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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死亡日记.2

作者:青子 当前章节:12736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9:20

那么,只有可能是他自己睁开的了……

这个想法让朱宇感到头皮发麻,从而无力去承受,蒋小亭当然也不能,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其微小,然而一旦确定,他们无疑是知道了一个绝对不能知道的秘密。这个后果是可怕的,首先他们无法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别的更不用说。所以,他情愿永远对这个问题保持怀疑,也绝不会问个水落石出,起码在离开这里回到学校之前,他绝对不会问。

在朱宇把第二铲土撒向坑里时,从树林的另一边传来了一个离奇恐怖的声音——婴儿的哭声,不,应该说是哀号声更准确一点,声音之恐怖,不是亲身经历的人根本没法想象。

朱宇一下跳得老高,颤声问道:“什么东西?”

“别紧张!”蒋小亭呵斥道,但她自己的声音也在发颤,“没什么东西,是雪猫,一定是。”

朱宇顿时想起日记里记载的情况——那个叫洁的女孩,半夜被婴儿的哭声惊醒,她男朋友也告诉她这是雪猫的叫声,估计他们当时听见的,跟自己此时听见的是同一种声音吧,可是……到底什么是雪猫?他迫不及待地向蒋小亭提出这个问题。

“一种雪山上独有的猫,叫声类似婴儿号哭。”蒋小亭喘了一口气,似乎觉得自己说了等于白说,于是特别说明,“这是书上写的,我也只是偶然看到过,根本不了解。”

在他们对话的过程中,雪猫的叫声始终在他们耳边响着,一声接着一声,虽不甚响亮,听上去却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时间和地点。

朱宇按捺着心中的恐惧,侧耳仔细去听,的确好像跟婴儿的哭声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心里多少有点释然。想起普通的猫一到春天也经常用这种腔调叫唤,俗称“猫叫春”,不知道这种叫声对雪猫来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讲究,还是它们平时都是这么叫的?再者,他根本听不出来,究竟有多少只雪猫在附近叫,它们为什么忽然聚集在这里?

朱宇朝叫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只有黑暗,看不见任何东西。

“快点把土埋上,回去!”

在雪猫“凄惨”的号叫声中,他们飞快地掩埋好尸体,一眼也没有多看,便快步走出树林,随着距离的拉长,雪猫的叫声也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听不见了。

朱宇跟在蒋小亭身后,走得飞快,感觉自己的控制力已经达到了顶点,神经也绷到了不能再紧的程度,此时哪怕一点细微的刺激也能让他彻底崩溃。谢天谢地,一路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们安全回到了别墅。走进厨房,朱宇头一件事就是掏出香烟,点燃一根,猛抽了好几口,温暖的炉火让他觉得舒服多了。他甚至不敢回忆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事情,那场面太恐怖了,还有雪猫的叫声也很吓人,如果给他重新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愿意再做一次,虽然这件事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

“我靠,太刺激了,刺激!”他一边吸着烟一边低声叫着,宣泄着心中的恐惧。

蒋小亭莞尔而笑,脸上也恢复了血色——刚才在外头时她的脸色一直苍白得像地上的雪花。

对真相的好奇,使朱宇暂时忘记了死人睁眼这件恐怖的事,他问蒋小亭,“检验的结果怎么样?”

蒋小亭往冒着蒸气的锅里加了半桶雪,延迟了开锅时间——水已经开了,但他们需要时间说话。随后,她回过头来,向他点了点头。

“怎么说呢?”

“那个……你知不知道我去验尸的根本目的?”

见朱宇摇头,她低头想了一会儿,说:“那我还是从头说吧,不然你听不明白,你还记得那块石头吗?”

“石头?”朱宇睁大了眼睛看她。

5

朱宇脑海浮现出沈川手握坚石砸向门锁的场景。这是第一幕,随即他又想起沈川遇害那晚,他赶到现场时在沈川尸体旁边发现的那块石头,忽然,大脑灵机一动:那两块石头形状似乎一模一样?

