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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第三个悠悠球——信仰

作者:暗黑启明 当前章节:148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9:30

“哼,赞成用一切手段杀掉对方?赞扬杀戮的神也配称神!”教皇狠狠的大骂兽族的神。弗格森倒是不在意,他是无信仰者。

就在教皇大怒时,他的手腕由于怒火冲天微微抖了一下。弗格森找到了悠悠球攻击的空隙,把小玻璃瓶仍了进去。

教皇没有把那个玻璃瓶当回事,球线如刀片一样将玻璃瓶割成了两半。割碎的玻璃瓶撒出了一些白色粉末,粉末沾在球线上。白色的粉末接触了空气,忽然自燃,竟烧断了球线。

断了线的悠悠球像一个流星一样划过空中,深深地砸进了一处岩石中。阳光照射下,就像岩石中镶嵌了一颗七彩钻石一样。

“‘曾经’破!”弗格森盛气凌人地说。

“这粉末是什么?”教皇的手中只剩下一个烧糊的球绳。

“磷。”

教皇摇了摇头,对弗格森的小玩意嗤之以鼻。他把手伸进袖子里,再次拿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悠悠球——纯真。

教皇将悠悠球甩出,纯真在低处垂直旋转。发出轻微的爆鸣声。虽然这个声音影响人的心智,但是,对于一个国士萨满来说,这个声音没什么杀伤力。

“一倍音。”教皇低低地哼道。

接着,他用手指挑动球线,将球线分成了两个部分,把悠悠球挑在了球线上上下摇动。

“二倍音。”悠悠球的声音发出了微妙的变换,弗格森感觉到有些不适了,但是,用精神力还能勉强控制,不去听。

见弗格森没什么反应,教皇将剩下的一份球线搭在了悠悠球上。三个厚度的球线摩擦下,悠悠球的声音又发生了改变。

这下,弗格森不行了。

悠悠球发出奇妙的声音,弗格森觉得自己所有的精神在一点一点的被吸到了体外,渐渐地,他感觉自己无法集中注意力了。精神力泄漏的也像是开闸的洪水,越来越猛地泄到体外。

头很晕很晕,眼睛也里流出了红色的血,弗格森甚至是连站立的身体都控制不了了,他爬在地上喘着粗气。

教皇走进弗格森,现在没有战斗力的弗格森对他完全没有危害。

“是不是,你也老了?这点程度的精神攻击都抵挡不了了吗?”

“呵呵,”弗格森无力地笑了,“这个悠悠球发出的声音真是厉害,即使是以我的精神力也没有办法不受影响,但是,”弗格森话锋一转,“也许只要我扰乱我的思想,就可以抵抗声音方面的精神攻击。”

“是的,是这么回事。但是,你的思想现在早就不受你的控制了不是吗?”教皇靠近地上的弗格森,他实在想不出这个狡猾的兽人还有什么花招。

“离开。”弗格森咕哝道。

“你说什么?”教皇还没问完,天空中一道闪电劈了下来,教皇一个后跳躲过了,“哼,阴险。诱我靠近,然后居然用最后的精神力召唤闪电。”

但是教皇躲的太轻松了,或者那个闪电似乎本来就没有没打算劈教皇。

“轰”闪电击打在弗格森的身上,凯瑟眯着眼睛看着弗格森,闪电接触他身体的一霎那,凯瑟似乎都看到了被电击弗格森的骨骼。

(就像从X光中看的那样)

“这人疯了吗?居然拿雷劈自己。”教皇惊讶地看着弗格森。

“哈哈,舒服。”弗格森被劈过后站了起来,身上衣衫不整,鲜血横流。

“不得不说,对于影响人精神的攻击,用电击是最好的破招方法。”弗格森身上还冒着青光,狰狞地笑道。

“看来‘纯真’也没用了。”教皇把手伸进袖子中,再次拿出来的居然是……

弗格森一直期待着教皇神秘的四个悠悠球,此时,第三个悠悠球即将出现了,弗格森紧盯着教皇的双手,他看到的是一团线,线的尽头居然是一个毫不出奇的黄色玉石。

这也是悠悠球?看着教皇甩线时,玉石可以在线上一上一下的收缩,嗯,可以确定是个悠悠球。

“第三个悠悠球,四个神秘悠悠球的其中一个,就是这么个玩意?”

弗格森指着悠悠球问。

“是的,它叫信仰。”

“和信仰有什么关系?”

教皇慈祥地笑了,像神父看着赎罪地羔羊一样。

“今天,我有把握你必死。”教皇说着把球线垂直让线尽头地玉石悠悠球靠近土地,当“信仰”靠近土地时,“铛”土地像水一样泛起了涟漪,“信仰”沉到了土地中,竟与高山上的土地融为一体。

“几天前,你是不是险些杀了一个机械师?”教皇问。

“是的,怎么了?后来那小子溜了,真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你可知道人类为何出现在兽族部落边境?”

