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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叫错我的名字了,队长。”
诺恩停下脚步,看了看刚刚被自己命令前往市中心的花园广场巡视的部下。
“巴尔德。”
“是巴德。真是的,我都怀疑你针对我了,不过发薪饷的时候你从来没搞错过,这真奇怪——这句是开玩笑的。我先过去了。”
金发的年轻人说着,一边向诺恩挥挥手,一边小跑步离开了。这个活泼开朗的年轻人人缘颇好,几个小贩看到他跑过去都笑着和他打起了招呼。
这个背影确实和记忆中的某个人很相似。
诺恩不得不抬头看了看天空,确认是否是阳光让自己在目眩之余走神。然而三月中旬的温暖阳光无论如何都不会引发这种程度的眩晕。
他苦笑了一下,继续自己的巡逻。
诺恩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出生于距这座城市千里之遥的王国首都伯里纳。他的父亲是内务部的一名小职员,母亲则是一户破落贵族家的小女儿。这是在首都很常见的小户人家,虽然生活不算富裕,但衣食无忧。诺恩平凡温馨的生活持续了十九年,直到去年秋天告一段落。当时,他父母乘坐的马车遇到了桥梁崩塌的意外,不幸去世。这起事故不仅让诺恩成为了孤儿,也在首都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政治风暴。不少在桥梁建造中贪污受贿的官员被一一揪出,直到牵涉实在太广,调查才告一段落。作为补偿,在平民士官学校学习的诺恩提前毕业,并且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去外省的斯佛兰市担任警卫队队长。诺恩猜测这不仅是赔偿,也是一种变相的封口,毕竟被发配到遥远的斯佛兰之后,他不太有回到已经没有亲人的首都的机会。
由于直接负责建造那座桥梁的建筑商和官员已经因为自己的恶行上了绞架,诺恩最后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三个月前,在处理好父母的后事和房产之后,他搭上了前往斯佛兰的马车。
斯佛兰市在西斯勒王国的西南面,是一座人口在五万左右的小型城市。这座城市的治安良好,在整个王国都颇有名气。诺恩上任之后花了两天的时间阅读警卫队的卷宗,发现他们为老奶奶寻找走丢的宠物猫的机会要比直面流氓的多得多。这让诺恩苦笑不得之余,又想到那起事故之前自己的平静生活,不由有些惆怅起来。
警卫队总共有一百人,分为两个小分队,由队长统领。前任队长据说是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剑士,正好是在去年的秋天退休。如果不是这个时间上的巧合,也许处理那起事故的官员会为了如何妥善安置诺恩犯愁。
诺恩本来对自己这样的来自首都的队长可以让队员们服帖并不抱希望,也没有期待,然而他的部下们只是对这位个子不高,因为娃娃脸而显得格外年轻的队长的年纪表示了一定的惊讶,然后很快接纳了他。
就这样,一眨眼的功夫,诺恩在斯佛兰市度过自己在外省的第一个冬天,然后迎来了春暖花开的三月。
经过三个月的时间,商贩们都和这位从首都调来的治安队队长熟悉了起来。虽然他们和他打招呼是出于对他职务的敬畏,而不是像和巴德打招呼一样出于喜爱,诺恩还是微笑着向他们点头还礼。
一开始诺恩对这样的礼尚往来很不习惯,但是巴德告诉他,他的前任罗姆斯先生是个和气的老头,虽然剑术超群,但在他担任队长的二十年里,从来都是用他修剪得漂漂亮亮的胡须在微笑时候的弧度来联络他和商贩以及市民们的感情。
“虽然你还没有长出几根胡子,不过学习罗姆斯先生的笑容还是可以的。真不敢相信你是首都人,不是说那座艺术之都的每个人从出生起就面带笑容的吗?”