蒋小亭好像看穿他的心思,说道:“你是不是也想到了?沈川之前用石头砸开别墅门,没多久他就出事了,竟然也是被石头砸死的,而且,我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有,那两块石头都是花岗岩,形状也差不多……”

朱宇用力摇头,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不不,不可能,你怎能确定是同一块石头?”

“我不能确定,只是怀疑,这种事除了当场查看,否则根本就没法确定。”

朱宇想了想,说:“就算真是同一块石头,也可能是巧合——沈川当时砸开门后,石头就地扔下了。那晚他跟吴小四约好决斗,他先去了门外,正好就看到这块石头,于是捡起来用来对付吴小四,也是很可能的。”

“是的。可倘若吴小四不是凶手呢?真正的凶手为什么要用石头把沈川砸死?是随手抢过石头就用,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朱宇被这一连串的问题搞得有点懵,傻傻地望着蒋小亭,喃喃地说:“小四真不是凶手?”

蒋小亭换了种方式回答,“你认为他有什么理由非杀沈川不可?”

这是老问题了,朱宇想也不想就答道:“当然是出于自卫,他跟沈川没有深仇大恨,不可能故意行凶。”

“这就是了,那么,如果沈川不想下手杀吴小四,自卫杀人是不是就不能成立了?”

这问题有点绕,朱宇一边琢磨一边缓缓将想到的说出来,“自卫杀人……小四要是知道沈川不打算杀他,即便抢过石头,也没必要对他下杀手,对,是这样。可咱们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也许,沈川一时激动想杀吴小四呢?”

“不会的,如果他想杀人,他就不会随手捡一块石头了,他身上有一把匕首,是不是?你们身上都有刀,户外探险没有不带刀的。”

朱宇不得不承认,随身带刀是户外探险的潜规则,他自己身上也有一把德国伞兵刀,就放在衣兜里。刚刚他之所以敢去做那件一般人谈之色变的事情,多亏有这把刀给他壮胆,虽然他从没想过用这把刀去对付谁,但有东西防身感觉上还是不一样的。

“沈川身上明明有匕首。”蒋小亭接着说,“却选择了石头,说明他并不想杀吴小四。吴小四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吧,沈川一路上多次炫耀过他那把匕首,所以,即便沈川当时挥起石头砸吴小四,被他抢过,他也不应该对沈川下杀手才对,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朱宇微微点了点头,他之前的确没有想到这一层,“可是,也没准是小四失手杀了他呢?他抢过石头,本想还他一下,结果……”

“对,支持吴小四是凶手的,只有这种可能!”蒋小亭一激动,声音也大了起来。接着她意识到这一点,后面的话又放低了声音,“所以,我才要去验尸,弄个明白!”

“那天发生的事太多,我光顾着照顾小四,也没注意看沈川的情况,再说当时也没想到这些,等我发现有问题的时候,人已入土,没法验证了。说实话,今晚的事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是我考虑几天的结果,如果不查个清楚,我一直都不会安心……”

“嗯,动机我知道了,快说怎么回事。”听见锅里水又响了,朱宇有点急不可耐。

“我刚才仔细看了,沈川脑袋上有三处伤口,其中有两处很深,不可能是被石头一下子砸出来的。我的推测是,他起码挨了五下重击。吴小四若是一次失手还有可能,沈川中了一次重击后不可能还有什么还手余地,所以后面几下重击完全是不必要的,除非吴小四本意就是要杀他,或者他当时疯了。”

“他不是疯子……”朱宇喃喃自语,“他本意也不可能要杀沈川,所以,他不是杀人凶手。”

“如果我之前那些推测没错,他就不可能是凶手,本来我只是怀疑,但现在经过验证,吴小四杀人的可能性确实很小很小。”

“哎,我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朱宇表面上苦笑着,话却是由衷说的。蒋小亭不仅在案情分析方面观点独到,办事也认真,为了验证这么一个仅用推理基本就能确定结果的问题,竟甘愿深更半夜跑到野外去挖尸体,这种事说出去都没人信的。他哪里知道,蒋小亭对于死亡、尸首的恐惧比一般人淡得多,这全赖她一直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业余侦探,为了向堂兄看齐,她很早就开始自学刑侦学与法医学等相关知识。一个侦探(哪怕是不怎么样的业余侦探),总也得拥有胜过一般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抗恐惧能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不敢相信,这栋别墅里竟然还有其他人。”朱宇皱眉看着蒋小亭,沉声说道。

