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武侠玄幻 > 《异界之为所欲为》作者:杜庸【完结】 > 异界之为所欲为@txtnovel.com.txt

第 12 页

作者:杜庸 当前章节:15226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9:51

黑龙的身躯越变越大,越来越长,足足长到有十多米长,七、八米高,这才停了下来。

“我格利高里不是废物啦,我格利高里终于有力量啦!”闷雷般的声音滚滚而来,震得石壁“嗡嗡”做响。格利高里兴奋到了极点,长期受到压迫的怨气终于可以发泄了,格利高里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阿泰斯特龙珠的本源传承,让格利高里明白了一切,它也终于知道,他格利高里不是卑微的家伙,而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而造成这奇迹的就是自己的主人,罗德里格斯老爷,格利高里绝不是忘恩负义的龙,它毫不犹豫的唱出龙族契约里最繁琐复杂的咒语,逼出身体里的一滴精血,用前爪按向小胖子的额头。

看着黑龙疯狂的咆哮,随后又把自家的爪子伸向了老大,不论是猛犸战士还是野蛮人战士明知道不是黑龙的对手,仍然飞快的跑了过来,忠心护主,已经有性急的家伙准备投出自己手里的兵器,借此阻挡黑龙伸向老大的魔爪。

“大家都不要动!”小胖子大声制止了手下的冲动,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小胖子神经大条,不怕死,而是小胖子听清楚了格利高里四个字,虽然黑龙很激动,说的全是龙语,不论是龙还是人,在心情激动得情况下,说出的绝对是自己的母语,不可能说外语撒,这时候要求格利高里还能记得说大陆通用语那也太强龙所难了,但是小胖子也不傻,就象小沈阳中文叫小沈阳,英文仍然还是叫小沈阳,同样的道理,格利高里,龙族的发音还是格利高里,既然黑龙还承认自己给他取的名字,那他就一定还认自己这个主人,更不可能伤害自己,小胖子知道,这是主角定律要起作用了,自己马上就要发达啦!

72 都要爆了,还是割了它吧(下)

更新时间2010-9-13 17:32:15 字数:3048

 ps:起点编辑说20万字有很大可能签约,杜镛要花更多的时间写书,我帮他更新,一天保持3更,希望他书友群里的几十个朋友能支持他,推荐收藏点击,什么都可以,杜镛都不嫌弃。也请所有看书的朋友支持他,还有一直默默支持他的那位最重要的朋友,要不是你告诉他,他还不知道起点编辑回复的不同,让他从失望中变得信心满满。

等到格利高里的那滴精血融入小胖子的额头,小胖子明白,刚才的咒语是格利高里所念的灵魂共享契约,小胖子光荣的成为了一名伟大的龙骑士,互相共享生命力,魔力和以及灵魂力量!这样的方式,使得小胖子在战斗的时候可以施展出龙一样强大的力量,甚至哪怕原来不会魔法的小胖子,也可以释放出的龙咒魔法!还有在受到攻击的时候,他们的身体也会共享到龙族的那样强悍的防御力,以及魔法抗性,甚至,在被攻击后受到伤害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灵魂契约将一部分伤害转给格利高里,龙族的生命力比人类强大很多,所以这样一来,几乎等于将小胖子本身的生命力加强了好几倍都不止,虽然还比不上死灵族的不死之身,但是也差不了太多了。

得了这么大的好处,即便是小胖子足够厚颜无耻,一向自诩有一颗大心脏,也象被雷劈傻了一般,高兴得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哪里了,狠狠得咬了自己手臂一口,痛得一声惨叫,紧接着又是一阵狂笑,倒让周围看热闹的猛犸和野蛮人摸不着头脑。

“哇哈哈,原来我不是做梦,老子也是龙骑士了,还是最吊得那种!”小胖子双手插腰,仰天长笑,要是在加上一句,那当然啦,我是天才嘛,就活脱脱一个樱木花道。小胖子不知道的是,他和格利高里那样签灵魂共享契约的,这个大陆上万年也没有出现过了,现在不管是大陆上的龙骑士还是龙祭祀,和巨龙签订的都是最普通的契约,于其说是契约还不容说是协议,反正双方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就签个终生协议罢了,举例来说,就好像男女两个人结婚过一辈子,你死了,我可以改嫁,我死了,你可以再娶,想互相共享生命力,魔力和以及灵魂力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说穿了就是双方互惠互利。再说简单一点,小胖子和格利高里就是梁山伯和祝英台,(小胖子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作者你才和格利高里梁山伯和祝英台)而现在大陆上的龙骑士和龙祭祀的组合就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前者是忠贞不渝,同生共死。后者则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还好现在的小胖子还不知道,否则大喜之下,弄不好气血攻心,一口气提不上来,直接嗝屁,也算穿越众里与众不同的死法了。

小胖子还沉浸在成为龙骑士的喜悦中,见人就抱,抱着就亲,让猛犸战士们一阵恶寒。倒是格利高里不介意,和小胖子热烈亲切的拥抱了很久。

应小胖子的要求,格利高里又变成了小狗的模样,这倒不是小胖子装逼,只是他喜欢扮猪吃老虎而已,只是小黑狗的头上长着两只角,给人感觉怪怪的,木须龙和一般的巨龙不一样,要到六阶才能够幻化成人,要不变成人的样子比现在这样更能迷惑敌人。

