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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时钟慢慢走向六点,从昨夜开始,不对是从三天前开始,也不对应该是从一个月之前开始,自从那天我知道John要和Sarah结婚,我就好像一直在醒着,每天都在看着时钟一点一点从这个十二点走向下一个十二点,我想我约摸是疯了。
不对,我一直都是疯的,只是因为有他在,我才看上去不那么像个疯子,很多个深夜我都站在镜子前看着对面的那个自己,其实有些时候我会忍不住想去尝试一下犯罪的感觉,会好奇这世上有没有一个比我更聪明的人会将我捉住。
这种感觉是从John决定要结婚那天渐渐强烈起来的,我有冲动将整个世界都毁了,幸好我还保存着一丝理智,所以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只是我不清楚这样的理智还能保存多久,一年,一个月,还是一天。
我曾经问过他,介不介意和一个疯子结婚,他充满犹豫的望着过,过了片刻摇摇头,但还是好心的鼓励了我一下,“若那个疯子是你,我大概会考虑的。”
不,他是不会考虑的,我知道,像我这样的疯子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不能忍受,又怎能要求他…我最爱的人来忍受…
我望着天花板微微一笑,像我这样的一个疯子,又怎么能要求一个像Watson这样正直,善良,美好,单纯的人同我在一起,想到这里我闭上了眼睛。
我的手边放着一个案子,连环杀人案,一个月内已经有四个年轻人连续在几个仓库中被残忍杀害,案发地遍及伦敦边边角角,这些人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他们的年纪从二十八到三十三不等,相貌英俊,性格开朗,都有着金色的头发,且都是医生或是正在学医。我拿到这些Profile的时候,手微微有些颤抖,他们中的每一个都让我想起一个人,John Watson。
可事实上除了我之外,没人从这些照片中看出他的影子来,只有我…我想,我大概真的是疯了…
这是一起典型的连环杀人案,凶手就隐藏在普通人中间,他和这些年轻人并没有仇,只是在单纯宣泄一种无法抑制的仇恨。连环杀手往往很聪明,他们会在行凶的过程中收集快感,享受愉悦,我可以充分体会他们的这种感觉,因为很多时候我也有这样的念头。只是我的快乐源于解决这些案子,而不是犯下这些案子,但天使和魔鬼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很可能明天我就会从行凶中寻找到快感。
只要一想到John下月十五就要结婚了,就要离开这个公寓,就要离开贝克街,就要离开我,这样的欲望就越来越强烈,我想留住他却毫无办法,我说服不了我自己,当然更说服不了他。
我的哥哥曾经说我有着高功能反社会人格,我觉得他这辈子也就这句话说的是中肯的,幸好这些年因为John的存在,我的这些阴郁面被掩盖了,而随着他渐渐远离,我越来越不能控制我自己。
上周我在案发现场,看着那个年轻人的尸体,他全身被割的遍体鳞伤,俯在地上,手上戴着铐链,脸上沾满了泥土,我带着手套轻轻抚过那些伤口,脑海中清晰浮现出一个画面,那个杀手一刀一刀凌迟这个年轻人的情景,整个过程流畅而美好,我甚至可以感觉我的手上同样握着这样一把刀,将我恨的人一刀一刀凌迟。
啪的一声,我将一叠文案推下桌沿,听着那声巨响,我才清醒过来,我怎么能这么想,我是破案的,不是犯案的,Sherlock,你振作一点,John只是要结婚了,天还没有塌下来。
只是,我希望天能塌下来,最好就是现在…
六点十五,我再也忍受不了了,猛的站起身,拉开房门,John正坐在客厅好整以暇的吃着早饭,那碗该死的麦片,我突然很想问他,好不好吃,分一点给我吃好不好,以后一直留在我身边天天吃麦片好不好。
幸好,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这是不是证明我并没有真的疯…我不知道
“Sherlock,你去哪里?”他诧异看着我,就好像我正在赶着去投胎一样。
我看了他一眼,冷冷说道:“不要你管,从今以后你管好自己就可以了。”
“疯了啊,你…”
我听见我的心一片片碎裂的声音,没关系,我现在要去苏格兰场,在那里我可以用针线包,把我破碎的心一点一点缝起来。
门在我身后用力关上,我这才想起来我没有刷牙,没有洗脸,甚至穿的还是拖鞋。
“Sherlock,你到底怎么了你?”
他跟在我身后拉开门,担心的望着我,我直着腰板,漠然望着他,勾了勾嘴角,轻轻说道:“我说了,不要你管。”
我看见他眼睛里闪过的无奈和失望,我知道我一直都在让你失望,不过好在你不用忍耐很久了,同样我也不用。
换上鞋,我匆匆打车去到苏格兰场,Lestrade告诉我又有一个年轻人死了,我算了算,第一个受害者与第二个受害者之间的时间差是两周,第二个与第三个之间是一周,第三个与第四个之间是五天,而第四个与今天这个之间是三天,我们的罪犯正在加速。
连环杀手作案其实是有某种特定模式的,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我坐在停尸房将五个人的年龄,长相,爱好,工作,反反复复又比较了一遍,除了外表和职业之外,我实在找不出任何相关的地方,杀手到底是怎么找到他们的,又联系上他们,再在某个特定的环境下杀了他们的。
到底有什么方法可以轻易找到相貌相似且工作相近的人,我想大概是我最近的疯狂降低了我的智商,为什么我看着这些受害人的照片时,心里想的只有一个人。
“啊,原来伟大的Holmes先生也有破不了案的时候…”
我听见有人嘲笑我,这很正常,平庸的人总是不可避免的长期大量的嫉妒天才,我只是扫了那个人一眼,冷冷说道:“警察赌博可不是个好习惯。”
他脸色一变,愤然离场,谁让他忘了把赌场停车的单据扔掉,上面清楚的写着十月三十号,其实他若不理我,我根本懒得和他说话。
前几天John曾经问我,若是他被那人杀了,我会怎么样,当时我回答他,什么怎么样,我不会怎么样的,最多换个室友,说不定还比你聪明一些,当时他白了我一眼,不久便回了房间。
其实我想说的是,若有人敢杀了你,我就敢杀了他的每一个亲人,每一个朋友,每一个他关心过的人,最后那个才是他,我从来不发誓,但我可以保证我能够做到这些,生死与我从来毫无意义,我只喜欢破案,并不喜欢救人于水火,甚至对活着我也没多大兴趣。
“Sherlock,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半个小时之后,我看着他递过一个三明治给我,一把推开,翻过身子抱膝坐在椅子上,他一脸委屈望着我,“Sherlock,你最近到底怎么了?”
我实在受不了他用这种可怜眼神看着我,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伸手接过三明治,还有咖啡,不错还记得我喜欢黑咖啡,两块糖,我努力保持一张冰冷的脸,漠然抬眉,“没事,我很好。”
苍天…我明明就是没有同情心的人,为什么现在变得神经兮兮,John,你到底给我吃了什么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唔…大概是三明治咬的太用力我觉得牙齿有点疼。
他发自内心笑了笑,温暖的有些刺眼,“Sherlock,你这几天都在忙案子,不如今晚放松一下,我们一起去吃饭,去你最喜欢的餐厅,好不好?”
我最终没有忍住笑容,他眼睛里一时有些失神,片刻才回过神来,笑着说道:“你看你,跟个小姑娘似的,一会生气一会高兴的。”
听见这话,我猛地收起笑容,跃下椅子,挺直脊梁,“我愿意,你管我,晚上等着我给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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