诺恩虽然没有试图扭转巴德对首都的一些误会,不过最后接受了他的建议。他也认识到,在斯佛兰市,微笑是最有效的交际手段。
斯佛兰市毗邻西斯勒王国三大祈福地之一,附近还有一片在冒险家中十分有名的森林,因此每年在此进进出出的奇形怪状的人士不胜枚举,这不仅开拓了市民的眼界、锻炼了他们的胆量,也让他们普遍信奉一条在冒险家中十分流行的俗语——对你微笑的人没有恶意。诺恩觉得市民们对这一俗语的理解和冒险者们显然有很大的偏差,但是其深远的影响已经延伸到这座城市的各个方面。诺恩并不是标新立异的那类人,相反,他老实沉稳,更像是斯佛兰而不是首都那样的城市成长起来的人。所以他很快毫无障碍地接受了这里的一切。
在他接纳斯佛兰的时候,斯佛兰也在接纳他。
诺恩经过一家布店的时候,女主人主动叫住了他。
“诺恩队长,这些新来的花布你喜欢吗?”
“谢谢你,玛娅夫人,不过我对布匹没什么研究。”
“虽然你没什么研究,不过艾丽在这方面可是行家——我听说上周末你和她走得很近?”
“只是流言而已。”
“哦?那说明朱迪丝还有机会?”
“请别取笑我了。”
这家布店的女主人玛雅夫人是个热情的老太太,诺恩和她的关系不错,不仅因为她的笑容最为诚挚,也因为她朴实温柔的样子唤起了他心底的某些回忆。
“喂喂!那边有热闹可看!杰夫和鲍德,还有一个外乡人在前面打起来了。”
这时候,一个红发的小伙子大呼小叫着跑过来,诺恩认识他,这个年轻人是附近一家裁缝铺的伙计伯顿。
伯顿看到诺恩愣了一下。年轻人想到自己在警卫队队长的面前大肆宣扬而不是试图阻止一场斗殴事件,不免有些不安起来。察觉到这一点,诺恩只能继续吸取巴德的微笑理论,笑脸相待。
他的娃娃脸虽然在他新官上任的时候给他惹了点麻烦,但在现在,挂上笑容的时候却也足够让人安心。
“有人斗殴?在哪里?”
“三号街的街角,我带你过去。”
伯顿在将功折罪和看热闹的双重心理下,显得十分积极。
三号街的街角离开玛娅夫人的布店只有百来米,他们没走出几步路,就看到了拥在那里看热闹的人们在街角围成一圈。
斯佛兰这样平静的城市长久以来培养了市民们爱好和平的性格。不过也许是打架斗殴事件在这座城市太不常见了,一旦发生,总能引来大量的市民围观。
“让一让,让一让,警卫队队长在这儿。”
伯顿围了向诺恩示好,卖力地在人群中为诺恩开辟出一条道路来。有几个人听到声音转过头来,认出了诺恩,自觉地侧过身体,让他通过。他们迫不及待回转脑袋顶着中间那一小块空地看的样子有些滑稽,但是从他们的表情,诺恩知道今天发生的事不寻常。这座城市的居民虽然喜好热闹,但绝不是大惊小怪之辈。
杰夫和鲍里这两个名字他也有所耳闻。他们是罗姆斯先生卸任到他上任之间的真空期窜出头的地痞流氓,靠敲诈勒索那些没有店铺的流动商贩为生。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诺恩不介意把他们两个关进监狱。但他们最近一段时间相当收敛,让他抓不到一点把柄。
这两个人都是身高超过两米的彪形大汉,诺恩还在人群外,就看到了他们俩头发糟乱的脑袋。
“我是警卫队队长诺恩,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走到人群中间,他问。
背对着他的两个流氓一动不动,像是没有听见他说话一样。
诺恩看得出他们很紧张。
为了彰显自己持有的武力,杰夫和鲍里像是其他所有生活在不太寒冷地区的流氓一样,很早就穿上了敞开衣襟的薄外套,让虬然的肌肉凸显在衣料之下。因此,以诺恩不怎么样的眼力,也看得出这两个家伙全身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像是他们才是被人威胁袭击的一方。
他的视线好奇地跳过他们,落在了和他们对持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游吟诗人。
虽然他的衣着稍嫌不够花哨,但除了游吟诗人,没有什么人会戴这种有着宽大帽檐,装饰着翠鸟羽毛的毡帽。
更何况他的左手还拿着一把竖琴。
这个游吟诗人是个身材修长匀称的高个子,从体格而言,看不出是会让那两个流氓那么紧张的厉害人物。
“哟,看来有个管事的人来了,两位,还要继续吗?”