有了格利高里的华丽变身,小胖子的很多难题迎刃而解,龙鳞可以剥了,龙筋可以抽了,龙肉可以割了,最让小胖子高兴得是,格利高里继承了阿泰斯特的传承,以前不知道的龙族秘密现在都知道了,龙肉可以改善人类的体质,格利高里也告诉小胖子了,当天的晚餐毫无疑问改成了炖龙肉,虽然僧多粥少,不过这样正好,格利高里对小胖子说得很清楚,就算是体格最强壮的猛犸战士,每人也只能吃那么手指头大小一块的龙肉,否则就会爆体而亡。这也是为什么大陆流传龙肉有毒的原因,漫长的岁月里,肯定还是有不少屠龙勇士获得了成功,其中也不乏胆大嘴馋,好幻想的家伙,想试试吃过龙肉有什么效果,无一例外,吃龙肉的家伙都爆体而亡,再小心的家伙怎么也要吃一口吧,不是说你斗气强或者魔力深,体质就一定很好,他们没有猛犸战士那么好的体质,怎么能够承受龙肉里的能量精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旦失败,就给了后人一个误解,龙肉是有毒的,不能吃,加上龙族的刻意误导,大陆上再也没人敢吃龙肉了。

有了格利高里这个龙奸,小胖子对龙的一切就可以说得上是了如指掌了,不管是龙肉还是龙血,如果是从活着的龙身上弄出来的,几乎没什么用,只有在龙死后,它庞大的魔力源泉才会有一小部分流入血液中,这也为什么说龙血是很高档的魔法材料的原因,同样的道理,只有在龙死后,他的能量精华大部分都会留在龙晶里,但是也有一小部分会融入肉体中,这样人吃下去才会有效果,只不过这个秘密也被龙族隐藏起来,小胖子能够理解,如果秘密泄露出去,龙肉就会象唐僧肉那样吃香,谁都想咬两口,那还得了。

小胖子知道龙肉可以吃,那肯定是要好好的慰劳自己,在他以前的世界,老人们都会告诉后生,凡是雄性动物,它的精华就在鞭上,吃后可以滋阴壮阳。小胖子给自己单独弄了一口小锅,美滋滋的吃起了独食,他才不会怕,和格利高里共享生命力,魔力以及灵魂力量,让小胖子不用担心体质的问题,龙鞭的味道虽然不怎么样,吃在嘴里有股很大的腥臭味,小胖子还是一点不剩全部吃下肚,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浪费,套用傅彪在《没完没了》的一句台词,“十三,路易的,我舍不得。”在小胖子心中,龙鞭比路易十三不知道要好到哪里去了,虽然小胖子也很想吐,可是他绝对不会吐,因为他也和傅彪一样,我舍不得!

贪吃的猪总是先挨宰的,老人们的说法肯定是有道理的,龙鞭下肚还没几分钟,小胖子就感觉浑身难受,火热发烫,全身汗出如浆,骨骼噼里啪啦的,就象放入火中的豆子,响个不停,整个人都变大了一号,全身的衣服都爆裂开,小胖子可没有绿巨人那条神奇的弹力裤,在绿巨人变身以后还不会被撑爆,可以给主人公遮羞,小胖子就没那么好运了,身上除了几丝烂布条,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遮羞,那话儿也吊在胯下,一甩一甩,好在四周没有女人,要不然小胖子英明神武的形象就彻底被毁了。

还好小胖子的变身没有绿巨人那么夸张,没过多久就恢复正常,只是小胖子的身高长高了不少,人看起来也没那么胖了,小胖子对着铜镜照了照,觉得自己帅了不少,有点晃眼周润发的味道,就在小胖子松了一口气,有点小惊喜,更大的惊喜马上就到了,身体虽然停止长大了,胯下的小弟弟却开始涨了,可是好景不长,小胖子的惊喜没有维持几分钟就变成惊吓了,小弟弟越长越大,发疯一样停不下来,慢慢变得乌黑透亮,要是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分钟,小弟弟过度充血,恐怕就会爆了。

“格利高里,怎么会这样?”这个时候,小胖子也顾不得害羞了,抓着格利高里指着自己的胯下问道。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龙族传承里没有提到过主人你的这种情况。”格利高里仔细看了看小胖子的胯下,也慌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谁会象小胖子那样专吃龙的那根东西,也不嫌恶心。龙性本淫,要不大陆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地行龙和亚龙魔兽了,那都是巨龙邪火上来,压不住啊,(呵呵,这是一个厨子的典故,听戴小楼在书里讲的,也不知道他还记得我这个不算朋友的朋友吗?那时候,厨子还没出名,我和他在QQ聊过天,他出名了,我反而没找过他了)四阶以下的那就是逮到什么魔兽就干什么魔兽,只要能够承受他们的体重就行,四阶以上,能够幻化人形了,玩得就高雅得多了,心仪的对象就放在了人类的美女身上,这也是为什么大陆上有吟游诗人传唱,巨龙抢了人类的公主藏在龙穴里了,勇士屠龙得到公主的青睐的故事了。

现在黑龙的淫根虽然被炸飞了大部分,可是剩下的手臂那么粗的一节居然被小胖子全啖了,老人们的经验没错,巨龙的精华除了大部分在龙晶里,剩下的小部分都在龙鞭里了,毕竟,精华是要用来传宗接代的,小胖子还一口气吃了那么多,他的小弟弟不爆才怪。

