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没什么,大概是太累了。”
从没想过,能和年轻时的奶奶这么投缘,短短几个月我们竟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也许是我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反而本意如此的缘故,也许是苏舞开朗和善容易相处的缘故。
虽然刚开始的确很不习惯了一阵,毕竟就算从前我与她的感情再好再亲密,她也是我的奶奶,而我是她的孙女。现在,跨越了年龄的界限,带着惊喜也带着感动,我赫然发现,从小到大,我第一个可以称的上是好朋友的人,居然是我五十年前的奶奶。
而我,当然是叫她苏舞,并也告诉自己,就算在心里,也要把奶奶叫成苏舞。就怕哪一天一激动或是一不留神,“奶奶”这个词脱口而出。不用想,眼前就自然而然地浮现起苏舞诧异到极点或是哀怨到夸张的表情:“我有那么老吗?!还是你发烧了?……”
真相,有一天是要告诉她的,但不是现在。
全部的真相,是伤人的。
她向我讲起与常久的种种,又告诉我圣影乐队的许多事。当然,也有关于她的。她在二十岁那年就开始边在设计学院上学边兼任圣影乐队专属服装设计师,虽然忙却充实,也快乐。
虽然这和她父亲的好友是正是MF总裁林风然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她非凡的才华。
这些,苏舞当然不会亲自对我说。我只是看了许多报纸和杂志,上面有几条关于她的报道,无不对她设计的服装大加称赞,说她让圣影乐队中每个人的特点都更加鲜明地表达了出来,而又造成一种难以言喻的契合之感和整体之美。拥有如此才能又年轻的她,若能到国外深造,必会取得更加巨大的成就。
她拿过不少大大小小服装设计的奖。毕业的那一年,法国一家艺术学院也寄来了录取书和全额奖学金邀她过去。
可她终究没有离开,留在国内专心做圣影乐队的服装设计。
她喜欢设计服装,但在国内和国外一样能够设计。可是,在国外,没有常久。
知道她和常久关系的人当然明白,但其他人就无法理解了。
她和常久的保密措施做得一向很好,就算有时走漏了风声,她的父亲或是林风然也会用高价将消息买断。她很明白,这种事情曝光了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尤其是对常久。即使他一再强调这无所谓,强调他厌倦了这一直的遮遮掩掩。但她坚持,他只好妥协。
她非常非常的爱他。而他,亦然。
虽然我并不了解常久,但苏舞了解。她说,知道一个人的一切并不等于了解他,同样,当你还对他一无所知时,你很可能就能看懂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于是了解他。也许你并没发现,也许你还会对那一无所知感到不安,但这就是爱了,爱到轻易发现,他也爱着你。
就像命中注定,更是毫无理由,莫名其妙。
我于是相信她,再加上那张照片,两双温暖而幸福的眼。
所以,我有什么理由对她说:“你们后来会分开的,五十年后的约定,你也是没有等到就去世了。”这样想着,心里便一阵冰冷。
就算我要告诉她,我也决不会告诉她这些。就像没有告诉张迟陌圣影乐队终要解散一样,我不会告诉苏舞她和常久终会分开。
就算哪天我准备好了,也只会说出她是我奶奶,而我很爱她而已。也许还有我是在去看圣影乐队演出的路上回到过去的,再无其他。
这是谎言,又是谎言。
不知道将爱作为撒谎的理由可不可以被上帝宽恕,我只是太过在乎他们的感受。不明白为什么回到了过去反而有了在乎的人或事,也不明白为什么就算知道了这短暂的谎言只是徒劳,却义无返顾。
挣扎、痛苦还有疲倦。但即使这样,快乐依旧是更多的。什么事都是矛盾的吧,从没完美。
“怪不得躲到这里休息呢。”苏舞艳唇一撇,扬起一抹灿烂的笑,走到饮水机旁边,“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不用了。”早就不知不觉将苏舞当成同辈的朋友,的确,面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美女,通常很难联想到奶奶。我习惯的很快,也适应的很快。就像对这个与我无关的世界。
“我看你有心事哦。”她眨眼,神秘兮兮,“刚才我敲了好几下门,没人应我才开门,想什么想那么出神,连敲门声都听不见?”
我心事多了,暗暗想道。嘴上却只是说:“正想着怎么治Brad呢。”
苏舞笑出声:“Brad?你不用想就已经把他治得死死的了。那个玩劣青年,好多人都拿他没辙。刚才我经过摄影棚他好像又在闹什么脾气,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无力抚额:“这小子……就不会给我少找点事吗?”