游吟诗人推了推自己的帽子,口气轻佻地说。
随着他的这个动作,人群中发出一片惊叹声。
帽子下面是一张美丽无比的面孔。
这个年轻人的金发碧眼不罕见,但是如此端庄典雅的俊美面容对于这些看热闹的市民来说,确实是第一次见到。有几个商人已经决定等到事情解决之后,一定要邀请这位游吟诗人到自己的宅邸中演出。更有一些年轻姑娘面泛红晕,陶醉在游吟诗人挺拔的身形中。
同时,这也是一张让诺恩血液倒流的面孔。
一个他以为已经不会有机会再提起的名字几乎脱口而出。
“佛洛……”
诺恩咬紧牙关,才没有把这个名字念出来。
游吟诗人显然听到了他口中漏出的音节,蓝眼睛里划过一丝惊讶。这份惊讶没有停留多久,迅速被他用笑容掩盖了。
“我听说丝佛兰新人的警卫队队长是个年轻人,没想到那么年轻。你好,警卫队队长先生,我叫做佛洛尔?泰林,如你所见,是一名初到贵地的游吟诗人。”
他摘下帽子,对诺恩行了一礼,说。
诺恩努力让自己激荡的心情不至于表现在脸上,对他点了点头,然后把目光转向面无人色的杰夫和鲍里。这两个家伙看上去像是烈日曝晒下的冰块,一副马上就要融化的样子。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两个人中看上去更凶悍的鲍里干脆直接跪坐到地上。
“看来他们两个暂时没有办法回答我的问题了。佛洛尔?泰林先生,有人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一场冲突,作为斯佛兰市的警卫队队长,我无法坐视这样的事发生。可以请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当然可以,小警卫队队长先生……你叫什么来着?”
“诺恩。”
这么轻浮的语气和他可不像。
回答游吟诗人问题的时候,诺恩稍有些欣慰地想。
“我是一个游吟诗人,浪迹天涯,从各地的民谣中寻找灵感、传诵那些英雄们的事迹是我的天职。”
佛诺尔说着,拨起了手中的竖琴。
他说话的语气在平时实在有些过于轻佻了,但是配合上他手上银色竖琴的琴弦上流淌出来的音乐,就显得感情充沛,悦耳动听。
“这是一首在罗辛那地区流传的民谣,讲述的是千年之前魔导战争时期的勇者的故事,可惜歌词已经失传了。在首都的图书馆,有专门的学者收集这些民谣的曲谱和歌词,但是在王国的更多地方,这些民谣由父亲传唱给儿子、儿子传唱给孙子……孙子死了,故事也消失了。”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笑声。
“可是游吟诗人先生,我爸爸说关于勇者的故事根本是胡扯。”
一个小男孩从人群中探出头来,奶声奶气地说。
“哦?你的爸爸怎么说?”
“魔导战争中的英雄们的名字现在还在被传唱,而勇者连名字都没有留下。如果真的有这个人,又是拯救了世界的大英雄,为什么他连名字也没有呢?”
“在首都,学识越是渊博的学者,就越不敢轻言勇者的故事只是传说。在魔导战争之后的几十年里,这位勇者的故事被大量传唱,这不是后人编造的传说,而是从某个人的英勇事迹中延伸而出的当代传奇。可惜的是这些民谣和诗歌散逸得厉害,留给我们的实在太少——也许正是某个父亲对他的儿子说‘传说只是传说’,才让这个故事失传的。我猜猜,你的父亲是不是经常告诉你‘有时间看这些传说故事不如多做点习题’?”
