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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作者:孤月清寒 当前章节:14983 字 更新时间:2026-7-4 18:49

如果马的生活也可以分等级的话,素绡无疑是属于“锦衣玉食”那一类的,光是专门负责调理驯养它的马童就有四个。明钺从来不记他们的名字,似乎也不愿意分清他们谁是谁,一向是一人有功四个一起赏,一人有过四个一起揍,所以这四个人之间只有互相帮忙,甚至互相掩护,而没有勾心斗角。

明钺果然在马厩。不过那是个太过整洁华丽的地方,一个不知道那是马厩的人是绝不会把它当成马厩的。

明钺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素绡则站在他的面前,任他抚摸着长长的鬃毛。

鹦哥儿敲了敲半开的门,明钺转过头,见是她,笑问道:“你怎么到这种地方来了?”

鹦哥儿也走进来,拍了拍素绡的头,道:“这种地方怎么了?比人家的房子都好,素绡可真是有福气了。”

明钺道:“它值得这么对待。不是每一匹好马都能得到这些的,素绡是很幸运。不过,要是有朝一日它必须失去这些,它也不会留恋的。”

鹦哥儿笑道:“三爷这话是什么意思啊?素绡又没有老,还有几年好日子可过呢。”

明钺摇头道:“不是老不老的事情,而是,它的性子太烈了。这种马,一生一世只能有一个主人,我驯了它,它就只认得我一个人,如果没有我,只怕连你也驯不住它。”

鹦哥儿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道:“怎么?您不想要它了吗?”

明钺站起身来,笑道:“说说而已,这都是以后的事。来,跟我回去,”他又拍了拍马的脸,回手携起了鹦哥儿,挽着她向门外走去,边道:“帮我准备东西,我要去见帮主。”

鹦哥儿本来担心他又是要去追踪冷潸,听说是去见帮主,才放下心来,道:“是。”

两人回到卧室,鹦哥儿准备好应用之物,又帮明钺换上外出的服饰,边问:“三爷的伤不碍事了吧?”

明钺看看俯身为自己结衣带的她,道:“不碍,我有分寸的。”他轻轻抚摸了一下鹦哥儿的发髻,道,“鹦哥儿,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鹦哥儿慢慢地摇了一下头:“我早忘了。三爷叫我鹦哥儿,我就永远只是鹦哥儿。”她已系好了明钺的衣带,却没有抬头,而是仍俯在明钺的怀里。

明钺不动声色地退开一步,笑道:“你忘了,我倒还记得。哪天我叫人造块匾,把你的名字刻上,免得你又忘。”

鹦哥儿抬起头来,她的脸上又露出了真正的笑容,明钺虽然拒绝了她的温存,但这种拒绝是她熟悉的,在她的感觉中,冷潸一走,那个她所熟悉的“三爷”便又回来了。她含笑道:“造好了放在哪儿呢,三爷,我扛着吗?”

明钺道:“挂到门外去,把那块换下来。连这庄子,我都送给你了。”

鹦哥儿道:“三爷说笑了。”

明钺道:“也不只是说笑,这几年,你的确帮了我很大的忙。”他向鹦哥儿笑了一笑,“这次我走之后,你把各项账目都清理一下,帮里可能会派人来清查,一切就都交给你了。”

鹦哥儿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吩咐了,当下道:“三爷放心。”

明钺点了点头,思忖了一下,又道:“还有件事,如果,如果我回来之前,冷公子先回来了,你一定要留住他,无论他说什么,你只说我回来一定会给他一个交待。”

鹦哥儿怔道:“ 怎么,冷公子还要回来?”

明钺道:“不错,他应该回来。如果我赶不回来,就要靠你了,不管用什么办法,你一定要留他等我。”

鹦哥儿追问了一句:“三爷是说,不管用什么办法?”

明钺双眉一立,又缓缓放开,道:“是的。但是你不能伤害他。以你的聪明,这不是什么难事,你我都很清楚这一点。我不希望因为他使我们这几年的情分弄到没下场的地步。你要……搞清楚我是什么人,我没有骗过你说我会答应你什么,对不对?”

鹦哥儿垂下头去:“是,鹦哥儿明白,三爷放心。可是万一冷公子不回来呢?”