“我想,也许他不在别墅里。”

“那在哪儿,外面雪地上?有人可以在那里活下来?”朱宇摇头苦笑,“是人就不可以,除非他不是人。”

“不是人”三个字让两人内心都产生了一次震动,半天没有人说话。

一根烟抽完,朱宇将烟头扔进火炉里,看着它被火焰吞噬,冒出一股青烟,没了。他忽然有了一种狂想:那个凶手本来是存在的,杀了沈川之后,他便像经过燃烧的烟蒂一样,成为看不见的物质,但他仍然以别的方式存在。这当然只是一种无意义的狂想。

“假如这个人真的存在,他为什么杀害沈川?还有你之前说的,作为凶器的石头如果是沈川之前用过的那块,这件事有什么特别意义?”

蒋小亭微微抬起头,说:“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不过……应该不是这样,不然的话就太可怕了。”

“你说来听听。”

这一回蒋小亭没有卖关子,略一沉吟,便说道:“我是认为,凶手跟别墅多半有什么关系,也许是别墅守卫者。因为沈川用石头砸坏了别墅大门,惹怒了他,所以要杀死沈川,并且抱着以牙还牙的想法,特意用沈川砸坏门锁的那块石头砸死了他……行凶过程是这样的,当时吴小四被沈川用石头砸昏了,这人觉得机会来了,于是偷袭沈川,抢过他手中的石头……之后发生的事就不用我说了吧。”

这番推论听得朱宇目瞪口呆,暗自琢磨了好一会儿才说:“是有可能,但有几个问题没搞清楚。首先,这人是从哪来的,藏在什么地方,靠什么生活?还有,就因为沈川把门锁砸坏了,他就要动手杀人?这个说法未免有点牵强吧?”

蒋小亭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说的问题我也想过,所以我说可能性不大,你就当没听过吧。”

朱宇还想说什么,蒋小亭忽然站起来,走向锅台。

“水开了,你送水上去吧,芳芳一定等急了。”蒋小亭一手揭开锅盖,回过头来向他眨了眨眼,“今晚的事很感谢你,帮我保密,不然小雪跟我没完。”

“有好处吗?”马上要上楼去,朱宇想换一种心情,故意开了句玩笑。

“嗯……下次洗澡你帮我换水吧!”

6

11月9日晴

小涵走了。

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生活,要下山去寻求帮助,虽然这一带渺无人烟,但他还是要下山去碰碰运气。他也明白我们不可能在这挨到明年春天——才一个多星期,我们已经憋得快要发疯了。

本来我想跟他一起走,但他说外面天气太冷,很危险,坚持让我留下来。我大哭一场,最后他保证在两天之内回来,我才勉强答应留下。我也知道跟他一起下山会拖累他,但我实在不想一个人留在这个鬼地方。还有,我不想跟小涵分开,我有种预感,好像我们这一分开就再也见不着了似的……我知道我不该这么想,我要坚持,哪怕只是为了等他回来,我也要坚持下去。

他是昨天早晨出发的,背包里装了煮熟的够三天吃的米饭和腊肉,别的什么都没带。送他走的时候,我很努力地忍着没有哭出来,我们互相嘱咐了好多好多话,我才放他下山。然后我来到三楼,趴在窗户前,一直目送他的身影走到树林子中间。当时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而且那种不好的预感又来了。我强迫自己不要去想,相信小涵一定会安然无恙地回来,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小涵走后,我一个人更加孤独了,时间比我事前想象的还要难熬。我无事可做,为了不胡思乱想,昨天一整个下午我都在三楼扔飞镖、玩篮球。天黑之后,我就躲在卧房里不敢出去了,躺在床上,我很想好好睡一觉,可是一点儿都不困……屋里明明很冷,但我浑身都被汗浸透了,那种感觉无法用文字形容。我想,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紧张、害怕过。我就一直这么躺着,连外衣都没脱,眼睛睁得大大的,等待随时可能发生的恐怖的事情(冥冥之中我有这方面的预感,一定会有事发生)。