弗格森没好气地回答:“不知道,来找虐的吧。”

“知道这个十字架是什么金属打造的吗?”教皇把自己脖子上的十字架挂件拿给弗格森看。

“以我看来,神会的所有神物都是由一种叫圣晶银的贵金属打造。”

教皇把挂件塞回怀中,贴身佩戴。“对,这是一个好东西。价格没真正的金属银贵,大陆上的泥土中到处都是这种金属,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克制一些邪恶生物,它真是神赐于我们的大礼。美中不足的是,现在的冶金技术有限,圣晶银金属活动性又强,所以大陆上即便是神会也没有纯度高的圣晶银。”

“我知道纯度对于圣晶银很重要,但是和我有什么关系?”弗格森看着自己法杖上的腐晶,好像什么石头金属都比不上自己的腐晶。

“前几个月,人们在我们脚下的山底发现了一个圣晶银矿,而且纯度十分高。可是,他们发现这个矿藏十分巨大,一直延伸到你们兽族部落,所以,那个机械师那天去是为了和你们兽王谈判。”弗格森听到教皇喋喋不休的罗嗦有点厌烦了,“我不是兽王,你说这些事干嘛!”

“重点在这,第三个悠悠球‘信仰’是由一种可以吸附圣晶银离子的玉石,这种玉石可是稀有矿物。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么点玉,我的意思你明白吗?”

听到这话,弗格森脸色突然大变,他想到了刚刚“信仰”沉入土地中去的情景。

于是,纵身跳起。就在弗格森起跳时,教皇拉起球线,一个银色的金属块从弗格森站立的地方冲出。

弗格森落地还没喘口气,教皇拽动巨大的银块砸向弗格森。目测一下,圣晶银块呈现一个直径两米的球体。在教皇的攻击下,原本宽广的山顶竟砸的处处龟裂。

弗格森如果没有兽人的体魄,在这样无数次的快速移动下,恐怕早就躺倒了。

但是,教皇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整场决斗中弗格森没有一次主动攻击。

而是,嘴角总是那似笑非笑讨厌的表情。

好像就算自己再出什么武器,他都不担心。

“难道他有什么底牌?”

想到这,教皇的“信仰”吸附的银块变形,成了一个带锯齿的铁饼,在教皇的甩动下飞了出去,射像弗格森。

“你从把我请到这就是在算计我,如果没猜错的话,这里,山顶上,银矿纯度含量是最高的。从开始请我到这里,你就盘算着一切。即使是你的那个悠悠球在强大,积聚这么多的圣晶银也是要很多时间的,所以,你请我喝酒,托住我。而这些东西,你几天前就备好了,为的,就是让我进你神圣的圈套吧。”

13、十二章:逃脱

(更改了教皇名字,内容没变)

“哎呀,没想道你这个正义的教皇也会设圈套。”弗格森在山顶缓缓踱步,脚下的泥土似乎是有设生命一样,像一个流体物质一样蠕动。

这是因为教皇“信仰”的缘故。它沉在土地中,不断的吸附圣晶银离子。可以说,整个山顶除了表面的一层泥土外已经没有别的什么杂质,大量的圣晶银在土地下翻滚。

“信仰”这个悠悠球早就超出了所有悠悠球的概念。它最厉害的不是它可以吸附圣晶银,而是通过这种吸附力量控制圣晶银。

此时,教皇完全可以用“信仰”的能力掀翻整个充满圣晶银的山顶。

“在这个地方,你没有逃脱的机会。”教皇看着弗格森,这个和自己斗了几十年的死灵术士。“这些年,我用自己的力量使神的意志在人群中传播,可是,你们这些死灵术士总是做一些挑战神权的事情,日星说,物种起源,这些东西都是神所不容许的!”

“是吗?还是那句话,那是你们人类的神的想法。和我无关。我制造凯瑟,这个狼人,这个实验品,创造了这个物种,是生物界最伟大的创举。”弗格森这番话震惊了凯瑟,他想要站起来质问弗格森,可是,他想了想,还是算了,自己要质问什么?

实验品?自己是制造出来的?凯瑟心中还抱这那么一丝侥幸,也许,弗格森爷爷是为了救自己才这么说的,也许,他也不确定自己是怎么回事所以编了这样的谎言。

但是,这些侥幸都是苍白无力的。事实,就是事实。

凯瑟发现,自己连站立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

那么弗格森爷爷对自己这个实验品为什么那么好?凯瑟希望自己现在要是还没醒多好,一觉醒来看到的是弗格森爷爷慈祥的微笑,然后他会说:“凯瑟,敌人被我打败了,我们回家。”

可是,现在一切都是真的,不是噩梦。

也许,弗格森只是像看待一个畜牲一样看待自己,只不过,自己身上有许多他未知的东西,他每天照看自己,只不过是看看实验体发展的怎么样了。

“不!”凯瑟站了起来,他看着弗格森,“弗格森爷爷这是真的吗?”少年像失去保护的小羊一样,惊恐的看着弗格森。

弗格森冷冷地笑了:“凯瑟啊,是这样的。你是一个我制造出来的怪物,这是没错的。只是我不想把你当成一个实验品看待,因为你需要一个靠近自然的生活环境,因为只有在这个环境中,你的能量才能慢慢觉醒。不过,制作你这个实验品的事情除了我的徒弟,没有人知道。为了让大家接受你,我编出了你就是诅咒的故事,把它散到部落中去,哈哈,没想到他们居然那样看你是吧?”