没错,我的工作,就是做MF唱片公司旗下歌手Brad的经纪人。他是公司新签下来不过几个月的一个歌手,年仅17。从小在美国长大,养成一副桀骜不驯的叛逆性格。家里有钱有势,长相身材无懈可击,歌喉也是万里挑一,使得这肆无忌惮的性格更加发扬光大。
只两个月,就共有五个经纪人被他踢掉,不过是因为芝麻大小的理由。而我,当初公司里的人就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绝望心情让我这个没户口没文凭只有关系的人试试的。
但起码到现在,一共三个月,他大少爷并没有踢掉我的意思,虽然嘴上总是咬牙切齿,神情也是凶神恶煞的。
原因么,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
想着已迈开脚步往门外走去,本想休息一会儿,也终究成为了奢望。
身后苏舞忽然开口:“圣影的巡演,你会去吗?”
我愕然回头:“巡演?”
“我以为张迟陌已经告诉了你,一周后圣影乐队开始全国巡演,一共十五场,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我除了惊讶还有别的。
我知道张迟陌之于我,永远不可能是和圣影乐队其他成员一样的存在。
就像现在,我心中迅速缺失的,不过就是为了他要离开的消息。
只是短暂的离开,只有短短几个月。
可这几个月,谁又料得到发生什么?也许我,就会在这几个月内消失。什么没留下,什么没改变,没有人记住我,包括他,也包括苏舞。
无限失落。
他是唯一知道我秘密的人,他信任我。而我,同样那样信任他,可以说,也多少有点依赖的。即使他从未表现过什么,他对我说话的语气永远是淡淡的,话永远不多,笑永远少得可怜,淡漠的眼甚至很少落到我的身上。
但我的心情就是这样,连自己都无法理解。
抬眼望向电梯镜子里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女人,长发长围巾,还有一张虽然美丽却少了光芒的脸。但是她的眼眸比从前深了些,还流动着从前没有的莫名情感。
一双与张迟陌的眼眸,那样相似,却又变得有那么点不同的眼。
真糟糕啊。我扬起一抹自嘲地笑,已经开始变了吗?因为爱上一个人,所以自己开始变化了吗?
爱,多么神圣的词汇。
我愿意承认,可决不会将它说出口。
电梯门霍然打开,正要走出去却发现没到要去的十二层,立刻退回几步。然后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走进。
他伸出修长而略显苍白的手指按下“关门”键,才不经意地向我扫来一眼。
“嗨。”我自认为自然地微笑,点头打招呼。
金色发丝下的湛蓝双眸闪过一丝淡淡的惊讶,随即恢复平素的淡漠安然:“嗨。”看了一眼按扭上亮着的“12”,他伸回手:“你也去12楼?”
我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他亦然。
其实,问一句“圣影乐队下周开始巡演”是多么简单不过的事情,也是很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我却一直一直站在他旁边靠后一点的位置,看着他瘦削的肩和金色的发丝。
也看着电梯指示灯,一闪一闪,闪到了“12”。
最终,什么也没说。
电梯门开的时候,张迟陌侧了一下身子,意思是让我先走。为了成全他所谓的绅士风度,我走过去,也感觉到他跟在后面走出。
“那,我先走了。”礼貌地道别,迈开脚步。
“林滟。”他忽然叫我的名,嗓音是一如的平淡,但分明让我感觉到他有什么事要说。
我难掩惊讶地回头,微微挑高了眉等待他下面的话。
“圣影乐队,下周会有巡演。”
几个字从他唇中缓缓吐出,声音流进耳朵却仿佛有了温暖心脏的力量。我不知不觉微笑了:“苏舞刚才告诉过我。”
“你……”清澄的眼是天的颜色,在那一片蔚蓝中,我第一次看见了某种让我莫名欣喜,却又更加患得患失、茫然无措的东西。“你……和我们一起去吗?”
时间似乎在刹那间凝结,我放肆地将目光投进那两泓清泉——有着隐约波动的清泉中。但那波动太短暂也太模糊,时间也终是继续走动。
唇边的笑深了些:“还有个煞星Brad在这儿呢,我想去也去不成啊!”毕竟,已经是有工作的人了。
即使心中有百分之一千个想去。
“哦,也是。”他微微点头,“不过我听说,公司会让Brad担任我们演唱会的嘉宾。”
“真的?”我不可置信。但立刻想,张迟陌这个人,如果对一件事没有十分的把握是不会说的。
“只是听说,你可以去确认一下。”随即,他露出一丝淡到极点的笑,“你的运气还不错啊。”
“还可以吧。”笑着摸了摸头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有了和苏舞、我的奶奶和圣影乐队更多接触的机会。我回到过去如果说非要有个理由,不过就是如此吧。但同时又感到,老天也在制造我和张迟陌的机会,那这是幸运还是更大的不幸?