男孩的眼睛睁得又圆又亮,一脸崇拜地看着游吟诗人,看上去如果游吟诗人告诉他他想要收个学徒,这男孩会马上丢下自己的父亲和他一起“浪迹天涯”。
“容我打断你一下,泰林先生,这和你为什么和他们两个发生冲突似乎没有关系。”
诺恩适时打断他,不让拐骗儿童的事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同时,他小心翼翼地在不惊动游吟诗人的情况下仔细观察他的表情。
为什么要提起这个故事。
然而佛洛尔只是面带微笑,并没有通过眼神对他做出任何暗示。
“对不起,小警卫队队长,我的职业让我习惯把简单的故事说得复杂,复杂的故事说得繁复。关于我和这两位……说起来很简单。我刚来到这里准备向斯佛兰的市民们献上我新近编排的几首诗歌的时候,这两位先生跳出来表示我需要向他们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圣父在上,我在很多大城市表演的时候都没有遇到那么离谱的事。”
市民们纷纷咒骂已经瘫软在地的两个流氓。一直以来,杰夫和鲍里都即嚣张又足够小心,尽量不去招惹那些本地商户,因此很少和市民发生厉害关系。然而现在,他们两个居然试图敲诈一位风尘仆仆赶到斯佛兰的艺术家,这已经触及了市民们的底线。有几个特别年轻气盛的干脆嚷嚷着让诺恩把这两个家伙直接扭送法院,最次也要判处他们两个流放。
诺恩挥手,示意人们安静一下。
“他们两个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队长,诺恩队长!我看到这位游吟诗人刚在这里唱了两首歌,他们就走过来,揪着他的领子让他交保护费。泰林先生只是唱了一首歌,他们两个杵在那里不动了。”
一个女孩在人群里尖着嗓子说。
马上又有几个市民站出来作证,女孩所言非虚。
从舆论来看,市民认为游吟诗人先生不应该受到盘问,相反,这样俊美的艺术家应该被奉为上宾才是。
“正是如此。我想当他们两个领略到音乐的魅力的时候,也许就会放弃这样卑鄙的营生。”
佛洛尔说着,又拨了几下琴弦,笑吟吟地看着诺恩。
诺恩听说过这样的事,在很久以前,游吟诗人不仅是四处流浪的音乐家,他们中的很多人同时也是相当出色的魔法师,通过拨弄琴弦使用魔法,甚至比真正的魔法师更加难以对付。
然而这只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传说。就像这个男人所说的,在现在,这些传说故事的真伪已经无法分辨。
如果是那个人的话,到可以解释。但是……
“我明白了。我为这两个我耻于以市民称呼他们的家伙给你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泰林先生,祝你在斯佛兰待得愉快。”
诺恩向游吟诗人鞠躬,说。
“真是通情达理,谢谢你……”
佛洛尔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是被马车驶来的声音打断了。
人们给马车让路的时候,可比诺恩挤进来的时候主动多了。
拉车的两匹骏马连普通人都看得出血统纯正,相比之下车身倒显得十分朴素。不过驾车的那位衣冠楚楚的车夫和那两匹马已经足以说明车主人的身份不凡。更何况车门上还有一个徽章,上面是一面缠绕荆棘的盾牌。
王国中只有贵族可以在马车上画上自己的家徽。对于贵族,市民们远比对诺恩这个新官上任的首都人来得敬畏。
一位年轻的绅士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这个男人比佛洛尔还要高一些,体格强健。他走路的动作让人印象深刻,手臂每一次摆动抬起的高度都一样,一丝不苟到了有些可怕的地步。男人一头黑发,英俊的脸上表情严肃,和他的动作十分相衬。
这位严肃到有些冷酷的美男子和浪漫得不着边际的游吟诗人面对面的样子,倒像是一副足以被传唱的美丽画面,让诺恩有自己是不是应该退到一边去为他们空出足够空间的错觉。
他见过这个男人。
就在前不久,市长陪同这位同样是来自首都的男爵参观警卫队。
罗宾?泽诺男爵。
诺恩很快想起了他的名字。
泽诺男爵倒像是完全不记得有过一面之缘的警卫队队长的样子,径直走到佛洛尔的跟前。
“你来信和我说今天早上就会到达。”
“啊,我有写过那样的信吗?”