屋子里静得可怕,能听见我的运动手表指针走动的声音,而平时根本就听不见。后来我坐了起来,我在这种环境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知道当时是怎样坚持过来的。一直到将近2点钟,我才感觉到困,躺下迷糊了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没想到我还是没能逃过那件可怕的事情。

当时不知道是几点,我忘了看表,但我感觉自己没睡多久就醒了,听见窗户外头有奇怪的声音——哗啦哗啦,声音不大,开始我还以为是风吹的,但这声音越来越响了,我终于听出来是有东西在作怪,声音像是什么东西碰在玻璃上发出来的。我第一感觉是有一只手在窗外叩着玻璃。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抬头往窗户看去,上面什么都没有,而且声音也随着我醒来消失了。我望着窗户愣了好半天,那声音也没有再出现,于是我怀疑刚才自己是不是做梦了,那怪声是来自梦中的。当时还有点困,我就躺下了,可刚闭上眼,那声音马上又响了,而且变成了梆梆的敲打声,就好像有人在敲窗户。我马上坐起来,跟之前一样,声音再次消失了,窗外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一次我真感到害怕了,我相信这不是我的幻听,而是有什么东西在故意跟我恶作剧,在戏弄我……我很想钻进被子里大哭一场,但又怕被那东西看出我害怕了,就更加大胆了,也许就是在试探我呢?我只能死撑着,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不敢再躺下或者闭眼了,害怕那东西又来,如果再让我经历一次刚才那种事,我想我一定会崩溃的。我点了蜡烛,就这样直愣愣地坐在床上,对着烛光发呆,幸好后半夜一直平安无事。天亮起来之后,我觉得应该安全了,加上实在困得厉害,这才躺下睡觉……

现在,我坐在阳光下写这篇日记,能够像局外人一样用简洁的文字把昨晚那件事的经过记录下来,其实这也算是努力控制情绪的结果吧。虽然今天没有下雪,阳光明媚,但只要一想起昨晚的事,我还是马上会起一身鸡皮疙瘩,好像回到了寒冷的夜晚。

我会不断写日记,把在这里的经历,好的坏的全部记录下来。哪怕只是一种自我安慰,我也要告诉自己,我绝对不会有任何危险,小涵也不会有。等我们离开这里,回到学校,我会给他看我今天写下的这些日记,告诉他这是我们人生中最不同寻常的一段共同经历。

所以,小涵,当你看到这里时,不要笑话我,你应该知道,在此时此刻,我是多么想你、需要你,盼望你早点回来,带我回家。

11月10日晴

时间已经停止了。虽然手表的指针还在走,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了。我被困在这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想走走不了,一天到晚无事可做,唯一能做的就是思考,或者说是胡思乱想更加贴切吧。

小涵还没有回来,他现在可能就在山下公路上的某个地方,就像他走之前说的,在到处找人来搭救我们。我不敢往坏处去想,但我知道成功的机会其实很小。在这种大的灾难面前,我们能做的事情太少太少了,最多也只是尽人事而听天命。

虽然这样说,但其实我并不是个遇事能看得开的人。我只是一遍遍说服自己要这么想,否则那些可怕的想法会令我坐立不安,简直快要疯掉。

一整天我都待在三楼,坐在窗户前往山坡上张望,希望能看见小涵熟悉的身影,同时又害怕看到——如果他一个人返回,肯定说明计划失败了,他没能找到人帮忙,这样我们就只能留在山上继续孤独生活,我们早晚会发疯的,所以,我希望小涵能走出雪山。如果这是命运,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个人活下去的话,我希望是小涵,而不是我。真的,在情非得已的时候,能够为爱人牺牲自己也是一种荣耀和骄傲。起码我觉得是。

昨晚,我又听见钢琴曲了,还是那首《梦中的婚礼》,琴声还是来自二楼过道。

不过这一次我打开门时,声音并没有消失,我着了魔似的在过道走来走去,竟找不到琴声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琴声一直重复了好几遍,始终是这首曲子,我听得如痴如狂,不知过了多久,琴声一点点消失了。