也许,还是只有,天知道吧。
与他道别后,径直走进摄影棚,见负责拍摄的工作人员正收拾着器材,个个脸上都不像是顺利拍摄后的表情,相当不爽。
“你可来了,我的大经纪人!”王思韵看见我立刻摇头晃脑,叫苦连连。她是圈内数一数二的女性摄影师,公司聘她来给Brad的新专辑拍宣传照等一系列照片,性格相当直爽,当然,脾气也不是盖的。
“怎么了?”
“还怎么了?你该问他吧!他大少爷不知怎么回事今天一开始拍就是一张臭脸!行,他装酷,把他拍酷点不就行了吗?可他不仅摆姿势懒洋洋,而且让他换个姿势就哼哼半天,这也行,就来个慵懒的魅力!可还没到一个小时,他大少爷就说太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拜托!我们都还没嫌他就嫌?他知不知道我们比他累多少倍?我们忍耐他伺候他两周了,却还连个象样的成果都没有。我这怎么向老板交差?不知道还以为是我王思韵的问题,小小的宣传照都搞不定,传出去我怎么做人?他可还不是大牌呢,只是个新人,就那么拽?不就他家里有点钱有点势……”
心平气和听她的碎碎念。王思韵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否则她早就可以不要这份工作调头走人,找她拍照的人多的很,酬劳也相当可观。
两周来,这样的情况出现的不少。通常都是她大骂发泄过后,怒气也快速地淡了,事后勉强接受Brad被迫的道歉。也是在勉强和别扭中,短暂的不愉快宣告完结。
既然完了,就是好的,只是没想到存在的隐患总是导致矛盾一次又一次激化。
“死三八!你说什么?我家怎么样?”一声怒喝传来,伴随着声音一头刺状银发的Brad出现,俊秀的五官因愤怒而局部扭曲,“有胆量在背后说怎么当面就不敢说了?!告诉你!以后对我有意见就直说,你他妈不愿意拍,我还他妈的不愿意让你怕呢!!你要不是女的我早一拳……”
果断干脆地出手捂上他的嘴,心想这孩子说话的速度有够快,害我短时间内都没反应过来。一边用另一只手拉住他的衣服,脸上还向王思韵赔出歉意的笑:“思韵,今天就让大家都休息吧,明天继续,好吧?”
说完飞快地拖着Brad闪到几米开外,只听王思韵用气急却无奈的声音喊道:“喂……你……”
“明天见!”我笑笑,暗中又掐了蠢蠢欲动的Brad一下。
幸亏她终究没有追上来。我推着Brad进了休息室,卸下刚才虚伪的笑容,忽然觉得,真正最累的人,是我。
要知道,若是从前,杀了我也不会去做经纪人,这个经常会变得两边不是人的角色.
不喜欢和人接触,更厌恶虚伪和管理一些琐碎的事和麻烦的人,这是我的个性,现在依旧也是。
但这个工作是我唯一的选择——靠关系找工作的人没资格挑东挑西,而且还是个接近苏舞和圣影的绝妙机会。于是不得不做起这个本是讨厌的工作,累是当然,虽然总体说来,还算顺利。
“你干什么不让我说?她那是人身攻击你知不知道?”Brad习惯性地缕了缕额前的发,好像生怕刚才的争执毁了他完美的造型。
“那么在意所谓的人身攻击,你还不如多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不带什么感情说着,声音不高不低,也没什么严厉的神色,我走到沙发上坐下,舒服地靠着坐垫,“说说,今天谁又惹你大少爷了?据说一大早就很不爽哦?”
“我没有,是她瞎编!”气鼓鼓地说道,他现在的神情愈发像个不懂事的小孩。而且,还是那种犯了错还嘴硬,不肯认错的坏小孩。
“你这样就太没劲了,敢作敢当才是男子汉好不好?快说。”我瞟他一眼,似乎无声地告诉他,我快失去耐性。
Brad叹气,犹豫半天才说:“哎,我不愿意跟着圣影去巡演!”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啊。”
“哼,它那么有名那么红的乐队干什么让我这个小新人去当嘉宾啊,这不是存心为难我?那些疯狂歌迷根本不会有心听我唱,不把我哄下去就算最大的幸运!这样的‘好机会’,我才不要!”
似乎满有道理,我抚着下颚一副深思的样子。
“喂,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啊?”Brad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伸手推了推沉默的我,语气中流露出少见的小心翼翼和微微的慌张:“你生气啦?”
“生气的是你,别把角色互换了。”出言提醒,语调冷清。
“那你怎么没反应?我说我不想去参加圣影乐队的巡演,你听见没有?”
“那么大嗓门,再听不见是聋子。”
“喂!你怎么这样?……”
眯起双眸冷冷地看他,直看得他乖乖闭上吐不出象牙的嘴。我动作干脆地起身,作势要向屋外走。
“你干什么啊?”