凯瑟懵了,自己一切遭遇,都是因为弗格森。不论是被人们歧视也好,还是被他照顾也好,这个兽人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有预谋的!

凯瑟呆呆地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教皇啊,圣格肋多啊,你如果要用这个凯瑟来要挟我的话那就算了。我不在乎他。他只不过是实验品。真的,所以,这个试验品到期了,也该报废了。”弗格森说着向凯瑟挥手,一道劲风刮了过去。凯瑟原本就已经没有了意识,在劲风的吹送下像树叶一样被刮飞了出去,坠落到山底。

看着毫无人性的弗格森,教皇也瞪大了眼睛。毕竟这是6岁大的孩子是他亲手培养的,怎么说杀就杀?他趴在山崖上,看着下面的云雾。从这个角度看到的只是一些云雾。凯瑟摔哪去了,谁也不知道。

“哈哈哈!”弗格森狂笑道。“教皇,亲爱的教皇大人!您还有什么事做?杀了我吗?实话告诉你,我在刚刚召唤了那个闪电后就没有精神力了,杀了我吧!哈哈!”

“你这个疯子!”教皇抖了一下球线,一道金属银浪拔地而起扑向了弗格森。弗格森微笑着张开双臂,在液态圣晶银的吞噬下微笑着说完最后的话:“我说过,我是所谓的死灵术师。我不会失败的。不会死亡的。”

山下的某处树林中,一个兽族老者闭目养神。突然,他睁开了双眼。

过一会,一个年轻的牛头人走了过来,他背上背着一头鹿。

“海约翰,你在哪?”

“老师,我还以为你要有那么一段时间才会醒来的,所以,我去打猎了。”

没错,那个兽族老者居然是弗格森。

“嗯,那个教皇真是强大。而且,我还真没想到他也会耍手段。”

“可是他不知道老师另早就为自己做了一个替身。”

听到这话,弗格森骄傲地笑了:“对啊,这个无知的人类怎么会猜到我的方法呢。他一定是以为我有什么特殊的逃命魔法,可是,他万万不会想到,我压根就没去和他比试。去的是我的一滴血,和一堆有机物。哈哈哈!”弗格森太佩服自己了,一般有些成就的人都是自恋的。

“不过,”弗格森站了起来,“不过我们要上山顶一趟,那个腐晶法杖可不是做的。是真的。我要去拿回来。”

教皇没有那么强大。虽然他有强大的精神力,可是,他不是神。或者说,他的境界还不算太超群。

教皇失落的看着那个被圣晶银压碎的弗格森尸体。嗯,是、替身尸体。当然,他不知道是替身。

“哎,知己又少了一个。能把我的能力脾气分析那么透彻,只有弗格森了。可惜,他太不明智了。”说着,晶莹的泪珠从教皇的眼眶中滑出。

看着山下那滚滚云朵,教皇自嘲的笑了。

“哼,我是教皇吗?做事居然除此拖沓。还有很多事要做了。”说着,教皇匆匆做完了一些事后离开的山顶。

两个兽人登上了山顶。

“老师,你怎么知道那个教皇不会毁掉或者拿走你的腐晶法杖?”牛头人海约翰问弗格森。

两个人在硕大的山顶转来转去。弗格森找到了目标,他释然地回答:“我了解那个教皇的脾气。他可是尊重死人的。当然,不会拿死人的东西。”

说着,两人来到了一个墓前。这是教皇为弗格森替身修的墓。

“吾友弗格森。”弗格森念着墓碑上的字,哈哈笑道:“谁是你这傻比的朋友?”他一拳砸碎了墓碑,拿走了倚在墓碑旁的腐晶法杖。

(主角死没死?嗯,我不会像其他小说那样留悬念。而且大家也知道肯定没死。至于是怎么没死的,下章细说)

14、十三章:血族呤游诗人——派德

一坠而下的凯瑟很安静。四周的白云从他的身边穿过,嗖嗖的风声不绝于耳。凯瑟没有欣赏风景,仿佛一切都不存在,自己正躺在家里的石床上。

一缕花色掠过他的眼帘,居然是那个讨厌猫,物物。

“你会飞?”凯瑟看着物物。

“不会,”物物在云间绕着凯瑟穿梭,“这是三级风系魔法。”

物物看着凯瑟,蓄了一束空气垫在凯瑟体下。

“这样可以减少你的重力,不然你摔下去非死不可。”

