都比做容易,就好像每个人都想死后上天堂一样,可是大家一般很难坚持做可以上天堂的事情;就像我,不过早在很早的时候,当我知道我注定得去开辟与别人不同的另一片世界的时候我就放弃了这个小时候宏伟的目标。
所以我仍然会迷惘,会困惑,会有不切实际的希冀,会有在渺茫的好像能被加湿器里喷出的水雾湮灭的希望灰飞烟灭后的淡淡的却是揪心的失望。说是淡淡的因为我了然那是必然的,每天都会在窗口颂念一遍;说是揪心的因为那是我当时的切实感受,当我听说姐姐怀孕的那一刻。
什么都不必再说了不是么?
今晚情绪不高,和我一同聊天的女孩子很是不满意,“你心不在焉。”她一针见血的指出,“拜托你敬业一点好不好。”
我努力抑制住自己想要打哈欠的欲望,重新集中精神,这年头女孩子各个牙尖嘴厉,比男人还要开罪不起;她罗罗嗦嗦讲了一堆,只差没直白的说“我是花了钱的”,其实这句话最见效,只是稍有歧义。
我为她叫了一杯甜酒算是赔罪,自己则是冰水,她第一反应是“这杯酒不应该记在我帐上吧”,我点头称是,心中暗忖她大概不太容易嫁出去。
约摸十点左右我结束了今天的工作,着实不是很让人开心;女孩子开车来,白色的本田雅格,还蛮强的;我并没有虚伪的为她叫一下车,我不是绅士,真的。
或许我该是流氓,根据龙生龙风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原理。
走到三分之一强路的时候发现有人跟着我,是三个人,抬头看看路标——“狮子坟”——嗯,和“凤凰岭”、“十庙坡”、“丁字口”一样,都是电视里常出现的杀人抛尸的好去处。
我默不作声,看看四周,路灯还很亮,前方的巷子里还停了一辆黑色的沃尔沃;不管是什么来路,总不至于在这里动手吧;不过经过这段巷子,我走得可就是明路了。
两个人踱到我前面,似有似无的隐隐的挡住了去路。
为首的那个说,“哥们儿,赵先生请你去一趟;你要是懂事儿的咱们好来好走,你若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可别怪咱哥儿几个不够厚道。”
开场白还真是客气,我冷冷的笑,不过是街面上混的雏儿,你见过谁道儿上混的没拉到人先自曝家底和委托人姓名的,这叫没有职业道德。
赵先生?我细细的想,原来是那个三天两头打电话骚扰第一次见面就动手动脚的家伙,他是不是过于饥渴了?我就这么对他胃口?
我冲几个人嘻嘻的笑,调皮的眨眨眼睛,“赵先生没告诉你们?我这个人就爱吃罚酒。”
牛皮不是吹的,巴黎也装不到瓶子里,我还真的就好这口儿。领头两个人直冲过来,我侧身,抬脚,离地还不到1公尺,就听见有人大喝,“干什么呢!”
随后援手就来了,身手利落干脆,一看就是受过小擒拿手训练的。我看了看来人,趁势一个脚软斜斜的跌落在地上。
很快不够敬业的家伙就被来了个背飞式,痛得龇牙咧嘴,剩下的两个哥们儿逃之夭夭,头也不回,看到他脸上的绝望我有些同情。
若是落在我手里也就罢了,偏偏落在前警官的手里。
倒霉!倒霉!
给过我一拳的男人俯视着我,“你该不会站不起来吧。”颇有不屑。
我爬起来,掸掸裤子上的灰,心里嘀咕着我又没让你拉,真是。
我看着前警官大人掏出手机,按了几个键,想了想,却又合上了机盖儿;正要往口袋里放,犹豫一下,又拿了起来,如此周而复始,看得他一只手拽住的男人脸上由希望转绝望由绝望转希望最后变成麻木了。
我忍不住说,“哎,你要通知警察就通知,不通知就走人。”真是磨叽。
他惊奇得瞪着我,似乎无法想象一个刚才被自己救了(?)的人竟然一不感谢他二不要求他扭送歹徒上公安局而是用这种祈使句的语气说话。
我终于不耐烦,扭头往前走,被身后的高大男人叫住:“喂,你!好歹也该说声谢谢的吧。”
我摸摸饿得发瘪的胃,微微皱起了眉头,“噢,那真是谢谢啦。” 好久没有机会活动筋骨的说。
男人终于被我显而易见的敷衍语气激怒,我觉得一股强力揪住了我的衣襟,我斜眼看着他,不,是他松手后身后小混混飞快消失的身影,其速度可比拟土行孙的五行遁法。
有小女孩儿的叫声传来,“爸爸,爸爸!”