明钺道:“他不回来,我自然不会怪你,你……”他凝神看了看鹦哥儿,叹了口气,“鹦哥儿,你太聪明了,聪明得……能害了你自己,他并不是你的敌人,你错了。”拿起收拾好的东西,转身离开了,边做了个“不要送”的手势。

鹦哥儿坐在明钺的床上,疑惑地皱起了眉。

从白石镇算起,到冷家本宅也不过七百余里的路程,经过两省地界。对于冷潸来说,在以往这至多是三、五天的事,或骑马,或单凭自己的脚力,也就到了。

但如今,他一天却只能走五、七十里。幸而,他也并不急着回去。

自从大哥死后,他还没有回过家,他不愿去面对自己的父亲和,和大哥的母亲。而且,那里面,那个叫做“家”的地方里面,也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人或者物了。

就是这一次,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要回去,倒好象是在外面无处可去了,才只好回家。但这句话,又如何才能说出口呢,他不知道。

所以他不买马,也不雇车,只是一个人慢慢地走,走这一段似乎太长,又似乎太短的路程。

有时候,他真希望能一直这样走下去,走到日落,走到 天黑,走到夜色中最暗的那一个角落中去,因为,没有人知道那里有什么。

可惜,他还是会累的。没有人知道黑暗里有什么,也没有人知道那里没有什么。他还是会想起大哥、想起父母、想起家,也想起明钺,想起曾经有过的快乐、悲伤和寂寞。

有些事似乎是永远也无法逃避的,或者说,是无法永远逃避,就象是一句诺言、一场夏雨、一种思念。

明钺的马的速度令过路的人有瞠目结舌的感觉。他与冷潸不同,他需要时间。因为他不知道冷潇会在什么地方拦住冷潸,告诉他自己的身份;也不知道自己与帮主的“谈判”将会消耗多少时间。

帮主一定会说他疯了,会断然拒绝他的要求,但他必须胜利。

因为这是他一生最大的赌博之一,或许,连当年那一次决定,也不过如此。

素绡已经认得这条路了,根本不需要主人的驱策,明钺也根本无心操纵它。他心中的思绪,转动得比马蹄更快,然而,无论想什么,他的念头最终总会归结于一句古老的诗词: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就是他一生的遗憾,是他心底最深重的痛苦:他还来不及说出这一句话,就再也无人可以与之诉说了。

现在,他又看到了那个人,也许,那只是个影子、是个幻象,但影子他也要、幻象他也要,无论用什么手段,他都一定要得到;无论有什么后果,他都不怕。

只要他不怕,别人再怕也没有用。银面魔君的名声就是这么创出来的。

没有人能阻止他,再也没有人能阻止他了。

遇见冷潇的时候,冷潸并没有感到奇怪,关于冷潇提前出道的消息,他已经听说了。这是冷家第三个提前出道的人(他自己可并不被算在内),冷潸真心希望他也能和那两个前辈一样,成就一番事业。

平心而论,他并不讨厌这个异母的兄弟,就象他不讨厌大哥一样;甚至,对那个先是自己的庶母,后又成为继母的女人,他也并不是象表面是那么敌视的。

只是,他不知该如何把这些表现出来,以至于几乎每个人都把他看成是一个乖戾的孩子,除了大哥。

和冷潇之间,两人却根本不象兄弟,甚至连朋友都不象,就算同在家里的时候,也经常互相回避,无话可说。

这次见面,两人似乎更加尴尬。僵立半晌,冷潸才道:“好久不见。”他自己对自己这句话都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但又实在没有别的可说。

冷潇被这四个字噎得一愣,半晌才缓过气来,冷笑道:“好说,好说。”他从小对这个哥哥就又怕又妒,又无法可施。

冷潸心中倒暗自好笑:冷潇的脾气不象大哥,倒象自己,坏就坏在一张嘴上。当下也不计较,道:“你是路过,还是找我?”

冷潇迟疑了一下,道:“找你。”

冷潸毕竟大了几岁,道:“好吧,咱们……”他指了指不远处一个破落的石亭,“到那边去说吧。”

两人走到亭中,四处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席地坐下,对视了一眼,又同时把目光移开。冷潸抬起眼,越过冷潇的头顶,望着远方。

冷潇最讨厌的就是他这种神态,仿佛根本就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但现在,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也不应该再受到轻视。

他咳了一声,冷潸把目光收回来,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有事就说,咳什么,我又不是听不见。”

冷潇的脸微微涨红了。他还没有回家见父亲。这几天,他一直在暗中盯着冷潸,考虑自己应该怎么办。先来找冷潸,一方面固然是想让冷潸先有个准备,更重要的也在于他还是不甘心受银面魔君的摆布,希望能走一条自己找出来的路。没想到冷潸的态度一下子就激怒了他,使他把事先想好的一切拐弯抹角的话都抛到了脑后,直截了当地问:“你的戒指呢?”他已经发现冷潸的两只手上都是空空的。

冷潸还是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右手,才道:“我没戴着,有事吗?”他也看了看冷潇的手,右手的无名指上果然戴上了一枚墨玉的戒指。

这是冷家子弟在江湖上的标志之一:冷家人的名字是按辈份以金、木、水、火、土为偏旁,一旦出道,便按此佩戴白金、翡翠、墨玉、玛瑙及黄金戒指,刻铸三枝交叉的箭为记,冷潸冷潇都是水字辈,戴墨玉戒指。

冷潇追问道:“在你身上?”