凯瑟看着身下渐渐稀疏的云朵,云朵下是一片蔚蓝的河流。还能依稀看到瀑布在河尽头喷流。

“待会摔到河中估计那一瞬间会很疼。”物物对凯瑟说。

一人一猫就这样落了下去。物物看着愈将临近的河流对凯瑟说:“我要先离开一会了,着陆后,你要自己去人类的地方生活。”“哼,破猫,本来就没指望你做什么。”凯瑟心中暗道。

“轰”凯瑟的身体摔在水面上,溅起了巨大的水花。身体和水面撞击的感觉和摔在岩石上的感觉一样。凯瑟后背被狠狠一锤,吐了口血,沉到了水底。

(一些小说和电视剧总是说主角从山上摔落,但是落到了水中,所以没死,其实这是毫无理论的。从山上落下时重力加速度会增加人体的重力,当带着巨大重的身体接触水面时,和摔在地面上没有区别。每年都有倒霉蛋去搞极限运动跳瀑布,不少人都是这样死的)

醒来时,凯瑟躺在一个松软的草坪上。抬眼一看,一只鸟在树上搭新窝。那只鸟看见凯瑟醒来“咤咤”叫几声,然后飞走了。

四周鸟叫声,昆虫叫声,溪流声不绝于耳,一切事物进行的都是那么流畅。凯瑟起身准备离开,他不想打破这流畅的大自然。

摸了摸身上,可怜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枚戒指。凯瑟把戒指从手上摘了下来,嗯,不出自己所料,浑身巨痛。估计是刚刚摔在水面上造成的。

想到这,心中又是一阵悲伤,自己现在完全是被抛弃了。永远是一个失落的异族了。

他无无意间一瞥,一颗树干上,被用刀刻了几个字。用大陆通用文字刻的:

向北100公里——阴抑森林。

(阴抑森林再向北80公里是兽族部落)

向西30公里——进入迷失森林。

(方向感差者勿去)

向南1020公里——魔物之家。

(高危险,组队进入)

向东28公里——那不勒斯村。

这个刻在树上的指路牌似乎是一个冒险家刻的,(别人也不会这么无聊)把靠近周围的一切地方交待的清清楚楚。

那片阴抑森林就是凯瑟经常去打猎的地方,因为里面是兽人打猎的地方,人类进入没几个能出来的,所以人类起了这样的名字。

那个魔物之家凯瑟到是想去,要知道杀魔物这种东西可比杀普通野兽有意思多了。

但是,他也清楚,自己现在太小了,还是等长大点再说吧。

于是,凯瑟向那不勒斯村进发。

林间小路很平坦,走起来没多久,凯瑟就有点厌烦了,他爬上了树恢复了兽人本性。

四周的气流在凯瑟上树后停滞了。

远处,似乎有一个力量在牵引自己,只是那一瞬间的牵引,随后就消失了,停滞的气流再次流动。

凯瑟望着那个似乎是在召唤自己的地方,“有意思,去看看。”

很快,耳中渐渐传来一系列复杂的声音。

有人尖叫声,有野兽的吵杂声,凯瑟走进一看,四匹野狼正缠着一个人类,那个人类拿着一个短剑大小的大口琴正驱逐着四匹野狼。

野狼不时会咬住那个男子的衣角,男子一边尖叫一边用口琴拍打野狼,场面十分滑稽。

凯瑟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人类,在几个野狼围攻下,男子倒在了地上。

“不是吧,战斗力这么差?”看见男子倒地了,凯瑟意识到要下去救他。就在他双脚着地的时间,凯瑟感觉到了一个奇怪的感觉。自己好像是和其它四只狼的脑波搭在了一起,脑海中闪现“杀死他”“杀死他”这样的念头。

“怎么回事?”凯瑟心中暗道奇怪,他用自己的意念示意四只野狼离开,很快,那几只狼接到了命令,看了凯瑟几眼后,一哄而散。

“难道我可以对狼下命令?”凯瑟思索着刚刚那奇怪的感觉。

“喂,多谢了!”那个男子打断了凯瑟的思绪,他倚在树干边,喘着粗气。

“没事。”凯瑟应付了一句,他还想找回刚刚控制狼时的感觉。

“我叫派德,你呢?”将凯瑟不说话,这个叫派德的人自己打开了话夹子,“嗯是叫阿斯顿,还是叫布兰顿,或者是晟瑞格,还是带瑞斯?嗯?是哪个?”

(注:派德说的这些名字是按照其首字母A,B,C,D的顺序排列编造出的)

“凯瑟。”凯瑟简洁地回答了这个人的问题。在他看来这个人不仅没用而且废话还多。

“哦哦哦,凯瑟,嗯好名字。”派德在上衣口袋摸来摸去,好像在找什么东西。“那么,说说你是什么物种?什么种族的?”