男人蓦的松了手,有些尴尬而别扭的看着女儿带着一脸责怪的神色跑过来,我顺势整理一下刚才被他拉乱的衣服。
“爸爸,你这是干什么!为什么要放那个扁扁平鼻子走?”
扁扁平鼻子?我想笑,这女孩子果然还是很可爱,居然观察这么细致,我现在才勉强记得,好像那个家伙似乎是染了头发的。
笑了笑,我靠在那里,抬着头,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倒是小丽说,“叔叔你脖子不疼吗?”
说的是,扭着肠子太久不利于消化,我也觉得很累,对于男人的无知无觉表示微微的愤慨。
凌萧粟先生碰见我并不是偶然的,他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
因为小丽要求我做她的新任家庭教师,我很受宠若惊,我毕业于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大学,四年期间挂掉了2门主修课,勉勉强强拿到了毕业证,四级也是考了5次才过,还是依靠别人的bp机传的AB卷答案。
就这样的我挤掉了清华北大的高材生?嗬嗬,我爸大概会笑死,他一直说我是二杆子,还是扶不上墙面的那种。
当然我也很惊讶,原来小丽真的叫小丽,凌小丽,她倒没有撒谎。
可是瞧她老子给起的名字,一点儿也没有祖父母的品位。
我站在听起来很响亮的具有东洋风味名字某知名电器产品的区域代理商凌萧粟先生面前,耐心的看着他皱着眉头看我的简历。
“你中学的成绩是全优,大学的成绩基本都在良以下?唯一得过的优秀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他抬起头来困惑的看着我,“你可是在大学时起遭遇到什么挫折?”
我莫测高深的微笑,据说楚留香就是用这招让他的敌人摸不清他的底细。
其实不是,按道理来讲我中学的成绩也应该是良或一下,只不过每次往档案上写分数的时候舒炜就会带着一些人整日整日的守在离道北区很近的学校门口,那个时候老师一般是不太愿意在正常上下班的时候回家的。
但这个我不能告诉他。
凌萧粟看着我,点点头,“也罢,成绩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全部,既然小丽一再表示。。。期待你的进一步表现。”
他伸出手来,我象征性的和他握了握,内心偷笑,这个人典型的和我不是一个次元上的,顺便也有些好奇。
果然小丽说,“我爸爸一直品学兼优,上警官学校也是前途光明的管理层尖子生,谁知道会分到三处?”
三处?我听说过,那是扫黄打非组,是有些埋没了,可是小丽的这些事情又是从哪里听来的,总不见的是凌萧粟的梦话吧,他那个人不像是会和孩子深切讨论自己人生弱点的人。
小丽说,“我奶奶说的,奶奶说,爸爸是白痴,还说,吃屎都吃屎尖儿的人不会幸福的。”
看着她那张一本正经的小脸,我哑然失笑。
我对她说,“我佩服你奶奶,可否让她给我签个名?”也好回家的时候给某人看。
“不能了,奶奶去年就死了,住的四合院叔叔们说要一人一间,后来不知为什么都转给了爸爸。院子里有棵梧桐树,奶奶在的时候喜欢在下面乘凉,爸爸经常带我去浇水,他说梧桐树长好了奶奶会笑的。”
小丽抬起头来很认真地看着我,“叔叔,奶奶会知道吗?”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没见过我的爷爷奶奶,姥爷曾是个将军,结过几次婚又离过几次婚,我对他们家唯一的印象是小学三年级去看他,一家人正在为立遗嘱的事情大吵大闹,妈妈拉了我的手就走,那时候听不懂,后来渐渐想明白,是嫌弃妈妈嫁了一个混混。
我看着小丽,拍拍她的脑袋,“不知道,大概不会,也许会。”
小丽颇为不屑的白了我一眼,“我知道你想说没有,但你现在又不好意思说,因为现在我是你的雇主了,你要拍我马屁。”
我呵呵笑,大笑,狂笑,笑到咳嗽。
我很快向公司告了辞,非常简便快捷,既不涉及合同也不涉及三金,我就喜欢这样利落的工作方式;倒是向小k做告别的时候颇费一番周折,他要求我领走他的狗“西表”,理由是“房东老太说我要再养西表就连我和狗一块儿撵出去,我知道你那儿可以养狗,谢了。”
他说着拍拍我的肩膀,言语神态故作轻松,慢慢吐出的烟圈在头顶氤氲不去,却泄漏了他的全部落寞,我知道他最近和女朋友掰了。