“主人,要爆了,还是割了它吧。”德罗巴一脸猥琐的跑了过来,把手里的大刀,递到了小胖子的面前。

73 割了它怎么可能,我只要。。。

更新时间2010-9-13 23:37:24 字数:2038

 还好小胖子的变身没有绿巨人那么夸张,没过多久就恢复正常,只是小胖子的身高长高了不少,人看起来也没那么胖了,小胖子对着铜镜照了照,觉得自己帅了不少,有点晃眼周润发的味道,就在小胖子松了一口气,有点小惊喜,更大的惊喜马上就到了,身体虽然停止长大了,胯下的小弟弟却开始涨了,可是好景不长,小胖子的惊喜没有维持几分钟就变成惊吓了,小弟弟越长越大,发疯一样停不下来,慢慢变得乌黑透亮,要是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分钟,小弟弟过度充血,恐怕就会爆了。

“格利高里,怎么会这样?”这个时候,小胖子也顾不得害羞了,抓着格利高里指着自己的胯下问道。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龙族传承里没有提到过主人你的这种情况。”格利高里仔细看了看小胖子的胯下,也慌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谁会象小胖子那样专吃龙的那根东西,也不嫌恶心。龙性本淫,要不大陆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地行龙和亚龙魔兽了,那都是巨龙邪火上来,压不住啊,(呵呵,这是一个厨子的典故,听戴小楼在书里讲的,也不知道他还记得我这个不算朋友的朋友吗?那时候,厨子还没出名,我和他在QQ聊过天,他出名了,我反而没找过他了)四阶以下的那就是逮到什么魔兽就干什么魔兽,只要能够承受他们的体重就行,四阶以上,能够幻化人形了,玩得就高雅得多了,心仪的对象就放在了人类的美女身上,这也是为什么大陆上有吟游诗人传唱,巨龙抢了人类的公主藏在龙穴里了,勇士屠龙得到公主的青睐的故事了。

现在黑龙的淫根虽然被炸飞了大部分,可是剩下的手臂那么粗的一节居然被小胖子全啖了,老人们的经验没错,巨龙的精华除了大部分在龙晶里,剩下的小部分都在龙鞭里了,毕竟,精华是要用来传宗接代的,小胖子还一口气吃了那么多,他的小弟弟不爆才怪。

“主人,要爆了,还是割了它吧。”德罗巴一脸猥琐的跑了过来,把手里的大刀,递到了小胖子的面前。

看着德罗巴递过来的大刀,小胖子只恨这个世界怎么没有后悔药卖,不要误会,他不是后悔,贪吃龙鞭这件事,如果让他从来一次,他仍然会选择吃龙鞭,他后悔的是不该学夏亚那土鳖,用龙血在胯下狠狠地抹了几把,没有神兵利器,怎么割得开包皮,把死血放出去,德罗巴手里的大刀虽然还算锋利,但要想把那话儿割个口子,必须要运足斗气狠狠一刀才能割开,问题是那样一刀下去,那话儿铁定不在了,男人要是没了那东西,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此路不通,小胖子脑袋飞快的转动,想着有没有其他法子。

格利高里也被小胖子胯下的变化吓呆了,长大了嘴,目不转睛地看着小胖子的那话儿象吹气球一样,越来越大。他那石化的表情倒是给了小胖子灵感,格利高里的嘴张成了一个很暧昧的形状,仿佛被插进了一根隐形的香蕉。要是格利高里是个母龙,小胖子油都不擦,就会把自己的小弟弟塞进格利高里的嘴中,让他用锋利的牙齿咬一下,要不让格利高里的爪子划一下,也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可是格利高里偏偏是公的,小胖子一想到那样的动作就忍不住一阵恶寒。还好小胖子通过格利高里的牙齿和爪子,想到了自己的战利品,收获的龙牙和黑龙爪子,小胖子赶紧从空间戒指里拿出龙爪,对着自己那话儿狠狠扎下,再耽搁下去,可就真要爆了。

“叱。。。。。。”小胖子听到死血飙出去发出象风吹过的声音,终于松了口气,随着死血顺着伤口流出,小弟弟里孕育的淫毒也排了出去,小弟弟也渐渐恢复了正常,伤口也很快结疤,小胖子看着凭空长大了两倍的小弟弟,后怕之余也有几分窃喜。

“难怪老四寒假专门去挽裤脚杆,原来真象他说的那样,手术以后,小弟弟会变大。”小胖子说的老四,是他寝室里的同学,来自成都,挽裤脚杆在四川方言里就是挽裤腿的意思,用来比喻做包皮手术,小胖子之所以知道这句方言,也是他寝室的老四做了包皮手术又不好意思明言,被别人问起,就回答说是挽裤脚杆去了。

“老大,你没事吧?”不管是猛犸战士,还是野蛮人都被小胖子身上发生一切惊呆了,这时才反应过来,都围了上来,有大声喧哗的,有脱衣服的,有脱裤子的,不要想歪了,他们只是脱下自己的衣物给小胖子遮羞罢了。