佛洛尔把帽子戴上,又马上拿了下来。
泽诺男爵没有说话。
“路上耽搁了一下,我在一个村庄受到了不错的招待。你有机会应该参加那里的篝火晚会,这可比和那些贵族小姐们跳舞有意思多了。”
泽诺男爵还是不说话,只是指了指马车。
“真是的,我还想多逛逛呢。好吧,先去你那里落脚。罗宾,我之前和你说过的……”
佛洛尔在上马车前还不忘和诺恩做了一个再会的手势,泽诺男爵则从头到尾视他和市民们如无物。
马车离开之后,市民们也一边窃窃私语一边散开。
“要是请这位泰林先生去我的新别墅表演的话……”
“嘘,这个念头你就不要想了,那个游吟诗人不是普通人。”
“真英俊呢,两个人都是……”
诺恩看了看还是瘫倒在地动弹不得的两个流氓,只好摇摇头。
“来两个人,和我把他们带去警卫队吧。”
佛洛尔把自己的背脊充分交给柔软的沙发,双手枕在脑后,然后哼起了一支小调。
这同样是来自罗辛那地区的民谣,带着平原民谣特有的安宁韵味。从首都到斯佛兰的路上,这是他最重要的收获。因为太喜爱这首歌曲了,他甚至起了一点私心,不准备在任何公开场合演唱,避免其他人和他分享这一旋律的可能。
他比预定的时间迟一些到达斯佛兰,就是因为在那座小村庄停留的关系。
那是在迷途森林的北方,一座放在王国任何地方都只是普通村落的小小村庄。
“三个月前遇到一位旅人,让我惊讶的是他会唱这首歌。虽然有些走调,部分旋律的走向也不尽相同,不过确实是这首歌。我把它和我知道的版本糅合在一起,你听听。”
把这首歌教给他的老人那么告诉他。
那位老人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一个游吟诗人,说不定还是不少贵族的座上宾。他最后因为爱情停留在那座村庄。几十年一晃而过,佛洛尔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农民了。
只有在拿起竖琴唱起各种已经不甚流行的曲子的时候,老人才会恢复当年的风采。
然而比起那些一路上追逐他称赞他的人们,佛洛尔更喜欢这位老人。
在这位老人面前,他可以卸去所有他拥有的身份,仅仅凭借对音乐的喜好和他交流。
这对已经听腻了各种赞叹、厌倦了各种追捧的佛洛尔来说,是最好的回归他喜爱的音乐的本源的方法。
对于老人而言,能在暮年见到这样一位对音乐有着相当造诣的忘年交,也让他精神振奋,似乎回到了他年轻的时代。
佛洛尔知道老人的经历就是每一个游吟诗人都将会经历的。
西斯勒的人民喜欢艺术,他们热烈欢迎巡游演出的剧团、诗人和其他艺者,但是他们的尊敬和拜服只献给进入殿堂被奉为艺术家的那些人。对于那些以俊美的容貌和华丽的服饰吸引听众的游吟诗人,年轻的时候越是风光,到老了就越是寂寥。这位老人是个聪明人,才在年轻的时候抽身离去,得以安详一个子孙绕膝的舒适晚年。
在他们的交谈中,老人一直旁敲侧击,试图把他感悟到的这一点人生的道理灌输给佛洛尔。
对此,佛洛尔只能对老人的善意表示感谢。
因为他是不同的。
想到自己的另一个身份,从中产生的焦虑烦躁也只有音乐可以稍稍抚平。
如果我真的只是一个游吟诗人……
这一点是佛洛尔不敢想的。
他能做的是在音乐中放松自己,给自己以面对任何挑战的力量。
“我可以进来吗?”
“笃、笃、笃”三声敲门声,彼此之间的间隔完全相同,精准得像是机器。
佛洛尔认识的人中,敲门可以敲得如此呆板的,只有一个人。
“我不是早告诉你任何时候进我的房间可以不用敲门吗?罗宾?”
“我已经养成习惯了,免得在你调情的时候打扰你。”
罗宾?泽诺说着推门走进了房间。
他的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略带促狭意味的笑容。让下午见到的人看到,免不了又要大惊小怪一番。
“你还真当我是色情狂啊?我今天刚到这里,要找个情人也没有那么快。或者,你……”
佛洛尔一边把一缕头发拨到脑后,一边坐起身来。他的衬衣的领口敞开着,恰到好处地坦露出肌肉结实的胸膛。
罗宾不得不承认,这个家伙很有魅力。
首都的画家喜欢把他的面孔作为天使或是其他传说故事中的年轻圣人的样本,因为他光洁的额头、笔直的鼻梁和薄嘴唇都带着一丝威严。然而他灿烂的金发、明亮的蓝眼睛和还没有完全退去少年时期红晕的面颊又显得十分明媚可爱。当他脱下游吟诗人的华丽行头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是一个年轻的修道士一样,让人同时心生敬畏和爱慕之情。也因此,在他学会熟练地卖弄自己之后,他的身上展现出一种独特的,带着几缕堕落气息的别样诱惑。
他是像他的母亲多一些,还是像他的父亲多一些呢。
想到佛洛尔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罗宾就觉得自己应该对他严肃一些。
“你是来找他的?”
