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艾伦·托马斯瓜分了纸袋里的食物,他用筷子的手法非常熟练,我就不行,只能勉强抓住这两根细根子,为此还被艾伦·托马斯嘲笑我是教堂里的神父,正手握十字架讨伐附身在宫爆鸡丁里的恶魔。
我靠在沙发上没搭理他,填饱肚子之后,他开始和我探讨人生。他说起他在非洲食人部落里的冒险,我听了个开头,立即给自己灌下半瓶伏特加。太好了,我终于听不到艾伦·托马斯的声音了。
我枕着沙发扶手佯装认真聆听,时不时点一下头,或是问一句“然后呢”,事实上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能看到他的嘴唇上下动着。到后来,我感觉自己顺着他的话问了些什么,可我连自己的声音也听不见了。
我想我是把自己灌醉了。
艾伦·托马斯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他逐渐成为一个模糊的灰色圆点。这圆点在天地间跳跃,成了颗有弹性的塑料珠子,活蹦乱跳的,一刻不肯停歇。他跳啊跳,跳啊跳,飞过天边的彩虹,天知道这条彩虹又是从哪里来的。他落到碧绿的草地上,长出了耳朵和棕色的体毛,他成了头鹿,在原野间奔跑。他跑啊跑,跑啊跑,跑过了草原,跑进了非洲,跑进了那一望无际的黄沙地里,跑进了食人族的部落里。然后,毫无疑问的,他被他们吃了!
可被吃了的艾伦·托马斯还是不老实,他从别人的排泄物里钻了出来,他又成了颗灰色的珠子。他继续着他跳跃的人生,他跳着跳着成了初生的婴儿,眼睛很蓝很蓝,与天空连成了一片,化作壮阔的大海。
大海掀起巨大的波浪,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快醒醒。”的呼唤。
我费劲地揉开眼,拍了两下脸颊,试图和我面前这位在地板上投下浓黑阴影的私家侦探说上几句话。一定是那瓶伏特加在作怪,喉咙里火烧似的发不出声音,我清了好一会儿嗓子才对艾伦·托马斯说出句完整的句子:“你能滚开些,别离我这么近吗?”
“你别才睡醒就发脾气,要吃早餐吗?”艾伦·托马斯推了我一把,我重新靠到了沙发上,适应着眼前的强光。
这满屋子的白光比警局审讯室里的灯光还要刺眼。
“现在几点?”
怎么已经要吃早餐了?
“凌晨四点。”
该死的,我才睡了多久?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简直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你在凌晨四点吃早餐?”我按摩着太阳穴,站起身。
“有什么问题吗?”艾伦·托马斯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拿出两颗鸡蛋。我走到厨房喝了两大杯水,这才觉得真正清醒过来。艾伦·托马斯看了眼手表,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