“老大我是上天选定的,哪能出什么事,不过是挽裤脚杆,去去去,别围着了,该干嘛干嘛。”小胖子神经再大条,在那么多手下的面前,当了一次暴露狂,挽了一次裤脚杆,脸皮再厚,也会不好意思,只能装作毫不在意,把手下全部赶了出去,自己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这次的屠龙行动不管怎么说是顺利完成了,虽然损失很大,一千精锐,最后就剩下四百出头,连小胖子的亲卫队都几乎死亡殆尽,还好队伍里的骨干都活了下来,虽然伤筋但是没有动骨,要不就算是小胖子收了格利高里做小弟,还是会肉痛,幸运的是格利高里成功进阶,成为四阶暗黑龙,小胖子名副其实成为大陆上最拉风的龙骑士,美中不足的是格利高里那家伙不是一头母龙,不能帮小胖子暖床,其实格利高里就算是母龙,小胖子还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别看他小弟弟长大了两倍,可是只要格利高里不能幻化成人,小胖子也没办法打一炮。就算小胖子不嫌弃巨龙长得丑,也不可能把头伸进去吧。胆大的骑龙骑虎,胆小的只有骑抱鸡母,小胖子胆子够大,可要想搞头母龙来干,还要继续努力了。

74 是龙得给我趴着,是虎得给我卧着

更新时间2010-9-14 13:25:42 字数:2244

 小胖子将龙穴洗劫一空,有了空间戒指,小胖子不用担心东西太多,没办法带走了,最让小胖子感到神奇的就是东西装在空间戒指里,居然一点也感觉不到他们的重量,也不知道空间戒指的原理是怎么一回事,总之小胖子一副暴发户的样子,手上戴了好几个戒子,屁股后面还跟着一只大黑狗,再后面是一票面相凶恶的小弟,要是换一个场景,走在闹市区,活脱脱就是一个欺男霸女的纨绔子弟。

上山容易下山难,走了两天,才走了一般的路程,在山中找了个背风处,捡些枯柴,生起火来。火堆烧得大了,身上慢慢有了暖意。熬上几大锅的热粥,就着面饼饱餐一顿,至于白酒,除了猛犸战士,野蛮人都没有喝了,吃了龙肉,野蛮人的体质得到很大的改善,这几天都要加紧运功,炼化龙肉提供的能量,小胖子算是明白了,嗜血斗气太过狂暴,就算是吃过龙肉的野蛮人想要练到第九级也不可能,发明嗜血斗气的高手根本就是龙人,只有他那样变态的身体才有能驾驭嗜血斗气这样狂暴的斗气,这也是为什么除了那个高手,野蛮人再也没出现过圣斗士这一级别的武者,毕竟,普通的巨龙只能找体型巨大的魔兽去火,它们那种块头就算是泰坦巨人也吃不消,更别说野蛮人了,至于人形巨龙,野蛮人的长相又不符合它们的审美观了,小胖子也想不通,怎么会有巨龙愿意搞野蛮人,搞出了发明嗜血斗气的龙人。难道是巨龙喝醉了,兽性大发的结果,小胖子恶意的猜想。

嗜血斗气除了创造出它的那个龙人就没有第二个人练成过,不过到了今天,这个规则迟早会被小胖子打破,和巨龙签了灵魂共享契约,所有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只要小胖子努力,就一定可以练成,有了希望,小胖子变身为练级狂人,吃过晚饭,故事也不讲了,早早进入帐篷,修炼去了。

体内的斗气欢畅的在经脉里流动,以往的痛楚全都烟消云散,小胖子整个人象是被温暖的日光照耀一般,极为舒坦,就在小胖子象是吃了人生果,浑身都很舒坦,昏昏入睡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从不远的地方传了过来。

“有人!”小胖子侧耳听去,共有上百人的脚步声,从远处传过来。

“列阵迎敌!”小胖子发布命令后,接着轻轻一跃,跳到了已经变身为巨龙的格利高里身上,拿出早已经做好的龙鞍,套在格利高里身上,骚包的坐了上去,飞到半空中,飞的高,望得远,从上往下看,被龙鞭改造过身体的小胖子,视力好的惊人,很快就发现地上象蚂蚁般大小的一百多野蛮人正缓缓向山上爬,看他们的模样,并没有发现山坳后面小胖子的营地。这样看来,他们的目标不是小胖子一伙,和小胖子一样也在打黑龙的主意。

降低高度,小胖子小心翼翼的观察者下面的野蛮人,这些野蛮人和小胖子手里的生番有着本质的区别,小胖子惊讶的发现,下面的那些兽人居然都穿着精致的铠甲,拿着锋利的武器,而且各种兵种都有,配合默契,让小胖子对他们刮目相看。小胖子的老毛病又犯了,又想把这些野蛮人,给拐骗回去。

既然知道了对方的虚实,小胖子也没必要继续留在空中了,示意格利高里返回营地,严阵以待。

等到对方进入视野,小胖子示意格利高里一声龙吟,巨大的龙吟声把对方吓了一跳。等到看清楚小胖子这边的情况,看见黑龙身上竟然端坐着一个人类,对面的野蛮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可怕了,这个人类竟然可以收复暗黑龙那样强大的生物。

这群野蛮人很早就知道这里是黑龙的栖息地,可是他们一直都不敢进入黑龙的势力范围,直到几天前那场地动山摇的大爆炸以后,野蛮人发现,每天都会去温泉湖的黑龙几天都消失不见,怀疑黑龙是不是出了意外,这才集合了最勇猛的战士上山查看,没想到黑龙居然被驯服了,这让他们感到恐惧,就算是野蛮人里最勇猛的战士和法力最强的大萨满都不是黑龙的对手,今日一见有人如此勇猛,都被小胖子骚包的模样给震慑住了,甚至连放手一搏的念头都不敢有,更别说逃跑了,跑得再快能有龙飞得快吗?