冷潸眼中的泪意似乎又重了一点,摇头道:“没有,我放在……别处了。”

冷潇注意到了他的犹豫,口气变得更加不满了:“别处?哪儿?这种东西也可以乱放吗?”发现冷潸眼中已有了怒意,他索性把最后一句话也说了出来,“是不是放在明月山庄了?”

冷潸一下子怔住了,道:“你说什么?明月……山庄?”在他心里,却已隐隐知道什么地方不对了。

果然,冷潇避开他的目光,道:“我看见了。那天,白石镇出了血案,我正好在附近,就追了下去,一直追到明月山庄,没想到,看见了你。”

冷潸喃喃道:“明钺,明月,原来是这样。”见冷潇诧异地望着自己,他又收敛了惊色,道:“这件事是与我有关,明月山庄……虽然不是我该去的地方,但有些事,你不懂,他,就是三爷,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见冷潇点头,他又接道,“他救了我的命。”

冷潇鄙夷地看着他:“他救了你,你就……你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冷潸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面临着什么,闻言叹了口气,道:“我想过,可你不懂,你可以选择去救谁或者去杀谁,但却没法选择谁来救你,谁来杀你。”

冷潇几乎不相信这话是他说的,愕然道:“你……你也太……连,连银面魔君的情你都承?”

冷潸“腾”地跳了起来:“你说什么?银面魔君?青云帮里的银……”他说不下去了,如果说明钺是明月山庄的庄主,他还能够接受,但“银面魔君”这个名字太可怕了,谁不知道他是青云帮中第二号的人物,而青云帮,近十几年来已成为与以前的魔教相仿的黑道组织,他们所干的事情,也的确并非光明正大。

难道,难道那个杀人无算、心毒手狠的银面魔君竟会是明钺这样一个……一个忧郁温柔的人吗?他那无声的笑,那柔和含糊的语调……这一切,是真的,还是假的?

冷潇仰起头看着自己的哥哥,冷潸的反应很令他奇怪:他一会儿表现得对这种关系毫无愧悔,一会儿又好象根本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他忍不住问道:“你,不知道他是银面魔君?他骗了你?”

冷潸道:“我……我的确不知道他会是……但他也没有骗我,是我从没想过,我,我怎么会想到?我怎么能知道他会是银面魔君。”

冷潇见他不似做作,也皱起了眉,道:“要是,他真的有心防你,倒也难怪。不过,你就连一点破绽也没发现?”

冷潸道:“不是这样,我……”他忽然想起明钺交给自己的锦囊,不由伸手掏了出来,但一想到明钺的嘱咐,他又犹豫了:由于一路上平安无事,他还没有用过这个锦囊。

冷潇问道:“那是什么?”

冷潸道:“是他……给我的。可是他说,轻易不要看。”话虽如此,他还是慢慢伸出了握着锦囊的手。

冷潇却丝毫也不犹豫,一把接了过来,一边打开一边道:“他的话最好不要听。这是……你真的不知道他是谁?”他也跳了起来,把一块银铸的令牌直递到冷潸的鼻子底下,“他倒真信得着你,把这个都给你了,你居然……”

☆、十一章

冷潸呆呆地看着这块令牌,牌上铸着一个小巧精致的恶魔头像,周围都徊护着云雷纹。不必看背面的字,他也知道,这就是银面魔君的令牌,怪不得明钺说遇见麻烦只要拿出它来就会没事,自己的敌人都是黑道中人,他们谁会敢违抗这块令牌的主人呢。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却成了什么人?又有谁会相信自己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是什么东西。

他忽然笑了起来,从冷潇手里拿回了那块令牌,笑道:“算了,我再说不知道他的身份,别说你不信,连我自己都不信了。”他笑得连泪都快流出来了,才停了下来,道:“是爹让你来向我要戒指的?”按冷家的家规,收回戒指也就是逐出家门的意思。

冷潇摇了摇头:“我还没回家呢。不过,出了这种事……你打算怎么办?”

冷潸茫然道:“我还能怎么办呢?”他终于明白了明钺的话:明钺要自己不要恨他,要自己相信他,相信他也是一个“有情有泪、有血有肉”的人。可是,即使自己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父亲是不会原谅自己的,甚至不会相信自己的解释,没有人能明白自己的感受。

等待自己的,也许还不仅仅是逐出家门这么简单,冷家对结交邪魔外道的子弟一向是严惩不贷的。大哥小时候就曾见过开祠堂处死当时的族长冷埔的亲妹妹冷埙的场面。听大哥讲,冷埙那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却还是很好看,她所犯的罪就是与当年的独行大盗孟鉴相恋并私奔,过了二十几年才被冷家抓回来,却还是免不了受罚。