“我去跟老板说,你不愿意去啊。”
“啊?”Brad彻底诧异,只是一个劲儿愣愣地望着我。
早料到他的反应会是这样,也早想好怎么对付发飚的他,做了三个月的经纪人毕竟不是白做,而这个一副大少爷脾气的Brad,说到底,不过是个任性的孩子。
我再接再厉,扬起一抹微笑,带着试图让他放心的意味:“你别担心,我一定千方百计说服老板不让你去,并且警告他以后都不许给你强人所难的通告,OK?”
“等等……”他皱眉拦下我,“我怎么觉得你这话那么别扭?”
废话,当然别扭,不是你觉得,我也这么觉得。
“如果是别的经纪人,通常这种情况下不会像你这样吧?”
“那应该怎么样?千方百计说服你让你去吗?我可没有这样的功力,相比较之下,还是对付老板容易些。”说完就要绕过他,却被他拉住手腕。
“我……”男孩欲言又止,无意识地摸了摸银白色的短发,显然忘了顾忌自己完美的发型。
我不动声色,忍住唇边就要泛滥的笑,耐心地等着。
“我又没让你去找老板……”男孩低垂着视线和脖颈,样子和刚才发飚时相差了何止十万八千。
“那找谁?”装傻地反问。
男孩银白色的头颅更低,声音也轻轻细细:“哎……其实去也没什么不好……”
“这才对嘛!”伸手拍了拍他比我要高些的肩,然后在他愕然抬起的眸子中看见笑得很奸诈的自己,竭力不流露出更多的得意,“你要是早点明白就好了。”也省得我费这么多口舌.
Brad缓缓眨眼,双眸忽而瞪大并放出灼灼的光亮:“你刚才……在耍我?!”
“耍人的是你吧!”这种时候,先发制人是不败的绝招,“是谁刚开始说不想去,恨得牙痒痒?是谁后来又别扭地觉得去没什么不好,意思是想去?精神分裂也不是这么个裂法,中间还气跑了王思韵、影响了工作?”
“我,我就是精神分裂不行啊?……我很矛盾啊,你就不能理解一下?”Brad的火气成功被我压制,本来要吼的话到后来几乎是哼着出来。
“我理解。不就是——其实你也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但又怕歌迷不买你的帐冷场,多掉面子?”扬高了眉,双臂抱在胸前看他,“我说的对不对?”
“……对啦对啦。”瞒不过去,他索性承认。
我张了张嘴,终究说不出一句安慰或者鼓励的话。难道要说什么“相信自己你能行”,或者“我支持你你很棒”的话吗?光想鸡皮疙瘩就要掉一地。
最后,只能低低地吐字:“多点信心吧。”
还好,只是牙根发酸而已。
谁知,Brad听过后一半惊讶一半嘲弄地说:“我以为你不会说这些。”
“什么?”
“没什么。”他拿起外套,又对着镜子整理一下发型,确定满意后才不紧不慢准备离开,“再见。”
脑海中飞速闪过他的行程表,确认今天他在拍摄照片后没有其他行程,才回道:“再见。”
独自伫立在休息室,就因他刚才那句“我以为你不会说这些”而陷入茫然。我的确是不善于说这些话的,从前一直都是。也许这正是因为我的冷漠,那种把身边的人逼走,又不让人接近的冷漠。
但现在,似乎变了。
即使牙根发酸,那句话依然说出了口。跟Brad这个人其实毫无关系,而是自己本身的问题。
后来,才知道是苏舞——年轻时的奶奶,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我。那样善良而热情的她,感染着我,让我渐渐学会相信温暖、从自己冷漠的世界走出。
如果我早知道了这些,我也会用自己的温暖去改变另一个冷漠、迟迟不肯走出自己世界的人。但那时的我,一直是这样认为,人是不可能轻易被改变的,也许,终其一生都是不可能被什么人、什么事改变的。妄想改变别人的人,通常都是自不量力的。
也许,这没错,真正能改变自己的人只有自己。但是,别人可以影响他,用温暖、用爱去帮住他改变。
如果,我真的早领悟到这点……
可是,我没有。现实的世界中,永远没有“如果”。
站在一楼大厅的玻璃前,看着淅淅沥沥下起的雨,忽然有点不知所措。
那一边,圣影乐队的五个人和苏舞正从电梯里走出。
由于苏舞的关系,我以张迟陌表妹的身份和夏瑜、何非还有安知灿很快熟识起来,常久是早认识的了,很早很早。
“下雨了哎,没带伞?”苏舞看见我两手空空便问道。
“没有。”目光不经意地掠过张迟陌,见他低垂着视线,正带着耳机听CD,手指仿佛跟着节奏打着拍子。
“那我送你吧。”夏瑜走近几步,笑意盈盈。
“你不是有约会吗?”苏舞一把推开他,相当不客气地说。
“可以推掉啊,送林滟回家比较重要。”夏瑜对苏舞的态度习以为常地耸肩,吊儿郎当地笑道,末了还冲我放电似的轻眨俊眸。
受刺激。
但仍保持微笑,客气道:“不麻烦你了。”
“林滟和迟陌住在一起,当然是迟陌送,你还争什么啊?”何非皱眉,看白痴一样地看着夏瑜,“你不是说不对同事出手吗?出尔反尔可真没劲。”
“你?!……”夏瑜瞪大眼睛,暴风雨就要来了的样子。
却被安知灿打断:“夏哥是怕迟陌哥有事,是不是?”