野蛮人不象人类那样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有着层出不穷的阴谋诡计,就算你是大陆最强的强者也可能被人用计害死,所以在人类世界里并不是你个人实力最强就能在站最高处,人类讲究的是我够狠,手下多,势力大,这样才有可能站在最高处。而野蛮人却不同,他们更加信奉力量,只要你的实力足够强,你就能获得野蛮人的尊敬。

虽然领头的那个眼神深邃的野蛮人和一般的野蛮人不一样,信奉的是我够狠,手下多,势力大,问题是对面的小胖子显然更狠,手下更多,势力更大,领头的那个眼神深邃的野蛮人从队伍里跑了出来,丢掉武器,跑到离小胖子三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冲着小胖子友好的微笑。

那个眼神深邃的野蛮人很聪明,看到小胖子的队伍里也有野蛮人,连忙跑出来套近乎。

“你好,人类,我,野蛮人,泰赤乌*孛儿只斤。”野蛮人很少有名字,而这个眼神深邃的野蛮人不但有名字还有姓氏,孛儿只斤是野蛮人里最尊贵的黄金家族流传下来的姓,他们的老祖宗就是那个创造出嗜血斗气的龙人,凡是能在姓上面冠以孛儿只斤这四个字,都是野蛮人里了不起的大贵族,所以说孛儿只斤四个字的时候,那个眼神深邃的野蛮人显得很骄傲。

“老大,那家伙是野蛮人黄金家族的成员,来头很大。”还好小胖子的队伍里有两个不是生番的野蛮人巴图、巴鲁听的懂正宗的野蛮话,要不那个血统高贵的野蛮人就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其实那家伙会说大陆通用语,不过既然是要和对方的野蛮人套近乎,当然要说本族语,他却想不到,差点弄巧成拙。

“我管他什么黄金家族,还是狗屎家族,是龙得给我趴着,是虎得给我卧着,要是他们上路,还可以交个朋友,不上路得话,统统干掉。”小胖子嘴里时不时的冒出点新名词,手下的喽啰们都习以为常了,听了小胖子的表态,前面的连弩手,都把连弩抬了起来,瞄准对面的野蛮人。

75 同行是冤家

更新时间2010-9-14 19:38:28 字数:2008

 看着小胖子的队伍没人答话,反而把弓箭都举了起来,泰赤乌*孛儿只斤显得很焦急,连忙高举自己的双手,大拇指一翘,说了几句话,小胖子虽然不懂他的言语,(小胖子会的是生番话,)但瞧这神情,也知道他是称赞自己英雄了得,然后,泰赤乌*孛儿只斤毛茸茸的大手拍着自己的胸膛,拍的咚咚作响,然后头颅微微低下,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这是野蛮人示好的一种方式,用力拍着胸膛,表示有力量,微微低下头颅,是承认自己不如对方,这对好战的野蛮人来说,是很丢面子的事情,就算他们不敌对方也会死战到底,而不是低下他们那颗高傲的头颅。泰赤乌*孛儿只斤之所以那么做,自然有他的原因,他的祖先也只是龙人而已,是强大的龙族和野蛮人结合的产物,已经受到所有的野蛮人尊敬,而现在的小胖子绝对不会比他的祖先差,居然能够驯服强大的龙族,如果小胖子不是龙骑士,泰赤乌*孛儿只斤就算是明知不敌,也会血战到底,可是小胖子却能够让一只龙成为他的伙伴,让有着巨龙血脉的泰赤乌*孛儿只斤对他有很大的好感,对着巨龙和他的伙伴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所有的野蛮人都不会认为丢了面子,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是表示愿意和对方结为兄弟之盟,如果能和小胖子结交,反而会让野蛮人感到荣幸。

“老大,那个黄金家族的成员承认他不如你呢?而且他想和你结为兄弟之盟!”巴图、巴鲁兴奋的脸都红了,他们以前的主人道格拉斯在黄金家族面前屁都不是,而现在的小胖子却能得到黄金家族的尊重,让身为小弟的野蛮人兄弟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呵呵,这个野蛮人有点意思,我也不在意,多一个托雷安达,让他们放下武器过来吧。”小胖子其实和巴图、巴鲁一样,能够让强大的黄金家族认可,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别看他话里好像很平静,其实心里已经乐翻了,男人活在世上就是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更别说是实力强大的人的认同。

巴图、巴鲁兄弟虽然听不懂托雷安达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知道老大的心情很好,狐假虎威的跑上前去和泰赤乌*孛儿只斤交涉去了。

泰赤乌*孛儿只斤随着巴图、巴鲁走到小胖子的面前,也不再用野蛮人语言,而是用大路通用语和小胖子打招呼,既然都说大路通用语,两个你想我衣衫,我想你褂子的家伙都对对方有企图,很快就亲热的坐在一起,两个人的手下当然也和他们老大一样也坐在了一起。

