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和强尼搭档去码头帮弗朗尼先生收一批军火,强尼这家伙倒好,不知怎么,把对方运货的船给烧了,军火没收到,倒招来了火警。杰克这倒霉鬼,第二天就被拖到了弗朗尼先生面前,砍了双手双脚,丢给了弗朗尼先生两条爱犬当晚餐。始作俑者强尼·斯坦森却是活得滋润,之后又接连换了三个搭档,无一例外都成了他的替死鬼。
他是蠢蛋,坏了弗朗尼先生好几宗买卖,我可不蠢,我要和他搭档,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给弗朗尼先生泄愤。弗朗尼先生看我没立即同意,便回头对我说,“就这一个月,你要能照看好他,我这有张五十万美金的支票,我已经和娜塔莎商量好,一个月之后送强尼回俄罗斯,他爷爷那儿。”
我爱钱,一个月五十万的买卖实在太诱人,只是风险太高,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答应了弗朗尼先生。弗朗尼先生显然十分高兴,捏着我的肩膀,如释重负似地笑着说道:“果真没看错你,我早和娜塔莎说了,你是能干大事的人。”
这话直到我今天我才算是品出了些滋味,要是连强尼这样的家伙都能搞定,我他妈什么大事做不成?
我看强尼终于吃完了他的蜜瓜冰棍,提议离开。强尼指着他脚边路德维希先生的尸体,问我,“那他怎么办?”
我觉得头疼,路德维希先生的尸体正发出可怕的臭味,他被人割开喉咙杀死,在地板上留下了一滩深褐色的血迹。屋里有打斗迹象,却找不到凶器。他死时裤子没穿好,亚麻色长裤褪到膝盖,白色紧身内裤包裹着他形状姣好的屁股,屁/眼的地方凝集着土黄色的污垢,臭味便自那里而来。
强尼踢了脚路德维希先生,使得他面朝天花板,仰躺着。他上身的衣服倒穿得整齐,只可惜衬衣上已经冒出褶痕,要是路德维希先生还活着,这一条褶皱就足以让他发狂。
“他已经死了,还能怎么办。”我从高凳上站起来,试图劝说强尼离开。强尼将双手背到身后,装模作样地在路德维希先生的屋里打转。
“我刚才已经找过了,我们的货不在这里。”我不得不告诉他。
“哦,是吗?为什么不叫上我一起找?”强尼已经走到了路德维希先生的卧室里。
因为你刚才在他该死的厨房冰箱里找你想吃的该死的冰棍。
我走到门边叹了口气对他说。强尼从路德维希先生的书房走出来,摆出同情的神色看我,关切问我,“你看上去很沮丧,这是怎么了?”
因为我们接受了你姐夫弗朗尼先生的命令来讨回被路德维希这叛变者偷去的价值连/城的钻石,现在他死了,钻石也没了,我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