听到这话,凯瑟瞪大了眼睛。自己明明是人类的长相,可是这个人显然是知道自己不是人类。

“嗯,不要狡辩,我知道你不是人类,哈哈,我也不是。”这个吸了吸鼻子,“看看,你身上的血液中散发的味道不是人类的味道。”

他补充道:“嗯,忘记告诉你我是一个吸血鬼。”

听到这话,凯瑟的眼睛瞪的更大,“什么吸血鬼?”凯瑟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哈哈,别误会。我现在不吸血。如果我想要吸的话,你早就不是现在这么清醒了。”派德又把话转到了正题上:“你是什么种族?兽人?还是已经脱离兽人管理的猫人?虎人?要不鸟人?”

“这个大陆上有这些物种吗?”凯瑟听到了一连串的新词忍不住又问,可是看着派德的眼神,他决定还是先回到他的问题:“我是狼所生的,准确的说我是兽族中的战狼生的。”

这话一出,派德的眼中燃起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火焰。“哈哈,狼人?有这种物种?太好了。有新题材了。”说着他兴奋地向凯瑟解释道:“我是一个呤游诗人。所以你看到了,我不善长作战。”

凯瑟好奇地打量这个血族,“血族也有呤游诗人?”

说这话时,呤游诗人正从上口袋拿出一个小金属金砂瓶(找了这么长时间就是找这么个东西),“咕嘟”派德灌了一口,可能是喝的太猛了,红色的汁水从嘴角溢出,凯瑟猜测那是红酒,不过也有可能……是鲜血。

“嗯,是这样的,我们的血族有好几个氏族,每个氏族都有我们自己的文化和特有的能力………”

15、十四章:海盗

“嗯,是这样的,我们的血族有好几个氏族,每个氏族都有我们自己的文化和特有的能力,比如,有一个叫吉密魑的种族,他们可以改变自己的相貌。这是其他血族所模仿不来的。”

凯瑟听到这话问派德:“那么你们种族是什么能力?”说这话时,凯瑟心想血族不是说都是很强大的吗?那么即便是特有的能力也应该能打跑四只野狼。

“嗯,我吗,是托瑞多族,我们这个族可以……”说道这,派德露出了一个复杂的笑容,他速度很快的用手指戳了一个凯瑟裸露在外的肩膀,一滴凯瑟的鲜血流到了派德的指甲上,他舔了一下指甲,将凯瑟的鲜血送进了嘴里。

“嗯,不错,我想我知道了你的遭遇。”派德闭上了眼睛,感受凯瑟血液中的信息,可是,在凯瑟看来,这个吸血大变态正在细细品尝他的血。

“你这混蛋不是说过不吸我的血的吗?”

那个派德优雅地回答道:“只有一滴而已,不算是吸。而且我告诉你,我们族的能力是预知未来!而预知未来的前提是了解过去。所以,我舔舐你的血液,是为了了解过去。”

“了解过去?”凯瑟回忆在很多书中都提到过吸血鬼可以通过舔吸人的鲜血了解那个人的记忆,他一直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于是他问派德为什么。

“这个啊,很简单。血液中含有脱氧核糖核酸,这个东西可是非常好的。他记忆了一些人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而吸血鬼的能力就是分析解压脱氧核糖核酸中潜藏的人类记忆,比如说,我现在就知道有个叫离姆的兽人教授了你猎人的一些知识。对吧?”

派德眨了眨眼睛。

“厉害,那么我的未来呢?”凯瑟虽然害怕对方说你的未来有血光之灾之类的话,可是他还是好奇。

“嗯,你的未来啊。我想想。”说着派德原本微笑的脸突然严肃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未来?”他此时的表情就像是喉咙中卡住了什么东西,张大了嘴,瞪大了眼睛。

“我的未来怎么样?”凯瑟看着派德古怪的表情更加焦急。

“你会带领自己的种族,成就霸业!”派德难以置信地看着凯瑟,这个不出奇的小男孩,“而且,还有更可怕是,你好像………”说到这,派德突然止住了自己的话,他站了起来。

“等等,不对。是不是我前几天吸了什么有毒的血?怎么会有这样的预言?很明显哪出错了!”他突然抓住了凯瑟,压低声说道:“小子,以后最好不要靠近血族知道吗?不然你非死不可。”说着,派德向迷失森林的地方跑去。

凯瑟站在原地发了阵呆,突然他骂了一句:“神经病。”

正如树干指路牌上所说的,凯瑟走了一天总算看到了远处有袅袅炊烟。

“嗯,那里有人家。”凯瑟看着炊烟,摸了摸肚子。虽然中午的时候才吃掉一只野鸡,不过又饿了。

“但愿那边有酒店什么的。”凯瑟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卖熊砸碎赚来的两个银币还是带在身上的,两个银币在人类社会里也算是一笔不小的钱了——这只是对一个平民来说。