不用说,小胖子得尽地主之谊,大摆筵席,欢迎泰赤乌*孛儿只斤,小胖子一皮袋、一皮袋的烈酒取将出来,让新来的野蛮人兄弟尽兴,小胖子酿的烈酒,酒香味醇,性子猛烈,即便是野蛮人也喝不了几杯就醉了,可是泰赤乌*孛儿只斤却不同,不愧有黄金家族的血脉,连饮十几杯,却仍是面不改色,让小胖子私下肉痛不已。还好酒后吐真言,是小胖子屡试不爽的方法,小胖子很快问清了泰赤乌*孛儿只斤来夏蒙尼·勃朗峰的缘由。

原来泰赤乌*孛儿只斤和小胖子算是同行,也是上冰雪高原来抓生番补充兵员的,现在野蛮人所在的乌苏里大草原有几个大的野蛮人部落正打成一团,史上第一混乱,雄才大略的泰赤乌*孛儿只斤当然想抓住这个机会,能够脱颖而出,可是黄金家族从第一代老祖宗开枝散叶,已经不知道由多数人了,传到泰赤乌*孛儿只斤这一代,他的父亲,也是一只小部落的族长,也就给泰赤乌*孛儿只斤留下了一百三十副铠甲和武器,还好泰赤乌*孛儿只斤是个合格的族长,经过他的苦心经营,部落慢慢发展壮大,其中的一个最关键的诀窍,也是他的独家秘笈,就是泰赤乌*孛儿只斤每年冬季都上冰雪高原狩猎,补充兵员。

虽然他没有小胖子那么厉害,又是装神弄鬼,又是食物引诱,几乎没有什么损失就搞了好几千战士,一万多的人口,可是泰赤乌*孛儿只斤也有他的优势,仗着自己是黄金家族的后代,也能占到一些便宜,加上他们那独特的坐骑披毛犀牛,本身就是冰系魔兽,并不惧怕寒冷,在雪地里健步如飞,比小胖子的雪橇可高档多了,虽然损失比小胖子大得多,可是一个冬季下来,算总账还是得大于失。

他的部落能够慢慢发展壮大,还有一个诀窍,那就是他们部落对披毛犀牛的独特的饲养方法,让他们饲养出来的披毛犀牛长得是又高又壮,是大草原上闻名遐迩野蛮人最好的坐骑,每年就靠贩卖披毛犀牛,就能给他换来足够的粮食和精盐,而部落那独特的地理位置,背靠冰雪高原,地势较高,易守难攻,让泰赤乌*孛儿只斤不用担心其他部落的攻伐。十年的时间,让泰赤乌*孛儿只斤的部落从一个不起眼的小部落,慢慢发展成一个可以和其他六大部落相抗衡实力雄厚的大部落。

知道了泰赤乌*孛儿只斤的底细,小胖子的脸笑得比吴孟达在《鹿鼎记》里的笑脸还要淫贱,朋友也立马升格成为兄弟,泰赤乌*孛儿只斤年长为兄,小胖子为弟。

既然是兄弟,野蛮人很好客,泰赤乌*孛儿只斤当然也要带小胖子一伙去自己的临时营地做客,下了夏蒙尼·勃朗峰,没走多久,就来到一个人工开凿的空地,空地上有着很多巨木建成的巨大木屋,野蛮人随便站一个出来都是两米以上,不是巨木还真没办法搭建出可以容纳他们的房子。听到外面的动静,留守的人员都迎接出来,看到族长居然带着外人回来,都十分吃惊。

76 “英雄”无用武之地

更新时间2010-9-15 1:40:05 字数:2176

 泰赤乌*孛儿只斤指着小胖子和已经变得和小狗一般大小的格利高里,连比带说,小胖子不用巴图、巴鲁两兄弟翻译,瞧着他的模样,也知道他是在叙述什么,野蛮人纷纷围到小胖子身边,伸手翘起大拇指,不住口的称赞。可是却没有一个野蛮人敢跑到看上去人畜无害的格利高里身边,野蛮人部落除了信仰野蛮人之神萨度斯.昂立多,就是崇拜龙,即便是已经幻化成小狗一样大小的龙,他们仍然不敢造次,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小胖子的骚包心又冒了出来,示意格利高里变化龙形,四周的野蛮人看见小狗一样大小的魔兽,转眼变得有十几米长,七八米高,全都变得鸦雀无声,走不动路,安静得让这些野蛮人都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每个人都充满了恐惧和臣服,恐惧是给龙的,臣服是给泰赤乌*孛儿只斤,泰赤乌*孛儿只斤很会扯虎皮拉大旗,在刚才的谈话中就一再强调了自己是小胖子的兄长,小胖子是龙骑士,他是龙骑士的大哥,当然够他拽的。

等到跟着泰赤乌*孛儿只斤上山回来的部落里最强野蛮人战士和小胖子的手下从后面进来,造成的震撼这才慢慢消失掉,前提是格利高里又变回小狗那样。等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当然免不了又是一阵狂欢,野蛮人的习俗本就是朋友来了有好酒,敌人来了有长枪,今天却打破了这一规矩,他们的酒证明能和小胖子带的烈酒相比,小胖子也很大方,把所有的酒都拿了出来,让野蛮人开怀畅饮,让营地里的野蛮人对他更是另眼相看。不过小胖子本人却没有狂欢的心情了,拉着泰赤乌*孛儿只斤做向导,一定要仔细的在这个临时营地里好好逛逛。