有台阶下,夏瑜立刻认真地点头,不忘咧着嘴对安知灿说一句:“拜托你别这哥那哥这样叫,很肉麻的你知不知道?”
“有什么关系,他叫了这么多年你不都忍了吗?”苏舞温柔地抚了抚安知灿的头,带着姐姐对弟弟的宠爱,“还是人家知灿弟弟最乖,才不像你!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最近还变得越来越像花花公子,无药可救!”
“不是像,他本来就是!”何非帮腔道。
“行了行了,别哥哥弟弟花花公子了,再说下去雨就要大了。”常久拉下苏舞不安分的手,从容的笑颜掠过微微的妒意,又转过去拉下张迟陌的耳机,问道:“你待会儿是直接回家吧。”
“是啊。”张迟陌这才抬头,发现自己此时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却依然保持千年不变的冰块脸,“怎么了?”明明是发问,却感不到句尾的问号。
“顺便把林滟带回去啊,今晚我要晚点回去,饭你们俩解决就行了。”毫无疑问,又是和苏舞约会。
夏瑜不甘寂寞地挤进来:“晚?多晚?还回去干什么,直接住苏舞家不就行了?”
下一秒,被一拳抡开,苏舞冷笑:“真不好意思,我父母回来了。”
“哎呀,不好意思?”夏瑜无辜地摊开双手,“你这话应该跟常久说吧,我不觉得有什么遗憾。”
一张俊脸再次被拳头袭击,遭受这样频繁的攻击却次次不长记性,不断惹怒他人,还很享受的样子,不禁让人怀疑他有被虐狂的怪癖。
“那我们就先走了。”常久仍是笑着,相当独占性地拉过苏舞,“明天见。”
苏舞转头招手:“再见!”
“再见。”
何非和安知灿也相继离开,只剩下我和张迟陌。
周围的空气似乎瞬间冷却下来,也稀薄许多。我的呼吸不知不觉放轻,就像每次我对上他那双冰澈的眼眸。
把另一只耳朵上的耳机拉下,收好CD机,他轻轻说道:“走吧。”
应了一声,跟着他走出大厅。
“你等着。我去取车。”说完便看也没看我,走下大厦的楼梯,冲进雨中。
看着他奔跑着的黑色身影,我的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一股温暖从心脏向四肢蔓延。但同时,也浮起淡淡酸涩。
幸福来得太容易也太快,而这样小小的幸福没多久就会烟消云散。
这又算什么呢?我竟像个怀春少女,为了小小的幸福而微笑了,心痛了。
不一会儿,张迟陌的黑色轿车已在面前停下,我穿过落得愈加密实的雨点坐进车,系好安全带。
他静静地等待,澄蓝的眼看着我,明明是一无所有的眼眸却让我心跳微乱。直到我坐正了身子,他才重新踩下油门。
我再一次确定,他不是如外表那样冷漠。只是这对别人的体贴,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那时,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他的冷漠和他的体贴同时存在,却并不矛盾,因为他的体贴,是有特定对象的。
一路上都是沉默,我看着窗外匀速掠过的景物竟在某一个瞬间突然快速飞起,一阵不对劲涌上心头——他提高了车速。
“怎么了?”我惊讶地看他。
他没有回话。却在我以为他一直准备沉默下去的时候,沉声说:“我们被人跟踪了。”
我第一个反应到——“记者吗?”
“不是。”
“什么?”更加疑惑也更加惊诧,为他确定的语气,和紧抿嘴唇流露出的……愤怒?
我正要回头,却被他制止:“坐好别动。”
只能乖乖听话,却在安静几秒钟后忍不住再次问道:“到底是谁?”
这次,他没有回答,唯一说的是:“闭上眼睛。”
于是,为了不让他分心,自己也因恐慌暂时忘记了好奇,我保持缄默,也顺便听他的话闭上眼睛。
黑暗,竟第一次给我了少许的安全感。
身体随着车子不断的转弯、晃动而震个不停,耳边是引擎的“嗡嗡”声和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感觉中,张迟陌不断换档、转动方向盘。除此之外,还有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大约漫长如一个世纪,我听见张迟陌清清冷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到了。”
缓缓睁开眼,又缓缓吐出一口气,一时之间,只能看着他的脸发愣。
我是在害怕,但神志却依旧清醒,能够让自己勉强镇定。于是,在短暂的怔愣后,我听见自己若无其事的说:“你的车技真好。”
张迟陌诧异:“你不怕?”