看见了村庄,凯瑟心中激动,也有了力气。他一路小跑冲出了森林,来到了村庄中。这里的地理环境十分奇怪,村庄建立在海边,几个小船还在岸边被海水冲来冲去。许多人家门口晒着渔网,估计这里的人都是以捕鱼为生。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大白天的,村庄却乱成一团了,几个戴在头盔的人手拿斧头,从一个小门中挤了出来,他们手里托着一个老人的尸体。

这几个似乎是武士,可是很快凯瑟就端详出了怎么回事,显然这些人是强盗,他们冲进了村庄,杀害了村民。

就在这时,一个头发散乱的村民从自家的屋中跳出,疯狂的跑向树林。

“维京人来了!救命啊!”可是,话刚出口,一个枝箭就射在了他的背后,这个村民梗咽了几声倒下了。

凯瑟这个活人不是隐形的,几个抢财物正抢红眼的维京人向他走来。

“喂,这里还有个小鬼没死。”一个维京人手舞着斧头走向凯瑟。

“维京人?”凯瑟很快想起了这个熟悉名称的资料。

“海盗?今天运气真是太好了。居然传说中的维京人都给我赶上了。”凯瑟苦笑道。

“各位大哥,我身上没钱。饶我一命吧。”凯瑟实在不想伤害这些海盗,毕竟人家赚钱也不容易。

“哈哈,没钱?拿命来赎!”为首的一个维京人跳起,把斧头挥向凯瑟。凯瑟扭曲了视线,那一斧在凯瑟看来是十分慢的,他弯下腰轻轻松松躲过了。斧头从他的头上劈过,凯瑟看准时机,一拳击在了维京人肚子上,这一圈,凯瑟没有保留任何力量,结结实实的一拳让这个维京人疼的站不起来了。

凯瑟没有给对方机会,他抬起一脚踹在了对方下巴上,把那个人蹬飞了。

其余的几个维京人注意到了凯瑟,他们吼叫了几声,一起冲了过来。凯瑟捡起地上的斧头,当一个维京人靠近时迅速的蹲下,斧头重重砸在呢个人的脚上,剧痛又使另一个维京人站不起来了。他抱着脚满地打滚。

那把斧头在凯瑟手中用起来极为顺手,“咔咔咔”几道火花划过,凯瑟弹开了几人的攻击,太慢了,扭曲的视角使凯瑟的反应时间几乎为0!但是,凯瑟毕竟才6岁,他在众人的围攻下,只能用斧头挡格,在几轮的攻击下他的斧头很快就被劈飞了。

“靠,又没武器了!”凯瑟暗叫不好,总不能用自己的双手去把这些海盗挨个掐死吧?

“手?”凯瑟忽然想到了自己还有一个绝活没用,他心念一动,手上的指甲立刻张长。凯瑟看着指甲露出了一丝冷笑,嚓嚓几下,几个人在凯瑟接近摧枯拉朽地攻击下倒下了。

指甲,远比庞大的斧头顺手多了,换句话说,比任何武器都顺手。

凯瑟这边的动静,把其他的维京人都吸引了过来。维京人群中,突然几个赤裸上身的男子,发着粗野而又奇怪的吼声。凯瑟看着那些男子,脑中流过一个念头。

“难道这就是维京人顶级武士——狂战士吗?”

16、十五章:击溃

(解释一下,历史上的维京人确实是有狂战士一说,不是我在这本小说YY出来的,不然有的书友肯定以为我游戏玩多了)

狂战士,说疯战士还差不多,他二话不说冲到了凯瑟面前,玩命地砍凯瑟。维京人相信愤怒可以给予人力量,(我也相信)而狂战士就是这样,他们在作战前会喝一种古老密方配置的药水,这种东西可以使人怒气大增,所以这些狂战士打起仗来比普通维京人还狠。凯瑟一路躲闪,“嗖”一支箭射穿了狂战士的身体。狂战士无力地摊在了地上。

“住手,我们是巴塞罗纳城护卫队。”一队士兵冲进村庄中,为首的骑士手中拿着一把弓喝道。

凯瑟的指甲收回手里,既然帝国的军队来了,那么海盗也不会嚣张太久了。

不过,事情总是不是人想的那样。这个骑士一边指挥部下进攻海盗,一边拔自己的十字剑。

结果又是“嗖”的一声一支冷箭插进了那个骑士的咽喉,骑士哼了哼从马上摔了下去。

“乒乒乓乓”村庄中处处是军队与海盗火拼的战场。

可是这些城市护卫队太不济事了,根本不是这些亡命徒的对手,再加上村庄屋顶上不时飞来维京人的冷箭,帝国士兵的士气很快低落了,有的士兵被维京人攻击下竟然仍了自己的武器惨叫着太逃跑了。