自己所做的事情就算不比这重,也绝不会轻过它的。孟鉴不过是个独脚盗,为人据说还在正邪之间,银面魔君却是……

冷潸忽然有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失去武功后,他本就不知自己还能干什么,如今,更是什么都干不了,也不必干了。

冷潇见他失魂落魄一般,心中反而有些不忍,在他自己的心里,家族几乎就是一切,要是自己被逐出家门,他想,也许根本就不会再活下去了。

他试探地叫了一声:“二哥。”想安慰冷潸一下。

但他脸上怜悯的表情反倒刺伤了冷潸,他收起自己的心事,道:“这件事你做得对。我,我自会回去领罪。但我还有些事要去了结,还要去取回戒指,你先回去禀告父亲也好,等我回来一起走也好,我总会给你……们一个交待的。”

冷潇怔了怔,不知自己又怎么惹到他了,但仍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其实这件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冷潸问道:“怎么说?”

冷潇道:“要是他真的很相信你,你可以装作根本没碰到过我,回到明月山庄,找个机会杀了他,就是为江湖除了一害。到那时候,不但没有人会怪你,还会认为你立了一功呢。”

冷潸猛回头盯住了他,目光中有一丝诧异,更多的却是愤怒,道:“不错,这是个办法,很好的办法。可是,你不觉得有点卑鄙吗?”

冷潇被骂得一愣,道:“跟这种人还讲什么道义吗?他们可是从来不讲。”

冷潸厉声道:“他们不讲,你也不讲?那你和他们还有什么区别?你可以不讲,我却不能不讲,他毕竟救过我的命,就算要拼命,我也要光明正大地去拼!”

冷潇却不吃这一套,也满脸通红地叫了起来:“光明正大?凭你那点儿本事去跟银面魔君拼?别做梦了,我是为了你好,给你出个主意,听不听在你,何必做出这种样子来,狗咬吕洞宾!”

冷潸的脸却是越气越白,道:“算我不识好人心,不过我的事不用你管,你还没有这个资格。有什么罪,我自己来顶,不劳你操心,明白吗?”

冷潇愤愤地一跺脚,转身就走,连个招呼也不打。

冷潸则垂眼看了看手中的令牌,思忖半晌,终于揣回怀里,回头向自己的来路走去。

明钺到达青云帮总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守卫的帮众见是他,也不必通报,直接告诉他:“帮主在后楼”,任他自己进去。

“帮主在后楼”的意思也就是说帮主正和女人在一起。这个时候,没有十万火急的事,没人愿去打扰他,但也有几个人即使在这种时候,也可以不经通报直接去找他,明钺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明钺还是敲了敲门,他以前遇见过很令他尴尬的场面,不想再遇见一次。

屋里传出一个很不耐烦的声音:“敲什么?既然敢敲,就进来好了。”

明钺无奈,打开门走了进去。幸好里面还算整齐,青云帮的帮主庞青云正搂着一个穿淡青纱衣的女子在喝酒。

江湖中对于庞青云有很多传说,有些人说他生得极其凶恶,也有人说他十分威严,但那些真正见过庞青云的人,却很难说出他究竟是什么样子。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平常了,甚至于,一点特点也没有。

他既不高也不矮,既不胖也不瘦,既不美也不丑,可能在一百个他那个年龄的江湖汉子中,有七十个都是他那个样子的。

不认识他的人,可能会认为他是个保镖的,或者是个老捕头,或者强盗,或者其他很多种人,但绝不会认为他是青云帮的帮主。

看见进来的人是明钺,他显然也十分吃惊,忙推席而起,笑道:“老三,你怎么鬼鬼祟祟地就来了,也不打个招呼。”

那女子也十分好奇地抬起头来,打量着明钺。她并不是很美,而且也不很年轻了,但全身上下似乎都有着一种媚人的态度,尤其是坐在庞青云的身边,就更引人注目了。

明钺迎着庞青云躬身一礼:“属下参见帮主。”

庞青云一把揽住他的肩:“别来这一套了,你,你受伤了?”

明钺道:“不重。”他瞟了一眼仍坐在几后的女子,道:“规矩总是要有的,什么人也不能例外。”

庞青云大笑起来,道:“是是是,你一回来就教训我。”一边向那女子使了个眼色。

那女子只得站起来,向明钺飘然一拜,道:“蝶姬见过三爷。”她的声音动作都带些懒洋洋的韵味,正是这种韵味令她更加动人。

明钺却仿佛视而不见,向庞青云道:“属下有事想与帮主单独谈谈。”

庞青云道:“好。”向蝶姬挥挥手,“你先下去,告诉他们,任何人不准前来打扰。”

蝶姬答应一声,却不动,反而向明钺道:“三爷,您的大名小女子久仰了,不过,小女子也一直有个疑问,今天有幸面见三爷,不知当问不当问?”

明钺终于把头转向了她,道:“何事?”