小胖子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当他来到圈养披毛犀牛的空地,就移不动脚步了,眼里全是小星星,就差没流口水了。当然小胖子的这个举动完全是做给他的野蛮人大哥泰赤乌*孛儿只斤看的,果然他的野蛮人大哥每有让他失望,大口一张,答应送给他两百头披毛犀牛,而且是每年一百头,当然天底下没有白痴的午餐,泰赤乌*孛儿只斤能够成为野蛮人头领,肯定不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家伙,送出披毛犀牛的同时也不忘在自己的老弟面前诉苦。什么部落四周强敌环绕啦,武器供应不上啦,野蛮人战士战斗的时候还用的是石块啦,话里话外就是暗示,看上了老弟手里的连弩和那个威力巨大的铁疙瘩了,老弟能不能友情支援一下。

和聪明人打交道一向是小胖子的拿手绝活,既能占到便宜,还能让别人满意而归,小胖子大方的送给泰赤乌*孛儿只斤一百颗手雷,至于连弩,小胖子就怎么也不松口了,小胖子当然知道连弩的威力不能和手雷比,但是连弩的工艺很简单,只要有样品就会被别人仿造出来,乌苏里大草原虽然是野蛮人的地盘,但也有人类的商队在那里活动,小胖子害怕被人类商队发现这件利器,带回人类的世界大量仿制,小胖子也没想过连弩能够一直保密,毕竟,上了战场,不可能不遗失武器,迟早连弩会成为大陆上各个势力的主要远程攻击武器,小胖子却不希望是现在,至少也要等到小胖子的部队用它在战场上扬威以后,而手雷就没有这个担心,而且是一次性用品,用完就没,说起来时小胖子占了大便宜,他还专门要求两百头皮毛犀牛里一定要一百头公一百头母,这倒是很让泰赤乌*孛儿只斤为难,适合做野蛮人坐骑的一般都是公犀牛,好不容易找了十几头母犀牛出来,一再表示明年多送母犀牛,这才让小胖子满意,当然泰赤乌*孛儿只斤也没什么不满,虽然没有要到连弩,却要到了威力更大的铁疙瘩,已经很满意了,他本来以为小胖子愿意送连弩而不是铁疙瘩,得到的东西已经超出它的预料了,何况小胖子还许诺,一年后一定送连弩给大哥,让泰赤乌*孛儿只斤非常高兴。

谈完了正事,两人就可以轻松一下了,可惜这个临时营地里同样没有女人,当然就算有,小胖子多半也下不去手,野蛮人里的女人,小胖子也算是见过不少了,一个比一个倒胃口,让号称小小**的小胖子倒现在也没有和她们发生过超友谊的关系。

小胖子吃过龙鞭以后,就有了幸福的烦恼,只要一喝酒,胯下就一柱擎天,坚挺得好比夏蒙尼·勃朗峰,憋得小胖子是越来越难受。

小胖子一边嘘嘘一边感慨:“天啦,老大我真没用,吃了龙鞭到现在也发挥不了小弟弟你的功效,现在这个地方连女人也没有一个,你更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看着你现在垂头丧气哭个不停,大哥对不起你,都是老大没用啊!”

“老弟,别担心,老哥我有个妹妹,用你们人类的话说,那就是倾国倾城!”泰赤乌*孛儿只斤刚好也出来嘘嘘,听到小胖子自言自语,忍不住替自己的妹妹吹嘘,他当然想能够和小胖子亲上加亲。

“老哥,你的好意,兄弟我心领了,不过把你妹妹嫁给我,我看还是算了吧。”小胖子重重的拍了拍泰赤乌*孛儿只斤的肩头,摇摇晃晃走了回去,一点也没注意自己的手刚摸过小弟弟,还好野蛮人不讲究这些,要是换了他的另一位便宜大哥哈利波特,不知道会恶心多久。小胖子根本不相信野蛮人里也会出美女,虽然泰赤乌*孛儿只斤把自己的妹妹吹上了天,可是小胖子一点也不相信野蛮人的审美观,多半连魔兽森林旁妓院里的小姐也比不过吧,享受过梅根*福克斯那样的极品美女,其他的庸脂俗粉,我食之无味啊!这是小胖子醉倒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等我过几个月吧我妹妹给你送过去,你就知道你错了!我要不是看你是人类的大英雄,你想娶我妹妹还不可能呢,我妹妹在草原上有很多野蛮人最杰出的战士追求呢!”泰赤乌*孛儿只斤也不管小胖子听没听到,在后面喊道,他不笨,一听小胖子说话,就知道他不相信自己的妹妹长的漂亮,就为了争口气,证明自己是正确的,泰赤乌*孛儿只斤也要促成两个人的婚事。

77 “英雄”无用武之地(下)

更新时间2010-9-15 14:20:53 字数:2106

 PS:我这里的“英雄”有两个意思,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

走在罗德里格斯镇的马路上,小胖子明显能够感受到镇上的居民对他的崇敬,这也难怪,整个领地的壮年男人现在都在小胖子的手下混饭吃,最主要的是居民的心中,小胖子算得上是个慷慨的领主,对他们家里的顶梁柱的打赏一向大方,自从小胖子当上领主以后,家家户户都吃得饱饭了,家里也有了余粮,就连以前只是逢年过节才能尝到的荤腥,现在也能时不时的在餐桌上出现了,所有当小胖子带着他新收的小弟猛犸战士刚一回到罗德里格斯镇,镇上的居民就蜂拥而至,把小胖子围了个水泄不通。有送肉食、米酒的,有送鸡蛋馒头的,当然送花的也不少,这些行为代表了镇上居民爱戴小胖子领主的质朴感情,更多的则有些小愿望,接着给领主送东西的时候抛点小媚眼,希望小胖子能看上他们,可惜小胖子的审美观和土鳖夏亚*雷鸣一点都不一样,对膀粗腰圆的“美女”是一点都不敢兴趣,可是罗德里格斯镇的特产就是出这样型号的美女,让小胖子哀叹不已,这也难怪,罗德里格斯镇在小胖子当领主以前在整个混乱平原都是出了名的穷,那些女孩子很小就要跟着父母干活,长期的劳动,锻炼出一副好身材,那绝对是膀粗腰圆,加上日晒雨淋,皮肤也是又黑又粗,小胖子想让进化过的小弟弟,见见血,增加下杀气的计划也只有无限期押后了。