他直接了当地问。
佛洛尔本来很自然潇洒的动作在衔接的时候有了一个僵硬的停顿。虽然不明显,但已经破坏了他营造出来的性感形象。
“看起来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他索性放弃了这个在朋友之间已经有些过火的玩笑,虽然没有扣上衬衣的扣子,但是在沙发上坐直身体,收敛起他富于挑逗意味的笑容。
“这是你第一次跟随我的脚步离开首都。”
罗宾说。
“你是在强迫我回想起这些年来每当我需要你帮助的时候你都在为了公爵大人四处奔走吗?”
佛洛尔慢条斯理地提出“控诉”。
罗宾沉默了一会。
他分不清佛洛尔这句话到底是玩笑还是认真的。
对于某些时候自己不能留在这位他发誓要保护的好友身边,他确实心存愧疚。
“我这次有不得不离开首都的理由。我惹火了莱昂蒂娜女伯爵,她已经对自己的私兵下令见到我可以直接发起决斗——或者群殴,责任由她承担。”佛洛尔说。
“女儿?”
“儿子。”
“你对她的儿子出手了?”
“罗宾,虽然我被自己的爱人甩了不久,不过也不至于如此饥不择食。我不过是和那个小子决斗然后把他打得半年都下不了地而已。”
“理由?”
“圣卢普尔剧团的一位新进的优伶真是一个天使化身的小可爱,奥努子爵觉得值得为了他向我发起决斗的邀请。”
“心爱的儿子为了一个演员和你决斗还身受重伤,莱昂蒂娜女伯爵应该是真的气疯了。”
罗宾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然后干脆笑了起来。从这一点上,佛洛尔就知道自己这位好友和莱昂蒂娜女伯爵的关系一定不甚融洽。
他这样平时表情很少的人一旦笑起来,特别容易让人心生温暖,佛洛尔都看得愣了一下。
“嗨,罗宾,如果你……”
“这也是为了看他找的借口?你有没有想过他知道你是怎么和女伯爵闹翻的之后会更加生气?”
罗宾收敛起笑容,以更加严肃的表情问他。
这次轮到佛洛尔不说话了。
“我不明白,罗宾。他是知道我之前声名狼藉的,但还是接受了我。我发誓不会比爱他更爱任何人了,他却拒绝了我。我知道和我的事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像是他的监护人就不赞成我们在一起。但是我觉得他不是因为这样的理由才离开我的,他不是那么容易被动摇决定的人。”
过了一会,他才向自己的友人做了倾诉。
罗宾知道虽然他的演技很好,但这愁眉苦脸的样子绝不是装出来的。
有几个人见过总是神采飞扬的佛洛尔这样沮丧的样子?
他只能叹了一口气。
“恋爱方面我确实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了,佛洛尔。不过既然你明白他不是一个会轻易被别人左右的人,就应该知道他离开你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他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
佛洛尔再次陷入了沉默,同时低下了头。这一次过了更长时间他才再次开口。
“先不提这个了。他的事……我会处理好的,毕竟我就是为此而来的。”
“我本来就没有打算多问。你什么时候听过我的劝?”
听到这个有些开玩笑成分的抱怨,佛洛尔笑了。
“说起来我今天遇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哦?”
“刚才你也见到的,斯佛兰市警卫队的队长。”
罗宾稍一点头。
他虽然对一般人态度冷淡,但是记忆力很好,见过的人的外貌和举止,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也不会忘记。
一周前刚来到斯佛兰市的时候,他就在市长的带领下见过那位小个子的警卫队队长,虽然市长的目的不过是想让他在警卫队工作的儿子给他留下不错的印象而已。
那位年轻的警卫队队长给他的印象还不错,但罗宾并不觉得他是会让佛洛尔感兴趣的人。
“有点娃娃脸,长得不难看,不过也不出众,看上去就老实巴交的,像个半大孩子——我会对这类人感兴趣你也觉得很惊讶吧?”