看到这个情景凯瑟到是没什么感觉,在他看来,人类的正规军永远是不靠谱的。原因就是人类,或者说是帝国的人类,他们生活环境太优越了。

而相比之下,维京人生活可不怎么样。贫瘠的土地使他们每一个都是打猎神箭手,恶劣的环境使他们具有强壮的身体。所以论单兵战斗力,帝国的军人是无法超过维京海盗的。

耳边不时传來狂战士的古怪的叫声和之前还盛气凌人的帝国士兵惨叫声,剩下的就是肉体被撕裂的声音。

凯瑟知道逃是逃不了了,凭自己的身体特性打一个狂战士还勉强,可是这里至少还有十几个狂战士,所以他趁乱跳进了一个民宅躲了起来。

一些居民房屋上不时飞出冷箭,凯瑟有点好奇,于是在房屋中摸索了一会,找到了通往阁楼楼梯,爬了上去。

从阁楼上恰好可以看到对面屋顶。屋顶上站着一些维京人弓箭手,他们射出的每一箭都是夺命箭。

弓箭手身后,一个与凯瑟年龄相仿的男孩正拿着一个弩瞄准帝国士兵。

那个男孩虽然穿着普通的布衣但是身上散发着霸气,锐利的目光看着楼下的士兵,就像雄鹰丁着猎物的目光一样。

就在凯瑟注视那个男孩时,那个男孩转头无意中也看到了凯瑟,他对凯瑟阁楼方向指了一下。

“不好!”凯瑟从阁楼移开看见房屋底下已经进来了几个海盗。

“靠,被包围了。”凯瑟站在楼梯上,几个维京人争先恐后地跑上楼梯,凯瑟没有武器,只能驱动自己长出指甲,用指甲当武器与海盗搏斗。

没多久楼梯上就挤满了海盗,凯瑟只顾着闭着眼睛用指甲乱抓,充斥着血腥气味的空气中血肉横溅。

抓着抓着,凯瑟发现指甲好像变短了,仔细一看,前排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个狂战士。他斧头一劈,居然把凯瑟坚硬的长指甲砍断了一节。

看着劈自己指甲都被砍断了,凯瑟撒腿跑回了阁楼上。

阁楼上是死路,凯瑟只好打破阁楼上的窗户跳出了居民房。

那些维京人见凯瑟跳了出去自己也纷纷跳了出去。

然后,村庄中就上演了一幕奇景——一堆傻比拿着斧头追着凯瑟满村庄跑。

跑着跑着,维京人的队伍有点散乱了,凯瑟见状又杀了回去。

村庄外的一个骑兵队伍里,一个骑兵拿着单筒望远镜看着凯瑟冲进维京人的队伍厮杀,心中有点发颤。

“团长啊,你看看,这个小子有点太……”

一个中年人接过望远镜,“嗯,看起来最多十三岁,怎么打仗这么狠?”

“是啊,维京人都不是他对手。不过好像他撑不了多久了。”刚刚那个骑兵接话到。

“还给你,拉瓦锡,”男子把望远镜扔给那个骑兵,“好了骑士们,我们该出击了。”

凯瑟用自己的指甲弄伤了好几个维京人,这些人身体强壮,用自己的指甲是不要指望杀死他们。

凯瑟手臂酸痛,因为手臂挥动无数次的缘故。他发现自己前后左右都是人,“完了,这下彻底被包围了。”

远处传來了战马厮喊的声音。所有人的注意力被这声音吸引了,他们抬头看去,一队骑士正向这里赶来。他们的人数没有刚刚被全歼的城市护卫队人数多,但是气势上却像是一个军团的气势。

“杀啊,为了帝国的荣耀!”

中年男子冲在当头,手中挺着三米长的长枪,向前突刺一枪刺穿了两个海盗,几轮下来,枪头上挂满了维京人的尸体。

而跟随他的骑士们手中居然统一拿双刀。这些骑士一路拿双刀斩杀维京人,没有一个骑士被击落在马下,甚至是没有一个骑士受伤。凯瑟出神的看着这些骑士如切瓜般流畅的砍杀,正看的出神,那个中年男子走到了凯瑟面前。

“喂,小子,你家人呢?”

凯瑟下意识回答:“我没有家人。”他刚刚看的出神,不知不绝战斗居然已经结束了。

“没有家人啊,正好,加入我们骑士团怎么样?”这个中年人粗里粗气的说。

一个士兵来到中年人面前,“团长,那边俘虏了几个海盗里面还有个小孩。”

“哦,”团长来到俘虏的海盗面前,几个满身是血的维京人被绳子捆在地上,中间绑着一个少年。

团长看着这些人,用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看待。

“把他们放了。”他喝了一声。“都放了。”反正他们人数不多了。给他们一条船,让他们飘到海上自身自灭吧。”

几个海盗被扔到了一条小船上,到船上时,那个维京人少年突然对团长喊道:“帝国的将领听好了,我叫路飞.埃弗亚!”

中年人团长听到后笑了笑,“怎么,你不会让我记住你的名字,然后等你长大了来复仇吧!”