小胖子好不容易冲出重围,才发现他最忠实的伙伴,格利高里早不知道被哪个膀粗腰圆的“美女”一脚给踢进了路边的臭水沟里,一身恶臭,狼狈的爬出来,小胖子虽然有颗骚包的心,但是他很清楚事情的轻重,在野蛮人部落洋盘,其实就不应该了,不过也算情有可原,回到混乱平原就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了,隐藏自己的实力,这样才能扮猪吃老虎。在小胖子的严令下,格利高里也只有委屈的躲在角落里画圈圈。

收拾摩根财团在混乱平原的首席代表卡克莱斯勒的计划也终于提上日程,小胖子这次准备一次把老头彻底搞倒,让他没有翻身的机会。在大本营没有等几天,在小胖子计划里非常重要的棋子双头狼,在小胖子的召唤中马不停蹄的赶来了。

双头狼作为黑格尔直属分部的代理大当家,通过出卖小胖子的信息,很快去掉了代理两字,坐稳了山寨的头把交椅,终于不用再当那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早,遇见苦难要上,遇见荣誉要让,名不副实的二当家。可惜好景不长,双头狼很快发现自己好像下错注了,十三家强盗联盟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强悍,小胖子那一伙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并没有被消灭,而是越活越滋润。虽然双头狼很聪明,在十三家强盗联盟围剿小胖子的时候,提前给小胖子通风报信,结下了善缘,成功的脚踏两条船,可是双头狼知道,想这样一直两头讨好,两头吃糖,那就是在刀尖上跳舞,一旦被发现,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接到小胖子联络员的情报,双头狼不敢耽误,用最快的时间赶了过来,他知道,这是自己选择站队的时候了,从内心来说,他是愿意投靠小胖子的,小胖子男爵的身份让他很有诱惑力。毕竟,有野心的家伙谁愿意一辈子当强盗,谁不愿意衣锦还乡,在家乡的父老乡亲面前显摆显摆。不过既然他的外号叫双头狼,就是说他象狼一样凶残狡猾,比别人多个脑袋,考虑事情肯定也更加周全,双头狼也还想到小胖子的大本营看看,看看小胖子是不是值得他全心全意的效忠。

当双头狼赶到罗德里格斯镇,远远的,还未抵达小胖子的大本营基地,就听见基地里喊声震天,以及传来密密麻麻的弩箭的射击声。

双头狼的神经一紧,该不会是罗德里格斯男爵专门给自己设计的下马威吧,等走近一看,原来是一队队的新兵正在进行连弩的射击训练,只是片刻功夫,人形靶上就插满了箭支,虽然双头狼早就尝过小胖子武器的厉害,见此情景,还是忍不住回想起那时候象蝗虫一样的箭雨,悄悄擦了把汗,跟着小胖子的联络员慢慢向议事厅走去。

“老爷,双头狼来了,让他现在过来吗,还是让他继续在议事厅等?”宪兵队长阿尔帕西诺来到正在观看训练的小胖子身旁,小声道。

“让他过来吧,也让他看看儿郎们的威风。”小胖子对双头狼有好感,毕竟,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双头狼通风报信,让小胖子避免了很大的损失,小胖子也希望把他收为心腹,当然要想让双头狼那样的聪明人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干,就要让他见识到自己强悍的势力,绝了他其他的想法。

现在整个大本营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兵营,从小胖子荣升男爵以来,行情看涨,来投靠小胖子的家伙也多了不少,很多都是以前手下的亲戚朋友,看到以前连自己都不如的穷亲戚跟着罗德里格斯男爵都发了大财,当然也想跟着发财,不过现在的小胖子已经不是以前的“王保长”,什么瞎子、瘸子、驼背子,来者不拒了,就算是托关系找门路,也要经过考核,通不过小胖子定下的测试,一切免谈,小胖子的新兵,一个个虎背熊腰,朝气蓬勃,光是站在操场上那笔挺的军姿,就那卖相已经让双头狼很吃惊了。等到他经过少年学兵团的营地,听到少年们震耳欲聋的喊声,双头狼的脸色变了。

“咱们吃谁的饭?”每个队伍前面领头的少年班长扯破喉咙的喊。

“吃罗德里格斯大人的饭。”后面的队伍稚气的声音,整齐划一的回答。

“咱们穿谁的衣?”

“穿罗德里格斯大人的衣。”

“是谁让咱们活下来的?”

“是罗德里格斯大人。”

“咱们要听谁的话?”

“听罗德里格斯大人的话。”

看到眼前的一幕,双头狼的脸色终于变了。(最后一段灵感来自《我是军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