“你自己就是个半大孩子。”
佛洛尔当做没听到这句话。
“但他认识——确切说他之前见过我。”
“那个人好像是从首都被委派来这里的,他见过你也正常。”
“不,不一样,在我和他自我介绍的时候……真可惜你不在场,那会他的表情真好看。”
“什么样的表情?”
因为在首都的时候经常和演员混迹的关系,佛洛尔对观察人的表情颇有研究,毕竟演员是世界上最会察言观色的人群之一,而且实践经验丰富。
“那倒是……很难形容……”
他沉入自己的回忆,回想起下午在那张娃娃脸上看到的表情。
那张面孔白皙稚嫩,面无表情的时候不像罗宾这样严肃,反而呈现出呆板呆滞的模样,是佛洛尔小时候就很喜欢捉弄的类型,单是在他成长过程中见识到足够多的人之后,就很难再让他提起兴趣。
然而当他努力克制也只能让面部更加僵硬的时候,他的眼睛却流露出异常混杂深沉的感情。
“这真奇怪……真奇怪。罗宾,如果你最心爱的人死了……或是你觉得再也见不到他了,然后有一天,你见到一个和他一摸一样的人,你会是什么表情?惊讶多一些还是惊喜多一些?”
佛洛尔紧紧盯着罗宾,等待他的答案。他等得有些久了,不过他知道这是因为他的朋友在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没有敷衍他的缘故。
对于感情内敛的罗宾而言这个问题也许难了一些。
过了好一会,罗斌才用乏力的语气说:“大概是惊喜多一些吧。”
“他那会盯着我看的样子倒像是我是他生离死别的恋人一样。又像是我是他恨之入骨的人,也不对……有别的东西在里面。”
佛洛尔的语调放慢,继续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自己也捉摸不透的某样事物。那双黑色的大眼睛这会倒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从他的脑袋里不断地吸取着什么。
“是什么呢……我见过很多名演员可以表现出爱恨交织的表情,那种活灵活现的样子就像喜剧中的主人公就是他们本人一样。但是他们也做不出那样的表情,这是……分量上的不同。”
他用呓语一般的口气说。
罗宾看了他一会,叹了一口气。
“我不是很明白你看到了什么,我只知道那位小队长要遭殃了。”
“你说我的时候还真是不客气啊。”
佛洛尔从回忆回到现实,瞪了罗宾一眼。
不过他也明白,罗宾说的很有道理。他的朋友知道他对某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表示兴趣,多半代表他会把对方折腾一番。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过去他一直是这样生活的。
罗宾觉得再讨论这个话题,自己就会变成让那位警卫队队长陷入不可避免的麻烦的帮凶,于是他向佛洛尔抛出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诱饵,这也是他这会来找佛洛尔的本来目的。
“后天在市政厅有一场舞会,市长邀请了维纳特红衣主教。当然,他也会出席。”
佛洛尔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和我一起参加舞会然后和他偶遇,这个安排看上去还不错。”
“谢谢你,罗宾。”
佛洛尔从沙发上跳起来,给了自己的好友一个热烈的拥抱。后者有些无奈地摸了摸他被柔软金发覆盖的后脑勺。
以前每次他惹是生非由自己为他善后的时候,他也会这样扑进自己的怀里撒娇。然而一眨眼,他都长得和自己差不多高了。
意识到自己需要把手臂抬到比过去高很多的位置的时候,罗宾想。
“那么好好休息,今明两天不要乱跑,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吧。”
“这恐怕有些困难,我的创作情绪现在十分高昂。”
佛洛尔说着走到一边的衣架边上,拿起自己的外套、披风和帽子。穿戴完毕之后,让人惊叹于他的俊美的游吟诗人再次出现了。这种有些过分炫耀的华丽,正是名满首都的游吟诗人佛洛尔?泰林模样,让人几乎想不到他就是那个平时至少看上去还算庄重典雅的佛洛尔?泰林。
“我出去逛逛,天亮以前一定回来。”
“现在?”