我一言不发,看着他,红色的吊顶灯和酒吧里暗蓝色的灯光在头顶混合成奇异的紫色,映在小k的眸子里,深深浅浅,像蒙着一层抹不掉的雾霭。
他吃我看不过,“好好好,我承认,西表是她养的,说是留给我做纪念,我受不了,杨洋,你行行好,把它带走吧,整日价刺激我。”
我领着西表回去,它似乎知道这个小屋子里的原来的主人已经不想要它了,趴在门框上一直挠墙,小k关着门,一声不吭,直到房东老太太叫道,“这月房租你得把油漆钱给我算上!”小k才在门里面闷闷得说,“杨洋,你就给领走吧,它不挑食,不用给它买专门的狗粮,面包混水也就打发了。反正也是我们打街上捡来的。”
最后一句话不知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自己聊以安慰,嗓子里像搁了没化完的金嗓子喉宝。
走的时候西表很乖,老老实实得跟着我,这是自然,因为我手上拿着链子呢,只是仍然到门口的时候要往回跑,在我的腿上绕了一个圈儿两个圈儿三个圈儿。
我帮西表刷刷毛,或许是家里一直在养狗的关系,西表还算很亲近我。我捋捋它脊背上的毛,“好可怜,你的情人不要你了。。。而且是两个。”
说起来人类表达悲伤的方式都一样,总的有一个发泄的渠道,之后是振奋或继续颓废且不论,可怜西表,成为他们急于想摆脱这段过往的最大的牺牲品。
西表呜呜的叫着,蹭在我的腿边,不知道听不听得懂我再说些什么。
扔掉什么不扔掉什么只是一个形式,不能在心里真正放下其实才是始作俑者,小k大概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还是把西表托给了我。
我何尝不是烧掉了很多东西,甚至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以为能获得重生,原来绕来绕去还在原点踏步。
即便如此我还是想远离他一点,哪怕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喘息的空间,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简直和他同呼吸一个城市里的空气都不能再忍受。
可是房子还是舒炜找的。
很可笑,住在这里,却想着忘掉他的事情;就像难得的我记住的罗兰说的一样,马克思靠着恩格斯运营资本经营得来的财力去研究怎样推翻资本的书,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莫名其妙。
我和小丽相处得很融洽,这是令我和她父亲都很吃惊的事情。
小阿姨说,“这孩子太难带了,简直没法儿弄。”
我说,是么?我小时候也很找人讨厌,凡人逗必怒目相视,轻者黑脸,重者张口便咬,是以姐姐说我应该是属狗的。
小丽并不是调皮,现在的孩子天天窝在家里上网玩游戏,能捣乱到什么地方去,何况是个女孩子;她只是相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过于世故,不好哄也哄不住,又带有小孩子特有的“无忌”,往往一针见血,让人下不来台。
至于我们为什么会处得这么融洽?大概是因为我的态度自始至终没有变过吧,不管是那天在酒吧看见她还是当了她的家庭教师。
其实我能教给她的东西几乎为零,语文我一般,数学几乎忘了,英语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句,不过是个半吊子;不过我想凌萧粟想给女儿找的不过是一个说话的人吧,毕竟他在家的时间那么少,这么说来这个家的状况仍然是一点儿也没变,可惜我白挨的那一记重拳。
她今年11岁,五年级,按说上学算是很晚了,小阿姨偷偷告诉我,“她蹲了一级。”
我不相信,这么聪明甚至是过于聪明的孩子,可是很快我就发现她每天回家总是脏兮兮的,我去学校接她,小女孩子们三三两两做布朗运动,她一个人默不作声往前走,我发现同学们有意无意避开她。
有男孩子往她校服后面的帽子里塞石头,一块两块三块,她也不吭气,继续走,男孩子拍手在后面叫:“傻帽傻帽。”
我怀疑自己的双目,这是那个在酒吧里让我瞠目的孩子?这是那个在家里指着我鼻子说“你不敢说真话,因为你现在受雇于我爸爸,你要拍我的马屁”的古灵精怪的孩子?