我想,如果不是我精神错乱的话,那就一定是那个东西离我越来越近了。它知道小涵走了,现在别墅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于是才敢一次又一次地骚扰我,想把我逼疯。

回到房间,我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用被子蒙住头大哭了一场。如果不是为了等待小涵,为了有机会再见到他——起码只是见上一面,我肯定早就撑不下去了。我一再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我也要坚持到小涵带人来救我,我相信他一定会做到的。如果到时候他满怀激动地上山来,见到的却是一具尸体或一个头发披散衣衫褴褛的疯女人,他该多难过多失望啊。

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只是为了小涵。

后半夜我还是失眠了,不过我找到了对抗恐惧和寂寞的办法,就是回忆往事,光是小涵跟我在一起的经历就足够我回忆三天三夜了。那些好的、不好的经历,现在都变成了财富,能有这些回忆做伴,我觉得我还是幸福的。

我很想念爸爸、妈妈和姐姐,庆幸的是他们都活在安全的世界里,不存在任何危险。最让我担心的还是小涵,不过他也一定会没事的。我相信。

11月11日小雪

漫长的一天又过去了,我还活着。

刚才,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我忽然听到门外过道尽头那边传来脚步声,追出来,看到一个黑影,晃了一下就不见了。要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多少有点麻木了,我早就知道这栋别墅不对劲,这里的“客人”不止我一个,不对,也许“他”是这儿的主人呢。

管它呢,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小涵。我现在心里好矛盾,一方面希望他快点回来,给我安慰,同时也让我知道他是安全的;一方面又希望他再也不要回来了,除非是带着救援的人一起来。这里太可怕了,我不想让他回来跟我一起面对危险,虽然我好想好想见到他,听他说话……我情愿一个人坚守在这里,等他回到城市,带人来救我。

为了再见你一面,小涵,我会坚持下去的,你现在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所以,你也一定不能倒下。夜很黑,有你的爱,我不怕……

最后一句话有点自欺欺人,还有点肉麻。

朱宇苦笑着想,不过他也承认,这女孩确实很勇敢,她对那个叫“小涵”的男人的爱很让人感动——在那种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她首先关心的不是自身的安危,而是爱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患难见真情吧。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当一个人处在危险之中寻求生路的时候,总是会寻求一个能支撑自己活下去的信念,这个信念一般来源于爱。人越是孤独、绝望,从信念(爱)中得到的力量就越强大,往往已经超过了它本身的感情。就像人离家越久便越想家,但真正回家住上一段时间之后,你会发现乡愁也就是这么回事。

很多人失恋后念念不忘之前的恋人,以为自己多么深爱那个人,实际上只是对于新的寂寞生活的一种不适应的表现。说得浅显一点,自己的生活本来是有爱情存在的,突然一下子失去了,习惯性意识会告诉你,这种生活是行不通的,起码得有一个寄托的对象,于是自然而然地找上之前的恋人。对这类人来说,并非是过去的事难以忘记,往往只是不知如何开展未来罢了。

想得有点远了。人在头脑昏沉时思维总是飘忽不定的,想象力也较平时发达。

朱宇敲了敲发涨的脑袋,将日记本举到眼前,想继续往下看,但后脑勺一阵强烈的疼痛让他不得不放弃这个打算。他摇了摇头,感到好像整个大脑都晃动了起来,很疼,尤其是脑勺后半部分,那里应该是小脑或脑干部位。

疼得受不了时,他两只手举起来,捂住脑门,想要揉一揉,这时候,一个什么东西从他右手握着的日记本里掉了出来,正好盖住他一只眼睛。拿起来一看,竟是一张合影照片:一对青年男女,年纪看上去与自己相仿,比肩站在一处看起来像是塔楼一类的古风建筑前,脑袋亲昵地紧靠在一起,面对镜头,两人一同咧嘴大笑,模样很是开心。

男的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身材魁梧高大,头戴印着“耐克”标志的白色线帽,身着一件看上去很厚的蓝色运动服,十足一副运动员派头。

女的个子挺高,长相清秀,白白净净,上身穿一件后边带帽子的桃红色大衣——大衣?