“遇见这样的情况,不怕的只有你吧。”我轻快地说,心中的好奇因淡去的恐慌而明朗起来,“到底怎么回事?”
但我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我一开始就不应该奢望他真的会回答我。这样,我就不会有那么多怅惘和迷茫,也不会有那么强烈的痛。在失眠的夜晚,看着满天星辰的夜空,一遍又一遍地想着他那句不带任何感情的话——
“让你遇到这种事,我很抱歉。但还是请你,忘了它。”
生生地被他隔绝于他的世界,我看不清他说这话时的目光。只是想着,你被他推开了,你没有过问关于他的事的权利。然后自嘲地笑了,然后告诉自己,再不要试图知道他的一切,更不要试图了解他。
没有眼泪的,我保证.
在他推开我的同时,我也向相反的方向走去,更加拉大了我与他之间的距离。……又是如果,如果我知道结果,知道无论如何,兜了多大的圈子,我和他还是要在一起,我就不会顾忌所谓的自尊、怯懦以及其他无谓的情感,勇敢地走上前去爱他。
这样,我们的时间就会长许多,我们的爱情也会长许多。
甚至,他的生命也会长许多。
如果,我尽全力用温暖、用爱去帮助他改变。
苏舞 让我看见你的一切一九九六年——苏舞
两个月来,夏瑜他们乐队的排练如火如荼地进行。这可苦了无辜的我,但谁让夏瑜是我的青梅竹马?又谁让常久是我的男朋友?两个字——认栽!有时甚至怀疑常久的告白根本就是夏瑜和何非那两个阴险的小子施的美男计,但这怀疑实在太缺乏证据,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拜托,人家不像你想的那么无聊!
再说,如果真是美男计,我确信,抢先打冲锋的绝对不会是常久,夏瑜一定会自告奋勇……
真恐怖,还是不要想了.
看着讲台上历史老师正眉飞色舞地讲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我百无聊赖地转笔,一边看向正睡得香甜的夏瑜。
这两个月,他们每天最早也是练到晚上十一点,而且还是因为我的强烈抗议才停止的。也许志趣相投的人本身就很容易相处融洽,四个大男生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自在快乐得很。如果不是在我家,我会很高兴看见这一幕。
不过,说句实话——虽然我这个外行人说了实话也跟没说一样,他们本身的才华再加上如此刻苦的练习,还有那一腔热血,使得这个连名字还没有的乐队越来越让我刮目相看……不仅每个成员都拥有绝妙的技巧,而且乐队的默契也根本不像刚组建了两个月的样子,这无不给人一种感觉:他们生来就是该在一起玩音乐的,他们注定就是该在一起的。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而我和常久的相处,却一成不变,与刚认识的时候相差无几。
常久,中国人,1979年11月8日出生,在市七中的高三(2)班,身高184cm,体重69kg,最爱吃的水果和最爱的事物是无所谓,最喜欢的乐队是NIRVANA。我知道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夏瑜说过我,你当人家的女朋友有够失败。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但又有什么办法?我不是那种爱好挖别人隐私的人,就算他是我的男朋友也一样。所以他如果不主动告诉我,我也决不会非要问个清楚。
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他真的不想说,问了,得到的回答也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敷衍罢了,而这,我不需要,也不想要。
都说知道是为了了解,了解是为了更好的爱。那么,一无所知,是否就代表着无法了解,也无法去爱?