蝶姬笑道:“三爷每次露面,总是要戴一副银面具,江湖上有人说是因为您生得太可怕了,不愿示人,我却猜是您长得太漂亮了,怕没有威严,不知我猜得对不对?”

庞青云没料到她会问出这件事来,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但她已经说完了。

明钺却似乎并不在意,道:“可惜你错了。”说着抬手摘下了面纱。他的确生着一双凤眼,但右眼下直到鼻梁上有一抹鲜红的火焰般的伤疤,破坏了他的整张脸,看起来十分诡异可怖。明钺就这样向她一笑,又道:“你可以下去了吧?”

蝶姬这才敛衽道:“是。”漫步走了出去。

庞青云见她掩上门,才回头向明钺笑道:“快坐下吧,老三。没办法,这阵子我正爱她这个样儿,把她宠坏了。”

明钺已戴好了面纱,坐在几后,拿起庞青云用的杯子,把杯中余酒一饮而尽,道:“此女天生媚骨,无怪帮主留恋,不过,她如此骄纵,只怕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庞青云道:“那是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他又替明钺倒上酒,边笑问,“你身边那个什么鸟的小妞儿你还没厌烦吗?我新得了几个美人,是和蝶姬一起来的,你要不要看看?”

明钺笑笑:“谢了,不必。”又端起杯慢慢啜着。

庞青云奇怪地看着他,问道:“老三,你有心事?”

明钺点了点头,欲言又止。

庞青云道:“对我也不好说?”

明钺抬头笑了一笑,笑容里却充满了苦涩,道:“是不好说,可又不能不说,大哥你别催我,让我好好想想该怎么说。”

庞青云很少见他这么犹豫不决,道:“好,我不催你,其实,”他拍了拍明钺的肩头,“咱们两个人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当年的兄弟如今只剩下你我了,大家这么多年一起出生入死过来的,比亲兄弟还要亲近,你还为难什么呢?”

明钺感激地点了一下头,道:“我知道。只不过,这一次我所提的要求,却是要为难大哥你了。”

庞青云笑道:“你很少求我的,放心,只要是帮中的人力物力能做到的,我一定做到;做不到的,我也会想办法做到。”

明钺垂首道:“多谢大哥。”他缓缓离席而起,绕到几案对面,曲膝跪倒在地,道:“属下要退出青云帮,请帮主成全。”

庞青云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听了他的话,更是惊得连去扶起他都忘了,只一迭连声地问:“为什么?是有人得罪了你还是……我做错了什么?”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使明钺做出这种决定。

明钺道:“这完全是为了我的私事,与帮务无关。”

庞青云还是愕然不知所措,道:“可是,退出……象你这样身份的人要退出……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啊,按帮规……”

明钺俯首道:“望帮主顾念……结拜之情,给予成全,一切责罚,属下甘愿领受。”

庞青云由惊转怒,不由提高了声音:“老三,你……你疯了?我不听你说,你疯了!”

明钺慢慢抬起头来,望着他凄然一笑,道:“大哥,这是您第二次说我' 疯了 '。”

庞青云道:“你……”后面的话他没有说下去,却一拳砸到了几案上,震得碗盏齐飞,摔了一地。

这的确是他第二次说明钺“疯了”了,第一次是在明钺提出要与他结拜兄弟、辅佐他创建青云帮的时候。那时候的明钺有侠名赫赫的家世,有精湛高超的武功,有浊世佳公子的资质,有锦上添花的前程;而他自己,却还只是黑道上三流的角色,人所不齿的淫贼强盗,甚至,是明钺的父亲手中的囚徒。

明钺却愿意放弃前途、放弃名声、甚至放弃姓氏来和他逃走,在黑道上创一番事业,唯一的条件就是要带着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而且要求庞青云以后怎么待他,也要一样对待这少年。

庞青云记得很清楚,当时自己回答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疯了”。

然而,明钺并不是疯了,他所说的一切他都做到了,而且做得极为出色。青云帮能有今天的规模,他绝对是功不可没,他之所以排行第三,也是因为除了庞青云的亲兄弟庞青山外,他是最早入帮的。

如今,庞青云已成为黑道第一大帮的帮主,如果没有明钺的“发疯”,这一切也许都不会存在。这一次他的“疯”,也许……并不比第一次更荒谬吧。

庞青云叹了一声,弯腰扶起仍跪伏在地的明钺,按他坐在自己的身边,问道:“这到底是为了什么?老三,你总得有个理由吧。私事,有什么私事在帮里解决不了呢?大哥是帮主,还不就等于你是帮主,无论你要什么,就是要我把这个帮散了,也比这件事容易啊。”

明钺却依然沉默着,半晌才轻轻咳了一声,道:“大哥,您还记得……浮洲吗?”