朱宇一下子坐了起来,端详照片上的女生,没错,她身上的衣服正是邓芳芳现在身上穿的这件——在服装间里找到的大衣,由此可以断定,此人多半就是日记本的主人,那个叫洁的爱好文学和弹钢琴的女孩。

这一点本来就不难理解——谁会在日记本里放一张别的女人与别的男人的合影?如果她就是洁,那旁边那个与她样子亲密的男人,大概多半就是那个小涵了吧?一个大块头有这么一个女性化的小名(或昵称),真令人起鸡皮疙瘩。

不过,朱宇的心思并不在这些不相干的事情上,他两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照片上那件桃红色厚呢子大衣,心想:原来这件大衣是她本人的,至于照片的背景,无论是人工景点还是真正的古代建筑,都与眼下这栋山中的建筑相去甚远,肯定是两人落难之前的某个时候照的,是不是这也无关紧要。最让他想不通的是,这件大衣既然是洁自己穿着上山来的,为什么后来会留在别墅的服装间里,跟别墅主人的那些衣服摆在一起?

朱宇猜测,会不会她走之前从服装间换了一件更厚的衣服,从而把这件衣服留了下来?很可能是这样,毕竟大衣再厚也没有羽绒服保暖,尤其是在雪地行走,羽绒服多少还能起到点防雪作用。二楼服装间里最多的就是羽绒服。

那么,她为什么要留下这本日记?不可能是忘记了,即便她一直把日记本装在大衣口袋里,换衣服时也绝无可能会忘了掏出来,这本日记对她来说太重要了。况且,根据她自己在日记里所写的,她当时身上属于自己的东西并不多,除了一身衣服,差不多就只有这本日记了。就这点东西还能忘记带走,按常理说,这是一个正常人绝对不会犯的错误。

所以,朱宇沉思片刻后觉得,造成这种情况的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日记主人——洁,是在一种非正常的状态下(也许是突然遭遇什么危险,或是睡眠、晕厥),不得不马上离开别墅,当时那件大衣没穿在身上,也没有机会去穿,因此连同日记本一起搁下了。事后她人已在外地,不管这本日记对她来说有多宝贵,也不可能特意为了它再回来一趟——来一回这个地方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这是最好的结果,另外还有一种可能……用不着胡思乱想,朱宇告诫自己,女孩的结局究竟如何,日记里很可能会有记载,还是先把它看完再说。但这个任务今天是完不成了,愈来愈强烈的头晕和乏力感已令他睁不开眼,更不用说耗费精力去阅读日记了。

不仅如此,此时别墅外面冷风呼啸,天寒地冻,对室内气温影响很大,而只穿着衬衣躺在被窝里的他却浑身冒汗,四肢无力,这明显是发烧的症状。这也是为什么大白天他还一个人躺在床上的原因,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大脑尚能运转,虽然可能比不上清醒时灵光,起码还能思考问题,借此排遣寂寞。

上午将近10点多的时候,邓芳芳回来了(她一早就不见了踪影),她往他身边一坐,笑眯眯地说:“米虫,还不起床?”

“起不起床还不都是闲着。”邓芳芳还不知道他生病了,朱宇也不打算告诉她,免得她又小题大做。在他自己看来,男人生点小病是很正常的事,根本不用治疗。

“嗯,所以我才任你睡一个上午懒觉,没有叫你。”邓芳芳注视了他一会儿,然后俯下身来,抱着他的肩膀,把脸埋进他脖颈之间——平常撒娇时她也经常这么干,不过这回她很快触电般爬了起来,愣了愣,伸出一只手摸上他的额头。

“呀,好烫!你发烧了!”邓芳芳大惊失色。

“好像有一点,没什么。”

“都烧成这样还没什么?”邓芳芳皱起眉头,再次摸了摸他的前额和脸,怏怏地说道,“起码有三十八摄氏度,可惜咱们的药箱丢在营地了,现在想找一片退烧药都找不到……”不等朱宇开口,她忽然又想起什么,“对了,听说冰敷能降温,我给你弄点冰去。”

“别折腾了,我没事。”外头那么冷,她再为了弄几块冰冻出病来就太不值了,朱宇想着,说,“你还是去给我弄点饭吃吧,这个要紧。”

“也行,我先给你做饭再去弄冰,你想吃什么?”