“你不知道晚间河流边草丛里的萤火虫最能促进艺术家的灵感吗?我去了。”
没等罗宾问他这个季节在斯佛兰哪里来的萤火虫,佛洛尔就拿着他的竖琴跳出了窗台。
就在佛洛尔和罗宾提起诺恩的时候,正在城市东郊森林里的警卫队队长打了一个喷嚏。
诺恩并不会认为有人正在讨论自己,只是单纯觉得三月里的晚上还是有一点寒冷,也许自己应该加一件衣服再出来。
这片森林和斯佛兰南面那著名的迷途森林离得很近,也许在人们修建道路和城市之前,这里本身就是迷途森林的一部分。出于一些奇怪的避讳,斯佛兰人没有给这片森林取名,反正人们说起去森林野餐,只会是这里,而不是那令人望而生畏的迷途森林。
森林里的植物主要是枞树和梣木,此外也生长着很多的松木,让这里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松香。狼和熊或是其他凶猛的野生动物在漫长的岁月里已经因为人们的捕猎而绝迹,偶尔能看到野猪都足以让市民们当做谈资说上好几天。这里常见的是那些小型无害的动物,让猎手们都不舍得向它们射出锐利的箭矢。
对于市民来说,白天的森林是郊游的好去处,在夜晚,即使是月光明亮的晚上,这些树干纤细笔直的树木们的身影就稍显阴森了。
这同样是斯佛兰一个小小的禁忌——不要在夜晚踏足森林。
诺恩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当然不是为了挑战市民的禁忌来证明自己的勇敢,而是因为一条下午交给他的密报。
有人在在东郊的森林里发现了死灵法师的踪影。
斯佛兰欢迎任何冒险者的到来,除了这些会招来死亡和瘟疫的家伙。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欢迎死灵法师的光顾。这种长期以来的敌视态度也让死灵法师成为了在黑暗中活动的好手。
一开始诺恩觉得也许是探子神经过敏了,毕竟斯佛兰的边上就是祈福地,三月前祭又在眼前,祈福地有大批高级神职人员入驻,没有哪个死灵法师会冒着被大批神职人员围剿的风险这个时候来到斯佛兰。
然而这个探子又是十分可靠的那类人,没有一定把握,他甚至不会把这个他自己也觉得有些荒唐的报告递交给诺恩。
最后诺恩决定在晚上一探究竟。
找点事情做,也可以不把整个晚上的时间用在想那位自称佛洛尔?泰林的游吟诗人的事。
他和他是多么相似。
连名字也……
一想到这一点,诺恩就感觉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被火焰灼烧。他不能打开胸膛熄灭这火焰,就只能忍受这种痛苦。
是他,不是他。
他有一点期待,又有更多的忧虑。
这份担忧不能由那些笑嘻嘻和他开玩笑说“队长你今天看来心情不太好,是不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和我们说说”的警卫队成员分享,所以只能由他自己品尝、消化。
对于这么复杂的感情,他向来感到异常苦恼。
一直低着头搜索地面让诺恩觉得后颈有些酸痛,他一边揉着脖子,一边抬头仰望夜空。
时间越是靠近祭典的日期,月亮就越是明媚圆满,连带围绕她扑闪扑闪的星群,在他的头顶把夜幕点缀得无比美丽。
相对于这片经历了战火洗礼和王国更替的土地,只有这浩瀚的星空,才是千年不变的。
“在我的故乡,人们认为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代表了一位杰出的人物。星星的位置、光亮程度都能让人知道这位伟人的近况。而当星星陨落,也是伟人之陨。”
“这可不妙啊,如果我去你的故乡岂不是会变成整晚挂在夜空,比太阳明亮的不落之星了。”
“……”
“所以不要想那么多了,和我留在这里不好吗?”
如果当时……
诺恩猛然停下脚步。
几缕幽蓝的微光从前方的树丛中飘出,晃悠悠地在半空中沉浮,然后黯淡下去。
他跳过一截虬结生长出地面的树根,又小心绕过一只趴在一株小草上的蜗牛,才找到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