庞青云一凛:“当然记得。他……死了也快十年了吧。”他不可能不记得的,因为浮洲就是明钺离家时带着的那个不会武功而又绝美的少年。

明钺又道:“我和浮洲的事……”

庞青云道:“我明白,我都知道。”

明钺端正的唇边泛上了一丝依稀的笑容,道:“我又见到他了。大哥,你相信吗?我居然又见到了一个、一个和浮洲一模一样的人,一样的面貌,一样的眼睛。”

庞青云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真的吗?那……”他忽然有些明白了,道:“你就是为了这个才要出帮的?”见明钺点头,他气得狠拍了一下桌子,“老三,你怎么这么糊涂,你可以把他带进来呀。只要你把他当浮洲,我也一样,就按当年所说的,我会让全帮上下像对你一样对他,绝不食言!”

明钺摇了摇头:“这做不到,帮主。他死也不会入帮的,因为他姓冷,是名捕冷家的人,叫冷潸,就是冷镡之子。”

庞青云这回真的跳起来了:“什么?姓冷?这真是……邪门!天下这么大,他偏偏会姓冷,这,”他又仔细打量着明钺,“可他既然姓冷,怎么会和你来往?就算你能退出本帮,冷家也绝不会放过你,你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明钺道:“我暗中废了他的功夫,也已放出风声,如果不出意外,冷家可能已经把他逐出家门。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并不知道我的身份,现在他知道了,却也晚了。”

庞青云看了他半晌,道:“你这不是毁了他了吗,他恨你还来不及,会像浮洲一样对你?而且,你既已毁了他,何必还要自毁前程?”

明钺抿了一下唇,道:“这是我唯一能留下他的办法了,所谓'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但我不会让他白白吃苦的,我毁了他什么,就陪着他什么。”

庞青云似乎并不赞同他的话,或者根本就不大明白他在说什么,僵了一会儿,才又道:“你走了,帮里的事怎么办?”

明钺眼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喜色,道:“帮主,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了,没有我帮中还有很多

人才。至于银面魔君这个名号,我打算交给鹦哥儿,论手段、论心机,她都不在我之下,而且,知道银面魔君真正身份的人也很少,不至于引起太大的麻烦,当然,对她的权力要加以限制……”

庞青云打断了他的话:“别说了!你想得倒好,就是没想想这么做究竟能有什么好结果,你打的都是你自己的如意算盘,要是出了差错呢?就算那个冷……冷什么长得和浮洲一模一样,可他毕竟不是浮洲!”

明钺点头道:“我知道,我知道他不是浮洲,”他不胜重荷似的用手支住了额角,“他没有浮洲那种温柔,就是有,也不是对我。甚至,和他在一起,我根本就不快乐,我总是提心吊胆,怕他会走,会发现真相,会……生气,我就象,象在手里捧了一件珍宝,既舍不得放下,又担心会失手打碎了它。我总是想,他和浮洲如此相像,绝不会是毫无意义的 ,只要我再做得好一点,也许,也许他就会成为浮洲,我,我拒绝不了这个……诱惑。”

庞青云早已在屋中踱了几个来回,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明钺用这种语调说话了,据他这么多年来的经验,明钺越是冷厉的时候,官话说得越是流利标准;而真正动情的时候,却会不自觉地带出一些拖音和口吃,越是激动,字音拖得越长。这一次,他的话已经有些含混不清了,可见他的决定真的难以改变了。

可是……他暗自跺了一下脚,走到明钺身边,握住了他的手,道:“三弟,你不能这么轻率,要知道,你已经不是当年的你了,为了这个帮,你费了多少心血,现在,全帮上下都明白,只要我一死,帮主的位置非你莫属。而且,以你们两个的身份来说,就算是能在一起,只怕也非幸事,你要好好想想啊。”他用力一捏明钺,让他抬起头来,“三弟,只要你答应不干傻事,我立刻让位给你,你想怎样安置他、哪怕是让他当帮主,我也不管了。”

明钺眉尖猛地一跳,伸手做出阻止的样子,道:“不!大哥……”他也站了起来,双唇微颤地道,“千万不能这么做!”

他很感激庞青云,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也无法改变他的主意,他仍坚持道:“多谢大……帮主厚爱,属下虽死亦难报答万一,不过他不会……我早已想好,若要我改变心意,除非是让我发现……相信他永远不会成为浮洲,让我彻底绝望。到那时候,他在我眼中就只是一个姓冷的人了,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以完此劫!”