即使我知道这三者并无必然关联,即使后来我也知道了很早很早之前我就已经了解了他、爱了他——在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之前,但我还是经常感到不安。
可,冷静和理智都在告诉我,你要忍,也要等待。
毕竟,他最近都在忙着乐队的事,我和他单独相处的时间寥寥无几。而和我在一起谈的无非也是乐队与音乐,还有我。
他知道关于我的很多事。也许是我言语中的透露,也许是夏瑜漏风的嘴。他知道我有一对感情好得可以忘记有个亲生女儿的父母,他知道我在遇见他前的感情史是一片空白,他知道夏瑜和我不过是很铁的哥们儿,他知道像我这样双子座的女孩有双重性格,心里并不像外表那样大大咧咧,对什么都满不在乎。
只是,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爱他。
但就现在这种情况,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本就不平衡的天平若再在下沉的那端放上最重的砝码,那端会沉坠到最底,天平也会翻。
感情是不该用这来比喻的,但我已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自己。或许是我的思想太灰暗太复杂,或许我应该把事情都看的简单一点,这样想着:常久是我的男朋友,而我喜欢他,真是天大的幸福!多么容易满足,多么容易心安。
可毕竟只是或许,我永远不可能这样。连想想都觉得好笑。
在这时拉回飞出去的思绪,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仍然眉飞色舞的历史老师身上。
都说高中时候谈恋爱会影响学习,但就我看来,那都只是发生在自制力差或者太过感性的人身上。我当然不是,就这点,还是满自豪的。
就算走神也只是走几十秒而已啦,现在,还是听课吧。
放学的时候,我和夏瑜一起走出校门,看见站在不远处的常久。他难得的穿着校服,白衬衫黑裤子,却是穿得很随意,我似乎都能数出他的衬衫扣子只系了几个。
左手插着裤兜,右手夹着烟抽着。很是一副不良学生的样子,如果再加上色彩斑斓的头发或者密密排列银光闪闪的耳钉效果一定会更好。但他的头发仍是纯粹的黑,比我刚认识他的时候长了点,衬得俊美的五官更加深邃,使他让人觉得更加神秘和捉摸不透,周身也流露出一种“闲人勿近”的冷酷和高高在上。
而他,是不扎耳洞的,就像对发色的坚持。
这样的常久,毫无疑问,吸引了众多女生,还有部分男生的注意。可他一派悠闲,不带什么表情的吞云吐雾,目光中仿佛没有任何人的存在。
很遥远……我看着他,不知不觉停下脚步。他就站在马路的另一端,可是为什么让我觉得那样远?而他,竟让我觉得那样陌生?
怔忡之中,胳膊被夏瑜握住又带着向前走:“你停下干什么,没看人家等着呢吗?还想表演牛郎织女隔河相望……哦不,隔路相望啊?”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无声地骂着,再次抬起头时,正与常久的视线交汇。
满眼的笑意迎向我,瞬间,那个目中无人的他不见了,这让我疑心刚才只是我的错觉。
他转身将烟仍到垃圾筒里,接着冲我笑,又向夏瑜打了招呼,说道:“我找苏舞有点事。”言下之意,就是让夏瑜快点闪人。
夏瑜笑嘻嘻,装出很受伤的模样:“虽然早知道你这小子重色轻友,不过你这么说还是让我很伤心啊!”
“哦?”常久挑眉,眼往旁边一瞟,“那就让何非来安慰你受伤的心灵吧!”
“说什么呢?”何非走过来,看见张牙舞爪的夏瑜并不感到惊讶,反而皱眉显出一脸无奈,“夏瑜,我跟你说多少遍了,在外面要像个人!枉费你祖先进化了那么多年!”
想不到何非的损功也不是盖的,我笑出声,“人家本身条件有限,别为难他!”
“你们!你们!!……”夏瑜俊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地指着我、何非还有常久,无比生气愤怒的样子,“狼狈为奸!!我……”
换来的不过是我和何非阴谋得逞后更加响亮轻快的笑声。
目光不经意的扫过身边的常久,然后定住。他也正是在笑着,不像我和何非那么可恶的大笑,而是安静的微笑——好看的唇勾起上扬的弧度,狭长的眼微微眯起。
可那深邃的眼,却分明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神情。在真心的愉悦和温暖的感动后面,闪着丝丝寂寞。
我愣住。
为什么他会流露出这种表情呢?那种在他没注意时、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寂寞;那种像深深根植在内心深处的寂寞。甚至,是那种连他自己都没发觉的寂寞。
心脏突然像被什么扯着似的生生地疼。
我是在为他心疼。我非常明白。
右手忽然被一团温暖攫住,这才惊觉自己的手不知何时变得无比冰凉。也这样从烦乱的思绪中回神,最近走神的次数真是频繁的超乎所想。
“那,我们走了。”常久低澈的嗓音响起。
何非挥手:“Bye!”
看来似乎已经消气的夏瑜也懒懒地点头:“再见。”
我笑着道别,随着常久的步伐走着。“有什么事?”两个月来,他还是第一次来学校找我,可现在又二话不说只是拉着我在街上走。表示一下疑惑总可以吧,虽然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跟着他的。
无论去哪儿。无论何时。
这样想着,浑然不知道,多少年后,这终究只成了奢望。
他扬出一抹迷死人不偿命的笑:“约会,不行吗?”
我深吸一口气,试图压下很没用地跳快的心脏:“乐队不练习?你还有这闲工夫来约会?”说完才发觉这话带了多大的酸味,听起来就像个不甘受忽视的怨妇。
偷偷地抬眼想确认他没听出我语气的异样,却在听见他的话后巴不得有个地洞让我钻下去:“苏舞,你是觉得我陪你的时间太少了吗?”