男孩子掏出自己用过的脏卫生纸的时候我实在忍无可忍,“干什么呢?!”
男孩子一哄而散,远远的躲着指着我。
我拉着小丽的手大声说,“记着叔叔的话,下次谁再往你帽子里塞东西就拿那东西砸他,塞卫生纸砸卫生纸,塞石头砸石头,塞砖头砸砖头,咱不能吃这亏。”末了还补上一句,“就瞄准下面砸。”
路人皆朝我侧目,我怒视回去。
回去的路上我问她,“你爸爸不知道啊。”
“他看见过,但是他只是去找老师给我换了个班。”
“你爸爸是白痴。”
小丽甩脱我的手,“不许你说我爸爸。”
我看着她,“这是你一开始来店里给我说的!”
“我说是我说,你说是你说!”
我咬咬嘴唇,点点头,小丽又开始拉我的衣襟。
“干什么?”
“叔叔,你教我怎么样扔得很准,我看见你在家里对准垃圾桶投易拉罐。”
我想了想,“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只能对准肉多的屁股砸。”我也很认真。
夏天,夜很黑,天上的星星很亮,路边到处是乘凉的人和吃西瓜的人。
小孩子在跑,只穿着短裤,追着前面缓缓开走的警车。
后车窗里男人透过栅栏的眼神有几许悲壮,但更多的是不甘、绝望,甚至是惊讶。
因为小男孩从来没喊过他一声爸爸。
我觉得自己很累,腿脚酸软。
跑啊跑,我跑啊跑,叫着“爸爸,爸爸”,全然不顾身后众人的叫喊。
车子开得很慢很慢,但我拼命的跑,拼命的跑,腿却越来越软,怎么也迈不开,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就够到车窗户。
我够不着。
我腿软。
我迈不开。
我趴在地上。
是谁扶我起来?是谁摇着我肩膀说,“叔叔会回来的,会回来的,叔叔不再还有我呢,洋洋,还有哥呢。”
温暖的手,我哇的一声哭出来。
哇哇哇,哇哇哇。
汪汪汪,汪汪汪。。。
我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眼前正对着西表愚蠢的脸,吓得我一软,倒下去,正好磕着头。
这只笨狗!
但是再也不能睡着,我站起来,楼下的酒吧一条街仍是灯火辉煌。
点燃一根烟,我静静的抽。
看着烟雾冉冉自面前升起,我的心却无法同它一般就这样了无牵挂湮灭入空气中。我仍然是我,烟仍然是烟。
其实我自小学起抽烟,这么多年却没有烟瘾,很大程度上在于我对香烟的态度不够虔诚。
狠狠地吐出一口烟圈,似乎这样的用力可以让我幻觉连同内脏中所有的不快都一倾而出。
这天是周末,我满心期望能和凌萧粟总经理细致耐心的长谈一次,可惜大人物总是看起来很忙的样子,似乎地球少了他们便不会转动,早上接了一通电话后便脸色大变急急匆匆的赶了出去,连我的再三申明是有关他女儿的问题也弃之不顾。
我七窍生烟,暗骂自己多管闲事,不过是一个冠名的家教,竟叫我当成了孝子,关我屁事!
正准备迈步回去,却看见小丽小小的身影可怜兮兮的坐在楼梯口,我心中一软,蹲下身去柔声说:
“怎么了?不去和朋友玩儿?”
小丽抬起头看着我,“叔叔,我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跟我玩。”
她大大亮亮的眼睛望着我,我叹口气,慢慢的在她身边顺着楼梯上的栅栏坐了下去,腿没有地方放,我便索性伸出栅栏外面,在空中荡啊荡,小丽竟也是有样学样,一大一小两双腿悬在半空,倒也壮观。
“其实我也不想去,他们都很蠢,进行的也全是些没营养的对话。”
“哦?”
“嗯。”
“……哦?”