“清淡点的,鸡蛋挂面吧,放几根白菜。”话脱口而出,朱宇方才想到自己身在什么地方——眼下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还想吃鸡蛋和新鲜蔬菜?就这还叫清淡一点?朱宇在心底长叹了一口气,朝邓芳芳笑了笑,“你给我弄点白米稀饭就好了。”

听着她脚步声消失在楼梯方向,朱宇边摇着头边苦笑起来。他的性格原本是十分乐观和豁达的,但也许是受了疾病的影响,此时的他心里只有无奈和沮丧。

有那么一阵,他感觉仿佛第一天来到这里似的,竟不敢相信自己真被困在了眼前这个人迹罕至,充满原始气息的地方——连想吃个荷包蛋、几根青菜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妄想,如此缺衣少食不说,还要面对某些难以预料的危险……他暗自感怀地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宁愿在城市里蹲监狱,也不要继续过眼下这样的日子了。再这样下去,他担心自己早晚有一天会患上所谓的幽闭恐惧症,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不过相对于自己的安危,他最担心的还是女友邓芳芳,四人之中,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最差,若真在这里待太久的话,最先出问题的肯定是她。想到这,他的头便剧烈地疼起来。

7

不多时,外头响起两下敲门声,接着门被推开,吴小四走进来,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

“听芳芳说,你发烧了?”吴小四在床边坐下,随意地问道。

朱宇忍着头疼点了点头。

“好端端的怎么会发烧呢?”

“我哪知道,一觉醒来就这样了,头晕眼花,也许是昨晚受凉了。”朱宇心中回想着昨晚的经历,觉得在外受凉的可能性很大。

吴小四却略带神秘地笑了笑,说:“我说,你是不是最近没吸烟了?”

“没烟了吸什么。”

“什么时候‘断粮’的?”

“就昨晚。”朱宇抬起头看他,“怎么了?”

吴小四没有直接回答,点着头说:“跟我上回戒烟时一模一样,头疼发烧,浑身难受,是不是?”

迎向朱宇困惑不解的目光,他不紧不慢地解释道:“我当时是早晨戒的烟,下午就开始发低烧,一连几天不退,后来我怀疑跟戒烟有关,上网一查,你猜怎么回事?这叫‘尼古丁综合征’!十个戒烟的人有八个都犯过。”

“不会吧,”朱宇将信将疑地看着他,“我怎么没听说有谁因为戒烟而感冒发烧的?”

“也不一定都是发烧感冒。一个人烟瘾越大,戒烟时不良反应就越多,像便秘、盗汗、失眠等这些症状都有可能发生,不过老实说,戒烟戒到发烧感冒这种程度的人的确不多。”吴小四朝他撇了撇嘴,“你平时一天抽多少烟?”

“平时……从上大学开始,每天都是一包半到两包,有时还更多一点。”

“这就难怪了,”吴小四摇起了头,“你一天抽这么多烟,得亏是年轻人,体质好,不然可就不止头疼发烧这点小毛病了!”

“是吗?我不明白,戒烟不是好事吗,怎么反而会得病?”