“没……没有。”垂下头,一世英明全毁在这小子手里了,悲哀啊!
“你脸红了哦!”他伸出手指轻刮我滚烫的脸,并成功地让它的温度再次上升。
真是毁了……我凄惨地闭了闭眼,又认命地叹了口气。但在最后关头死死攀附住仅寸的一毫镇静,扬眉冲他挑衅地微笑,用似真非真的口气说:“是啊,太少了,让我怀疑你是同性恋,就知道和夏瑜何非还有张迟陌混在一起哦。”
一层阴霾笼上他的双眸,又迅速淡去,他唇边的笑僵涩而不自然:“怎么会?我是想反正每天都能见到你啊。”
我装作没察觉到他的异样,只是把疑惑和不安深埋心底。这个谜样的男人,迟早有一天让我神经衰弱。可这又能怪谁,不过是自作自受。“那你今天又为什么找我?是真的有事吧?”
“是有事,也是想见你。”他选了个两全的答案,得意洋洋地宣布。
暗中翻个白眼:“有事就快说。”
“陪我买东西。”
“你妹多大?”
“十三。”
“喜欢什么?”
“不太清楚。”
“……以前的礼物你都是怎么选的?”
“别人帮我挑。”
我彻底沉默,抱着双臂无奈地看着眼前微笑得一脸无辜的男人。他所谓的有事,是陪他给他妹妹买生日礼物,这我勉强能接受。但他这样大大咧咧,一副你随便挑我不介意的神情,仿佛那妹妹是我的,而陪人买东西的是他。这着实让我无话可说。
可,这妹妹不仅是他的,也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而且,他们的感情,非常之好。他这样说完,我立刻有种感觉:他又在捉弄我。
老天,我知道我的思想是太过灰暗,可眼前这个男人……
再次无奈地叹气,我哼着说:“别人?是不是都是你那时的女朋友啊?”
惊讶地眨下眼,常久的笑好刺眼:“你怎么知道?”
狠狠地瞪他,明知他的话大多不可信,心里还是微微疼痛。不光是嫉妒,我知道。
迈开脚步,开始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走,视线内各种商品一闪而过。我是在挑,只是没怎么用心罢了。
他就在后面跟着我,人少时和我并排走,我不说话他也保持安静。那种让我越来越不知所措,无法镇定下来的安静。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脚已开始感到酸痛,余光中他还是很悠闲自在的样子,耀眼地吸引着一个个女人的目光。
心中窒闷的感觉更甚,索性在卖首饰的柜台停下脚步,兴趣缺缺地浏览着光彩夺目的项链、戒指,我随口问他:“给你妹买个钻戒吧。”
“钻戒?这不是该送妹妹的吧。”
“有什么关系?我看这个就挺好……”恶意地指着一个最贵的白金钻戒,我要笑不笑地看他,“就它吧。”
常久眉一扬,显然已经知道了我是在恶作剧,却很配合地继续:“其实是你想要吧,那就直说,过生日我一定送你。”
笑容一敛,我皱眉斜睨他:“那可真谢谢你的心意了。”根本没有当真。
就在要转身离开的那一刹,视线忽然莫名地被一团银白强烈地吸引,我看着平放在黑色绒面上的一条项链,停住了脚步。
那是一条男式的十字架项链,白金质地,上面零星地镶着碎钻,相当个性的设计,矛盾地融合着硬朗、夸张、冷漠和柔和,仿佛在向世人宣告着它的独一无二。
没有过多的考虑,竟看也没看标签上的价码,我就决定买下它。
营业小姐开着票,常久才开口:“这个项链,是要送给我吗?”
“再等个几百年吧。”我笑着说。
“那你买它干什么?”
“我自己留着啊,等哪天遇见了我的真命天子,再送给他……”故意露出夸张的花痴表情,就差两眼冒出金灿灿的星星。
“哎哎,你不用等了,他就在这儿。”他得意地指着自己,笑容满面。
“去死。”低声骂道,真不知他是不是自我感觉太过良好呢。拿过小票,我走向收银台,让他在原地等我。
其实,在看见那项链,被它吸引的同一刻,我就想道:它要是带在常久的脖子上,会有多么契合。
却没有告诉他。而他,也许在笑闹过后,不会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
看着收银员刷卡,不禁有点良心不安,毕竟那么多的银子一下就被我花掉。但心想那两个逍遥在外的恩爱男女——我的父母又哪会在乎这点钱?就当是他们冷落女儿的精神损失费好了。
边自我安慰着,边走回柜台。
但远远看见常久瞬间僵滞的神色。紧抿的唇流露出决然的冷酷,脸色也仿佛苍白许多。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某处,那是一种夹杂着痛苦和轻蔑,甚至仇恨与耻辱的目光,那是对我来说全然陌生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