“……嗯。”
“……哦?……”
“……”
她的声音一声比一声低,我淡淡地笑了,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倔强的跟姐姐说着“那都是瓷锤我才不希罕嘞”一边暗暗撇嘴的小孩子。
“给你讲一个故事。以前有一个小男孩儿也不讨人喜欢,爱打架,脾气倔的三头牛也拉不过来,又有很出名很出名凶恶的……家人,咳——”我清了清嗓子,一时想不到合适的形容词,“然后大家都躲着他,不跟他玩,他的很厉害的哥哥就跑到学校去,以后大家害怕就更躲着他了。”我停下来看着小丽,“你会怎么办?”
小丽不知道,她自然不知道。
我眨眨眼睛,“然后他的姐姐告诉他一个方法,让他去找班上最不起眼最不招人待见看起来最笨最迟钝的人下手,先努力和他成为好朋友,然后这个人身边也总会有一些类似的但境况稍微好许的人,继续下手,直到越来越多的人慢慢接受他。这叫单个击破,逐渐蚕食。”
小丽抬头看着我,“那还有什么人会这样不受欢迎呢?”
我吸吸鼻子,“比如,比如…有汗脚的,有狐臭的?长得特别有潜力的,智慧程度特别值得期待的?”
小丽似懂非懂,没关系,我相信她一定会大彻大悟,现在关键的是这个问题,我甩甩腿,刚刚讲话的时候就发现了,“陈姐去哪里了?”
陈姐是凌萧粟雇的小阿姨。
“好像出去买东西了。”
我皱着眉毛,“坏了,我的腿卡在栏杆里拔不出来了!”
后来陈姐买菜回来的时候看见两条长腿晃在半空中荡啊荡,还有一个无奈的灰头土脸的年轻男人在向她抛媚眼,吓得差点丢掉塑料袋。
不消说,这是我最丢人的一次。
凌萧粟回来的时候我刚刚在一大一小加上始作俑者本人的力量下费死劲拔出腿来,蹭破无数处皮。
他面如土色,抿着一张嘴,从嘴角延伸向下颌的曲线总让我想起以前自己养的一只丢掉的杂种狗,我很喜欢的,那条叫大黄的狗。
我佯装没有看到主顾的脸色,毫不知趣的继续走上去:
“作为被您雇用的‘家庭教师’,我想我有些事情应该是需要和您谈谈的。”
凌萧粟头也不抬得摆摆手,那副神态跟打发路边沿街乞讨的花子没有区别。
“我不太舒服,改天再说吧。”
我深吸一口气,强按捺下心头掀起的无数火起,
3层的别墅,2套复式和名车,虽不算是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为什么还要这样蛇影弓杯?还图什么呢?有什么比自己孩子更重要的事情呢?
我挡在凌萧粟书房的门口,毫无退去的意思,“我还是觉得非常有必要和您谈一下,因为您明天又要出去开会。”
凌萧粟抬起头来死死的盯着我,我瞪回去,正剑拔弩张的当口,小丽走上前来,轻轻的叫了一声“爸爸”。
我看着凌萧粟,他看着女儿,一脸痛苦,闭上眼良久似在考虑,小丽轻轻的拉了拉他的手,谁料他竟一下甩开,后退两步,好像女儿的手上沾上了什么要不得的东西一般。
小丽睁圆了眼睛望着他,2秒钟的沉默,突然转身便跑了。
我暴怒,他妈的什么东西!
从小姐姐就说我,动作永远比脑子快,还没来得及阻止自己,一只手已然挥了出去,硬生生地在距离凌萧粟端正的下颌前5公分处停住。
我不屑再看他一眼,扭头去追小丽。
我隐约听到了身后男人的一声长长的叹息,但那并不能止住我的脚步或是令我对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一丝丝遗憾。
我向来不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也不在乎所谓的内幕,我的好奇心为零。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我赶回来,凌萧粟还站在那里,一如我半小时前离开的样子,几乎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我一字一句地说,“平时喜欢去哪儿?”
他抬起呆滞的眼望着我。
“小丽不见了,她平时常去哪儿?”
初春寒冷的晚上八点半,我和凌萧粟没有穿外衣在街上仓皇穿梭,大街小巷。
幸亏没有如电视上演的,凡出去找人必定要下雨,否则寒风噬骨,我还真是有点消受不起;还好北京的初春惜雨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