“这个一时说不清楚,我也没心情跟你说。”他的视线越过朱宇的头顶,投向窗外,表情逐渐平静下来,心不在焉地说道,“网上这方面资料很多,你回去自己慢慢查吧。”

朱宇耸了耸肩,“那我回去自己问度娘(注:网友对‘百度’的戏称),不过,你知道我身上这些症状什么时候能好吗?这个最要紧。”

“这可没准,我当时是……四五天左右好的,在那几天里,吃药打针都不顶用。”

“还有这种事?”朱宇皱起了眉头,一脸苦相。

“那没办法,想戒烟就得付出点代价嘛,反正你也没事做,在床上多躺几天就是。如果真能趁这个机会把烟给戒了,也是一件大好事。”

“我为什么要戒烟?我觉得吸烟挺好的,没必要戒。”

“别说气话了,就你现在这种情况,不戒行吗?”吴小四苦笑了一下,再次抬起头向窗外望去。如果不是脑袋疼得不想动弹,朱宇真想也转头往窗外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在吸引他。

他正打算明着问吴小四,就听见噔噔的一串脚步声,直响到门外。

“等久了吧,我回来了。”说话声响起时,邓芳芳已推门走了进来,来到床前,将手里的餐盘轻轻放在床头柜上。餐盘里有一小碟腌制的萝卜干,两碗热气腾腾的米粥,筷子也是两双。

“小四,我给你也盛了一碗粥,你俩一起吃吧。”

吴小四连声道谢。

“宇啊,你好点了吗?”

“嗯,比刚醒那会儿好多了。”朱宇随口安慰道,其实还是那么回事。

邓芳芳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脸上露出宽慰的微笑,搓着手说:“那你俩慢慢吃吧,我下楼拾掇碗筷去。宇,等会儿我上来看你,不行的话我就给你弄冰来敷。”

邓芳芳前脚刚出门,吴小四便朝朱宇眨巴着眼睛,“我真羡慕你。”

“哦?”朱宇舀了一口粥送进嘴里,如果世界上有一种食物是大众所爱,并且百吃不厌的话,那一定只有米粥。

“羡慕的话,你也找个女朋友去。”

“我倒是想呢,”吴小四脸上的笑容开始有了点酸涩的味道,“如果也有人对我这么好,别说发烧,哪怕大病一场,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我也心甘情愿。”

朱宇冷笑起来,“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是情侣之间,你要真是一年半载下不了床,也就没人肯天天伺候你了。”

“是吗?如果是你家芳芳呢?”

“没经历过的事,谁知道会怎么样。”朱宇撇了撇嘴,话锋一转,“说你吧,你最近应该多陪陪周雪,我看你机会还是蛮大的。”

“是吗?你往那边看看!”

这一次朱宇说什么也得坐起来了,顺着吴小四下巴努动的方向,朝窗外望去。

不需要任何提示和搜寻,在皑皑白雪之中,朱宇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娇小的身影——身穿一件长及膝部的紫色羽绒服(从别墅的服装间找的)、牛仔裤和黑色登山靴,染成金黄色的长发随意地盘在头上,尽管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朱宇仍然一下就认出她来——周雪。当然是她,独自一人站在松林中,微微低头,好像在凝视脚下的白雪,瘦削的身影孤立在白茫茫的雪原之中,透着一种萧索、宁静的气质。

“她在干什么?”朱宇喃喃地说道,大脑很快转过弯来——松树林是埋葬沈川尸首的地方,周雪出现在那儿,除了凭吊旧情人,自然不会有别的目的。朱宇忽然想起昨晚挖尸体的事,暗自庆幸今早又下了一场雪,掩盖了地面被翻动过的痕迹,不然今天准露馅。

“这也说明不了什么,”他转回头,望着吴小四说,“沈川活着时,跟她总是情侣一场,他刚去世不久,周雪忘不了他也是正常的。”

“如果一直忘不了呢?”

“不可能,没人会喜欢一个死人。”

“为什么?”吴小四眼睛睁得大大地看他。

“这方面我是专家,你听我的没错。”朱宇将双臂叠起来,枕在脑袋下面,这样脑袋就可以不费力气仰起来,感觉很舒服。朱宇静静地望着天花板上一道细细的裂缝,用调侃的口吻说道:“你看我跟芳芳感情这么深,如果有天我死了,不出一年,她一定会交新男朋友,你信不信?”

吴小四嘴角现出一丝苦笑,却将目光移向窗外,喃喃地说道:“你这人有个缺点你知道吗?”

“哦?”

“你太喜欢说实话了。”

朱宇笑起来,他也明白,有些实话是不必说出来的。但实话终究是实话,不会因为你不说就变成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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