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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选的三首歌是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伍佰的《浪人情歌》、罗大佑的《你的样子》。
我想我真的是老了。我只想着唱这些老歌,我以前听过了喜欢,现在仍喜欢着的老歌。我的听众里,大都也都是有了一点儿年纪的人,像我这样的。
我的伴奏只是我自己手里的一把民谣吉它——高傲的贝斯手们觉得很没意思的、一般女孩子学的那种极普通的民谣吉它。
还没等上台,底下已是一片给我的掌声。不同于摇滚乐迷们近似疯狂的嘶吼,那掌声透着宁静。
被人承认喜欢是快乐的,满足的,心情愉悦的,会让自己充满自信的。
在持续的掌声里我拎着吉它,上台,站好,规规距距的向观众鞠躬答谢。
阿千又给我打了追光。其实,我早就跟他说过,不用这样的。阿千说,这样会有被万人瞩目的感觉,更容易集中观众的注意力。我也就不反对了。其实,这些花架子是没什么用的,歌好,琴好,才重要。
我的前奏都是偏长的。我们这层楼的工作人员都说我是在显摆我的琴技,其实我只是想把观众慢慢的拉进到歌的情绪里。后来,他们看到这样很受听众的欢迎,才接受了我的做法。
在孤独的光柱里,我的琴声响了起来。照例是歌声未起,底下便是骤起的掌声。
阿千说我唱歌时是最自恋的人,只看着自己吉它上的手指,只沉在自己的歌声,两耳无闻,两眼无视。
也许吧。
唱歌的时候,我把全部的感情都放到歌里。每到这时,什么都没有了,这世上,对我来说,就只剩我的歌声,琴声,还有我的思绪。
每到我这样孤独的唱歌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个人,而且,每次都只想这一个人;从我登台唱歌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没有停止过一天。
阿千说,我的歌声琴声里老是带着一种沉静的忧伤,那忧伤会感染别人,感动别人。阿千又说,你不是经历过苦难的生活就是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我笑着不答。
其实,我的这个风格是不太符合我们浅夜的娱乐宗旨的:这里的宗旨是让每一个客人尽情而归。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娱乐城十二层大厦里,现在,差不多每个空间里都是脱了伪装,没有道德,恢复到了动物本能,纵|情玩乐的人们。我们这家娱乐城在这片红灯区里是最大规模,最有名的;这里消费颇高,却物有所值——这话是社会上的人提到浅夜时说的。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的。
我没觉得什么不好。别人怎样与我无关,我只唱我的。
从台上下来,我做的事情都差不多:在休息室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唱一杯咖啡。曾经,我多不习惯咖啡的味道,可现在,我爱死了它的味道,病人用药似的依赖上了他的味道。
我唱歌的时段在九点半到十点,若唱完了就回家,是赶得上正常的作息时间的,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很习惯了黑白颠倒的生活。
阿彩在午夜的二三点钟才会下班,我每天都等她一起回家。
阿彩也有她的理想,她说,她要趁年轻赚够一百万,然后漂漂亮亮的回到家乡。
阿彩本来是好人家的女孩儿,十六岁就来这城市里打工,十七岁便堕|落了,十八岁来“浅夜”当陪|酒小姐,十九岁跟我上了床。在她之前,我已经跟十几个女人上过床了,不过,她的身子是最好的——她可是才十九岁。
我问过阿彩,为什么跟我上|床?我没钱,又老又瘦,长得又不好看。阿彩说她是被我的吉它声和歌声打动了;还说,她第一次在我们八楼听到了我的弹唱,就被迷住了,一直站着看到我的演出时间结束。
现在,阿彩算是我的女朋友。她跟我住在我租来的一间楼房里,挺干净的一个地方。跟以前我的那些女朋友一样,我把整个月的工资都给她们,让她们自由支配。因为我是红歌手,我的工资挺高的,每个月的收入都过万元的。
我不知道女人们肯跟我上|床是不是因为我对自己钱的倾力奉献,还是我的吉它歌声吸引了她们,反正,这三年来,我身边没断过女朋友。
不过,我也知道,阿彩终于也会像其它我的那些女朋友一样离开我的。
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到最终都会离开我。我对她们已经尽了全力:给她们我所有的钱,尽力对她们好,可到头来,我一个也没能留住。
在阿彩离开我以前,我只想好好对她,给她我能给的一切。到她想离开了,我就让她轻轻松松的走。我不伤心,人各有志。
在一片朦胧的睡意里,我忽然听到有略急促的敲门声音,我以为有什么急事,便忙起来忙说进来。
进来的是丁丁,旁边还站着一个年纪比我要大一些的男人。这个男人我认识,虽然只在大约两年前见过一面,但他是浅夜的老板,记住他是自然的事。认识他的那天,他出场得很平淡,我正准备上台唱歌,他在我身边经过,漫不经心的看了我一眼,我也随意看了他一眼,仅此而已。那以后的两年里,我便没再看见过他。日常支撑着浅夜的是总经理徐铭,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同事们说老板去周游世界了,实在是让人羡慕不已的潇洒。
他叫林霄庭,对他的来龙去脉我一概不清楚,同事里也有人议论过,可我跟本就没有兴趣听。不过,在红灯区经营这么一个显眼的色|情场所,没有背景是不可能的。至于什么背景,我同样没有兴趣去猜去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