庞青云道:“可是……就算那时你肯回来,按帮规,你所失去的,也再难以挽回了。”他指的不仅是明钺的地位,按青云帮的帮规,出帮者必须接受三堂(帮主、刑堂、众议堂)分别指定的三道刑罚,若帮中无意放人,则受刑人必死无疑;即使三堂有意宽容,其人免不了丢掉大半条命,他实在不忍让明钺受此折辱。

而且,他深知明钺的性情,就算有朝一日他真的杀了那个姓冷的人,也绝不会再回帮内,而宁可流浪江湖。

明钺却道:“我情愿如此,生死由命,绝无反悔。”

庞青云无计可施,终于怒道:“不准!我以帮主的名义下令,不准你出帮!否则,我立刻下令全帮,全力追杀那姓冷的小子,看你保得了他几时!”他对明钺十分的恼火,几乎全迁到了冷潸头上:若他不姓冷,或根本没有此人,怎会有这么大的麻烦?

明钺脸色立变,一把抓住庞青云的衣袖:“帮主,不能这么做!”他也明白,今天的青云帮之力,绝不是他一个人所能对抗的。

庞青云知道自己的一句气话却正中他的要害,不由大是得意,故意板着脸道:“怎么,老三,莫非你还要造反不成吗?”

明钺直盯了他半晌,才放开了手,道:“属下不敢。”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却有着一抹古怪的笑容,向不明所以的庞青云笑道:“既然帮主不准,小弟不敢强求,恕小弟,先走一步了。”

庞青云正在发愣,只见明钺反手从桌上抄起一支牙筷,向着自己的喉咙就刺,吓得他大叫一声,探手抓住明钺的手腕用力一拧,牙筷“叮”的一声掉落在地。明钺却不待庞青云松手,左手又向头顶击去,庞青云和身抢入,用头在他左肩一顶,明钺的左手又堪堪走空。

庞青云忙扣住他的双臂,骂道:“你他妈的……”尚未骂完,却见明钺下颌一动,他心知不妙,不顾轻重一拳击出,打在明钺下巴上,明钺向后便倒,把身后的桌椅都带翻在地。

庞青云扑跪于地,托起明钺的头,见他下颌已经被自己打得脱臼,无法闭嘴,但舌头却已咬断了半截,鲜血泉涌而出,染红了胸前白衣。庞青云一边点穴止血,一边忍不住破口大骂,但只骂出一句“混帐王八蛋”,泪水便已夺眶而出,改口叫道:“快来人哪!”

明钺脸色惨白,满额冷汗,却仍拱手做出求告的姿势,庞青云道:“你……你活着吧,只要你不死,什么都好办,我什么都答应你。”

明钺这才放心,立刻昏死过去。他咬舌之举原存了必死的念头,虽然庞青云见机快,使他未及咬到舌根,但已咬了一半下来,早已支持不住,听到自己的要求已被答允,心中一松,更加无力撑持。

☆、十二章

庞青云叫道:“老三,三弟!”见他毫无反应,忙抱起他向门外冲去,一边骂道:“人都他妈的死到哪儿去了?”

不料刚一出门,便见几个帮众站在楼下,正向上张望,庞青云气道:“你们……”

话未说完,只听一直依在楼栏上的蝶姬懒洋洋地道:“帮主不是说不许任何人打扰吗,是我不许他们上来的。”她一直面向楼外,并未看到二人的情形。

庞青云此刻却正无处迁怒,不由分说,飞起一脚将蝶姬直踢下楼去。蝶姬怎知有此横祸,惨呼一声,摔在地下,立刻口鼻出血,不省人事。下面的帮众也吓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庞青云吼道:“别管她,快去找索堂主来救三爷。”一面匆匆下楼,立刻有人飞奔而去找“索堂主”,余人则接过明钺,护持他到别院,果然无人敢管那奄奄待毙的蝶姬。

索堂主名枫,字秋生,江湖人称索命神医。这名号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他虽为医家,杀起人来却毫不留情;另一层即是说他医术的高超了:只要他愿意,就能从阎王爷那里把病人的命索回来。当然,当他的面是没有人敢叫他的外号的,都只称他为索神医,帮众叫他索堂主,因为他是青云帮十二堂主之一,职位比他高的也有直呼他的字“秋生”的,帮主有时却干脆叫他“索命鬼”。

接到消息,他立刻拿上应用之物赶到明钺在总堂的住处,虽然他还不知道明钺是何时回来的,但在外面受了伤,回总堂疗伤的事也很常见,他并不觉得奇怪。

不过,一见明钺的伤,他却暗吃一惊:伤在这种地方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咬舌自尽,一是在交吻时被对方咬断,可对于明钺来说,哪一种都说不过去。首先,明钺是向来不近女色的,这一点他们都知道,甚至有人因此猜疑他是不是有毛病;而且,看他颌上的伤痕,多半是想自尽而被阻止。可自杀……以他的身份地位,有什么事会闹到非要以自杀收场的程度呢?