那个少年虽然年龄不大,但是说话却十分有气魄。

“我,会成为一个海盗王,然后,亲在攻下帝国,杀掉你。就在我长大之后。”

“呵呵,好啊,但是在这之前你可别死掉啊。”团长微笑地转过身去,向凯瑟走去。

(这部小说中的人名啊,其实是借用历史真实人物姓名。比如,那个兽族大混蛋——弗格森,这个人历史上是个化学家,还有凯瑟出生的兽族氏族之王波意迩,是个化学家。这次,这个未来的海盗王路飞.埃弗亚,路飞这个名字就不用说了,重要的是埃弗亚这个姓,这个姓氏是索马里海盗中一个海盗头目的姓氏)

17、十六章:加入战队

“拉瓦锡,让他暂时坐在你的马上,”中年人拍了拍手,“兄弟们,欢迎新朋友加入。”

一个和善的骑兵走到凯瑟面前,把凯瑟拉到马上,“我叫拉瓦锡●萨根,你呢?”

看着这个一脸友好的骑兵凯瑟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凯瑟……”

“嗯,姓什么?”拉瓦锡皱眉问道。凯瑟在兽族中长大,而兽族的规矩是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所以凯瑟没有姓氏,可是为了防止里这个拉瓦锡多疑,凯瑟看着拉瓦锡双刀上刻着的一个姓名——里翁●迈克隆随口说道:“迈克隆。”

拉瓦锡一脸镇静:“你姓迈克隆?和武器铸造大师里翁●迈克隆是一个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听到这话,团长实在是受不了,他侧马过来插嘴:“拉瓦锡,这个世界上姓迈克隆的人很多,并不是所有姓迈克隆的人都和里翁大师是亲戚。”

随后,团长又对凯瑟低声说道:“这人有点脑残,不要太在意。”

当团长走后,拉瓦锡就唠叨:“哼,又说我坏话。”

不过,这个叫拉瓦锡的骑兵虽然大脑有点问题,不过对凯瑟还是很友好的。从他那里凯瑟得知,这个团长领导的团队是王城中一个国营集团组织的一个名为“上帝之手”的军队。(拉瓦锡在这里很严肃的矫正了凯瑟一个错误的观点,那就是自己这个团队虽然现在都是骑着马的但是并不是骑士团)这个队伍的军人起初是在帝国军队中挑选的,但是由于军队中徇私舞弊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了不少垃圾都进入了这个军队,所以军队中的各个团长都是亲自挑选自己的亲兵。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上帝之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军队,用特种兵这个词更为合适。这个军队中都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综合战斗力极强的军人。不论是骑术,箭术,或者是武技都是兵中顶尖的。

听到着,凯瑟忍不住问:“人类……哦不……帝国培养这些的军队是用来作战吗?”

拉瓦锡摇了摇头:“准确的说,‘上帝之手’是不会在大战役中与敌方正面接触的,我们一般都是被安排偷袭或者别的什么特殊任务。不过在这个安逸的年代,我们一般的任务也就是抽几个人去剿匪什么的。”

“哦,”凯瑟看着渐渐远去的村庄又问拉瓦锡:“你们是来这里打维京人的吗?”

“哦不是,今天团长是请我们出来打猎的。结果正好碰上了这里维京人抢劫。”

凯瑟又问团长叫什么,拉瓦锡也无奈地摇了摇头,“不知道,别人都叫外号——猛龙。”

凯瑟看着那个团长,猛龙团长的长枪上还滴着维京人的血。

“是因为他和龙一样强大才叫他猛龙的吗?”

拉瓦锡还是摇了摇头:“不是的,他叫猛龙是因为他和龙一样爱金币。”

“……………”

(据说龙这种动物喜欢宝石,金银等光泽强烈的东西)

马不停蹄地赶路,那个猛龙团长似乎不仅吝啬金钱还吝啬时间。不过身下的马却是毫不疲倦,跑了一整天中途只歇了一次,按理说这样的跑路普通马应该早就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了,可是这些马却还是双眼炯炯有神,丝毫没有疲倦的感觉。

终于,在第二天黎明的时候一队人马到了一个军营前。

“到站了,小子,感觉怎么样?”猛龙团长原以为凯瑟经过一天马上颠簸会站都站不起来,可是凯瑟确实从拉瓦锡的马上兴奋地跳了下来,好奇地向军营中张望。

看着这个精力无限的小子团长眉毛挑了挑,看着身后的部下:“兄弟们,我们回到温暖的家了。”

凯瑟随着团长进了军营,军营中有不少士兵,每个人都各干各事。

团长一边走一边不满意地指责四周的士兵,但是在凯瑟看来,吗指责更像是打招呼。

“喂喂喂,那边的人,谁容许你们在营里赌钱的?!”

“喂,多赫,你TM怎么又在军营里练射箭,万一射到人怎么办?”

“西戈,你这冒牌机械师怎么又在这里摆摊子!?把这些破烂收起来,摆在路上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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