心里尽管疑惑,他还是迅速处理了明钺的伤口,又把脱了臼的下颌复位,灌下止痛安神的药。明钺在这过程中一直昏迷不醒,他身上染血的衣物已经被脱去了,只余一件内衣,盖上了被子,他这间卧室虽然不如明月山庄的华丽,却也整洁舒适。

庞青云一直紧盯着索枫的动作,见他处置完了,才问道:“怎么样?”

索枫道:“回帮主的话,三爷的性命是无碍的了,虽然险了些,但有索某在,管保无事。不过,这舌头断了,以后……说话可就……是一辈子的事了,不知怎么会,伤到这里?”他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庞青云也不隐瞒,跺脚道:“这个傻瓜,要不是我拦得快,只怕连命都没有了。我还以为他是在吓唬我,谁知道他……连这招都用上了,真是存心想死了。”

索枫虽未全懂,也明白了大半:明钺一定是因为什么事与帮主起了争执,一时激愤或是想不开,咬舌自尽。他入帮时间不短,对于这位“三爷”与帮主的关系也有所了解,知道能使两人闹到如此地步的事一定非同小可,自己还是不要参与的好,也不再追问,只道:“幸亏帮主当机立断,我看三爷的力道,若再迟一点,就真的没救了。”

庞青云连连叹气,在房里转来转去,忽然间冒出一句:“秋生,你看……”说了四字却又停下,挥手遣散侍立的几个帮众,待他们出去,才压低了声音道,“你看以他的身体,要' 过三堂 '能行吗?”

索枫一听见“过三堂”三个字,立刻明白了症结所在,忙道:“不行!说什么也不行,别说三堂,一堂他也过不去,就算是,帮主您这一堂也不行。”他的意思就是说即使是有意从轻发落,明钺也受不了。

庞青云道:“可是……不让他过,他再要寻死怎么办?我看不了他一辈子啊。”

索枫还是不明白明钺为什么执意要退出青云帮,甚至不惜以死相胁。但现在让他过三堂,还是等于死路一条,所以他还是道:“那也不行,我以我的匪号起誓,三爷过完三堂,我说什么也要不回他的命来了。”

庞青云叹道:“那怎么办?”他也知道索枫最认真的誓就是用外号来起的,一旦说出,再无更改,况且,就是他自己也明白明钺的确过不了三堂。

他站在床边看了看明钺。虽然经过处置,明钺的唇角还是沾着血渍,索枫放了一小块丝棉在他口中,现在也已浸出了血色。一想到他差一点就死在自己的一句气话上,庞青云就觉得一阵寒颤,即使在做了明钺的大哥和帮主十多年后的今天,他有时还会觉得,明钺其实并不属于自己这种人。

近几年来,明钺在总堂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明月山庄度过,这是自他毁容后开始的,而每次他回到总堂,庞青云总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仿佛连自己都应该仰头去看他。

这种感觉以前他也曾有过,但任何人都不知道,包括明钺。而那时令他有这种感觉的人,就是浮洲。

自从一见到浮洲,他就明白了明钺为什么会宁可不要身家性命,而只要带上他;也是从一见到浮洲开始,他对明钺的命运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那时候的明钺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绝顶的美男子,他戴银面具出现的初衷也的确有掩藏自己的俊秀,以免不必要的麻烦的意思。但他的美无论如何都还是属于世间的,浮洲的美却有着一种非人间的意味:任何平常的衣着只要穿在他的身上就会显得飘逸出尘,任何人看到他的眼睛都会自惭形秽,甚至,任何俗陋的地方只要有他的身影都会成为一幅风景,而他,却永远只是淡淡的、闲闲的,根本不知道也不曾在意过自己的美。

庞青云总觉得这完美本身就是一种不祥,觉得这人间根本不配他来居住,但他从不敢把这种想法告诉明钺--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可怜。

在那几年,明钺为浮洲画了无数张画像,每一张都很像,每一张他都不满意。

直到浮洲十八岁生日的那一天,明钺喝醉了酒,用了一夜的时间画了一幅浮洲在桃花下吹箫的画,把他自己也画了进去。第二天酒醒以后,明钺却看着这幅画流了满脸了泪。那是庞青云第一次见他流泪。当天,他就背着浮洲烧了所有别的画,折断了所有的画笔,把一套价值连城的连环古砚也砸得粉碎,别人都以为他发疯了,只有庞青云隐约猜出他是发现了什么不祥之兆。

果然,不过三个月后,浮洲就患上怪症,群医束手,仅仅七天,竟不治而逝。

自浮洲死后,明钺变得越来越冷竣严苛,手段也越来越狠辣无情,银面魔君的名声在江湖上越来越响亮,也越来越令人恐惧。

如今,庞青云对明钺竟也有了类似的感觉,怎能不让他为之惊悸。当然,这一次并不是为了明钺的美,而是为了他的情,为了他的痴心与绝决。

难道,连这最后一个兄弟他也注定要失去了吗?在那些颠沛流离的日子中曾经并肩作战过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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